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2-10-05 13:12:17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工程合同模板汇总八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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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 篇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论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中标函(文件)

  3.3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3.4投标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

  第七条 费用

  7.1双方商定,本合同的设计费为__________________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如果上述费用为估算设计费,则双方在初步设计审批后,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核算设计费。工程建设期间如遇概算调整,则设计费也应做相应调整。

  第八条 支付方式

  8.1本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8.2设计人提交_______________设计文件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计________________万元;之后,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完成的

  施工图工作量比例,分期分批向设计人支付总设计费的50%,计_______________万元,施工图完成后,发包人结清设计费,不留尾款。

  8.3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九条 双方责任

  9.1发包人责任

  9.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发包人交付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9.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返工时,双方除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费。

  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应支付相应设计费。

  9.1.3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9.1.4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问,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9.1.5发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且设计人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顺延。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9.1.6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须征得设计人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设计周期,且发包人应支付赶工费。

  9.1.7发包人应为设计人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及必要的劳动保护装备。

  9.1.8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国家标准图、部标准图及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负责解决。

  9.1.9承担本项目外国专家来设计人办公室工作的接待费(包括传真、电话、复印、办公等费用)。

  9.2设计人责任

  9.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内容、时间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设计文件(出现9.1.1、9.1.2、9.1.4、9.1.5规定有关交付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

  9.2.2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年。

  9.2.3负责对外商的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该合同项日的设计联络工作。

  9.2.4设计人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由双方商定为买际损失的 %。

  9.2.5由于设计人原因,延误了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9.2.6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发包人已支付的定金。

  9.2.7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文件一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可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第十条 保密

  双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对方的资料及文件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泄密方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后果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仲裁

  本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生争议,发包人与设计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2.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2.3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2.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12.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2.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7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12.8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应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2.9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10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住 所: 住 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鉴证意见:

  (盖章) (盖章)

  备案号: 经办人:

  备案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喀左龙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甲、 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兹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在甲方的积极配合下,乙方顺利完成甲方委托 (合同号为LZ20100605,以下简称本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甲方就本项目设备的全部内容进行审核和验收之后,认定均符合合同要求,并同意通过收货。

  第一条 验收方式

  1.产品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后,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调试。甲方向乙方说明商品的配置,核对商品品牌、型号,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保证商品符合产品使用说明明示的配置和产品的质量状况,经乙方确认,当面向乙方交验商品,并介绍产品的使用、维护和保养方法以及三包方式,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凭证、有效发货票、产品(选配件)合格证和使用说明。

  2.验收标准:

  1)产品外形、包装完好;

  2)产品符合合同要求及标准;

  3)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及必要的技术资料;

  4)甲方认可设备的安装、调试无问题。

  第二条 对产品提了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双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与本合同附件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产品的货款,并在产品到货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和处理意见。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附件一的规定。书面异议的提出时间以甲方签发日期或交邮递日期为准。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3日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条 本合同签订日,是设备验收通过日。

  第四条 本合同签订,视为本项目验收通过。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 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副本一份

  本着共同发展和平等互利原则,双方可以在自愿的基础上,互相为双方介绍客户和业务,作为长期合作。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地 址: 地 址:

  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张家堡广场照明工程,特订立本合同。

  1. 合同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工程范围:

  施工工期

  2.1开始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2结束工作日期: 年 月 日

  2.3总日历工作天数为 : 天

  2. 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不包含灯具采购)的承包方式。

  3.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4.1合同总价款(暂定)人民币: 元,大写:

  4.1.1合同总价款包括照明工程施工费和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

  4.1.2合同价款中照明工程二次设计费按工程总造价的4%计取。

  4.2付款方式

  4.2.1施工进场两天内支付暂定工程款的30%,工程施工电缆敷设完毕支付暂定工程款的50%,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95%。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5%的质保金。

  4.3合同价款计算:依据施工单位二次设计的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执行《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xx》、《陕西省房屋修缮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xx》及配套文件工程类别依据三类工程取费,不计取养老保险统筹和安全、文明施工定额补贴费(计取赶工费,费用额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包括的主材价格按甲方认价计取。

  4.2.7合同价款的增减:工程量以竣工图为基准。

  5.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在乙方施工前,向乙方提供张家堡广场原来地下管网图、照明工程电气施工图(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图纸)电子版。

  5.1.2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5.1.3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5.1.4由于工期太紧,甲方必须在收到乙方文件(包括图纸、变更、与工程进度有关的文件)2小时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甲方已确认。

  5.1.5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中发生的非施工单位引起的各种问题。

  5.1.6甲方按计划采购灯具,保证灯具到场时间不影响整个工程工期。

  5.1.7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工程验收申请后48小时内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结算。

  5.2乙方责任:

  5.2.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竣工图四套。

  5.2.2调试验收合格后,需免费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直至甲方人员能够达到技术上熟练操作。

  5.2.3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如在施工期间发生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按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5.2.4隐蔽工程,隐蔽前应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自行隐蔽无效。

  5.2.5乙方进场施工时应自觉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遵守甲方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安装、施工过程中的放火、防盗等安全责任;对现场所有其他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绿化苗木不得破坏。

  6.暂停施工

  6.1当碰到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或其他甲方代表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12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业主代表应当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2小时内未予答复,分包方可自行复工。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甲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工期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切是不可抗拒的原因(天气、人为因数)可进行暂时停工。

  7.工程延误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7.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资金、指令、批准、答复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7.2经甲方认可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7.3一天内非甲方、乙方原因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7.4因甲方采购的灯具不能按时到施工现场,或其它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人员窝工,乙方有权索赔窝工费,同时工期顺延。

  8.不可抗力

  8.1张家堡照明工程为冬季室外施工,由于天气下雨、雪等天气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8.2非甲乙双方的原因,而是不可预料的外界因数影响造成的停工,工期相应顺延,乙方可索赔费用和工期。

  9.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应在变更前3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因变更导致的费用整甲按合同的结算办法方法计价,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10.验收

  10.1安装工程开始前,乙方应提供主材的相关资料及材料报验单,报给甲方,甲方要在2小时内对材料的质量进行检查。

  10.2隐蔽前通知甲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

  10.3灯具安装调试完毕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作为本工程的最终质量验收。

  11.工程质保期

  11.1本工程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之日期一年。保修期内如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通知后的12小时内派人员维修,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甲方支付维修所发生的费用,乙方维修。因安装问题引起的工程维修,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11.2保修期满后,乙方应建立24小时电话热线跟踪服务,若工程发生故障,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赴现场维修,以最优惠的成本价维修更换。

  12.违约责任

  12.1本工程验收质量必须达到乙方承诺的合格标准。

  12.2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2.3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工期完工,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二的.违约金,若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支付误工费,由此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13.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项目工程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其它

  14.1由于开挖路面原因移动部分苗木时,乙方请甲方代表现场确认,甲方代表同意后,乙方挖处苗木,苗木的种植工作不在乙方合同范围内,乙方不负责。

  14.2乙方不负责乙方开挖的水泥路面和地板砖的修复工作。

  14.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14.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年月日:

工程合同 篇4

  摘要: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索赔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约定及惯例,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的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造成的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2索赔发生的原因

  2.1 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样索赔就必然发生。

  2.2 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3 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参建者,造成他人损失。

  2.4 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容易出错性。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而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辞不当、条理有缺陷、图纸错误等情况,因而,索赔在所难免。

  3索赔的程序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中对索赔约定如下:

  3.1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3.3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3.4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3.5 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条款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条款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4索赔的证据

  4.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成本的依据。

  4.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分项项目列出了数量和价格,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合同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4.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在签订施工合同以前合同双方对于施工合同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或解释,这也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4.4来往信件。如工程变更指令、口头变更确认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单价变更通知等,这些信函都具有与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资料。

  4.5会议记录。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索赔会议纪要等。 4.6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像等。对于重要记录,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还应有合同约定的驻现场监理人员签字。

  4.7工程财务记录。如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月开支等。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4.8施工气象记录。许多工程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

  4.9市场信息资料。对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对物价变动等资料应系统的收集整理,这对工程款的调价是必不可少的,对索赔也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出版的刊物、外汇兑换率行情、工人工资调整等。

  4.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货币汇兑限制指令、调整人工单价的决定、税收政策的调整等。

  5索赔的管理

  5.1开工前进行施工合同的交底。开工前合同谈判及签订相关人员需要对合同实施人员,主要是工程项目所有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合同工期、合同范围、质量要求、存在的风险、施工中注意的索赔点及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要让所有管理人员都熟悉合同,及时发现合同变更,收集合同变更资料,为索赔准备第一手资料。

  5.2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避免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而让对方进行索赔。同时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如对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及时开展索赔工作。

  5.3做好索赔工作。索赔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项目全体人员的配合。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工作,专人管理,这样在索赔时才可以做到有理有据。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都有重要的作用。

  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要努力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增强施工索赔意识,提高索赔技能。而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李启明编著20xx年出版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成虎编著20xx年出版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

工程合同 篇5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把 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致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范围: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5、承包造价: 元(大写:)。

  二、工程期限

  根据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总工期天。(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特殊情况需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开工日期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总工期 天。

  三、本工程竣工质量为一次性合格工程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施工和标准进行施工;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

  本工程按进度付款,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为准。

  五、其它约定

  1:甲方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

  (一)甲方负责制订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安全 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三)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四)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2:乙方的责任、权利

  (一)乙方施工时是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有关安 全生产的规定、制度;

  (二)乙方负责为所有乙方安装施工人员办理医疗及工伤社会保险,并根 据需要为从事高度危险工作的人员购买适当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的违章作业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负责;

  (三)乙方应对现场安装施工的行为完全负责,乙方安装施工人员不得违 章作业,不得冒险作业,不能疲劳作业,并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

  (四)乙方在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有配备齐全的安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安 全施工需要时,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

  公章

  年月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证号:公章 年日 日 月

工程合同 篇6

  订立合同双方: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经双方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咨询服务工作,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有与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数据与资料。

  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的与本项目有关的论证、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所得到的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应在 * 年 * 月 * 日以前,向甲方提交《增城市增江街比山北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成果。

  第三条 乙方应自行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外部调研工作:包括国家政策、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调查、交通量分析及需求预测等。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研究报告 * 份。

  第四条 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变更委托任务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的资料作较大的修改,导致乙方对研究报告作重大修改甚至返工时,须经双方协商,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增加任务变更附件,或另订合同。

  第五条 费用支付条款 参照项目建议书咨询收费标准,经双方协商,本项目的编制费用为人民币****元整(¥**.**)。

  (1)合同生效之日起5日内,甲方应向乙方付给编制费用总额的30%(项目预付款),即人民币*****元整(¥**.**)。

  (2)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后5日内支付编制费用总额的40%,即人民币**元整(¥**.**)。

  (3)《******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审批立项后5天内支付编制费用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款

  1、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研究报告时,每拖期一天,扣除当期费用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2、乙方提供的研究报告中出现错误,且错误属乙方造成,应扣除其所得费用的10%-15%,视错误性质严重程度而定。

  3、因甲方责任造成研究报告重大修改、或返工重做,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4、甲方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费时,应偿付给乙方逾期违约金,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当期费用的万分之五计算。

  第七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修改或补充规定。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 陆 份,双方各执 叁 份。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委托方(甲方):************ (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人: (签字)

  受托方(乙方):************** (盖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联系人: (签字)

  于 ** 年 * 月 * 日在 ** 订立

工程合同 篇7

  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设部《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装饰施工地点:

  2. 装饰施工面积:

  3. 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4. 承包方式:

  5. 总价款:¥ 元,大写 元。

  6. 工期: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认可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见附件一《工程报价单》)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因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重墙,加大楼(地)面荷载,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付首期款,即总工程款的

  工期过半油漆工进场前支付总工程款的

  竣工验收合格当天支付工程余款

  其它补充协议: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施工场所,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并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确保质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九条 附则

  1.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2.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其它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8

  甲方:******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承建的“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广东分中心综合机房楼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造价劳务工作委托给乙方,遵行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造价劳务工作协调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述: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规模及造价:建筑面积:7498㎡(地上5967.9㎡,地下 1530.3㎡);合同造价30023989.66元 (含预留金)。

  4、工作内容: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过程签证办理、编制工程结算书且同审计部门对数并确定结算价。

  二、劳务费用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劳务费用分三部分计算:

  1、编制工程预算书,该部分的劳务费用固定为:人民币 ¥20,000元。付款方式:乙方出具这个项目的工程预算书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0,000元。

  2、施工过程签证办理、班组结算审核工作,该部分劳务费按每月4000元计取。付款方式:甲方每月月底支付乙方¥4,000元。

  3、编制工程结算书(含钢筋抽料),该部分的劳务费用固定为:人民币 ¥40,000元。付款方式:乙方出具这个项目的工程结算书初稿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20,000元。乙方完成与审计部门对数并确定结算价后15天内,甲方一次性从付清余款。

  三、工程期限:

  1、编制工程预算书,甲方提供预算有关的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初稿。

  2、签证办理、班组结算审核,积极配合甲方及时完成工作。

  3、编制工程结算书,甲方提供有关结算完整的资料后一个月内完成初稿。结算书送审后,积极配合与审计部门完成对数工作。

  四、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竣工图纸、工程承发包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和工程联系单等资料及依据。乙方在预、结算编制过程中需甲方配合的,甲方无条件配合。有疑问的,甲方负责解释和决策,审核乙方的预、结算资料。

  2、按期按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3、以上乙方劳务费用不包含与建设单位或审计单位可能发生的饭局、配合费等费用。若发生以上或相似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

  乙方责任:

  1、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

  2、在施工过程中,及时协助甲方办理签证。

  3、施工过程中,及时核实班组的报审结算。

  4、按时完成工程结算的编制工作,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结算审定。

  5、乙方不驻现场,乙方负责预、结算书制作费。

  五、违约责任:

  在履约期间,如属甲方原因导致终止协议,乙方除不退还已收劳务费用,甲方还必须按协议支付相关阶段余下的费用;如属于乙方原因导致终止协议,甲方视情节严重有权解除合同。

  六、其它事宜: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付清所有款后自动失效。

  3、此协议内未包括的条款、事项如在工程中出现,双方共同另外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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