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工程合同集合8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为了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就本建设施工项目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严肃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慈溪嘉润国际一期工程
工程内容:蒸压加气混凝土砌体工程砌筑。
(二) 承包形式及内容
1、 本工程承包形式为包清工。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及联系单施工。
3、 砌筑材料采用加气砼砌块,专用粘结剂。
4、 砌筑所用小型工具,手工用具均由乙方自行解决,(包括手拉车、铁锹、泥桶、直尺、建筑线等)。
5、 乙方施工完成后的建筑垃圾均由乙方清理,并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6、 包括砌筑木碶、发泡剂、清理、修补。
(三) 工程量及承包价格、结算(包括工人劳保费用等)
1、 工程量按实际方量结算。
2、 承包价格,砌块300×600×200规格每110元/m3计算,规格600×300×100砌块每215元/㎡计算。
3、 付款方式:按实际完成工程量60%发放生活费及工资,年内按80%计算清工费,余款待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结清。
4、 工期要求:商场自进场起2个月内完成,上部每3天每幢一层,并相应跟上结构工程。
(四) 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规范、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在进场前必须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工作,订立安全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应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切实按照安全生产操作制度执行,施工中因违反上述制度规定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2、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在宿舍内不得使用电器(电磁炉、电饭煲、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允许带家属及小孩与施工人员无关人员杜绝进入工地及宿舍。
(五) 质量标准
1、乙方应严格控制质量,按施工图及规范进行精心施工,墙体砌筑时应严格控制室内标高、净宽,必须达到分户验收质量要求,无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员签证不得随意更改标高、轴线,否则后果自负。
2、乙方应接受业主、监理公司及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监督站的质量检查和监督。
3、乙方严格控制质量,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实体检测项目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乙方带班人员每天保证在现场,如遇特殊情况向项目部请假,班组长必须一周内不得少于2天在施工现场,否则每天按500元进行处罚。
(六) 违约责任:
1、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如发现此现象立即终止合同,在施工过程中经检测达不到国家标准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2、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乙方解除合同,应承担在施工中断造成的计划进度的经济损失,如甲方在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相关费用。
(七) 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检查、监督。
2、协助乙方理顺内部关系,配合乙方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困难。
3、 乙方有自主安排施工计划,招用合理劳动人员。
4、严格按照施工操作规范及施工验收组织施工,如果出现差错或超出规范要求,必须返工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因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损坏由乙方承担相关修补费用。
(八)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结算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乙 方: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
在我国法律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尚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出现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中,该《解释》共有两条共三次提及实际施工人。分别为: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和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一、司法解释为何首创“实际施工人”这一非法律概念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可以说“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是由《解释》首创。笔者认为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所处的特定发展时期的产物,是一个过渡性的法律概念,其诞生是现实、政策与法律妥协的产物。
1、《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就业,但是建筑市场实践中,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途径是,一些资质等级低甚至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由包工头带领一帮民工组成临时队伍,他们依托大的建筑企业,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形式承揽建设工程,但由于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违法性,这些临时队伍往往难以追回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非常严重,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这些临时队伍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施工水平有限,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直接影响了发包人的利益,并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危及公共安全。基于此,国家法律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予以严格禁止,规定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实践中,法律的禁止规定并未取得良好效果,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大量存在,而单纯的否定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的效力,只会增加农民工追讨工资的难度,因为合同无效的话,实际施工人难以依据合同约定而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主张权利,法院通常需要采取工程造价评估鉴定来核定工程款,由于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内,诉讼程序往往历时很长,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使得施工人往往需要寻求律师的帮助,预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以及取证的不确定性都使得农民工向转包人追讨工资难度加大,造成极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又能维护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运作存在大量不规范之处,其中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尤为严重,许多承包人取得工程之后并不进行施工,而是将工程再次转包或违法分包。由于这些承包人已经获得了相当数额的管理费,工程完工后他们往往不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解释》出台之前,法律未对实际施工人问题作出规定,大量实际完成了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因为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无法直接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也因此无力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这一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为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六条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将发包人作为被告,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依据《解释》第二十六第二款判决发包人对转包人、违法分
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责任的案例不在少数。但是,是否所有参与了工程施工的主体都可以适用《解释》第二十六第二款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呢?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解释》第二十六规定的“实际施工人”应如何界定。《解释》共有四条提及实际施工人,其中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应该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而不包括承包人的履行辅助人、合法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意见也认为,实际施工人应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才准许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这一意见对《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进行了限定。
《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农民工利益的保护是一种间接保护,该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是有限度的,农民工个人不能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讨工资的诉讼。笔者同意上述观点,虽然《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创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但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该条款针对的对象主要是缺乏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通过加强对这些建筑企业和施工队的保护而间接的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因此,审判实践中,应正确理解《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真实内涵,严格控制实际施工人的范围,不宜单纯根据字面含义,将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主体都界定为实际施工人。对于因劳务分包、承揽、雇佣等法律关系参与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农民工个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向其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而不应简单适用《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加重发包人的法律责任。
指出的是,审判实践中,大量符合实际施工人条件的施工队往往以工头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法院在查明原告实际履行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与发包人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大多支持了原告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的诉请。这种情形与前述农民工追讨个人工资的情况是有着实质区别的。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教学、办公两用五层楼房一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面积:______㎡。
工程造价:______万元。
第二条 工程要求
工程按设计图纸施工,其质量标准必须达到市建委有关施工验收的规定要求。
第三条 工程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 工程结算和付款办法
自本合同生效之后五天内,甲方按工程造价的30%预付______万元给乙方作备用款,以后按工程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给乙方付款应迭整个工程款的99%,即达______元。其余1%,即______元,作为保修期一年的预留款。保修期满后,甲方在十天内付清给乙方。
第五条 工程验收
乙方工程竣工后,由市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验收,签收合格即交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由于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如未按期完工,每逾一天处以工程款1%的罚金;如由甲方迟付备用款而造成误工,则处甲方以工程款1%的罚金;如因连续停水、停电八小时以上造成损失,则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 其他条款
甲方应在工程开工前十天将施工图纸交给乙方;甲方负责施工所需的“三通”(路通、电通、水通);乙方负责施工所需“三大材”(钢筋、木材、水泥)及其他施工所需材料;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送交监证处。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4
1.在施工时合同管理不足之处的体现
挂高现象,即没有资质的承包人通过挂高的方法获得发包方的信任最终中标的现象。虽然我们国家对这种挂高现象做出了相关法律规定,并且还制定出了很严厉惩罚措施,但目前这种现象仍然相当的严重。由于利欲熏心,很多的承包人还是会冒着风险承包工程项目,同时有很多的有资质企业为了自身利益从而放宽对他们的约束,只是一味的收管理费,不考虑承包人到底有没有能力,使得合同的管理难度加大。
2.做好水利工程施工中合同管理的建议
2.1加强合同管理的力度,增强意识
对施工单位来说,应该大力培养管理人员,尽可能的选有经验的、有健全的法律知识的、工作能力强的、有专业资质的、上进心强的、有责任感的工作人员。要对工人进行必要的技术交底,让工人们对合同的内容做到充分了解,通过这种形式提高企业对合同的管理力度,增强管理意识,从而使合同更有力度的实施。
2.2规范市场上的行为,依法做好合同管理
随着社会各方面的发展,各项法律制度也都做出了相应的完善,各市场行业间也随之做出了相对应的管理条文制度。所以,企事业单位也要随着法律的步伐对本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律普及,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在此基础上,工作人员更加熟悉合同管理制度,在工作时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实施,从而依照相关法律做好合同中规定的工作。
2.3建立专业的管理组织,推广合同示范文本
工程目标能够得到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是项目组织的管理。合同管理这项工作需要专业人员来完成,缺乏管理组织和专业人员是无法完成这项工作的,因此要配有相关专业人士和更加专业的管理团队。此外,关于水利工程建筑的合同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当施工方和建筑方想要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结合好自身的特点,选取最适合自己工程的合同样本,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合同不合理的地方出现。因此推广合同范本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2.4实行合同审查制,严审企业资质
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能不能顺利进行,很大的程度上取决于合同的审查制度。合同审查主要是审查施工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在工程等级以及技术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规定,施工企业在信誉、资质等各方面所提供的材料是不是详细明确。通过施工合同审查工作确保招标公司对合同的履行能力。
2.5正确选取监理单位
所谓的监理单位服务的对象主要是建设单位,代表的主要是发包方对承包方的监督,工作人员在实施合同的时候要做到独立、公正、平等、科学,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及时做出整改,同时对于工程的实施过程要有先见性,确保工程能够顺利完成。
2.6对施工合同管理做好总结工作
由于每个工程都有着自身特点,情况有所不同,所以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比较主要体现在经验是否丰富上。我们只有不断地总结,记录合同的整个过程,及时制定出解决措施的办法,对于相类似的合同记录把它们做成文本,以便于日后翻阅和学习。这样,对提高企业和员工的施工管理水平有很大的帮助。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签订水利工程建筑施工合同方面,应该仔细认真阅读所使用的合同范本,了解有关的水利工程合同和法律法规,仔细研究好合同的各项条款。要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想象一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所有问题,提早提出解决措施。合同管理条文要做到用词准确,明确好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责任义务和权力,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因为准备不足或者是疏忽,让双方在合同中留下漏洞,在实施合同时产生分歧,带来困难,让施工方受到损失。水利工程建筑的重要管理内容是施工中的合同管理,管理的效果是企业能够实现两重效益的保障,所以必须要严格按照相关合同规定来实施管理,不断规范市场行为,为工程顺利进行做好保障,努力做好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限于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规。本合同订立时国家及相应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同样适用。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证号: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审核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6.工程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按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⑺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报送甲供材供应时间计划表及要求。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方、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⑴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⑵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 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名称:承德鸿泰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锅炉房
工程地点:锅炉房院内
二、工程承包范围:
旧瓦拆除、清理现场、新瓦安装、滴水泛水嵌缝注胶等,包工包料 保竣工验收,包括税金等有效税票。(维修用料计划见附表)
1、材料数量、规格、施工按现场实际为准。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承担因各种因素所导致的成本上升而产生的价格上涨风险。施工期间乙方按甲方要求予以配合。
2、本合同的价格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安装、现场配合验收、抢工措施、检验试验、材料二次搬运、施工水电,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成品保护、现场配合、脚手架、垂直运输、使用机械、软填注胶等、政策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涨价等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的责任和义务、检验报告、税费,保竣工验收等所有费用。
三、承包工程价格
承包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计: 肆万壹仟肆佰肆拾叁元整人民币。
四、协议工期
合同工期总工作日历天数 天。开工日期:20xx年5月10日,竣工日期:20xx年 月 日。如遇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①因停电、停水、下雨、刮风造成的停工;②不可抗力;
五、 付款方式 :材料进场先付 万元,剩余款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结至承包价格的95%,其余5%为质保金。质量保证金至工程完工后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七、乙方必须按协议所列材料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彩钢保温板总厚度100mm,彩钢铁皮厚度,上0.4mm下0.3mm.材料进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如未按甲方要求采购不许安装使用,所造成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八、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若发生工伤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1、乙方负责人为安全施工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签订相关安全保险协议,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3、需使用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4、教育和监管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6、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7、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掷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拴好安全带;
8、进入现场的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9、配备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明确责任人,随时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并作好记录。
10、编制安全施工工艺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以备安监部门审查、备案。
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现场进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否则造成人员和物品等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12、 乙方负责此项目施工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施工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九、保修期限及范围:保修期二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和建筑材料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修补,
十、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如有一方违约按合同法处罚;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可生效。本合同至工程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工程款支付完毕后终止。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7
建设方(甲方) 审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施工图审查,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关于贯彻执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过程中有关细则的通知(穗建技[20xx]317号)。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审查项目的基本情况:名称、规模、投资及审查 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审查资料文件:
第五条 审查费的支付详见下表。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 甲方责任:
6.1.1 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
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乙方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审查报告时间顺延。
6.1.2 在未签合同前甲方已书面同意,乙方为甲方所做的各项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审查费。
6.1.3 甲方应保护经乙方审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图纸。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资料、图纸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
6.2 乙方责任:
6.2.1 乙方应按广东省建设厅发布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暂行办法》和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印发的《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及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以及甲方提供的有关部门的审批文件、资料、图纸进行审查。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审查报告,并对审查的图纸质量负相应的责任。
6.2.2 乙方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审查报告。
6.2.3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设计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审查工作时,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审查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审查费的全部支付。
7.2.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审查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
7.3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审查资料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审查费的千分之二。
7.4 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广州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3 份。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存一份。
8.4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5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资料,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方(甲方): 审查方(乙方):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劳务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及内容:
四、工程期限:
(1)、自 年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所有分包工程必须完工,具体分部分项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工程进度计划表(其必须按照工程进度表时间完成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期间一切法定节假日均不予考虑。
(2)、在本条一款规定的施工期间,乙方必须确保 年 月 日工程完工,若乙方拖延工期, 所产生的一切对业主的赔偿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且工期延误一天罚款1000元,如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经项目部及业主核实认可后,工期相应顺延.。
五、材料的供应及管理:
(1)、所有装饰材料由乙方按现场施工程序实际面积所需材料数量提出材料采购计划,并交主管工长审核,经项目经理和公司领导签字同意后,由公司物资部门统一采购。
(2)、材料进场后,均由主管工长及仓库保管员对材料规格,数量及质量进行验收,主管工长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材料实际用量,另加1%损耗系数向乙方开出材料领料单到仓库领取材料。
(3)、乙方所领取的一切材料均自行保管(保管费已算在工程量的单价中),若因保管不善,使材料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
(1)、工程必须达到五星级装修标准,如达不到该标准,工程劳务费按85%结算。
(2)、工程质量必须严格按国家规范及五星级装修工程标准执行。
(3)、分部、分项隐蔽工程验收由乙方提前两天通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乙方通知的时间先进行验收,再通知监理单位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乙方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直至整改达到规范要求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若经整改仍不合格,项目部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且整改所增加的材料人工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七、双方责任:
(1)项目部对整个工程全过程进行管理和协调。
(2)根据图纸要求,业主要求及施工说明,项目部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3)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进度进行标准化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要求,一切行动听从指挥,发生违章违纪的应接受项目部的批评教育和罚款处理。员工不得有偷窃,索贿或虚报帐目,损公肥私等不法行为,违者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除追回全部非法所得外,按其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罚直至开除和送警署处理,
(5)乙方向项目部所借用的一切工具及器具等均按公司规定缴纳租金,在用完工具和器具后完好归还公司,在工具和器具使用期间,乙方自行保管,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6)乙方要对成品作好保管保护工作,如有损坏或丢失,由乙方全额赔偿;乙方如发现有偷窃其他班组材料的,项目部罚款500~1000元.
(7)乙方应对各个部位的临时用电及其电焊工作好安全防护,如有乱搭乱接的,项目部发现即予处罚。
(8)材料进场时,乙方应对自已用的材料进行搬运;所有材料到现场要及时搬运,如材料不搬运,拖移时间后果自负;每天必须工完场清。(材料搬运及材料运输都属于乙方,全部费用都已算在工程量报价中)。
(9)施工班组所用的机具、工具(靠尺、线锤、铁锹、泥桶及全部辅材切割片等,都属于乙方负责(全部机具、工具及辅材费用都已算在工程量报价中)。
(10)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吸烟、烧饭,如项目部发现一次,给予警告,二次发现,给予罚款500元。在施工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11)每天的垃圾要及时清扫且搬运到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各班组成品保护要做到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真落实保护措施。
(12)如质量不符合要求,项目部敲掉后,所有人工费、材料费、均由乙方自负。
(13)根据项目部的安排,如施工班组的施工质量与进度加快,可先行抢
其它施工班组,于落后进度的施工楼层班组必须服从项目安排,给予进度快的施工班组进行施工。
(14)如质量达不到五星级装修标准,不符合规范,且不听从项目部安排,立即退场,所有工程量及工资不结算。
(15)如个别班组人员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与项目部管理人员争吵,立即退场,所有费用及工资不结算,由本班组承担。
(16)高峰期半成品安装时,各工种形成交叉作业,在交叉施工中,进入室内房间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不得两个工种在室内混合施工,(例:如室内1施工工种让2施工工种进出,到时室内造成损坏及丢失东西全部由1施工工种负责赔偿),项目部并采取罚款500~1000元,移交手续格式由项目部通一格式。
八、现场标准化管理
(1)甲方承接工程后分包给乙方,乙方应有健全的施工队伍,合理组织安排施工的全过程,其中项目经理应持上岗证,全面负责该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应持身份证,技术类职称及上岗证、工作证)方可上岗,并提交甲方审核登记务案。
(2)施工班组及工人进场后必须持身份证,特殊工种必须持带上岗证。
(3)经甲乙双方商定,施工现场必须按工地及文明工地要求,否则,按工程承包款的90%付款,若分项工程的“落手清”未达到现场标准化管理要求,则该部分工程只能按85%结算。
九、工程方式:
(1)工资单必须列出所有工人名单,并且每人必须亲自签字,经项目经理、总经理审核后发放,交财务存档。
(2)工程量按填写的施工任务单按实进行结算,施工任务单必须由工长或内业技术员开出,项目经理签字,报工程部经理和质检负责人签字,并经经营部的预算人员审核工程量及价格,最后报公司领导签字后生效,任何白条不予结算工资。项目部按每人每半个月支付生活费:400 元。支付工程款待工程完工合格后,公司付给乙方工程量总价的70%;待交工验收后付款 15%;工程量经公司审核后分两次付款至10%;剩余5%余作为维修费,待一年后付款。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本合同一式三份,报公司存档一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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