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合同

时间:2023-01-21 17:36:51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安装工程合同(通用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装工程合同(通用15篇)

安装工程合同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建筑法》、《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本工程名称:

  利辛天悦大酒工程

  二.工程地点:

  利辛工业园文州路与中红丝路交汇处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进度及使用工具。

  四.承包范围:

  (1)现有设计施工图和施工前变更的施工图内水电安装和规范要求,防雷焊接。

  (2)包现场临时用电和施工用电。(

  3)包各分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及国家标准(

  4)包水电安装完成后场地清理。

  五.结算方法及付款方式:

  (1)工程量计算方法:按工程竣工审计结果下浮30%计算。(该结算方式含养老保险金及待业保险、劳保、人事安全等),由甲方代扣竣工审计后乙方所得款项的营业税3.5%和所得税1.5%。

  (2)侍款方式:根据建设单位与甲方(中城建第六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结算方式同比例同方式结算。

  六、不可预见事件处理:

  本工程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停工,甲方不作任何补偿,但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合同单价结算给乙方。

  七、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技术要求、施工场地、施工图纸与说明书和有关技术资料。

  2.对乙方填报的工程进度及时审核。

  3.甲方对工程进度、质量进度监理指导、工程期间工序的质量验收、检查验收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工程验收签证手续、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4.甲方负责提供工人宿舍、水电照明。

  八.乙方责任:

  1.乙方确保按设计图纸及有关变更资料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施工安全,在施工过程严格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如有不符合质量规范要求,乙方要负责。

  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公司在文明、质量、安全、进度等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违者罚款。

  3.进场工作人员必须持有身份证,并在工地办公室登记,以便管理,若因手续及有关证件不齐被有关部门罚款,由乙方负责。

  4.工地上严禁打架、赌博、盗窃等,违者罚款500元次,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5.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及工程进度情况配备足够的施工机械及人员,若不能按时,按质完成甲方下达的任务,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所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按60%结算余下40%作为甲方重新组织人员费用,乙方无条件清场。

  6.乙方不得雇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场施工。

  7.乙方每次收工前,或在每个工序完成后要清理干净场地,否则甲方有权另安排人员清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8.在作业前,班长要教育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规范,若违反规范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由该班组负责。

  9、乙方在所有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按照报验制度报验,经甲方、监理同意,复试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所有复试和工程性检测费用均有乙方负责。

  10.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否罚款50元每人每次。

  11.乙方承包单项工程,不得转包第三者。

  12.班组长遵守文明安全条例,对宿舍定期打扫。

  13.本合同为内部承包合同,外单位使用无效。

  九.工期及时间要求:

  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生产任务,工期从签定合同起至竣工验收。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总公司备案一份。双方签字生效,到全部款额结清后失效。(约定工期与甲方和建设单位签订的工期一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2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室外给水工程,(1#、8#--11#室外一户一表给水工程;*********上250干管给水工程)。

  2、 工程规模:球墨管: DN250/DN200/DN150*789/290/55m;钢塑管:DN100/80/50*40/158/114m;

  3、 工程造价:¥

  二、 工程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 工程承包内容: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图中包括的所有工程项目。

  2、 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三、 工期

  1、

  2、 参照国家工期定额标准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双方约定施工工期为 遇下列情况,经双方认可,工期顺延:

  ⑴ 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⑵ 甲方造成的延误、障碍、阻止等因素(如甲方提供施工图不符合国家规范及******************要求须变更、工程款未按合同支付、签证单未按规定审批、欠缴******************费用等);

  ⑶ 由于本工程需经******************办理工程管道隐蔽验收、挂表前验收、水质

  检测、审批停水、审批管道冲洗、审批设计变更等相关手续,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⑷ 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8小时以上时;

  ⑸ 不可抗力因素延误工期。

  除上述原因外,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 质量与验收

  1、 本工程应按国家施工规范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或*******************的给水管道验收规程,达到合格等级。

  2、

  3、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验收质量要求的,由乙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不顺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验收质量要求的(如乙方未能提供场地条件保证给水管道满足国家规范及******************验收规范等),工期不顺延。

  五、 甲乙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⑴甲方应在开工前五天提供明确有效且符合******************要求的设计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一式五份给乙方,甲方应在开工前办理全部开工手续(含破路、规划、测绘、拆迁及向******************提交《供用水合同》等),工期顺延。

  2甲方委派一名代表常驻施工现场及时解决、办理有关施工事宜,承担因甲方代表不到位造成损失的责任,审批联系单、签证单等往来函件,一般从收到之日起五日内不回复视为认可。

  3若施工中遇到影响施工的市政设施或民用设施,乙方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和工程施工的需要实施保护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不得要求施工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 乙方责任:

  ⑴乙方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国家施工规范进行施工。

  ⑵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施工中由于乙方原因发生人身伤害及机械设备、设施损坏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⑶遵守有关部门对施工的.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保的安全生产的管理规定。 ⑷乙方必须文明施工,并做到工完场清。

  六、 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 工程结算编制依据《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广西估价表(20xx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广西壮族自治区单位估价表(1998年)》及相应配套的费用定额,材料价格按同期***建设工程造价信息计算,造价信息未列出的材料价格,按市场采购价格加上采保、运输等费用计算。

  2、 付款方式:甲方在签定合同之日起三天内按造价把工程款的40%¥付给乙方。乙方收到甲方工程款,并且现场具备开工条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进场施工;挂表前再支付工程款的40%¥

  3、 工程完工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挂表通水后七天内结清剩余工程款。

  七、 工程保修:从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工程质量保修贰年(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八、 其它

  1、 根据******************验收标准要求,由乙方实施管道冲洗、办理水质检测及竣工测量相关事宜,甲、乙方及******************三方认可工程的冲洗水量,由甲方向******************交纳管道冲洗水费、水质检测等有关费用。

  2、 甲方在挂表前提交填写完整的《水表领用申请表》;管道安装完毕,经******************审批同意,在甲方结清工程款(多还少补)后,乙方给甲方安装水表投入使用。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

  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工期。

  2、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按照《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协商解决。

  十一、 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合同签定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保修期满时自动失效。

  ***************************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20xx年7月 日 签订日期:20xx年7月 日

  甲方:

安装工程合同3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

  批准文号——————(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它:——————

  五、工程造价:——————(万元),其中土建:——————(万元),安装:——————(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月————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月————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天内分送有关单位,————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天(日历天),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

  二、开工前————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

  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计人民币————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计人民币————万元;材料设备差价————万元,分————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四、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的违约金。

  五、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六、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

  七、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发包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发包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承、发包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承包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若发生增加费用(包括返工损失、停工、窝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配件积压的实际损失)由发包方负责,并调整合同造价。

  三、承包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发包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按国家规定分配。

  四、发包方如需设计变更,必须由原设计单位作出正式修改通知书和修改图纸,承包方

  才予实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价时,必须另行协商,在取得投资落实证明,技术资料设计图

  纸齐全时,承包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工程验收

  一、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关于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的竣工验收规定及施工图纸及说明书、施工技术文件为依据。

  二、工程施工中地下工程、结构工程必须具有隐蔽验收签证、试压、试水、抗渗等记录。工程竣工质量经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发包方须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三、工程竣工验收后,发包方方可使用。

  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凡因施工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应由承包方无偿保修。其保修条件、范围和期限按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建字第79号通知印发的《建筑工程保修办法(试行)》执行。

  第九条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偿付逾期违约金。

  二、工程不能按合同规定的工期交付使用的,按合同中第九条关于建设工期提前或拖后的奖罚规定偿付逾期罚款。

  发包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的返工,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三、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四、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五、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附则

  一、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其余副本由发包

  方报送经银行、当地工商行政管机关、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规定必须办理鉴(公)证的合同,送建筑物所在地工商、公证部门办理鉴(公)证。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毕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承、发包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电话:电话:

  电挂:电挂: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建设银行建筑管理部门鉴(公)证机关

  (盖章)(盖章)(盖章)

  经办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安装工程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学院(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价款 1、工程地点:

  2、承包范围:

  3、承包方式:按图纸内容制作安装。

  4、工程价款:

  本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最终优惠价为_________元,包干使用,不审计决算。

  5、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二、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后,动力电2日内拉到施工现场。

  2、合同签订后,甲方指定部门工程联系人_________,随时解决安装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乙方工作 1、开工前必须熟悉现场情况,掌握设计图纸,对不清楚的部分尽快与设计师联系。

  2、施工时注意防护,安装时配戴安全帽,施工人员的安全及周围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

  3、保护已施工安装好的管道、桥架、建筑、结构及相关设备。

  四、进度计划 进度计划的时间:现场负责人、焊工、钳工等工种配备齐全,待现场具备安装条件_______个工作日内完工。

  五、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在排油烟设备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达到设计要求。

  2、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一份,甲方应在乙方提供验收资料后7日内验收完毕。

  六、工程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首付预付款40%,即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排烟罩制作好后运道现场,甲方应支付工程款的'40%,即人民币_________万元整(元);

  验收合格后甲方在7日内付清余款_________万元整。

  七、工程保修 保修内容、范围:乙方对安装内容(设备、材料等)进行免费保修一年,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后保修只收取材料费。

  八、争议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本地区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 1、 违约金的数额:按工程款的30%并加银行同期货款利息支付给对方。

  十、合同份数 1、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合同5

  合同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拆迁户(单位)(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市(县)______区(镇)_____街(路)____号房主(代表人)_______

  根据__________建筑安装工程的建设需要,经规划部门和拆迁房屋主管机关批准,拆迁乙方现有住房.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甲方用地范围内共有______结构的住房______幢______间,共______平方米〈原住房面积的数量,私有房屋以产权证标明自住的数量为准;租住公房以承租数量为准,单位公用房屋按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准),全部交给甲方拆除(乙方自行拆除的,甲方应付给乙方拆除费).甲方负责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为乙方安排住房(拆除单位的公用房屋,一般由甲方拨给相应的投资,材料,由其挖掘土地潜力自行迁建,或由甲方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区内进行迁建)______平方米(安置房屋原则上不超过原住房面积,乙方原住房过宽或有出租的房屋,在对其安置时应适当压缩,但对压缩面积应按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规定作价补偿;乙方原住房严重拥挤不便的,应按其家庭人口情况给予适当照顾).

  二,乙方应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搬往甲方安置的住房或周转房(或乙方自找的周转房),甲方于乙方搬迁后____日内一次付给乙方搬迁费_____元.

  三,甲方对乙方在临时周转期间按下列情况给予补助:

  1,乙方自行找房周转,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

  2,由乙方所在工作单位解决乙方周转房致使其家庭人口分散居住的,每人每月补助____元;

  3,乙方用甲方的简易房周转的,周转期间免收房租.简易周转房没有取暖装置的,取暖季节每人每月补助______元取暖费,并按规定补助增加的公共交通月票费用.

  四,甲方安置乙方的住房位于______,共______套______间,______层______号,配有______等设备.

  五,乙方家庭的全部成员(18岁以上者)_________等_______人一致签字同意______作为乙方代表人,授权他(她)在合同文本和其他文字上签字.甲方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一律由乙方代表人______领取.甲方对乙方家庭成员中发生与拆迁房屋有关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等,一律不负责任.

  六,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各种费用,逾期一日,应按所欠款额的______%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如不按时按量向乙方单位拨给报应的投资,材料和迁建用地,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违约金);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地点和面积、层次给乙方安置住房,应向乙方偿付______元的'违约金,乙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按合同履行义务.乙方如经甲方按合同规定安置住房后,仍拒不搬迁的,由甲方申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对乙方限期搬出,如逾期仍不搬迁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元,甲方并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乙方如遇阴雨天或其它不可抗力原因不能按时搬迁,时间顺延,但必须告知甲方情况.

  七,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经双方协商仍不能解决的,可提请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可提请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市(县)房地产管理局,建设银行,建委,计委____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住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拆迁户(乙方)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家庭18岁以上成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或签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如系单位,则应有单位公章,地址,代表人,电话,银行帐户)

  签订期: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

  日

安装工程合同6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

  质量是生命,安全出效益。为确保该工程按时按质竣工验收,现将该工程所有水电安装作业承包给乙方,特定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法:

  1、承包形式:单包,即包工不包料。

  2、工作范围:工程上的主体预埋、水电安装、系统调试、竣工验收、材料归堆、材料进退场装卸、现场文明清理等都属乙方工程承包范围。

  3、承包价格,按国家招标建筑平方每平方米 元。按图纸设计和甲方要求,不论中途是否变更,一次性包定。

  二、工程进度:按甲方及业主要求,总工期 天,基础、主体阶段跟着土建进度走,敷线盒、灯座、穿线、安装开关等必须按甲方制定的生产小段进度计划如数完成,()乙方如完不成生产任务,甲方有权采取小段罚款进行制约。

  三、质量上:项目部对该工程质量管理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争创优质主体。乙方必须熟悉图纸、按图纸施工精选技术力量过硬、素质高的施工队伍,保证正常的使用功能,使业主、甲方满意,确保竣工验收顺利圆满。

  四、安全上:必须保证施工安全,杜绝任何大小事故。,对职工要签定好安全合同,分项工程要有安全技术交底,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发现隐患及时汇报,所有施工中的'安全由乙方(承包人)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文明卫生 现场每天保持整洁,讲文明、讲卫生,工种间互相协调、配合、不争不吵,给项目部和监理留下好印象。材料进场堆放整齐、垃圾归堆,材料每天做到工完场清、不浪费,发现浪费加倍罚款。

  七、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信守合同。如乙方在施工中质量和进度等达不到业主和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中途更换承包人和采取其他制约措施;如乙方无理终止合同、合同期内自己退场或未解除合同前退场,承包金额将永久拒绝支付。

  八、付款方式

  竣工验收后按总承包金付足70%,余25%在竣工结束后一次付清。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三个月内付清)

  九、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执一份为凭,存档一份,并作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法律依据。

  甲方:

  乙方:

  日期:

安装工程合同7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1、工程承包范围:见技术协议

  三、合同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技术协议和安全协议;

  4、投标书及其附件;

  5、本合同专用条款;

  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8、图纸;

  9、工程量清单;

  10、工程报价;

  11、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管理办法及奖惩规定。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递交履约保函后生效。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内蒙古丰镇发电厂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单位:

  帐号: 帐号: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1.4承包人:是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9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1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2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3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4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7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包括:厂区施工平面布置图、设计总平面图等)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8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9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0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1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2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及预算书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有效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装订成册、统一归挡。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

  3.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及规范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书面指令。

  6.2工程师书面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工程师代表单位承担。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交给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合同规定的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且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道路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设计监理单位、施工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人员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8.2发包人可将

  8.1款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9、承包人的工作

  9.1承包人按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安装围栏设施和安全文明施工标志,并负责安全保卫。

  (3)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5)按专用条款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6)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发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双方约定的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7)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报工程师,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并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确保抢回延误的工期。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0.4经过承、发包人确实共同作出努力了,却难以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工期投产时,则由承包人提出工期顺延申请,经发包人报董事会通过方可顺延工期,顺延后的工期,承包人必须作出相应承诺以实现工期目标。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程竣工

  13.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人的董事会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3.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四、质量及检验:

  14、工程质量

  14.1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行业或国家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本工程质量评定仲裁部门为内蒙古电力质量中心监督站。

  15、检查和返工15.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5.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5.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5.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6.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6.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4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7、重新检验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运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运的,试运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试运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运,并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运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运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运提供必要条件。试运合格,工程师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运,须在开始试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运,应承认试运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分部试运申请,发包人组织分部试运,并在分部试运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分部试运合格,工程师在分部试运记录上签字。

  19.5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整套启动条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整套启动申请,由发包人组织整套启动,并在整套启动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整套启动合格,工程师在整套启动记录上签字。

  19.6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试运,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运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工程师在试运合格后不在试运记录上签字,试运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运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7整套启动试运使用的燃油

  按照有关规定考核,节超奖罚在专用条款中约定。机组试运72+24一次成功和机组运行72+24后连续运行3个月的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五、安全文明施工

  20、安全文明施工及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命令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及发包人安全管理办法及安全管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发包人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招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20.3承包人要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进行文明施工,做到现场材料堆放整齐,杂物随时清理,安全警戒警示用语标志布置得当, 安全设施完备,工程完工后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如承包人未按此条款执行,发包人有权代为完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1、安全防护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监理单位和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22.3承包人不发生伤亡事故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奖惩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2.4安全文明施工进度奖励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是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批准概算调整后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

  招标工程项目外增加的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4、工程预付款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

  26.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

  27.2发包人按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范围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发包人供应的设备和直接供应到现场的材料,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使用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合格证书,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

  27.5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7.6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发包人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的要求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8.7其他: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安装工程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合同价款及产品

  1、合同价款: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产品及价格:________(品牌)吨保温水箱一台,每吨单价____元)。空气能5P机一台,单价。

  注:2.1本工程价款已含税金,并开具工程发票。

  2.2工程价款中含:运输费、安装工时费、调试费、检测费等。

  三、合同工期

  1、合同签定后,备料期为10天,安装工期为10天,计划安装时间为20___年11月20日至20___年11月30日,具体甲方提前5天通知乙方。

  四、工程款支付:

  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款时,由乙方开具收款收据给甲方。

  1、合同签订生效后,首付预付款15000____元(大写:)。

  2、货到安装地点后付款10000____元(大写:)。

  3、安装完毕调试运行正常后,甲乙双方检验合格一次性付清尾款7200____元(大写:)。注:若甲方不按合同履行付款,有权撤回设备。

  五、保修与售后服务

  1、自安装完工之日起,热水器整机保修三年,配件(控制器、安全泄压阀、管道)保修一年。

  2、规定保修期内,凡属于制造问题发生的故障,均可免费维修。

  3、下列情况不属于免费维修范围,可提供修理服务,但要收取材料费:

  (1)用户使用不当(搬运、磕碰、输入不合适电压等)造成的损害或正常日久损耗。

  (2)未经本公司许可,自行或非本公司特约安装维修点安维修造成的损害。

  (3)因不可抗力(如火灾、水灾、地震、战争等)造成的损害。

  4、在保修期内,乙方接到通知48小时内必须到现场处理。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按本合同规定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2、协调总包单位提供监时堆放场地。

  3、协调总包单位提供电源接口。

  4、工程安装时,所使用的水电费用。

  2.乙方职责

  1、乙方需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施工安装,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该工程。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现场监理的监督。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及政府政策行为原因,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履行义务,不得违约,否则守约方有权按合同总造价的50%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

  八、合同终止

  九、其他

  1、双方如有新的约定,应签订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款项付清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乙双方合同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本合同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9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作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冷库安装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工程质量要求及内容:

  13.1工程技术要求:温度______℃ 湿度:____

  1.3.2提供以下工程技术资料要求:所有设备技术参数及合格证等。

  1.3.3工程内容主要有:冷库库体安装,库体加强,内外机安装、调试,铺设连接管路、管路保温、线路架设连接、控制系统安装、内、外机电源线接线及系统调试。冷库机组所需的动力电源即电缆引入未计入本安装范围,冷库底板及室外机组基础由甲方施工。

  1.3.1 工程范围: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

  1.3.2 工程等级:优良。

  1.4 工程周期:工程进场施工至工程竣工为__天。订于____年__月__日进场施工。

  1.5 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大写 元整)。

  第二条:合同文件

  2.1 合同预算书清单(单价清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3.1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元。

  3.2 设备材料进场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元。

  3.3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工程款人民币 元。

  3.4 遗留人民币 元工程款作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甲方责任

  4.1 施工临时电、水通,费用由甲方负责。

  4.2 拆迁清除施工区域的全部障碍物(包括架空的隐蔽的),并提供给乙方完整的施工场地及堆放场地。

  第五条:乙方责任

  5.1负责施工区域的文明施工,保持场地清洁,保证甲方相临车间生产的正常与连续,并负责保护原由的建筑结构及其它已完工工程,如由乙方发生损坏,费用由乙方全额赔偿。

  5.2 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的食宿由甲方协调,并遵守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乙方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3 施工期间,乙方有责任保持场地的清洁,所清扫的`垃圾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甲方指下堆放场地)

  第六条:保修

  6.1 乙方施工的全部工程的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竣工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6.2 在保修期内,凡属乙方工程安装所引起质量返修均由乙方承担。凡属甲方使用不当而引起的质量返修均由甲方承担。

  6.3 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后(本地24小时内、全国4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修理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合同生效与未尽事宜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单位:(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安装工程合同10

  建设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承接甲方位于 弱电系统工程的安装,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过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期要求: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1.5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 元正,大写: 元正。

  1.6系统主要设备配置清单,详见附件表。

  二、 甲乙双方工作

  2.1、甲方工作

  2.1.1 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提前一周通知乙方进场。

  2.1.2 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场地材料仓库及施工用电。

  2.1.3甲方接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验收。

  2.1.4系统需作隐蔽暗埋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安装技术的工艺要求,提供并暗埋所需的PVC管道及附属铁柜的土建工作。甲方负责建筑物内的坚井桥架,PVC管道并在管道内穿上铁丝,两端用防沙堵头保护。施工中甲方负责协调土建方与乙方的施工协调,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1.5甲方应遵守乙方对此系统的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擅自拆装系统设备及终端,如因违反规定造成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和损坏由甲方承担。如擅自拆装造成系统设备、器材非自然损坏,甲方需缴纳设备、器材及安装调试费。

  2.2、乙方工作

  2.2.1 乙方负责施工及场地的防护工作,并执行甲方现场管理规定。

  2.2.2 乙方保持自己施工及场地的整洁卫生和文明有序。

  2.2.3施工安全由乙方负责。

  三、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3.1、合同签订甲方即支付乙方合同价50%,小写:¥ 元正,即大写: 元正;设备安装前线路敷设完毕支付合同价款的30%,小写:¥ 元正,即大写: 元正;工程完工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即支付合同价款的'20%,小写:¥ 元,大写: 元正。

  3.2、在甲方款项未付清之前,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3.3、工程款项支付至本合同签订单位账户:宣威市荣信科技有限公司。

  四、变更设计

  4.1、甲方变更设计应在七天内通知乙方,因未及时通知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变更在双方确认生效后执行。

  4.2、乙方涉及到变更设计、原材料的更换或合理化建议,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才能施工。

  五 、竣工结算

  按合同单价制结算,如遇甲方土建主体或设计变更原因产生的变更,按变更增减结算。

  六、违约责任:

  6.1、乙方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乙方无条件返工达到设计要求,工期不得顺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2、如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则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2%支付违约金给乙方,并工程施工工期顺延。

  七、保修方式:乙方对所提供的硬件设备保修一年,包括技术服务培训一次。人为与自然不可抗拒力量因素除外,终身有偿售后服务,在接到用户报修电话48小时内积极响应,重大问题72小时内解决。

  八、争议的解决

  8.1、双方友好协商。

  8.2、由人民法院按司法程序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其它补充内容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11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依法招标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它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第二条:承包方式

  本 消防安装工程项目按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报建及相关备案手续办理、包竣工验收、包工程保修、包全套竣工资料、包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和税金、包人、材、机价格上涨的大包干形式进行,按4.1.2《合同承包价格》明确的相应项目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总价包干,不再存在任何签证。

  第三条:承包范围

  3.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 设计研究院所设计的 室内、室外、地下室消防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3.2本工程承包主要内容还包括:

  A、消防报批报建、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手续;

  B、消火栓系统(室内消火栓管道、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及室外消火栓安装、室外消防环管);

  C、自动报警(包括探测器、各类型模块安装及调试);

  D、消防排烟系统(含风机、风管及风口安装,送风机组、机座及其土建预埋预留后的修补);

  E、灭火器配置(包配电房的液体灭火器);

  F、广播系统;

  G、自动喷淋系统、消防泵及稳压系统(含喷淋泵、消防泵、稳压泵及气压罐安装);

  H、主机、水泵房及水泵控制系统(包括控制柜及机座);

  I、屋顶消防水箱的采购安装,自动进水装置的采购安装;

  J、地下室消防水池进、出水口都由消防采购安装;

  K、高层走道、电梯前室有喷淋系统,手动启动时的排水管道、消防电梯排水泵及排水管道归消防采购安装;

  L、清场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门,消防控制水泵房门、配电房门、电梯机房等防火的门、锁、安全标记牌由消防制作安装;

  M、所有应急照明灯具及安全指示牌(灯);

  N、消防强、弱电划分:

  ①甲方提供所有动力电源到控制箱,所有控制箱到消防动力的连接线由消防自行安装(包含消防联动的出线);

  ②公共区域消防强电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楼层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点;

  ③地下室楼层应急照明、安全指示牌(灯)、疏散指示牌(灯)的预埋和穿线由消防自行布管穿线,甲方只提供电源接线搭火点,其材料按图要求采购;

  ④消防弱电由消防根据设计与消防规范负责安装;

  ⑤公共区域所有配电箱柜的强电检测均由消防负责。

  O、上述项目中未明确的消防设计施工图中的所有消防工程皆由消防负责。

  3.3、按设计图纸、甲方要求、国家有关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质量标准、合同工期承担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资料整理备案、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3.4、乙方应处理好消防主管单位关系,自行承担消防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各种赞助费用和处罚。

  第四条:工程造价

  4.1、合同价款

  4.1.1本工程合同总造价为

  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元。(结算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4.1.2 合同承包价格

  本工程室内消防工程分高层(主楼部分)、商铺、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按固定综合单价承包;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消防设施)按固定总价承包。合同承包价格见下表:

  序号承包项目名称

  承包面积/㎡承包单价(人民币/元)

  合价/元

  程高层(主楼部分)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商铺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1地下室(本身专用消防设施)每㎡建筑面积承包固定综合单价 元/㎡

  2室外工程(消防环管、消防栓等)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3设在地下室非地下室本身专用的公共消防设施合同承包固定总价 元

  4.1.3上述“承包固定综合单价”和“承包固定总价”已包含第二条工程承包方式和第三条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和费用。已包含按设计施工图、技术规范要求、现场施工条件、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完成消防安装工程全部工作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管理费、利润、各种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技术措施费、设备进出场、人员食宿、工程保修、税金等工程直接、间接的所有费用在内。以及招标文件与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和义务所需的费用,不论国家政策和市场行情如何变动都不另进行价格调整。

  4.1.4 上述承包价格为承包固定价。是中标承包单位在认真阅读图纸,全面熟悉和理解设计施工图的全部项目内容,熟悉了解现场施工条件环境,按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格式编制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报价清单,准确计算后双方确定的承包价格。合同签定后不再因承包单位投标时没有认真研究图纸,踏勘现场,漏报少报工程项目与工程量,或因对图纸和现场施工环境条件理解不全面而产生报价偏差以及施工期内市场变化引起的造价变化做任何调整。

  4.1.5按政策须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其他保险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等均由承包方负责自缴自返,且已经含在承包价格中。

  4.1.6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办理相关手续费用和招投标费用以及上缴主管部门的其它费用按建设主管部门要求各自承担其费用。

  4.1.7施工用水用电由发包人提供现场安装用水用电接驳点至用地红线边,承包人自行从接驳点接出并安装水表电表,其费用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由中标承包人自行承担。

  第五条:施工工期

  5.1本项目原则上定于 年 月 日进场(具体进场开工日期以甲方工程部的要求为准),施工总工期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不影响土建和工程整体验收交付使用为准。

  5.2 承包单位所承包的全部工程竣工,应向监理方提交竣工报告(含备齐竣工备案的全部竣工资料),由监理方提请建设方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影响土建或工程整体进度,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的损失费用。

  5.3工程全部完工,乙方必须及时退场,乙方接到拆场通知后,必须在 5 天内拆场完毕,否则,每延期一天向甲方支付10000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工程质量

  6.1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消防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以上,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现行质量检验标准及相应技术规范标准和上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规范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方和甲方的质量监督管理,服从甲方与监理方代表的指挥及安排。

  6.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经甲方、监理方及质量监督部门检测达不到规范和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直至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关责任及由此给甲方带来的相关经济损失,费用在乙方的工程进度款内扣除。

  6.3 本工程除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另有规定外,用于工程的所有材料、设备和工程施工的质量均应符合招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邵阳市现行标准和规范的相应规定和要求。标准和规范文件不一致时,以要求高的为准。用于工程的主要设备、材料等需提供相应的出厂合格证书和符合规范要求的检测报告,需要现场抽样检测的必须进行现场抽样检测,凡不符合质量规范与合同要求的产品一律禁止使用。

  6.4本工程所涉及的主要材料、设备、各种报警设施必须是三证齐全的国家标准产品,并符合消防主管部门认定合格的产品。镀锌钢管采用天津友发牌或衡水华歧牌热镀管,报警系统设备采用海湾公司生产的海湾牌,水泵采用上海连城牌。在材料、设备订购或进行施工之前,中标承包单位须向监理和建设方代表呈示有关样品或试料样板及有效的质量证明、产品技术数据说明,获得批准,并由监理方封样;主要设备采购进货前应呈报建设方代表到供货方现场察看,符合设计和合同要求方可采购进场。如因材料质量、规格、型号等指标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要求,所造成的工程返工,一切损失由投标方全部自行负责。

  6.5 所有材料、设备进场乙方必须填写材料进场验收报告单,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且应向监理和建设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明、质量保证书及检验单原件(如为复印件,则需说明原件存放于何处,以备查)等,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用于施工,未经验收签证或验收不合格的产品一律不得用于工程,对与样品或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材料及设备,监理和建设方有权责令其调换,中标承包单位须按照建设方要求的时间将不合格产品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及设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承包单位负责赔偿。

  6.6 所有隐蔽工程隐蔽前必须报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验收合格方可进行隐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分部分项工程完工必须填写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报告,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现场施工代表验收签证,验收合格并签证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自觉组织及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若乙方拒不服从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的管理,不按规范要求进行返工,建设监理方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的质量罚款。情节严重的,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6.8 无论发包人、监理公司、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是否对承包工程进行并通过质量检验,承包人都应对所承包工程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负责,除非质量问题是由于设计原因引起的。对后者承包人应及时通知发包人及监理公司,并等待发包人和监理公司的指令。

  6.9 承包人应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专门的监测岗位,完成各项工程的检测、调试、测量与观测,并累积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6.10 工程保修: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二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以合格证书签发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各系统工程因安装不当或设备、材料质量所致发生故障,由承包人无偿进行保修,需要更换的设备必须及时更换。承包人必须在收到监理公司、发包人的通知后及时派专业人员到场免费修复。否则发包人可自行组织修复,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直接从预留质量保证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另行支付。

  第七条:设计变更

  7.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与合同约定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若乙方认为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应以文字与图示方式向甲方和监理方提出修改意见,得到设计单位同意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变更。

  7.2 因甲方原因需要变更原设计时,由甲方或监理单位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变更要求进行施工。

  第八条: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8.1 安全生产

  8.1.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施工,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随时对现场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整改,施工现场应严格按安全规范做好安全生产防护措施,施工区域应进行安全围护,树立安全警示标牌,确保施工安全;

  8.1.2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范戴好安全防护工具,严禁违规操作,若检查发现有不载安全防护工具或违章操作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500-1000元/人次的安全处罚;

  8.1.3 油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乙方必须安排专人按安全规范进行保管,施工用电用火必须严格按安全规范进行管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均应专人专职使用管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8.1.4 现场所有设备、材料乙方应安排专人进行看护保管,因守护管理不善造成丢失或损坏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8.1.5 乙方对施工安全和设备材料管理负全部责任,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或财产损害均由乙方负全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2、文明施工

  8.2.1 乙方应按照文明施工的规范要求组织施工,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教育,制订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设置安全文明施工标牌,把工地建成文明施工的样板工地;

  8.2.2 乙方应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国家法律和甲方的管理制度,处理好与兄弟施工单位及当地百姓工的关系。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内聚众赌博,吵架闹事,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处以500-1000元/次罚款;

  8.2.3 工地现场所有施工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施工垃圾每天下班之前必须清理运出施工现场,工地现场必须清扫干净,若检查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或垃圾未及时清理,每次处以500-1000元罚款;

  8.2.4 乙方应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选择正确合理的运输路线、运输工具,避免设备、材料进出场对现场周围或通往现场的道路、桥梁造成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由于设备、材料进出运输造成任何环境污染或破坏损伤而引起的一切索赔、罚款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同时乙方应为自己的运输路线道路通行办理相关的许可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隐蔽工程和分部分项工程中间验收

  9.1.1 隐蔽工程(如暗敷预埋的管道等)隐蔽前、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乙方应及时报请甲方和监理方进行验收,经验收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后方可进入下道施工工序,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更不得进行隐蔽,否则甲方和监理方有权要求乙方打开重新检查验收,由此所产生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负责;

  9.1.2分部分项工程验收不合格时乙方应及时整改返工到合格为此,不及时整改返工,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2工程竣工验收

  9.2.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施工方自检合格,符合设计与有关规范及消防主管部门的要求后向甲方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工程进行整体竣工验收;施工承包方必须保证工程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施工方负责。

  9.2.2乙方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内容按规范要求提供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和设计与规范要求完成,经有权部门检测质量符合规范与设计要求;

  ②各项竣工技术资料已按规定整理齐全装订成册并按程序签认备案完成;

  ③提供资料清单和竣工技术资料一式陆份。

  9.2.3 工程实际竣工交付以经甲方、监理方、消防质量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各方正式签字盖章通过为准。

  第十条:工程结算

  10.1结算条件:

  10.1.1全部工程按设计施工图、合同约定、甲方要求全部完成,经竣工验收检查符合施工技术规范、工程验收标准要求,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

  10.1.2所有竣工资料按规范和甲方要求整理齐全,并按规定备案完成;

  10.1.3承包范围外增加工程和合同内减少工程已全部按合同约定完成签证,且签证手续及时规范齐全;

  10.1.4符合上述条件后由施工方按合同约定编制完整的工程结算书送甲方有关部门审核;

  10.2 结算方式

  10.2.1、以甲方、乙方、监理方三方按本合同第四条《工程造价》约定的计价方式、合同“承包固定综合单价”与“承包固定总价”、现场核定的实际完成的施工面积和工程项目进行按实结算;

  10.2.2 工程结算总造价=以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承包项目的承包固定综合单价*相应实际完成的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确认的施工建筑面积+按总价承包的室外工程承包总价+按总价承包的地下室公共消防设施承包总价;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预付款:本项目无工程预付款;

  11.2 工程进度款:

  11.3工程结算款:工程经有权部门竣工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整理齐全并备案完成,提交验收合格证书后办理工程结算,结算经审定双方签字认可后一个月内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

  11.4 留工程结算总价5%的质量保修金,在质量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完毕。

  11.5 付款发票:每次付款施工单位应开具相应的税务发票方可付款,否则发包方财务有权拒绝付款或按当次所付金额的6%暂扣税金,暂扣税金在施工方向发包方财务提交税票时无息返还。

  第十二条:履约保证金

  12.1履约保证金的提交:乙方在本合同签定前三天内按合同总价10%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12.2 履约保证金的返还:履约保证金在完成承包工程总量50%后10天内无息返还60%,工程全部安装完成,初验合格后10天内全部无息返还。

  第十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3.1甲方的一般权利与义务:

  13.1.1负责组织相关方面进行施工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如有设计变更,及时向乙方传达变更意图及提供变更图纸。

  13.1.2负责组织工程量的现场及时核定与签证,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签证;

  13.1.3负责组织各有关单位召开工程会议,听取汇报、安排工作,及时了解、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施工各方面工作的顺畅开展。

  13.1.4施工过程中,甲方和监理人员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返工处理。

  13.1.5施工过程中如乙方拒绝或不服从甲方和监理方的监督管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者,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3000-5000元/次罚款。

  13.1.6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提出整改要求和处罚决定,乙方不服从管理时有权进行强制性处罚。

  13.1.7按合同约定及时审核和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

  13.1.8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设施的搭建场地,提供施工用水源电源接驳点至项目红线边,由乙方自行安装水表电表,并按市政供水供电价格计价向甲方支付水电费。

  13.1.9协助乙方处理施工过程中与当地政府和当地群众的关系。

  13.2乙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13.2.1进场施工前向甲方提交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负责施工过程中人员、机械设备、材料、项目施工的组织与管理,负责管理好施工人员的安全,自行办理意外伤害险及第三责任险,施工设备保险,并承担其费用。

  13.2.2 负责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养老保险、安全文明专项措施、材料设备检测检验等合同约定或政策规定应由施工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及时办理相关报建报备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13.2.3 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周边矛盾,施工过程中妥善处理与当地居民的关系,避免纠纷的发生,如因乙方在施工中因自身原因造成的矛盾导致停工,赔偿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不得要求工期顺延。

  13.2.4 乙方确定 为项目负责人, 为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施工管理,负责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岗位管理人员并报监理和甲方备案。负责配备足够的机械设备、工程材料、各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

  13.2.5 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好施工人员的报酬、农民工工资保证、劳动保险、养老保险等相关事宜,及时支付劳动报酬,解决好劳资纠纷,杜绝工人上访事件发生,因未处理好以上关系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负责加强内部管理,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不得有违纪违法行为,不得聚众闹事,不得损害他人的财物;

  13.2.6负责按规定编制整理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和工程结算资料交甲方和监理方审核,及时按规范整理完成竣工资料的备案工作;

  13.2.7乙方应自行处理好一切债权债务,乙方与材料、设备供应商或其他第三者在业务过程中所有现有发生的、将来发生的或潜在发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若因此给甲方造成信誉或经济上的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3.2.8全面履行合同条款,按时保质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

  13.2.9负责安排好施工人员工作、生活,保障施工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与环境,确保施工人员能全力、安心、安全的进行工作;

  13.2.10负责施工临时设施的修建,负责施工用水表电表和管线安装,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纳水电费用。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

  14.1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分部分项和隐蔽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甲方承担相关责任并顺延工期,因乙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工程验收,因此造成停工,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工期不予顺延;

  14.2甲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每推迟一天按应付款金额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因乙方不能及时提供合格的付款资料而影响付款由乙方负责;

  14.3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工,每推迟一天,给予5000元/天违约罚款,延误工期10天以上,每推迟一天,给予10000元/天违约罚款;逾期20天仍不能按约定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4任何一方非对方原因而单方终止或不履行合同,由此而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全额赔偿,另由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10%对守约方给予补偿;

  14.5乙方未处理好劳资纠纷或其他事宜,导致工人上访、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和声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10万元违约金并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4.6严禁乙方转包、分包,否则视乙方违约,甲方可解除合同;

  14.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4.8因乙方违约被终止合同,乙方结算工程价款按其已完成工程量的60%进行结算,且由乙方原因解除合同,乙方必须在5天内完全退场,否则每延1天,另支付违约金1万元。

  第十五条:其它

  15.1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内容与保修期按本合同约定执行。

  15.2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或另签补充协议;

  15.3本合同的附件如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单、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技术交底、工程签证等都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5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共识,任何一方都可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按法律途径解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合同附件:(合同组成文件)

  1、本消防安装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2、乙方投标文件:包括本消防安装工程投标报价在内的(商务)(资格)(技术)等全部投标文件;

  3、本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说明书,工程技术交底资料;

  4、履约保证金收据;

  5、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技术要求;

  6、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工程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文件。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合同12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行政法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新邵县公安局金盾花苑消防安装工程进行协调并达成一致,为明确在施工中的责任和任务,特制定本同合条款,双方均应严格信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邵县公安局金盾花苑工程;

  2、工程地点:新邵县文化路;

  3、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运输包 施工工具设备。包消防报建、资料、包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包消防 方面的关系处理属于交钥匙工程。

  二、承包施工范围:

  1、消防泵房设备、消防报警及联动控制设备;

  2、水泵房与房顶消防水池连接后的所有消防设备和管道,与消防中 心连接的水电工程(不包括生活给水、室外管环和防火门)

  3、消火栓系统;

  4、喷淋系统;

  5、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含烟感、温感、消火栓报警器、消 防广播、电话及控制线路等);

  6、通风排烟系统及控制管道线路,各种设备从相对应的弱电转换器直接取电控制;

  7、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

  8、防火卷帘门设备及控制线路;

  9、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消防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二、承包单价:

  综合单价29.8元/m2。,不分地下室和标准层以建筑面积计算工程量,各种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以内,结算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调整价格,由本工程前期的预留预埋甲方已完成,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由甲方自行处理,施工中消防工程的深化设计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增加任何费用.

  四、工期:以甲方工程进度为准,接到甲方通知后,施工工期为 天。如影响甲方移交时间,每延迟一天罚款500元/天。

  五、资质:乙方施工单位及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施工资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

  六、付款方式:

  1、材料进场经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进价款的70%。每月25号按照完成的.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

  2、工程施工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款的85%:

  3、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付至工程款的95%。

  七、工程质量: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施工规范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八、文明施工安全及质保:

  乙方应严格按照文明施工安全规定组织施工,如出现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要做到工完场清,不准打架斗殴,每违反一次罚款500元。质保方面:保质期一年,以甲方整体移交日为准,质保金按整个工程价款的5%,保质期满后一个月内付清。质保期内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接到甲方通知后的24小时内必须赶到现场处理问题。如果是甲方问题,乙方须无条件支付其所有费用。因主体原因影响消防验收无需乙方负责。无需出具税票。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工程合同1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断桥铝窗制作安装。

  工 期:配合总体工程进度施工,于年 月 日完工。 第二条:合同价款:

  1、断桥铝窗工程预计总面积㎡ , 肯德基门预计总面积㎡ 2、断桥铝窗每平方米元 , 肯德基门每平方米 元 3 .白钢感应门每平方米元 ,白钢感应门预计总面积㎡ 4、断桥铝门窗总造价大写: 元 小写 元 5肯德基门总造价大写: 元小写 元 6.白钢感应门总造价大写: 元小写 元 第三条:支付方式:

  1、乙方开工甲方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工程进度款。 2、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60%。 第四条:材料质量:

  1、型材:断桥铝、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颜色茶青色,

  2、玻璃为4+4中空玻璃,玻璃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1,5平以上为单面钢化 3、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验收。 4﹐肯德基门框厚度为2个厚,扇为3个厚 5、感应门由白钢板和镀锡管加工感应器外配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应提供乙方所需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要求说明、有关洽商变更及有关技术文件等作为乙方产品设计和施工有效依据,由于甲方变更图纸或施工错误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2、甲方无偿提供乙方用水、用电,材料堆放场地的.使用,

  3、协调乙方与土建及其它施工单位配合问题,负责审定施工进度方案和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的统一领导和调度。

  2、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进度。属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返工,由此给甲方造成的费用损失及工期延误由乙方自负。

  3、确保工程用材的质量,并提供有关技术文件,所用材料入场前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检测资料。

  4、严格按照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确定的材料质量标准进货,进入现场后双方要验货,如出现与合同中材料质量标准不符时,乙方应无条件及时退货,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确保安全作业,文明施工,安装现场做到场清料清,出现安全、质量事故时由乙方负责。

  6、施工期间,现场材料由乙方管理保护。如有损失,乙方自负。 第六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均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对方赔偿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偿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发生纠纷,甲乙双方本着合作精神协商解决,解决不了,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安装工程合同14

  总包方:(甲方)

  分包方:(乙方)

  现有总包方承建的安装工程承包给分包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特作以下规定:

  一、工程承包范围:

  二、工程质量:各分部、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

  原材料必须依建设方指定的品牌为准,合格证及试、检验报告手续齐全。每一分部分项工程及时报检,经总包方及监理、建设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分包工程质量等级低于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总包方将处罚分包方10%-20%的合同价款作为分包方的违约罚款。并同时赔偿总包方受到的建设及各职能部门的处罚。质量整改率100%,出现质量问题如不能按照总包方及监理、建设方的要求的整改时间内完成,将视情况进行100-500元罚款,并继续整改完毕。

  三、安全问题:分包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及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乙方应提高安全意识,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执证上岗,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否则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进场应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及培训,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做好安全防护、杜绝违章作业,正确用好安全三保现场五不准。

  2、乙方保证在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工伤、病、残、死亡等,或因违章施工,或因分项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人身伤害,及往返途中驾乘机动车辆造成的人身伤害事故全部负责,与甲方无任何牵连。

  四、工程工期:开工日期:以总包方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以总包方计划为准。

  五、工程量、工程价款及支付:工程量:工程价款:支付:

  六、文明施工:分包方设专人负责现场文明施工,按总包方提供的位置整齐堆放材料并随时将施工垃圾清运出施工现场,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工完料清、场地清。如分包方未服从总包方的文明施工,由此引起的责任及追加支出由分包方承担。

  七、有关事宜:

  1、总包方在施工前提供施工图纸,搞好相应的协调配合工作。负责组织验收和预检各分项工程,对分包方的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协调好与分包方的有关事宜。

  2、分包方应严格执行总包方的现场管理制度,管理流程及各项管理要求不得擅自更改施工方案,如不能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甲方有权调入

  第三方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上调10%后在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分包方应有承担一定风险的能力,当总包方资金出现短缺暂不到位,分包方应给予充分理解,接受总包方工程价款短期延迟支付的要求,并妥善安排工作,保证所属工人不干扰总包方工作。对于分包方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如业主方尚未向总包方支付此部分工程的`工程进度款,总包方可以延迟支付上述工程款的全部或部分金额。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的损失责任,概由违约方承担。

  2、若分包方工程质量不能满足交工要求,影响到总包方的顺利交工,由此导致的总包方的一切费用均从分包方工程款中扣除。

  3、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节解决,不愿协商、调节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工程合同15

  建设单位:

  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保密程度:

  二00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订

  建筑安装工程勘察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勘察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的经济责任,分工协作,相互促进,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勘察任务,根据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设项目计划,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及建设性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序批准的计划任务书复印件,提交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的用地批准文件和红线图复印件。

  2.在签订合同时,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交由设计单位提出、经建设单位同意的勘测范围之地形图和建筑平面布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填写的勘察技术要求及附图。

  3.甲方必须在一九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做好现场勘察工作的水、电供应,平整道路,清理现场,准备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后提出明细表)。

  4.甲方必须在一九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日乙方进入现场前,办好征地,拆迁,砍树,采青苗等项目的赔偿手续。

  5.甲方必须负责解决乙方勘察人员的现场吃住、办公等条件。乙方现场勘察人员的吃住费用由乙方自负,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饭店,费用由甲方负担。甲方人员的集体福利设施(如浴室,理发,医疗等)应为乙方人员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须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设备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给(费用由乙方负担);生产现场取暖和机具的看守由甲方负责解决并负担费用。

  6.乙方勘察人员、勘察机具进入工程地点的交通运输费和劳务费均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于一九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进入现场勘察,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资料,提交测量透明图_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质报告书一式_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

  加晒图纸资料,另外收费)。乙方如因气候或甲方原因影响现场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顺延。

  四、定金及勘察收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1.本工程按国家建委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办法》收取勘察费,总价预计为________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后____________________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勘察费的.30%的定金;勘察工作开工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勘察费的30%;全部勘察工程结束后,乙方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交勘察报告书和图纸,并进行工程结算,甲方极取资料后________________日内,应按实际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费。勘察费用的支付均由建设银行办理托收承付。

  2.属于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质条件复杂,技术要求高,勘察手段超过现行规范,特别重大,紧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别小的工程等)的收费办法,原则上按勘测工程总技加收20—40%的勘察费。

  五、甲方违约责任

  1.如果由于甲方变更计划,或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设计必需的资料或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窝工或修改设计,甲方应按乙方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勘察工期顺延;因甲方责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设计,应另行增费,勘察工期顺延。

  2.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勘察费或定金,应按银行拖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六、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勘察质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损失,应继续完善勘察,并根据造成的损失情况承担经济和技术责任,甲方可视造成的损失大小,减少或不付勘察设计费。乙方如勘察错误造成工程重大质量事故,除免收受损失部分的勘察设计费外,还应付与直接受损失部分勘察设计费相等的赔偿金。

  2.由于乙方的责任延迟提供资料,时间达________________天以上的,每延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工程勘察费总价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纠纷的处理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属于同一部门的,由上级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或不属于同一部门的,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一九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双方签字后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计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单位(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处: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或电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00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订

  附:1、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表;

  2、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表。

  附表1.

  测量任务和质量要求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

  工作内容工作量和技术要求备注

  附表2:

  工程地质任务及质量要求

  工程地点:

  设计单位:设计负责人:

  勘察阶段:

  建筑物名称(或代号)结构类型层数及高度基础砌置深度及标高基础类型总荷重单位面积

  一、场地的地形图(附有旧址座标)

  二、总平面布置图。

  三、祥细的勘察技术要求(另附)

  四、场地附近已有勘察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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