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9-23 17:35:44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工程合同模板汇编6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工程合同模板汇编6篇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总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丙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精神,本着各方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结合本消防工程具体情况,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一期消防工程

  2、设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

  二、各方职责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文件和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技术文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一期工程)施工图

  2、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杭公消审[ ]第______号

  3、施工图审查报告

  4、(二期工程)消防系统图5、投标文件(预算书)

  承包范围:

  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包括:消防自动报警控制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地下层通风和排烟系统、消防广播和消防电话系统(包括二期工程消防接口位置)、成套消防箱(含水枪和消防带、报警按钮等)、成套灭火器箱(含灭火器)、室外消火栓接合器、成套消防和喷淋泵系统(含控制柜)、消防报警备用电源、电梯消防接口、投标预算书中所列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的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防火卷帘、疏散指示灯供货安装除外)等全部消防系统的采供、安装和调试。

  第一条 工程造价主厂房、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全部消防系统造价按一次性包干总价_________万元(其中包括如下费用)。

  1、总包管理费3%

  2、市场价格风险调整的不可预见费用

  3、消防验收、消防检测费用(电气检测费用除外)

  4、设计变更调整的费用(以提供的技术文件为依据)

  5、其它与领取《消防工程验收合格证》的所有费用。

  6、对建设单位消防系统及设备操作维护人员的培训。

  7、涉及对非承包范围的工程(如防火门等)进行检查、指导,资料整理和消防验收。

  第二条 工期要求和开工日期1、工期要求:

  主厂房:_________天(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起始时间要明确展示厅、集体宿舍及职工活动楼的工期及起止时间2、同时必须满足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局的施工进度表要抄送消防工程的施工单位)

  第三条 安全生产规范执行必须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关规定要求。

  第四条 材料、设备的采购、供应方式和要求

  1、本工程的材料及设备由丙方采购。按规定报甲方、总包、监理单位验收,由甲方、总包、监理单位盖章确认。

  2、材料及设备品牌必须采用投标时确定的品种、规格、型号、产地、质量等级并且符合消防要求,以保证质量。

  第五条 工期、质量保证金

  1、丙方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全部达到本协议承诺的要求,愿支付给甲方项目保证金为_________万元(其中质量保证金_________万元,工期保证金_________万元,文明、安全保证金_________万元)。

  2、项目保证金的支付:

  本协议签订后七天内,丙方交纳给甲方项目保证金_________万元。

  3、竣工后经验收达到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的标准的,在二个月内,甲方将项目保证金退还给丙方(项目保证金不计息)。

  第六条 工程价款及支付方式

  1、房屋结顶 天,甲方支付给丙方_________ 万元;

  2、丙方支付给乙方总包管理费_________ %(_________万元);

  3、房屋结顶后,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的_________%支付;

  4、竣工后并且交付《消防验收合格证》和全部竣工技术资料时支付到总工程款的_________%;

  5、余款_________万元(其中_________万元作为工程保修金),在满一年后支付_________万元,_________万元工程保修金满二年后按规定返还(保修金不计息)。

  6、接受工程价款的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工程质量保修保修期为二年。

  在保修期间,丙方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起_______小时内派员进行保修,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修理,费用从保修金内直接扣除。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处理

  1、工期违约:丙方如不能按期竣工,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万元。同时每逾期一天再按每个单体工程计_________元/天计算罚金支付给甲方。

  2、质量违约:丙方保证消防工程全部达到合格并符合设计和消防要求,丙方如未达到以上承诺,_________万元保证金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3、安全文明:符合国家和杭州市有规定要求。丙方承诺确保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若发生任何人员安全事故,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所有费用,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丙方全额承担,并愿将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丙方违约金予以罚没。

  4、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之日起,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具、临时设施等全部在一个月内撤出施工现场,逾期按丙方违约处理。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按_________元/天计取。

  5、丙方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监理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和遵守总包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进行罚款,每次_________元/次。

  第九条 其它

  1、丙方必须负责施工范围现场的治安、环卫、防盗、防火,安全等多项管理,负责与环卫、交通、环保、市容、园文、治安、居民等部门的关系疏通工作,如发生费用问题由丙方自行承担。

  2、甲方负责将施工用水、用电接至消控中心和泵房,其余由丙方负责验收。

  3、施工用水、用电由丙方直接与总包单位结算。

  4、甲乙丙方同意

  本协议与今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招标文件及的承诺书、补充协议书等与本协议有抵触的,以本协议为准。

  5、本协议履行地为本工程所在地。

  6、本协议一式六份,叁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装修工程的需要,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修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设计工程概况

  1、设计工程名称:

  2、设计工程地点:

  3、设计工程面积约: M2

  4、设计工程范围:

  二、设计时间

  1、设计期限:

  设计期限为 天,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定金后开始计算,到向甲方交付全套设计图纸之日为止。因甲方变更设计要求或对乙方意见未及时答复,其耽误的时间应从合同约定的设计期限中相应扣除。

  2、设计交图步骤及时间:

  (1)甲、乙双方当面协商满意后确定设计详细内容及金额,即签定本合同,同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乙方收到定金后天内,向甲方提交平面功能布置图。

  (2)甲、乙双方初步确定平面方案及初步确定设计概念后,同时支付首期设计费人民币 (按以上2(1)支付的人民币定金自动转为首期设计费)。乙方收到设计费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较详细装修设计方案包括主要效果图。

  (3)甲方确认效果图即支付第二期设计费人民币,乙方收到设计费案后 天内,向甲方提交详细装修施工图。

  (4)工地开工后设计师配合施工队现场指导并对业主提供材料及工程质量咨询服务。

  (5)设计费未全额付清前,乙方不提供最终设计成果。

  (6)若甲方委托乙方施工,设计费减半,从工程尾款中扣除。

  三、提交成果

  1 装修设计方案图 1套

  201 年 月 日前

  2装修施工图 1套

  平面、天花、立面、剖面、大样

  201 年 月 日前

  备注

  1、《装修施工图》为AUTOCAD文件且应达到施工队依图施工之深度,效果图张数双方协商;

  2、上述设计成果应提交打印文档一份。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设计费。

  2、甲方应将设计要求准确、简明扼要的告之乙方设计人员,并不得随意变更(除了合理的变更)。甲方变更设计委托事项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造成乙方设计返工,除双方需协商签订补充合同(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

  3、甲方应到乙方公司所在地提出设计要求、签定合同、看图定样、支付设计费。

  4、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设计图纸。

  5、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设计。

  6、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设计费,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提出的下一步工作要求。

  7、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项义务视为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含甲方已付设计费)。

  五、设计费金额、支付时间与方式

  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 元(¥.00)。

  2、支付时间:

  (1)双方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甲方即应向乙方支付定金,即人民币¥ 元。(-);

  (2)甲方支付第一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3)甲方支付第二期的设计费即人民币¥元。(-);

  (4)若有双方协商同意增加的设计费应在工程开工前支付给乙方;乙方应甲方要求,超出合同规定为甲方提供服务所增加的费用,在工程峻工前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支付方式。

  六、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

  1、甲方在乙方提供有关设计图纸后,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支付设计费,或乙方无特殊情况延迟交付图纸,均应视为违反合同约定。按每日100元予以处罚。

  2、合同生效后,甲、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时,应以双倍定金赔偿无过错方(不可抗力除外)。

  3、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七、 合同效力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设计工程峻工后终止 。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201 年 月日

工程合同 篇3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

  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

  (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

  ……………………

工程合同 篇4

  甲方:城投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石化机械化公司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月2日;竣工日期:20xx年11月2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以及环卫出渣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1) 页岩(松次坚石)及页岩以内土石方,按8元/m3;

  (2) 砂岩(普坚石)及砂岩以上石方,按10元/m3。

  2、余土外运部分

  (1) 外运工程量在30000m3以内时,按17元/m3;

  (2) 外运工程量在30000m3以上时,按18元/m3。

  3、其他

  甲方指定提前进场的一台挖土机,按8000元/(月·台)计算租金,闲置天数以甲方现场代表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半年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不含地下市政设施)。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2、若乙方延误工期,甲方按1000元/天扣罚乙方工程款。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工程合同 篇5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结算审核 。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20xx年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

  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

工程合同 篇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本文在汇总梳理建设工程领域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总结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的若干情形。

  (一)合同无效的情形

  1、违法发包的施工合同。违法发包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或者肢解发包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2、转包的施工合同。转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3、违法分包的施工合同。违法分包是指施工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4、挂靠的施工合同。挂靠是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5、“三无”工程的施工合同。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施工合同。

  6、没有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国家批准的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合同。

  7、低于建设工程成本价所签订的施工合同。

  8、与经中标备案的合同实质性条款背离的施工合同。

  9、违法建筑工程的施工合同。

  10、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专业分包资质企业作为劳务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11、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二)不认定合同无效的情形

  1、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

  2、具有劳务作业法定资质的承包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

  3、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无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无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无办理报建手续的“三无”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在审理期间已补办手续的

  4、发包人经审查被批准用地,并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只是用地手续尚未办理而未能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的

  5、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超规模建设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经批准可补办手续,且无违反其他法律规定的

  6、对承包人超越建筑资质等级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如承包人具备《施工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规定的可上浮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符的等级条件,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并验收合格的。

  7、承包人跨省区或跨市承揽建设工程,但未办理外来施工企业承包工程许可证手续而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的。

  8、未取得施工许可手续的。

  9、其他依法不应当认定为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精品】工程合同模板汇编6篇】相关文章:

1.【精品】工程合同模板汇编7篇

2.【精品】工程合同汇编六篇

3.【精品】工程合同汇编5篇

4.【精品】工程合同汇编9篇

5.【精品】工程合同汇编8篇

6.【精品】工程合同汇编八篇

7.【精品】工程合同模板6篇

8.【精品】工程合同模板7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