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1-09-25 13:10:4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工程合同范文10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程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华】工程合同范文10篇

工程合同 篇1

  摘要: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索赔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约定及惯例,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的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造成的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2索赔发生的原因

  2.1 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样索赔就必然发生。

  2.2 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3 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参建者,造成他人损失。

  2.4 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容易出错性。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而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辞不当、条理有缺陷、图纸错误等情况,因而,索赔在所难免。

  3索赔的程序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中对索赔约定如下:

  3.1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3.3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3.4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3.5 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条款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条款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4索赔的证据

  4.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成本的依据。

  4.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分项项目列出了数量和价格,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合同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4.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在签订施工合同以前合同双方对于施工合同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或解释,这也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4.4来往信件。如工程变更指令、口头变更确认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单价变更通知等,这些信函都具有与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资料。

  4.5会议记录。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索赔会议纪要等。 4.6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像等。对于重要记录,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还应有合同约定的驻现场监理人员签字。

  4.7工程财务记录。如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月开支等。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4.8施工气象记录。许多工程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

  4.9市场信息资料。对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对物价变动等资料应系统的收集整理,这对工程款的调价是必不可少的,对索赔也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出版的刊物、外汇兑换率行情、工人工资调整等。

  4.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货币汇兑限制指令、调整人工单价的决定、税收政策的调整等。

  5索赔的管理

  5.1开工前进行施工合同的交底。开工前合同谈判及签订相关人员需要对合同实施人员,主要是工程项目所有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合同工期、合同范围、质量要求、存在的风险、施工中注意的索赔点及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要让所有管理人员都熟悉合同,及时发现合同变更,收集合同变更资料,为索赔准备第一手资料。

  5.2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避免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而让对方进行索赔。同时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如对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及时开展索赔工作。

  5.3做好索赔工作。索赔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项目全体人员的配合。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工作,专人管理,这样在索赔时才可以做到有理有据。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都有重要的作用。

  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要努力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增强施工索赔意识,提高索赔技能。而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李启明编著20xx年出版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成虎编著20xx年出版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

工程合同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甲方 项目供水工程。

  1.2 工程地点: 项目 。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由乙方以包报装、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机械费、包项目措施费、包测量费、包行政规费(含办理因管道安装的路面开挖手续及其修复费用)、包验收合格、包领取水表(指一户一表用水表)、包装表通水、包保修及包税金、协助向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报批手续等的方式承包,不增不减,自负盈亏。

  2.2 承包范围: 项目供水管材的供货及安装,管道试压、消毒、冲洗、验收,生活水池清洗,安装市政水表通水使用。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 质量标准: 按广州市自来水公司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标准。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3.3 如通水竣工前本工程有质量问题,皆由乙方无偿维修。

  3.4 通水竣工后,乙方应做好牢固可靠的安全防范标识,以减少碰撞或损坏;如甲方其他专业工程造成损坏,乙方不作无偿维修。

  第四条、工期 4.1工期: 天,其中施工工期为 天,乙方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 DN300市政管安装,通过市自来水公司试压验收、冲洗消毒,在 年 月 日前安装DN50-150市政水表通水并交付甲方使用。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结算

  5.1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大包干的形式,该总价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工程项目所需支出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一切施工措施费等所有费用。预算中未列明而在实施本工程过程中需发生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本工程其他项目报价内。

  5.2本工程合同总价为: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此总价为含税价,详见附件《工程预算书》。

  第六条、签证与结算

  6.1现场签证

  6.1.1 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6.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6.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为含税造价,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在工程竣工后一并予以结算。

  6.2 结算

  6.2.1 全部工程经甲方及自来水公司验收合格后,乙方将竣工资料(包括一式四份竣工蓝图、合同复印件、《永久水表安装完毕报告表》等)及结算报告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结算资料后60天内提出审核意见,结算时造价不再调整。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6.2.2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市自来水公司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付款方式

  7.1 乙方施工完毕,并在试压和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

  7.2 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装表通水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资料,甲方审定结算总价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100%。

  7.3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7.4 甲方向乙方付款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符合国家财税规定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7.5 若乙方未能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办妥请款手续或提供发票的,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乙方承担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第八条、甲方责任

  8.1为乙方提供设计、报建、验收所需的相关资料,向乙方提供水准点和坐标点,指定施工水源、电源、材料堆放地点。

  8.2甲方任命 为甲方代表。

  8.3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8.4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8.5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8.6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8.7负责协调乙方与土建施工单位的配合问题。

  8.8甲方须在装表通水前25天完成室内生活给水系统调试,提供室内生活水池给乙方清洗和提供有关室内给水管材、配件合格证复印件及该项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给乙方办理有关装表手续。

  8.9 DN300市政管道工程完工后, 年 月 日之前,甲方应提交相关报装水表的证明文件及资料给乙方,如不能按期提供,装表日期则顺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如乙方未能在 年 月 日之前完工,甲方不承担提供资料的义务,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8.10乙方与其工人之间的争议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乙方责任

  9.1办理本分项工程施工报建、供水管道试压验收及接驳等手续,办理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证书。乙方需提供道路主管部门同意安装管道开挖路面的证明文件。

  9.2乙方任命 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9.3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9.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9.5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9.6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建筑周围的余泥及其他堆积泥,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门窗、玻璃、地面、墙身清扫干净。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9.7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和设计方同意改变或破坏工程楼房的承重结构。

  9.8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9.9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9.10 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9.1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

  10.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10.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工程预算书》的约定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并应符合广州市自来水公司及施工图纸的要求。

  10.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工程预算书》及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0.1.3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知会甲方验货,否则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0.2乙方负责所有材料的保管工程及保管费用,并在用料计划中列明所选囤放地点。

  第十一条、工程验收

  11.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零星工程维保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3、工程承包内容: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内出现的工程维保事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

  5、承包期限: ,该承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固定单价为:(大写)元整人民币,即(小写)¥ 元)。该包干单价不因任何政策性因素或市场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2、本合同项下所称固定单价已涵盖本合同第1.3条项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维保各项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检测费(如需)、建安税金等全部费用。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

  2、付款时间:

  (1)按月结算,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个月经甲方审计部审核确认的工程款95%;

  (2)结算总价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客服部确认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的,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保修金。

  3、甲方按照第2条约定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客服部报送审核结算资料,由甲方审计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审核结算意见书,审核意见书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方付款依据。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两套建筑施工队平面图纸及供水、电源、仓库等施工必备条件。

  (2)在施工期间探测及试压产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涉及店铺及小区业主的各类协调事宜则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确认的维保点后方可进行施工。

  (2)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统一指挥、调度、检查、指导和监督。

  (3)乙方施工人员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工程承包任务期间,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或者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物业的安排与协调,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及时全部清运出现场,做到文明有序施工、安全标识清晰齐全、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

  五、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自每个单项维保事项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限内,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维保通知后24小时内根据维修项目向甲方提出维保方案,并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3、保修期限内,乙方两次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维保义务的,甲方有权没收保修金。甲方因为前述事由没收保修金,不免除乙方的保修义务,甲方没收保修金后,对于保修期内出现的维保事项产生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索。

  六、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则应当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 日

工程合同 篇4

  一、提高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意识

  1.设定有效的成本核算管理小组。

  按照公路工程的相关项目管理要求,进场施工后成立核算管理小组,提高成本核算的岗位管理过程,制定有效的成本管理核算。组织开展公路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业务签订公路工程的施工合同,制定法人、项目经理核算合同管理制度,设置项目管理手册,完善合同成本管理制度,逐步提升合同管理的思路,以清晰路线逐步提升整体成本核算管理。

  2.施工合同技术交底。

  项目工程进场后,公路工程的合同管理人员需要经项目经理同意后,与各个部门负责人进行合同技术交底,全面分析合同施工工期,合同管理范围,提前做好合同技术分析工作,记录好书面的技术交底,及时规范合同条款,由各个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完成与本部门之间条款要点的执行工作,注意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工程项目中需要注意合同管理风险,逐步降低工程量清单输出,合同工期出现延误或提前不可要求索赔,路基的基础地标进度较慢直接影响整体路面的`施工,存在工期风险;公路工程合同中包含的相关可能出现材料价格风险,材料差异质量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好坏程度,材料价格差异风险过大,造成进料核算成本的时候,容易出现超量现象。通过工程项目的前期合同材料调整,可以很好的控制材料的数量,确保材料可以正常使用,损耗控制到最低范围内。

  二、提高公路工程中劳务合同的分包管理

  1.合同管理方面。

  按照合同规范这顶合同,组织企业管理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逐级上报公司领导,经过审核通过后方可以签订合同。合同评审管理成员由投资方、企业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共同组成,共同评审逐步减少审核漏洞。

  2.劳务的单价分包工作。

  按照合同进行测算,根据单价商议验价,会签后,最终确定合同签订价格,签订合同后提交有关部门进行技术交底。

  3.工程劳务结算管理方面的问题。

  制定工程劳务核算和结算的管理处理办法,严格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预结算,采用公路工程管理局制定的劳务结算单,按月完成结算管理,按照合同单价完成合同结算。加强公路工程现场技术测量方案,对设计图纸进行工程测算对比分析,确保结算量小于计算的工程量,对比结算量与合同总量之间的台账问题,防止出现结算造成限价限量的问题。

  三、公路路面的材料成本管理

  进场后需要对公路路面施工的材料成本进行管理控制,通过多方面的市场调查分析周边价格水平,及时测定预计的最低价格,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组建良性竞争模式环境,保证工程施工我方可以占据主动活动先手,提高主动权和选择权。对于无法协商价格的公路工程材料,可以采用招标采购的形式,以竞争的方式公平竞价,从而选择性价比最高的、价格最合理的材料采购价格。年初是公路工程材料价格较低的时候,大量的储备材料急需出货,合理的控制材料的采购量和采购价格,逐步减少费用消耗量比。逐步优化地层次基本价格,通过验证后,将设计使用材料进行替换,在保证工程材料施工质量的前提下,逐步降低工程材料成本。加强公路工程沥青混凝土、重油的检验,杜绝以次充好的问题,逐步提高材料的产品质量,减少材料的施工量比,由工程设计部、材料采购部、合同法律管理部、财务部共同测算,计算盈亏比例,完善综合企业成本管理效果。

  四、公路工程的设备管理

  1.公路工程的设备管理。

  公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规定设定有效成本管控方案,在设备配置上精打细算,精益求精,加强公路工程的学习,补充公路工程的相关知识,加强安全施工、设备操作技术知识学习、做好公路操控技术相关的设备操作管理。

  2.改造设备、提高公路工程施工效益。

  在公路工程施工中,提高设备的维护和改造,可以提高公路工程的施工效益。例如,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前,对设备进行维护修理,核定工程设备经济效益,果断对重油燃烧系统进行改造,提高设备的运行饱和程度,提高设备的产量,实现成本的节约。在山东黄新路段二期工程施工中,因对设备进行设备升级,实现了成本节约12万多,重油节约20多万。五、提高成本核算工程管理按照施工项目的特点,以工程施工中各个部门之间的密切协调,制定预算设计、日核算、月算算和季度核算管理。同时采用不定期招标预算管理的方案,逐步加强公路工程图混合料施工的使用控制比例,重点在现场控制摊铺的宽度、长度、厚度,控制成本使用比例。每日施工完毕后,有施工人员现场进行工程量核算,确定项目工程比例,按照合同汇总的成本数据,每日进行成本核算。实际的摊铺设计厚度,核算价格可以采用短信通知或微信通知的方法,告知项目管理经理、总工、部长。工程部长根据核算情况对材料拌合量进行配合,现场调整偏差量比,逐步控制劳动成本。每日的成本核算由现场工程师材料核算确定后,及时控制摊铺宽度和厚度,确定其施工管理的有效性。

  五、结语

  综上所述,路面工程的合同成本管理是建立在企业工程施工发展经济效益上的。以节流减排为主,根据公路设计施工方案,制定有效的索赔管理制度,提高整体施工项目的施工成本,降低索赔金额,缩短索赔流程手续,实现重要业主节点工程处理。按照预先规定完善施工工期。控制公里路工程的合同管理和成本质量控制,实现了全过程资本开支监控管理。

工程合同 篇5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合国合同法》和建设部《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经甲乙双商定,甲方将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总承包给乙方。具体承包内容如下: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餐厅、宿舍工程

  工程地点:原阳县城关镇振华学校院内

  工程内容:土建、安装

  二、 工程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合同价款、工期:

  承包范围:图纸包括的土建、安装内容,其中图纸中保温工程不包括。 质量标准:合格

  合同价款:单平方造价为850元每平方米。

  本合同价款不包括税金及一切相关手续、管理等费用。

  工期:4个月(120天)

  三、 合同履行条款

  甲方责任与义务:

  1、 开工前施工现场具备三通一平条件,并提供地质及地下管线资料。

  2、 施工场地及公共道路畅通的一切问题,均由甲方承担并承担相应责任。

  3、 施工期间所需一切手续、证件、批件等均由甲方办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4、 施工水准点及座标控制点由甲方现场指定并出据书面通知。

  5、 施工期间一切外因干扰,均由甲方承担谐调责任,严重影响工程施工,造成损失的由甲方给予乙方相应补尝。

  6、 按合同约定及时拔付工程款。

  乙方责任与义务:

  1、 开工后积极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

  2、 配备合格施工、技术、管理人员。

  3、 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所用一切建筑材料禁用伪劣产品,必须经监理检查方可使用。

  4、 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5、 施工期间,安全第一。因乙方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按形象进度支付,合同签订后,机械设备进场支付总款的20%;基础施工结束后支付总款的10%;一层主体结束,支付总工程款的15%;二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5%;三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四层主体结束,支付总款的10%;粉刷结束,支付总款的10%;门窗安装结束,付总款的5%;余款工程后1年内一次付清。

  五、 工程变更,变更增加费用,由甲方出资另行增加。

  六、 其它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均认为合理、合法同意执行,双方签订后,即产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决定将 园林景观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承发包相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1.2 工程地点: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内容

  2.1 园林景观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园林景观建筑工程,园林水、电系统与设备设施配套工程,园林景观小品与公共艺术配套设施工程、园林种植土回填及绿化工程(附范围图)及配套外网井盖的调整。(详见施工图纸)。

  2.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需要,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进行变更或增减,乙方应予以配合并接受,其工程费用及工期按实际增减工程量作相应调整。

  第三条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 施工、包运输及二次运输、包施工水电费、包苗木成活率、包税金、包维护等方式承包(材料甲方提供市场价格表由乙方选定是否甲供或者自行

  购买,由甲方采购则以甲方的采购单价增加10%作为乙方的管理费计入主材单价,其余计价方式均按20xx年市场定额相关专业进行计价)、。整个工程整体维护及养护为竣工验收日起计算12个月。

  第四条 合同工期 。

  第五条 质量标准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及经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依照园林、装饰、安装、景观等相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保证本工程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验收及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包括但不仅限于《园林绿化技术规程(J10123)》、《园林树建植规程(DB33/T1009-20xx)》、《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CJ/T34-91)》、《园林植物养护管理技术规程(DB33/T1009.6-20xx)》标准。乙方保证本工程除必须达到前款规定外,还须达到甲方的下列技术要求:

  5.1.1草坪和色块苗木种植自通过验收后的成活率达到98%,其它苗木成活率必须达到100%(其中甲供植物进场须通过乙方验收同意后方可种植,并由承包人负责施工及正常养护);

  5.1.2 树坑各向需比植物土球规格大15cm,且深度需比土球底深20cm,加底肥种植;

  5.1.3 较大乔木种植完毕需加三向木棒支扶。

  5.1.4. 经过验收合格的工程,交工后的未成活植物、苗木、草皮,乙方必须及时进行补栽和养护,直到成活,养护期为12个月。

  5.1.5 质量标准为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结算

  6.2工程结算按照实际工程量计取,工程结算计价按《20xx年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计算费用,套用二类工程取费,并按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计算工程量。按实结算。

  6.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具体内容以锦州地方文件文规定为准。

  6.4本合同计价方式计取的工程总价款包含了乙方自身完成工程建设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绿化养护及保修期间所发生的费用。

  6.5. 按国家及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项税费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由乙方自行向管理部门缴纳,或由甲方代扣代缴(规费由甲方缴纳)。

  6.6. 现场签证

  6.6.1 工程签证用于证明签证的事实并作为日后结算的依据。工程签证的结算应严格按照本合同规定办理。

  6.6.2 对签证单完整性的要求:

  签证单应明确包括以下内容:

  (1)签证事实发生的时间和终止时间;

  (2)发生签证事实的依据(如设计变更、公司书面指令文件等);

  (3)签证事实及完成情况简述;

  (4)涉及经济或工期索赔的数量及天数;

  (5)附相关施工图;

  (6)任何签证单一式六份,经双方授权的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项目部印章后生效(该项目部印章应提交对方备案)。

  第七条 支付方式

  7.1乙方工程完成全部工程量,在乙方提供已完成工程实际工程量报甲方审核无误,经 检查合格后, 10 天内甲方支付到已完工程总量的总价款的 80 %;

  7.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半年后,工程结算完毕, 甲方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0%,工程验收合格15个月后,甲方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和保养期满(质保期及保养期均为一年),经甲方及物业管理公司确认无质量问题后30个日历天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7.3 施工用水费、电费由甲方指定人员安装水电表,由甲方按实际耗用数代收代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交付,否则,每逾期一天,按欠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时予以扣除。

  第八条 施工图纸及其变更

  8.1乙方应根据本工程的有关图纸、资料,并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在进场施工的3天内向甲方提供详细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

  8.2 施工中甲方需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时,进行重大变更的,应提前3

  个日历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一般变更应在施工前提前1个日历天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8.3 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甲方责任

  甲方派驻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负责监督乙方施工进度和质量,按本合同规定及时办理工程量的核验、工程签证、隐蔽工程验收、中间工程验收、材料设备验收、工程初步验收和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等事宜,协调现场各有关单位的相互配合)。

  9.2 甲方应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文件一式三份,组织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2)开工前为乙方提供进场施工所需的道路及材料堆放的场地。

  (3)向乙方提供不超过施工红线100米的施工临时水电接驳口各一个。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5)负责协调乙方同土建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纠纷。

  9.3 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及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在收到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总计划、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后5个日历天内提出审核意见。逾期未提出审核意见即视为同意乙方的计划。

工程合同 篇7

  编号:宁煤一公司合同XX-

  工程承包人(甲方):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建筑一公司

  劳务分包人(乙方):石嘴山市信实劳务有限公司 劳务施工作业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工程所在地

  三、承包方式:工程的劳务人工费(清工)

  四、承包范围、工作内容、计件承包单价。

  1、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设计规定的煤贮运项目砖砌体及抹灰工程(XX年施工后的剩余部分)。

  2、工作内容:详细分项工作内容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统一基价)》的有关解释为准。

  3、工程量计算及费用单价:工程量计算以《煤炭建设地面建筑工程基础定额(XX)》为准;砖砌体工程按每立方米90元(包括大小砖:240×115×53、240×240×90)结算时按实际体积结算;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1元计。施工所用脚手架按定额规定予以结算,钢筋植筋每个2元计。1#2#转运楼砖砌体每立方米120元,抹灰不分内外墙、柱按每平方米16元计。

  五、工程日期:

  开工日期自年月日。

  竣工日期止年月日或工程停工日。

  六、结算办法

  1、按定额结算部分定额工日具体为:构筑物36元/工日,非构筑物38元/工日,计时工45元/工日(一天)。

  2、每月20日前由甲方技术人员出具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结算单,由甲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乙方代表签字后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予以结算,经双方负责人签字后,交甲方财务挂帐。付款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五天内按结算进度予以支付。

  3、乙方招录的人员,必须在到工地当月向甲方上报能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考勤人员和用工单位的考勤员在一起,每天对劳务工进行考勤,详细记录每天工地的出勤、工种、人员及人员的流动情况。每月劳务结算时必须上报当月农工使用考勤表(甲方项目部负责人与乙方共同签字)与工资表(乙方上报、甲方项目部审核),并在农工结算清单上(详见附表二)签字;否则工程结算不予办理。

  4、每月结算款由乙方合同签订代表集中领取,按照工资表及考勤表,由甲方项目部派专人监督发放(发放完毕后工资表由甲方项目部保管),乙方不能对劳务工资出具欠条(出具欠条甲方一律不予认可)对无工资表、克扣劳务工及手续不全等引起的争议、诉讼聚众滋事、上访等造成甲方企业声誉或其他严重社会影响的,乙方将以结算劳务人工总额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乙方施工所租房屋的租赁费用由甲方按乙方完成劳务结算额的0.5%在每月的结算中给予结算,水电费用由乙方自理。

  6、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10%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结束后,甲方除扣除代缴的总结算费用2%的个人所得税外,一次付清余款。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三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如不扣除保修费,则结算总额按工程总造价的95%予以结算,2%的个人所得税甲方按正常支付程序予以扣除代缴,一次付清余款。

  七、工程质量与验收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合格率100%、优良品率90%以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率100%。

  2、严格按照审核的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安全交底、设计变更单、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经过与甲方质检人员及业主或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擅自隐蔽或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者,每发现一次视情节给予一定500元以上的罚款。其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4、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如果乙方对工程进行施工中,质量达不到标准必须返工达到标准,全部费用由乙方自理,并没收保修金,另外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应在乙方工作开工前,向乙方提供图纸一套。

  2、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

  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3、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拨付工程款。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九、乙方责任:

  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2、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甲方损失及业主罚款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5、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6、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7、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自检结果。

  十: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认真执行《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文明施工检查标准,安全施工要求达到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组织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高血压、心脏并癫痫病的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乙方对有残疾及智力障碍的劳务工一律清退。如果乙方使用有健康缺陷的劳务工在工地现场出现意外及安全保护不当或违章作业等原因造成施工中发生一切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在任何条件下不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因某种原因造成本因由乙方承担的责任而归责给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乙方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帽、安全带由乙方提供使用计划,经甲方批准后,由甲方负责供应。施工中其他劳动保护用品及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绝缘手套、胶鞋等)由乙方自行配备。

  3、乙方必须服从用工单位施工人员的指挥,自觉接受各级单位质量,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

  4、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行业有关规范标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执行建设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按施工工序和操作规程操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治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偷盗工地任何材料及物品,一经发现,扣件每个按500元,架管每根按1000元,其他物资按照损失物资价值的5倍予以罚款,费用从总结算中扣除,相关人员立即清退出常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发生治安案件的由相关人员自己承担。

  7、乙方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费用已含在调高的定额单价中)。

  十一、事故处理

  1、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即上报甲方施工现场负责人,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扩大,发生事故后不积极主动组织抢救,致使事故扩大,则甲方按事故处理费用的1.2倍在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十二、奖与罚: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如期按时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罚金1000元。

  十三、其它有关事宜

  1、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乙方进入该工程的所有人员都要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必须保证该工程的所需劳动力人。其中:管理人员人;瓦工人;木人;钢筋工人;砼工人;架子工人;普工人;及其它工种人。

  5、乙方劳务工必须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缴纳有关费用。

  6、爱惜用人单位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承担所使用的一切机械设备和机具的维护与保管。违章操作致使机械设备和机具损坏的,其维修费用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7、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8、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后附:一公司农工结算清单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甲方单位:宁夏煤炭基本建设公司建筑一公司

  乙方劳务作业队:石嘴山市信实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施工作业队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签字: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工程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承包人(全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天。

  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时,经甲方工程监理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四、工程造价

  工程价款:工程总造价为_______万圆整(¥_______元),总工程量约为_______0米(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按实际仗量米数计算),单位造价为_______元/米,此价款为主管道、支管道、入户管道平均造价,工程开工以后,因土质结构造成施工难度增大,价格不便。

  五、质量标准

  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六、承包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工程监理的监督检查。

  2、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所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监理。

  3、乙方应按工程进度及时提供有关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材料代用必须经过甲方工程监理同意并签证后,方可使用。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安全生产规范操作,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如出现一切施工事故,均由其自行承担。

  5、乙方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必须及时通知甲方检查,未经甲方检查的视为不合格工程。

  6、自来水管道深度不得少于_____米(埋管位置)。

  七、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____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办理工程价款竣工结算的一般公式为:

  竣工结算工程款=预算(或概算)或合同价款+施工过程中预算或合同价款调整数额-预付及已结算工程价款-保修金。

  3、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质量保证金 ,发包人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质量保证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八、材料的提供

  1、乙方所购进的材料必须由甲方工程监理检查验收后方可使用。

  2、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鉴定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3、主管道为PE管,管径2寸,管壁厚6毫米以上,管道压力10Kg,支管道管径为1寸,管壁厚3.5毫米以上,进户管径为4分,采用同材质管件熔接。

  九、工程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施工图纸或设计方案和相关技术资料及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2、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提交竣工通知书,经双方协调确定时间,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初验及复验。

  3、交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的,按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由乙方负责修好再进行验收。竣工日期以最后检验合格日期为准。工程验收合格15日内将工程完整资料交给甲方备案。

  4、已竣工未验收工程,在交工前由乙方负责看管,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甲方提前使用,既视同验收合格。由于乙方的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回访的有关规定。

  6、由施工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甲方应以书面通知乙方并约定时间进行维修。在保修期内乙方拒不维修时,甲方可用工程回访费另找施工队进行维修,费用超支部分应由乙方负担。

  十、维修责任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合同,并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为: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由于维修、返工逾期交付及延误工期的,按合同总价的3%偿付逾期违约金

  十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邀请第三方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其他

  本合同正本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____份。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其效力同本合同。

  发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承包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_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 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2、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3、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原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资料、现场签证资料、设计变更单及其他结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

  3 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 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报告可以都送给审计部 结算资料 事务所来取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 ‰ + 乙方审减额 × %,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 × ‰,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4、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工程合同 篇10

  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甲方现将水、电暖施工安装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包发给乙方,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XXX

  二、发包方式:

  1、包工不包料:

  2、包质量: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技术交底、施工图纸 及现行的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3、包工期: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及现场需要,合格安排施工人员,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成施工任务。

  4、包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否则甲方将给以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承揽范围及内容:施工方案中提出的及施工图所标明的所有水、电、暖的施工及安装。

  四、质量与验收: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五、结算单价:(按图施工、不含保温)每平方米人民币 元(大写: )。

  六、权利、义务:

  (一)权利

  甲方:严格监督乙方按图保质按期施工,因需必要变更或调整施工方案时,乙方必须服从。 乙方:当甲方变更或调整施工方案或新增建设内容时,甲方应当合理补贴或单项另行造价。

  (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用水、电等施工设备配备。

  2、甲方应保证所需材料供应,不能影响乙方施工;如发生材料供应不及时现象,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料误工,造成的人工工资损失。

  乙方

  1 、所有劳务用工自主安排,严格执行国家建筑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承担所有事故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2、 自备施工工具、用具。

  3、 向甲方提供所需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提供数据准确无误,如提供材料数据

  错误造成损失,乙方将按材料价格赔偿甲方损失。

  4、 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的返工、修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随意浪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发现有故意浪费材料的现象,应由乙方按材料价格双倍赔偿给甲方。

  6、 应严格按工期进行施工,确保按期完工,如不按期完工将按合同总价的4%按天进行处罚。

  7、 乙方人员应遵守甲方有关消防、保卫、生活卫生、劳动纪律等规章制度,服从甲方有关人员的监督、检查、管理。

  8、 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完整履行合同,如果未能按合同规定组织人员进场或中途退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前期施工部分不予结算,作为对甲方损失部分的费用补偿。

  七、付款方式:

  甲方按工程进度定期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共5次。(主体完工所有的管路暗敷完成后第1次;电气回路通电试验成功后第2次;上、下水路试验成功后第3次;暖气试压成功后第4次、竣工验收后第5次。

  在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将工程造价的4%留做工程质保金,保质期为两年,保质期满由甲方退还乙方全部质保金。

  八、合同终止条件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1. 乙方不听从甲方施工管理人员指挥和工作安排,将影响工程总体进度时。

  2. 乙方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将造成工程安全管理重大隐患的。

  3. 乙方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甲方认为需要解除合同的。

  4. 乙方人员组织安排将影响甲方合同履行时。因乙方原因严重拖延工期。

  九、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决定。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除正常质量保修外,甲乙双方履行协议文件的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协议即告终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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