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建工程合同

时间:2022-08-09 13:11:19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土建工程合同(汇编15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土建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土建工程合同(汇编15篇)

土建工程合同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准备在xxxx新建x间x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xxx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x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二、质量要求: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三、安全问题: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20xx年__月__日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双方证明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0 年 月 日

  甲方: 村民委员会

  乙方: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乙方通过 方式取得甲方荒滩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如下协议,特立此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现 以西与 毗邻的荒山(林地)发包给乙方使用,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五十年不变,即从二oo 年 月 日起至二o五 年 月 日终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林地)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币 元整,付款方式为:

  四、乙方承包荒滩荒山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山上植树、种草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荒滩荒山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滩荒山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对荒山的开发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滩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荒滩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滩荒山资源,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荒滩荒山(林地)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金人民币 万元、退还乙方承包荒滩荒山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经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二oo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使工程能够顺利进行,特订立此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大包干做法(发放乙方工程量由甲方安排为准)。以承包临时便道的路面结构及两侧排水沟施工以及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并自行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施工期间乙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支付并完成,

  二、工期从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天。

  三、甲方责任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甲方现场代表定为:

  项目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业务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施工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

  四、乙方责任

  1.派驻现场代表负责工程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现场代表指定为:

  项目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业务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施工负责:____ 联系电话:____

  2.服从甲方指挥,接受甲方监管,按质量完成工作;

  3.对施工安全负全部责任,对乙方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4.遵守法纪,文明施工;

  5.负责提供自乙方施工用水、电接口以后的所有乙方自用临时水、电设施设备的提供,安装和使用维护管理;

  6.负责乙方施工用水电的水电费;

  7.负责乙方所有人员的吃、住、交通安排;

  8.负责乙方自用临时设施的搭建、自用工具设备的管理;

  9.道路起点接____公司路口便道,终点在一号中。

  10.路面结构采用0-5mm碎石面层(15cm厚),级配开山石基层(50cm厚),路面宽6米。

  11.临时路面的平整度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要求施工。

  12.路面的密实度达到90%.

  13.临时路两边各修一排水明沟,明沟内不允许出现倒坡积水等,边坡要求机械拍打。

  14.负责(______)年的工程质量保证维护。乙方承担工程完工后(______)年内的质量保证和质量维护,保质期内发生事故,乙方需在接到甲方电话或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若发生需立即抢修、无法等乙方到来的情况,甲方也可委托第三方抢修。事故维修或抢修的费用,若事故属施工质量问题引至,由乙方负责。

  五、处罚责任

  1.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其责任范围的施工条件或其他甲方责任造成误工时间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乙方承担一切责任,赔偿损失,并罚款____元/次,属重大安全事故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3.因乙方未能遵守安全文明施工规定,不听从甲方劝阻的,罚款____元/次,在安全文明施工检查中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的,乙方除需承担所处罚金额外,并罚款______元/次,被登报点名批评的,甲方并有权终止责任书。

  4.因乙方责任工程未能按合同工期完工,乙方除需承担甲方因此受到罚金外,并罚款____元/天,造成甲方总工期延误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5.保质期内,乙方未能按时对工程进行维护,或发生事故时乙方未能在规定时间到场维修,罚款____元/次。

  6.工程途中所有机械设备以及承包方人员不得退出,不得讨价还价。否则,全部工程量不予结算,当作赔偿。

  六、工作内容及单价

  1.临时便道长度暂定____m,总价____圆,结算时按实际长度按比例多除少补。

  2.乙方负责k1+040处砼排水管的安装(管材由甲方提供),不再给乙方增加费用。工程款____

  七、付款方式乙方必须于工程完成后将工程进度报给甲方,甲方____日内审核完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工程完成____%后支付____万圆工程款给乙方,余下工程款验收合格后两个月付清。

  八、其他

  1.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3.该协议自双方签字起生效,工程完工,工程款支付完毕后失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2

  承包人: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1.3分包范围:土建、安装工程(总包合同内的施工内容)。

  1.4提供分包内容:1号楼、2号楼、3号楼及地下室土建工程及现场委托的单位工程。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___年5月30日,结束工作日期:20___年6月30日。(共计13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质量目标:主体优质结构工程

  基础、主体、竣工一次性交验合格

  交验“芙蓉杯”(相应评审费用由分包人支付)

  4合同文件及解释程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的总包合同。

  5图纸

  承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5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图纸三套,由分包人自备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壹套。

  6项目经理

  6.1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史宣勇。

  6.2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朱兆国。

  7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工期、质量、进度、安全等向发包人负责。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承包人完成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发包人提交的施工场地所具有的实际条件;

  2)向分包人提交施工用水、电源;

  3)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审核分包人的季、月施

  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监督分包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等控制措施的实施。

  7.4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负责验收测量定位、沉降观测。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和合同规定的由承包人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

  7.6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7.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8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审批。

  7.9按照地方法规及业主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7.10负责办理与发包人合同履约工程中的洽谈、签证及工程进度报表及工程结算。

  8分包人义务

  8.1熟悉总包合同中相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的要求,对本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向工程承包人负责。应组织良好的施工设备和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不得将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再分包。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

  施工计划,并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

  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建立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示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等有关的相关工作。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其他设备。

  8.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分包人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0分包人的其它义务:①分包人应严守承包人商业秘密,严格按照承包人在本工程中给予分包人的临时“建制”名称统一口径对外。分包人不得将本专

土建工程合同3

  定义及解释

  1定义

  下列措辞和用语,除上下又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如下所赋予的涵义:

  (a)“项目”是指协议书附录中指定的并为之建造的工程。

  (b)“服务”是指监理工程师根据协议书所履行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c)“工程”是相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工程(包括提供给业主的物品和设备)。

  (d)“业主”是指本协议书所指的雇用监理工程师的一方以及业主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e)“监理工程师”是指本协议书中所指的,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公司受雇于业主去履行服务的一方以及监理工程师的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f)“一方”和“各方”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第三方”是指上下文要求的任何其他当事人或实体。

  (g)“协议书”是指包括土建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协议书条件及协议书附录、附件a(监理服务范围)、附件b(业主提供的人员、设备、设施和其他人员的服务)、附件(c)(报酬和支付)、中标函和正式协议书。

  (g)“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i)“月”是指根据阳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段。

  (j)“当地货币”(lc)是指项目所在国的货币,“外币”(fc)是指任何其它的货币。

  (k)“商定的补偿”是指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根据协议书应支付的额外款项。

  (l)“适用法律”是指工程所在国或地区发布并生效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和其他文件。

  2解释

  (a)本协议书中的标题不作为其内容的部分。

  (b)单数包含复数含义,阳性包含阴性含义。视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c)如果协议书中的规定之间产生矛盾,按时间顺序以最后编写的为准。

  监理工程师的义务

  3服务范围

  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与项目有关的服务。服务的范围在附件a中规定。

  4正常的、附加的和额外的服务

  (a)正常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

  (b)附加的服务是指附件a中所述的那类服务或通过双方的书面协议另外附加于正常服务的那类服务。

  (c)额外的服务是指那些既不是正常的也不是附加的,但根据第28条监理工程师必须履行的服务。

  5认真地尽职和行使职权

  (a)监理工程师在根据本协议书履行其义务时,应运用合理的技能,谨慎而勤奋地工作。

  (b)当服务包括行使权力或履行授权的职责或当业主和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条款需要时,监理工程师应:

  (1)根据合同进行工作,如果未在附件a中对该权力和职责的详细规定加以说明,则这些详细规定必须是他可以接受的。

  (2)在业主和第三方之间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如果被如此授权的话。但不作为仲裁人而是根据自己的职能和判断,作为一名独立的专业人员进行工作。

  (3)可变更任何第三方的义务,如果被如此受权的话。但对于可能对费用或质量或时间有重大影响的任何变更,须从业主处得到事先批准(除非发生任何紧急情况,此时监理工程师应尽可能快地通知业主)。

  6业主的财产

  任何由业主提供或支付的供监理工程师使用的物品都属于业主的财产,井在实际可行时应如此标明,当服务完成或终止时,监理工程师应将履行服务中未使用的物品的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业主的指示移交此类物品。此类移交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业主的义务

  7资料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他能够获取的并与服务有关的一切资料。

  8决定

  为了不耽搁服务,业主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就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提交给他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9协助

  在项目所在国,业主应尽一切力量对监理工程师和他的职员以及他的下属按照具体情况提供如下协助;

  (a)提供入境、居留、工作和出境所需的文件;

  (b)提供服务所需要的畅通无阻的通道;

  (c)个人财产和服务所需物品的进口、出口以及海关结关;

  (d)发生意外事件时的遣返;

  (e)提供如下权力:允许监理工程师因服务目的和他的职员因个人使用将外币汇入;

  允许将履行服务中所赚外币汇出;

  (f)提供与其它组织相联系的渠道,以便监理工程师收集他要获取的信息。

  1o设备和设施

  业主应为服务之目的,免费向监理工程师提供附件b中所规定的设备和设施。

  11业主的职员

  在与监理工程师协商后,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规定,自费从其雇员中为监理工程师挑选和提供职员。凡涉及到服务时,此类职员只应从监理工程师处接受指示。

  12其他人员的服务

  业主应按照附件b的说明,自费安排其他人员提供服务。监理工程师应与此类服务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对此类人员或他们的行为负责。

  职员

  13职员的提供

  由监理工程师派往项目所在国工作的职员应

  接受体格检查并应能适应他们的工作,同时他们的资格应得到业主的认可。

  业主按照第11条提供的职员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如果业主未能提供他应负责提供的业主的职员或其他人员的服务而双方均认为此类提供对于圆满地履行服务是必须时,监理工程师可安排此类提供,以作为附加的服务。

  14代表

  为了本协议书的管理,每一方应指定一位高级职员或个人作为其代表。

  如果业主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指定一人与项目所在国内的业主代表建立联络关系。

  15职员的更换

  如果有必要更换任何人员,则负责任命的一方应立即安排,代之以一位具有同等能力的人员。

  此类更换的费用应由负责任命的一方承担,除非此类更换是由另一方提出的。

  (a)此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且申述更换理由,并且

  (b)如果渎职或不能圆满地执行任务不能作为理由成立的话,则提出要求的一方应承担更换费用。

  责任和保险

  16双方之间的责任

  16.1监理工程师的责任

  如果确认监理工程师违反了第5条第(a)段,则他应仅对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事宜负责向业主赔偿。

  16.2业主的责任

  如果确认业主违反了他对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则业主应负责向监理工程师赔偿。

  16.3赔偿

  如果认为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则应仅在下列条件下支付赔偿;

  (a)此类赔偿应限于由此违约所造成的可合理预见到的损失或损害的数额,而不是其它;

  (b)在任何情况下,此类赔偿的数额应限于第18.1款规定的数额;

  (c)如果认为任一方与第三方共同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负有责任的任一方所支付的赔偿比例应限于由于其违约所应负责的那部分比例。

  17责任的期限

  除非协议书附录规定的相应时间段终止之前或法律可能规定的更早日期之前,正式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否则无论是业主还是监理工程师均不应对由任何事件所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负责。

  18赔偿的限额和保障

  18.1赔偿的限额

  根据第16条有关责任方面的规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支付赔偿的最大数额应限于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数额。此限额不影响根据第31条第(a)段规定的或本协议或另外规定的任何商定的补偿。

  如果可能另外支付的赔偿总计超过应支付的最大数额,则每一方均应同意放弃对另一方的一切索赔要求。

  如果任何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而该要求不能确立的话,则提出索赔者应完全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的对方的各种费用。

  18.2保障

  如果适用的法律允许,则业主应保障监理工程师免受一切索赔造成的不利影响,包括由本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第三方提出的此类索赔:

  (a)除非此类索赔被包括在根据第19条规定办理的保险中;

  (b)此类索赔在第17条提及的责任期终止后提出。

  18.3例外

  第18.1和18.2款不适用于由下列情况引起的索赔:

  (a)故意违约或粗心引起的渎职;

  (b)与履行合同义务无关的事宜。

  19对责任的保险与保障

  业主可以书面要来监理工程师:

  (a)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进行保险;

  (b)在业主首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之上,对第16.1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责任追加保险额;

  (c)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进行保险;

  (d)在业主第一次邀请监理工程师为服务提交建议书之日进行保险的基础上,对公共的或第三方责任追加保险额;

  (e)进行其它各项保险。

  如果这样要求的话,监理工程师应做出一切合理的努力,在业主可接受的条件下让承保人办理此类保险或追加保险额。

  此类保险的费用或追加保险费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20业主财产的保险

  除非业主有另外的书面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按业主可接受的条件对下列各项进行保险:

  (a)根据第6条提供或支付的业主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b)由于使用该财产而引起的责任。

  此类保险的费用应由业主负担。

  协议书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21协议书生效

  从完成正式协议书所需的`最后签字之日或当地主管部门批准之日,协议书生效时间以日期较晚者为准。

  22开始和完成

  在协议书附录所规定的时间或期限内服务必须开始和完成,但根据协议书的延期例外。

  23更改

  当任何一方提出申请并经双方书面同意时,可对协议书进行更改。

  24进一步的建议

  如果业主书面要求的话,则监理工程师应提交变更服务的建议。此类建议的准备和提交应作为一项附加的服务。

  25延误

  如果业主或其承包商使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迟,以致增加了服务的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

  (a)监理工程师应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通知业主;

  (b)此增加部分应被视为附加的服务;

  (c)完成服务的

  时间应相应地予以延长。

  26情况的改变

  如果出现按照本协议监理工程师不应负责的情况,以及该情况使监理工程师不负责或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时,他应立即通知业主。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得不暂停某些服务时,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此种情况不再持续。还应加上不超过42天的一个合理期限用于恢复服务。

  如果履行某些服务的速度不得不减慢,则该类服务的完成期限由于此情况可能必须给予延长。

  27撤销、暂停或终止

  27.1业主的通知

  (a)业主可至少在56天前通知监理工程师暂停全部或部分服务或终止本协议书,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安排停止服务并将开支减至最小。

  (b)如果业主认为监理工程师无正当理由而未履行其义务时,他可通知监理工程师,说明发出该通知的原委。若业主在21天内没有收到满意的答复,他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终止本协议书,但该进一步的通知应在业主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

  27.2监理工程师的通知

  在下述(a)、(b)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向业主发出通知至少14天后,才可发出进一步的通知,在进一步通知发出至少42天后,他才能终止本协议书,或在不损害其终止权利的情况下,可以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履行全部或部分的服务。

  (a)当在一支付单据应予支付的日期后28天,他仍未收到届时未提出书面异议的那一部分款项时,或

  (b)当根据第26条或第27.1款已暂停服务并且暂停期限已超过182天时。

  28额外的服务

  当第26条所述情况发生时,或撤销或暂停或恢复服务时,或并不是根据第27.1款第(b)段终止本协议书时,除正常的或附加的服务之外,监理工程师需做的任何工作或支出的费用应被视为额外的服务。

  监理工程师有权得到为履行额外的服务所需的额外的时间和费用。

  29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本协议书的终止不应损害或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或索赔以及责任。

  支付

  30对监理工程师的支付

  (a)业主应按协议书条件和附件c中规定的细则向监理工程师交付正常的服务报酬,

  并且按照附件c规定的费率和价格或者基于此费率和价格支付附加服务的报酬,只要此费率和价格适用,否则按照第23条商定的费率和价格支付。

  (b)除非另有书面协定,业主就有关额外的服务向监理工程师交付:

  (1)监理工程师的职员在履行服务当中所花费额外的用于附加的服务的时间的报酬;

  (2)监理工程师所花费的一切其它额外开支的净费用。

  31支付的时间

  (a)给监理工程师的到期款应迅速支付

  (b)如果在协议书附录规定的时间内业主没有支付到期款项,则应按照协议书附录规定的利率支付商定的补偿,每月将该补偿加到过期未付的金额中,该补偿以过期未付金额的货币从发票注明的应支付之日开始计算。

  该商定的补偿不应影响第27.2款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权利。

  32支付的货币

  (a)适用于本协议书的货币为协议书附录中规定的货币。

  当使用其它货币进行支付时,应按协议附录规定的汇率计算并支付来加扣除的净额。

  除非在附件c中另有规定,业主应保证监理工程师能将其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与履行服务有关的那部分当地货币或外币迅速汇往国外。

  (b)如果在签订本协议书之日或履行服务期间,业主国内的情况与协议书中规定的情况可能相反时,如:

  (1)阻止或延误监理工程师将在业主所在国内收到的当地货币或外币汇往国外,或

  (2)在业主所在国内限制得到或使用外币,或

  (3)当监理工程师因用当地货币开支而从国外向业主所在国汇入外币,以及随后将总额相同的当地货币再汇往国外时,对其征税或规定不同汇率,从而阻止监理工程师履行服务或导致他财务上的损失,此时若没有作出其它令监理工程师满意的财务上的安排,业主应保证此种情况为适用于第26条规定情况。

  33第三方对监理工程师的收费

  除在第39条、协议书附录或附件c中规定外

  (a)在任何可能时,业主都应为监理工程师及其通常不居住在项目所在国内的职员因本协议书引起的、为该国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所要求的支付款项办理豁免,包括:

  (1)他们的报酬;

  (2)除食品和饮料外,他们进口的物品

  (3)用于服务的进口的物品;

  (4)文件。

  (b)当业主未能成功地办理上述豁免时,他应偿付监理工程师合理支付的此类款项。

  (c)当不再需要上述物品用于服务且上述物品不是业主的财产时,规定:

  (a)没有业主的批准,不得将上述物品在项目所在国内卖掉;

  (b)在没有向业主支付从政府或授权的第三方处可回收并收到的退款或退税时,不得出口上述物品。

  34有争议的发票

  如果业主对监理工程师提交的发票中的任何项目或某项目的一部分提出异议,业主应立即发出通知说明理由,但他不得延误支付发票中的其它项目。第31条第

  (b)段应适用于最终支付给监理工程师的一切有争议的金额。

  35独立的审计

  监理工程师应保存能清楚证明有关时间和费用的最新记录。

  除了协议书规定固定总价支付外,在完成或终止服务后12个月内,业主在提前七天以上发出通知,要求由他提定一家有声誉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监理工程师申报的任何金额进行审计,该审计应在正常工作时间于保存记录的办公室内进行。

  一般规定

  36语言和法律

  在协议书附录中规定了协议书的一种或几种语言、主导语言以及协议书所遵循的法律。

  37法规的变更

  如果在订立本协议书之后,因履行服务所在的任何国家(协议书附录指明的监理工程师的业务总部所在地除外)的法规发生变动或增加而引起服务费或服务期限的改变,则应相应地调整商定的报酬和完成时间。

  38转让和分包合同

  (a)除支付款的转让外,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将本协议书涉及到的利益转让出去。

  (b)没有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工程师均不得将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转让出去。

  (c)没有业主的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不得开始实行、更改或终止履行全部或部分服务的任何分包合同。

  39税收

  监理工程师及其有关职员应缴纳企业与个人所得税,以及其它按工程所在国法规应缴交有关税收和国外应缴的所有税收。

  40版权

  监理工程师对于由他编制的所有文件拥有版权。业主仅有权为工程师和预定的目的使用或复制此类文件,在为此目的使用而复制此类文件时不需取得监理工程师的许可。

  41利益的冲突

  除非业主另外书面同意,监理工程师及其职员不应有也不应接受协议书规定以外的与项目有关的利益和报酬。

  监理工程师不得参与可能与协议书中规定的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河活动。

  42通知

  本协议书的有关通知应为书面的、并从在协议书附录写明的地点收到时生效。通知可由人员递送,或传真通讯,但要有书面回执确认。或通过挂号信,或电传,但随后要用信函确认。

  43出版

  除非在协议书附录中另有规定,监理工程师可单独或与他人联合出版与工程和服务有关的材料。但如果在服务完成或终止后三年内出版有关材料的,则须得到业主的批准。

  争端的解决

  44对损失或损害的索赔

  根据第17条的规定,因违反或终止协议书而引起的对损失或损害的任何索赔,应在业主与监理工程师之间达成一致意见,如未能达成一致,应按第45条的规定,提交仲裁。

  45仲裁

  由协议书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或索赔,或者违约、终止协议书或使之无效,均应根据协议书附录所订的、在协议书生效期限生效的规则,通过仲裁解决。

  双方同意镇守裁决的结果,并放弃他们的任何形式的上诉权,只要此种弃权实际有效。

土建工程合同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108团裕和宛小区7#、8#住宅工程,其土建部分,实行清工形式承包,现由乙方根据工程的施工图纸和甲方意愿要求的内容,自愿承担本工程土建部分的施工任务为,眀确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该双方共同协商,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08社区裕和菀小区7#、8#住宅工程

  2.工程地点:108团社区

  二、承包范围:

  1.临时设施的搭建和外墙的围护,施工图纸中所有的土建工程(水暖电、外墙保温、涂料、房顶SBS除外),施工现场达标、设备的装卸、材料的卸车。

  三、承包方式:

  包清工按期付款、按完成工程量付款。

  四、承包价款:

  1.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90元。

  2.7#楼2611平米,8#楼2207平米合计4818平米。

  3. 总价款;4818*190=915420元。

  4.建筑面积按实际建筑面积,其中地下室只算一半。

  五、质量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和甲乙双方协商的要求施工,按照国家质量验收规范进行自检、自检合格报甲方验收。

  2.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若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必须无条件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负。

  3.乙方除按照国家规范标准执行外,还必须遵守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合理的质量技朮要求。

  4.甲方负责原材料, 施工大型工具附属设备供应,乙方如需用吊车费用由甲乙双方各付一半,工程出现材料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若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

  六.、工程款支付:

  1.地下室封顶付10%,二层封顶付20%,主体封顶付30%,全部完工付30%,其余工程款交工后十日内付清。

  2.工人工资每月造工资表,按工资表必须发到民工手中。

  七、安全生产管理: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迖到甲方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要求,听从甲方现场管理。

  2.乙方必须保证自已承包范围内的卫生保洁工作,做到卫生整洁。

  3.乙方要认真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例、法令、法规,做好治安保卫消防安全和文明施工工作,违反上述规定而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必须做好各个班组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协助甲方做好治安工作,严禁带小孩等闲杂人员进场。

  八、工期要求;

  1. 按甲方合理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每施工层必须在规定的吋间完成,乙方必须各班组相互配合和其它工种及时合理组织技工进行操作,不得无故延误工期,按甲方的施工计划施工,工作总天数为150个工作曰,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10元每平方米, 在施工组织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延期, 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确定顺延期限:

  1.因天灾和不可抗力;

  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或其它材料不合格要求。

  九、 其它有关事项:

  1. 乙方使用的各种机械及防护设施,应验收确认符合安全标准后,方可使用;

  2. 乙方应雇请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及熟练工人上岗,自觉接受甲方及主管部门的检验,严格按文明施工,若乙方施工过程中质量和进度难以达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离不守纪律、不称职、不恰当雇用人员;

  4. 乙方模板、钢筋、设备施工工具,应按工地要求堆放整齐,按排专人看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一星期后任沒有清理,甲方有权派人员凊理,并按发生费用3倍,从乙方承包费中扣除;

  5. 乙方必须按项目要求协调意见,与其它工种密切配合,不得扯皮戓自行其是,以免造成工期损失,如工作中出现矛盾,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报甲方协商,如不报甲方,后果由乙方负责。

  十、开工时间:20xx年4月22日竣工吋间20xx年9月 1日

  以下合同条款自签字后生效,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 期: 日 期

土建工程合同5

  承包方(简称甲方):

  分包方(简称乙方):

  一、分包工程名称:洛阳宏元工贸有限公司新建厂房

  二、分包工程地点:宜阳寻村工业园区

  三、分包工程范围及方式:溶化车间土建工程、蜡模车间土建工程、机加车间土建工程(依设计施工图纸及乙方预算书说明内容为施工依据),包工包料。二层砖混办公、宿舍楼。

  四、分包工程工期:本分包工程开工日期是20xx年10月29日,总工期为120天。若遇天灾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建设方变更计划或施工图,应顺延工期。除此之外,工期每推迟一天,按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总造价的约定条款执行扣罚日万分之四偿付违约金,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五、分包工程价款:甲乙双方共同认定本合同车间工程一次性包死价款为63万元(陆拾叁万元),二层砖混办公、宿舍楼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整(500元/㎡),以实结算。

  六、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说明要求,精心组织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单位、工地监理及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负责收集土建工程所用的材料证明书合格证书,如质量不合标准,必须更换,其工料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低劣,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乙方应遵守有关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科学文明施工,确实加强安全管理。在施工中,乙方违反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及质量事故,其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自行采购本分包工程全部施工材料,材料质量和材料配比必须符合规范标准,并提供材质证明或合格证及竣工资料。若材料不符合要求,由此导致的工程质量不合格、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本分包工程材料和工程质量试验费用。

  九、施工用具、设备机械由乙方自行配备。如乙方使用甲方的机械设备、用具,应妥善保管和爱护,造成损坏或丢失,乙方全额赔偿。

  十、为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乙方应派驻工地代表具体协商处理工程事务和施工关系。乙方应严格按照土建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若因建设单位变更施工图纸,乙方应积极向建设、监理等相关单位办理变更签证有效手续交存甲方,甲方据此调整本合同的分包工程价款。

  十一、本合同分包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和现行的国家规范标准,本合同土建工程随甲方钢构工程一并交工验收,乙方按规定履行土建工程的保修义务。

  十二、分包工程价款结算方式

  本合同分包工程价款分包方不提供发票,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支付方式:工程独立基础、基槽开挖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应付15%,工程出±0。000完毕后验收合格,甲方应付20%,工程围护墙砌体及装饰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应付20%,工程室内外地坪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应付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甲方应付15%,剩余工程款质保金5%,竣工日满一年后付清。

  十三、乙方分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全部承担损失责任。

  十四、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面解除合同时,应有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后续施工费用;若甲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五、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可向涧西区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有关协议,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6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m2

  4、结构类型:砖混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乙方负责# 6#、8#、9#、11楼,散水以内的所有土建工程,抹灰、窗户、外保温、外墙涂料、屋面、防水,水、电、暖、通等安装工程等;甲方负责水、电、暖等外网及院面硬化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费用结算方式

  甲乙双方以建筑面积按比例分配房屋,甲方占所有住宅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乙方占总建筑面积的_______%,竖向分配。

  抵顶整体6#楼与9#楼

  四、施工工期及工程质量标准

  1、开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以双方确定开工报告日期为准)

  2、竣工时间: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日期为准)

  3、工程质量标准:按照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工程。

  五、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1、甲方负责督促、检查;

  2、乙方负责现场具体管理,因施工人员违规操作或违规指挥造成安全事故的,乙方担负全部责任。

  3、乙方有义务为施工人员投保安全保险,保费由乙方自理。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一份,另一份备案。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7

  一、词语涵义

  1.词语涵义

  除上下文另有要求者外,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2)承包方:指已由发包方授标,并与发包方正式签署协议书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单位: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1.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列入本合同条件第3条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单位作出的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

  (3)图纸:指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单位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放样的图纸。

  (5)投标书: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发包方提交并为发包方所接受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发包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它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承包方授标的通知书。

  1.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它类似的设备和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在内的其它一切物品。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1.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1.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应付给承包方的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它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1.6其它词语

  (1)施工场地(或施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它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等。

  (3)天:指日历天。

  二、合同文件

  2.语言文字和法律

  2.1语言文字

  本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2.2法律、法规和规章

  适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

  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监理单位作出解释或修正。除合同另有规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协议书(包括协议书备忘录);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三、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发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4.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方应在其组织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4.2发布开工通知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承包方发布开工通知。

  4.3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点实施监理

  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安排监理单位及时进入工地开展监理工作。

  4.4提供施工用地

  发包方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方用地范围和时限,办清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用地。

  4.5提供部分施工准备工程

  发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完成应由发包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供承包方使用。

  4.6移交测量基准

  发包方应按第27.1款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委托监理单位向承包方移交现场测量基准点及其有关资料。

  4.7办理保险

  发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发包方投保的保险。

  4.8提供已有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

  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提供已有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但只对列入合同文件的水文和地质勘探资料负责,不对承包方使用上述资料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4.9及时提供图纸

  发包方应委托监理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限内向承包方提供应由发包方负责提供的图纸。

  4.10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方应按第33、35条和36条的规定支付合同价款。

  4.11统一管理工程的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为承包方实现文明施工目标创造必要的条件。

  4.12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

  发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履行其治安保卫和施工安全职责。

  4.13环境保护

  发包方应按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统一筹划本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审查承包方按第30条规定所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并监督其实施。

  4.14组织工程验收

  发包方应按第52条的规定主持和组织工程的完工验收。

  4.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发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5.承包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5.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承包方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方免于承担由于承包方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5.2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第6条的规定向发包方提交履约担保证件。

  5.3及时进点施工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5.4执行监理单位的指示,按时完成各项承包工作

  承包方应认真执行监理单位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施、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5.5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部分施工图纸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方负责的施工图纸提交监理单位审批,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6办理保险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负责办理由承包方投保的保险。

  5.7文明施工

  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5.8保证工程质量

  承包方应严格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5.9保证工程施工和人员的安全

  承包方应按第29条的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5.10环境保护

  承包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第30条的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它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5.11避免施工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承包方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发包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5.12为其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方应按监理单位的指示为其他人在本地或附近实施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有关提供条件的内容和费用应在监理单位的协调下另行签订协议。若达不成协议,则由监理单位作出决定,有关各方遵照执行。

  5.13工程维护和保修

  工程未移交发包方前,承包方应负责管理和维护;移交后承包方应承担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若工程移交证书颁发时尚有部分未完工程需要保修期内继续完成,则承包方还应负责该未完工程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直至完工后移交给发包方为止。

  5.14完工清场和撤离

  承包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地清理并按期撤退人员、设备和剩余材料。

  5.15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承包方应承担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其它一般义务和责任。

  四、履约担保

  6.履约担保

  6.1履约担保证件

  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格式和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金额,在正式签署协议书前向发包方提交经发包方同意的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或经发包方同意的具有担保资格的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取得证件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6.2履约担保证件的有效期

  承包方应保证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在发包方颁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前一直有效,发包方应在保修责任终止证书颁发后14天内把上述证件退还给承包方。

  五、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

  7.1监理单位的职责和权力

  (1)监理单位应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

  (2)监理单位可以行使合同规定的和合同中隐含的权力,但若发包方要求监理单位在行使某种权力之前必须得到发包方批准,则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规定,否则监理单位行使的这种权力应视为已得到发包方的事先批准;

  (3)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监理单位无权免除合同中规定的承包方或发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7.2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以下简称总监)是监理单位驻工地履行监理单位职责的全权负责人。发包方应在开工通知发布前把总监的任命通知承包方,总监易人时应由发包方及时通知承包方。总监短期离开工地时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责,并通知承包方。

  7.3监理人员

  总监可以指派监理人员负责实施监理中的某项工作,总监应将这些人员的姓名、职责和授权范围通知承包方。他们出于上述目的而发出的指示均视为已得到总监的同意。

  7.4监理单位的指示

  (1)监理单位的指示应盖有监理单位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总监或按上述第7.3款规定授权的监理人员签名。

  (2)承包方收到监理单位指示后应立即遵照执行。若承包方对监理单位的指示持异议时,仍应遵照执行,但可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监理单位研究后可作出修改指示或继续执行原指示的决定,并通知承包方。若监理单位决定继续执行原指示,承包方仍应遵照执行,但承包方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员可以当场签发临时书面指示,但监理单位应在发出临时书面指示后48小时内补发正式书面指示,如监理单位未在48小时内及时补发,则承包方可提出书面确认函,声明已视临时书面指示为正式指示。

  (4)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只从监理单位总监或上述第7.3款规定的监理人员处取得指示。

  7.5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

  监理单位应公正地履行职责,在按合同要求由监理单位发出指示、表示意见、审批文件、确定价格以及采取可能涉及发包方或承包方的义务和权利的行动时,应认真查清事实,并与双方充分协商后作出公正的决定。

  六、函件

  8.函件

  8.1联络以书面函件为准

  合同文件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络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8.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

  上述第8.1款中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七、图纸

  9.图纸

  9.1招标图纸和投标图纸

  (1)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及其补充通知仅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衡量变更的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2)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及其补充资料仅作为发包方选择中标者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检验承包方是否按其投标内容进行施工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放样。

  9.2施工图纸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供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包括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合同规定由发包方负责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和数量提交给承包方。由于发包方未能按时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应按第42条的有关规定办理;施工图纸中涉及变更的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2)按合同规定由承包方自行负责的施工图纸,包括部分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图、体形图和配筋图以及承包方按发包方施工图纸绘制的细部设计图、浇筑图和车间加工图等均应按技术条款中规定的时限提交监理单位审批。监理单位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后的28天内批复承包方。承包方应对其未能按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施工图纸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负责;若监理单位未在28天内批复承包方,则应视为监理单位已同意按上述图纸进行施工。监理单位的批复不免除承包方对其提交的施工图纸应负的责任。

  9.3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

  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提交给承包方的施工图纸需要修改和补充时,应由监理单位在该工程(或工程部位)施工前签发设计修改图或设计修改通知单提交承包方,具体时限应视修改内容由双方商定,设计修改图和设计修改通知单与施工图纸具有同等效力。设计修改涉及变更时应按第39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9.4图纸的保管

  监理单位和承包方均应按第1.2款第(3)项所包含的内容,在工地各保存一套完整的图纸。

  9.5图纸的保密

  未经对方许可,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相互提供的图纸不得泄露给与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八、转让和分包

  10.转让

  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转让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门或任何权利,下述情况除外:

  (1)承包方的开户银行代替承包方收取合同规定的款额。

  (2)在保险人已清偿了承包方的损失或免除了承包方的责任的情况下,承包方将其从任何其他责任方处获得补救的权利转让给承包方的保险人。

  11.分包

  11.1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承包方不得将全工程分包出去。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承包方不得把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经监理单位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转包。承包方应对其分包出去的工程以及分包人的任何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即使是监理单位同意部分分包,亦不能免除承包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应向监理单位提交分包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下列事项不要求承包方征得监理单位同意:

  (1)提供劳务;

  (2)采购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材料;

  (3)合同中已明确了分包人的工程分包。

  11.2发包方指定分包人

  (1)发包方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欲指定分包人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分包工作内容和指定分包人的资质情况。承包方可自行决定同意或拒绝该指定的分包人。若承包方在投标时接受了发包方指定的分包人,则该指定分包人应与承包方的其它分包人一样被视为承包方雇用的分包人,由承包方与其签订分包合同,并对其工作和行为负全部责任。

  (2)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若发包方需要指定分包人时,应征得承包方的同意,此时发包方应负责协调承包方与分包人之间签订分包合同。发包方应保证承包方不因此项分项而增加额外费用;承包方则应负责该分包工作的管理和协调,并向指定分包人计取管理费;指定分包人应接受承包方的统一安排和监督。由于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均应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发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对此承担责任。

  九、承包方的人员及其管理

  12.承包方的人员

  12.1承包方的职员和工人

  承包方应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向工地派遣或雇用技术合格和数量足够的下述人员:

  (1)具有合格证明的各类专业技工和普工;

  (2)具有技术理论知识和施工经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及有能力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指导施工作业的工长;

  (3)具有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

  12.2承包方项目经理

  (1)承包方项目经理是承包方驻工地的全权负责人,按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承包方项目经理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和监理单位的指示负责组织本工程的圆满实施。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监理单位联系时,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决定采取措施后24小时向监理单位提交报告。

  (2)承包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承包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承包方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名。

  (3)承包方指派项目经理应经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易人,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项目经理短期离开工地,应委派代表代行其职,并通知监理单位。

  13.承包方人员的管理

  13.1承包方人员的安排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方应自行安排和调遣其本单位和从本工程所在地或其它地方雇用的所有职员和工人,并为上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及负责支付酬金。

  (2)承包方安排在工地的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骨干应相对稳定,不应频繁调动。

  13.2提交管理机构和人员情况报告

  承包方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84天内向监理单位提交承包方在工地的管理机构以及人员安排的报告,其内容应包括管理机构的设置、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资质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配备状况。若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承包方还应按规定的格式,定期向监理单位提交工地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3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

  技术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监理单位认为有必要时还应在上岗前进行岗位培训,并进行理论和操作的考试和考核,合格者才准上岗。承包方应按第13.2款要求提交的人员情况报告中说明承包方人员持有上岗资格证明的情况。监理单位有权随时检查承包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

  13.4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承包方的人员

  承包方应对其在工地的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其能做到尽职尽责。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承包方应及时予以撤换。

  13.5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

  承包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承包方人员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应做到(但不限于):

  (1)保证其人员有享受休息和休假的权利,承包方应按《劳动法》的规定安排其人员的工作时间。因工程施工的特殊需要占用休假日或延长工作时间,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度,并应按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

  (2)为其人员提供必要的食宿条件和符合环境保护和卫生要求的生活环境,配备必要的伤病预防、治疗和急救的医务人员和医疗设施。

  (3)按有关劳动保护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止粉尘、有害气体和保障高温、高寒、高空作业安全等的劳动保护措施。人员在施工中受到伤害,承包方应有责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疗。

  (4)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为其管辖的所有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5)负责处理其管辖人员伤亡事故的全部善后事宜。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方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方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承包方与供货厂家的供货协议一经签订,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单位。

  14.2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方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进度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单位审批,并抄送发包方。监理单位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方,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4)发包方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提前交货时,承包方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方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单位批准,否则由于承包方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供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6)若发包方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15.承包方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方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署协议书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单位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方需变更合同规定的承包方设备时,须经监理单位批准。

  15.2承包方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方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方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单位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方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方在征得监理单位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方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方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鉴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单位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方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15.4承包方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方拟向承包方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方的施工设备。若承包方计划租赁发包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方从其他人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方或发包方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方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监理单位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单位一旦发现承包方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承包方应予及时增加和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交通运输

  16.1场内道路

  (1)发包方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其余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单位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场外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16.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合同规定的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它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16.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

  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16.5水路运输

  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适亦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含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它结构物;“车辆”一词的含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土建工程合同8

  甲方: (建设单位)

  乙方: (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 (地址) 的 (工程名称) 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

  第二条 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_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__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_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

  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 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一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

  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 施工组织管理:

  1.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乙方委派

  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 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 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 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 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土建工程合同9

  建筑承包单位(甲方): 建筑施工单位(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互惠互利,搞好配合,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工程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意向协议书。

  一、 工程名称:东营经济开发区高科走廊

  二、 工程地点:东五路以东,汾河路以北

  三、 施工承包方式:

  ① 承包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土建工程及安装工程(甩项项目见总承包合同)

  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方供应商砼)

  四、 工程造价:本意向协议书全部工程建筑面积约为35000平方米,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约:4900万元。

  五、 工程款结算以施工图纸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六、 计价方式:计价依据20xx《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xx年《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xx年《东营市工程结算资料汇编》、执行20xx年价目表及东营市汇编,人工费执行50元/工日,材料费按现行市场价目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后调整,机械费不予调整,结算时根据正式施工图及变更洽商,现场签证计算的工程量及甲乙双方确认的单价、费率据实确定结算总价,该工程为III类取费。

  七、 付款方式:

  按工程预算作为计价基础,据实结算每一单体楼正负零完工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主体完工付已完工程量的80%,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结算完成后,按照结算报告付至总造价额的95%,(两个月内审计必须完成)余款保修期满7日内一次性付清。(再调整)

  八、 该工程特点:该工程为三楼框架,一次性投资很大。

  九、 如果甲方到合同约定付款日期未能及时付款,乙方有权停工,如十日内还未能付款,甲方承担乙方所有费用。

  十、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执行总承包合同和招标文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10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确保工程质量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土建

  4、建筑面积:二号厂房面积约为4500平方米,三号厂房面积约为1500平方米,结算时以实际完成量为准。

  第二条:承包方式

  1、包工包料,乙方负责采购施工所需的建筑材料、施工,并负责所有施工用具设备;

  2、施工费用:依据20xx定额计算工程单价,二号厂房单价为432.87元/平方米,三号厂房单价为473.48元/平方米,二号三号总造价约为260万元,以上工程以实际完成面积结算(不含税)

  3、乙方在施工时出现工程增减时,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待完工后一并纳入结算。

  4、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听从甲方提出的意见建议,甲方在不影响施工的前提下可随时对工程进行检查监督,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的所有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自合同签订90天。

  2、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因下雨和不可抗力原因交工日期可顺延,若因乙方人为原因工期延时,甲方有权按200元/日从应付款中扣除。

  第四条:工程质量

  1、整个工程按甲方要求按质、按量完成,并达到合格。

  2、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返工费及材料费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施工费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的,乙方应积极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桩基础工程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30%工程款;基础到正负零付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30%;剩余10%作为工程保修金,自工程竣工验收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乙方保修为一年,无质量问题,到期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否则甲方有权自行维修,人工及材料费从保修金中扣除。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约定。

  第六条:材料供应

  施工所需的材料由甲方现场确认质量后才能用于施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同所定的标准及规范要求。工程竣工30日内,因甲方原因未进行验收视为本工程已经验收合格。

  第八条:安全生产及其它

  1、在施工中,要把安全施工放第一位,抓好施工用电,用水安全,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倘若发生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全部自己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该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土建工程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以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共同遵守:

  一、大坝(按图纸施工):

  1、乙方包石料及人工,围水、围堰、绝水墙开挖筑建等,单价以整体方量计算,每立方110 .00元。

  2、甲方提供一台拌和机,电费甲、乙双方各一半。

  3、水泥、沙及监理、质监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按监管部门要求施工,必须保证质量。

  二、机房、宿舍:

  1、机房按图纸施工,附设吊机梁包支架、模板、人工每平方米270.00元,包贴两面外墙瓷片,包含基础及机组基础。

  2、宿舍:按3.2米高,重力墙结构筑建,两房一厅一厨房一卫生间结构,包贴一面外墙瓷片,包支架、模板、人工每平方180.00元。

  3、机房尾水档土墙,包石料、人工,每立方105.00元。

  4、压力管镇墩,包石料、人工,每立方105.00元。

  5、变压器台,包石料、人工每立方105.00元。

  三、渠道、前池:

  1、按图纸施工,平台开挖乙方派一人专职指挥平台开挖,石方段乙方取石爆破人工及工料不另计,如乙方取完石后,另爆破开挖打炮人工按每工120.00元。

  2、石方彻筑包石料人工每立方105.00元,(无抽勾段外墙要批石口)。

  3、水渠底铺盖10厘米砼,包平整地面、压光人工每立方70.00元。

  4、水渠墙面批挡人工每平方6.00元。

  四、工程质量标准及保质、保修条件,期限

  以上项目乙方保证质量,发电站发电3个月内保证不出现渗漏,崩塌(山体塌方除外)如质量问题出现渗漏、崩塌,由乙方负责免费修复或重建。

  五、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后一个星期内,开始按工程进度,由甲方支付85%工程进度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五天内支付10%工程款给乙方。

  3、余款待工程确保没有质量问题时,发电3个月余款5%保质金,6个月内付清。

  六、施工期:

  20xx年11月进场施工,20xx年5月底必须全面完工。由于甲方造成中途停工的工期。按误工期顺延。

  七、双方责任:

  甲方派出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隐蔽工程。乙方要保证质量,注意安全,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双方义务:

  乙方进退场费用,生活生产设备。甲方负责提供生活用地,用电由乙方支付电费,在施工工期间,由甲方处理好村民关系,甲方不按期支付工程款,超过3个工作日起,乙方有权停止施工,停工期间的窝工及其他损失实甲方承担,工期顺延。乙方不能按期完工,按每天100元对乙方进行罚款。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签字后生效,双方不得违约,有不尽事宜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12

  发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xxxx二期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了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时安全文明地完成施工任务,明确双方职责,维护双方权益,经双方共同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工程承包范围:

  xxxx二期土建工程内的主体砌体主工程。

  工程承包方式:

  清工

  工程承包内容:

  楼施工图内所有墙体砌筑工程(包括所有二次结构的混凝土浇筑保养、墙体砌筑、楼层清理)。

  工程承包价格:

  按建筑面积_____元/平方米,完工后按施工图标注面积计算,其他项目承包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项目部指定安排,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付款方式:

  开工后,乙方每天需将工人出勤工时公示在考勤表上,乙方负责下属考勤工作,项目部管理人员监督,未及时考勤每天罚款100元,甲方在次月10天内按实发清,工人工资必须凭人员名册本人身份证及有效证件按50元/天支付,在不超支的前提下按己完成的70%,经项目部审核批准后允许借支。完工后付10%,竣工验收后依壹个月付清余款。工程量以甲方审核签证为准,审核意见最终确定权归甲方。

  工程质量要求:

  优质工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及标准,并按创标和省级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施工。

  工期:

  按照甲方制定的施工工期,服从甲方统一指挥,特别需夜间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乙方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每月不少与25个工作日。由于施工力量不足未能按时组织技术人员进场,甲方在二次书面通知后乙方仍无措施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或调派其他工班进场同时参加施工,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要求退场,双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结帐了结,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有固定在施工现场工人20人(其中技工12人,普工8人),遇工期紧张时需增加临时工人,人员数量必须及时上报项目部,临时工人工资按60元/天支付,算在月进度款内。

  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后,乙方工人必须和甲方签定个人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和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规,严格遵守项目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协助甲方做好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无条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凡违章造成的安全质量事故均由乙方自负。对职工加强宣传教育,推行文明施工、标化管理、提高意识,对职工中存在的传统习惯性、随心所欲、自行其事、不受约束性及怕麻烦的思想,应针对性的进行文明施工,场容管理的规定教育、提高职工的意识,能够使职工自觉遵守以下事项:

  (一)对自班中的落手清工作,必须保证工完场清。

  (二)对当日施工段的施工道路每天清扫一次。

  (三)如砖、砼、砂浆等材料确实不能使用的、应全部集中堆放。施工场地必须清理干净。做到材料集中堆放、节约用料、综合利用。

  (四)对职工应多组织开会,加强学习、做到文明施工、不出现打架斗殴现象。上班时间严禁酗酒。

  (五)宿舍必须每天清扫并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六)遵守执行公司及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13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发包人)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简称承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二期项目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86号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厂房及仓库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施工图内除合同约定的发包人分包项目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预埋工程的施工和竣工所需的劳务、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和服务等全部内容(其中部分材料和钢结构由发包人提供)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计划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为准)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开工令日期加本合同总日历天数,计划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合格(其中主体为优质结构)

  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预算价约计万元

  六、组成合同文件本合同文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

  1.本合同协议书;

  2.本合同专用条款;

  3.本合同通用条款;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图纸;

  6.确定基准价款和材料供应数量的工程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的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本土建工程施工合同合同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在满足双方签订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各项条款之规定并无任何纠纷后合同自行解除。

  土建工程施工合同5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单位:(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经充分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共识:

  1.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承包方式:包施工包检测(检测项目:

  5..施工期限:准)

  6.工程质量等级:

  7.第二条工程价款及取费依据

  1.工程单价:

  2.工程总价:

  第三条甲方责任

  1.办理正式工程和临时设施范围的土地征用,施工许可证等手续。

  2.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即水通、路通、电通、场地平整,保证能通行60吨拖挂车,清除地上及地下障碍物,具备乙方施工条件,提供地下管网资料。

  3. 提供桩位平面图和施工图,负责建筑物定位,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建筑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

  4.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的相关资料。

  5.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办理单据签证手续。

  6.在施工过程中遇到施工现场周围的居民、单位或其他人员因非施工原因而阻挠施工,应及时协调解决,并承担其费用。

  7.工程中途由于供桩不及时等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支付给乙方工人每日停工费80元/天计算,机械台班停工费每天_天。甲方不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款,造成乙方停工,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应付工程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最长不超过3天。3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应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提出停工。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及损失全部由甲方负责。

  8.接到乙方完工并检测合格材料三天内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办理验收签证手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结算完毕,应按合同约定付清工程款。如不能按时付款时,甲方每日向乙方偿付拖欠工程款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最长不超过7天。7天后如甲方仍未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乙方责任

  1.根据图纸要求,设计施工方案。按照甲方提供的数据和轴线,施放桩位,并于现场确立定位轴线及标高等的固定标志,做为复查验收的依据。

  2.依照设计图纸的技术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保工期(施工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因素,工期相应顺延)完成任务,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场地整洁,负责现场安全。

  3.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报表及有关资料,反应施工问题,接受甲方监督。

  4.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或承担相关责任。

  5.工程进行中如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规定工期竣工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拖期一天,向甲方偿付工程总造价万分之五的逾期违约金。

  6.第五条工程变更及施工签证

  1.施工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或甲方提出工程变动而造成的损失及非施工单位造成的停电、停水和遇地下隐蔽构筑物等无法施工,所发生的停工、窝工、返工和相应损失,双方应及时办理签证,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2.因甲方未按合同第三条完成应承担的工作,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7天内解决有关手续,继续施工,否则超过7天甲方承担现场施工人员的工资和机械费用,工期顺延。

  3.施工中发生的工程内容之外的工作量,可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并经双方签证列入工程决算。

  第六条工程竣工结算

  2. 50%的工程款,乙方施工完成一栋楼,甲方付给乙方该栋楼施工费的清。

  3.工程结束后非乙方原因在15天内甲方仍未搞好竣工验收工作,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

  4.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GB50202-_(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经甲方审定的乙方施工设计,为双方验收工程的依据。

  2、全部工程完工并检测合格结束后,乙方于三日内整理好全部资料报甲方现场验收,甲方须按时参加;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则应通知乙方并承认乙方专职质检员的验收结果,并办理签证验收。

  3、工程验收后,乙方交甲方如下材料:

  1. (1)材料试验记录

  2. (2)桩位竣工平面图

  3. (3)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记录

  4. (4)现场施工记录

  5.第八条物资供应

  本工程所使用的施工材料由乙方供应,必须确保材料合格,符合有关质量标准和要求。

  第九条设计变更

  施工图修改和变更,须经设计单位及双方代表签字方可有效。

  第十条由于非乙方的原因,停工、停建或迁址,甲方必须据实结算,于本合同承包内容完工后十日付清工程款,并赔偿乙方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样法律效益。

  第十二条争义的解决方式

  如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第十四条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建设单位)

  乙方:__________(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__________(地址)的__________(工程名称)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__________(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1 %)、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管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重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________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__________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__________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

  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__________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

  1、甲方委派__________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委派__________为本工程现场管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乙方委派__________为项目经理,指派__________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服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管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

  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管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

  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

  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

  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

  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__________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

土建工程合同15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宁陕县森林大酒店商用楼工程顺利交付使用,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省市相关部门的政策和条例与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定立本合同条款,供双方相互监督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4、建筑面积:约_____m2(最终按实际建筑面积计算)

  第二条、承包内容

  乙方承包_____大酒店的整栋装修项目。承包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全过程。

  第三条、质量

  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第四条:承包价款及计算方式

  建筑面积参照_____预算定额计算,阳台全算。双方确认价每平方按建筑面积__________圆(_____元)人民币,管道层按标准层同等单价计算。由于地下室和一、二、三层楼层超高,在按图纸结算完后的基础上另行增加第一层的实际建筑面积(第一层建筑面积约_____m2),合并在图纸的总建筑面积中一并结算。(此单价不含税)。

  第五条、付款方式

  按当月已完成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完工后十日内付至_____%,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至_____%,余_____%为质保金,保质期为一年期满后一次付清。

  第六条、工期要求

  每月以项目部下发的进度计划表为准。

  第七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

  1、甲方同意乙方的民工在1#楼在建工程入住,但床与其他门窗、照明用电设施由乙方自理。严禁在建工程内明火做饭与使用电磁炉、电热棒并保证做好环境卫生。

  2、甲方提供给乙方水、电免费使用。(主水管道接至楼顶、每层安装一个水龙头。电送上楼,每隔三层接一个三级箱。)

  3、甲方提供施工电梯、内墙脚手架、搅拌机、架子车、灰斗车、大水桶、高椅。(铁锹、刮杠、滚筒、排刷、水管、灰盆、灰桶、扫帚、施工用线及其他手头工具由乙方自备)。

  4、甲方提供完整施工图纸一套。

  乙方:

  1、乙方必须提前组织足够的劳动力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2、认真施工保证工程质量组织配合好现场施工员的技术管理与安全指挥。

  3、不得浪费材料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已搅拌的砂浆合理使用完,当日落地灰必须在当日清理干净并合理使用。

  4、各楼层每个工序完成必须清理卫生一次(所清理的卫生必须从施工电梯运至一层堆放到指定地点,不得把垃圾从楼层里往外倒下)

  第八条、安全

  甲方应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乙方必须遵守建筑工程有关安全条例并配合当地治安工作与工程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如有违章操作而发生事故概由乙方自负,轻者按有关条例或规章制度处理,重者送当地公安机关制裁。乙方在施工当中严禁违规作业。

  第九条、其他

  1、因图纸变更增加的工程量甲方需给乙方另行计算费用。在乙方承包的范围外如甲方需要向乙方调度临时用工,乙方应积极配合。所派的临时用工工资由甲方支付,技术工按每人每天_____元,普工每人每天_____元。

  2、签订合同之日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圆(_____元)人民币,该款在付第一次进度款时全额退还。

  3、甲方应按合同及时给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否则乙方

  可暂停工程施工,或因甲方造成材料不到位及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停工三天以上(包含三天)甲方应给乙方补偿误工损失费及管理费。

  4、乙方应按甲方进度要求安排足够的劳动力,不得耽误工期,不得无故停工、罢工闹事。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拖延工期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严重者甲方有权强制责令乙方退场。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百分_____十结算(包含甲方的一切损失费)。

  第十条、争议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商不成时可提交当地劳动仲裁部门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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