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1-11-04 16:21:1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承包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承包合同模板合集九篇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自愿将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当事人的姓名 住所

  住所

  住所

  乙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山林位于后头坝东至李坝院小路交界处,北边和大路徐山止,的山林及山场卖给乙方,四至界线:东 西 南 北 面积约 亩。

  三、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山林要求保留原来的路,梗,以及原来的私人旱田不在本合同约束之内。

  四、承包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甲方山场承包给乙方后,种植的林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于甲方无关。买卖山场松树达成如下协议:

  六、 买卖山场售价为二十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乙方一次性付清。

  七、乙方必须于20xx年阳历2月22号前将林木砍伐后将松树栽上归还甲方,栽树的条件按标准执行。

  八、一切开支费用由乙方支付。

  九、砍伐后的树枝归甲方所有。

  十、承包期间,甲方负责处理周边村民关系,维护好山场内的正常经营,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各项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十一、本协议签字生效后,乙方在遵守原甲方承包合同规定的前提下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且不得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乙方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

  十二、林木成林后,乙方同意砍伐才能砍伐,甲方不得随意在此山场砍伐,违者按村规民约处罚。

  十三、林木成林后如甲方反悔,按市场价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十四、砍山场由林业部门批复才能砍伐,否则甲方不负责任。

  此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村民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施工建筑施工企业,特别是民营建筑企业就是依靠这种经营模式做大做强的。然而由于在现实中许多个人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挂靠行为也是以内部承包的名义进行,内部承包的合法性受到了普遍质疑。有的人认为内部承包本质上也是挂靠关系。可以说这个问题的争论由来已久,在司法实践中这个问题也比较混乱。 到现在为止,我国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认定内部承包关系。

  本人认为内部承包虽然与挂靠行为有许多相似之处,但不能简单地将其定义为挂靠。内部承包与挂靠有如下几方面的不同。

  首先,从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存在隶属关系上看。

  内部承包的承包人是企业的职工,与企业有隶属关系,双方有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从实践来看内部承包人往往是建筑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组成人员,一般都有项目经理资质,与建筑施工企业有长期的劳动合同关系。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为承包人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而挂靠关系中,挂靠方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隶属关系,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司法实践中挂靠方多为个人、合伙或资质差的建筑企业。挂靠方往往没有相应的项目经理建筑从业资格,与建筑施工企业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往往只是临时的关系。建筑企业也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企业福利和社会福利。

  其次,从管理上看。

  内部承包关系中,虽然工程在项目经理的组织下展开,但项目经理的一切行为均不是其个人行为,而是企业行为。项目经理的一切权利都是在法人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它受企业规章制度的约束,项目经理的行为视为企业的法人行为。企业有权对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财务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控制。项目承包人及其他人员在违反公司的有关规定时公司有权对有关人员进行更换。总的来说,在内部承包关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对整个工程的质量、技术等方面拥有掌控的能力。

  而在挂靠关系中,建筑施工企业对挂靠方没有实施真正的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工程进度、资金等均由挂靠方自行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向挂靠企业派驻财务、质量、技术和安全等人员。建筑施工企业无权对挂靠方的工作进行干涉。

  当然施工企业挂靠行为也和内部承包一样,建筑施工企业有进行质量、技术、安全、工期监督的权利和义务。但实际中这种约定往往只是停留在形式上,建筑施工企业在实际操作中不对挂靠人进行实质性的管理。因此是否对承包进行实质性的管理是内部承包与挂靠区分的本质特征。

承包合同 篇3

  为适应当前建筑市场,增强自身实力 ,扩大业务范围,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一、 主合同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承包范围:

  1.4承包方式:

  1.5工 期:

  1.6质量标准:

  1.7合同价款:

  1.8付款及结算方式: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2.1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2.1.1甲方在该工程开工前,负责办理一切手续及相关的费用。

  2.1.2甲方委派( )负责协调和业主相关工作。

  2.1.3该项目的所有施工名称及内业资料的相关名称均使用甲方名称。

  2.1.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及财务进行定期检查、督导,对发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责令停工及经济罚款。

  2.1.5甲方在工程开工前向乙方提供( )万元的启动资金,该工程款在第二次拨款时甲方有权一次性扣除。

  2.1.6甲方负责办理一切资料整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2.1.7该工程的工程款划拨由甲方与建设单位办理手续,直接划拨到甲方账户上,甲方扣除工程总造价2%(暂按大合同约定价,最后执行决算总价的2%)管理费用和合同税收,其余工程款一次性划拨给乙方。如果甲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或不具备施工能力,甲方有权终止拨款,严重者重新选用施工队伍,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2.1.8甲方在该项目中不承担任何风险,一切风险乙方自行承担。

  2.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2.1乙方负责组建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且委派( )配合甲方做好各项工作。

  2.2.2该工程按照大合同约定一切劳力、机械、材料均有乙方自行组织及材料采购。

  2.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及甲方的管理,对任何一方提出的问题都应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2.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的进度、质量及安全应按照规范及合同的.要求落实到位,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2.2.4乙方财务账每月应及时上报甲方审阅,农民工工资必须及时发放到位,不得拖欠。

  2.2.5本协议中未说明之处均执行大合同的条款,该协议中有说明执行该协议。

  该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双方各一份,以上条款是由双方共同商定,自愿达成该协议,望双方共同自觉遵守,如有一方不认真履行或违反该条约对方均可追究对方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国际工程承包是指一个国家的政府部门、公司、企业或项目所有人(一般称工程业主或发包人)委托国外的工程承包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承担完成某项工程任务。国际工程承包是一种综合性的国际经济合作方式,是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也是国际劳务合作的一种方式。之所以将这种方式作为国际技术贸易的一种方式,是因为国际承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包含有大量的技术转让内容,特别是项目建设的后期,承包人要培训业主的技术人员,提供所需的技术知识(专利技术、专有技术),以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基本内容

  招标成交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不是采取单一合同方式,而是采取另一种合同方式,这种合同是由一些有关文件组成的,通常称为合同文件(contractdocuments)。

  合同文件包括:招标通知书、投标须知、合同条件、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和协议书等。

  按照国际上通用的"合同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权责条款

  合同中应该规定,发包人须将其任命的监理工程师及时通知承包人,监理工程师是发包人的代理人,在监理工程师中选定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监督工程施工和处理履约中出现的问题。

  2.工程承包的转让和分包条款

  合同一般规定,承包人未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不得将全部合同、合同的任何部分、合同的任何利益和权益转让给第三者。经发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承包人方可把部分工程分包给他人,但原承包人仍对全部工程负责。

  3.承包人一般义务条款

  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应该负责工程项目的全部设计和施工,并无偿提供为施工所必备的劳务、材料、机器设备及管理知识。

  4.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障碍条款

  工程承包合同,一般来说履行合同时间较长,在履行合同中,可能会由于特殊自然条件和人为原因给工程的施工带来困难,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才能排除,例如,增加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材料等,这样就要增加承包费用或推迟工程进度。以上问题须经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代表确认,发包人才能偿付额外增加的费用或同意工程延期。

  5.竣工和推迟竣工条款

  合同中规定竣工时间和标准,工程完成后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或其代表验收无误后发给竣工证明,标志着工程项目已全部竣工。如果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工程变更、自然条件变化、人为障碍使工程延误,承包人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可以延长工程的竣工期限。

  6.专利权和专有技术条款

  承包人或分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专利和专有技术,并承担被第三方控告合同范围内专利权为非法、以及专利权被第三方侵犯时的责任;承包人提供的专有技术,双方应订立保密条款。

  7.维修条款

  合同中的维修条款是说明维修期限和维修费用的负担问题。维修期限一般是从竣工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一般土木工程维修期为十二个月。在维修期内,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工程缺陷进行维修、返工或弥补等。如果工程的缺陷是由于承包人的疏忽造成,由承包人负担由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果由于其他原因造成,由发包人负担费用。

  8.工程变更条款

  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有权改变合同中规定的工程项目,承包人应按变更后的工程项目要求进行施工。因工程变更增加或减少的费用,应在合同的总价中予以调整,工期也要相应改变。

  9.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一般规定在合同条件的"特殊条件"之中,主要包括:

  (1)预付款: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承包人一部分预付款,预付款金额一般是合同总价的5-15%以便承包人购置机械设备和采购材料等。

  (2)临时结算:发包人每月向承包人支付一次,发包人每月支付的金额应扣除承包人的保留金,保留金通常是每月支付金额的5-10%左右,但保留金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款的5%时,就不再扣留,承包人交付的保留金应在工程竣工和维修期满后全部退还给承包人。

  (3)支付期限:一般规定,在监理工程师签发给结算单之日起十五至三十天以内,发包人要向承包人付清费用。

  (4)迟付加息:如果发包人不按规定付款,应按工程项目所在国中央银行放款利率加息。后结算证书之日起三十天内,发包人付清全部价款。

  10.违约惩罚条款

  合同项下的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违约的行为,针对各方违约的情况,分别订立违约惩罚条款。

  (1)对承包人违约的惩罚:承包人凡是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而转让和分包承包工程;承包人凡是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开工;承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标准准备材料;承包人不听从监理工程师的正当警告;承包人忽视工程质量等,均属承包人的违约行为。对此,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承包人的履约保证金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惩罚措施。

  (2)对发包人违约的惩罚。凡是以下情况即构成发包人违约:

  未向承包人按时支付费用;干扰、阻碍或拒绝向承包人签发付款证明;无正当理由中途决定停工,故意制造事端,挑剔和责难承包人等等。对于发包人的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发包人须赔偿承包人因准备开工或施工中所有费用的支出和机器设备折旧费用,运输费用等。

  除上述合同条款外,还要订立仲裁条款,特殊风险条款等。

  二.工程承包合同的招标方式

  招标(tender,invitationtoinvitetender)是一方(招标人)欲出售、购买商品,或欲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程序征求应征人,不经磋商而进行交易的一种方法。应征人按招标人的要求提出具体方案并寄交招标人称为投标(tosubmittender或submissionoftender)国际竞争性招标的程序大致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招标前的准备工作

  (1)项目招标委员会的组成

  招标委员会应由国家主管部门组织,聘请工程、商务、外汇、法律等各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负责解决项目招标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具体指导招标工作。

  (2)招标公告

  在进行招标前,应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发布招标公告。它包括招标通知和招标广告两个部分。招标通知是指分别送给与项目有关的与所在国建立了外交和商务关系的各国有关部门的书面通知。招标广告是指在国内外有影响的报刊上所刊登的招标广告。

  通知和广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内容概况、工程范围、索取招标文件的日期、地址及截止日期、招标条件、价格以及有关事项的咨询单位等。

  (3)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对愿意承担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进行的财务状况、技术能力、资信等方面的预先审查。目的是选择确有承包能力的投标人。

  (4)制定标底

  招标委员会刊登招标广告后,即应准备合同价格,通过项目概算,确定合同的价格水平,亦称为"标底",是招标委员会掌握的底牌,是绝对保密的。

  2.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委员会通知取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或刊登广告知悉投标人索取或购买招标文件,邀请其前来投标的招标环节。

  3.开标

  开标是指招标委员会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将截止日期前收到的全部投标文件,在所有投标人或其代表在场的情况下,当场拆封投标文件,并公开宣读各投标人的投标条件,以使全体投标人了解各家的标价,这种程序即为开标。

  4.评标与决标

  开标以后即转入评标阶段。招标委员会将投标文件的标价,及其它条件一一汇集列表,选取其中报价最低的四、五份投标文件,进行审查、鉴别、比较,直至决定中标单位,这一阶段,是在秘密条件下进行的。

  决标是根据评标报告及其推荐意见为依据,由招标委员会决定中标人,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环节,对未中标的人一般可不通知,或只简单通知××承包人中标即可。

  5.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接到正式的"中标通知书"后,即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工程业主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合同先由一方起草,并在该草稿基础上进行磋商,达成一致谅解后签订。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某某市某某区某某村道工程 (总长度1.4公里)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承包该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实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备材料,乙方只负责施工。

  二、承包费用:8.5元/㎡

  三、支付方式:施工队进场预付20xx元,5天后再付5000元,经验收合格后付13000元,剩余款项待工程款拨付后一次性全部付清。

  四、工期: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乙方自行准备工具、聘请人员,自行负责施工安全,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质量不合格行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材料损失、人工损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伤事故由乙方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2、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材料,否则按500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处罚。

  4、水电由甲方负责、

  5、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下河西村委会

  乙方:承包方村民

  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公开招投标,甲方将村集体所有权的果园承包给乙方,具体协商事项如下:

  第一条 承包地块及权利:甲方将坐落在的果园承包给乙方,甲方对果园、果树享有所有权及经营指导权。果园管理、修剪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未经村里同意,对承包果园不得私自变更用途。如变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对果园、果树享有经营、管理、收益权,但没有出租、转包、抵押权,果园范围以外不属于承包范围,归村集体所有。乙方不得随意砍伐树木,承包后必须把所有承包范围内的空地缺树补齐,保证承包时的果树株数,果园周边的开荒地必须栽树,对移栽、嫁接的果树,合同期满后无偿收归集体。

  第二条 承包期限及交款:承包期为六年,即从 起至二0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止。每一年承包金为元,六年承包金一次性交清,共计交款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三条 质押金:为保证合同的严格执行,乙方向甲方交质押金1000元,合同期满后无乱砍树木,做到对果树适时管理、补栽,经检查果树符合管理要求的将押金全额退给乙方。

  第四条 果园管理要求:乙方承包期内,必须逐年搞扩压改,不得为短期效益进行掠夺性生产,如遇旱灾、虫灾、火灾、修路、割道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政府征占、上项目、修路、国家集体、企事业征占合同就此终止,不属于甲方违约,占用时的果树评估树款及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退还剩余年的承包金,并加银行存款利息。

  第五条 违约责任:因合同以外情况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所剩承包期的承包金两倍付给乙方,质押金退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并收回乙方所承包的果园,转包他人,承包金、质押金不退。

  第六条 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此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八条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人 甲方:下河西村委会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租赁土地的地点、面积

  甲方将位于 ,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土地 亩,租给乙方作为综合用地发展种养殖和综合使用。

  二、租赁年限

  租赁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历为准)。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租赁土地的人民政府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政府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 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 月 日,承包费为每亩 元,每年共计 元(大写: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6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10%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20%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山东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证明人:

  乙方:

承包合同 篇8

  依据XXX省xx农场()文件规定,为明确土地所有权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特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双方

  发包方(甲方):XXX省xx农场发包负责人:

  承包方(乙方):住所:

  二、承包土地名称:甲方将()大队()号地耕地面积()公顷承包给乙方。详情后附表:

  三、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承包土地用途:种植业生产经营。

  五、地租价格:按黑龙江省xx农场当年度规定的价格执行。

  六、租金交付时间:当年3月30日前由乙方以现金方式交与甲方,以甲方出据的收款凭证为准。

  七、合同保证金:为保证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甲方按每公顷500元的标准,收取保证金;乙方交付的保证金,甲方按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在双方解除合同时,甲方退回乙方。如乙方在承包期内违约,保证金做为违约金没收。

  八、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发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单位使用的土地;

  2、监督、检查乙方依据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有效使用土地,制止乙方损害土地和农业资源的行为;

  3、按合同约定的租金价格和应交方式收缴租金;

  4、维护乙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5、依照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6、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理产品;

  2、乙方对发包责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内容或不合理的摊派有权拒绝;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在承包期满或因故终止合同时,应使所承包的土地恢复原有状态;

  4、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给土地资源造成损害;

  5、按合同约定土地租金价格和交租时间及交租方式交纳租金。

  九、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1、乙方经甲方同意,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2、土地流转双方必须签定书面合同,并报甲方备案;

  3、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土地流转后的土地租金、交租时限、方式,仍按由乙方按合同规定执行。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认真履行合同中所约定条款,按约定期限交足租金、合同保证金时,甲方有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自己权益;

  2、乙方在承租期内中断承租或出现弃耕、荒芜、改变用途和损害土地资源等行为,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中止合同,并把乙方交纳的合同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没收,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重罚。

  3、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4、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单方强行收回出租耕地,如遇国家建设征地、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土地开发和综合治理等不可预见的事件发生,甲乙双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解决,并根据情况甲方负责对乙方承租耕地做适当调整。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另立合同。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基层单位一份。

  甲方(发包方): 黑龙江省xx农场

  发包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承包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甲方将学校幼儿园转包给乙方经营,现就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日止。

  二、承包费金额为:第一学期伍仟元,第二学期捌仟元,第三学期壹万元,第四学期壹万元。

  三、承包费付款方式:

  1、承包费:本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第一学期承包费,以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一次性付清本学期的承包费。

  2、如非乙方原因导致承包协议终止的,甲方应退还乙方预收的承包费(可按月结算)。

  四、学校提供两间教室,一间传达室,交给乙方无条件使用,承包期内原先设备乙方可以使用,如有损坏因及时修理或赔偿,新增设备、设施产权归乙方所有,期满由乙方自主处理。

  五、乙方享有独立的人事权,所需人员及工资待遇由乙方自主确定,甲方无权干涉。

  六、乙方依法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

  七、承包期内,幼儿园的水电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应负责幼儿园设施、设备的维护,保障正常,安全使用,如因幼儿园设施设备造成人员伤害以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承包期内,幼儿园的饮食安全,人身安全均由乙方负责,如出现意外,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十、国家政策给与幼儿园经济补助全部归甲方所有。

  十一、承包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签字时间: 签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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