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6-22 08:49:4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工程合同模板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工程合同模板7篇

工程合同 篇1

  甲方:xx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91-0201),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

  2、工程地点:xx。

  3、工程内容:单价含完成所承包工程的一切必要及附属工作(即交付完整、合格产品,具体工作内容在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并维修到缺陷修复期满。

  4、承包范围:xx工程项目。

  5、合同签约地点:

  第二条 工期

  本合同定于xx年xx月xx日开工,xx年xx月xx日竣工,工期xx个月;除发生不可抗力(或业主原因)外,每推迟一天罚3000元,但最多不能超过30天,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同时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第6款办理。

  第三条 工程数量

  1、数量的计算,依据施工图纸和现场实际测量资料,如图纸数量大于实际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如实际数量大于图纸数量,只有在业主认可且已计量的情况下,才能以实际数量为准。

  2、具体工程数量的计算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说明办理。

  第四条 工程造价或单价

  1、工程项目单价在工程量清单表中。

  2、工程项目单价包含的内容:指完成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且合同规定应单独计量的工序单价费用。包括工程修建及其缺陷修复中所需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各类材料采购、来料卸车看管、消耗、损耗、超耗、施工机械、现场管理、施工调遣、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小临设施、施工风险、工程结束后的现场清理以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

  3、本工程施工均含完成本项工作所有的工作内容和缺陷修复,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等的费用。除清单所列项目外,其它与本工程项目内容有关的施工项目应作为完成本项工程的辅助工作,费用含在相关项目中,不再另行计价。

  4、新增工程项目与本合同同类或相近项目依据原合同单价,无单价或近似单价的,在施工前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不交乙方施工,乙方直接施工的按原合同工程的附属工作考虑,不增加费用。

  5、乙方应充分考虑市场物价指数的影响,本合同在执行期间由于国家和地方法令、法规、政策等原因发生变更,致使劳务、材料和机械台班费用的增加或减少,其合同单价均不调整。

  6、乙方应根据图纸、地质报告、以及在当地了解或施工的经验,判断地址有无变化的可能来进场相应设备(如路基挖方、钻孔桩、隧道等),否则,出现设备不配套的进出场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7、所有单价均不含税金,税金由甲方上缴,如乙方需要甲方可向乙方出据纳税证明。

  第五条 工程变更和签证的确认

  1、工程变更与签证数量的确认采用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原则,由经办人、施工技术部、现场负责人签,交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后予以认可,否则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1款办理。

  2、工程变更与签证单价确定,采用原合同单价或近似单价,无单价、近似单价,由甲方计划合同部根据原合同作价原则确定一个新的价格。同时复核该变更或签证是否与以前重复,并根据合同否定不合理的或与合同矛盾变更签证。

  第六条 计量、支付、结算

  1、本工程甲方不向乙方支付工程和材料预付款。

  2、甲方每月对乙方完成的合格工程项目进行暂时计量支付,每月下旬为计量上月完成工程时间(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计量时间和支付时间做出调整)。工程数量与单价按本合同第三、四、五条办理。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3、工程完成经甲方、监理、业主验收合格,办理结算。

  4、每次支付当月计量的80%,扣留20%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承担工程全部结束,办理结算,返还10%;剩余10%,在甲方整个工程缺陷责任修复期瞒,业主质保金到位一个月内,扣除应承担保修费后全部无息返还(以上百分比是以计量或结算为基础计算的)。

  5、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项时均应扣除:(1)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费用、机械使用费用;(2)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费用;(3)甲方向乙方开据的罚款票据金额;(4)合同规定应扣除的其他款项。

  6、如业主对工程延期支付,甲方对乙方的拨款相应延顺。

  7、对乙方的支付,必须用于本工程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租金等,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停止下期支付,并按当期计价的20%罚款。每期工程款拨付时乙方应将上期拨付资金使用情况上报甲方财务部门审核,同时将上月工人签的工资表复印一份交到甲方财务部门。

  8、若现场发生甲方调动乙方人员、材料、设备的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签认手续并在当月的计量支付中办理计量,未按期办理的,甲方将不予认可。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计价:(1)工程质量不合格,已明确要求返工或已返工,但工程质量未经甲方验收确认和未填写事故质量报告的项目。(2)违反合同规定转包分包的项目。(3)变更增加工程项目手续不完备的工程项目。(4)工程质量未经甲方评定或未经甲方质检工程师签认可的项目。(5)其他违背合同规定的项目。

  10、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中间计量支付工作,并派出相关人员,服从甲方统一安排(包括计量器具的要求和计量方法及其计算的采用等)。

  11、双方协商同意:凡对工程数量、工程变更、临时工程签证、综合劳务单价、材料数量及工程总价款等的认定需由甲方项目经理签方产生法律效力,甲方其余人员均为过程中的签认,不产生法律效力,也不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12、计量(验工计价)只是暂验或估算,作为平时 拨款的依据,不作为计算的依据,对验工中的错误在后期的验工计价或结算中均可以修改。

  13、甲方对乙方下达的施工计划等文件只是对施工的预估,具体能否完成、完成多少,还要看实际真正完成的数量,因此以上文件不能作为验工计价和结算的依据。

  14、监理、业主等对变更的签只是变更审批工作的中间环节,是为变更做的工作的一部分,并不一定真正批复,只有变更批复文件才是真正对变更的批复。双方承认,变更签证等中间环节资料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验工计价和结算的依据。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第七条 质量、验收

  1、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乙方承担工程部分不得影响整个工程创省部级优质工程。

  2、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实施工程全面创优,乙方要服从甲方有关此方面的安排和部署(包括技术措施),此费用已含在单价中,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技术交底、技术规范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否则每发现一次除罚款10000元外,并自承担处理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除出场;另外为了避免偷工减料,如材料节约不给乙方任何

  奖励和节余的材料费,对乙方材料如超用按本合同材料供应相应条款办理。

  4、工程质量实行一票否决权,工程质量(甲方提供的砼强度不够即试块不合格、钢筋、锚具等原材料不合格除外)达不到标准,一律返工,乙方自己承担所有责任费用外,另罚款XX元/次;并应及时书面报告甲方,杜绝隐瞒不报,致使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按甲方要求,自费做好贯标工作,否则,影响甲方贯标认证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和损失。

  6、按甲方要求,乙方自费做好本辖区内迎接上级检查的整理、准备工作。

  7、甲方根据验收规范,会同监理、业主进行验收,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和主要人员

  1、乙方合同签定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 ,身份证号码:

  3、乙方驻工地技术负责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4、乙方驻工地代表及技术负责人需更换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更换,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5、乙方施工现场主要人员(工地主管和技术、财务、物资负责人)必须得到甲方的认可,且必须持有法人委托书,能够胜任所负责的工程技术和管理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人员。以上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地,若要离开必须向甲方对口部门主管请假,否则甲方将按缺席人数以每人每天5000元对乙方进行处罚。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至少有一名精通测量、试验和工程技术的专业人员,全权负责工地上的技术事宜。此人员要求有专业技术职称或上岗证,且经甲方考察具备以上能力。乙方的技术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测量、试验、技术员等)要服从甲方技术负责人及技术部门的管理。

  7、乙方不得聘用素质低劣、品行不正,以及法律不容许的人在施工范围内工作,并应对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的思想、安全、质量教育。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8、乙方要加强劳务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如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

  果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办理中间计量和最终结算手续,特别是付款事项,必须由合同签定人或其指定的委托人(委托证明签、按手印时必须有甲方人员在场),否则不予办理。

  10、乙方各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有效证件才允许上岗,不得无证作业。

  11、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电工和安全员在岗,负责施工现场的用电和安全施工事宜。

  第九条 甲方责任和权利

  1、与建设单位共同办理永久性工程的征地和拆迁工作。

  2、负责临电设施、运输便道到工地(支线便道及分电线路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提供施工图纸及技术交底一份,并负责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定,施工技术指导。

  4、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负责进行施工的初次放样测量,控制点的测设与定期复核,并不定期对乙方的施工放样进行抽检。

  5、负责砼试件的压试工作及各种甲方提供材料的抽检、试验工作。

  6、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必要时有权发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权对乙方开据罚款票据。负责联系监理等对每道工序的检查与验收。

  7、负责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及时验工计价,拨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

  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地方各级政府等的联系和协调工作,有关乙方引起的协调,协调中支付第三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和交付。

  10、负责按《甲供材料表》中统计材料的有偿供应。

  11、甲方及监理人员对乙方的任何认可和指导均不能免除和减少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12、在工地范围内,含取、弃土场,以及与工程有关的临时征地,施工出产物、衍生物均属甲方所有,必须按甲方指定位置填于路基或堆弃(运距不超过1km),乙方无权自行处理或占有(比如隧道出碴、石质路堑弃碴、钻孔桩出的矿物等等),否则,乙方除承担损失外,甲方有权对乙方作出相应惩罚。

  第十条 乙方责任和权利

  1、 自费负责乙方调遣及自己生活区和施工辖区的场地平整、区内用水、用电、道路等小临设施的修建、使用与维护管理、恢复等工作和费用,修建地点、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标准须报甲方审批。

  2、上足设备和劳力,满足施工要求。管理和技术人员、特殊工种要持有效

  证件上岗。根据当地要求,自费为自己的职工办理暂住证。为其特种设备(如龙

  门吊、吊车等)办理施工许可证。

  3、负责工程局部测量和施工中的放样及试件制作(承担试件的材料费)、检验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配合甲方做好测量和试验工作,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4、服从甲方在施工中的统一调度,处理好与本工程段其他施工队伍的关系。处理好与其他工程项目施工干扰问题,义务为其他队伍提供方便,服从甲方统一调度,不得以此为理由要求甲方增加相关费用。

  5、负责填写竣工验收等的基础资料(表格由甲方提供)。

  6、根据甲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阶段目标计划要求,合理组织,科学施工,确保合同工期和各项目标计划按期实现;合同签定后20日内上报给甲方总体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

  7、按期向甲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月工程统计报表,质量安全事故报表,工程形象进度及其报表资料。

  9、乙方处理好来自任何一方发生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配合甲方的计量支付、质量、安全、进度、现场管理、各种检查及资料收集。

  11、清理和环境保护按甲方与业主的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费用进行扣款。

  1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对工程项目进行调整,乙方无条件地服从。

  13、乙方服从甲方发放民工工资的安排,由乙方每月上报《民工出勤及工资申请表》、《机械出勤及司机工资申请表》,由甲方审批后分次发放,第一次在申请表递交后三个月内按实领工资的30%发放,剩余工资在分包工程结算前后一次性发放,所有工资合计不超过验工、结算工程款的90%,否则一点都不得发放;发放后,在乙方工程款中扣回或相当于付乙方工程款。

  14、所有工资的发放要看甲方从业主计量支付情况而定,如业主支付延后,甲方付乙方民工同样延后。乙方管理自己所带民工,不能因工资延迟发放而出现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上访、聚众闹事,如发生因拖欠民工工资而因起的上访、聚众闹事,影响业主、监理、项目部(甲方)正常工作,甲方有权根据情况给予乙方XX0-50000元罚款,同时按上报工资表的20%对参加闹事民工进行罚款。

  15、乙方撤场之前必须将当地的民工费、材料费等外欠款清还完毕,保证不因外欠款问题影响甲方施工和损害甲方企业信誉,否则甲方将从乙方剩余工程款或质量保证金

  代乙方支付,并有权对乙方作出一定处罚。

  16、乙方不得以甲方项目部或项目部工程处、队等名义对外签订合同,乙方对外所签订的合同责任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 材料等供应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乙方不得自行生产和采购;不论乙方是否从甲方领取,甲方将按设计用量和合同所附材料单价(或其注解)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品种及收费价格见一览表(供货到现场仓库,验收、卸车、看管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3、材料的管理:严格按甲方要求(或贯标要求)进行分类堆放、标识、保管,费用由乙方负责。

  4、甲供材料按计量情况逐月扣回(如验给乙方),如乙方使用甲供材料在其承担工程设计和合同规定消耗量内(不计损耗)按合同所附材料单价计算;当市场价高于所附单价时,用量超过部分按市场价格加10%的费用计算。乙方使用甲方机械台班费的扣留按合同及附件执行。

  5、除甲供材料外,其他材料、设备乙方自备,费用自理。

  6、水、电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利用甲方供电的,用电数量为正常消耗量加损耗量。

  7、如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方临时互相调用零工及机械设备,按附件-3《零工及机械工作小时单价表》计算,并与计量支付和工程结算同时办理。

  第十二条 安全

  1、在施工中,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行业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安全措施,作好特殊工种的劳动保护工作。

  2、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安全事故处理及一切安全责任。乙方必须安排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施工段内的一切安全,经常检查设备、机械、安全标志的完好情况,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3、为了保护工程、保障施工人员和群众的安全,在必要的地点和时间内,乙方应设置照明、安全警戒标志和看守(自费在泥浆池、弃淤塘、深挖路堑等周围设栏杆和标志,在高压线前后设限高架等等)。同时作好劳动保护保证措施及相应工程项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4、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必须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机构,甲方代表应按规定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进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的监督、检查,配合甲方创建安全文明工地活动,并提供必要的条件,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部署。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规,自费为所属施工人员、施工财产购买相关保险,并将所

  购买的人身保险和工人身份证复印件交到甲方计划部门。乙方因施工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乙方自负。乙方因自身看管不当造成财产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7、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保护工程周围居民和建筑物的安全,并承担所需的费用,若因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补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三条 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坚持文明施工,争创标准化施工现场,满足业主、监理及甲方的要求,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2、若因乙方现场施工不能符合标准化现场施工的要求,造成甲方受到相关单位的批评及处罚,甲方将在原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乙方。

  3、乙方应尊重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习惯,严禁发生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事情,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1000---10000元的罚款。

  4、严格现场管理,做好文明施工,积极配合甲方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等组织的各种检查;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和环境保护,清理和环境保护的标准按甲方与业主的合同要求办理,达不到该标准,按甲方核定的造价进行扣款。由于现场文明施工而增加的各项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5、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工程范围内外开挖、砍树、挖草、烧火、搭建结构物、弃物、堆放等等所有工作,否则,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赔偿。

  第十四条 工程缺陷责任修复

  1、根据业主要求,工程缺陷责任修复期为2年,自业主给甲方签发交工证书之日算起。

  2、在此期间内,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天内,应立即派足人员进行维修。

  3、甲方保留自行维修的权力但在维修前首先通知乙方及时派人前来共同确认;如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派人确认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确认其维修工程量和费用,费用从乙方保修金扣除,不够乙方应按实赔付。

  4、乙方无力维修的,参照第3款执行。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1、 合同签定前,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人民币xx万元的履约保证金,

  交纳保证金后,5日内签定合同,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另行选择劳务合作队伍。进场后,将抵押进场xx等设备作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另签一份设备抵押履约质保金协议),没有甲方签不得退场。待乙方工程完成并结算完毕后一次性清算无息返还,乙方在履行合同中如有违约,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作为罚金,超额部分按实赔付。

  2、乙方在施工中将工程转手他人,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且被转手的施工

  单位(个人)将被清除出场。

  3、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下马、停建、缓建、工程款不到位等,应当免除甲方责任,承包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起诉甲方。

  4、由于乙方施工不当或未按时完成影响下道工序施工时,为保证整体计划

  不受影响,甲方测量计算影响下道工序施工的工程数量和项目,并核实进行处罚。

  5、对于由于工期、质量、安全达不到合同或有关规定要求或不听从甲方领导等原因而被清理出场,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天内退出现场,否则按5000元/天罚款;对乙方已完合格工程的结算,只能按原合同价的80%对乙方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并且乙方还应承担甲方重新调整队伍发生的调遣费和赶工措施费。

  6、乙方承担工程结束,乙方设备应及时为甲方下道工序腾出施工场地,如悬浇梁挂蓝影响跨河运梁、架桥机影响桥面施工、摊铺机影响路面切缝、开通等,如果出现影响甲方下道工序施工,自甲方通知乙方起按10000元/天对乙方罚款。

  7、若乙方不经甲方同意而自行中止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结算,剩余40%作为甲方对乙方的违约罚款,不再支付给乙方,同时没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单价或总价采用人民币。

  2、如在施工中发现文物等,乙方应及时向甲方反映,由甲方向国家有关机关单位反映。

  甲方代表(签): 乙方代表(签):

  3、不可抗力是指动乱、山洪、地震、非寻常阴雨等非人力所能阻挡的自然、社会灾害,如遇以上情况,工期可以顺延。

  4、因业主、监理、设计、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原因造成停工,根据业主补偿情况,适当考虑给乙方误工补偿,其他情况均不考虑误工费。

  5、双方的经济、技术来往均以书面为准,口头承诺无效。

  6、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严禁利用本工程项目和场地进

  行违法犯罪活动,如有发现乙方自负一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7、履约保证金、质保金不计利息。

  第十七条 争端和解决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议定补充条款,该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调解、诉讼。

  2、在本工程业主没有拨付保留金前,乙方不能以甲方拖欠工程款为由到法院起诉。

  3、为了便于纠纷解决的简化、方便,经双方同意约定,如本工程发生诉讼,在合同签订地的法院-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法院起诉,不得在其他法院起诉。对本条单独签、按手印:甲方 ,乙方 。

  第十八条 合同附件

  以下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发生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有矛盾时,以本合同为准。

  1、 序单价承包一览表及说明。

  2、 甲供材料清单。

  3、 零工及机械工作小时单价表。

  4、 民工出勤及工资申请表

  5、 机械出勤及司机工资申请表

  第十九条 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缺陷修复期满,工程结算后必须签订结算协议(附后),质量保证金等结清支付后连同结算协议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签、盖章)

  甲方住址: 乙方住址:

  甲方代表:(签、盖章) 乙方代表:(签、盖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内容、规模与范围详见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见附件)。

  第二条 乙方根据委托的勘察设计项目,和主管部门的规定,按初步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分阶段进行。在具备各个阶段设计条件时,双方签订阶段协议书,具体规定甲方应提交的勘察设计基础资料的名称和日期,乙方需交付的勘察设计文件资料的名称和日期,做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一)按照各设计阶段协议书的规定,向乙方提供有关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勘察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勘察测绘工作的,在勘测工作开展前,应提出勘察测绘技术要求及标有拟建工程准确位置的地形图,圈定测量范围的平面图。土地使用证的复制件,并安排好现场工作条件。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①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②选址报告;③规划要求;④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⑤经批准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⑥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测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

  (二)收到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后,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审查,审查意见用书面转送给乙方。组织施工单位与设计单位共同商定有关技术条件,组织设计技术交底,通知乙方参加试车考核及竣工验收。

  (三)在勘察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四)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五)维护乙方的勘察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对转让后重复使用的项目,乙方不负任何技术责任。

  (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按时付给勘察、设计费。

  2.乙方责任

  (一)按照甲方提供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编制设计文件。根据各阶段协议书的规定,按期交付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设计八份),并保证质量。需增加设计文件的份数时另行收费。需复制供应标准图时另行收费。

  (二)乙方要根据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上一阶段设计的批准文件。以及有关设计技术经济协议文件,设计标准、技术规范、规程、定额等,提出勘察技术要求和进行设计,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和质量提出设计文件(包括概、预算文件、材料、设备清单)。

  (三)初步设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后,在原定任务书范围内的必要修改,由乙方负责。原定任务书有重大变更而需重作设计时,须有设计审批机关或设计任务书批准机关的意见书,经双方协商,另订合同。

  (四)乙方对所承担设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施工,开工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的设计问题,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对于大中型工业项目和复杂的民用工程应派现场设计代表,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

  (五)对于复杂项目,需要乙方协助收集设计基础资料时,应按技术服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六)勘察单位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技术条例,进行工程测量,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等勘察工作,并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质量提交勘察成果。

  第四条 勘察设计取费

  乙方根据国家批准的勘察设计取费标准及办法计取勘察设计费。设计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二十;乙方交付初步设计文件时,甲方再付给乙方设计费百分之三十;交付施工图设计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设计费。小型设计项目及复用设计项目、分两次拨付设计费,即签定设计合同时先拨付百分之二十做为定金,完成施工图时付清全部设计费。

  勘察合同生效后,甲方付给乙方勘察费的百分之三十,乙方交付勘察文件时,甲方负责结清全部勘察费。

  第五条 经济赔偿

  1.甲方不履行合同,无权请求退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应当双倍返回定金。

  2.甲方不能按时提供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或因资料原因影响乙方设计进度或造成设计修改,乙方除可推迟交付设计文件日期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损失的工日,以日产值三十元计算,增补设计费。

  3.甲方因故要求变更设计,经乙方同意后,除设计文件交付时间另议外,甲方应按乙方实际返工修改工日,增付设计费。

  4.甲方因故要求停止设计时,应及时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设计,甲方已付的定金不予偿还,定金不足设计进度部分,按已完成的设计实际进度补交费用。

  5.甲方报请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时间超过半年时,本合同自行失效,乙方已收入的定金和设计费不予退回。

  6.由于乙方的勘察设计错误,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时,乙方除负责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外,要免收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并应付给甲方与直接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7.勘察设计文件(图纸)交付时间按协议规定时间拖后时,由甲乙双方商定,每逾期一天,甲方可少付该阶段勘察设计费的百分之一,提前时,甲方付给乙方该阶段设计费的百分之__。(经批准生效)

  8.甲方如延期交付勘察设计费时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按天数累计计算,每天偿付勘察设计费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但每天偿付最高额不得超过一百元。

  9.乙方不及时到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不及时按审批机关意见修改设计时,每影响一天应减付设计费百分之一。

  第六条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纠纷,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由各自主管部门组织调解,调解达不成协议时由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或人民法院判决。

  第七条 其它

  1.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也同样是合同的有效部分。

  2.本合同附件的委托勘察设计项目表以及勘察设计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七份。其中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五份。甲、乙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各执一份,市基建主管部门一份,工程所在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一份,经银行一份。

  建设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城乡建委设计科研处

  (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勘察设计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通信地址:

  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

  (盖章) 年 月 日

  编号: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人(全称) (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人民币): 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本合同通用条款

  5、投标书、招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

  6、施工图纸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8、工程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

  经办人:鉴证机关(章)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此部分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中《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不使用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3.2.1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3.2.2本合同适用的法律和法规不限于上述明示的法律法规。本合同订立时国家及相应部门颁布的其它法律法规同样适用。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4.图纸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4.2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4.3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驶的职权:

  5.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职务:

  职权:

  5.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证号: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⑵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⑷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⑸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⑹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⑺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⑻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⑼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⑴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⑵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⑶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⑷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⑸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⑹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⑺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⑻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⑼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方审核的时间: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质量与验收

  16.工程验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单位,组织各相关部门按施工图纸要求及国家颁布的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16.1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标准。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五、安全施工: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方式确定。

  ⑴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⑵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24.工程预付款

  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

  扣回工程款的时间、比例: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⑴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⑵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⑶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⑷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⑸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⑹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⑺工程开工前根据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报送甲供材供应时间计划表及要求。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八、工程变更

  1、发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要求,作为变更依据,通知监理和承包人,变更需经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2、承包人以书面形式提出工程变更意见,经发包方、监理签署确认意见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32.6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工期违约):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采取第 种方式解决。

  ⑴请双方主管部门调解;

  ⑵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39. 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⑴发包人投保内容:

  ⑵承包人投保内容: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⑴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⑵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作为本合同附件。

  ⑶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正副本份数:

  47.补充条款:

  第四部分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 (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 ;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屋面防水工程为 年;

  3、装修工程为 年;

  4、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 年;

  5、供热及供冷系统为 个采暖期及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5%,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将剩余保修金无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装饰工程,签订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样板房、售楼处、公共大堂及标准间等装修工程。

  二、工期

  1、按甲方发出的派工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施工期内,若因停水、停电、大雨、暴雨天等因情况或其他不属于乙方原因的工期可顺延。

  三、工程合同价款

  按实际发生确认的派工单价格累计到人民币(含税):拾万元整(100000.00)。

  四、承包方式

  甲方以派工单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派工单后及时回复派工单内容所有发生的a人工(计件按市场价;无法计算部分按纯人工计算其中力工按180元/天、技工(木工、油漆、水电等)按250元/天、泥水工按320元/天)、b材料(市场价)、c损耗(实际计算)、d机械及辅材(实际计算)、e管理费(a+b+c+d*5%)、f利润(a+b+c+d+e*12%)、g税金(a+b+c+d+e+f*7.4%);所需的费用给甲方代表审核并签字确认,乙方随即组织完成派工单所提及的内容。

  五、工程付款办法及结算方式

  1、工程按确认的派工单每次竣工累计后达到人民币(含税):伍万元(50000.00)。乙方可以向甲方支借合同价款的40%;待工程竣工累计后达到人民币(含税):拾万元(100000.00)。乙方可以向甲方申请办理本合同单元余下的工程尾款,并开具相对应结算金额的发票交给甲方。

  2、工程款按照最终实际结算。

  六、工程质量要求及双方工作

  1、乙方必须严格按甲方所审定之设计变更施工图纸的内容、要求进行施工,工程施工前确定好质量标准,经甲方检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相应部位全部扣款,并责成乙方返工返修,费用乙方自理。

  2、甲方指派为甲方代表负责现场工地相关协调及所有文件的签署,以确保乙方施工进度。

  3、乙方指派叶万年为乙方代表负责协调现场施工及所有文件的签署。

  4、工程竣工后,乙方负责施工范围内垃圾的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完工甲方将款项结清后合同即告终止。

  八、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履行中未尽事宜,应尽可能协商解决。所有经代表签字的文件均视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工程地址:

  乙方: 深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 资质证号:

  地址: 法人代表:

  兹有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装饰设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设计工作概况

  1.1设计工作流程

  1.2 设计收费标准及工作范围表

  第二条 设计内容 本设计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方案设计

  2.1.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个人喜好、投资计划等),乙方进行方案设计,并提供设计方案,此部分设计内容包括:

  ①效果图 壹张

  ②平面结构图 壹张

  ③天花平面图 壹张

  ④平面布置图 壹张

  ⑤地面材质图 壹张

  ⑥主要材料的确认

  2.1.2 乙方提供的方案图纸必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阶段工作;

  2.1.3 若乙方提供的方案,改变了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甲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4若甲方要求改变建筑原有的结构、设备,则需经乙方和相关部门的签字认可;

  2.1.5设计周期: 天(日历天)。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阶段:施工图绘制

  2.2.1 在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乙方进行施工图绘制,并向甲方提供全套图纸;

  2.2.2 按甲方要求修改方案及施工图所需时间不计入设计周期;

  2.2.3 施工图绘制周期,签订施工合同后 天。

  第三条 设计费支付方式:

  3.1 乙方按套内面积 平方米,每平方米 元收取设计费,总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3.2 付款方式:

  3.2.1 双方签订本合同即由甲方支付给乙方总设计费的60%作为订金,即:

  元;(注:若总设计费的60%总金额少于XX元的,则该订金为XX元,且则须一次性付清)

  3.2.2 签定施工合同时即结清设计费尾款。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4.1 甲方:

  4.1.1 确定一名甲方代表 ,在整个设计、施工过程中作为对乙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及材料给予确认;

  4.1.2 若甲方在已签字确定设计方案的情况下,需另外重新出方案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费用。若甲方对方案不满意,有权要求乙方重新做,若多次重做仍不满意,甲方有权终止设计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订金的一半,但不得带走任何形式的图文资料纸;(注:乙方不予返还的订金数额最少为XX元)

  4.1.3 配合施工图交底;

  4.1.4 配合材料的确定;

  4.1.5 参与竣工验收。

  4.2 乙方:

  4.2.1 根据甲方提供的主要委托思想(功能要求、投资计划、个人喜好等)进行方案设计;

  4.2.2 有权要求甲方提供设计所需的与本工程有关的资料;

  4.2.3 根据甲方签认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绘制;

  4.2.4 现场指导施工及疑难问题的解决;

  4.2.5 参与施工交底;

  4.2.6 根据甲方需要可提供1个工作日内的配饰物品的选择指导。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设计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5.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 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3乙方未按时提交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的,每拖延一日按本合同总价款的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4合同生效后,若任何一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视为违约,将支付给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违约金。同时,订金不予返还。

  5.5乙方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乙方人员错误造成工程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该免收的部分设计费作为补偿费用归甲方所有,同时乙方还应当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6由于乙方设计的原因,遭成工程不能及时开工或者拖延工期,工期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设计费千分之三的赔偿金。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7.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 本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7.4 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签约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合同双方为了完成建设工程而明确的双方的权利、义务的协议。很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因为施工方对合同的法律知识不了解,导致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由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来源|考试|大|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例外,但由于其标的特殊性,其无效的处理与普通无效合同有着很大的差别,当事人的缔约过失也比普通无效合同复杂。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再继续履行。这时,合同无效的处理只按照缔约过失来承担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依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另外,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在受损害一方,如果受损害一方对其损失不能通过举证加以明确,其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的请求法院不能支持。而有过错一方除了自行承担给自己造成的违法后果外,还要承担无过错方的实际损失。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完毕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就被确认无效的情形,笔者认为,不能按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实行恢复原状或双方返还,应区分不同的情况处理。

  第一种情况,已完成部分工程质量低劣,无法补救或所建工程在防洪区域内对防洪工程构成威胁的,应按照一般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已经完成部分工程应拆除,建设方支付的工程款应返还。

  第二种情况,工程质量完全合格,也未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计划,则已完成的建设工程归建设方所有,承包方所付出的劳动由建设方折价补偿给施工方,折价时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比例折价。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0条第1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该解释的规定正是为了避免教条,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第三种情况是赔偿损失,如果因建设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的,建设方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同时应该赔偿承包方施工过程中支付的人工费、材料费等实际支出费用;如果是承包方存在过错的,承包方对自己的损失自负,同时要赔偿建设方材料费等实际支出的费用。双方都有过错的,按过错大小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履行完毕后被确认无效的后果。

  按照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和第3条的规定处理。

  第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方应该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方工程价款。但仍应追究双方的其它相应法律责任。

  第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要分两种情况给予不同处理:一是维修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方仍应参照合同约定支付承包方工程款,但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或自己维修,或负担建设方维修费。二是维修后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方不支付施工方工程款,对此损失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同时按照双方的过错及过错大小对其它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里的其它损失包括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后续费用,如拆除质量不合格的建筑物的费用、工程延期费用、材料费等。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项目而产生的渣土需要运输,甲方将该运输工程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运输费用:土方每车三公里之内每车 元,每超过一公里 加 元,以上运输税金由乙方负责,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三、工期

  甲方制定合理进度计划,乙方按照甲方进度计划安排渣土运输车数量。

  四、付款方式

  施工过程中按完成工程量百分之五十付款,运输费用达到 万元开始付款; 年付运输费的 %;剩余运输费 年付清。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乙方进场前甲方代表向乙方技术交底,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栏。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负责和乙方理清运输变更价格,以背以后结账的'依据。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运输车必须证件、保险齐全,具备营运资格,认真完成甲方交给的运输任务包括施工期间的零星土方运输任务。

  2、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3、乙方必须配备运输车辆维修保养人员,保证甲方不间断运输作业。

  4、乙方安排现场负责人保持和甲方现场施工单位负责人员协调,甲方需要加班时必须无条件加班,加班时间内运输单价不变,不能影响甲方的施工进度。

  5、乙方负责并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包括交警部门、渣土办、路政大队等相关部门的协调、罚款)。

  6、乙方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交通安全法,不超限、不超载、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其它约定: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本合同随工程完工而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表人签字: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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