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8-07 17:35:4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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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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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篇1

  工程编号:_________

  合约编号:_________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将_________处地质钻探及土壤试验工程交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承办经双方同意订立合约如下:

  第一条 工程地点:请参阅工程图说。

  第二条 工程范围:详图样说明书。

  第三条 合约总价:全部工程总价_________元整,详细表附后,工程结算总价按照实做数量结算计算之。(合约附件另有规定者除外)。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一、本工程无预付款,亦不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俟全部完工提出试验报告,经本处第一科审查合格后一次付清。(如需分批完成,得将已完成部分先付价款百分之八十)。

  二、乙方应依照上项付款办法,按实以书面申请估验计价,而后由甲方核实给付之。乙方于支领工程款时所用之印鉴,应与本合约所附印鉴相符。

  三、全部工程完成,经正式验收合格后,除有特殊事由外,应于七日内发给结算验收证明书,并依规定程序付清尾款。

  四、估验计价均应按期办理,不得申请弃权或延期办理。

  五、施工期间如物价发生变动时,应按投标须知所附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办理。

  六、变更设计作业程序依本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施工验收作业程序八之规定办理。如因变更设计增加工程数量或项目应俟甲方完成法定程序后始得估验,其新增项目在议定单价前按甲方拟定单价之八成计价。

  第五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期限:乙方应于决标后五日内正式开工。

  二、完工期限:全部工程限于开工之日起五十日历日完工。如遇障碍因素或变更设计致无法全面施工,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因障碍因素无法全面施工工期计算作业规定办理。

  三、因故延期:如因天灾人祸确为人力所不能抗拒,致需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得申请甲方核定延期日数。

  四、工程开工、停工、复工、完工,乙方均应于当日以书面报告甲方。并以甲方核定之结果为计算工期之依据、乙方不为报告者,甲方得径为核定后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异议。

  五、甲方所核定相关工期事项,乙方均同意遵守,不得异议,亦不得因此提出赔偿损失或停工结算等要求。

  第六条 工程变更:

  甲方对本工程有随时变更计画及增减工程数量之权(工程变更设计时,依本府有关规定办理),乙方不得异议。对于增减数量,双方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计算增减之。有新增工程项目时,得由双方协议合理单价,但不得以新增项目单价未议妥而停工。新增项目如含有合约既有单价,其单价得按物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调整之。如因甲方变更计画,乙方须废弃已完工程之一部分或已到场之合格材料,由甲方核实验收后,参照本合约所订单价或订约时料价或新议订单价并按物价指数增减率调整工程费计算方式计给之。但已进场材料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第七条 工程图说:所有本工程之图样施工说明书及本合约有关附件等,其优先级依序为开标记录补充规定、特定条款、技术规范、合约图说、工程详细表,及一般规定或一般规范。

  第八条 工程监督:甲方所派主持工程之工程司,有监督工程及指示乙方之权。甲方工程司如发现乙方工人技能低劣,或不听指挥,得随时通知乙方更换之。如所做工程草率,材料窳劣,不合规定者,得通知乙方拆除重做,其损失及所需工期概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工地管理:乙方须遴派技师或派具有二年以上工程经验之代表常驻工地,督导施工,并负责工人之管理,严格约束工人遵守纪律,如有任何纠纷或违法行为,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如工人遇有伤亡或其它意外情事,应由乙方自行处理,与甲方无涉。乙方所派之负责人,非经甲方工程司同意不得擅离工地。甲方如认为乙方所派负责人不称职时,得通知乙方更换之。

  第十条 工作场地设备:乙方对于工人之食宿医药卫生,以及材料工具之储存房屋,均应有完善之设备。

  第十一条 材料机具:所有材料机具,除本合约有规定者外,概由乙方自备,并须经甲方检验(视)合格方可使用,其不合格者,须立即迁出场外。本工程内应由甲方供给之机具材料,因故未能实时供给,得酌予展延工程期限,但一次超过九十日者,如甲方未能即时供给机具材料致工程全部或部分停工时,比照投标须知九之(五)(六)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 加班赶工:本工程进行期间,如因工程进度落后为配合进度,甲方认为必须增加工人或加开夜班时,乙方应即照办,不得推诿拒绝,并不得要求加价。但因甲方需要乙方超预定进度施工时,而乙方必须在夜间施工者,除得_________计算方式计算差额加价办理外,对赶工必须增加之设备应提出计划经甲方核定后得按实际需要追加,但已有夜间施工单价及施工项目应连续施工者(如连续壁、反循环椿、潜盾或推进工法等等)或施工惯例应延续施工者(如试椿浇置混凝土、地下工程需抢建、抢修等等)不得另予加价。如乙方未在双方协议时限内完成不予给付。

  第十三条 配合施工:与本合约工程有关之其它工程及临时装置,经甲方委托其它承包商办理时,乙方应与其它承包商互相协助合作,使能办理其工作,如因工作不能协调,致生错误或延误工期,或发生其它意外事故,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赔偿。但受损之一方,应尽速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告知甲方,由甲方召集双方协商解决,如双方经甲方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协议时甲方除径行裁决外,并得在其估验款内扣留,俟其解决上述争议后再发还。

  第十四条

  一、维持交通:乙方于施工时,不得妨碍交通,如因施工必要暂停交通时,须有适当临时交通路线及公共安全设备,并须事先征得甲方之书面许可方可动工。

  二、借用人行道在六个月内未开工,或停工达六个月者,应将借用之人行道回复原状。

  第十五条 环境清洁与维护:

  一、凡在施工范围内挖出废土及完工后剩余之砖块、砂石及其它废料,应依废弃物清理法及本市建筑管理规则等规定尽速清除,如延误不予清除而受罚,概由乙方负责。

  二、工地周围排水沟因本工程施工所发生损坏或淤积废土、砂石,均应随时修复及清理,如延误不予修复及清理,致生危害环境卫生、公共安全事件,概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三、工地清洁及环境品质维护,应依_________市政府所属各机关营缮工程工地环境清洁维护实施要点及环境保护法规办理。

  第十六条 安全措施:

  一、承造人应依劳工安全卫生法及其施行细则暨营造安全卫生设施标准规定确实办理。

  二、施工期间,乙方应于工作地点依照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及本府有关规定设立显明之标志,以策安全。

  三、建筑物施工场所,除应于基地四周利用密闭式之钢铁或金属板、木板、夹板、铝板等材料设置围篱,鹰架外部分应加铁丝网,并以帆布围护,以防止物料向下飞散或坠落,并应设置行人安全走廊及消防设备。

  四、对于工地附近人民生命、身体及财产之安全必须预为防范,如因疏忽致生伤亡或其它损害,概由乙方负责。

  五、承造人应依规定投保营造综合保险、第三人意外责任险及邻近房屋倒塌龟裂责任险。(依补充说明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工程保管:

  一、在工程未经正式验收相符以前,所有已完成工程及到场材料,包括甲方供给及乙方自备经甲方估验计价者,均由乙方负责保管,如有损坏缺少,应由乙方负担。

  二、在工程未经验收前,如甲方因需要使用时,乙方不得拒绝。但必须由甲乙双方会同维护单位协商认定双方之权利与义务后,由甲方行接管使用。如有损害应由协商之义务人修复之。

  第十八条 灾害保险:

  一、工程由开工日起至验收合格日止乙方需投保营造保险。

  二、在验收前遭遇台风、地震、豪雨、洪水等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时,乙应于灾害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报请甲方派员会同勘查属实,并取具证明后,得按实需工作时间延长工期。

  三、除因天灾导致之路面淤泥积水等之灾害,妨碍公共安全市容观瞻、及民众权益而急需回复原状者,得由甲方依照_________市政府防救天然灾害紧急抢救工程授权处理要点,报请有关单位会勘后,依规定处理外,凡涉及承包工程之损失部分仍应由承包商负责。

  四、因甲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得依原付保费比例加价办理。

  第十九条 工程查验:

  一、工程于施工中或验收时,甲方查验人员认为有必要开挖或拆除一部分工程以作检验时,乙方不得推诿,并应于事后负责免费修复。如发现乙方使用之材料与规定不符时,可拆抽换者(不影响其他构物),乙方应即抽换,不得要求以扣款处理,或延长工期,其所需时间一并列入工期检讨。如不妨碍安全、美观及使用需求,经由甲方检讨可不必拆换或拆换确有困难,必须以扣款方式处理时,除合约另有规定如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外,应按合约单价比例(尺寸不合规定时)、或工料差额(工料不合规定时)之六倍扣减,并于甲方完成报备手续后办理。

  二、工程全部完竣,经初验合格后,由甲方派员验收,并报请上级机关监验。凡验收所需工人、工具及梯架等,概由乙方供给之。甲方验收时,如发现工程与规定不符,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妥或依第一款之规定处理完妥,逾期尚未修改或处理完妥,除应参照第二十条之规定赔偿逾期损失外,甲方并得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含履约保证金及差额保证金)予以改善,如有不敷,由乙方或保证人补足之。

  三、全部工程完工之初验及正式验收之复验,以一次为限,乙方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修改完善。否则自复验之次日起计算至再验收合格之日止均以逾期论处,每日罚款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及其专业技师应负地质钻探之调查、钻孔取样、记录、鉴定分析及相关作业之责任,并应于报告书上由技师本人署名并加盖执业图记签章负责。

  五、上述各款规定事项,乙方均不得以民法第四百九十三条第三项前段规定拒绝修改、处理或拖延。

  第二十条 逾期损失:

  乙方如不依照合约规定期限完工,应按逾期之日数,每日赔偿甲方损失按结算总价千分之一计算。逾期罚款甲方得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内扣除,如有不足,得向乙方或其保证人追缴之。但其最高赔偿金额超过结算总价十分之一为限。

  第二十一条 乙方如与他人有债务纠纷,经法院命令扣留工程款者,乙方不得借故停工,如发生损害,应由乙与保证人共同连带负责。

  第二十二条 保固期限:本工程自全部竣工正式验收合格之次日起,由乙方保固,保固保证金由工程款或保证金扣留或另由乙方提供按结算总价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依工程标的性质定之)计算,如工程一部或全部走动、裂损、坍塌或发生其它损坏时,经查明系甲方工作不良,材料不佳所致者,应由乙方依照图样在限期内负责无条件修复。通知后逾期不办理者,甲方得动用保固保证金修理。保固期间除合约另有约定外,规定如下:

  一、建筑物之装修、机电、屋顶、墙壁渗漏及道路工程、自来水工程等,保固期间为一年。

  二、建筑物构造体、暗渠、桥涵、隧道,或为此等工作之重修缮者,保固期间为五年。

  前项保固保证金如保固期间为一年者,期满后全部退还。如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或合约部分工程保固期间为二年以上者,第一年退还二分之一,第二年退还其余之二分之一。

  第二十三条 保证责任:

  一、保证人对于乙方因履行本合约各项规定暨因终止合约或解除合约,而发生之一切义务,均连带负其全责,并愿弃民法第七百四十五条规定之先诉抗辩权。如涉讼或仲裁以_________法院为管辖法院,_________市为仲裁地点。

  二、保证人如中途失其保证能力或自行申请退保时,乙应立即觅保更换。原保证人应俟换保手续核定后,始能解除其保证责任。

  三、保证人应俟本合约失效时始得解除一切责任。

  第二十四条 终止或解除合约:

  一、甲方认为工程有终止之必要时,得随时终止本合约之全部或一部分工程,一经甲方通知,乙方应立即停工,并由乙方负责遣散工人,其已完成程及已进场材料,均由甲方核实给价。

  二、乙方有下列情事之一时,甲方得随时终止或解除本合约,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损失,乙方及其保证人应负连带赔偿之全责。

  (一)乙方私将工程转让他人承包,或将登记证转借他人承包本工程,经甲方查明属实者。

  (二)乙方逾规定期限尚未开工,或开工后进行迟缓,进度较规定预定进度落后百分之十五以上者。

  (三)乙方违背合约或发生变故,甲方认其不能履行合约责任时。乙方如因前项三款情事之一终止或解除合约时,应即停工,负责遣散工人,并将到场材料机具设备等,交由甲方全权使用。

  三、合约订定后,如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而未能开工,或延期开工,或开工后无法继续施工而停工,其时间逾六个月仍无法施工者,乙方得于一个月内要求终止合约,并得就下列项目提出求偿金额,检附计算及相关证明文件送甲方核定若乙方对甲方核定有异议时得依合约所附工程仲裁条款补充规定办理。

  (一)工程订约后未能开工:

  1。合约书装订成本费(含印花税)

  2。依合约规定项目并已实际执行之准备工作费。(如测量放样、钻探、细部设计等)不得超过合约单项之金额。

  3。工棚及租金费得依合约单项范围之金额比例折算。

  4。工地现场水电费得按实付金额。

  5。工地现场看管劳工费,最多二员,六个月之基本工资为限。

  6。工程施工进度必需预先定制特殊材料经事先向甲方报备有案并经会同检验合格者得依厂商订购成本收购,但不得超过合约该项材料费之金额。一般购置材料则由乙方自理。

  (二)工程开工后:

  1。合约规定之准备工作费工棚租金、工地水电费及工程安全设施得依合约单价比例估验计价。

  2。已完工工程依合约规定估验计价。

  3。进场材料费(以实际施工进度需要,并经检验合格为限,若因保管不当影响品质之部分不予计给)。

  4。工程停工期间经甲方认定必要之现场待命人员工资(最多五人以承商公司之员工为限)按合约技术及一般劳力工资计付。

  5。停工期间乙方亦应按日填报日报表,并于每周未,每月底将影响部分以书面报工程司备查。

  四、乙方如领有预付款者,应即将未扣还金额,并加中央银行基金存款一个月利率之利息,一并退还甲方。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未依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规定及甲方指示办理,以维持交通及排水、维护环境清洁及公共安全时,甲方得径行动用乙方未领工程款或保证金改善,乙方不得异议。

  第二十六条 合约时效:本合约及其附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全部工程完竣验收保固期满之日失效。

  第二十七条 合约份数及附件:本合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由甲方分别陈转备用,如有误缮,以正本为准。本合约附件,计保证书_________份、领款印鉴_________份、投标须知_________份、投标比价纪录表_________份、标单详细表_________份、单价分析表_________份、供给材料表_________份、施工说明书_________份、图样_________份计_________张。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决定将XXX工程土石方开挖分项工程交由乙方完成,为规范管理,明确职责,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表示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范围:XXX工程各部位设计高程以上的土石方工程施工。

  2.承包内容:

  1、土方开挖所用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的组织、管理、操作、维修保养、燃油提供等;

  2、运输车辆途经道路的确定(含途经道路所涉及的各项费用);

  3、弃土场地的确定(含所需场地涉及的各项费用);

  4、因车辆运输所涉及道路卫生的清扫及协调;

  5、机械作业及车辆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6、乙方施工所涉及各部门的协调(含所需缴纳的各项费用)。

  三、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30 天,如因下雨或其他不可抗力,工期顺延,工期从20xx年5月28日起开始计算。

  四、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施工图所涉及各开挖区域中的设计高程(或甲方所给定的各区域高程)验收。

  五、单价及计量方式

  1.单价:

  1.1开挖及外运单价为: 元/m3。

  1.2开挖及内转单价为: 元/m3。

  以上单价包含开挖及运输中所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维修保养费、燃油费、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劳保费、养老金、医疗费、地方暂住费等。

  2.计量方式

  按甲方所测绘的地形图及所涉及各开挖区域设计高程(或甲方所给定的各区域高程及放坡系数)计算,如遇施工图变更导致开挖区域或各区域高程发生变化,则按最终完成开挖区域及高程收方计算。

  六、付款方式

  工程款在乙方全面完成施工并经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相关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提供发票,以工程量结算单领取工程款。

  七、甲方责任

  1、负责工程量核定、技术交底、施工放线。

  2、负责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支付工程款。

  3、负责提供运输车辆出场时洗车水源。

  八、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工期要求,合理地组织人员、机械及车辆进行开挖及运输,按时按量完成工作内容。

  2、施工期间,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且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负责施工机械及车辆的保养和维修以及燃油提供,确保施工机械及车辆能正常运转。

  4、乙方负责协调周边关系,保证施工过程中无阻工、闹事现象,确保工程正常施工,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由于乙方施工不当、玩忽职守或违章作业,导致自身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所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九、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定后,如任何一方不按照本《合同》履行义务,除赔偿给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外,需另行赔偿对方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签订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签定后,如任何乙方对合同存有异议,可先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工,双方结清工程价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工程合同 篇3

  劳务公司:江安县长江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班组负责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易县度假村综合楼

  二、工程地点:易县城边

  三、工程概况:

  1、主体结构:框架结构

  2、建筑面积约14000平方米

  四、承包形式:模板

  五、承包内容:

  本工程基础、地梁及主体分项工程中,具体内容包括模板制作、安装、支拆、校正、临时脚手架搭设、拆除、刷脱膜剂、内衬密封胶、平板密封条、材料场内转运、材料垂直运输、自用材料模板架子等模板工程所用的相关机具、设备的下车、材料的分类堆码、清理模板粘结物、爆模剔打、拆膜后材料的.清场处理、模内杂物清理、模板边角处理;本工程所用、搭拆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相关机具设备、材料下车,材料机具设备场内转运,自用材料、设备场内道路排畅、每层楼工程完工后,做到工完场地清。自行完成控制线标高水准点以外的细部抄平放线,另每层楼需派壹个配合施工人员放线工作等,放线时用的粉笔、清洁用的扫帚自备。在施工中预埋筋、钢管等工作及完工后自行处理;关模所用的混凝土内撑制作;所有预留洞口留设及处理、遗落在外架上的木料、木枋、钢管等架材的清理。本工程相关的一切机具、工具;一切辅材:钉子、铁丝、密封胶带、勾卡、对拉内外丝杆、碘钨灯、照明线,甲方二级电箱上楼。木工自用材料,现场清洁卫生、安全文明等等。以上工作内容都在包干价内,不另发生点工。

  六、工程工期

  以施工单位的进度计划时间为准。进度计划发给乙方,如因班组原因延误工期进度,由乙方每日承担工资总额2%的工期损失延误费,如甲方原因引起的延误超出72小时、支付乙方生活补助20/天每人,且工期顺延。

  七、工程质量

  制作按设计尺寸,安装校对好,误差在允许范围内,起拱规范,模板不爆堵、不漏浆、不变形、轴线不移位、梁板不塌落、空间尺寸符合设计规范,爆模大于1.5厘米者由模工剔打作业和打磨,同时根据爆模面积按每一处罚款100元计算,并承担因返工造成的材料损失或其他工种参与处理的人工费用,当月结帐时扣除。严禁违章作业与野蛮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分项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按施工单位及劳务公司的各项规定及技术交底执行,并自觉承担其一切责任,我劳务公司概不负责,造成材料损失的照原价赔偿,工时自付。

  八、安全文明施工

  1、严格按照《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规定进行施工,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无责任事故发生,达到建设单位、质检单位、监理单位及甲方要求安全文明施工等级要求。

  2、乙方必须树立安全、质量第一的宗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管理制度,必须符合建筑安全法规。

  3、由甲方定期召开安全技术交底培训会,做好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三级教育”制,新工人入场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活动,并做到各级交付文字资料记录等。

  4、严格禁止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贫血病及其他疾病人员),以及18周岁以下55周岁以上者不准进场上班。因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发病事故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给予处罚处理,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5、严禁违章操作,野蛮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内必须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必须栓好安全带。如出现以上或其它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时将按违约责任处理,直至要求其退场。

  6、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100W以上照明与各种电暖器、电炊具、违规者处罚200元/次人,并没收其用电设备。

  7、乙方生活区内的清洁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如不符合现场文明施工要求的行为处罚违约金100元/次人,并应立即整改,直至合格,否则将视其违约。

  8、乙方按相关规定为乙方工人办理劳动保险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各种岗位及特殊岗位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9、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在组织施工时必须按照国家、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规定组织施工,不另计费用。

  九、工程承包价

  按图纸建筑面积实计模板接触面积计算人工费40元/㎡。如有特殊情况用工,平工90元/天,技工每人150元/天计算。按每天9小时计算点工,并于两天内由施工管理人员现场确认,超过时限不予计算。(零星点工当日不足一天均不计价)

  十、付款方式

  1、以实际完成工程量每月25日前报甲方项目部,在次月10日前支付审批完工工程量的60%,若在25日后报的进度当月不受理推迟在次月,工程完工后(春节放假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支付到总价的85%。工程初验收合格后支付完剩余工程款。

  2、甲方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费用,乙方必须保证实际全额工资如实发放民工,如甲方按 85% 支付民工劳务费,不足的部分由乙方补足民工工资。否则民工未能按时足额领到工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但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发放民工工资。

  3、乙方签定合同时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元,(大写; )。工程主体完工后一次性退还保证金(该保证金不计利息)同,如中途无正当理由退场,不退保证金。

  十一、材料损耗

  钢管未经甲方允许,乱割钢管50元/M罚款计算、超出的损耗由乙方向甲方租赁公司实际价格赔偿。甲方提供材料及设备,乙方不得人为损害、损毁、浪费,否则甲方有权按实际价格向乙方追赔其损失费。

工程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一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于20xx年----月----日议定,由乙方承建。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工作,保证质量按期完成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

  四、结构形式及建筑面积:

  第二条 承包方式和工程造价

  一、承包方式:按甲、乙双方商定后意见及预算项目工程,包工我、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

  二、承包金额,暂定工程造价:

  第三条 工期总天数(有效工期)----天

  一、开工日期于20xx年----月----日开工,竣工日期于20xx年----月----日竣工。

  三、竣工日期,遇到有下列情况经甲方签证,工期方可顺延

  1、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停工。

  2、工程变更。

  3、其他原因。

  四、物资材料

  凡乙方采购的物资材料要及时通知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上。凡由乙方采购的物资,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而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五、工程支付方式

  工程施工队进场拨付包工,工程资----,主体一层封顶后拨----,主体合格后拨----,总体验收合格后拨----(包括材料)

  六、乙方负责

  1、按《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要求进行精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工期,由乙方造成的返工,停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材料)

  2、按施工安全要求和文明施工要求,搞好安全和文明施工,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其费用乙方自负

  3、若因乙方责任发生的人身伤亡施工员,其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4、乙方进场前后,运输费、机械费、人工费等由乙方负责。

  5、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若拖欠工人工资或工人上访闹事,与甲方无关。

  七、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八、在履行合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决定。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1份,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注(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及其他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就绿化施工、道路改建、养护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质量与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园林绿化工程要求,组织栽植和施工。

  三、工程造价

  工程合同造价为人民币 (大写:元),工程包含绿化范围内的管线和地面铺设、树木栽植等施工项目。

  对甲方增加或调整的原规划设计的施工项目,按实际计量的工程量和工程齐整变更,与乙方进行结算。

  四、乙方将苗木运送甲方指定地点,并由乙方安排专人栽植,由甲方提供水电,乙方负责机械设备、人工的安排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合同签订后,由甲方向乙方先预付合同价款的______;工程完工后,甲方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具体金额以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六、工期_____个月。时间从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七、双方责任

  1、甲方委派的有关问题,对乙方栽植苗木的质量和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2、施工中注意安全保护,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栽植的苗木规格须符合甲方要求。

  4、本合同乙方不得分包、转让。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道路及施工现场的卫生保洁,确保厂区内环境优美。

  八、约定事项

  1、乙方应做好栽植、养护、管理等各项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工地代表指挥,未按工程要求施工的,应在甲方限制时间内按要求进行整改。

  2、苗木数量以实际放线定点为准,乙方应据情精算。如工程量出现变更以甲方要求为准,甲方应提前____天告知乙方,乙方可苗木及时进行调整,变更新增苗木价格由施工单位报价,甲方审定后结算。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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