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合同

时间:2021-11-07 12:13:53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承包合同范文汇总5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承包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承包合同范文汇总5篇

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的原则,就旅店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所属位于乙方,承包期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费每年 元,共计 元。押金5000元,此款至承包期满后返还乙方。

  二、协议签写后,乙方一次性将 年 月 日的承包费 元给付甲方,甲方将旅店、旅店经营业相关手续交付乙方。剩余承包费 乙方于 年月

  三、乙方承包期间,房屋维修保养,水、电、暖、有线电视、通信等设备的维护修理等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承包期间,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房屋及室内设施、装备,如对房屋及设施、装备造成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并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

  五、乙方承包期间,所涉及水、电、暖、物业管理、行政管理,电视、通信、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承包期间,工商、税务、检各个证费用等均由甲方承担。

  六、乙方承包期间,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旅店房屋进行相应的装潢、改造(但不得对建筑结构进行改造、变更),费用乙方自负,承包期满后或出现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情形的,甲方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退赔装潢、改造费,装潢改造物归甲方。乙方必须经事先给甲方通知,同意后进行改造。

  七、乙方承包期间,可根据经营需要,增添、购置相应设备,费用乙方自理,承包期满后或出现本合同第八条约定情形的,乙方增添、购置的设备归乙方。旅店原本设备、财产乙方应如数返还甲方,若有损坏、丢失由乙方折价向甲方赔偿。

  八、乙方承包期间,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承包旅店的房屋,或因政府其他行为、政策等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经营,双方可解除承包合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承包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九、乙方承包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该旅店。

  十、承包期间满后,乙方拥有优先承包权,甲、乙双方以书面合同确定新的承包关系。

  十一、承包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须向对方承担年度承包费20%的违约金。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十三、乙方承包期间,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性规定,合法规范进行经营。

  附:旅店承包财产移交清单。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将消防安装工程交由乙方负责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该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 消防水喷淋、消火栓供水系统(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内容为准)。

  第二条 工程范围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本工程的消防施工图纸,依据消防工程验收有关规范,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在没有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修改前,乙方无权修改和变更设计。乙方施工必须达到本工程消防各系统功能的设计要求。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使用的产品或材料与预算书相符,并符合规范要求及设计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消防各系统主要设备相关的产品合格证。

  第四条 工程造价

  工程总造价暂定为(人民币): 圆整(¥ 元 )(含税金,不含检测费用)。材料单价按照《 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施工期间平均价计取。

  第五条 工程期限

  工期:乙方须在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和范围并通过甲方的初验,在施工过程中若甲方要求施工变更,则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质量要求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进行施工,达到合格标准。

  第七条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工、乙方进场施工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按工程预算总造价预付40%给乙方作备料款。工程完成,经核实工程量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到已完成工程量的90%。在本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且乙方将竣工图等相关资料送交甲方后,甲乙双方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其余款一次性拨付给乙方(须扣除结算总造价的2%作为工程质量保质金,保修期届满后十个工作日内结清质保金给乙方,质保金不计息)。结算付款前,乙方须按总价先提供发票。

  第八条 验收

  乙方完工后,甲方应在30天内向市消防支队申请验收,乙方保证能通过消防部门的一次性验收,并将竣工图及资料交齐甲方后方可进行结算。如工程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须返工至通过验收合格为止,各种费用自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九条 工程结算

  1、 本工程套用《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单位估价表》及相配套的费用定额,取费按 类计取。

  2、进行增减。

  第十条 双方责任

  一、 甲方:

  如工程项目有增减或设计更改的内容,按实际发生的项与量

  1、 提供该工程图纸四份,消防审核意见书一份(复印件);

  2、 提供施工现场使用的水电(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

  3、 提供临时材料房一间;

  4、 协调乙方与其他交叉施工单位的关系。

  二、 乙方:

  1、 根据甲方提供的(经消防监督审定)图纸进行会审。会审后方可组织施工;

  2、 严格按照国家消防系统有关规范、技术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并提供消防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二套给甲方,提供全套设备的相关技术资料及为甲方免费培训两名操作人员。

  3、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对相邻的工程设施及管线进行保护,如有损害须负责赔偿。

  4、 在施工过程中如乙方因施工需要须对绿化或其他设施造成破坏的,必须在征得甲方同意后才可进行,并在施工完毕后由乙方负责恢复原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按合同文件要求以及国家相关的技术规范、施工操作规范完成本工程的施工,并注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6、 保证施工完成后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并合格。

  第十一条 产品要求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施工,所使用的产品必须为合格产品(须有合格证、产品检测报告),如发现产品有质量、规格、型号、尺寸不符的立即退货,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或伪劣产品的,乙每违反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次的.违约金。已施工部分,乙方须无条件返工,费用自理,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保修责任

  工程验收合格后,从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12个月,在保修期内,如使用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甲方或使用方通知乙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如乙方不派人来维修,甲方或使用方将另行组织维修,费用从保质金中扣除,保质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仍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甲方从逾期付款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不按时完成工程,超工期的,每超工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完成的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防部门一次性验收不合格 的,应返工直至达到要求,造成超工期的,按本条第(2)项支付双倍的违约金。造成复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二次检测费)。

  第十四条 施工期间至未通过消防验收合格之前,乙方自行保管好材料、设备等,并加强施工安全的管理,如出现施工的安全事故及材料损失,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 其他: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的,由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经办人:

  电 话:

  帐 号:

  开户行: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法人代表: 经办人: 电话: 帐号: 开户行: 日

承包合同 篇3

  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将城区主次街道的野广告清除工作实行市场化运作,采取招标询价的方式优选清除承包单位。

  一、项目名称

  某市某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建筑物外墙面、沿街商铺店面、主次街道两侧巷道口建筑物外墙面、路灯杆、沿街广告灯箱及其他各类设施上张贴、喷涂的各类野广告的清除管理。

  二、项目概况

  (一)实施范围

  某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建筑物外墙面、沿街商铺店面、主次街道两侧巷道口建筑物外墙面、路灯杆、沿街广告灯箱及其他各类设施立面乱贴乱画、乱涂乱写的野广告全部清除;

  (二)标准要求

  1、人员配备:,确保每条路段至少有1至3名专业清除人员负责野广告的清除治理。

  2、清除标准:当日张贴喷涂的各类野广告,必须及时进行清理(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每条路段负责清除的人员要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快速清理;城区’野广告”的清除必须彻底,坚持“同色覆盖、规则覆盖、无痕清洗”原则,尽可能避免二次污染;为减少乱张贴广告的发生,自费在城区合理位置设置20块广告张贴栏,免费供市民群众张贴合法广告,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广告张贴栏进行管理,随时保持广告张贴规范、栏面干净整洁。

  (三)运作方式

  招标单位与中标方正式签订承包合同后,选定的承包单位须缴纳5万元履约保证金,承包期限原则上定为一年,期满后再根据实际运行管理是否取得最佳效果的情况,确定是否继续推行市场化运作方式或是否由该承包单位继续承包运行。承包方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招标单位有权依据招标单位制定的考核办法对承包方进行考核。签约后的年承包费按12个月平均分摊,由区财政将承包费逐月拨付到招标单位,再由招标单位根据监管部门日常检查考评结果扣除应处罚款后,在当月底前拨付给承包单位。由于承包方管理不善等各种原因,造成所承包路段责任区域的野广告较长时间无人清除或效果差、连续两个月测评和考核不合格的,招标单位有权与承包方无条件解除合同,所有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四)事故责任

  本着“安全第一、服务第一、效果第一”的宗旨,承包方须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办理好所有工作人员的意外保险,确保设备车辆和人员的安全运行,并独自承担承包期间的一切刑事、民事、安全等相关责任。

  三、参投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相应实力能履行野广告清除相关业务的企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具备清除野广告的专业人员和专业设施设备,有相应的清除管理经验与相关业绩,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说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在 某/自然人年龄为20-55周岁,自然人中标后必须在30个工作日内,自行办理好具有野广告清除管理经营项目的独立法人资格有限责任公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热爱城市管理事业,身体健康,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专门从事野广告清除管理工作。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感,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能力,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的经营单位和个人。

  四、投标保证金

  (一)被询价投标单位应在递交询价文件前提交询价保证金,本次询价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参投人应于XX年 XX月Xx日— 日17:00时前(节假日不休)交至 某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询价保证金收据作为其询价资料的一部分。

  (二)交款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

  (三)保证金退还: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的询价保证金转为部分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并补齐所差部分履约保证金。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单位向未中标投标单位全额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五、资料递交

  参投人应于 年 月 日— 日17:00时前(节假日不休)将参投询价资料送交到 某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参投询价资料内容包括:

  (一)公司需提供: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以上需有本人签字)。

  (三)该项目的清除管理方案。

  (四)询价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六、集中询价报价方式

  (一)集中询价报价地点: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会议室。

  (二)集中询价报价时间: XX年 XX月 XX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三)本询价项目实行费用总价包干报价制。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根据承包清除区域内道路等级、长度、管理要求,核定预算清除管理人员数量、工资、保险、服装、清除工具机械及耗材燃油采购、免费信息张贴栏的设置、利润、税金等全部费用,需对本询价项目作出第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为试报价,询价报价小组根据第一次报价汇总情况结合实际制定拦标价,并在第二次报价前公布。第二次报价为响应报价,高于拦标价的为无效报价。

  七、评标办法

  按照低价中标的原则,根据投标单位作出的第二次报价,以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确定为第一中标候选单位,以此后推确定第二、三中标候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报价,现场抽签确定。报价结果经公示期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合同。

  八、未尽事宜,请与区城市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联系。

  询价单位: 某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某城市综合执法大队

  20xx年XX月XX日

承包合同 篇4

  为搞活林业经济、提高效益,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双方通过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二、承包事项

  甲方将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积大约200亩承包给乙方造湿地松(土地不流转,山上所有林木归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须按林业部门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负责林业部门验收合格。

  四、双方责任

  乙方在造林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甲方在造林验收合格后应协助乙方向林业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项

  在林业局验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双方就无任何关系。如有其它事项,还可另行协商,补充条款,同具法律效应。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现就宜章裕农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宜章县长村乡千家岸自然村于20xx年8月31日所签订的《林地承包合同书》(以下称原合同)有关事项甲乙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有效补充条款:

  一、甲乙双方确认原合同真实有效。

  二、原合同终止日期由原来的20xx年8月31日变更为20xx年1月31日,期限为5年,原合同在20xx年2月1日自动作废。

  三、乙方每年按合同指定日期(每年8月31日)支付林地租金每亩10元给甲方,并由甲方指定专人领用,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交租金,甲方将按乙方所承包林地面积每亩10元收取滞纳金。乙方租金如期支付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生产活动。

  四、乙方应在合同到期前将所种的林木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所承包林地(包括林地内乙方所种的林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

  五、此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后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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