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工程合同

时间:2022-03-10 08:46:05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土石方工程合同15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土石方工程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石方工程合同15篇

土石方工程合同1

  甲方:

  乙方:马平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行规,甲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装车、运输、推平、弃土转运运距1公里/立方米增加运费每公里元,不足1公里的按1公里计算。

  2、施工技术要求:平场自然碾平。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以甲方正式开工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360天。

  四、工程价款计算办法:

  1、土石方综合单价,每立方元,装运推平,运距米内自然碾压。

  2、做路时,挖机进场付每台挖机5万元押金,一天为1800元。不足一天为一天补足。

  3、此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设备进场费、搭建临设费、管理费用等。

  4、工期:甲方入场通知书下达起计算,工期壹年。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甲方义务和责任。

  1.1工一切事务。

  1.2负责提供施工用水、动力电就近指定搭接。

  1.3负责协调和处理好周边关系为乙方创造良好施工环境。

  1.4及时签证工程量,材料价格,审查合格工程的日进度报表工程结算等事项。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指派负责该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工作。

  2.2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保证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人走场地清。

  2.3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与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全面负责、确保工巢全生产,人生安全。凡因乙方管理不善,措施不力或职工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七、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方法:

  每星期一结算,星期二付款。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违约责任

  8.1.1若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程进度款,按产值月报时间与约定支付时间承担银行同期,三倍贷款利息。

  8.1.2工程结算尾款不按约定时间支付、甲方延误付款承担欠款总额的三倍银行贷款利息。

  8.1.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三天以上),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窝工人员损失和机具设备闲置费,(挖机每台每天元计算、运输车辆每天每辆按500元计算)并相应顺延工期,若甲方要求乙方通过赶工方式保证按合同约定工期按期完工,则应由甲方承担采取赶工措施及增加的合理费用。

  8.1.4如甲方未按合同执行,按工程总造价

  8.2乙方违约责任

  8.2.1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8.2.2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工程计划进度(以施工进度计划为依据)乙方未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将自动退场。

  8.2.3乙方工程质量低劣,同一位置经甲方三次责令整改,乙方在整改期限内不采取整改措施,不提交整改报告,由甲方有权解除施工合同并令其退场,乙方应按本工程造价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九、其它约定

  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以补充协议为准,与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十、纠纷解决办法

  甲方与乙方如发生合同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2

  甲方:

  乙方:

  居间人:

  一、根据应天公园人工湖土方运输合同的成立,其过程中居间人付出了很多的人力、财力,其应该所得的居间费用的支付方法和甲、乙双方所签定的应天公园土方运输合同同步进行。

  二、居间人的居间费用的提取方法,每天乙方或乙方所指定人员和居间方或居间方所指定人员同时到甲方财务办公室领取,如有一方没有到位,此工程款暂停发放,等乙方和居间人员同时到位时方可发放。

  三、甲乙双方如人员变化,合同变化等,不论发生什么变化,只要应天公园土方运输项目未停,其居间费用不得变化。

  甲方:

  乙方:

  居间人: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3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土石方工程量约为________________立方米。

  (四)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确定本合同综合单价为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期限

  根据双方协商工程期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若发生了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时,工期顺延。

  第三条工程质量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图纸和验收标准执行。

  第四条工程价款结算

  (一)本合同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共同校定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结算。

  (二)工程价款结算与拨付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因甲方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资料及地下隐蔽设施(包括水、电、煤气管道等地下管网设施等)不详、不及时或与实不符,除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偿付给乙方由此造成的误工或停工的实际损失;由此造成的第三方损失应由甲方负责。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4、工程变更:甲方应于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竣工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______日内进行验收。

  6、不按合同规定预付或结算工程款,除支付合同规定的预付或结算工程款外,还应按逾期天数,以每天按逾期款项的千分之五支付滞纳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编制施工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后施工。

  2、乙方应按照编制的施工方案严格组织施工。

  3、乙方应制定安全措施,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如发生事故应由责任方负担。

  4、乙方应合理组织施工和机械车辆调配,保证工程按期完成。工期每提前一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元,同奖同罚。

  5、乙方应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统一指挥。

  第六条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从以下两种方式种选择其中一种(在所选项下打√,如选择仲裁方式,请注明具体仲裁委员会)。

  1、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行无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议定附加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三)本合同正本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关部门签证备案。

  第八条附加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年月日

  签约时间:年月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4

  合同编号:

  甲方:x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甲方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土石方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

  1.2 工程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石油路48-7号(原重庆通风设备厂)。

  1.3 工程量:由甲、乙双方实地测量,按竣工图计算确定。

  第二条 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2.1 工程承包内容

  2.2.1 土石方爆破、开挖、装载。

  2.3.2 土石方运输、弃碴。

  2.4.3 办理所有本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手续。

  2.2 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由乙方按综合单价包干。乙方自行落实弃碴场地,弃碴费用由乙方考虑在综合单价中。

  2.3 工程施工范围

  详见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第三条 工程工期

  3.1 工期:总工期为日历天20天(此工期为包干工期,不因开工后发生的任何原因而延长)。

  3.2 开、竣工时间

  3.2.1 开工时间:20xx年5月1日(暂定)

  3.2.2 竣工时间:20xx年5月20日(暂定)

  第四条 甲方、乙方驻施工现场代表

  4.1 甲方现场代表: 郭xx 联系电话:132xxx1078

  4.2 乙方现场代表: 联系电话:

  第五条 工程质量和技术要求

  乙方保证在20xx年5月20日内工程提交验收,开挖范围符合工程施工图要求,质量标准按《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01-8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及合同附件《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执行,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六条 工程合同综合包干单价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人民币 元/立方米。

  第七条 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的内容

  合同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

  7.1 乙方实际施工时的土石成份与乙方开工前考察施工现场所获悉的情况不相符时的风险费用。

  7.2 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输量,以及乙方实际发生的土石方运距超过乙方在开工前自行确定的土石方运距所带来的风险费用。

  7.3 乙方为堆放外运土石方发生的所有弃碴场地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一次或多次更换弃碴场地所发生的费用。

  7.4 施工实际开挖量超过施工图确定的范围所发生的费用,施工出现垮塌土石方清除和危岩清除等所发生的费用。

  7.5 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爆破手续、环保手续、环卫手续、占道手续等所有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相关的手续所发生的费用。

  7.6 在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各个管理部门对本工程的收费和罚款,无论直接针对甲方还是乙方,都由乙方支付。但属于项目开发的费用除外。

  7.7 乙方的施工准备工作,包括施工便道、大型机械进出场及施工水、电搭接和安全保卫等费用。

  7.8 施工过程中对场地内地下管网进行安全保护的费用和因施工损坏管网设施发生的赔偿费用。

  7.9 施工过程中造成周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损坏的赔偿费用及为保证安全加大施工难度而增加的费用,对周边单位和个人、过往行人造成损失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赔偿费用,施工人员的伤亡赔偿费用,以及施工过程中处理公众投诉所产生的费用。

  7.10 施工中为保证正常施工(包括抢工)所发生的一切施工措施、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施工措施等费用。

  7.11 由于施工原因引起的一切损失的赔偿费用。

  7.12 由于执行环境保护、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管理等各项要求(如施工噪音控制、运渣车辆密闭、限制车辆超载、车辆清洗等)而产生的费用。

  7.13工程完成后在场地移交给甲方前的场地临时围护、安全守护、场地移交前积水的抽排等工作产生的费用。

  7.14 工程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等应包含在工程造价中的所有费用。

  7.15 因为市场及政策原因造成的各种价格变化风险。

  第八条 对工程竣工资料的要求及竣工日期的认定

  8.1 工程竣工资料的提供

  乙方在土石方工程完成后,即根据工程施工图和设计变更核定单进行竣工资料的编制工作,并在工程竣工后10天内移交叁套竣工资料给甲方审核、会签。

  8.2 竣工资料的审核会签

  竣工资料必须下列人员审核会签后生效。

  甲方:甲方总工程师、现场代表。

  乙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

  8.3 竣工日期的认定

  竣工资料经甲方审核后,签字认可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

  第九条 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条件

  工程需达到以下条件,甲方才予以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否则不支付工程款,不予验收及办理工程结算。

  9.1.1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内容已施工完毕。

  9.1.2工程施工所遗留的危石和垮塌土石方已清除、场内积水已抽干。

  9.1.3工程竣工资料已整理完毕并经甲方审核、会签。

  9.2 工程验收办法

  由乙方在上述工作完成后书面通知甲方共同参加验收。

  第十条 工程材料

  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供应,费用包括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内。

  第十一条 工程资金支付

  甲乙双方特别声明,乙方具有足够的资金周转能力,可以保证工程施工期间包括人工工资在内的全部资金供应。

  11.1 本工程不付预付款。

  11.2 工程款支付方式及分期。

  11.2.1工程按期竣工,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如工程延期竣工(以甲方认可的竣工日期为准), 甲方按延期天数每天3000元处以罚金,罚金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在工程款中扣除。在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资料经甲方认可、乙方的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等全部撤出现场后,甲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剩余的履约保证金。

  11.2.2主体工程断水后15天内,甲方支付扣除应扣款后的剩余工程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处罚

  12.1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中标后、签订本合同前,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投标时存入的壹万元投标保证金作相应冲抵)。

  12.2 以下情况属违约

  12.2.1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12.2.2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

  12.2.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

  12.2.4 工程进行中,乙方终止施工,拒不执行合同。

  12.2.5 未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擅自分包或转包工程。

  12.2.6 工期延误。

  12.2.7 质量达不到要求,拒不整改。

  12.2.8 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

  12.2.9 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条件及时支付工程款。

  12.3 违约处理

  12.3.1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在甲方指定的账户存入金额为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 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2 乙方不按投标函承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伍天内与甲方签订本合同或要求修改后签订本合同,自动丧失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3 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自动丧失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全部归甲方所有。

  12.3.4 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要求停工撤场,且已完成的土石方工程量不予结算,不付工程款:

  12.3.4.1乙方中途停工。

  12.3.4.2甲方发现乙方的施工安排明显不能保证工程按期竣工,乙方拒绝按甲方要求采取整改措施。

  12.3.5 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至达到要求,未达到质量要求视为未完成;如乙方拒绝返工,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6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不及时拆除(撤出)临时设施及施工机械设备的,甲方不予办理工程结算。

  12.3.7甲方不及时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工程款的,每天以迟付款项金额的0.5‰作为罚金进行计算,在工程结算时连同工程尾款一并支付给乙方。同时,乙方有权要求延长工程工期。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惩罚

  以本合同约定的工期为准,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确定实际施工的工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每延后竣工一天,乙方必须支付给甲方金额为工程包干造价5‰的延误工期罚金,该项罚金不设限额,按乙方实际延误天数计算。

  延误工期罚金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安全责任

  14.1 甲乙双方确认,在工程综合包干单价中已包括全部施工安全措施费用。保证施工安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从综合包干单价中开支。

  14.2 甲方、乙方双方办理各自人员及财产的保险业务,并各自承担相应费用和保险受益。

  14.3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人员受伤、相邻建(构)筑物受损、地下管线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第十五条 其它事项

  15.1 施工现场用水、用电管线连接及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保证安全。水电由甲方指定接驳点,并确保水电的容量满足施工生产的需要。水、电表的安装费用和给排水、输电、通讯线路的搭设、照看、维护、拆除费用(无论远近)均由乙方承担。承包人用电量按抄表数量加6%用电损耗量计算。施工水电费由乙方每月向甲方缴纳,水电损耗由乙方承担。

  15.2 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程款必须由乙方按税法规定缴纳税金,同时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发票。

  15.3凡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运输易撒漏物质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输装置完好和车容整洁,不得沿途飞扬、撒漏和带泥上路。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以防车辆带泥出场,保持周边环境清洁。严禁使用未密闭的车辆运输易撒漏物质。否则甲方有权按照市政府第164号令对承包商进行责任追究,并扣留其部分工程款,直至停工整改。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勒令退场,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5.4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换,如发现擅自更换,将终止合同,并且已完工程量不予计量。如乙方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进行调换。

  15.5如乙方的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不能按施工组织施工的要求保质、按期完成工程,甲方有权提出更换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乙方无条件予以调换。

  15.6如乙方未按月足额发放民工工资,一经甲方发现,甲方有权从承包方缴纳的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的数额用于支付民工工资。

  15.7乙方应在不影响施工现场附近居民楼房安全和居民休息的前提下,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由此产生的赔偿及一切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15.8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5.9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验收、余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15.10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①《永年·高九领地项目地下车库土石方工程施工图》

  ②《永年·高九领地土石方技术要求》

  ③《永年·高九领地地下管网图》

  甲方:xxx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重庆市高新区科园一路 地址:

  2号大西洋国际大厦36楼

  二○xx年xx月xx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5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工程石方、开挖运输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土石方开挖、运输。

  工程工期:有效工期不超过五个月。

  开工时间:月日进场。

  二、工程承包范围:土方开挖、运输。

  三、协议价款及付款方式:

  1、单价:按四川省20xx年土石方工程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执行(单价32.00元/立方米),该单价运距为3公里以内,超出3公里以外每公里增加2.50元/立方米运费,以此类推。该项目以地勘及设计资料为准,爆破由简阳爆破公司实施,包含炸药、人工等费用,乙方按实际爆破方量以每立方米4.50~5.00元计算,在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油料由甲方负责安排中石油加油站,加油,乙方负责签单,甲方在支付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除,当月所使用的油料费和实际爆破量的费用。

  2、计量方式:结算方量按进场前双方测量并约定认可为准,总方

  量130万立方米,不足130万立方米按130万立方米结算,超出130万立方米按实际工程开挖方量结算为准。废土运至迎宾大道,倒场, 约8万车,以每车100元支付给乙方。

  3、付款方式:

  开工后承包方每月25日上报工程量,发包方在审核承包方上报的工程量后,于次月10日前支付上报工程款的80%,余下20%次月补足,以此类推。以后每月累计结算工程款。开挖土方工程完工后为最终验收日,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完成余额全部结算并付清工程款,同时全额退还保证金。(开工后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承包方协调开挖场地的纠纷事宜,并有义务告知和搬移开挖线内含开挖线三米外(电缆、光缆、水管、煤气管等)设施;注:(如果未在进场前告知而导致承包方在施工中造成经济损失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开挖场以外的事宜由发包方自行处理。包括交警,城管,建设,运管,环保局等相关事宜,由发包方协调处理。所有弃土的弃土堆场由甲方负责(包括堆场费用)。

  2、甲方负责办理炸材的相关手续。

  3、甲方有权监督并指导乙方按本工程规定的工期完成。

  4、乙方有义务按甲方开挖土方及运输的要求进行作业。

  5、甲方协调处理一切施工作业的影响因素(包括炮震、炮损、噪声、扬尘、扰民等影响)。

  6、乙方承担本协议的开挖基础部分的工程,不包括独立基坑和人工捡底,如有另算。

  7、甲方负责完善工地现场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排污设施由甲方负责完善。

  8、因甲方的原因不能正常施工而造成的停工,按每天每台挖机800.00元/天计、运输车每台500.00元/天计、装载机每台500.00元/天计、人工每人100.00元/天计,补助给乙方。

  五、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保证质量。

  六、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 日内进场,如进场后未按时开工,或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正常施工,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付款,逾期付款不能超过十五天,否则,乙方有权停工,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向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协议价款及其他款项。

  八、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保证金叁佰万元;第一次支付工程款时退还保证金,余下的 保证金在土石方工程完工后随结算款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保证金不付息)。

  九、保证金到账后协议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补充。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报给简阳市红塔房地产开发公司备案存档。

  十、税金按照甲乙双方五比五承担,乙方将油票交给甲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甲方开户行: 乙方开户行:

  甲方账号: 乙方账号:

  年月日 年月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6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按国家《劳动法》《经济合同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____市政广场(中心广场)土石方平场工程承包合同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内容: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工作内容(土方开挖241758立方米、回填碾压52767立方米、弃土188991立方米、平整场地73310平方米)。

  二、工程地点:________市政府对面。

  三、安全:在施工过程中,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工程技术要求:乙方按设计图纸和现行施工规范规定及项目部(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安全施工交底,进行组织施工。土方运输过程中的道路维修、卫生由乙方自行负责搞好。

  五、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项目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项目部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项目部一经发现,应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承担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程量的计算:以施工图纸挖方工程量计算(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施工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和新增工程时,经项目部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后签定补充协议。弃土地点施工现场南边场外就近弃土、红番弃土场弃土,土方堆积高度按规划设计规定的高度以下。

  七、价格: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挖方综合单价已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回填碾压、弃土、场地平整和清淤除表等全部内容)。综合单价人民币6.10元由乙方自负盈亏包干施工。

  八、施工现场内的障碍物(含房屋搬迁、水电拆迁)由甲方负责清除,决不影响乙方施工。施工现场红线以外弃土场影响乙方正常施工的因素由甲方解决。

  九、文明施工:符合市____市貌,文明施工要求标准,若违反相关规定,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工期:以40个工作日完成全部承包的工程(因乙方原因,工期每延误一天,甲方将对承包人处以____元的罚款)。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特殊原因,工期可以顺延,但应由甲方签证。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工,其停工损失按有关规定计算,由甲方负责承担损失费。

  十一、付款方式:乙方按到甲方进场通知即入进场施工。甲方首次预付机械油料费10万元(进场三天内付款),每10天以工程进度付款50%。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在双方完成工程结算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75%的工程款。3个月内甲方付清乙方余款。

  十二、结帐方式:乙方以机械油料费和工班工人工资表方式向甲方结算。

  十三、保证金:在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交5000元保证金给甲方,工程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十四、违约责任: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有单方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未违约方的一切损失,另由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给未违约方。如有争议按国家《劳动法》和《经济合同法》执行。

  十五、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即生效,付清工程款后自行失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工程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现场负责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诚信、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合同,并自愿承担合同条款的各项义务。

  一、 项目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工期:

  四、 工程保证金:

  1、 自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机械保证金200万元人民币。

  2、 甲方在收取乙方保证金后,甲方必须按期保证乙方按时开工,自交保证金之日起2个月内不开工,甲方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实际完成工程量10万方后,甲方一次性将保证金退还给乙方。

  五、 合作方式:

  由乙方为甲方储料场项目所涉土地进行挖、运、平。

  六、 甲方义务与责任:

  1、 土石方工程:占地220亩,开掘深度不超过35米,运距2公里内(含2公里)单价16元/m?(含税),深度超过35米,运距超过2公里单价另行协商,遇石方、煤在土方单价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燃油乙方自负,工程总量初估为92404620元。

  2、 结算方式:按甲乙双方共同测量的月报量结算,不能按时结算逾期一个日甲方赔偿乙方违约金1%(工程款1%),工程完工后30天内甲方将乙方的工程款全部付清。

  3、 甲方必须保证工程的合法性,不得违犯国家的法律及法规,确保乙方在工程施工中能够顺利进行。

  4、 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做好电通路通的工作,在正式开工前以书面形式给乙方下达进场通知书。

  5、 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应积极配合乙方进场后的各项开工准备工作,并协调乙方施工机械的调入,确保施工机械及施工人员顺利进入施工工地。

  6、 甲方负责协调排土场、料场、道路的确定,协调解决周边邻村污染、地界等争议问题,费用由甲方自负。

  7、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和国家政策性停工,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

  8、甲方在乙方施工期间,如遇村民及当地政府的阻碍,造成停工超过10天后仍未开工,甲方每天补偿乙方机械停工挖掘机600.00元,运输车400.00元,洒水车300.00元,铲车300.00元,工程施工管理员生活费每人每天60.00元,补偿机械数量及人员按实际进入工程施工的`机械及人员数量为准。

  9、 自然灾害、政策因素及不适合施工的阴雨、雾、雪等所造成的停工,甲方不负责赔偿。

  10、甲方在乙方人员机械施工期间不得干涉乙方内部管理,不准打骂乙方施工人员,不准在危险区内强行让机械施工,否则乙方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由甲方承担。

  七、 乙方义务及责任:

  1、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在接到甲方书面进场通知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人员住房,机械调入及场子安排等工作,确保准时开工。

  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进行合理的施工,并服从甲方现场人员的管理,不准随意施工及随意停工,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3、 乙方在施工期间机械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乙方机械车辆及人员在施工期间不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正常安全施工管理的机械车辆可罚款5000元至10000元,并对造成安全事故的车辆有权进行清场处理。

  5、 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水、电等费用自理。本合同由双方签订,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验收结算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

  乙 方: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年 日 月

土石方工程合同8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与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土石方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

  4、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内的清表,包括林木砍伐、树兜挖除及灌木、杂草、农作物、垃圾清理等内容,所有清表垃圾均需外运弃置。

  (2)场内土石方平衡。

  (3)基坑/地下室土石方开挖、装运、回填。

  (4)石方爆破或机械处理。

  (5)淤泥、流沙的开挖、清运。

  (6)多余土石方外运。

  5、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协调各类外部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利润、管理费、规费、检测费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如本工程需采用爆破,则由乙方负责办理爆破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如本工程需办理外运弃置或外购土石方等手续的,则由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暂定年月日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合同总工期:日历天。乙方需在总工期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并完成所有设备离场工作。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在内。

  3、节点工期:。

  4、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需无条件的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5、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1、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2、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四条、验收标准

  1、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施工质量验收按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执行。

  3、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

  1、合同暂定总价:。

  2、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暂定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3、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1。

  第六条、工程量计算

  1、计量依据:本工程开挖前的原始地形图以甲方、乙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各施工区段完工后以甲方、乙方、场地接受方三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

  2、甲方指定的本工程内的零星机械台班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能按方量计算工程量的按方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费用,不能以方量计算的,以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单价按《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执行。

  第七条、付款方式

  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乙方未及时缴纳的,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2、甲方每月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施工合格工程量金额的80%。乙方每月10日前申报上个月的进度,《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经现场核实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审定、确认进度款金额,在收到乙方等额、合格有效的发票后五天内支付。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齐全相关结算资料后,甲方在30天内回复审核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余款在结算完成后叁个月内付清。

  4、施工用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甲方、总承包单位、乙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甲方代缴后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乙方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第八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现场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处理日常管理事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及时确认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及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地下管网位置)。

  (4)负责坐标点设置及提供水平控制点。

  (5)提供本工程所需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

  2、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与相关资料的签字确认,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如甲方指令更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等及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的,乙方必须服从并在24小时内执行。

  (2)乙方负责施工区内的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并报甲方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机械人力进场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合理的审核意见予以修改、完善。甲方核准后,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项目经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乙方现场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2、乙方须严格按照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否则每违反一条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需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3、严禁乙方将清表垃圾、施工垃圾等用于场内回填,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4、其他条款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9

  发包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承包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工程任务的全面完成,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扩建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南充市嘉陵区总真山观音寺

  (三)工程内容:土方挖运回填。

  (四)工程方量:挖方总工程量约4万立方米。

  二、工期

  开工日期: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乙方已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环境影响、道路情况、车辆运输、管理情况、施工检查、政策变化以及可能出现群众阻挠施工等一切可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因素。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出现其他因素工期不予调整。合同生效后,乙方积极组织机械进场,在3天内开工。

  三、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等级。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及资料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时,应按实测方量验收(GPS方格网数据结算为准)。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一)综合单价:

  1、综合单价:8.8元/立方米,本工程采用以挖方工程量为计量基础的综合单价包干,包括土石方开挖、排渣运输、装车费、场地平整、卫生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双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如有其他地理地质即含有坚石或青石等因素变动,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此综合单价为甲方指定地点倒土。(如超出指定运输范围、增加工程成本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此价款已包括物价变动及政策性调价因素的费用,按合同工期要求及相关工期指令而发生的赶工费。

  (二)工程结算按下列方式办理:

  1、本合同的工程量是暂定数量,待甲乙双方对实际施工数量共同测定汇签并盖章后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如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说明书与实际不符,按实际签证或实际工程量结算。

  2、乙方施工进场前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名单和施工组织方案给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乙方应认真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以及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和检验,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应无条件重新施工,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三)工程价款结算

  工程结束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全部结算工程款。

  (四)工程价款拨付办法:银行转账支付或现金。

  五、工程承包方式

  (一)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乙方不得将合同约定的工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施工。工程开工后,如发现乙方有未按合同承诺实施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须按合同约定,在指定弃土点弃土,非经甲方同意,土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外运,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外运数量10倍的罚款且不少于5000元。

  六、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向乙方提供施工现场回填范围及标高标志。

  2、甲方派代表在工地进行技术、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有关施工签证、验收手续等,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误工或停工,甲方应负责机械停置台班费及相应的实际损失。(如因协调产生的弊端问题导致农民及相关执法部门阻工由甲方负责。)

  4、工程变更:甲方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签订补充合同或另外办理施工签证。否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5、工程完工并在收到乙方书面申请后,甲方应组织专门人员在3日内进行验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其能力或行为已不能胜任本项目相关工作的乙方的任何成员。

  7、双方约定的由甲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提供进场施工必备的有关资料和文件,证明其有能力承接工程资质的有关材料。并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2、服从甲方统一调度管理,执行甲方签发的技术质量指令,按甲方审定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本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确保按合同工期和质量要求完成所承担的工程。

  3、安全施工

  ①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对进场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遵守甲方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②乙方应做好作业区域的安全防护,给现场作业的工作人员提供足够的安全帽、橡胶鞋、安全带、安全鞋等安全劳动保护用品,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防护工作。

  ③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保护,制定相应的施工安全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保护措施不力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按规定设立警示牌;乙方自身人员安全由其自行负责,乙方对行人、过往车辆及周围群众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由乙方引起的第三方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4、对于施工现场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公共公用、园林绿化设施,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及时修复、赔偿。如乙方不及时修复、赔偿的,甲方将按照对方要求给予修复或赔偿,其费用全额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已完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发生损失,乙方自费负责修理;乙方对于自己的机械设备、材料物资等应加强管理,如损失或被损坏,由乙方自行负责。

  6、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清洁整齐。施工期间必须服从市容市政管理,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全体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施,由于违反规定而发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8、乙方必须与项目管理人员密切配合,协调一致,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交材料供应计划申请或因材料堆放不当发生的丢失、损耗、二次搬运等费用由乙方自负。

  9、涉及到材料运输用工等当地群众关系由甲方负责协调,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七、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

  甲方无故中止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总工程量金额的20%赔付给乙方,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二)乙方违约

  1、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施工,如乙方在甲方规定期限内重新施工后仍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20%的违约金。

  2、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经甲方催告,乙方仍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则已完成项目不予结算,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5%的违约金。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4、终止工程:乙方因非不可抗力因素连续停工5日以上,视为终止工程,甲方按实际验收合格的工程计算工程价款,从合格工程价款中扣除5%作为罚款,并终止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6、乙方必须安排具体人员长驻工地负责施工,连续3日不在工地或不为本工程服务的,每日罚款1000元。

  八、合同纠纷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双方约定采取下面方式逐级解决。

  1、调解;

  2、依法向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法人代表(签名)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土石方工程合同10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作内容:

  平基放线,劳动力及技术装备的组织,土石方的爆破及开挖,地表清障,清淤,土石方的场内调配及外运、弃渣,以及周边建筑物、居民的安全防护设施,工程资料的编制,压实抽样试验,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同周边政府单位包括环卫、城建、公安、交通、建委、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而作的协调等工作。

  四、工程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在现场指定区域内进行施工,余土外运至渣场,渣场由乙方自行落实,甲方概不负责。

  五、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XX年 月 日;竣工日期:XX年 月 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六、合同价款:

  本合同采用单价包干合同,即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和工作内容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含机械设备等的进、出场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税金、环卫出渣费以及倒土费、工程周边社会关系协调等全部费用组成,其单价为:

  1、场内回填部分

  页岩(松次坚石)做回填方,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2、余土外运部分

  外运工程量不论运距远近,按 元/m3包干价执行。

  3、其他

  若甲方需要向乙方临时租用机械设备,按租用期市场价计算租金,机械设备台班以甲方指定人员签证为准。

  七、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甲、乙双方现场实测方格网及实际收方工程量办理结算,结算完毕,移交竣工资料后,一次性付至结算金额的85%,剩余尾款两个月内付清。

  八、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土石方爆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土石方工程施工完成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10cm,垂直面无偏坡。

  2、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7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3、场内填筑部分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并优先选择页岩以内土石方回填,且在页岩以内土石方有剩的情况下,不得选用砂岩回填。

  4、建筑物及其基础外边线 6m以外范围内,回填土石方必须分层碾压,密实度不得小于90%。

  5、竣工资料为壹式陆套。

  九、安全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施工作业中,所遇任何与工程相关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分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日内必须无条件退场,并承担该工程总工作量20%的违约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合格交验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托代理人:

土石方工程合同11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相关法律,就长沙 公司豪廷广场土方运输工程一事,经甲、乙双方共同商议,双方秉着平等互利、诚信合同的原则达成如协议:

  一、工程运输概况

  1、工程名称:湖南长沙市马王堆豪廷广场土石方运输工程

  2、工程地点:长沙芙蓉区马王堆

  3、承包内容:土石方运输

  二、承包方式

  1、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公里(人民东路东6线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汽车东站边弃土场),运价结算每车单价为 公里 元(人民东路东11线弃土场)。

  2、若甲方原因造成误工或停工一天甲方负责乙方每天每辆车500元(伍佰元)误工费,若甲方不履行时,乙方有权停工(除天灾、地震、下雨、战争之外)。

  三、付款方式

  1、乙方指派一位专业人员每天下午7点钟把所有票证收齐,交管处核准开收据。甲方确认乙方专业人统一结账,工程款由甲、乙双共同发放,每辆车付清当天现款。

  2、乙方车辆运输每天运输款20:00点前必须结清(也即第2天晚上20:00点前结清第1天晚上的所有运输款项),当天的运输款依此类推,否则乙方有权停车。

  四、甲方责任

  1、甲方给每辆车壹仟元放车费,在签合同时付给乙方,动工后在工程运输款中扣还给甲方。

  2、乙方在收起甲方壹仟元放车费必须在24小时之内到达目的地,否则未到工地乙方在1日之内把钱退还给甲方。

  3、甲方确定好运输道路畅通,确保工作顺利施工。

  4、开工前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好合法包进场的手续,对于城管、交警、运输道路、国土办、路政、公安、环保等有关部门手续,如在运输途中有上述单位或个人出面干涉,甲方出面协调,费用由甲方自付。

  5、甲方必须有7天以上的工程期。

  五、乙方责任

  1、乙方保证20xx年否则须赔偿甲方工地出土方准备工作(挖机、人员、办理的运输核准证的一切费用共约3000元每天)。

  2、严格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按甲方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

  3、车辆进场后,乙方应负责做完本工程,不得随便进出。

  4、车辆进场后,不能以各种借口轰台起价,不得集众闹事,否则后果自负。

  六、其它事项

  1、本合同双方违约金为每辆伍仟元整,若互相争议时可到有关部门仲裁。

  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在施工中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3、本合同一式俩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负责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期完工结清款后一并失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12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依照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事项:

  1、乙方引见本合同中的甲方与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该项目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长城万鼎签订该项目的运输合同。

  2、居间成功:是指甲方与签订的书面的合同成功。

  二、乙方义务:

  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该工程项目的相关信息真实有效,如达到现场无法签订合同成功,将有乙方承担甲方的往返费用。

  三、甲方义务

  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负责和进行合同谈判。如果居间成功,则有甲方全面履行和所签的专业合同,甲方因履行合同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均与乙方无关。如果居间成功,甲方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居间报酬,如果未及时支付居间报酬,则逾期每日居间报酬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居间报酬的支付方法及支付时间:

  1、按照第一次支付本合同中的甲方资金时,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居间报酬3000万元。

  2、采用现金方式支付。

  五、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双方不得以其在区间过程中获得的商业秘密做出不利于对方的行为,否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居间终止,支付居间报酬后,本合同终止。

  七、争议解决方案

  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之,交当地仲裁员会解决。

  八、其他事项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托事项转托。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1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_____________土石方工程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甲方位于 ,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因地势高低,需挖除和回填部份土石方,不计挖方后填方量。本项目要求按甲方提供的设计院设计的场地设计图纸进行土石方挖填施工,将高出设计标高部份的土挖除回填至填土区,尚需到场地外购土并将土运至填土区回填及回填部分夯实不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

  二、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设计院设计的场地设计施工图纸,负责托测量场

  地红线坐标及控制高程,交由乙方放样及施工;

  2、 负责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和办理工程决算;

  3、 负责托测量单位进行场地竣工验收测量。

  4、甲方应负责办理有关手续及协调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因处理与周边村民及政府管理部门的关系不当造成工期延误不予顺延工期。

  5、合同签定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场平图,通讯及水电至施工现场。

  三、乙方责任:

  1、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组织施工,不管开挖或回填土方的地质变化,应全部按期挖填完成,并符合设计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拒付工程款,乙方应自动退场;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施工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

  4、乙方应在工地现场按施工图测出红线图范围内坐标点及水准点

  5、乙方须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机械设备进出场,应事先与甲方项目负责人联系。

  6、乙方应在现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防止学生及闲散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防施工现场不安全隐患。

  7、乙方应负责办理工程决算和提供工程内业资料,并在工程完工后20天内提交相关工程内业资料和工程决算书。

  8、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及周边卫生的清洗工作,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和文明施工要求,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商洛市环境卫生的要求,并拆除全部临时搭设。

  9、调遣费到帐后进行机械、人员进场,预付款到帐后工程开工。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及付款方式:

  1、经双方协商,本工程不计填方部份的费用,仅计挖方及石方

  爆破费用。挖方工程量暂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计算为 万立方米,实际土方量按实发生结算。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勘察,并复核工程量,工程量经双方确认后不再调整。施工中如甲方变更设计图纸,具体变更的工程量按实际产生的工程量计算。

  2、经双方协商,挖土不论运距远近包干(含开挖装车、回填、运输、整平、施工现场地面杂物、树木清理等);遇石方爆破部分平均按每立方米 元人民币计算,以上价款为不含税价款,本合同须经部门公正,费用由甲方承担。

  3工程款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后三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承包款的 为调遣费,乙方机械进场后3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承包款的 为预付款,工程开工后按月进度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乙方每月25向甲方上报当月完成工程量,甲方三天内未提出疑问视为认同并于次月5号前支付工程进度款,验收合格后再支付进度款的 ;决算完成后且提供完整内业资料后10天内结清尾款。所有款项均通过银行转帐方式进行。

  五、工期:

  开工日期以预付款到账日为工程开工日。

  本项目的工期按甲乙双方签定合同预付款到账后 日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作量变化不可抗力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窝工等)时,工期经甲方签证后顺延。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存壹份,副本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时间: 时间:

土石方工程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承接甲方土石方工程运输业务,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土石方运输工程合同,规定如下条款 :

  一:工程地点

  二:工期时间:三年(期满可续签合同),

  三:结算方式:每三天结算一次,全额现金,或存入银行黑卡,确保乙方当天收到

  四:运输计费:

  1、泥口至转运场,8公里以内为每车人民币_________元。(运输税后价)

  2、超出8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币_______元(运输税后价)

  3、转运场至加工厂,12公里每吨人民币______元(运输税后价)

  4、超出12公里,每公里加人民币________元(运输税后价)

  五:挖机装车计费:

  泥口装车每车人民币________元(税后价);转运场装车为每车人民币___________元(税后价)。 六: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需支付乙方进场费:挖机每台人民币_________元,泥头车每台人民币___________元;乙方必须在_____天内组织_______台车辆,挖机进场开工。

  七:甲方责任:

  1、理顺周边关系,运政,交警,环保,国土,城管,确保道路顺畅,在乙方车辆不违规运输的情况下,发生责任费用由甲方负责。(因以上范围扣车超过24小时,甲方赔偿乙方误工费,每天每台500元人民币)。

  2、因甲方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误工二天的从第三天开始每天每台车由甲方赔偿损失500元人民币,不可搞自然灾害除外。

  3、协调好工地管理人员,提供足够油料,负责道路及时清理,整平,保证乙方车辆顺利安全行驶。

  4、正常天气情况下,甲方保证乙方车队进场每月开工时间不少于25天。

  5、备足资金我,按时支付给乙方运输费,若甲方不按时或无故拖延支付乙方运输费超过两天,乙方有权停工,并向甲方追讨工程费及追讨款项期间的误工费。

  八:乙方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调动运输车辆及人员进场开工,乙方车辆进场后必须服从调度,安全生产;乙方车队如因违规操作,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或非其它甲方负责意外,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如乙方车队在道路行驶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此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受法律保护,甲.乙 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______月_____日

土石方工程合同15

  发 包 人:

  承 包 人:

  工程名称: 土石方工程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协议书

  第一条 合同内容及承包方式

  第二条 工期要求

  第三条 施工技术要求

  第四条 验收标准

  第五条 合同价

  第六条 工程量计算

  第七条 付款方式

  第八条 双方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第十二条 附则

  土石方工程

  施工合同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内容与承包方式

  一、工程名称:xx土石方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范围:xx范围内的土石方工程。具体施工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含地形图、总平面图、竖向布置平面图、土石方平场图)、设计文件、设计说明及施工过程中下发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件资料为准。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方有权视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情况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量进行调整。

  四、工作内容:

  1、工程范围内的清表,包括林木砍伐、树兜挖除及灌木、杂草、农作物、垃圾清理等内容,所有清表垃圾均需外运弃置。

  2、场内土石方平衡:①挖方区土石方的挖、装、运、平整、修边坡及基底(平台按设计要求标高或缓坡要求完成),含土石方中障碍物清除。②将挖方区可作填料用的土石方推、运、卸至填方区,并按填土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分层压实至设计要求标高,压实系数达到设计及规范要求,边坡及缓坡造型按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要求完成。

  3、基坑/地下室土石方开挖、装运、回填。

  4、石方爆破或机械处理。

  5、淤泥、流沙的开挖、清运。

  6、多余土石方外运。

  7、外购土、砖渣回填、推平、碾压。

  8、建筑物拆除及建筑垃圾清运。

  9、零星土石方工程(如甲方要求乙方配合完成的人工湖、道路、园林场地平整等)。

  10、为可能需要配合的零星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台班。

  11、桩间土方、石方、淤泥、流沙的开挖、处理。

  五、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清单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在承包范围内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协调各类外部关系、包验收合格、包市场风险、包税金、包利润、管理费、规费、检测费用的形式由乙方承包。

  2、如本工程需采用爆破,则由乙方负责办理爆破许可证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3、如本工程需办理外运弃置或外购土石方等手续的,则由乙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条工期要求:

  一、开工日期:暂定 xx 年 月 xx日进场施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二、合同总工期: xx日历天。乙方需在总工期期限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工作,并完成所有设备离场工作。本工程的所有工期均指日历天数,包括所有法定假期、休息日在内。

  三、节点工期:xxx 。

  四、甲方可以根据现场的施工条件,合理安排本合同工程项目进行分段施工,乙方需无条件的按甲方现场管理代表下发的分段施工指令组织施工。

  五、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相应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条施工技术要求

  一、按国家、地方颁布的现行最新的施工验收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

  二、施工技术要求详见本合同附件3。

  第四条:验收标准

  一、本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严格按国家和省、市相关设计及施工验收标准、规范及规程执行,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二、施工质量验收按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执行。

  三、其它条款按通用条款第12条执行。

  第五条合同价

  一、合同暂定总价: xx。

  二、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暂定工程量,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三、包干单价及暂定工程量详见附件1。

  四、以上包干单价所包含工作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各种材料损耗、机械进退场费、定位测量放线、管线处理费、土石方的挖装运及回填压实、石方及孤石等的爆破(不分爆破方式,包含办理爆破手续费用)、垃圾及植被等的开挖及清运、土石方中障碍物清除、场地平整、土石方清运、土石方场内二次运输费、场内堆放压实费、渣土排放增加费、淤泥流沙开挖清运处理费、施工场地降水排水费用(含技术处理费,基坑土石方开挖的降水排水费除外)、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含洗车水、电费用)、各种施工风险、技术措施费(含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抑尘降噪费、临时设施费及其他措施费、协调各类外部关系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的费用、一切不可预见费、税金、利润及本合同虽未提及但乙方在完成本工程过程中必须支付的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

  五、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且甲方要求乙方机械不能退场,造成乙方机械(挖土机、推土机、炮机、压路机)连续停滞的,连续停滞7天以内的,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补偿;连续停滞超过7天的,自第8天起,甲方向乙方支付施工机械停滞费,机械停滞费按附件三机械台班单价的50%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的人工费)不再计取。

  六、因不可抗力原因等非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无法全面开工,造成乙方机械停滞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任何费用补偿、赔偿要求。

  第六条工程量计算

  一、计量依据:本工程开挖前的原始地形图以甲方、乙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各施工区段完工后以甲方、乙方、场地接受方三方签字认可的测量数据为计量依据。

  二、原始测量数据要求:

  ①土石方挖填后完成面必测,实际挖填范围线、边坡线、坡度拐点、其它的轮廓点必测。②测量点要求布点均匀,根据现场地势起伏变化,选择布点间距为 10 m× 10 m布置方格网,基坑开挖布点间距不大于5m×5m。③土石方完成测量时,场地接收单位已进场的,竣工完成面测量须由甲方组织甲方、乙方、场地接收单位共同参加。

  三、计量方式:①挖方方量:按开挖前的原始标高减去开挖后的标高计算方量,不计填方方量。不论土石方类别、干湿度、土方与石方的比例、土石方与其他材质(垃圾)的比例,均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塌方及超挖、超填部分均不计方量及费用。②场外购土回填方量:以回填、碾压后的方量计算。③外运弃置方量:以挖方量减回填量计。

  四、乙方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机械作业,不得超挖、超填。否则,超挖、超填部分不计工程量,且乙方须负责甲方要求整改,费用自理。

  五、甲方指定的本工程内的零星机械台班和其它临时性工作,能按方量计算工程量的按方量乘以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费用,不能以方量计算的,以实际发生的签证确认,单价按《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执行。

  第七条付款方式

  一、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缴纳 的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乙方未及时缴纳的,甲方有权在进度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

  二、甲方每月支付至乙方实际完成施工合格工程量金额的80%。乙方每月10日前申报上个月的进度,《工程进度款申请表》经现场核实确认后,甲方在七天内完成进度款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乙方,甲乙双方代表共同审定、确认进度款金额,在收到乙方等额、合格有效的发票后五天内支付。

  三、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交齐全相关结算资料后,甲方在30天内回复审核意见,双方达成一致后余款在结算完成后叁个月内付清。

  四、施工用水、电费扣除:施工用水、用电量经甲方、总承包单位、乙方签字确认,水电费由甲方代缴后在乙方当期进度款中扣回。当期进度款不足以抵扣的,从乙方下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

  第八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派(电话:)为现场管理代表,代表甲方处理日常管理事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2、及时确认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量,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3、及时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图纸和技术资料(含地下管网位置)。

  4、负责坐标点设置及提供水平控制点。

  5、提供本工程所需施工用水、用电的接驳点。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委派:(电话)为项目经理,委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真实有效的资格证书,负责现场管理工作与相关资料的签字确认,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如甲方指令更换不能胜任、玩忽职守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等及施工管理人员)及班组的,乙方必须服从并在24小时内执行。

  2、乙方负责施工区内的测量、定位、放线工作,并报甲方复核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乙方应在开工前7天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材料机械人力进场计划、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审核,并根据甲方合理的审核意见予以修改、完善。甲方核准后,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4、本工程如需爆破的,乙方应遵守爆破的有关政府规定及甲方要求,向有关管理部门办理爆破相关手续,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音、防止因爆破对附近建筑物或构筑物、第三人的损害或影响,并承担因该类损害或影响的处理及造成的损失和责任。

  5、乙方需遵守现场工地管理条例、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项目部调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必须保证现场满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及地方政府的相关规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项目经理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000元。乙方现场代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离开施工现场,否则每发生一次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

  二、乙方须严格按照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施工,否则每违反一条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需按工程施工技术要求进行整改,整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三、严禁乙方将清表垃圾、施工垃圾等用于场内回填,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按合同暂定总额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委托的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挖、运、填等整改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的,甲方有权对不足部分予以追偿。

  四、其他条款按通用条款第25条执行。

  第十条其他约定

  一、乙方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抑制扬尘,保证良好的施工环境;乙方须在场地出口处设置洗车设施,并安排专人洗车,以保证车辆及工地出入口的清洁,同时需负责场地内外的路面清洁卫生,符合环保要求,并承担一切费用。

  二、乙方办公、住宿等临时设施搭建,由乙方在红线外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负责协调村民等各类外部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相关费用。

  四、乙方已充分考虑将来的各种可能影响施工成本的因素,包括人、材、料、机械成本上涨、周边村民关系维护等,合同履行中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调增综合单价。

  五、乙方须在项目红线范围外自行选择符合当地政府部门规定的地表植被、垃圾及余土的弃置场地,并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因素导致的弃置场地变更,要求调增综合单价。

  六、乙方在动力设备、地下管线、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安全防护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

  七、因乙方原因(包括未按图修坡、开挖违反施工规范、未按填土技术要求及施工规范回填压实等原因)导致乙方施工期间的塌方或交付甲方进行下一工序后的塌方、下沉、开裂等,其处理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机械、人身安全保卫问题、发生的质量与安全事故(人、机械)、交通违章违规的处罚、路面污染的处罚、证照不齐导致的处罚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对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九、乙方自甲方指定施工用水接驳点接取施工用水,施工用水设施费用(包括抽水设备、用水管道、临时储水池等工程用水所需的全部设施)及水费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自甲方提供的施工用电源接驳处自行接驳电源,提供、安装一切临时电杆、桥架、线缆(不论架空或埋地)、配电装置、电表、附件等临时用电设施并承担工程费用,在工程竣工后及时拆除。

  十一、本工程如需场外购土(种植土)回填的,所购买土方的质量及类型须符合外购土(种植土)技术要求,并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运至场内回填。

  十二、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工程的工期要求及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施工设备,乙方须无条件配合,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三、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对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的条款进行了协商。乙方对于《通用条款》的修改意见,已经完整地包括在本协议书中。双方自愿遵守《通用条款》中未修改的部分和本协议书,并且乙方承诺,任何时候不会根据法律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出抗辩。

  第十一条合同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附件1:《 土石方工程综合单价表》

  本合同附件2:《零星土石方机械台班租赁单价表》

  本合同附件3:《土石方工程施工技术要求》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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