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7-09 14:06:0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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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行动所制定的计划类文书。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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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案 篇1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明两天我市将有大到暴雪,降雪预计持续到12日。为应对暴雪和急剧降温可能带来的影响,我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1.及时检查上下水管道,防止冻坏。发现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安排精干力量修理,保证校园内正常供水。

  2.及时检查设备及线路,严防短路和断路等故障,保证校园正常供电。及时检查校内电话线路,防止因积雪造成中断,保证校园内办公电话联络畅通。

  3.全面检查校园内建筑,严防屋顶因积雪重压垮塌。随时关注校园内,特别是道路两旁的高大树木,防止因积雪重压,断枝伤人。关注由于冻融作用引起的建筑物边缘部位砖石可能出现的滑落伤人现象。关注化雪时屋顶是否漏水。

  4.抓紧做好路面厕所铺设硬纸片工作,并随时清除纸片上的积雪,以防师生滑倒摔伤。

  5.停上课间操。加强班主任值班,防止学生在雪地嬉闹摔伤,严格禁止学生在操场楼道奔跑。

  6.安排高年级学生清扫校园内主要道路,特别是通往教学楼门口厕所门口的道路,注意清扫门口纸片上的积雪。

  7.教育学生不要打雪仗,防止摔伤。严禁学生在楼道内玩雪,严禁在玻璃窗附近打雪仗。

  8.师生在清扫卫生时,要特别注意清除各楼口附近的地面结冰。

  9.严格禁止学生在楼内使用各种电器,防止发生火灾。各楼的灭火设备要充足、好用。

  10.教育学生及时开窗通风,特别是教室要定时通风,严防甲型流感蔓延。

  11.加强门卫值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12.医务室要准备充足的摔伤、碰伤药物和治疗感冒的药物。

  13.学校以短信的方式提醒教职工注意安全、注意保暖,注意室内防火。

  14.全体中层以上干部要坚持值班,特别是在早晚时间,随时到校园内巡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5.班主任要早于本班学生到校,晚于本班学生离校,电话24小时开机,以保证学校和家长随时联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工作方案 篇2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379号令,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京国土管物(20xx) 949号《转发建设部业主大会规程及相关问题的通知》,京国土房管物(20xx)338号《关印发北京市贯彻物业管理条例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开展全市居住小区物业服务情况检查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前已组建的北京市朝阳区拂林园物业管理委员会名称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拂林园业主委员会"。在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地区办事处,北京市朝阳区居住小区管理办公室指导监督下,由北京市朝阳区奥运村地区办事处代表,地区派出所代表,拂林园居委会筹备组代表,北京信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绿色家园物业管理处代表及原拂林园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于20xx年8月1日成立拂林园小区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 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在朝阳区奥运村地区办事处及朝阳区小区办的指导下,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

  筹备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决定筹备组成员名单,讨论通过了《拂林园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工作方案》。将《拂林园物业管理委员会章程》修订为《拂林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重新制定了《拂林园小区业主公约》。

  拂林园业主大会成立工作方案如下:

  一、北京市拂林园小区以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召开业主大会;

  二、北京市朝阳区拂林园业主委员会名额为7名(根据小区入住情况,适时增选至9名);

  三、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业主;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身体健康;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产生办法:

  以业主大会方式产生,业主委员会的人选或按区域推选候选人或业主自荐的方式均可。业主大会的业主投票权,按其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每建筑平方米为一票,不足每建筑平方米的不计为一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人防,停车库等地下空间不计算投票权。

  五、公告方式:

  筹备组20xx年8月1日至8月15日,在本小区1—20号楼公告栏及小区正门入口处内醒目位置公告《拂林园小区业主大会成立工作方案》,《拂林园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拂林园小区业主公约》。公告时间不应少于15天。

  六、送达方式:

  筹备组于20xx年8月30日至9月8日(如时间不够可延续)以书面征求意见方式召开业主大会,委托物业派两名工作人员将《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表决书》入户送达,业主签收并请业主对《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表决书》表决事项逐一进行投票表决。业主投票表决后,将表决票投入物业工作人员所携带的封闭投票箱中,由工作人员收回。业主应当按照《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表决书》中要求的内容和形式反馈意见,同时由物业人员另造册注明楼号,业主签字,送达人签字,非业主本人收到选票要有签收人签字。总之,选票要有完整的送达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或形式的,不计为有效反馈意见。

  七、选票结果统计方式:

  在奥运村地区办事处,地区派出所和业主代表监督下,由筹备组和愿意参与的业主对收集的《业主大会书面征求意见表决书》进行审查和统计。做出《拂林园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由筹备组全体成员在《拂林园小区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签字确认。

  八、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召开拂林园小区业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由筹备组宣读《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并公布当选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当选的业主委员会采用集体讨论的方式选举业主委员会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由全体业主委员会委员讨论通过《关于成立北京市朝阳区拂林园业主委员会的申请》。

  九、报送文件:

  业主委员会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相关文件报朝阳区奥运村办事处审核,经同意备案后,报朝阳区小区办报批,经朝阳区小区办批准备案,并在本小区1—20号楼公告拦及小区正门入口处醒目位置公告佛林园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筹备组职能终止,筹备组解散。

  十、业主大会成立工作方案的解释权在业主大会筹备组。

  拂林园业主大会筹备组全体成员签字:

  北京市朝阳区佛林园业主大会筹备组

  20xx年8月1日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柳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柳教基字〔20xx〕35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的通知》(桂教〔20xx〕40号)、《关于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xx〕42号)及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启动视频会议精神,制订本评估工作方案。

  一、评估目的

  贯彻落实全区“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目标要求,通过建立评估验收制度,促使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水平得到整体提高,推动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切实巩固提高“两基”成果。

  二、评估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按自治区教育厅的工作布署,即时启动,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覆盖到全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二)突出重点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工作,重点在农村地区,难点在薄弱学校。通过参与“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活动,促使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常规管理四十二条的基本要求,最终实现学校管理水平整体提高。

  (三)分级负责原则。我县评估工作分县、淋病二级自下而上逐级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原则。学校常规管理体现规范性、长期性,评估工作的目的是以评促管,以评促建,通过评估促使义务教育学校逐步建立起常规管理长效机制。

  三、评估验收工作的组织机构

  成立柳江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梁根全 县教育局局长

  王廷继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谭广淋 县教育局副局长

  韦 师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韦恒飞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股长

  谭以华 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谭海军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覃金辉 县教育局人事师培股股长

  周立明 县教育局政策法规室主任

  韦初茂 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主任

  韦 林 县教育局党办主任

  林木章 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郑彩燕 县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黎正勇 县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对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名单如下:

  主 任:韦 师(兼)

  副主任:韦恒飞(兼)

  谭以华(兼)

  成 员:王冬梅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副股长

  韦秋琴 县教育局财务基建股股长

  兰 珺 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锦学 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评估验收工作的文件起草、方案制定、学校宣传、组织实施、评估检查等日常工作。

  四、评估工作的实施步骤及分工

  (一)方案起草公布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由基教股负责。

  (二)学习宣传及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规范管理自评达标阶段,时间为20xx年6月—12月。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各负其责,做好落实工作。

  1、20xx年6—8月,指导各义务教育学校学习相关文件及评估方案,同时下发自治区教育厅印制的校园文化宣传标语汇编。基教股负责。

  2、20xx年6月—12月,指导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进行常规管理自查和整改阶段。由基教股牵头,相关成员股室根据常规管理规定中涉及的部门职责给予支持配合。

  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标准加强学校常规管理,自查自纠,整改达标,并按自治区评估要求汇集材料,建立档案。凡自评达400分以上,可向县教育局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三)县评估阶段,时间为20xx年3月—5月。县教育局对辖区内申请义务教育常规管理达标学校进行评估检查。

  (四)由县教育局基教股牵头,各成员股室配合,并将各股室设立的单项评估纳入此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1、20xx年3月,县教育局基教股从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抽8名专职人员,负责评估验收时间安排、评估培训、评估材料整理等日常工作。

  2、20xx年4月成立 个县级评估组,每个评估组由1名组长、1名副组长、5名成员组成,由县教育局内相关股室、教研部门、义务教育学校等单位抽调。

  3、个县级评估组向评估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评估结果,评估领导小组以通报的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表彰,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迎接市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6月—7月。

  (六)迎接自治区级评估阶段,时间20xx年8月—12月。8月份为整理评估结果及向自治区评估组申请自治区级评估,9—12月迎接自治区检查评估。

  (七)自治区公布评估结果阶段,时间为20xx年12月底或20xx年1月。以通报形式对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表彰奖励;对未通过评估验收的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五、领导小组成员科室职责

  基教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起草市本级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局办提供相关信息供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指导和检查各义务教育学校的常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县级各阶段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督导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牵头分阶段对各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评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协助基教股组织县级评估及迎接市教育局和自治区级评估。

  财务基建股: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常规管理评估工作的经费安排,参与评估工作。

  政策法规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义务教育学校依法依规治校,抓好学校安全管理,参与评估工作。

  党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校长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局办: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义务教育常规管理年”启动的宣传工作,评估检查用人用车等后勤保障的协调工作。

  纪检监察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股室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负责对违规办学行为依法查处,参与评估工作。

  教研室: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参与评估工作。

  电教仪器站: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落实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管理工作。指导学校开展电化教育工作,做好教学仪器的调拨,指导学校做好使用,管理工作。

  要求各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此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校的实施方案。

  柳江县教育局

  20xx年7月10日

工作方案 篇4

  一、 指导思想

  依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落实吉林省促进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行动计划全面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在吉林省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成立“李玉芹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为更好地发挥本工作室的示范、引领、辐射作用,形成以名师为核心的高层次骨干教师团队和专家型教师研究群体,使本工作室成为优秀教师成长的摇篮,特制订本工作室工作方案。

  二、 工作目标

  本工作室将以语文教学中的难点热点研究为重点,以课题研究为核心,以教学活动为依托,以网络平台为载体,以加快小学语文学科优秀教育教学人才成长为目标。力争在一个周期(三年)内,使本工作室成员能够成为师德的榜样,教学的行家,课题的能手,管理的专家。使本工作室在本学科具有影响力、辐射力。从而推动我省的小学语文教学改革的深入开展。

  1.教师培养目标

  (1)每一位成员能够成为具有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的教师。

  (2)根据每位成员的实际情况,能做不同级别的示范课或讲座,并得到教师的认可且受到好评。

  (3)能够带动本区域内的教师,对教师提出的困惑能正确地进行解答。

  (4)能够参与著作的编写和课题的研究,并起骨干作用。

  (5)能将现代的教育教学技术与小学语文教学进行有机的整合。

  (6)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使其教学能力、科研能力、管理能力都有一定的提高。

  2.学科发展目标

  (1)打造一支具有较强的研究、合作能力、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名师团队。充分发挥名师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从而形成名优群体效应,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2)做好课题研究,先进行阅读教学的研究,然后就作文教学进行研究,在实践中总结策略与方法,以引领学科发展。

  (3)构建工作室网页,及时传递成员的学习成果,交流研究的成果,使网页成为小学语文学科教学动态工作站,成果辐射和资源的生成站。建立一个集专家、教师、课件、课例、论文等成果为一体的课程资源库,形成一个功能齐全、良性循环的资源网络。

  三、 工作内容

  1、组织学习活动,促教师专业成长。

  为了更好地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寻求理论支点,提升底气,团队成员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生活状态,让读书成为一种习惯。首先,向书本学习,每个成员要读教育理论专著,读专业刊物书籍。主持人要定期向成员推荐好的书籍,同时,成员相互之间也要推荐好的书籍。要求写好学习感悟,定期发表在自己的博客中(每月至少一次)。其次,向专家学习,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积极参加各种培训、考察等活动,同时,在网络上学习,直接与专家对话和交流,把专家的理念内化为自己的教学行为。再次,向同行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反思,不断总结,努力形成自己的教学特色。

  2、开展课题研究,引领学科发展。

  本工作室积极参与或承担课题研究任务,根据所选的研究方向(阅读教学和作文教学),分工并合作研究,合作攻关。要求成员积极参加工作室确定的科研课题,并定期跟踪课题实施进度,检查阶段性成果,汇编成员的课题研究成果。工作室将及时总结成果,形成研究报告或者论文书籍。通过课题研究,从而解决阅读教学费时多,收效慢的现象;解决作文难的现象。使成员在研究与实践中形成自己的教学个性,发展自己的教育艺术,打造教育智慧的新境界。

  3、开展教研活动,打造精品课堂。以科研带动教研,根据课题研究内容,要经常进行教学研讨活动,通过集中研讨,论坛、QQ群或网上视频课堂等形式展开说课、上课、评课等一系列的磨课活动,从而提升成员的教学能力,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每学期要承担一次县级或以上主题展示活动,以研讨会、报告会、名师论坛、公开教学、现场指导等形式,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传播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方法,帮助区域内教师解决教与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能够与青年教师结对子,充分发挥名师的带头、示范、辐射作用,从而形成名优群体效应,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

  4、 整合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以“吉林省李玉芹小学语文工作室”为载体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研修实践交流、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四、 工作形式

  1、 自主学习。每位成员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要制订读书计划。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关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动态和趋向,提高工作室成员的理论水平和实施新课程的能力。研究现代教学方法在语文教学中的运用,研究语文校本教研等。将读书内容和读书心得发布到工作室博客中。

  2、集中活动。每学期工作室成员集中活动至少一次,通过座谈、研讨、教学观摩、反思总结等方式,集中交流教学、研究和学习情况,整理、研究和解决学科教学问题。同时组织外出学习,送教下乡等活动,使工作室成为全体成员学习、交流、成长的精神家园。

  3、网络交流。在网上申请一个视频房间,每周一次网上视频活动,进行交流研讨等磨课活动,每次一个主题。另外,充分利用QQ群、论坛等随机开展交流、学习活动。通过网络平台,经常交流和探讨,养成总结反思的习惯,认真撰写反思日记和教育教学论文,每月上传一篇文章;每年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一至两篇论文;每学期至少印发一期“工作室简报”,总结回顾一段时间的工作。

  五、 工作室成员工作职责

  1、 主持人职责制定工作室工作方案;主持工作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工作室成员开展研修活动,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建立名师工作室网站,并保证其运行良好并将相关成果于网上交流,形成资源共享;负责对工作室研修员的考核、评估和评价工作,建立研修员档案,向主管部门总结汇报。接受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评估、工作室的年度考核和终结性考评。

  2、工作室成员的职责配合主持人进行名师工作室的日常工作,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开设个人博客,通过网络参加教学论坛,及时参加视频课堂教学研讨,承担工作室的网页建设工作,遵守工作室管理制度,准时参加工作室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接受主持人的检查评估,及时汇报工作;帮助主持人维护工作室网页,积极开展在线互动式研讨。

  六、 工作室设想

  根据“吉林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来进行:

  (一)准备阶段

  1、起草工作室方案,筹建工作室。

  2、选拔招聘工作室成员,建立健全工作室各项规章制度。创建名师工作室网页和个人博客。

  3、启动名师工作室。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征求意见,明确分工,明确研究方向和研究课题。

  (二)实施阶段

  1、课题立项,制定课题实施方案并开展课题研究。定期上交课题阶段性总结和每年的个人总结。

  2、读书交流:网上共享读书笔记和心得。

  3、定期召开工作室成员会议,有计划地开展研究。

  4、定期开展网上培训,通过QQ群、论坛、视频课堂等活动,提升成员的教育教学能力。每次活动围绕一个主题进行。

  5、教研活动。工作室成员每人上一节课,主持人了解成员基本情况,进行指导培训。然后大家看课,评课,再提升。同时要举行两次大型交流研讨活动。定期开展送教下乡活动,组织成员参加省内外的教研学习考察等活动。邀请专家培训讲座。

  (三)总结验收阶段

  对工作室三年来的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梳理,联系工作室研修成果的发表出版等事宜。申请相关部门对课题做验收评价。向教育厅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中心汇报成果。

  七、 考核办法

  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对其他成员要跟踪考核,每年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对优秀学员给予奖励。

  1、准时参加工作室的各项教研活动;每缺1次扣1分。有特殊事情要请假。每年内有三次不参加活动的视为自动退出本工作室。

  2、每周访问工作室网页至少1次,并就网页上的内容参与研讨。每缺1次扣1分。

  3、每月向工作室网页提供至少1篇教学反思、课例分析、课改心得、读书心得等方面的资料;每缺1次扣1分。每月向工作室网页提供至少1篇推荐的文章,需注明原作者、发表刊物或网络转载的地址,形成资源共享。缺一次扣1分。

  5、每学期提交1份参与工作室工作总结一份;每缺1次扣2分。

  6、三年内每年至少承担1次县(区)级及其以上公开教学或讲座;每缺1次扣2分。

  7、三年内每年至少撰写1篇教育教学论文(获省市级以上奖励或发表)。每缺1次扣3分。

  每位成员、学员基本分为10分,10分扣完则自动退出工作室。

  八、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名师工作室的组织及各项规章制度。

  工作室主持人:李玉芹, 中学高级教师,现任松原市乾安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全国教学改革先进个人,全国优秀实验教师,吉林省特级教师,吉林省科研型名教师,吉林省优秀语文教研员,吉林省首批语文学科带头人,吉林省师德先进个人。

  本工作室管理顾问:宋海英、王娇娇、马彪。

  本工作室教学顾问:赵世英、李莉、孙世梅、王丽杰、杨颖、赵静红。

  本工作室成员:(8——15人)

  2.经费保障。合理使用工作室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如添置书籍;开展活动;外出培训或与其他费用等。

  3.奖励措施。对认真工作,取得优秀成绩的工作室成员,提供优先参加高层次研修、学习考察和学术研讨等活动的机会,对特别优异的学员,工作室将把其表现情况反馈到所在单位,在评选先进和选拔各级各类教育骨干中优先考虑。

工作方案 篇5

  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中等职业教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服务中国制造20xx、创造更大人才红利的重要抓手。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简称诊改)机制,是教育行政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引导和支持中等职业学校常态化自主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形式。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南,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根本,以促进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为宗旨,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引导和帮助中等职业学校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善办学条件、规范学校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完善制度体系、健全运行机制,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与任务

  建立基于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自主诊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抽样复核的工作机制,保证学校的基本办学方向、基本办学条件、基本管理规范,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具体任务是:

  (一)构建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围绕提高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建立和完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划、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诊改、利益相关方有效参与、主管(办)部门协同改进的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与运行机制。

  (二)搭建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学校、地(市) 、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四级架构的中等职业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管理系统(简称数据系统),为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改提供数据服务,为利益相关方参与诊改提供数据参考,为教育行政部门抽样复核与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为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质量报告提供数据基础。

  (三)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逐步建立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

  三、基本原则

  (一)坚守底线。本方案依据20xx年以来教育部有关中等职业教育的系列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当前实际制定,是最低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结合区域特点,以不低于本方案要求为原则制定本省诊改工作执行方案和实施规划。

  (二)学校自主。中等职业学校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责任主体,须按照要求对本校教学工作进行常态化周期性的自主诊断和改进;按照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接受抽样复核。学校也可主动申请复核。

  (三)协同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协调学校的办学者、管理者、用人单位和独立第三方专家组织,积极支持和参与学校的教学诊断工作;视需要协调办学者和管理者帮助学校落实改进方案。教育部组建全国诊改专委会指导各地诊改工作。

  四、职责与条件

  (一)中等职业学校均应以本省诊改工作执行方案为基础建立本校教学工作诊改制度,明确诊改工作的重点、要求、周期和组织,并将自我诊改情况纳入年度质量报告。

  (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明确学校诊改工作的最低周期要求;负责组织对教育部门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诊改工作(或委托组织)抽样复核(复核工作应安排在学校自主改进措施已经实施之后进行)。原则上,一个工作周期内累计抽样比例不少于开展诊改工作学校总数的三分之一,且覆盖所有地(市)。发生重大教学事故的学校,须在事故处理后的两年内至少完成一次诊改并接受复核。已被列入未来3至5年内“关、停、并、转”的学校,不列入抽样范围。

  (三)抽样复核的学校,须已经建立并实施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全日制中职学历教育在校生数”“师生比”“专任教师中的专业教师占比”“校舍建筑面积”“生均仪器设备价值”等5项指标达到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教职成201012号)的要求。

  (四)属于开展诊改工作范围,但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学校,须自省级诊改执行方案发布之日起3年内达标。对于边远贫困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对上述条件做出调整,并在省级诊改工作方案中说明。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的学校可参照执行。

  五、诊断项目

  本方案包含6个诊断项目,16个诊断要素,99个诊断点(见附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坚守底线”原则,结合实际调整和注解“诊断点提示”内容、增加诊断点,并在省级诊改工作方案中予以说明。

  六、复核结论

  复核结论依据学校自主诊改结果与复核结果的吻合程度,分为“有效”“异常”“待改进”三种。

  有效——本方案16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2个;改进措施针对性强,改进工作切实有效。

  异常——本方案16个诊断要素中,自我诊断结果与复核结果相符的<10个;改进措施针对性不强,改进成效不明显。

  待改进——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其他情况。

  复核结论及未达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名单,按照省级诊改工作方案规定的程序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对于复核结论为“异常”的学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设定期限,采取切实措施,督促其改进。

  属于诊改实施范围,但3年内仍达不到抽样复核条件的学校,应停止其招生资格。

  七、组织实施

  (一)组织分工

  1. 教育部组建全国诊改专委会,负责诊改工作指导方案的研制与修订、政策咨询、专家培训和业务指导。设立工作网页,集中发布诊改工作相关政策和工作进展。

  2.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据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省(区、市)诊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执行方案和实施规划(建议抽样复核每5年一个周期、学校自主诊改周期不超过3年),报教育部备案后执行。

  3. 诊改工作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实施,也可在统一的省级执行方案基础上委托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实施。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遴选熟悉中等职业教育、具有管理经验、具有公信力的中高职教育专家、教育教学研究专家以及行业企业专家等组成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负责本省诊改工作的方案研制与修订、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

  4.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发挥本省诊改专家委员会作用,开展省内诊断专家培训、建立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专家库。参加复核工作的专家原则上须接受过相关诊改工作培训。

  5. 全国诊改专委会指导省级诊改专委会工作。

  (二)基本程序

  1. 自主诊改

  学校根据省级执行方案,建立常态化周期性教学工作诊改制度和工作机制,定期进行自我诊改。

  2. 抽样复核

  (1)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诊改工作执行方案、实施规划和实际需要,抽样确定复核学校。被确定的学校在自我诊改基础上提交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学校年度质量报告(可选)等材料。自我诊改报告可以表格形式(见附2),对照诊断要素逐项写实性表述自我诊断的主要形式和依据,目标达成度、主要成绩、存在问题、成因分析、改进对策与实施等基本内容,无需等级性结论。自我诊改报告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突出问题导向、重在改进提高。

  (2)现场复核。现场复核专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授权有关组织)确定。现场复核包括:专家组通过状态数据独立判断学校教学工作状态,对照学校自我诊改报告等材料确定现场复核重点;专家团队现场复核;撰写现场复核报告。专家组现场复核结束后,专家个人意见和专家组意见(不含结论建议)可口头反馈学校。省级诊改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复核报告和结论,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3)落实改进。学校根据认定的复核报告深化改进工作,并在完成改进工作后进行总结。

  (三)纪律与监督

  各地要加强诊改工作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诊改工作信息公告制度。诊改工作相关的政策、文件、方案、标准、程序以及结论等均应在适当范围公开,接受教师、学生和社会各界监督。

  1. 有序推进。各地要按照报备的诊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工作。实施过程中如有调整,需及时说明。

  2. 规范工作。现场复核不得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六项禁令”。

  3. 信息公开。各地须指定网站,及时公布教学工作诊改相关政策文件、复核专家组成员名单、学校自我诊改报告、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以及复核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被复核的学校也应在学校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4. 加强监管。专家组成员一经明确,不得接受邀请参加有关学校的辅导、讲座等活动。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社会反响差的专家,应及时调整直至从专家库中除名,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说明】

  省级教育部门可按照“坚守底线”原则,根据下列文件、结合实际调整和解释“诊断点提示”的内容,报教育部备案后实施。

  1.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2.关于充分发挥行业指导作用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

  3.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156号)

  4.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

  5.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的通知(教职成201012号)

  6.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管理规程的通知(教职成20106号)

  7.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25号)

  8.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教职成20108号)

  9.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制订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的意见(教职成厅20125号)

  10.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首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11号)

  1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试行)目录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448号)

  12.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的通知(教师201312号)

  13.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制度的意见(教职成201116号)

  14.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201214号)

  15.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xx年修订)

  16.教育部关于印发新修订的中等职业学校语文等七门公共基础课程教学大纲的通知(教职成20093号)

  17.中等职业学校公共艺术课程教学大纲(20xx)

  18.教育部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014号)

  19.教育部 中宣部 中央文明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教职成200911号)

  附:1.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项目参考表

  2. 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自我诊改报告(参考格式)

工作方案 篇6

  一、担保机构

  由县农办牵头,财政局、人民银行和各乡镇配合,成立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村贷款担保中心。担保中心按乡(镇)区划进行设置,为本乡(镇)贷款户提供贷款担保服务。担保中心设立担保基金,县财政为每个担保中心提供不少于20万元的担保基金启动资金,各担保中心依法采取适当方式,面向本乡(镇)积极筹措担保资金,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增强担保实力。县财政根据乡(镇)担保中心运行情况和本县财力状况,每年给予担保中心一定额度的担保基金增补。

  二、担保服务对象

  担保中心为所在乡(镇)农户(企业)贷款提供担保。担保对象必须有一定的自有资金、信用状况良好、具备信贷政策所要求的发放担保贷款的基本条件。

  三、担保中心运行模式

  担保中心担保工作根据“先试点,后推广”原则开展。由县财政局、县农办选择一个乡(镇)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的基础上再行推广。担保基金按照“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定期公布、接受监督”原则管理。担保贷款额度按担保基金规模放大3倍执行。担保中心按贷款额度的3‰-5‰的比例收取担保手续费。担保中心所在乡(镇)村民(企业)均可向担保中心提出担保申请,经提保中心调查审核后,符合条件的由担保中心为其提供担保,并推荐到经办行申请贷款,经办行依据信贷原则调查核实后发放贷款。单笔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行与担保中心根据经营项目和个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情况确定。担保贷款期限一般为1年,期确需延长的经担保中心同意,申请人向原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获经批准后,可以展期1年。

  四、贷后管理工作

  要加强贷后管理服务,积极协助经办行加大对到期贷款的清收力度,确保到期贷款按期归还。对出现逾期的贷款,担保中心要主动协调,积极配合经办行采取行政、经济和法律等多种措施进行追偿。逾期3个月仍不能清偿的贷款,担保中心在做好贷款推荐发放及担保工作的同时。经办行可直接从担保基金中扣收应收贷款本息,担保中心对借款人享有追索权。经办行办理的农村担保贷款逾期虽不满3个月,但不良率达20%时,应立即停止发放新的贷款,不良贷款由所在地担保中心负责代位清偿。对恶意。

  五、相关激励机制

  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年终对担保中心业绩进行考核,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

工作方案 篇7

  按照《县建筑工地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县学校食堂与学生“小餐桌”管理办法(试行)》、《县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有关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以规范镇辖区内建筑工地、幼儿园、集中交易市场、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建设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实施县政府有关规定为主线,创新监管手段、强化试点规范、建设长效机制、总结提炼经验,为在全县范围内推广实施切实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二、工作目标

  1、建筑工地: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内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2、幼儿园:保证辖区范围内所有幼儿园食堂有场所,有固定人员,持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建立食品安全制度、食品原料有采购索证索票记录、加工场所卫生情况良好、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明;

  3、集中交易市场:一是规范辖区内集贸市场经营行为。强化市场开办者责任,市场开办者与所在工商分局签订责任状;对食品流动摊点实行备案管理制度,持《食品、餐饮摊点备案登记卡》从事经营活动;规范食品流动摊点的经营行为,粘贴散装食品标签;推行《食品销售小票》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食品安全监督员。二是规范食品商场、超市经营行为。强化证照管理,要求做到证照齐全,合法有效,亮证经营;建立健全各项食品经营管理制度,制作成规范展牌悬挂上墙,建立健全食品进(销)货台账,配备统一的专用档案盒;推行“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经营者要配备电脑、宽带、打印机和机打发票,安装“一票通”电子监管软件;强化食品质量检测,按计划开展食品质量检测活动;强化消费维权,公示工商监管执法人员的照片、姓名、投诉举报电话,悬挂上墙。

  4、餐饮企业:规范镇域餐饮企业食品安全工作。选择一家小型餐馆、一家中型餐馆作为餐饮企业规范试点单位,通过强化监管,有效解决小餐饮企业食品安全隐患大、设施设备不全、加工经营条件差等餐饮食品加工突出问题,明确餐饮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推进基础卫生设施改造,建立建全索证索票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规范加工经营行为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餐饮服务人员素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三、成立组织

  为确保工作落实,镇联合住建局、教育局、工商局、药监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一)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集中交易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餐饮企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实施步骤

  (一)确定试点阶段(2月15日至2月20日)。确定南五里绿宸万华城建筑工地、吕营幼儿园、西关大众超市(百合兴超市)、县大集(县集中交易市场)、巴蜀东坡酒楼、蜀南红川菜馆为试点单位,将各项整治任务逐项进行落实。

  (二)动员筹备阶段(2月21日至3月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摸底,与试点单位签订责任书、承诺书。动员各试点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组织实施阶段(3月2日至3月15日)。各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试点单位,进行检查、指导、规范、整改,要求按照工作任务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四)检查验收阶段(3月16日至3月31日)。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检查验收,由县政府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观摩,按照县领导和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完善。

  (五)总结推广阶段(4月1日—4月30日)。对各试点单位规范化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把好的经验做法梳理归纳,在全镇推广。

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组织做好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充分发挥区长质量奖的激励、引导作用,根据《区区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的工作推进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一、组织申报工作(12月3日—12月13日)

  1、印发《通知》。成立首届区区长质量奖评审专家委员会;建立评审员专家库;

  2、制定区区长质量奖评审标准、工作程序;

  3、召开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参加区长质量奖申报工作会议;

  4、各成员单位组织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审查把关,提出推荐意见。

  二、开展宣传工作(贯穿整个评选过程)

  1、在《日报》、在线等媒体上刊载通知、公告,展示参评企业形象,报道区长质量奖工作进程;

  2、向市局、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媒体报送信息;

  3、质量强区各成员单位做好辖区内宣传发动和培训指导;

  三、评审(12月14日——12月27日)

  1、申报资格初审(12月28日——1月5日)

  审查申报主体资格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并予反馈。根据申报企业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成立评审专家组,指定专家组组长,按照评审标准及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现场评审(1月7日——1月12日)

  组织现场审查组,对通过书面评审的申报单位进行现场审查。评审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根据书面评审和现场审查情况,编写评审工作报告,提出获奖建议名单。

  3、公示(1月13日——1月20日)

  向区政府报告首届区长质量奖评选情况,报请区政府审批首届区长质量奖获奖单位、个人名单。

  经区政府同意,向媒体公示首届区长质量奖拟奖名单,公示期15日。媒体选择:日报、晚报、在线、质监网。

  四、表彰(全区工业大会期间)

  由区政府对质量奖获奖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证书和奖金;对质量贡献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奖章;

工作方案 篇9

  为切实做好我校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国家级认定,根据《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教督团﹝20xx﹞1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学校管理为关键,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接待组:

  组长:

  成员:

  2.现场准备组:

  组长:

  成员:

  3.申报材料组:

  组长:

  成员:

  4.座谈问卷组:

  组长:

  成员:

  四、实施步骤

  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3月1日—3月6日)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二)准备材料、查找问题(3月7日-14日)

  根据《督导规程》和20xx年现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材料。

  (三)归类问题、分工协作、解决问题(3月15日-21日)

  1.材料组依据评审标准,审核各校报送材料,查找并归类存在问题。

  2.教育局各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会同相关学校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模拟检查排除问题(3月22日-3月25日)

  1.依据《督导规程》,分学区模拟检查督导学校迎检准备工作。

  2.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再次梳理,解决问题。

  3.材料组根据《督导规程》做好材料汇编工作。

  4.学校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五)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3月27日-3月底)

  1.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整理,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接受省督导评估团对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动员。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增强工作时效性,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氛围。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重点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同时,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信息通畅,确保我区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3.强化督查,及时反馈。创建办要加强对督导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工作方案 篇1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xx〕58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xx〕38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函〔20xx〕25号)精神,按照查清全县地名基本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地名基础数据、提高地名标准化水平、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为社会提供全面准确地名信息的总体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查清全县行政区域内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非行政区域、居民点、水系、陆地地形、交通运输设施、水利电力设施、纪念地旅游景点、建筑物、单位等11大类、117小类地名的类别名称、标准名称、别名、简称、地名发音、罗马字母拼写、少数民族语书写、使用时间、地理位置、地名含义、来历、历史沿革、地理实体概况、语种、密级、多媒体信息等基本信息和相关属性信息。建立县、乡、村三级地名信息数据库,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地名基础信息资料和相关属性信息资料,对不规范地名进行标准化处理,完成对重要地理实体地名标志的设置,做好普查成果验收上报,为履行各项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提供重要依据。

  二、方法步骤

  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自20xx年6月7日开始,至20xx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xx年6月7日至20xx年6月30日)

  1、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地名管理和地名普查相关文件。2、成立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3、地名普查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全面普查(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以各级各部门为单位,进行地名基础信息和属性信息的全面普查。

  1、收集资料。包括第一次地名普查、地名补调、历年地名命名更名、文物考古、边界书画、统计等资料及有关地名志、录、词典、图、碑刻和政府机关、专业部门下发的有关地名方面的文件、通告、简报、年鉴等。

  2、普查登记。以各责任单位为主,全面开展地名普查登记工作。此阶段,普查人员要对本职责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资料进行调查登记,填报普查成果表,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的普查人员填报的地名普查资料进行审核,分类汇总并上报县民政局。对地名信息有争议的要组织熟悉本地情况的老同志召开座谈会,必要时还要查相关历史资料,力求完整准确。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地名数据进行核实和确认工作,县民政局负责全县地名数据资料的校对汇总工作。分组开展地名数据调查和地图校对标注工作。

  3、组织地名调查。根据地名普查目录、地名登记表、工作图,采取部门协作分类调取资料、发放调查表、分片调查收集、召集当地群众座谈、走访知情人、现场踏勘对照核实、设置地名标志、GPS测量地名及标志位置等方法,采集地名基本信息和属性信息,标注工作草图。

  4、进行地名标准化处理。将历史资料、现势资料与外业调查成果相结合,进行核对、分析、论证,依据地名管理有关法规和规定,对有地无名、一地多名的重要地理实体进行命名更名;对带有区域性或有特殊文化含义的地方用字和地方读音的地名进行审音定字。

  5、录入阶段。民政局对收集到的资料和对外业作业形成的大范围调查数据,组织业内人员进行整理、分析、归纳,并与原有资料进行核对,将普查资料分类汇总,分类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

  6、整理资料,制作成果。(1)整理普查工作文件、资料,分类归档;(2)填写各类普查成果表;(3)标绘地名普查成果图表;(4)对普查成果和文件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5)起草地名普查工作总结;(6)起草地名普查成果上报审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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