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2022-02-06 14:36:18 工作计划 我要投稿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此时此刻我们需要开始制定一个计划。好的计划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相关要求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安徽省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监督秘〔20xx〕451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扎实、有序开展,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如期完成,现结合我市卫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卫生及生活饮用水监督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传染病防治监管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情况的稽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服务质量。以防范渎职侵权犯罪为中心,查找卫生执法工作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执法缺位越位以及行政不作为问题。

  二、稽查对象

  各县市区卫生行政机关和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及其人员在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稽查。

  三、稽查重点

  (一)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重点对卫生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事项的合法性,一次告知是否到位,许可档案管理是否规范以及有无行政不作为或滥作为等方面进行稽查。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行政处罚中卫生行政处罚主体和程序的合法性,证据、依据是否充分准确,执法文书使用和制作是否规范,处罚决定是否公平、公正,处罚结果是否公开透明等情况进行稽查。

  (二)公共场所:重点督查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三)医疗服务市场监管:重点督查部署和开展本地区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工作情况,与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建立协调配合机制情况,打击非法行医等案件举报投诉及处理等情况。

  (四)传染病防治监管:重点督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和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情况。

  (五)职业卫生监管:根据“卫监2号行动”要求督查辖区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及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职业卫生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监督检查情况;了解放射诊疗单位持证、放射防护设备检测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监护情况。

  (六)卫生监督队伍管理:重点对卫生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风纪风貌等情况进行稽查。

  (七)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对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及处置情况稽查。

  四、稽查方式

  针对各项稽查内容,采取现场检查、资料查阅、案卷评查、执法行为调查、走访询问等方式组织开展稽查工作。

  五、进度安排

  各县市区对卫生行政许可、落实今年卫生监督重点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方面开展自查,对自查结果认真总结分析,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分析,提出处理措施。在自查的基础上,市卫生局将于8月中下旬组织对各县市区稽查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同时,我局也将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准备。具体安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8月中旬):自查阶段。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稽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对本级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第二阶段(8月下旬):市级督查阶段。我局将对照省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相关工作规范和我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和要求,对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卫生行政许可及处罚、食品安全工作、医疗服务市场监管、公共场所及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和卫生监督队伍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第三阶段(10月上旬):迎接省级抽查阶段。认真总结全市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地积极整改、完善,作好迎接卫生厅督查的各项准备。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2

  为巩固国卫成果,切实抓好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市、区、街道巩固国卫成果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我局20xx年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强化目标管理

  调整充实爱卫工作领导小组,继续把爱卫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爱卫工作组织机构,由局办办负责抓落实。继续建立卫生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将爱卫工作任务落实到科室、具体人员。安排足额资金,保障爱卫工作经费的落实。

  二、继续抓好健康宣传教育

  健全宣教网络,采取健康教育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普及健康知识教育,使卫生宣传面达到100%,职工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深入扎实地开展好爱卫月宣传活动;积极开展控烟工作,在会议室、办公室、楼道等公共场所设置禁止吸烟标志,力争创建成无吸烟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市爱卫会制定的《泸州市健康教育系统规范(试行)》的健康教育活动。

  三、积极参与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

  积极参加市、区、街道等部门组织的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系统内不定期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到办公区域内垃圾不乱扔、车辆不乱停、通知不乱贴,卫生不留死角,增强职工的卫生、文明、健康意识。。坚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做到有奖有惩、严格兑现。

  四、进一步加强病媒生物防治

  开展好卫生大扫除,消灭病煤生物孳生场所。按照市、区、街道的要求,在春秋两季开展统一灭鼠活动,“三包”范围内做到无鼠痕、鼠迹、鼠粪。加大对病煤生物防治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经费的落实。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3

  为积极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全力推动社区卫生监督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进步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一、及时掌握我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本底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我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我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区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我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我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区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我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区卫生监督机构在我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区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4

  为做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确保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旗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管理办法及卫生院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

  一、及时掌握本辖区食品卫生、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医疗卫生的基本情况,建立资料管理档案。努力做到基础档案建立率,日常监督覆盖率、监督情况和群众举报记录报告率100%。

  二、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开展本辖区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领域日常监督检查,按要求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或填写日常监督记录。

  三、按照旗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认真对本辖区管理相对人进行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卫生知识宣传。

  四、按照旗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对本辖区卫生监督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报送。按要求收集、报送相关信息,力求做到全面、准确、及时。

  五、及时对本辖区群众的举报投诉进行登记、报告,积极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群众举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基本情况调查。

  六、协助旗卫生监督机构参与本辖区卫生违法案件的初始调查和处理。

  七、积极参与旗卫生监督机构在本辖区的卫生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八、坚决完成旗卫生监督机构交办的其他卫生监督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5

  为切实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做好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_____年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方案》和《浙江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_____年版)》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和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中心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的作用,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项目实施单位

  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

  三、服务对象

  辖区内常住居民。

  四、服务内容

  (一)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各中心卫生院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并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对发现的可疑职业病患者建议到县人民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城市二次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单位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

  (四)学校卫生服务。各中心卫生院协助县卫生监督所每学期开学时和在校期间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学校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设施及学生生活设施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建立辖区内个体诊所、村卫生室设置及人员等基本情况一览表,县卫生监督所、各中心卫生院定期对辖区内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开展巡访,发现相关信息及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五、服务要求和考核指标

  (一)县卫生监督所要加强对各中心卫生院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并参与考核评估。

  (二)各中心卫生院要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有关工作制度,配备专(兼)人员负责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明确责任分工。

  (三)卫生监督协管人员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管理规范的要求主动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对辖区协管对象进行摸底登记,定期上报变动情况,做好巡查、信息报告等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齐全完整、真实准确、书写规范。

  (四)考核指标

  1.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率=报告的事件或线索次数/发现的事件或线索次数×100%。(注:报告事件或线索包括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

  2.每季度至少一次协助开展饮用水卫生安全、学校卫生、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实地巡查。

  六、组织实施

  (一)组织领导与机构设置。县卫生局成立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县卫生监督所)负责日常工作。县卫生监督所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办公室,负责制定工作计划,上报总结,收集、整理、上报协管信息。负责制定有关制度、工作规范、建立档案、人员培训和考核评估。负责卫生监督协管规范落实、协管人员着装和管理、卫生监督巡查和上报违法案件查处工作。各中心卫生院要在公共卫生科内设立卫生监督协管室,明确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开展巡查、建立档案、收集并向县卫生监督所上报协管信息(附件2),接受县卫生监督所的业务指导和考核。

  (二)人员配备与管理

  1.各中心卫生院应配备2—3名卫生监督协管员,人员需是中心卫生院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兼职,但每家单位至少有1—2名专职人员(灵溪、龙港各3名,其中专职各2名;钱库、金乡、桥墩、矾山、马站、宜山、藻溪、赤溪各2名,其中专职各1名)。卫生监督协管员由中心卫生院推荐,经县级培训、考核合格后,由县卫生局聘用,颁发《卫生监督协管员证》。

  2.各中心卫生院要在辖区内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用卫生监督信息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送工作。

  (三)经费来源

  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安排,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安排经费。

  (四)业务培训

  1.由县卫生局统一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具体实施,对卫生监督协管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以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训主要内容是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卫生监督检查方法步骤、文书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等。

  2.各中心卫生院要组织对所在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进行培训。

  (五)工作职责

  1.县卫生监督所:按照县卫生局部署,完成服务项目组织、协调、督导、考核工作以及卫生监督协管员管理、培训、考核工作。对卫生监督协管员统一定制服装、证件;负责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制度和管理规定;负责对基层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收集、汇总、上报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信息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

  2.中心卫生院:负责落实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制定本辖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计划、工作措施。主要承担食品安全巡查,职业病防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巡查(含妇幼卫生监督),协助承担饮用水安全巡查,学校卫生巡查,公共场所卫生巡查等,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工作档案,负责收集并及时上报各项协管信息。负责辖区卫生监督信息员的考核及管理,完成县卫生局、县卫生监督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3.一般卫生院、村卫生室:负责辖区内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收集上报工作,协助完成卫生监督巡查工作,服从中心卫生院的管理,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六)工作考核

  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考核组,分别于5月份、11月份按《苍南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由县公共卫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发文)进行半年度和年终考核。县卫生监督所每季度监督巡查一次,督导检查两个月一次。各中心卫生院对辖区卫生院、村卫生室每季度检查一次。县卫生监督所要树立典型单位,以点带面,并对考核成绩优异的中心卫生院和优秀卫生监督协管员给予表彰。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落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是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中心卫生院要进一步明确领导、明确责任科室、明确专兼职人员、明确工作时间(每星期至少安排2天协助监督分所开展工作)、明确制度,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监督协管项目顺利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卫生监督所要发挥好业务技术指导作用,强化对中心卫生院卫生监督检查员的业务培训。打造出一支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充分发挥业务技术指导作用,使卫生监督协管员尽快适应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工作需求,夯实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各中心卫生院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县卫生监督所要不定期地组织对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6

  20xx年,全镇上下要把握工作重点,科学推进,不断开创环境整治工作的新局面。下阶段,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完善基础设施。目前我镇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公共卫生间等基础设施还存在短板和不足,下阶段我们将把进一步完善设施作为改善城市形象的重要抓手。计划投入23万元在纬三路路边建设占地4000平方米的临时停车场。对已经完备的基础设施,如照明、道路、绿化、排水等加强巡查监管,及时维修维护,确保功能完好。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理等设施,村上对破损的垃圾池、垃圾桶要及时维修更换,做到环卫设施全覆盖。督促需要建设焚烧炉的村,抓紧搞好焚烧炉的选址和建设,解决垃圾终端处理问题。

  2、强力推进集镇管理。继续将集镇规范化管理作为下阶段工作的一个重点,按照“定点划线、有序停车、及时清扫、有效保洁,洒水降尘、适时清扫,规范门店、店内经营”的要求抓紧、抓实。重点抓好“门前三包”管理,落实门店、单位、业主责任,组织开展示范门店、示范小区、示范路段评选活动,落实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建筑工地无围挡作业、店外经营、流动摊贩的整治,加强集镇洒水作业和日常保洁。

  3、大力培树示范亮点。指导督促各村(社区)要在打造亮点、培树典型上再下功夫,再添举措,不断提升我镇环境整体质量。一要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示范点建设。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是今年环境整治工作的重点,虽然前期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各村(社区)的积极性还不够高,工作成效不明显。下阶段,请各村(社区)将垃圾分类减量作为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的突破点来抓,在宣传教化、源头控制、设施完善、收集转运、常态管理上下功夫求实效,为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工作打造示范,创造经验。二要努力扩大典型示范效应。对湾里屋场、清源屋场、上新屋场等已经创建成功的示范屋场要强化日常管理维护,确保亮点不褪色;对拟建设的屋场,要尽可能选择在主要公路沿线进行打造,逐一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示范屋场,充分展示永安的良好形象。

  4、大力改善公路环境。继续落实“五无、一统一、一贯通”要求,集中整治开元路永安段、319国道永安段、永丰公路和s103永安段等主干道路。搞好违规广告招牌的整治,抓好整个工作的督促检查;拆除沿线乱搭乱建违章建(构)筑、废弃建筑和残垣断壁;搞好路两边树木的死树清理和补植修整;督促公路沿线周边村(社区)、各联村站所负责本村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整治,包括可视范围内垃圾和破损垃圾池的清理,清除路两边的杂草、乱堆乱放杂物、建筑材料等。联合公路、交通、交警等部门积极开展执法行动,增加执法威慑力。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7

  为积极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健康的需求,我院卫生协管监督科全力推进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计划。

  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改革发展,提高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医疗服务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要求,以加强内涵建设为重点,强化科学管理,健全运行机制,着力构建高效统一的卫生监督体制。

  1、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

  进一步理顺卫生监督工作职责,加强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有关规定达到要求,着力提高卫生监管技术手段。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工作,不断提高村卫生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员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员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卫生监督人员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教育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监督队伍。

  2、开展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认真实施《卫生监督稽查工作制度》,按照卫生部《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加强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稽查行为,建立稽查信息通报机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专项稽查,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

  3、加强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建设。

  健我乡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卫生监督基础数据库,加强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工作,及时准确地统计、处理和报告卫生监督信息。

  4、完善突发应急事件培训,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和投诉举报的信件,努力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健康安全。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的建设,健全机制,明确职责,认真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成员的培训、演练,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加大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监管力度。

  加大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饮水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机构、传染病管理的监管力度,促进区域公共卫生状况不断改善,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公共卫生重点领域的监管。

  6、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开展餐饮场所的控烟工作,推动建立禁烟区域示范单位。在澡堂、美容美发和旅店等公共场所建立卫生状况公示栏制度。

  7、加强生活饮用水及涉水产品卫生监督。

  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有重点、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生活饮用水和产品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确保人民身体健康。

  8、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

  继续做好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和夏秋季肠道传染病的防控监督管理,重点加强对人禽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疫情事件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全面提高医疗废物规范处置、安全管理水平。

  9、加强职业卫生监督。

  以职业危害因素申报为基础,全面推进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要达到100%。加强放射防护监督管理,规范放射诊疗机构许可证工作,做好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10、做好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服务相对人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好打击非法行医等工作的宣传报道。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8

  20xx年是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XX区卫生计生工作思路是:围绕区委区政府“123456”的战略部署,遵照《20xx年XX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突出创新驱动,狠抓改革攻坚,重在落实推进。全年重点抓好七大工程,完成好“十二五”规划目标,谋划好“十三五”发展任务,进一步提升龙岗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水平,夯实建设龙岗“健康之区”的基石。

  一、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工程

  通过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加快提升医疗卫生基础设施与资源配置水平,实现医疗卫生资源增量提质。重点做好以下19项工作。

  (一)加大政府投入,对卫生基础设施进行修缮、改造和提升,着重加快一批重大医疗基建项目,包括:

  1.完成区三院(原横岗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地下室工程。(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推进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完成区骨科医院新建工程的施工招标。(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区中医院增开病床150张。(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4.区人民医院门诊楼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5.推进龙岗中心医院内儿科楼修缮工程,完成施工招标。

  6.完成区四院(原南湾人民医院)原址重建工程设计招标和过渡用房改造工程开工建设。

  7.启动区二院(原布吉人民医院)业务用房改造立项。

  8.启动区中医院特需病房(国际部)改造。

  9.推动坪地医院二期用地整备工作。

  10.开展区慢性病防治院精神病人日间照料中心前期工作。

  (二)科学规划布局,多方争取卫生资源。

  11.加大对医疗设备的投入,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更新公立医疗机构医疗设备。(区政府民生实事)

  12.结合区政府及市卫计委要求,完成《XX区卫生事业“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13.积极向市卫计委争取将在坂田片区规划的原市肿瘤医院调整为综合医院,力争改变坂田片区无规划公立综合性医院的局面。

  14.加大引入社会办医力度,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提请区政府出台《XX区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二级医院的指导意见》。

  (三)创新机制路径,提高卫生资源使用效率与效益。

  15.建成覆盖医院、社康和公共卫生机构的区域卫生信息化系统,实现医院、公共卫生机构、社康中心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16.全面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全区二级以上医院预约放号量超150万,预约服务量超30万人次,预约率达20%以上。(区政府民生实事)

  17.稳步推开“先诊疗后付费”模式,新增区人民医院和坪地人民医院实施“先诊疗后付费”模式。(区政府民生实事)

  18.联合区政府采购中心,加强设备采购资源统筹;完善管理机制,加强设备采购的事前评估、规范采购与事后跟踪问效。

  19.探索在龙岗中心医院建设区影像集中阅片中心,解决基层医院阅片人员缺乏问题,提高阅片质量。

  二、高端医疗服务培育引进工程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打造国际医疗中心”的战略部署,以医疗卫生“三名工程”建设为抓手,以ppp模式为驱动, 大力培育和引进高端医疗服务资源,积极建设名医(名科)、名院、名诊所,提升高端医疗技术与服务水平。重点做好以下7项工作。

  20.深入推进“三名工程”,大力引进优质医疗资源。(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1. 积极推进康奈尔大学、纽约长老会医院、莱蒙顺泽集团利用计生服务中心大楼举办国际医疗中心项目,探索建立高端影像中心、开办国际医学继续教育项目,年内试运营。(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2. 与南方医院签订“南方医院深圳消化病诊疗中心”合作协议并推进建设。

  23.积极推进伯明翰大学、皇家伊丽莎白医院、广州裕恒公司与中心医院合作项目,力争签订合作协议。

  24.力争龙岗中心医院耳鼻咽喉科医院加挂XX市耳鼻咽喉科医院牌子;推动与香港大学牙学院合作。

  25.推进区中医院与北京中医药大学东直门医院合作深化;力争将区中医院纳入广州中医药大学与墨尔本大学生命健康学院深圳特色学院体系内;在区中医院设立院士工作站。

  26.推进区妇幼保健院与华大基因联合建设华大基因深圳临床医学检测中心、杨焕明院士工作站、转化医学中心及XX市医学重点实验室。

  三、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工程

  以重点学科建设为平台,以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为核心,大力开展医学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优势学科群体,着力构筑“医学高地”,为卫生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重点做好以下8项工作。

  (一)统筹规划,推进医学学科科学布局、错位发展、形成梯次,将20xx年打造为我区医疗卫生“学科建设年”。

  27.推进各医院创等级医院、教学医院、非直属附属医院工作。

  28. 借助市级重点学科开展结对共建、学科植入,建设与区内20个专科的学科联盟。(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29. 加强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特色学科建设,开展区级医学学科评估,遴选重点培育学科(实验室)和区级特色学科,局、院两级设立学科建设专项经费给予重点资助。

  30. 广泛开展科研协作项目,力争课题、基金、成果数进一步提升。

  31.出台《XX区医学重点学科五年建设规划》、《XX区卫生系统学科建设管理办法》。

  (二)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与管理机制,完善绩效考核,打造一支精干的学科带头人队伍,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32.出台《XX区公立医院临床(医技)科室主任选拔任用考核指导意见》,严格对科室主任的任职条件、业绩考核要求;完成各医院学科评估与科室主任换届。

  33.出台《XX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才办法》,采用成立名医工作室等形式多渠道柔性引才,吸引一批省市级名医、高层次人才加盟领衔,培养学科创新团队和人才梯队;积极引进高端、高层次和中青年技术骨干。

  34.委托复旦大学举办第二期“XX区医学学科管理提高班”(培养不少于100名学科带头人及职能科室管理骨干的后备人才)。

  四、基础卫生工作强化工程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进一步夯实网底,积极创新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力求为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公共卫生服务和基础医疗服务,筑牢人民群众的“健康屏障”。重点做好以下14项工作。

  35.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在社康中心的应用。(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6.做好急救工作,深入开展医疗急救技能培训和考核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7.做好疾控工作,进一步健全重大传染病联防联控机制。(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

  38.落实社区老年人卫生保健优待政策,社康中心为户籍和持有居住证的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1次免费体检。(区政府民生实事)

  39.落实医院专家定期下社康坐诊工作,提升社康中心诊疗水平。(市、区政府民生实事)

  40.提高社区健康指标自助检测点覆盖面,20xx年增加25家(累计建成58家),提供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测量,做到疾病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区政府民生实事)

  41.进一步理顺局机关与区社管中心之间、区社管中心与举办医院之间的管理机制,建立科学高效的社康管理机制。

  42.继续推进社康中心标准化建设,抓好社康中心基本设备标准化配置项目市投资补助资金项目的落实。

  43.推广南联社康中心财政投入体制改革、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试点。

  44.抓好社康中心流程再造试点工作,及时推广应用。抓好整合资源服务,建设社区全科医学技能培训中心和区社康心电图诊断中心。

  45.加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社区综合防治工作,抓好慢性病防治和精神卫生项目的精细化管理,通过国家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复评。

  46.抓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对街道防保所职业卫生检测资质问题。

  47.理顺基层公共卫生体制,推进街道防保所管理体制改革。

  48.加强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演练,加强应急工作规范管理,妥善处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事件。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9

  为全面加强全县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净化医疗市场秩序,根据《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20xx年全县医疗机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分户档案。

  二、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全面开展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到期未换、未年审的严厉查处,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取缔;严查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及异地执业行为;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未执业又没有在县卫生局办理歇业登记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收回或注销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是否在执业医师(护师)的带领下从事一切医疗工作,各种医疗、护理记录单上是否有带领的执业医师(护师)的亲笔签名。

  三、继续加强对各医疗机构各项医疗收费、药品价格执行,进药渠道、主要收费项目公示、国家基药执行情况、诊疗规范等的监督检查。

  四、重点加强对个体诊所从业范围和个体医生资格的监督检查。

  坚决打击非法行医、巫医、游医、坐堂行医行为,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肃查处。

  五、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及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加强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六、继续开展临床用血的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七、继续开展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管,净化医疗广告市场。

  八、加大医疗卫生监督宣传力度,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卫生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健康密切相关的消毒产品、生活饮用水、餐饮具、公共场所场所室内空气质量、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等进行有计划的监督抽检,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全市动态卫生监测数据资料,并对抽检结果进行分析评价,及时掌握本市健康相关产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状况、存在问题,为监督检查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抽检安排

  本年度监督抽检工作采取专题抽检分阶段实施,抽检工作计划安排(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本计划要求和安排,密切配合,按时完成抽检任务。

  (二)市卫生监督所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严格按照《健康相关产品国家卫生监督抽检规定》的要求开展抽检工作,确保抽检工作有序开展。

  (三)市卫生监督所对抽检不合格的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及时作出严肃处理,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同时将抽检情况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正确引导百姓消费。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1

  为了加强全县学校卫生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现将我县2017年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教学环境及生活设施卫生监督检查,不断推进学校卫生各项工作,改善教学卫生环境,进一步提高学校卫生监督工作水平。

  二、工作内容

  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及托幼机构开展卫生监督检查,监督覆盖率100%。检查的重点是: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全面掌握我县学校及托幼机构供水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供水设施设备卫生状况及学校开水供应情况,有效防范传染病的发生。

  (二)传染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按照卫生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和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有效防范传染病疫情在校园内的发生,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三)教学环境、生活设施卫生情况:加强对校舍、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卫生保健室配备等基本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教室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以及黑板、课桌椅等教学卫生环境开展监督检查。

  (四)学校健康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宣传健康知识的同时,注重季节性、传染性疾病及个人卫生防暑等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学生提高个人疾病防范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在春季和秋季学校开学之际,积极协调县教育体育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学校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落实到位。检查结束,完成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二)在开展好专项检查的同时,认真做好学校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专项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学校进行重点监督,做到有问题不放过,整改意见落实不到位不放过,并做好现场检查痕迹管理工作,规范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2

  为更好的适应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我中心依据上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要求,推进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进社区、进乡村,夯实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基础,规范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上级机构分配的食源性疾病、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非法行医(采供血)、计划生育等相关工作,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以规范和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为核心,因地制宜,充分利用现有公共卫生资源,提高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能力和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工作水平。

  一、具体职责

  1.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各卫生室要积极配合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人员工作。

  3.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工作。

  4.发现辖区内的非法行医案件,及时向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报告,协助卫生计生监督员做好非法行医案件的查处工作。

  6.完成上级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7.卫生室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具体职责:

  (1)做好卫生法制及卫生知识的宣传工作。

  (2)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幼儿园)、供水单位、医疗机构基本资料。

  8.做好居民家庭饮用水卫生现场监测及安全巡查记录,每季度五户整理存档。

  二、做好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宣传活动

  1.于第一季度完成{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2.于第二季度完成{饮用水卫生安全小常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留有影像资料。

  3.于第三季度完成{学校传染病防控科普知识和食品卫生安全科普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4.于第四季度完成{计划生育相关知识}的大型宣传活动,制定宣传主题,设立相应的咨询台,制定宣传条幅及宣传材料。

  三、做好上级培训及本院内部培训资料整理

  1、上级培训:将上级培训通知,培训材料,会议签到,培训影像资料及相关学习笔记整理存档。

  2、本级培训:做好本级培训计划,培训通知、培训材料、培训签到表、培训成绩单、培训试卷、培训影像资料、培训小结整理存档。

  四、加大传染病防治宣传力度,做好生活饮用水和重点公共场所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管理。

  1、组织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巡查。加强自建集中式供水、和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有重点的开展生活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提高饮用水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监测水平。

  2、配合院内专职传染病管理主管人员,结合传染病防治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物处置等检查,全面提高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自开展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以来,工作艰巨,任重道远。我们将严格要求自己,使自己的理论水平、思想觉悟和工作能力不断提高和进步;力争在20xx年把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工作做的更好。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3

  20xx年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宗旨,以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为统领,围绕《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全面实行目标管理,积极开展以内练素质、外树形象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工作,在食品安全、医疗市场整顿和学校卫生工作上搞突破,力争在全市执法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使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取得新的成绩,确保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一、卫生法制工作目标

  (一)积极推行依法行政。

  1、全面完成《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中规定的各项任务指标。

  2、组织半年和年终行政执法目标责任制考核。

  3、做好人大、政协对全市卫生执法的评议、视察工作。

  二法制建设工作

  1、完善全市卫生执法监督体系,配齐全市专兼职法制工作人员,建立法制工作信息反馈系统。

  2、完善卫生行政复议、听证、错案追究、重大处罚备案等制度,并组织实施。

  3、推行新版卫生执法文书使用,确保20xx年在全市卫生监督执法工作中全面使用新版卫生执法文书。

  4、完成全市卫生监督员证件换发工作。

  三法制宣教工作

  1、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职业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宣教活动。

  2、认真做好“四·五”普法工作。

  3、拟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系统“四·五”普法培训班。

  4、文明单位和十佳监督员创建工作。评选文明执法单位标兵2个;建立监督员考核挡案,对全市卫生执法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综合考核评比,评选十佳监督员20名。

  5、在适当时机举办全市卫生行政执法知识大赛。

  6、开展全市执法文书书写评比活动。

  7、按照《绥化市卫生监督检查验收标准》进行半年、年终考核。

  一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工作

  一拟在今年4月份前完成市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

  二拟在年底前完成县市、区级卫生监督和疾病预防控制体制改革。三、卫生监督工作(一)医疗市场监督工作

  1、《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加强对医疗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

  2、依法进行医疗市场监督管理,对超出诊疗许可范围,出租、出借执业许可证、执业证书,非法行医等现象进行专项治理。

  3、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二食品卫生工作

  1、积极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

  2、开展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专项整治活动。

  3、协调有关部门加强食品、保健品广告的审批工作。

  4、开展集贸市场、小食品批发、超市的专项整治工作。

  5、开展肉及肉灌制品、饮料、糕点等食品加工企业,特别是小型加工企业专项整治。

  6、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使用专项整治。

  7、开展桶装水的专项整治。

  三职业卫生工作

  1、进一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开展对放射卫生工作专项整治。

  1对放射工作人员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放射工作人员管理档案。

  2加强对放射工作人员防护知识培训,举办放射工作人员防护学习班。

  3、开展有毒、有害及危害化学用品的专项整治

  1对全市范围内的有毒有害企业重新进行验证、审核,建立职业危害企业档案。

  2对有毒有害企业法人及经营使用危险化学用品的有关单位进行整顿。

  四环境卫生工作

  1、按照《绥化市歌舞厅管理暂行办法》对歌吧、舞厅等进行重新审核发证。

  2、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

  3、开展对游泳馆、洗浴、美容美发、大型宾馆的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4、开展大型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综合治理。

  5、开展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专项整治工作。

  五学校卫生工作

  1、开展学生食堂专项整治。

  2、开展学生饮用水、学生豆奶、学生营养餐专项整治。

  3、开展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

  六消毒工作

  1、开展对生产一次性食品包装企业专项整治。

  2、对饮食业的消毒情况进行整治。

  3、加强对大型公共场所的消毒管理。

  4、对消毒药品进行清理整顿。

  5、加强对消毒企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6、加强对个体医疗市场消毒工作管理。

  七行业管理工作

  1、依法对全市新式卫生监督统计报告系统的建设及监督报告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全市卫生监督信息上报工作进行全年统计,每季度进行通报。

  3、半年和年终组织全市卫生监督工作考核。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4

  为推进我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目标,根据《关于印发南平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xx年)的通知》(南卫函〔20xx〕87号),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xx年6月底前,启动我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按照工作内容,报告事件或线索,及时报告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按照有关要求开展监督巡查工作。

  二、工作内容

  20xx年乡镇、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辖区内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包括:

  (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服务监督管理:

  1、摸清本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公共场所本底数并建立名册;

  2、开展辖区内餐饮服务许可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现场审查,按规范填写监督笔录和意见书;

  3、对辖区餐饮服务、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办理健康证明,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组织从业人员培训;

  4、发现或怀疑餐饮环节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做好个案调查并协助市卫生防疫站的调查、取证工作;

  5、开展食物中毒预防和卫生法律法规宣传;

  6、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卫生防疫站,并配合调查取证。

  (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

  1、摸清本辖区内存在职业病危害单位的本底数,建立单位名册;

  2、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市卫生防疫站报告。

  (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

  1、摸清本辖区内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单位的本底数,建立供水单位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并协助调查。

  (四)学校卫生协管:

  1、摸清本辖区内学校本底情况,建立学校名册;

  2、按照市卫生防疫站部署,定期对农村学校食品、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市卫生防疫站。

  (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

  1、摸清本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本底数,建立医疗机构名册;

  2、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无证行医等相关信息及时市卫生局报告。

  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内容根据今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逐步覆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等领域。

  三、工作步骤

  (一)3—4月,制定《全市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卫生监督协管员培训班。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确定至少2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二)5—6月,全面启动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三)7—11月,组织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指导。

  (四)12月15日前,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的有关要求,组织进行绩效考核。

  四、有关要求

  (一)市卫生局成立以分管局长为组长的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纳入各乡镇20xx年综合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并组织开展对各地卫生监督协管项目的指导、管理和考核,确保全市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任务目标的完成。

  (二)卫生监督协管服务是一项惠及全体居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总结,完善工作制度,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创造条件,加强对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培训和管理。

  市防疫站可采取在派出人员的方式,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的指导、培训。

  (三)各单位要积极探索多种卫生监督协管模式,及时总结协管工作经验。在推进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中遇到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反馈市卫生局和市卫生防疫站。

卫生监督工作计划15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xx年度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完成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达的20xx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时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并进行处置,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督促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加强经营管理,增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内容

  根据省抽检项目方案,20xx年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包括凉拌菜(含沙拉)、生食水产品、自制熟肉制品、自制调味品、自制饮料、煎炸用油、餐饮具等13个品种,抽检品种、检验项目、抽检数量、抽检频次及时间安排按照省统一计划执行(见附件1、附件2)。

  在保证完成本方案下达的抽检任务的前提下,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增加餐饮环节食品重点品种为辖区20xx年监督抽检自选品种,与省局计划一并制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和上报信息。

  三、工作安排

  (一)抽检范围

  监督抽检的场所覆盖各类餐饮单位(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中型餐馆、小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饮品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其中,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旅游景区(含农家乐旅游点)餐饮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

  (二)抽样实施

  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所要指定抽样人员,按照抽样计划表的时间安排实施抽样,并负责将符合检测要求的所抽样品在有效期内送达市卫生监督所,做好样品交接工作,确保抽样任务顺利完成。

  (三)采样时间

  全年监督抽检工作分四期实施完成:第1期(2~3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2月20~2月24日;第2期(4~6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4月16日~4月20日;第3期(7~9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7月16日~7月20日;第4期(9~11月份),集中送样时间为9月3日~9月7日。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专人负责

  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结合省级任务和市级计划,认真制定辖区监督抽检工作方案,指定具体人员负责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数据汇总工作。

  (二)严格抽检程序,确保抽检质量

  各地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规范》组织抽样和检测工作,确保抽检工作符合法定要求,程序合法有效,检测结果准确可靠。要按照编号规则进行样品编号(见附件4),填写相关执法文书。对定型包装产品应填写《产品样品确认通知书》,进行产品确认。

  (三)及时查处问题,按时报送结果

  市卫生监督所要认真做好样品信息登记、数据整理、核对、汇总和上报等工作。检测数据要严格按照检验方法等标准要求进行有效数位的修约,若检验结果在检出限以下,均以检出限的1/2数值填写,不得隐含计算公式。监督抽检的合格率不作为绩效考核的评价指标。20xx年3月19日、6月5日、9月10日和11月9日前分别报送第1、2、3、4期监督抽检问题查处情况。

  (四)做好案件查处,及时通报信息

  市卫生监督所应及时把监督抽样结果反馈至各县(市、区)。各地应尽快将省、市的检测结果告知被检单位,对经营或使用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处理。查处情况按期上报,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各地要严格信息管理,未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发布监督抽检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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