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2-07-15 08:47:5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施工合同【热门】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施工合同【热门】

工程施工合同1

  承包方(甲方)

  施工单位(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权利义务,搞好配合协调,确保工期和工程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山韵佳苑B区

  二、工程单价: 壹拾叁元(13.00)每米

  三、工程内容范围:

  四、承包方式: 单包人工 (工程量约23000m)

  五、工程造价:大写 约贰拾玖万玖仟元小写 约299000.00元

  六、结算方式:合同单价不变,工程量按实结算,办好签证,验收手续。

  七、施工方案和工期:施工组织方案乙方应提交甲方、监理批准。乙方必须按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 监理对施工质量和进度检查监督,严格按图施工。

  工期包括:开工日期 按实际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0xx年2月10日 除以下原因工期顺延: ①天气原因 ②设计变更 ③地质原因 ④场地影响 ⑤甲方供桩影响⑥其他双方均能接受的客观原因

  八、付款方式: 首期:机械设备进场试桩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20%。中期每完成两千米工作量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50%。末期:施工完成后甲方付工程总造价的90%。余款桩基验收合格甲方基础底版浇完后结清余款。

  九、乙方在施工期内,甲方、监理随时派员到现场检查工艺和质量,如发现不符有关 规定时,甲方有权指正,乙方应负责及时改正。

  十、乙方在施工中,如乙方责任者发生工伤,设备损坏等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及赔偿,甲方概不负责。

  十一、甲乙双方应明确工作代表,甲方工地代表 同志,监理单位 工地代表 徐惠明 同志,乙方工地代表 孙海燕 同志。

  十二、工程质量验收,由甲方会同乙方等有关单位,对工程按规定进行总体验收。凡 在验收中发现必须返工或修补的部分,以书面议定修补措施和期限,乙方完工后要经再验 收合格移交甲方,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质量乙方负责保修期贰年。

  十三、违约责任:

  1、按《经济合同法》。

  2、甲方责任: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责任,竣工期得以顺延,由于图纸及其它原因变 更而造成的返工、停工,应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同时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3、乙方责任:

  (1)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质量验收规范验收,由乙方造成工程质量问 题,乙方负责无偿修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2)工期延误,每天按工程价 款总额的万分之五付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解决。

  (2)双方同意由 / 仲裁委员会仲裁、

  (3)可向无锡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它:

  1、 甲方负责场地清理,做到三通一平。乙方严格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施工。

  2、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须由甲方负责补贴乙方损失,标准为500.00元每天、每台机。

  3、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压桩以外的费用由甲方负责。

  4.乙方不开据工程发票。

  5.送桩部分超出2.5米按实结算。

  十六、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执 壹 份,乙方执 壹 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七、本合同订立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民法典〈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建设部颁发的(gf—91—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____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

  2、人行道________

  2、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桥梁:部位_______________

  2.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2.1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2.2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2.3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2.4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2.5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3.1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3.2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3.3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4.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3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4.4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____市标准;

  4.5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4.6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4.7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5.1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5.2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6.1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6.2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6.3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7.1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7.2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7.3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8.1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8.2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8.3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8.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____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9.1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9.2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10.1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10.2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10.3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10.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____日起,按施工企业向__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1.1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1.2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1.3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1.4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八计醛

  1.5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1.6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1.7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 保 修

  2.1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________年,水泥砼路面为________年。

  2.2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2.3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2.4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2.5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2.6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__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 议

  3.1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起诉。

  3.2选择上述

  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违 约

  4.1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4.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4.3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4.4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__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4.5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4.6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4.7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

  5.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

  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5.2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3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0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6.2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

  6.3因

  6.1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____市____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__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

  承包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

  开户:

  帐号:

  帐号:

工程施工合同3

  发包方: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造价(预算或概算)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发包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责任: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下列工作承包给乙方完成,为了更好地完成此工作,双方同意签定此合同。合同条款及内容如下。

  一、工作内容与劳动报酬。

  (1)地下负二层砌水沟、地面砌砖坎分格,人工费单价元/米。水沟按双边计算。

  (2)地下室负二层地面30cm厚找平混凝土浇筑,要求浇筑、找平、表面水泥粉光面一次性完成,人工费单价元/立方米。

  (3)地下室负二层地面10cm厚找平混凝土浇筑,要求人工浇筑、找平、表面水泥粉光面一次性完成,人工费单价元/平方米。

  (4)水沟抹灰,要求水沟底最溥处厚度5cm,按1%坡度找坡,表面用水泥粉压光,水沟口要抹成放盖板的子口,水沟口要平直光滑。人工费单价元/米。

  (5)集水坑抹灰,口部做法与水沟口一样,人工费单价元/个。

  (6)不浇混凝土的人防门口地面做水泥砂找平及四周抹灰,要求灰面光面。人工费单价元/平方米。

  (7)水沟盖板铺设及刷黑色油漆。人工费单价元/块。

  (8)墙脚水泥砂踢脚线抹灰。要求线口离地12cm,厚度9mm,表面水泥粉压光。人工费单价元/米。

  二、施工质量标准及承包责任要求。

  (1)以上单价包括施工工艺上必须进行的水平线弹设,混凝土厚度定点的费用,以及水沟边按混凝土厚度定出标高的灰条抹灰费用。

  (2)以上单价包括商品混凝土施工的输送泵管接拆及清洗用工。

  (3)乙方必须在此单价内承担地下室地面工程的一切手尾工作,包括防火门框脚及其它一切地面手尾修补。

  (4)地面水泥砂施工技术及质量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水沟位置,分设地面找坡方向,然后定出地面标高灰饼,灰饼间距2米设置一个。

  2、地面做4cm高分水坡面,水沟完成面宽度20cm,坡向集水坑,不得有积水。

  3、浇砼要分段浇筑,每段均按同一个方向浇筑,使得混凝土能同一个方向先后凝固,方便面层找平。表面找平时,有积水的地方要吸光表面水,然后补充砂浆,用铝合金方刮平。避免积水的地面凝

  4、待混凝土开始凝固可以站稳人脚时,即对混凝土表面进行打磨,洒水泥粉,固后起皮。

  5、完成地面不得有积水,不得起皮,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5mm。地面墙脚必然后再压光。须平整,且不能污染墙面。

  (5)如地面完成后有大片的积水或地面起皮或地面起砂眼面,则按每个位置处罚100元。

  三、施工进度要求及工资发放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从地面定点开始,20天内完成本合同的(1)至(5)项内容,(6)至(7均数)项何时完成则何时才能进行工程量结算。如乙方无法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则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由于该合同工程施工期较短,人工费结算一次性完成,在整个地面完成,包括所有手尾工程全部完成后,10天内结算人工费。

  乙方当施工完成每项工作内容时,应及时通知主管施工员、项目部质量检查小组对完成的工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才有资格进行结算。如上述验收人员发现施工质量不合格,项目部会发出质量整改通知给乙方。乙方应及时对质量毛病进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通知主管施工员及项目部质量检查小组验收,验收合格经得上述有关人员签名确认才给予结算。

  工程量计算方法:按实际地面的可见面积计算(地面+高低差面),浇砼地面按30CM砼地面的实际计算量。

  四、甲乙双方责任及施工条件

  (1)甲方提供施工场地及施工材料。

  (2)甲方提供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磨面机、砂浆搅拌机、运输手推斗车。

  (3)甲方提供施工照明所需的电灯及地拖线。该用品属于借用,完工后乙方必须按数归还,否则按价赔偿。

  (4)甲方提供踢脚线施工用的9厘木板压条。

  (5)甲方提供工人的住宿场地、生活用水及照明用电。

  (6)甲方负责给乙方施工工人购买工伤保险(保险范围由保险公司指定,如超出保险范围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

  (7)甲方指定地方给乙方自行做饭,乙方炊事员、炊具及柴火(煤气)自理。

  (8)乙方必须自带施工用的小型工具(如铁铲、灰桶、铝合金方、灰刀、灰板、灰抹子等)

  (9)乙方按工程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施工,做到工完场清,节约使用材料。

  五、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有关规定

  (1)凡进入本工地施工的人员须持有身份证或深圳市劳务工暂住证。凡属三无入员及国家通缉犯均不准进入本工地务工。一经查获,送公安部门处理。

  (2)乙方所有工人不准带家属进住工地。进场的工人必须领用安全帽及工作卡,由乙方负责人到工地办公室统一办理。其中安全帽10元,工作卡5元,共15元作为押金,在乙方人工费中扣押,在乙方人员退场时归还领用物品时统一退回押金。如领用物品损坏,则按价赔偿。

  (3)乙方进场人员必须经过项目部安全教育才能上岗工作。施工时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如有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且不听指挥的,每次给予50元的罚款。严重者给予停工退场处理。

  (4)不能让砂浆硬结在地面上、斗车上及搅拌机内。一经发现,每次给予乙方500元的处罚。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管理条例合约》。如有违反,按条例规定处罚。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完成该项工作结清帐款后合同自动失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争议

  (1)甲乙双方若因故不能履行合同,应征得对方的同意,并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损失大小由双方协商解决。若甲方有足够证据认证乙方无能力完成本合同任务,可随时取消乙方施工资格,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结算乙方人工费。

  (2)本合同解释权在甲方,乙方需详细阅读以上各条款,一经签字即视为认可。因

  甲方乙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电话: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

  乙方:

  为了发展生产,安全生产,实施爆破“一体化”,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法》和《爆破安全规程(GB6 722-20xx)》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承包甲方所属矿区的爆破施工工程,经过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定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和地址

  1、工程名称:武川县奎素金矿区1号脉

  2、工程地址:内蒙古武川县西乌兰不浪镇中后河岩金选厂

  二、承包爆破施工工程的方式和范围

  1、甲方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探)矿许 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同意乙方承包。

  2、乙方以其企业法人资质,营业执照许可证范围生产经营,自愿承包甲方在西乌兰不浪镇中后河岩金选厂采区内全部的掘进和采矿爆破施工工程。

  三、合同期限:

  承包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承包爆破施工工程价款的计算及支付方式、期限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年、月爆破作业计划,火工品品种以及用量的价款,同时支付乙方人员工资及技术服务费,1名爆破员每月4000元,一名安全员每月4000元,2名库管每名每月20xx元,(餐饮住宿由甲方负责)计120xx元,技术服务费每月28000元,共计40000元。

  2、合同期限为一年,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停工,技术服务费照常支付,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采(探)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关证照。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年、月爆破作业计划和火工品的品种和用量,提供施工方案。在爆破施工前七天确定火工品的品种和用量,预付乙方每月购买火工品的价款,以便乙方及时办理审验证照,审批、储存、运输、管理火工器材。

  3、甲方负责采区内布孔穿孔作业方案的实施,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甲方与施工单位约定,乙方不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

  4、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爆破施工及安全使用,并负责爆破区域的人员撤离,安全警戒。巷道和工作面的排险工作由甲方负责,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残炮、哑炮的排除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在排渣过程中如发现被碎石掩埋的盲炮,甲方人员必须及时通知乙方人员排除。甲方人员必须在炮烟散完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一切后果甲方自行负责。

  5、甲方保证乙方炸药库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任务

  1、乙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及相关爆破人员的证照齐全。

  2、乙方人员严格按照《爆破安全规程(GB6 722-20xx)》操作施工,结合爆破工程的特点编制合理、可行的爆破方案。

  3、乙方配备1名爆破人员,1名安全人员,2名库管人员,严格执行《危爆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因甲方洞采工作面增加,需要乙方增加爆破人员、安全员等,由甲方按照所增加的人员工资每人每月4000元,(餐饮住宿由甲方负责)支付乙方。如甲方施工工作面增加,工作量加大,却不要求乙方增派人员,项目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领导汇报,由乙方决定增派人员工资按每人每月4000元收取,但不得增加甲方技术服务费用。甲方应无条件接受。否则,影响甲方的施工和进度,以及安全事故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4、因甲方设备陈旧或安全检查不到位,使乙方人员在上下井或施工过程中,发生非爆破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5、因爆破对矿区周边环境造成的有害效应,乙方概不负责,责任由甲方负责。

  6、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不具备爆破条件或者存在安全隐患,乙方有权拒绝爆破作业,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因政策或政府部门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经营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合同,但不得相互影响对方生产施工。若协商不成,向武川县人民法院诉讼,依法解决。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20万元。

  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20万元。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信守本协议,诚实履行,不得恶意曲解本协议。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县公安局存档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6

  原告: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董事长,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街__________号楼__________室,邮编: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职务总经理,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号,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案由:_________________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返还保修款 ______________ 元,延迟支付的违约金 ______________ 元;以上两项共计 ______________ 元;

  2、以上金额截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逾期支付,则以 ______________ 元为基数,按每日 ______________ %支付逾期利息;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原告为被告建设的位于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某地的某项目B区的1#、2#楼的外墙外保温及饰面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工期为50天,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合同还约定工程款的 ___ %作为保修款,保修期自竣工之日起______个月,项目最后的结算金额为_________元,所以被告留存保修款____________,保修期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然而,过了保修期后,该项目并未发现质量问题,被告却以种种理由拒绝返还保修款。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返还保修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裁判。

此致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工程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

  1.7进场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 工期:本工程工期为天,自_______年_____月__日开工,于______年____月__日竣工。

  1.9工程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

  2.1合同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合同总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付款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

  2.4计算原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责任

  3.1 甲方根据合同要求及时付款,因款项不到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3.2甲方负责审核并批准乙方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组织方案、随时监督检查乙方施工进度的质量,组织对工程的竣工验收。

  3.3 开工前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3.4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3.5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应费用。

  3.6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应审批手续。

  3.7开工前双方对前期工程进行验收后交于乙方管理,如以后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

  3.8协调处理好建设单位及各分包单位与乙方在施工程序的合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

  第四条 乙方责任

  4.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4.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4.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排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4.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本文。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成品保护费用由乙方负责。

  4.7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甲方有取追究乙方责任,并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5.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5.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工期顺延。

  5.3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5.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5.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六条 工程验收

  6.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6.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如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单的24小时内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但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3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因返工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延期交付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6.4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___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签署保修单,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

  6.5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严把火灾关,如引起火灾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6.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乙方所施工的工程在正常使用和维护条件下,使用年限不应少于年,保修期限为 年。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甲方按____元/天计算,支付乙方的损失。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款,每延期一天,按付款额的0.1 %支付滞纳金。

  7.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按天/元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由于战争和严重的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不履行方应在 7 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在 14 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详细书面。允许延期履行、部份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免除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9.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8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工程施工合同9

  发包方/业主(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乙方营业执照证号:________________

  承包工程内容:________

  鉴于甲方希望及要求乙方按图纸、技术规范及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范承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________精装修工程,并已接受承担该项工程之施工、完成及补修的投标书。

  甲、乙两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在考虑到及接受本合同中所列出的义务和利益及在本合同所列出的合同条款约束下,愿意按甲方要求、工程范围、技术规范、图纸、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范及其它议标文件要求承包本合同内所列的工程。

  二、甲方将按合同条款所列付款方式和有关合同条款按时及按规定支付乙方人民币(或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以下简称工程造价)作为乙方承包完成本合同所列的工程。

  三、本合同所列出合同条款,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本分包合同条款与“北京市建设施工合同”版本不一致,甲、乙两方同意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甲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乙方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10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20__年5月11日签订《临沂市罗庄区高新区创新大厦内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20__年__月__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设计制作安装。

  二、工期要求: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一:《高新区创新大厦后期加工标牌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六、其它: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施工合同12

  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新阳路292号面粉厂旧改项目立筒库爆破拆除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有关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新阳路292号面粉厂旧改项目立筒库爆破拆除工程

  二、工程地点:新阳路292号面粉厂

  三、工程承包范围和内容:

  1、按甲方安排的爆破范围及拆除顺序。

  2、爆破拆除内容包括:布孔装药、起爆网路敷设、警戒起爆、爆后检查、进行砼块大于50厘米以及钢筋砼未炸脱落部分的破碎。

  3、办理全部爆破工程审批手续。

  4、做好安全防护栏的搭设,并满足验收要求。

  四、工程量:按实际方量。

  五、结算方式:按实际方量,以单方人民币1120xx0元包干,结算时扣除税金后支付给乙方。

  六、施工工期:天

  七、施工要求:确保安全快速施工,爆破后钢筋与混凝土块基本分离,满足甲方、监理及业主的要求。

  八、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爆破报批手续和协调施工现场内的施工单位业主的关系;

  2、负责为乙方提供施工用房两间,作为乙方施工材料、施工人员休息和爆破时汇集点;

  3、负责提供施工有关的图纸;

  4、负责承担乙方爆破前按方案、规定等进行安全防护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规程的必须整改完善;

  5、协助乙方在爆破施工时对警戒范围内人员(包括现场的甲方施工人员和生活区人员)的撤离工作;

  6、负责提供乙方施工用电。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以“安全第一”实施整个爆破拆除工作,严格执行《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及国家、省、市有关爆破工程安全的标准和规定,对不符合规定、规程的必须整改完善,认真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起爆;

  2、负责编写爆破设计方案和办理爆破有关报批手续,负责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包括爆破安全评估费用);

  3、在甲方气割钢筋时,乙方派安全员全程监护;

  4、负责火工品材料的购买、仓储、运输至工地、回收回库及火工品的安全防护工作,并承担所需发生的费用及相应的安全责任;

  5、在实施爆破时,如有爆破飞石震动引起警戒范围外的人员、房屋、车辆砸伤、损害、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含经济),与甲方无关;

  6、乙方必须承担起爆破安全警戒的所有工作,特别是爆破前的警戒线的拉设和爆破现场周边的人员疏散,如因乙方安全作不到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含经济)由乙方自行承担;

  7、满足业主、监理、甲方要求,因爆破、防护等原因,业主、监理及主管部门对甲方的处罚由乙方承担,并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

  九、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由人民法院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___护坡工程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内容:

  护坡总体积:长_____×宽_____×高_____ = ____________。

  护坡总投资__________元。

  四、合同工期

  1、经双方协商确定工作日为_____天,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情形,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工作,工期相应顺延。

  五、质量标准

  1、工程的总承包价暂定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___元。

  2、总承包价为包干价,包含了人工、机械、管理、协调、税费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工程量的确认:施工过程中,若工程量变更,根据上述单价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工程变更单。

  4、支付方式:工程完工后,付给合同总价_____%,余款按规定竣工验收后_____日内全部支付。

  六、甲方义务

  1、按时向承包人拨付工程款。

  2、工程文明生产中涉及环保、卫生以及社会治安等问题由发包人负责解决且工期顺延。

  七、乙方义务

  1、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二天内向甲方提交该项目施工方案及进度计划。

  2、自觉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机械安全性能良好,操作人员持上岗证上岗;接受发包人及有关主管部门日常对机械设备、材料质量,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上岗证情况的检查。

  3、在施工过程中按发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发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工区的管理,做好职责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八、施工安全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安排的检查人员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若有逾期,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应付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利息。

  2、因非甲方原因、不可抗力原因,乙方未按期完成工程内容,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当发生时甲乙双方互相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西军区文化站铝合金门窗安装工程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广西军区文化站新建工程

  二、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南宁植物路49#

  三、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制作、包安装、包砂浆填缝、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的承包方式。乙方负责协调与铝合金门窗监督和相关部门的所有工作,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交付使用。

  甲方(盖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_______

  乙方(签章) 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施工合同15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平陆县西街初中迁建项目一标段。

  2、工程地点:平陆县西韩窑村,砥柱广场北侧。

  3、工程内容:载体桩施工

  4、工程范围:图纸范围内桩基工程

  第二条承包方、合同价款及支付方法

  1、承包方式:机械成孔,甲方提供水、电、扎丝、焊条、钢筋、混凝土,其余机械设备、材料、人工由乙方负责。

  2、合同价款:

  按实际施工桩数,以65元/米按有效桩长进行结算。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工程进度款:1#、2#、3#楼按每栋楼载体桩完成后,付每一栋楼载体桩合同价的50%,1#、2#、3#楼载体桩全部完工后付至合同总价的70%,载荷试验完成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清。

  (2)合同价款的调整:合同价款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合同价款按实际情况进行增

  1)甲、乙双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第三条工期

  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基坑开挖至标高,具备开工条件后,以监理书面签署的开工令日期为开工日期。有效工期为日历天,雨天除外。

  第四条工程质量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桩基施工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质量达到合格。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桩基施工所需的图纸、勘察报告、测量成果等有关资料负责放线、乙方人员配合。

  2、甲方负责在开工前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水、电接入施工现场相应位置,保证满足施工期间的需要。

  3、甲方委托桩基检测试验、材料试验、水电费、税收并承担相关费用,协调处理好周边关系,保证施工正常进行。

  4、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质量安全的监督和检查。

  5、甲方负责放主轴线,乙方负责放线施工。

  6、严格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第六条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乙方在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按图纸要求进行放线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施工,接受甲方与监理的监督和检查,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

  3、保证施工机械正常工作;

  4、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5、负责载体桩施工资料的现场记录、收集、整理、负责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签字盖章。并按照山西省地方标准20xx装订,装订完成后交付给甲方。

  第七条双方施工现场代表

  本工程甲方指派同志、乙方指派同志为现场代表,共同解决施工中的有关问题,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合同条款,保证合同顺利履行。如任何一方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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