工作方案

时间:2021-03-28 14:06:2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锦集十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书面计划,具有内容条理清楚、步骤清晰的特点。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工作方案范文锦集十篇

工作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公立医院改革和管理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规范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和监管机制,加强公立医院内部管理;促使公立医院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与效率统一,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发展、改革和管理相结合,完善服务体系,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内部管理的原则;坚持党委、政府确定的改革方向,立足区情,大胆开拓创新,通过各种有效措施提高公立医院整体服务水平的原则;坚持总体设计、有序推进、重点突破、系统总结的原则。

  三、改革范围

  市第三人民医院(区人民医院)、市区妇孺医院、市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

  四、主要改革任务

  (一)完善公立医院结构体系

  1、优化市区资源,加强县级综合医院建设。市第三人民医院实行区人民政府与市中心医院合作共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发展,探索医院集团化改革路子。

  2、发展区域性特色专科医院。重点发展市中医医院、市妇孺医院两家具有特色专业的公立医院。市中医医院,按照3-5年创建国家三级乙等中医医院的目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医院发展用地,添置更新设备,加强人才培养,强化内部管理,发展中医特色,争创全省一流的县(市、区)级中医医院。市区妇孺医院按照3-5年创建国家三级乙等专科医院目标,扩大建设规模,培养引进人才,打造川东北地区一流的妇女儿童诊疗中心。

  3、大力支持驻区公立医院。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大力给予驻区的综合医院(市中心医院、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市卫生学校附属医院)支持,对基础建设、新农合管理、母婴保健技术、卫生监督执法等在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优化布局,保障我区卫生事业行业规范、布局合理。

  4、扶持发展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县级综合医院与基层公共卫生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完善县级综合医院与10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8乡镇(中心)卫生院的双向服务体系,形成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双向转诊、分级医疗的诊疗模式,努力实现“小病在基层、大病进医院、康复回基层”的就医格局。同时按照功能定位有序发展,认真落实九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城乡对口支援行动等项目。

  5、规范社会化办医。把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疗质量控制评价体系,通过日常监督管理、医疗机构校验和医师定期考核等手段,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和审核。要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票据,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将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纳入对非公立医疗机构日常监管范围。发挥医疗保险对医保定点机构的激励约束作用,完善监管体制,杜绝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事件发生,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服务成本。

  6、推行检验结果互认。完善全区公立医院及驻区公立医院临床检验室质控网络,推行区内二级以上所有医院和科室间辅助检查结果互认,落实检验“一单通”。

  (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管人、管事、管资产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实行“医管委政策领导、医管局运行管理、卫生局行业管理、医院独立运行”的管办分开体制。

  1、医管委领导机制。成立以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和分管副区长为副主任,区政府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医管局、卫生局、监察局、审计局、发改局、财政局、人社局、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医管委,医管委下设决策、监督两个专门委员会,负责全区公立医院的总体发展方向,指导建设规划及人、财、物等资产的构建、监督。

  2、医管局管理机制。医管局根据区政府授权举办和管理区属公立医院,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按规定行使投融资决策权、资产处置权、院长选聘权;负责医院绩效考核;指导、监督区公立医院国有资产营运的安全和有效管理、财务监管、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区属公立医院承担、参与公共卫生和中医药发展工作、重大突发性和灾害性事故及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救护工作及其他相关任务。

  3、卫生局行业管理机制。卫生局对区属公立医院医护质量、执业行为、医疗技术更新、疾病预防控制、院内感染控制等进行培训指导及监督管理,建立与社会公益性为核心的绩效评估管理体制、以病人为中心的质量安全评价体系和公开透明的服务质量长效机制。

  4、医院运行机制。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医管局指导建立公立医院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形成循环运行、相互监管体系。

  (三)改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

  1、改革公立医院治理机构。在市中医医院探索建立理事会、监事会、院务会,制定医院章程,明确权责,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理事会作为医院的运营发展年度计划决策机构,对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审批医院发展战略规划及拥有医院发展重大事项决策权;负责制定以医疗任务工作量、医疗质量、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人均医疗费用合理控制等为主要指标的院长绩效考核办法。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和院务会的决策、经营、财务等执行情况。院务会由院长组阁,行使经营管理权,在理事会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院务会可下设专业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负责制定有关规章制度,汇总日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院务会,负责实施院务会通过的相关决定。

  2、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待遇水平,完善人员绩效考核制度,体现医务人员的工作特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在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财务和会计制度,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不突破工资总额的前提下,医院自主确定内设机构、工资和奖金分配办法。

  (四)优化公立医院服务流程

  缩短平均住院日,优化门诊服务流程,增加便民措施;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改善住院、转院、转科、出院服务流程;坚持无节假日门诊、检查和手术;改革医疗服务收费服务管理与医保结算服务管理,逐步减少患者预付比例,实现持卡实时结算并逐步实现先诊疗后结算。

  (五)改革监督协调机制

  1、完善社会监督体系。建立公示制度,通过院务公开、媒体宣传等各种有效媒介,定期向社会公开和通报医院管理理念、服务水平、医患沟通、重大事件等信息,争取社会的认可和支持。建立群众反映投诉,医管、卫生局调查处理机制,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对公立医院的运行、服务水平等环节进行监督。

  2、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机制。建立医患纠纷第三方调处机制,成立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卫生局、医管局、应急办、信访办等配合的调解处理机制。发生医疗纠纷,院长及时报告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同时报告卫生局、医管局,协调资金二万元内可由医院自行处理或卫生局主持行政调解,二万元以上必须通过医疗纠纷调节委员会决议。

  3、建立外部审计监察制度。监察局、审计局按照各自职责对医院进行审计监察管理,医管局、卫生局、财政局、人社局对院务会的运行及院长的绩效进行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向医管委提出建议。

  (六)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

  2、强化政府投入责任。制定科学长效的财政投入规划,对公立医院的投入按照测算所需予以足额保障,以确保改革后的公立医院正常运转。同时完善政府指令性任务的购买服务,对医院整体发展给予政策支持,对医院发展的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引进等给予资金补助。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加强宣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升公立医院改革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将公立医院人员的工作热情转化为改革动力。

  (二)制定完善方案

  1、深入调研、摸清家底。区医管局、审计局、财政局、人社局、卫生局、监察局对医院现有资产、人员结构、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将审计调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备案,以作为后期医院发展运营的评价指标。

  2、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公立医院改革总体方案。

  3、医管局制定完善我区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文件。

  (三)启动实施阶段

  根据综合改革方案,按照实施细则,全力推进落实相关任务。

  1、召开动员大会,建立机构,选聘院长,组建院务会。

  2、制定院长、职工绩效考核方案。

  3、制定医院章程,设置科室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实行双向选择聘用人员。

  (四)总结验收阶段

  1、区医管局将对改革工作进行评价,具体就改革后医院的公益性、医疗服务质量、服务水平、运营情况、经济效益以及改革后群众反响、医务人员待遇等具体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医管委。

  2、迎接市、区政府、市卫生局对公立医院改革评估和检查验收。

  3、根据改革工作中的经验和上级部门提出的评估意见,围绕公立医院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查漏补缺,扎实整改,使改革工作走上健康发展道路。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工作是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人民群众公平享有医疗卫生服务具有重大意义,必须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全员行动。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明确公立医院改革的原则和任务,要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卫生部指导意见精神,按照工作任务有条不紊地推进改革工作。

  (三)围绕方案,大胆改革。在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中,在遵循改革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求真务实、勇于创新,敢于解决改革中存在的各种困难,按期完成公立医院改革工作任务。

工作方案 篇2

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全区人社系统服务乡镇工作水平,经研究,制定此方案:

  一、服务的主要任务

  (一)促进农民创业就业。一是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就业的被征地农民,纳入统一的失业登记制度,促进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的被征地农民尽快实现就业。在劳动年龄段内未就业且有就业愿望的,可按规定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就业,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二是加大创业引导力度。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放宽创业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命令禁止的领域之外,所有的行业与领域都向创业者放开,把一切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生产要素都调动起来,形成良好的创业氛围。要积极完善创业政策,加强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大力引导扶持自主创业。把握市场需求,鼓励创业者在新兴产业、小微经济实体等领域就业创业。三是加大小额信贷扶持力度。进一步放宽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对象范围,可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列入范围之内。相关部门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对符合条件人员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创业服务。四是加大创业服务力度。要对自主创业者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注册门槛,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扶持。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被征地农民创业,推进小城镇经济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二)推进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要协调好已有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法律监督和实施机制,使社会保障有法可依,保障体系健康运行。组织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增强业务水平,提升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局机关,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二是健全社会保险制度,统筹区域实现覆盖范围,保障项目、待遇标准、医疗救助和管理制度统一,扎实做好各项制度并轨、接续过渡工作,加快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局机关,责任单位:医保中心、城居保中心)三是加强服务平台建设。完成区级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及东庄、埭头、平海、南日四个乡镇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在去年9个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试点村的基础上,今年准备再增10-20个星级劳动保障工作站,不断提升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牵头单位:局机关,责任单位:就业中心)

  (三)深入挂钩村,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是帮助挂钩村创新人口计生宣传服务方式,丰富宣传服务载体,持续深入倡导优生优育、晚婚晚育,营造干部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育文明观念(牵头单位:办公室)。二是服务挂钩村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深化信访机制改革,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深化平安创建,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巩固提升综治“三率”水平(牵头单位:办公室、监察队、仲裁办)。三是以文化建设为先导,促进村委会、老协会正确行使村(居)治理机制,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民主政治工作(牵头单位:办公室)。

  二、服务的方法和要求

  (一)建立长效机制。局属各单位要根据主要任务及责任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完善联系乡镇、调查研究、服务帮组、检查反馈等工作制度,构成上下沟通联系、协调协作服务工作的机制,组织干部经常深入乡镇,挂钩村每月不少于2次。

  (二)完善服务方式。局属各单位要创建服务方式,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定期与不定期召开座谈会、业务交流会、现场办公会或实地检查、蹲点调研等,落实服务任务,突出事前服务,突出过程服务,突出优化结果考评。

  (三)注重服务质量。局属单位要因时因地制宜,深入乡镇、钩挂村真心实意听取各方意见,收集各类建议,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实事求是地向局分管领导反馈报告,齐心协力商讨解决办法,及时修正相关工作方案,使各项工作安排和措施更加切合实际、高效有力。

  三、服务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服务乡镇工作是实践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是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整治“四风”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乡镇工作水平的重要办法。各单位要牢固树立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思想,把服务乡镇的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与“四下基层”活动和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服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局长为第一责任,一级带一级,带头开展服务,帮助乡镇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共同攻克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和苦难。

  (二)强化督查检查。要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各单位在每季度首月3日前把上一季度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局办公室。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落实不力、马虎应付的,进行通报批评。

工作方案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医疗保障体系,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健康权,控制和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提高困难群众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公平和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0号)和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办发〔〕60号)的精神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实事求是;救急救难,简便易行;突出重点,分类救助;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整合协调,共同推进。

  第二章救助对象及方式

  第三条医疗救助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救助对象为居住在我市境内,持有我市户口的下列人员:

  (一)农村五保户;

  (二)农村低保户;

  (三)城市低保户;

  (四)百岁老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

  第四条城乡医疗救助采取资助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门诊医疗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援助五种方式。

  (一)资助救助。鼓励医疗救助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中的农村五保户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农村低保对象,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由民政部门减半资助缴纳个人应缴费用。城市低保对象中的三无人员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重病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除按规定享受普补和特补外,个人应缴保险费的不足部分由民政部门全额资助,其他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由民政部门酌情资助缴纳个人应缴费用。

  (二)住院医疗救助。经诊断需要住院治疗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其住院期间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每次住院医疗救助金额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年内多次住院的,救助总额不得超过年救助标准。民政部门对住院医疗救助对象要及时审定、及时救助,住院医疗救助金不设起助线、不限定住院医疗救助病种。

  (三)门诊医疗救助。对部分城乡低保户的日常门诊用药,由市民政部门每年核发限额《医疗救助证(卡)》,城乡低保户凭《医疗救助证(卡)》到指定社区医疗机构门诊用药或定点药店购药。限额内的医疗费用先由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垫付,民政部门再定期与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进行结算。农村五保户及其他需长期院外治疗的慢性病和重病医疗救助对象由民政部门核发一定金额的门诊救助金。

  (四)临时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因患大病住院治疗自负费用过高,或经住院医疗救助后费用缺口仍特别大,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由民政部门对其核补一定数额的临时医疗救助金,但救助总额不得超过临时医疗救助规定的额度。

工作方案 篇4

各学院(部)、处,校直各单位:

  根根据《中共东省教育厅(中共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xx年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教安字[20xx]号)精神要求,为全面落实各项防汛工作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学校安全度汛,现就做好20xx年学校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学校防汛工作是涉及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务必增强汛期安全防汛紧迫感和责任感,保持高度警惕,进一步提高做好学校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认真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负责制,责任必须到人。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部署、周密安排,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干部值班制度,全力做好各项防汛准备工作,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二、全面自查,抓好落实

  全面开展防汛安全工作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加强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隐患排查及整改,细化、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根据学校防汛工作职责,在汛期临之前,各部门需在全面自查基础上进行一次有重点的防汛工作安全检查,特别是要对各区域排雨(污)水系统,办公楼、教学楼、宿舍、食堂等主体建筑物和学校围墙、危险品库、施工现场、周边体等区域进行全面、认真、细致检查,加强对低洼地带、易滑坡地带、易雷击区域的巡查,密切关注地质变化征兆,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及时彻底排除安全隐患。

  三、精心准备,做好保障

  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的要求,切实做好各项保障工作。根据防汛工作要求,完善各项保障措施,做好各项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更新和贮备,加强各级防汛抢险队伍的培训演练,一旦遇到险情,确保抢险队伍在最短时间到达抢险第一线,保证险情得到及时排除。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各学院、部门要认真组织师生开展形式多样的防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对防汛安全工作的认识,强化安全防范意识。要根据当前防汛的特点充分结合本地实际向师生传授防汛避险常识、进一步增强师生处置紧急情况和突发事的意识和能力。加强与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联系,形成防范工作体系,做到群防群治。学校防汛工作值班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后勤科(防汛办电话:)。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人员开展防汛工作检查和督导,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做好防汛工作准备,建立完善的防汛工作相关台账,将防汛自查工作情况及防汛领导小组名单纸质版(加盖部门公),于6月日前报学校防汛工作值班室(可分别报送两校区后勤科)。

  xx科技大学防汛工作办公室

  20xx年6

工作方案 篇5

  为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我国本省的环境监督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圆满完成我县“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的精神,我县决定从20xx年至20xx年开展全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

  一、普查目的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县情调查,是了解污染源数据最直接、最有效的途径,是全面掌握我县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是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等一系列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

  搞好污染源普查,准确了解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利于正确判断环境形势,科学制定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有利于有效实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切实改善环境质量;有利于提高环境监管和执法水平,保障全县环境安全;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体目标如下:

  (一)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污染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

  (二)掌握全县污染源的总体样本,建立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

  (三)提高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级环境统计、环境监测、环境监督和执法体系。

  (四)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县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xx年12月31日。

  时期资料:20xx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通河县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为提高普查效率,节约成本:本次普查充分利用现行环境统计体系基础,将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两部分: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重点污染源进行详细调查,一般污染源进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范围: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1个重污染行业及其制品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16个重点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开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麻类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普查范围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单位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县城、建制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等。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源

  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它相关情况,包括企业经济规模、主要产品、登记注册类型,行业代码、所有制、排污口情况等。

  原材料消耗情况,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消耗量等。

  生产产品情况,包括该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产量等。

  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包括产生大气污染物设施,产生废水、固体废物的设施等的种类、数量和规模。

  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综合利用、排放情况,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及投入情况等。

  污染物排放与监测情况,包括监测点位、时间、频次及排放污染物种类和浓度、数量和排放去向等。

  2.农业源

  农田、养殖场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规模、用水排水情况等。

  产、排污情况,包括肥料、农药施用情况,农膜使用和秸秆处理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各种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等。

  养殖业污染治理情况,包括各种污染治理设施污染物去除情况、投入和运行情况等。

  3.生活源

  排污单位基本情况,包括第三产业单位注册的基本登记信息,各类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情况,污染治理情况等;

  以城镇为单位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等;

  城市生活能源结构及其消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实施污染统一集中处理单位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情况和运行状况,污染物的处理处置量等情况;渗滤液、污泥、焚烧残渣的产生、处置及利用情况等。

  (四)普查污染物种类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点的原则,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种类为对环境影响较大,对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义的污染物,具体是指:

  1.废水: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化学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挥发酚、汞、镉、铅、砷、六价铬、氰化物,造纸、农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饮料制造业废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城镇污水处理厂增加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

  2.废气:所有被调查单位排放的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电解铝、水泥、陶瓷、磨沙玻璃行业废气中增加氟化物;机动车污染源普查增加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

  3.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所有危险废物、冶炼废渣,粉煤灰、炉渣、煤矸石、尾矿、放射性废渣等类别。

  4.脱硫设施产生的石膏、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和危险废物焚烧的`残渣。

  5.伴生放射性矿物开发利用和民用核技术利用企业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6.农业源中还包括:总磷、总氮、总铜、总锌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难降解的农药和鱼药。

  三、普查技术路线和步骤

  (一)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现场监测与物料衡算及排污系数计算相结合,技术手段与统计手段相结合,县里指导和企业自报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普查的技术路线。

  1.对工业源中采用现场监测和物料衡算与排污系数等方法确定污染物排放量。

  对其他工业源,采用物料衡算和排污系数测算法确定污染物排放量,再采用分类抽样监测结果进行核对。对污染物排放量小、排放形式简单的,也可以用排污系数法直接计算排污量。

  2.对农业源,采取面上调查和分类抽样实地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结合全国农业普查结果和有关农业统计资料,测算全县的农业面源污染情况。

  3.对生活源,第三产业中的调查单位采取面上对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结合分类抽样监测、排污系数测算的方法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居民生活污染源调查根据统计人口、生活用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通过排污系数测算污染物的排放量。

  (二)普查步骤

  本次污染源普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阶段:成立机构,落实经费,进行宣传,制订普查方案和各类技术规范,参加开展普查培训和重点污染源监测。

  2.全面普查阶段:对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检查和调查,填报普查表,完成审核录入工作,建立污染源档案。20xx年5月底前,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将污染源普查数据汇总,报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3.总结验收阶段:市对各区县进行审核验收,完成全市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审核和汇总、建立全市污染源数据库,7月前上报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7月底迎接国家全面验收。

  四、普查组织及实施

  (一)基本原则

  全县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

  (二)组织机构

  县政府成立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污染源普查工作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领导下进行,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经市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污染源普查各阶段工作方案;

  3.组织开展全县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导和培训;

  4.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促检查和验收;

  5.向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领导小组决定上报普查数据。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由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县环保局牵头组织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拟定全县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阶段的工作方案,组织普查工作培训,负责污染源的监测,对普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结果上报,组织普查工作的验收。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参与编制和审议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阶段工作方案,按照各自部门分工,指导和督促检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本系统参与及支持环保部门组织的污染源普查工作,并按照各自职责协调落实相关事项。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污染源普查的新闻宣传工作,配合做好新闻发布会及有关宣传活动;

  发展改革部门配合做好工业源的普查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应用;

  公安部门、环保部门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的普查及相关普查成果的分析、

  应用;

  财政部门负责普查经费预算审核、安排和拨付,并监督经费使用情况;

  建设部门参与生活源普查,会同环保部门负责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普查;

  农业部门负责农业源的普查、环保部门配合;

  工商部门负责提供污染源企业的基本登记信息;

  环保部门负责工业源、生活源和危险废物处置厂的普查;

  统计部门负责审定污染源普查表,参与普查总体方案设计,协同环保部门做好数据统计和分析工作。

  (四)实施安排

  1.准备阶段

  启动

  组建普查领导小组和普查工作办公室。

  技术准备

  制定普查方案,确定普查技术路线,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

  部署、开展污染源监测,污染源单位建立、整理排污台帐和原始记录。

  培训

  接受省、市培训,并分级开展培训工作,包括普查技术规范、普查手册和普查软件的培训。

  普查对象清查

  做好普查填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清查企业、调查单位的名录,整理原始记录和台帐,核查主要生产设备的状态和生产能力等情况。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力量对排污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进行调查和检查,要关注乡镇产业活动单位和第三产业污染源和农业面源,防止漏报,为普查资料的填报作好充分准备。

  宣传和动员

  配合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会议,开展第一轮宣传报导活动。

  召开“第一次全县污染源普查启动会议”,同时开展第二轮宣传报导活动,为全面普查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2.全面普查阶段

  组织开展全县各排污单位填报工作,进行数据录入,审核、上报工作。

  3.总结验收阶段

  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数据审核、合并、汇总、建立污染源数据库,经过分析、加工,形成总体报告上报。。

  迎接市里对县里的数据进行抽查和审核,各级普查办公室进行工作总结和

  技术总结,开展自下而上的验收和评比。。

  (五)培训

  接受市对县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和骨干以及各普查培训教师的培训。普查开始前做到所有普查工作人员都经过培训,普查开始后根据普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有针对性地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是:污染源普查方案的内容,普查范围和主要污染物,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方法,各类普查表格和指标的解释、填报方法,普查数据录入软件的使用,数据库的管理和普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等。

  (六)质量保证

  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将按照国家的普查数据质量控制文件,指导全县普查的质量控制工作。

  县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污染源源普查数据的质量核查工作,在各主要环节,按一定比例抽样,抽查结果作为评估全县污染源普查数据质量的依据,数据质量达不到规定主要求的,必须重新调查。

  (七)宣传动员

  县污染源普查办公室要按照国务院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污染源普查的宣传工作,为污染源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根据普查不同阶段宣传的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策划,落实经费,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确保宣传效果。要突出主流新闻媒体的作用,要组织开展一些有影响力的宣传活动,把宣传动员工作贯彻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终。

  五、普查经费

  县财政应将污染源普查所需经费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

  普查经费按任务分工由财政部门安排,用于普查方案制定,组织动员、培训,入户调查与现场监测,设备购置,数据录入、校核。

  六、普查资料的填报和管理

  所有污染源普查对象都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此次普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填报普查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伪造或纂改普查资料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此次普查得到的普查对象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的目的,不与其完成“十一五”总量削减计划挂钩,不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和收费的依据。

  普查工作办公室职责分工:

  县普查工作办公室是我县第一次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办公室设在环保局,主要负责制定工作方案、对外协调、文档管理、组织开展宣传动员、申请工作经费及办公室事务性工作

工作方案 篇6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赊销产品或劳务而形成的应收款项,是企业流动资产的一个重要项目。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信用的推行,企业应收账款数额明显增多,应收账款的清理已经成为企业经营活动中日益重要的问题。

  近几年来,施工企业的应收账款一直居高不下,甚至越清越多。

  有的应收款项已占企业总资产的40%以上,大大超出了企业的承受能力,企业的财务风险很大。

  随着施工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企业应收账款的绝对数也越来越大。

  但应收账款额应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一般占施工企业产值的12%以下比较合理。

  应收账款额是动态的,如果应收账款数年没有变化,就会变成呆账,形成坏账损失,从而吞蚀以前年度形成的利润。

  一、应收账款产生的原因

  笔者在这里主要讲企业非正常的应收账款。

  所谓非正常的应收账款是超过企业承受能力,被对方恶意拖欠、账龄超过三年以上的那部份应收账款。

  它的形成有多种原因,但主要有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两种。

  从主观原因来讲企业内部管理不善是造成应收账款上升的重要原因。

  例如,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存在“只管干、不管钱”的现象。

  应收账款催收责任不明确,认为应收账款只是财务人员的事情,未与经济效益挂钩,加之结算不及时,竣工资料不齐全不完善等,导致了该完的项目一拖再拖,该收回的钱长时间收不回来。

  不仅严重影响了施工企业的资金周转,而且会给企业带来严重损失。

  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清欠,已经成为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

  从客观原因讲,主要是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僧多粥少”。

  部分发包单位在招投标文件中单方面提出了许多苛刻的不合理条款,而建筑施工企业由于饥不择食,只能违心地接收发包单位的这些不合理、苛刻的条款。

  如发包单位要求施工企业交纳大额履约保证金,高达百分之几十的垫资,否则就不能中标。

  中标后又要求施工单位高价购买其指定的施工材料,使用其指定的分包单位等等。

  这些因素都将引起施工企业应收账款的不合理增加。

  二、加强应收账款回收应采取的措施

  施工企业在种种不利的市场环境条件下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及时收回自己理应所得的工程款而不至于形成“坏账损失”。

  (一)成立清欠部门,加大监控力度

  首先,成立清欠部门作为清理应收账款的专门机构。

  其次,要编制“应收账款动态表”“清理清收外欠工程款台账”以及“工程动态评审表”等,以有利于全面掌握单位应收款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和难点,以便卓有成效地降低施工单位的应收账款数额。

  通过编制账龄分析表,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的监控,随时掌握应收款项的动态,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最后,根据不同的逾期账款安排专门人员采用不同的催收方式,如发函、电话催收、派专人前去催收,必要时还应该采用签订还款协议书或借助法律手段向法院起诉等,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减少坏账损失

  为规避企业财务风险,减少坏账损失,企业应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要建立审批制度,明确责任人,落实催收责任和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控制盲目交付履约保证金。对于垫资和拖欠工程款的同样要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把催收的主要责任落实到项目部并与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的经济分配挂钩。此外,还要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促使有关责任人加大催收力度,确保应收款项资金的及时回笼。

  具体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新增应收款以预防为主

  在施工过程中,改变过去“只管干活,不管要钱”的作法,对整个工程项目落实责任人,确定资金回收率,并作为经济责任制办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罚并举。

  具体做法是:

  (1)在适用范围上,主要适用于新开工工程项目,新接的作业项目和新签订合同的对外提供劳务。

  (2)责任人员应是工程项目经理或负责工程项目、对外作业和对外提供劳务的行政负责人。

  (3)责任范围应是对该项目开工前的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及施工过程中的形象进度和保修期结束后的工程尾款的回收。

  (4)根据责任人员所负责任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视其绩效进行奖罚兑现。

  2、对已发生的正常应收账款的清理

  根据不同情况,有区别、有重点地开展清欠工作。

  对那些生产经营正常,有偿债能力的单位要加强联系,紧盯不放,力争尽快收回资金。对生产经营虽然正常,但因资金暂时困难,不能一次或在短期内偿清债务的单位,要与他们协商,通过签订还款计划或分期还款协议,明确还款时间和最后期限,制定违约责任,增强对债务单位的约束力。

  3、对不能正常收回的应收账款,要加大清欠力度,采取不同的措施强行收回

  (1)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全部收回资金可能性较小的应收账款,可采取让利清收的办法

  让利清收应坚持以下四条原则:

  一是必须摸清债务单位的真实情况,经分析确认,实属不可以全部收回的应收账款事项才能让利。

  二是要充分考虑让利损失对企业的影响及承受能力。

  三是让利比率要得当、可行。

  四是让利事项要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2)对债务单位已不能正常生产或停止生产的应收账款,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清理回收。

  但要慎重采用这种方法。

  (3)对那些虽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但对归还欠款不重视,不积极,并以种种借口拖着不还的债务单位,采取诉讼方式,以法律手段强制收回。

  4、对挂账多年,经多次清收无动态,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不良应收账款,采取与经济效益挂钩,清账提成的办法来促进资金回收,尽量减少经济损失

  企业在实行清账提成办法时,要制定操作细则,并掌握以下原则:

  (1)实行清账提成的应收账款应是收款难度大,清理费用高,即将成为坏账、呆账的应收账款事项。

  (2)清账提成人员可以是本企业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及职工家属。

  (3)清账提成的比例应按其难易程度和数额大小分出若干档次,以调动其积极性。

  5、若欠款单位确实遇到暂时的困难,经努力还可东山再起,对欠款企业要帮助其渡过难关,以便收回账款。

工作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38号)、市安委会转发Xx省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冀安委传〔20xx〕3号)和省教育厅4月16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决定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大检查,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上级有关指示、要求,按照“三进二十六防”涉及的内容,以排查、整改隐患为重点,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此次检查从4月29日开始,到6月5日结束。采取各学校自查、县(市)、区督查、市教育局组织联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学校自查时间:4月29日-5月10日,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填写《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表》,由学校校长、主管校长签字,上报县(市)、区教育局;

  县(市)、区督查时间:5月11日-20日;

  市联合检查时间:5月24日-6月5日,抽调各县(市)、区教育局主管局长、直属学校主管校长或安全科(处)长、主任,组成16个检查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检查分工情况见附表三。

  市教育局督查情况由各检查组长于6月20日前统一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处;在学校自查和各县(市)、区督查期间,市教育局组将随时对各学校进行抽查,对检查不认真,排查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三、重点检查内容

  (一)学校消防设施

  1.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器材是否按标准配备,是否能正常使用;

  2.消防通道是否通畅;

  3.电线、线路是否存在老化、破损等情况;

  4.消防疏散标志是否按要求进行设置。

  (二)学校门卫值班

  门卫人员的配备要符合规定、值班登记情况、师生进出要有明显标志,坚决杜绝非本校车辆进入,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和在校园门口逗留,学校是否按要求划定家长等候区。

  (三)学校食堂和食品安全

  1. 炊管人员的管理;

  2. 落实食堂值班,特别是夜间值班;

  3. 坚持进料索证制度,把好来料进口关;

  4. 食品卫生,做好食品留样,以备责任倒查。

  (四)学校设施设备

  1.校舍是否存在危房;

  2.校车的管理与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体育器材设施是否安全适用;

  4.实验室危险化学物品保管情况;

  5.各类电器设备是否安全使用;

  6.学校教室、实验室、礼堂、食堂、宿舍、厕所、游泳池等重要场所。尤其是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河水危害位置的校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

  (五)校园周边

  1.学校周边治安秩序问题;

  2.学校门***通安全问题;

  3.校园周边饮食安全问题;

  4.校园周边文化环境。

  四、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学校要按规定和时限立即行动起来,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校校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各检查组对所抽查的每一所学校要认真排查,掌握情况,摸清底数,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认真填写“三进二十六防”配套的检查表。通过各种形式的检查和整改,使学校的安全工作更加抓实。

  (二)全面整改,督促落实。

  各学校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凡学校能够自己整改的要限期完成;学校整改有困难的,要逐级上报,限期解决。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及时检查和督促整改落实情况,整改要提出时间表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三)强化督导,确保实效。

  此次检查是落实国务院、省、市安委会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行动,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绝不能应付了事。对检查工作搞形式,走过场,整改不到位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工作方案 篇8

  为了做好信息进村入户工作,让农民切实感受到信息化带来的各种便利和实惠,根据全国农业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农业领域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年**农村基层信息服务工作要在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上下功夫。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切实做好农村基层信息服务(全年)

  今年,各区(县)农业信息部门、区(县)农技推广部门、乡镇农业服务部门、村民委员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业行业协会等六类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要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扎实做好信息服务工作。目前已有的服务形式:简报服务——及时报道本地区“三农”工作的新动态;电话咨询——通过电话为农民解决具体问题;培训服务——根据农民需求开展各类培训;科技下乡——有组织地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上门服务——针对某个问题上门为农民排疑解难;互动服务——利用**农委政务网的主任信箱、投资咨询、科技咨询等互动栏目,帮助农民提交问题,并将回复内容告知农民;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利用**农委政务网上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为农民提供信息申请和查询服务;it服务——运用信息技术为农民服务。在做好各类信息服务的基础上,要认真做好服务档案的记录,并积极探索新的服务模式。

  二、根据农业部要求,推动“一站通”、“信息联播”、“网上展厅”工作(二季度启动)

  1.**年“一站通”的工作主要是扩大注册会员数量、增加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发布质量。全市100家服务站必须在“一站通”注册信息服务站会员,鼓励本区(县)的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注册团体会员,鼓励种养大户和信息员注册个人会员。增加在“一站通”的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发布的质量。配合农业部建立诚信机制,构建用户信用等级,争当“金牌会员”。注意收集网上交易实例、应用实例,促进网上交易。

  2.做好“全国农业网站信息联播”工作,各区(县)农业信息部门将反映本地区“三农”工作特色的信息及时发送到**农业网的区县新闻联播栏目。

  3.各区(县)农业信息部门要做好“网上展厅”的信息筹集工作,收集本地区各种认证产品、名特优农产品的信息,并提供到**农业网的“网上展厅”栏目。

  三、办好“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专页”栏目(二季度完成)

  为了展示**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的特色,二季度开始在**农业网的“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专题内开辟栏目,集中展示**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的服务方式、服务情况。各服务站信息员要筹集所在单位介绍(包括照片)、服务方式、信息员联系方式、信息员工作照,并完成以上资料的电子化。市农委信息中心负责软件开发。

  四、开展农村信息服务实例竞赛活动(二季度完成)

  为了探索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的新形式,锻炼信息员的采编能力,**年第二季度将组织100家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开展农业信息服务实例竞赛活动。本次活动要求各基层信息服务站记录一次最具特色、效果扎实的农村信息服务实例。竞赛设组织奖3名、优秀奖10名,鼓励奖30名。所有获奖实例将在**农业网上展示。(具体方案另发)

  五、开展“郊区农民网上行”活动(三季度完成)

  **年将通过市农广校举办一场“农民网上行”活动。活动主题:让农民享受数字化生活。授课内容:收发电子邮件、数码照片处理、网上聊天、电子贺卡、网络搜索。市农业信息部门负责授课,各区县农业信息部门负责组织学员参加。

  六、开展网上网下联动农业信用知识问卷调查(三季度完成)

  为了普及农业信用知识,配合**食用农产品生产领域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本次问卷调查。调查问卷由市农委信息中心负责设计并开发相关软件。各区(县)农业信息部门组织本区域问卷的发放、收集和录入工作。(具体方案另定。)

  七、推广“村务公开信息系统”、“村务管理信息系统”(二季度开始)

  1. “村务公开信息系统”建立一年多来,全市已有11个村开展应用。目前已发布村发展规划、村民办事指南、村收支情况等各类信息1000多条,为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提供服务。今年拟再推广10个村。各区(县)农业信息部门要组织好各村信息筹集工作。

  2.“村务管理信息系统”XX年在浦东、嘉定4个村试点成功,今年开始推广。各区(县)农业信息部门要推荐有基础、有积极性的村开展“村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八、新建50家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九月份上报推荐名单)

  各区县要继续做好基层信息服务站培育工作,今年拟再新建一批市级基层信息服务站。今年新建重点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村民委员会等。

  九、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工作考核评比

  1.**年,服务档案将通过增加评分浏览功能,方便各基层信息服务站实时查询服务档案的得分情况。

  2.每季度由市农委信息中心对基层信息服务工作进行统计分析,统计结果在“工作视窗”公示后印发各区县农委和相关部门,以利于基层信息服务工作交流和多方支持。

  3.年底开展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信息服务评比活动。明年1月份,根据评比情况,对信息服务成绩突出的基层信息服务站给予表彰和奖励。

工作方案 篇9

  根据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端午节”道路旅客运输工作的文件通知精神,按照“安全有序,及时满意,文明和谐”的要求和“五个不发生”的目标,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保障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维护旅客运输市场秩序,我公司在“端午节”期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力度。

  今年是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今年联合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由于短途出行的旅客特别多,我们充分认识到假日期间客运保障工作的重要性,为切实加强“端午节”安全运输工作,圆满完成“端午节”运输工作的目标任务,我们成立了以公司孙成刚总经理为组长的“端午节”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是按照“端午节”运输工作的总体要求,科学按排布署各项运输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事人员直接负责的制度,统一指挥,密切协调,互相配合,督促检查,了解“端午节”期间运输工作进展情况,解决“端午节”运输工作中的问题,明确分工,确保“端午节”运输任务圆满完成。

  二、制定工作预案,落实工作措施。

  为了认真履行“端午节”工作的职责,落实“端午节”工作具体要求,采取确实有效措施,保障“端午节”运输安全生产,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负责的做好本职工作,确保“端午节”运输工作顺得进行。

  三、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

  为了使20xx年“端午节”工作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家喻户晓,结合“安全月”工作要求,我们采取各种宣传手段,悬挂大型横幅,做到了“端午节”要求家喻户晓,“端午节”运输目标人人皆知,“端午节”运输工作指导原则深入人心。

  四、明确安全责任,保障运输安全。

  为了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具体按排了安全隐患督查工作,对班线车辆进行安全例检全部合格,在安全检查工作中我们要求经营户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原则公司一把手负安全总责,切实加强““端午节”期间安全生产管理,司乘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与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严禁“三危”物品上车,严禁带“病”出车,严禁疲劳驾驶等等;同时各车乘务员要兼职做本车安全督查员,具体负责本车的运输安全检查事宜,做到安全责任落实,车车人人有责任。

  五、加强源头管理,切实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

  为了保障“端午节”期间运输安全工作,我们严格把住了三个关口:(1)严把准入关,坚决杜绝不具备资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驾驶员进入“端午节”运输市场;(2)严把车辆技术状态关,所有参加“端午节”运输的车辆,必须是经过车辆技术等级鉴定的车辆,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端午节”运输,所有经营客车全部安检合格,(3)严把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杜绝无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营运车辆。

  假日期间做到安全、优质、文明、有序,无旅客滞留,无安全事故,无服务质量投诉事件,圆满完成20xx年“端午节”运输工作。

工作方案 篇10

  根据区城乡住房推进会议要求,结合我区重建农房工程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及有关部署,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意识,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加快工程进度,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范围

  区管辖范围内灾后农房重建项目。

  二、工作内容

  加强对农房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现场管理的检查,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月至少拉网式检查不少于一次。

  (一)质量检查内容

  1、建设单位执行招标投标、施工图审查、合同备案、施工许可、工程建设监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程序情况。

  2、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参加地基验槽、基础、主体结构及有关重要部位工程质量验收的情况。

  3、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监理、现场管理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配备及到位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施工现场操作技术规程及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配置及实施情况,工程技术标准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实施情况。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

  4、监理单位资质、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资格、配备及到位情况,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对材料、构配件、设备投入使用或安装前进行审查情况,对分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查情况,见证取样制度的实施情况,对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情况。

  (二)安全及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对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建设单位是否向施工单位提供真实、准确的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毗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2、建设单位是否为工程的安全生产提供作业环境和条件,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3、建设单位是否督促施工现场各方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4、建设单位是否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

  (2)是否建立与承建工程相适应的现场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是否按照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是否组织施工现场开展安全生产活动,按规定对在建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的安全检查,并对工人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且至少每年接受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特种作业人员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6)是否制定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发生事故后,是否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7)是否在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点、面确定施工安全的重大危险点源,并制定监控办法。监控办法是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准实施。

  (8)凡是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是否在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30日内,持有关资料到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登记。

  (9)深基坑、大型钢结构吊装、地下暗挖、高大模板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相关规定经专家论证、审查。并按经论证、审查合格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1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实体和文明施工设施是否合符规范和标准要求。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行为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是否将安全生产纳入监理的范围,是否在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中明确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实施意见,配备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监理人员。

  (2)是否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总、分包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各类人员资格和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等。是否参与确定施工现场重大危险点源,并对重大危险点源施工进行旁站监理,及时发现并督促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

  (3)监理工程师是否对发现的建设工程安全隐患下达监理通知书,并对拒不消除安全隐患的行为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三)进度检查内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订总体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是否严格按审批后的进度计划实施。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四)农房自建户的检查内容是否按规范、标准进行相应的抗震构造设置;监理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安全设施是否满足施工需求;进度安排是否合理;建筑工匠是否有相应的上岗证;现场材料堆放是否有序,是否占用道路等公用设施。

  三、工作要求

  1、坚持统筹兼顾,确保相互促进。在开展专项治理的过程中,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积极引导工程参建各方加强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监督工程建设标准的实施,扎扎实实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要把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兼顾、过程控制的基本要求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的始终;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与提升管理效能、优化发展环境结合起来。既要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远规划,进一步提高质量管理效率。

  2、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将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将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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