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房屋租赁合同集合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一、仲裁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仲裁,是指房地产所在地仲裁机构根据争议双方当事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设立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经当事人申请,以第三者的身份,对当事人争执的事实和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仲裁法》和其他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作出裁决的活动。房地产仲裁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专门行为,这种行为不是司法行为,却具有司法行为的效力。它既不属于人民法院对房地产纠纷案件进行审理的活动,也不属于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对房地产的管理活动,而是处于当事人之间的居中地位,为解决当事人房屋租赁纠纷所进行的仲裁活动。因此,仲裁机构在机构设置、仲裁程序以及其行为效力方面都具有准司法的性质。
根据有关规定,对下列房屋纠纷案件,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者审结的;(2)涉外房屋租赁纠纷;(3)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屋租赁纠纷;(4)房地产管理部门为一方当事人;(5)法律和法规规定由政府部门受理的;(6)违反房产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作行政处理的;(7)一方申请仲裁,另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8)超过诉讼时效的。
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被申请人必须明确。被申请人是指房地产纠纷的对方当事人。处理房屋纠纷,当事人双方都必须参加才能更好地解决纠纷,如果被申请人不明确,纠纷也就无法解决。(2)请求要具体明确。只有这样,对方当事人才能答辩。仲裁机构也才能查明事实,从而顺利解决纠纷。(3)申请的同时必须提供证据。证据是仲裁机关作出裁决的基本事实依据,证据不足,或提供虚假证据,必然会影响裁决的质量和效果,甚至无法作出裁决。 (4)属于仲裁机构受理争议的范围。(5)必须是没有向法院起诉。房屋租赁发生纠纷后,是选择仲裁还是选择审判方式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已经起诉,仲裁机构就无权受理了。(6)无论是根据租赁合同中所订立的仲裁条款,还是发生纠纷后双方所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都应当提交房屋租赁纠纷仲裁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包括:①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或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如果是委托代理人申请的,还要提交委托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②案由;③案情;④证据;⑤具体请求事项;等等。
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预交仲裁案件的受理费,案件仲裁结束后,连同其他办案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若双方当事人互有胜负,以上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如果纠纷经调解解决,由双方协商负担。
二、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
行政主管机关是房屋租赁的主管部门。我国实行国家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机构的具体设置是:
国家建设部设房地产业司。全国的房地产业归国家建设部管理,内部设有房地产业司。司下设立:综合处、住宅发展处、房地产综合开发处、房地产市场管理处、房地产管理和房屋维修处。建设部同时还设有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室内设有住房制度改革指导处和住房制度协调处。
地方政府设立地方房地产业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的房地产业政策。按行政机构的设置相应设立如下房地产业管理机构:(1)省、自治区、直辖市、省建委(建设厅)下设房地产管理局。(2)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及自治州人民政府建委设房地产局、处。(3)县(县级市)人民政府建委设立房管所 (站)。地方各级房地产行政管理机构,既受同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也受上级房地产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各单位自管房产机构既受本部门的行政领导,也受所在地政府房产部门的业务指导。房屋租赁纠纷,当事人愿意接受房地产管理机关的处理时,应写出申请书,申请书内容要明确、具体。其要求与仲裁申请书大致相同。程序也基本一样,对行政机关的处理不服的,可申请上级行政机关再行审查、重新作出处理。上级行政机关若发现下级行政机关的处理有事实不清,处理不公或有违政策、法律的,有权撤销原处理决定,自行作出决定,或责令下级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处理。
三、诉讼
当事人双方如果在合同中设有订立仲裁条款,或在纠纷发生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认为应该受理的案件,应立案审理。对于经过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当事人不服的,可根据不同情况,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根据房屋租赁管理情况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导致行政诉讼的有如下几种情况:
1.因承租人擅自转让所租房屋,行政机关给予罚款的。
2.对产权不明的房屋,出租人在征得房管局同意时出租的。
3.行政机关越权作出决定的。
4.当事人要求办理房屋租赁注册手续,而主管机关不办理也不依法答复的。
5.承租人要求房管机关责令产权人加固危险房屋,以保证人身财产安全,而房管机关置之不理的。
6.出租人要求房管机关依照行政法规,针对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从事非法活动的情况,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如果主管机关认为需要处理,并以行政决定方式责令承租人终止承租权,而承租人对该决定不服的,就可以他物权受到侵犯为由提出行政诉讼。
提起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都必须有明确的被告,而且还必须是属于受诉法院管辖。在行政诉讼中,要注意,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维持原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为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改变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共同作出同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房屋行政管理机关是共同被告。由法律法规授权的房屋行政管理组织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该组织作为被告。例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处是政府成立的、专门负责房屋拆迁的行政组织,它作出的决定,在性质上也属于行政行为,可以作为行政诉讼的'被告。
行政诉讼的时效,根据规定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法院起诉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诉讼时效的最长期限是1年,从知道有权提起行政诉讼时起算。
民事诉讼的时效,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有几种特殊情况的时效为1年。其中,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拒付,或者延付租金,出租人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时效为1年。所以,房屋租赁合同中,凡因承租人拒付、延付租金而引起的诉讼,出租人一定要牢记其诉讼时效为1年,超过1年起诉的,法院若查明,此前出租人明知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而不主张,那么,出租人就丧失了胜诉的权利。我国民法中规定的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在这 20年中,尽管出租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超过20年的,法院也以超过时效来处理。
当然,诉讼时效中还有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为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如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权利人丧失行为能力等。
《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这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比如,承租人从1990年1月1日起就停付租金,直至1991年1月1日,出租人索要时,承租人答应立即交付租金。那么,1991年1月1日就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日期。诉讼时效从这一天起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与中止不同,首先,发生的原因不同,中断是由于当事人主观上主张权利或承认义务而中断,中止是由于发生了不依当事人意志为转移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而引起;其次,法律后果不同,中断是原来已进行的时效均为无效,中止是在时效期限内把中止的时间扣除不计,待中止的事由消除后,连同已经进行的时效连续计算。比如,出租人得知承租人有违约行为,要向承租人提出解除合同的意见,或准备向法院起诉,但由于发生大地震,交通中断,无法与承租人取得联系,也无法向法院起诉,由此而耽搁的时间应从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内扣除,待影响出租人主张权利的客观原因消除,能够行使权利时起,连同地震以前已过的时效一并计算。
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不应允许。因为,时效期间是带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具有任意性,除法律有明确规定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延长诉讼时效的以外,当事人任意约定的时效都不受法律保护。
在遇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诉讼以及申请行政主管机关处理等三种方式,详细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能够解开你的疑惑。如果你遇到了相关纠纷不能很好处理的话,不妨委托网站的律师来为您解决。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
证件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三)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协商一致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二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每个月:________元/月),房屋押金 ( 个月, 元)待合同期满或特殊情况导致的合同结束,乙方退租后返还。
(二)支付方式:现金_____(□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每月日前支付。
第三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进行维修。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转租
(一)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转租给他人,并就受转租人的行为向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合同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七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出租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2、若承租方在出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负责赔偿违约金_________元。
第八条补充协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 月 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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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房屋需要验明房屋的产权证,房主本人身份证,确认是否有权利租赁房屋。
2、房屋邻居都是什么人,是否会影响以后的居住。
3、明确房屋的相关配套费用(水,电,煤气,物业费,采暖费,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由谁承担并确认现在缴费情况。
4、在房屋押金的问题上需在合同内约定什么情况下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返。
5、在房屋租赁合同内约定如房屋出现漏水、室内用品损坏等问题由谁负责。
6、房屋的租金约定,付款的时间,租赁的时间,租赁的期限等等。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出租方) 乙方:_________(求租方)
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及其他情况
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广州市增城荔城街御景路首层111号。
第二条: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设备为不锈钢防盗门,钢板楼梯,房屋楼梯下的隔断。)
第三条:房屋租赁的期限
租赁期限为5年。从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9月1日。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其交纳方式
每月租金3000元,租金按年交付。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年的租金。
第五条:押金
押金5000元,该押金用于保障房屋内的设备完好,如出现设备损坏的现象,甲方有权按照市场价格扣除相应的赔偿款。
如合同期满,乙方没有损害房屋内的设备,则甲方应该在合同期满日如数退还。
第六条:房屋出卖
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第八条:优先承租权
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
第十条:免责条件
因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互补承担责任。实际租金按入住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具体情况可以协商)
第九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先行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第十一条:合同一式两份各持一份.
出租方: 求租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4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为保护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XX市城市房屋租赁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遵循自愿、公平、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 市(县) 区(镇) 路(街、巷) 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使用面积 平方米。房屋租赁用途为 .该房屋的基本情况载于本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月租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小写: 元)月租金单价为 元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额合计(大写) 元(小写 元)租金按(月、季、半年、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的前 日内交付甲方。付款方式: .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为期房,自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 (人民币大写) 元。
第三条 上述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房屋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以下责任:
1、上述房产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进行定期( 个月一次)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责任。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转让上述房屋时,甲方应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需抵押上述房屋时,甲方应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前告知乙方。
第六条 房屋租赁期间内,乙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如要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2、如要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他人或与他人交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赁合同,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3、因使用不当或其他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4、乙方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须在租赁期满时把房屋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6、应及时缴纳所使用的水、气、电、电话、网络、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等使用费用。
第七条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八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或违反国家和地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由责任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额的千分之 向乙方加收违约金。逾期 日,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月、季、半年、年)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第十条 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如果甲方出租的房屋为期房,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时间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逾期超过 天,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 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合同继续履行;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部门履约,可不承担违约金。
第十一条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但甲方应负责及时维修。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上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四条 以上条款中未尽事项,有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设附加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出租人应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为期房租赁,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到所在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预租登记。待房屋竣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后,再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房屋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第十七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方大门以北房屋予以出租,对本校师生经营书店,经过竞标,由 租赁经营,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提供房屋壹间。
2、负责房屋及其它设施的维修(非人为因素造成),保证水电线路畅通。
3、不定期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和卫生等检查。
二、乙方责任
1、只许经营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音体美用材、文具。
2、自觉遵守暂住人口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师生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
3、违法经营所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4、水电费自理,水费每月按 方交纳。
5、室外宣传张贴内容、样式须报学校批准。
6、不准在经营场所内外打牌、下棋,并保持清洁卫生。
7、要爱护室内外设施,如损坏照价赔偿。
8、因疏于管理出现的安全等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对甲方提出的安全、卫生等方面的问题,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
10、每年上交甲方租赁费 ,签定合同时交纳。如不按时交纳,每天按上交金额的2%交滞纳金。
三、其它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一方若中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对乙方不能按合同要求擅自变更经营内容及项目,甲方立即与乙方中止合同,而无须再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必须保证学校内只允许乙方有权经营本合同中规定的图书、学习资料、报刊杂志,音像制品项目,否则,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经济赔偿,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1份。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年零月,出租方自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无统一规定,则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冲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和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违约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份送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鉴(公)证意见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经办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鉴(公)证机关
电挂: 电挂: (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日期至 年 月 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5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合同编号::
出租人: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一 、租赁房屋坐落在 间数 ,建筑面
积 、房屋质量。
二、租赁期限从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期限不得超过二十
年)
三、租金(大写)
四、租金的支付方式与期限:
五、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
卫生费和物业管理费。
六、租赁房屋的用途:
七、租赁房屋的维修:
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八、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
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 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九、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十、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 前交给出租人。
十一、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 个月以上;
2.承租人所欠费用达(大写) 元以上;
3.未经出租人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
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
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
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 个月以上;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 3.
十二、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十三、违约责任: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务毁损的,负责
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损坏的,
应付损害赔偿责任。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
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监制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房屋租赁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市▁▁▁区(县)▁▁▁▁▁▁.该房屋为:楼房▁▁室▁▁厅▁▁卫▁▁厨,建筑面积▁▁▁平方米,使用面积▁▁▁▁平方米,装修状况▁▁▁▁,其他条件为▁▁▁▁▁▁▁,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权属状况
该房屋权属状况为第▁▁▁▁种:
(一)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证,证书编号为:▁▁▁▁▁.
(二)甲方对该房屋享有转租权的,甲方或其代理人应向乙方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甲方转租该房屋的书面凭证,该凭证为:▁▁▁▁.
第三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第四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等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
第五条房屋改善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对该房屋做如下改善:▁▁▁▁▁▁▁,改善房屋的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二)甲方(□是/□否)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的范围是:▁▁▁▁▁▁▁▁▁▁▁▁▁▁▁,双方也可另行书面约定。
第六条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计▁▁年▁▁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如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提前▁▁▁日(□书面/□口头)通知对方。
第七条租金
(一)租金标准:▁▁▁元/(□月/□季/□半年/□年),总计:▁▁▁▁元(大写:▁▁▁▁▁▁元)
(二)租金支付时间及方式:▁▁▁▁▁▁▁▁▁▁▁▁▁▁.
(三)租金支付方式:(□甲方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直接收取/□甲方代理人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乙方应在▁▁▁▁▁▁▁▁▁▁银行开立帐户,通过该帐户支付租金,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直接向乙方收取租金,但乙方未按期到▁▁▁▁▁▁▁▁▁▁银行支付租金的除外。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其中一份合同送交▁▁▁▁▁▁▁▁▁▁银行。)
(四)甲方或其代理人收取租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第八条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是/□否)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元(大写:▁▁▁▁▁▁▁▁▁▁▁▁▁▁▁元)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乙方。
第九条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一)乙方承担(□水费/□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供暖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乙方应保存并向甲方出示相关缴费凭据。
(二)房屋租赁税费以及本合同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一)交付: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后视为交付完成。
(二)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第十一条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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