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1-03-10 16:21:14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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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承包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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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小区_____楼____单元_____室_______内部装修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客户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2、甲方将随时对工地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艺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时,要办理材料验(接)收手续,不负责退料;

  4、甲方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检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

  5、甲方接到客户维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前去维修;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给甲方名誉及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保证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处罚,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须遵守物业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及违章作业,合同期内,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及因违章作业引起的事故及第三方伤害,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结款项,风险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本工程采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单价_______元,工程总造价___7000元,大写_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进场施工三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过半后,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后,7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并同业主结算完工程款后,十二月内无异议,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10%,(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管理方: 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协作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工程施工的需要,甲方将有关施工内容交于乙方完成,乙方应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应共同遵照、严格履行。

  1.含义

  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除另有约定外,应仅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1.客户是指与甲方签订合法有效家庭装潢合同中的单位和个人。 1.2.装潢合同是指甲方与客户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家庭装潢合同(施工合同、购材合同等)。 1.3.人工费是指因乙方完成甲方施工内容,由甲方按项目支付给乙方的劳务费用。 1.4施工地点是指装潢合同中,甲方与客户所约定的施工场所。 1.5施工日期是指装潢合同中,甲方与客户所约定的施工日期。

  1.6 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完成相关施工内容前应对装潢合同中相关条款予以充分理解。

  2. 施工内容

  2.1甲方将装潢合同中的施工内容委托给乙方施工前,应将施工内容(包括施工内容表、设计图、材料预算、人工预算等)明白无误的告知乙方。 2.2乙方同意甲方委托后,即意味着:

  2.2.1乙方无条件的接受装潢合同中与施工内容有关的甲方与客户约定的所有条款。

  2.2.2乙方必须完成上述施工内容中所有项目。

  2.2.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中断或修改装潢合同中的所有内容。

  3.施工日期

  3.1施工前,乙方应根据装潢合同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明确施工日期,并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

  3.2施工过程中,乙方可以与客户协商调整施工日期,但最终调整必须得到客户的书面确认。

  3.3在取得上述客户书面确认后,乙方应及时通知并将客户的书面确认交于甲方。

  4.材料的购买、验收、使用和保管

  4.1乙方应当按照施工内容制作材料预算,按照施工日期安排好材料分批进场并制作计划清单,并取得客户的书面确认,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4.2乙方应按照材料预算和计划清单,在百安居商场内购买材料,甲方应给予协助。

  4.3乙方未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批准,自行在百安居商场外购买的材料,所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此所导致的损失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担。

  4.4材料到达施工现场,应由客户当场验收,客户不在场,由乙方在验收合格后负责代签。乙方并应将此及时告知客户并获得客户的认可。

  4.5乙方负责材料及成品、半成品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材料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6乙方应合理使用材料,确保材料的正常损耗控制在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允许的范围内。若材料的损耗超过相应标准范围,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质量要求

  5.1甲方根据国家和施工地点当地有关家庭装潢质量标准或其他相关国家、地方标准对乙方的施工质量进行验收。

  5.2乙方应按照施工内容,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5.3乙方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地方验收规范规定的,应进行整改,甲方也有权要求乙方对不符合国家或地方验收规范规定的装潢质量标准的部分进行整改,整改费用及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若乙方施工质量低劣又无法挽救的,则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工料损失。

  6.隐蔽工程验收

  6.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进行隐蔽工程的施工。

  6.2乙方必须经过甲方或甲方代表(质监员)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3隐蔽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客户进行验收。

  6.4乙方未经甲方和客户验收而自行将隐蔽工程封闭的,甲方和客户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地方进行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料损失,由乙方承担。

  7.施工安全

  7.1乙方应注意自身安全保护。

  7.2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乙方若由于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其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7.3施工现场乙方自行施工所需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保证其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符合相关标准,并保证正确、规范使用这些施工机械、设备。由于乙方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不符合相关标准或乙方未正确、规范的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4乙方在施工期间,使用煤气、水、电应注意安全,因使用不当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7.5工程施工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作人员、现场管理人员等)均系乙方员,仅与乙方存在相关劳动或雇用关系,其所有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建设工程意外保险及其它相关法定雇主之义务均由乙方一并承担,工程施工人员就其施工内容向乙方负责,乙方就施工工程的整体施工质量向甲方负责。

  7.6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行业协会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人员培训工作,费用由乙方自理。

  8.施工管理

  8.1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保证现场的清洁卫生。

  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当地物业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

  8.3乙方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任何非本工地施工人员,特殊情况应报甲方批准后方可留宿。 8.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尊重客户的风俗习惯,自觉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8.5未经客户允许,乙方不得私拿、私用客户的材料、设备、设施(包括拆旧材料)等一切归属于客户的财产。若有违反引起客户投诉,将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8.6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有关工程管理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接受甲方指定的代表的管理。

  8.7乙方违反甲方制定的有关施工管理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制止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乃至追究进一步的违约责任。

  9.维修

  9.1维修期限根据装潢合同约定或国家及地方的相关要求执行。 9.2维修期内,甲方有权认定维修范围并指定专人承担维修工作。

  9.3由甲方安排进行维修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直接从乙方的质量保证金内扣除。甲方应保证扣除费用的真实可靠。

  10.人工费的支付

  10.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客户与甲方结清所有账目后,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支付该工程结算人工费。

  10.2乙方收取的结算人工费,其实际金额为乙方和客户共同确认的人工费,扣除甲方应得部分和公司规定应该扣除部分。

  10.3若甲方已支付给乙方预付款的,则在支付结算人工费时,应相应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 10.4乙方的人工费,必须通过客户的资金卡结算,乙方不得与客户私自结算人工费,若有此现象发生,一经查实,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私结的人工费,并可追究进一步责任。 10.5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所得人工费打入到乙方借记卡内,不得无故克扣。

  10.6 乙方在领取甲方结算人工费后,乙方承诺及时正确发放下属施工队员的人工费用,否则视为根本违约,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合同,因该行为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全部予以赔偿。

  11.质量保证金

  11.1乙方自愿在施工前交纳人民币叁万元给甲方,作为对施工质量和维修费用的保证金。 11.2质量保证金只有在乙方完成的最后一个装潢合同的维修期结束后,方可申请退回。 11.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退款申请之日起30日内,根据乙方的施工质量和维修情况扣除甲方安排进行维修的费用以及12.7款、12.8款规定的费用后,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质量保证金不足扣除的,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赔偿。

  12.违约责任

  12.1未经甲方允许,乙方如有擅自中断施工内容中任何项目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没有在规定的施工日期内完成施工内容的,应按装潢合同中的相关施工内容约定由乙方承担损失。

  12.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达不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由甲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协助解决。

  12.4因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或客户所要求的质量、安全、文明等标准,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施工项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应事先通知乙方。 12.5乙方接到甲方中止施工项目的通知后,应在三天内办理离场手续。 12.6甲方中止本合同后,有权委托第三方继续完成施工内容。

  12.7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承接装潢业务,若经甲方查实确有上述行为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拒付情况下,甲方将从乙方交纳给甲方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13.业务拓展促销费用分摊

  13.1乙方同意与甲方共同承担业务拓展促销费用。

  14.其他

  14.1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中的全部规定均无任何异议。

  14.2本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5.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后失效。

  甲 方:上海百安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乙 方: .

  代 表: 代 表: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苗木栽植工程;

  2.工程地点:丹水镇丹水村三里庙村;

  3.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栽植红花草30万棵,二花65万棵,栀子16万棵;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期限:20xx年10月16日---20xx年11月16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造价:

  本工程合同预算造价为人民币531650元,即人民币伍拾叁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含税金)。

  第四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签定合同后,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总造价的30%;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80%时,甲方应在十日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5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后,甲方应在十日内付给乙方合同总造价70%工程进度款;

  4.工程验收后甲方七日内完成工程结算的审核工作(按实际发生量结算)。工程结算后十日内付至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尾款待苗木养护期结束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否则按银行逾期付款有关规定处理。

  5.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苗木养护期:六个月。

  第六条 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1.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

  2.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监督检查;

  3.工程竣工后,由甲方及时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

  第七条 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

  (1)办理土地征用、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等协调工作;

  (2)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

  (3)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日期配合乙方办好竣工结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场地的平整;

  (2)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3)在交工前应负责管理,并清理好场地;

  第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仲裁机构仲裁,仲裁机构由甲乙双方协商而定。

  第九条 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项,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验,结清工程尾款,养护期满后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为凭。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建设单位)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委会

  乙方:(承建单位)杨春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道公路建设

  工程地点:西充县仙林镇黄楝坪村合同桩号:

  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工程数量及内容:全长5.2公里。

  1.2合同价款:小写:208万元整。 大写:贰佰零捌万元整。

  1.3开工日期:20xx年12月20日竣工日期:20xx

  年4月15日

  1.4质量标准:JTGB01-20xx《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主要工程量清单等施工文件由甲方提供

  第三条:驻工地代表

  3.1甲方驻工地代表:张瑜

  3.2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负责人): 杨春荣

  3.3乙方代表易人,应征得甲方同意

  第四条:甲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4.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在现场向乙方交待路线走向,路线起、止点,说明构造物位置等并提供相关图纸。

  4.2对乙方在“安全、质量、进度、造价”四方面进行全面管理,及时召开生产调度会,解决施工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乙方一般义务和责任

  5.1对合同段内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核,并在进场3天内将复核结果书面通知甲方代表。

  5.2在合同有效期内,应按合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合同工程,接受甲方委托监理进行监理,为其开展监理工作提供方便,向监理提供完整原始记录、自检记录等资料。

  5.3对已竣工和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并交付甲方之前进行维修保护。

  5.4坚持挂牌施工,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场地及行人和行车的安全,做到工完料完,场地复原。

  5.5施工用电、用水及通讯等由乙方自理。

  第六条:进度计划及工期

  6.1乙方在开工前两天向甲方提交开工报告甲方批准后方能开工。

  6.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及监理单位提交施工组织

  文件、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方案等文件,乙方应按批准方案进行施工。

  6.3暂停施工:乙方未按合同有关条款正确施工时,甲方有权暂停施工,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与检验

  7.1由监理单位及甲方进行质量管理与查验,所有分项工程只有经甲方施工人员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返工后应重新要求验收,直至合格。

  7.2主要材料采购、运输、质检

  筑路材料必须在甲方指定地点或单位购买,数量及质量以甲方查验为准,未经验收的材料不能进入施工场地。

  7.3天然砂粒、水泥等主要材料,乙方必须按预算数量使用,不得节约,节约材料甲方有权按预算价格从乙方承包价款中扣回材料费。

  第八条:合同价款支付

  乙方完成全部工程量等保修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时一次性付清。

  第九条:竣工

  9.1工程验收:乙方在合同工程全部竣工,并且合格地自检和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规定的内容编制好竣工图表资料(作为被验收内容)和准备好总结材料后,可提出书面请验报告,甲方在收到验收报告后及时组织交工验收。

  第十条:违约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或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发生违反工程质量和延迟工期等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第十二条: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非法分包,并严禁倒手转包。

  第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份。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建设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包单位:(盖章)

  法人或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包甲方的水电维修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水电维修工程中的权力和义务,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就甲乙水电维修工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维修内容、范围及时间

  地点:

  工作内容: 上述地点内的所有水电设施的维护修理工作,不包含高压配电房的值班维护工作。

  时间:20xx年1月14日至9月30日。

  二、维修承包费用

  每月小计:20xx(乙方不提供发票)

  共计: (乙方不提供发票)

  二、 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负责在工作日每天巡检一次

  2、乙方负责甲方单位的所有水电设施的日常维修,随叫随到。

  3、乙方在维修前向甲方提供水电维修需要的材料清单,并注明所需要材料的品牌、数量、规格等。甲方接到水电维修清单后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要的维修安装材料,保证乙方施工。

  4、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水电维修标准施工,所有

  水电维修安装质量必须全部符合甲方要求,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成任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或没有及时提供材料,影响乙方施工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6、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管理好一切安装工具,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责任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四、付款方式

  每月支付20xx元

  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1月20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姓名 ,身份证:

  乙方:姓名 ,身份证

  第一条: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 的果园 亩承包给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归甲方,乙方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

  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阳历)止。

  第三条:承包费数额、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费数额:每亩 元,共 亩,计 元。

  (二)承包费交款日期:

  (三)承包费交款方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拥有承包果园的土地使用权。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3、在承包期间,如果此果园被征用,甲方拥有该果园的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的赔偿款,若此时果树正在盛果期,甲方将给予乙方适当的经济补偿。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加强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加强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

  4、在承包期内,如遇征用此块土地,征地款及地上附着物赔偿款归甲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买卖、转租、转让果园,否则甲方收回果园,乙方无条件执行。

  2、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若想终止合同关系,须提前半年通知对方,并在双方同意的前提下解除合同。

  第七条:其它

  法律责任: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方双方共同协商,补充协议附表说明。补充规定条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可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相互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将甲方位于安阳县马家乡丁家庄村的 石料厂生产、经营、销售权承包给乙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石料厂经营目标管理权承包给乙方。经营期限为两年,自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10月1日。第一年承包费为叁拾万元整,第二年为肆拾万元整。

  二、甲方交付前,所有的债权债务由甲方承担,交付乙方后所产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法人代表应给乙方出具正规的授权书。

  四、承包期内,甲方承担所有证件的年检、道路、土地承租等费用,因证件不齐全、道路不畅、土地纠纷等造成乙方停产或损失时,甲方应顺延承包时间,赔偿乙方损失;承包期间的生产费用由乙方负担。

  五、乙方要合法、合理使用证件,在生产经营期间如需向外出示证件原件时,甲方必须配合乙方使用,如因延误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使用完毕后,乙方应及时将证件归还甲方,不得损毁、丢失,否则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上岗人员须按时交纳工伤保险费,生产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由此产生的费用、赔偿金全部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生产承包期间应爱护甲方设备等财产,因使用不当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照价赔偿(正常损耗除外)。

  八、如因生产需要,乙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增加的新生产设备、地磅、房屋等固定资产,费用从承包费中扣除。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

  九、承包期间,乙方不得转租,甲方不得出租、转租。如出售乙方享有优先权。

  十、此合同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撕毁合同,如甲方承包期内擅自收回经营承包权,甲方应赔付乙方年承包费的双倍违约金。如乙方以各种理由终止承包经营,乙方应赔付甲方年承包费的双倍违约金。

  十一、在承包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因素所产生的费用(如地震、暴雨、自然灾害等)甲方概不承担责任。

  十二、每年的`10月10日前缴纳下年的承包费用。第一年乙方应在签订协议之日付给甲方承包费用 万元。

  十三、生产设备、机械见附表。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20xx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2.3 承包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2.6 监理人: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姓名:

  电话:

  电子邮箱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4 单位工程:

  1.1.3.10 永久占地:

  1.1.3.11 临时占地:

  1.1.4.2开工日期:

  1.1.4.3工期:

  1.1.4.4竣工日期:

  1.1.4.5缺陷责任期的期限:

  1.1.5 合同价格和费用

  1.1.5.1 签约合同价

  本目修改为:

  指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包括安全生产费、总承包风险费等,其中,铺架工程合同及“四电”工程合同包括甲供材料设备费等。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1.4(9)项补充细化为:

  合同履行中,招标文件和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以及工程质量保修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廉政协议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6 图纸

  1.6.1图纸的提供

  本项约定为:

  本标段的图纸共 份,其中1份为招标时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其余份数图纸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提供。

  1.6.2承包人提供的文件

  本项约定为:

  承包人按有关规定需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相关文件的数量及报送时间,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1.6.3 图纸的修改

  本项细化为:

  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在履行完设计变更手续后,由发包人在该工程或工程相应部位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将审核合格的施工图送承包人,期限为提出变更设计后的 天内。承包人应按修改后的图纸施工。

  1.6.4 图纸的错误

  本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对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进行检查和现场核对,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1.12 图纸和文件的保密

  本款增加:

  1.12.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保守国家秘密。为履行保密义务,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保密措施,根据需要签订保密协议。

  1.12.4承包人应妥善保存好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有关的各种图纸、文件及数据(如平面坐标、高程等),不得以任何形式输出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地区和国家。

  2. 发包人义务

  2.8 其他义务

  本款约定为:

  (1)发包人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提出建设项目推行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明确对承包人标准化管理要求,对承包人推进标准化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2)发包人应按铁道部有关规定提出实行“架子队”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对承包人现场管理机构、人员等的核查制度,对承包人实施“架子队”的情况进行检查。

  (3)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提供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需要资料目录及格式并提供接口。

  (4)发包人应督促设计单位及时提供大临工程设计文件,向承包人明确临时工程规模、标准等要求。

  (5)发包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安全生产费用,组织或委托监理人对承包人的安全生产设施和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承包人完善安全生产措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6)发包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铁道部现行规定对承包人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评价活动。

  (7)工程初验后发包人应按铁道部规定向承包人提出竣工决算时间和内容要求。

  (8)发包人的其他义务:。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 项约定为: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利应符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的规定,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行使的权利为 。

  3.4 监理人的指示

  3.4.4项约定为:

  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必须事先经发包人的批准或其他形式的授权。

  3.5 商定或确定

  3.5.2 项补充:

  如果这项商定或确定会导致投资增加或工期延长,监理人在发出通知前,应征得发包人的同意。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3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本项补充:

  甲供材料设备由发包人提供。

  4.1.8 为他人提供方便

  本项修改为:

  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为其他承包人在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工程有关的其他各项工作提供可能的条件,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4.1.10其他义务

  本项细化为:

  承包人应履行的的其他义务包括:

  (1)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要求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以机械化、工厂化、专业化、信息化为支撑,按照发包人标准化管理总体规划要求,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接受发包人的监督与考核。

  ①承包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交承包人的本项目标准化管理规划;56天内向发包人、监理人提交承包人标准化管理制度,应包含技术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计财管理、综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②承包人应按经发包人审查同意的标准化管理规划,组建标准化项目管理机构,编制作业指导书和作业标准,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作业,推进标准化工地建设,实现现场管理标准化。

  ③承包人应分专业按工作面配备成套机械设备,以高标准机械化程度提高工效。路基工程按平行施工单元配备成套设备,桥梁工程按施工工序配备成套设备,长大隧道、重点及难点隧道工程根据地质条件,主要工作面配备成套设备,无砟轨道按平行施工单元配备成套设备。

  ④承包人应对混凝土、桥梁、无砟轨道板、钢构件、沟槽盖板、钢筋混凝土构件(路基防护栅栏、桥面栏杆、附属工程混凝土预制件等)、路基填料的级配碎石、改良土等实行工厂化生产。

  ⑤承包人应对路基、隧道、桥梁、轨道、四电、站房等工程,按专业化组织施工,分专业划分施工单元按工作面管理组建专业化作业队。隧道帷幕注浆施工、超前地质预报、长大隧道通风照明、无砟轨道等关键施工工序应由专业化队伍承担。

  ⑥承包人应根据发包人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要求,配备相应的终端硬件设备,纳入发包人统一接口,并接受发包人统一管理;设置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的管理和维护,按发包人要求的资料目录及格式通过信息系统按时如实提供工程实施、管理过程中的相关资料,使之作为现场管理重要的技术管理手段和支撑。

  (2)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的要求组建和管理“架子队”,设置劳务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使用劳务作业人员,全面实现架子队用工管理模式,接受发包人的监督与考核。

  ①总体要求。“架子队”是在项目经理部之下、直接管理工班的施工作业层。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要求以本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生产骨干为施工作业管理、监控人员,以内部职工、劳务企业的劳务人员或与施工企业签订合同的其他社会劳动者为作业人员,组建“架子队”。

  承包人必须依法用工。劳务用工为劳务公司提供的,承包人应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劳务用工为零散用工的,承包人应与零散劳务人员签订以一定工作任务为内容的劳动合同。

  ②“架子队”组建。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有关要求和投标承诺,分路基、桥梁、隧道等不同专业组建“架子队”,明确每个“架子队”的管辖范围、工程内容和人员组成等。

  “架子队”必须配置专职队长、技术负责人,技术、质量、安全、试验、材料、领工员及工班长。 ③承包人应为“架子队”配置满足现场需要的基本施工机具和机械设备。

  承包人必须自行管理“架子队”的材料供应、调配事项,禁止包工包料、以包代管。

  承包人应制定完善“架子队”管理制度,严格“架子队”绩效考核,强化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培训,切实管好用好“架子队”。

  (3)承包人应设立银行专项账户,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保证及时兑现农民工工资。承包人预存农民工工资银行专项账户:

  (4)接受发包人及其主管部门对本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5)承包人应依据设计文件和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前提,以节约用地、节约投资、减少土地复垦、有利施工组织为原则,充分考虑永临结合,尽量利用本线预留工程、站坪、维修基地(所)及站前广场用地、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用地等设置大临设施。

  制梁场设置要求:

  铺轨基地设置要求:

  无砟轨道制板场设置要求:

  施工便道设置要求:

  混凝土拌和站及填料拌和站设置要求:

  取(弃)土场设置要求:

  其他临时工程设置要求:

  (6)当承包人在查阅、核对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勘察、设计、标准和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或缺陷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

  (7)承包人应接受发包人按照铁道部现行铁路建设项目考核办法对承包人实行考核,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项目考核;考核费用总额为元,平时考核费用和项目考核费用各占50%。各项指标考核均为甲级的,承包人应对项目经理进行适当奖励。考核为乙级和丙级的,从总承包风险费中扣减考核费用。

  (8)承包人应执行发包人建立的项目管理制度。

  (9)按规定接受相关审计和资金监管。

  (10)承包人应按照规定的范围及合同约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人对安全生产设施和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的检查,按检查意见完善安全生产措施,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11)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卫生等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提供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食宿条件。

  (12)按国家及铁道部现行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文件及资料,工程初验后一年内要完成工程总结。

  (13)承包人的其他义务:

  甲方(章): 乙方(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甲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名): 乙方法人或授权人(签名):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拓展延伸】

  总价承包和单价承包合同的区别

  总价承包就是将一个单位工程按照定额以及各种费用一次性包死,中间不在增加费用的承包方式。

  单价承包就是按照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进行承包,即按照工程单价承包的一种承包方式。当然,建筑面积或其他单位的计算办法应该事先说明或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或其他建筑法规进行。

  相应合同就是总价合同、单价合同。

  以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划分,建设工程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价酬金合同三种形式。

  一、总价合同。

  是指在合同中确定一个完成项目的总价,承包单位依此完成合同的全部工作。这种类型合同有利于建设单位确定最低报价的承包商,并有利于支付进度款及结算。这种合同适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的项目。建设单位必须具备详细的设计图纸,一般要求详尽到施工图,使承包人能够计算出工程量。总价合同又可分为两种:

  (1)固定总价合同。

  在图纸及工程要求不变的情况下,总价不变。而当施工中图纸或工程质量或工期有变动,则总价也应相应变动。这种合同中承包人承担了绝大部分风险,因此标价较高,因此对建设方也并不完全有利。

  (2)可调总价合同。

  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在执行合同中由于通货膨胀引起工程成本增加到一定限度时,合同总价根据事先约定的调价工式作相应调整。

  二、单价合同。

  是指投标人就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分部分项工程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这种类型的合同风险得到较合理分摊。对于发包人来说,单价合同可以缩减发包人在招标阶段的工作量及准备时间,并可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等手段从成本节约中提高利润。

  发包人的风险在于工程结束前总价是未知的,尤其是无法在招标阶段较准确工作量的项目。在遇到善于运用不平衡报价的承包商时,风险会加大。而对发包人来说,出现工程量列表以外的漏项,可就此再报价,减小了风险。

  单价合同分为以下几种方式:

  (1)估计工程量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就分部分项工程的工作量作出估计,投标单位在工程量表中填入项目单价,并可依此算出总价作为投标报价。中标后,在月进度款支付中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该单价确定数额,结算中据竣工图结算总价格。这种类型的合同一般约定,当工程量增减到一定幅度(如+-15%)时,单价作相应的调整。最好在合同中约定单价的调整方式。

  (2)纯单价合同。

  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施工图或给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投标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作项目一览表,报出相应项目的单价,施工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3)单价与包干混合式合同。

  以单价合同为基础,仅对某种不易计算工程量的分项工程采用包干办法。其余均要求报出单价,并按实际工作量结算。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是由业主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照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总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人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成本。除因迫于形势须立即开展工作的项目或风险很大的项目外,一般不适用这种承包方式。 补充: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

  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及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

  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所谓总价合同(LumpSumContract),是指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业主应付给承包商的款额是一个规定的金额,

  即明确的总价。总价合同也称作总价包干合同,即根据施工招标时的要求和条件,当施工内容和有关条件不发生变化时,

  业主付给承包商的价款总额就不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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