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

时间:2023-06-23 10:01:12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合同(精选15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设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建设工程合同(精选15篇)

建设工程合同1

  甲方:

  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责任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____________改造工程。

  二、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内容:

  1、乙方负责拆除甲方现有________两栋共计______平方住宅楼及地上所有建筑物。所拆除的一切物品全部由乙方自行处理(包括钢材、树木料、砖瓦、预制板、电线电缆、机械设备等)变现后收入全部给乙方作为拆除工资费用、另外甲方按每平方补给乙方_______元的渣土外运费。工期为_____天。

  2、乙方承包甲方_________运围墙内全部基础大型土石方工程。

  四、承包单价:

  地坪以下,4米以内土方__元/㎡,地坪以下4~8米土方为__元/立方,地坪以下8~12米土方为__元/立方,风化石__元/立方,岩石__元/立方(如果遇地下水及地下建筑物另计)

  五、付款方式:

  设备进场五天内甲方支付__万元给乙方作为进场费,以后根据进度每周支付一次进度款给乙方,工程全部完工一周内付清全部工程款。

  六、土石方工程期限:

  从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完成,但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及甲方原因造成不能施工除外(如因甲方拆迁安置等原因而引起的阻工,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地下岩石方比例过大,遇地下水等)。双方协商顺延工期,渗水量过大,排水机械台班按实签证。

  七、工程质量及技术要求: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进行施工和验收。同时,本合同约定:

  1、整个土方开挖顺序应遵循分层开挖,防止超挖的原则进行;

  2、土石方工程完工后的验收标高与设计标高的误差不大于±20㎝,垂直面无偏坡。

  3、进场施工前,必须提前5天向甲方分别提交:土石方调配及外运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及质量进度保证措施。

  4、对接近基底部份应统一预留50㎝左右土方,挖至平均标高采用机械与人工相结合挖土,对于机械降效的`费用乙方不得加价。

  5、边坡应达到甲方设计要求,如出现基底深浅不一时,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二次开挖。

  八、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应严格按照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范进行施工,采取严格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1、渣土运出现场时应按要求建立洗车设施,并有专人进行管理,严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跑、滴、漏、撒现象。

  2、机械开挖时按批准的施工顺序进行施工,严禁野蛮施工,施工机械需备专人指挥。

  3、所有人员进入施工场地都必须自觉配戴安全帽。

  九、保证金交付与返还

  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__万元,乙方进场施工一个月甲方退还全部保证金。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工程不允许转包,若甲方核实乙方有转包行为,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

  2、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工程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实行违约处理。每延误一天,处200元违约金。若乙方提前完成,每天奖200元。

  3、如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四十五天后,仍未开工必须无条件退还乙方的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1万元违约金。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中途停工两天以上,三十天以内,除顺延工期外,按银行利息三倍给乙方支付保证金利息。停工三十天以上,按上述第3条处理。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后生效。工程结束乙方收到全部工程款后自然终止。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承包单位: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为明确双方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点:局前街

  1.3建筑面积:43000㎡

  1.4承包范围:地上一,二,三,四层,空调系统及末端设备安装调试(主机房设备除外)。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

  1.6本工程总造价:根据甲方认可设计通风工程图,暂定价_____________元(陆佰万元整)。

  1.7开工日期:批准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1.8本工程工期:为____日历天(指隐蔽工程),涉及装璜工程部分双方另行协商工期。

  1.9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2.1合同使用语言文字:汉语

  2.2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_____________的`法律,法规。

  2.3适用标准,规范:gb50243—97及有关规程。

  第三条图纸

  3.1图纸提供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2图纸提供套数:______套

  第四条甲方驻工地代表人员:

  ____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人员:

  ____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责任

  6.1配合乙方办妥施工各种证件和手续。

  6.2在开工前10天保做好三通一平交乙方使用,并保证施工期间的正常使用。

  6.3做好各个施工单位组织协调工作。

  6.4清除施工现场各类障碍物,解决乙方施工用房,包括材料堆放中转场地临时设施用房。

  6.5驻派工地现场代表人全权负责施工工程各项审批(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工程量的核定工作,具备有效法律凭证)。

  第七条乙方责任

  7.1向甲方,监理提供月工程进度计划表。

  7.2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符合__________工程管理条例,做好各项安全措施,若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责任自负。

  7.3所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__________环保要求。

  7.4积极配合各个施工单位组织协调工作。

  7.5严格执行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标准,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如不按各项施工规范造成经济损失自负。

  第八条进度计划

  8.1乙方接到审批签证的施工图且于设计交底后15天内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表。

  8.2甲方接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表后5天内予以书面回复(批准或要求乙方修改)逾期不复的,乙方可认为甲方已批准。

  8.3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或计划进度表的当天,应给甲方相关内容的明确答复,逾期不复的,甲方或认为乙方已同意修改。

  第九条暂停施工

  9.1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本合同,或发生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甲方可发书面停工通知单,并在2天内提出处理意见。

  9.2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误工等,由甲方承担经济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条工期延误是指:

  10.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10.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一周累计超过8小时。

  10.3不可抗力自然灾害。

  10.4甲方确认的其它因素。

  第十一条检查和返工

  11.1乙方应认真按照施工规范,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检查,不合格现责令返工,修改,费用自负。

  11.2因甲方不正确指令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11.3由于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事故,乙方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由第三方赔偿经济损失,甲方负责办理签证结算给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建设工程合同3

  摘要: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索赔

  1索赔的概念

  索赔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的约定及惯例,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的因素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造成的不应由自己承担责任的经济损失或利益损害,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给予赔偿或者补偿要求的行为。索赔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种以法律和合同为依据的、合情合理的行为。

  2索赔发生的原因

  2.1 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工程项目规模大、技术性强、投资额大、工期长、材料设备价格变化快、风险大,使得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存在许多不确定变化因素,而且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还会有许多新的决策,这样索赔就必然发生。

  2.2 工程项目内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3 参与工程建设主体的多元性。一个工程项目往往会有发包人、总包人、工程师、分包人、材料设备供应商等众多参加单位。各方面的技术、经济关系错综复杂,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影响,只要一方失误,不仅会造成自己的损失,而且会影响其他参建者,造成他人损失。

  2.4 工程合同的复杂性及容易出错性。建设工程合同文件多,而且复杂,经常会出现措辞不当、条理有缺陷、图纸错误等情况,因而,索赔在所难免。

  3索赔的程序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中对索赔约定如下:

  3.1承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承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并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追加付款和(或)延长工期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应详细说明索赔理由以及要求追加的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索赔事件具有持续影响的,承包人应按合理时间间隔继续递交延续索赔通知,说明持续影响的实际情况和记录,列出累计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工期延长天数;

  (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人递交最终索赔报告,说明最终要求索赔的追加付款金额和(或)延长的工期,并附必要的记录和证明材料。

  3.2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监理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监理人对索赔报告存在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原始记录副本;

  (2)发包人应在监理人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的28天内,由监理人向承包人出具经发包人签认的索赔处理结果。发包人逾期答复的,则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索赔款项在当期进度款中进行支付;承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照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3.3发包人的索赔

  根据合同约定,发包人认为有权得到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监理人应向承包人发出通知并附有详细的证明。

  发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发包人未在前述28天内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要求赔付金额和(或)延长缺陷责任期的权利。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正式递交索赔报告。

  3.4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

  对发包人索赔的处理如下:

  (1)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提交的索赔报告后,应及时审查索赔报告的内容、查验发包人证明材料;

  (2)承包人应在收到索赔报告或有关索赔的进一步证明材料后28天内,将索赔处理结果答复发包人。如果承包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则视为对发包人索赔要求的`认可;

  (3)承包人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发包人可从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赔付的金额或延长缺陷责任期;发包人不接受索赔处理结果的,按争议解决条款约定处理。

  3.5 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竣工结算审核条款约定接收竣工付款证书后,应被视为已无权再提出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最终结清条款约定提交的最终结清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期限自接受最终结清证书时终止。

  4索赔的证据

  4.1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是项目合同文件的基础,不仅是承包商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索赔时计算成本的依据。

  4.2投标报价文件。在投标报价文件中,承包商对各分项项目列出了数量和价格,这些文件在中标及签订施工合同以后都成为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也是施工索赔的基本依据。

  4.3施工协议书及其附属文件。在签订施工合同以前合同双方对于施工合同的讨论纪要文件中,如果对招标文件中的某个合同条款进行了修改或解释,这也是将来索赔计价的依据。

  4.4来往信件。如工程变更指令、口头变更确认函、加速施工指令、施工单价变更通知等,这些信函都具有与合同文件同等的效力,是结算和索赔的依据资料。

  4.5会议记录。如标前会议纪要、施工协调会议纪要、施工进度变更会议纪要、施工技术讨论会议纪要、索赔会议纪要等。 4.6施工现场记录。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像等。对于重要记录,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还应有合同约定的驻现场监理人员签字。

  4.7工程财务记录。如工程进度款支付申请、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月开支等。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4.8施工气象记录。许多工程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

  4.9市场信息资料。对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较长,对物价变动等资料应系统的收集整理,这对工程款的调价是必不可少的,对索赔也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出版的刊物、外汇兑换率行情、工人工资调整等。

  4.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货币汇兑限制指令、调整人工单价的决定、税收政策的调整等。

  5索赔的管理

  5.1开工前进行施工合同的交底。开工前合同谈判及签订相关人员需要对合同实施人员,主要是工程项目所有的管理人员进行交底,交底的内容包括合同工期、合同范围、质量要求、存在的风险、施工中注意的索赔点及谈判过程中的其他注意事项。要让所有管理人员都熟悉合同,及时发现合同变更,收集合同变更资料,为索赔准备第一手资料。

  5.2施工过程中认真履行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完成合同要求的任务,避免因不执行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而让对方进行索赔。同时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如对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及时开展索赔工作。

  5.3做好索赔工作。索赔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项目全体人员的配合。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及时做好索赔资料的收集工作,专人管理,这样在索赔时才可以做到有理有据。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对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提高管理水平都有重要的作用。

  索赔管理是施工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一项不可缺少的内容,要努力提高合同管理能力,增强施工索赔意识,提高索赔技能。而发展健康的索赔工作有利于强化合同意识,提高履约能力和企业管理水平,有利于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能力。

  参考文献:

  [1]《工程建设合同与索赔管理》李启明编著20xx年出版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成虎编著20xx年出版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

建设工程合同4

  (一)分包与转包

  1.转包合同。①概念。转包合同,指承包人以营利为目的,将承包的工程"全部"交由第三人完成的行为。②法律效果。(a)转包合同一律无效;(b)承包人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8条);(c)收缴当事人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2.分包合同。

  (1)合法分包合同。合法分包合同,指建设工程的承包方(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经发包方同意后,依法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给第三人完成的行为。合法分包应具备三个条件:①经发包人同意;②被分包的工程只能是承包人承包的"部分"工作;③被分包的工程不能是承包人承包的主体工程;④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⑤只能分包一次,分包人不得再分包。

  (2)违法分包合同。违法分包合同,指承包人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与第三人订立的分包合同。下列违法分包合同均属无效合同:①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承包给第三人;②分包人不具有相应的资质;③承包人将自己承包工程的主体结构分包给第三人;④分包人将其分包的工程再分包。

  (3)分包人的连带责任。无论是合法分包合同还是违法分包合同,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分包人与承包人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具体而言:①分包合同有效的,分包人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合同法》第272条第二款)。②违法分包或者非法转包的,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可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25条)。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

  下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①非法转包合同。②违法分包合同。③承包人未取得或超越相应资质的`。但是,承包人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的,不按无效处理。④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⑤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时实际施工人的权利

  1.实际施工人的工程价款请求权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修复后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实际施工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2.转包、分包合同无效时的诉讼当事人。

  (1)实际施工人可以仅以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

  (2)实际施工人也可以直接以发包人起诉。此时,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需要注意两点:①法院是"可以"追加,而不是"应当"追加。②法院可以追加发包人为"当事人",即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者追加为共同被告(《建设工程合同解释》第26条)。

  (20xx-3-62)甲大学与乙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乙为甲承建新教学楼。经甲同意,乙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公司。后整个教学楼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

  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

  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C.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

  D.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

  【答案】ABD

  (20xx-3-59)甲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乙建筑公司,经甲公司同意,乙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丙建筑公司,丙公司又将其中一部分分包给丁建筑公司。后丁公司因工作失误致使工程不合格,甲公司欲索赔。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上述工程承包合同均无效

  B.丙公司在向乙公司赔偿损失后,有权向丁公司追偿

  C.甲公司有权要求丁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D.法院可收缴丙公司由于分包已经取得的非法所得

  【答案】BCD

  (四)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

  1.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构成要件

  构成要件有四:①建设工程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无效,承包人不享有优先受偿权;②发包人不支付到期价款;③经承包人催告后,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④建设工程在性质上适宜折价或拍卖。

  2.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20xx年6月),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具有以下效力与限制:①承包人有权以建设工程折价或者以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优先清偿发包人欠付的工程价款。②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普通债权;也优先于在建设工程上设定的抵押权。③消费者交付购买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④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

建设工程合同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将龙泉1号商住楼及洛门福顺佳园1号住宅楼、3号住宅楼的铝合金门、窗加工制作安装承包给乙方张应红,商定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铝合金门、窗及阳台整体承包。

  二、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带安装的方式。

  三、结算价格:铝合金窗及阳台综合价175元╱m2,龙泉1号商住楼门面地弹门220元╱m2.要求型材为宏达牌,1mm厚,电泳香槟色。

  四、付款方式:签订协议后,龙泉1号商住楼加工前甲方付乙方材料款3万元整(大写:叁万元整);洛门福顺佳园1号楼加工前甲方付乙方材料款7万元整(大写:柒万元整);3号楼加工前甲方付乙方材料款10万元整(大写:拾万元整)。其余金额待所有工程完工结算。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须按照双方约定支付乙方价款,如甲方未能按协议付款,影响到工程进度,一切责任由甲方负责承担。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服从管理,管好自身作业人员,如在材料款支付到位的`前提下,未能赶上工程进度,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

  六、特别约定:在签订此协议时,甲方将洛门福顺佳园3号住宅楼的二单元四层西户(401号)住宅房一套以每平方米2300.00元的价格出售给乙方使用,房款结算定为到该承包协议整个工程完工后,根据乙方门、窗工程款长退短补一次性结清。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工完账清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合同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既有合同正在履行中,现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合同主体变更及保证条款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主体变更条款

  1、本协议各方同意丙方取代乙方成为“既有合同”的`一方。

  2、乙丙双方保证丙方具有履行本协议所需相关资质和条件,如因其不具备相关资质和条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丙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乙方在本协议生效前基于履行“既有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分别由丙方享有和承担。

  4、本协议生效后,丙方按照 “既有合同”的约定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5、乙、丙双方必须做好资料、手续等的交接工作,因合同主体变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保证条款

  为了保证丙方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对丙方基于本协议及“既有合同” 对甲方所负的一切债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除本协议约定情形外,“既有合同”其他内容不变。

  四、因本协议及“既有合同”而引起的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法院解决。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乙、丙各执二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地址: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合同7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审查项目合同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双方就(以下称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地点:

  3、项目面积:

  4、项目计划开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开工,年____月竣工。

  5、设计单位:

  6、勘察单位:

  7、建设单位:

  二、审查范围和内容程序性审查的主要范围和内容为:技术性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三、乙方服务措施:

  1、乙方委派进行本合同项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人员均为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的专业人员。

  2、针对项目的建设特点,为确保约定项目能够在计划的竣工日期顺利完成,除在乙方的《报价书》中已作出的服务承诺外,乙方应与设计单位和甲方保持密切沟通联系,提供跟踪咨询服务,具体如下:

  (1)与设计单位密切配合

  (2)与甲方的配合

  四、合同履行期限、提交技术文件及交接方式:

  (1)乙方初步设计审查工作周期:不多于____个工作日。

  (2)乙方施工图审查工作周期:

  第一阶段:即0。000以下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____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即整个建筑空间的施工图审查阶段,初审不多于____个工作日

  (3)初审完成后,乙方各专业审查人员应按程序和审查要点分别填写各专业审查意见书交甲方或原设计单位,原设计单位根据审图意见修改后返回乙方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应在收到设计单位修改文件后____日内提出。复审合格项目应由乙方负责审查的专业人员填写《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一式三份提交甲方。

  (4)经乙方审查合格的'项目,向甲方提交《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一式两份,并在审查过的施工图文件盖章(三套)。勘察报告及结构计算书返还甲方。

  (5)本合同生效后即开始程序及技术性审查(含技术咨询服务),审查工作按规定工作日数完成(见本条第一、第二款)并提交审查报告。

  五、委托方(甲方)的协作事项:

  甲方办理报审手续时应向乙方提供或陆续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的复印件:

  ⑴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⑵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等专项审批意见书;

  ⑶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勘察审查报告(详勘);

  ⑷施工图设计全套图纸文件一套(结构专业计算书一份,);

  ⑸另提供总平面一张;

  ⑹审查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技术情报和资料的真实性、保密、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所有技术资料及审核后修改的设计文件、计算书等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七、验收、评价方法审查报告应符合本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____市规委对委托的审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____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负责日常工作。

  八、报酬及其支付方式:本项目审查费固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分期支付具体为:____________

  评价方法:初步设计审查(含技术咨询工作)完成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个工作日内:____元。施工图第一阶段审查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工作完成(含初审和复审)并出具正式审查意见书后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元。施工图第二阶段审查(含技术咨询工作)工作完成(含初审和复审)并出具正式审查通过文件后个工作日内,支付____________元。若阶段发生变化,则双方另行商议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款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反本合同

  第四条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减收项目审查费2。

  (二)违反本合同

  第八条约定,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应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逾期违约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申请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一、其它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乙方将由审查单位负责人和审查人员签字并盖章的《____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交甲方,原设计单位修改后,甲方重新送审。复审不合格项目交____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总站处理。复审时间与初审时间详见本合同

  第四条。施工图一经审查批准,不得擅自进行修改。如遇特殊情况需对已审查过的主要内容进行修改时,必须重新报请原审查单位批准后实施。甲方与乙方对审查意见存在重大分歧时,甲方可向市规划委提出复审申请,市规划委可另行委托审查单位或组织专家论证,做出仲裁决定。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本合同,若甲方要求单方终止合同,原缴的审查费不退,乙方的审查工作超过一半时,甲方应支付全部审查费。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应协商并签定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自全部内容履行完毕后截止。本合同正本一式本份及副本份,甲乙各方持正本____份,及副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8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联系方式: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联系方式:债务人:

  (以下简称“丙方”)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联系方式:

  1、________年____月日,本合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详见附件1)、

  2、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担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义务、经平等协商,各方就抵押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主债权

  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约定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详见附件2《抵押物清单》)、

  2、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

  3、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竣工时间:

  6、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划拨

  使用年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7、证件(详见附件3—7):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

  (5)开工许可证号:

  (6)预售销售许可证号:

  8、其他:

  【配套、装修等】

  三、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四、担保范围

  1、抵押物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违约金和实现主债权的费用(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等)、

  五、抵押登记

  1、各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登记申请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于抵押权消灭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送达撤销抵押登记的通知,协助甲方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3、各方应当协力提供登记所需文件、资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记和撤销登记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方依据国家及登记机关的规定承担;无相关规定的,由各方承担各自的费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与处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另行提供担保的除外、

  3、抵押物灭失的,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灭失而取得的赔偿行使物上代位权、

  七、行使抵押权的条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丙方未依约支付合同价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2、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主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权后,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八、抵押权的消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抵押权实现;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支付合同价款、

  2、未经抵押人同意,乙方与丙方变更延长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经各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一、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此页无正文)此页系合同签署页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

  (印章)代表人:

  丙方:(

  印章)代表人: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建设工程合同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开发的土方分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1、新建房屋的基坑土方工程和老建筑物遗留的基础砖、石、砼的挖掘,破碎、装卸、运输和清理弃至场外。

  2、施工所需的机械、工具、能耗、维修等均由乙方承担。

  三、承包价格:

  1、土方、建筑垃圾、杂物、破碎快料外运,每立方米元,甲方需留用的土方,乙方应在甲方指定位置及要求堆放,每立方米元。以上价格的工作内容包括挖、装、运、卸、外运,还包括途中产生的费用和卸物的`地点由乙方解决和费用承担。

  2、施工时遇到体积大于0.6立方米砼、钢砼,或厚度在30厘米以上的基础需要破碎,按实际体积计算,破碎费每立方米元。

  3、砼地坪厚度超过20厘米,需要使用炮头机打,每平方米元,含破碎物清理外运。

  四、工程量、计量方式:原始地面标高每棟房屋测6-8个点的平均数,由甲、乙双方共同测量并做好记录。(监理单位进场后可同时参加),参加人员签字后土方开挖,待基坑挖好后,基底标高再测量记录,经参加人员签字生效,(砼破碎工程也同样记录、签字生效)。记录表格采用土方测量记录单(甲方提供)。

  五、施工质量和进度:乙方在施工进度中应根据甲方和监理人员指定的时间、施工范围和施工图要求进行施工,工作完成后应甲方和监理对质量认可后双方测量签单。

  六、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应定期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教育,并做好安全工作措施,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有上岗证,因安全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施工过程中,遇到通信光缆,电缆和文物等重要迹象应立即停止施工,报告现场管理人员或甲方领导,待事情处理后再施工。

  七、付款方式:

  1、考虑到施工周期(各栋房屋不一定同时开工),定于每月的号结算一次,结算根据施工时每栋房子已经签字的记录单,按完成量的70﹪付款,余款待小区改期工程全部完工1个月后的3个月工作日内结清。

  2、付款时凭税票并经相关人员签字注明已完成付款的房屋楼号。

  八、其它事项:

  1、如甲方需工程进度加快而乙方无法跟进施工时,甲方可另行施工单位进场施工。

  2、由于甲方付款不到位,乙方可顺延工期。

  九、本合同经双方商定,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则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10

  甲 方:

  乙 方:

  经营者姓名:

  身份证号码:

  经 营 场 所:

  兹有 的车棚非机动车辆充电电路安装工程由乙方经营部施工,为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及工程进度,认真执行业主合同,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内容: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工期:

  20xx年 月 日前完工。

  四、承包价格:

  见附表。

  五、甲方工作

  1、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安全培训、施工进度,巡视督导、验收等方面;

  2、甲方负责工程测量,预结算,现场管理,业主及外部关系的协调等工作;

  3、 甲方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

  六、乙方工作

  1、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如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3、 乙方不得和业主争吵,有问题须及时向甲方反映,如出现质量问题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和期限整改。乙方负责施工现场安全。

  4、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管理工期,如因工期管理管理不善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负担。

  5、文明施工,管理好工程材料,如材料管理不善造成丢失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出现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

  6、保护好已完工程成品,以及其它工种的劳动成果。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7、 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施工现场做到一日一清,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土渣一律装袋存放在指定地点,材料、工具按指定位置整齐排放,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8、乙方自行办理所带施工人员的公安检查等一切手续,出现问题甲方不负责。

  七、工程质量:

  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若不符合优良标准规定,甲方有权责令乙方返工,并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且乙方承诺该工程中产品保修 年。在此期间若该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需要无条件维修。若乙方不积极配合、屡次整改达不到要求或不执行影响正常使用,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民事责任,造成的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八、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如无书面协议结算时不予认可。

  九、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拨付方式:

  2、拨款程序:

  3、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给乙方(建设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不予结算。

  十、安全施工及现场文明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范,自觉遵守工

  地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服从项目管理。施工过程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整洁有序,如有违约,乙方需就施工中引发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其他约定

  以上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如有不尽事宜经双方妥善研究后再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应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起生效,工程竣工结算款付清后自然失效。

  甲方负责人(签字):

  乙方负责人(签字)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合同11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工程承发包双方实现市场交易的重要方式和依据。《建筑法》、《合同法》和《质量管理条例》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其要点有:

  建设工程的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合同法》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因此,以口头方式或其它形式订立的建设工程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无效合同。合同履行时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主要内容规定为:勘察、设计合同应当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的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监理合同应当包括发包方委托监理的内容、发包方与监理方权力责任的划分、监理费用及付款方式等条款。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及时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如逾期不支付,除按建设工程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折价和拍卖款,承包人享有优先受偿其被拖欠工程款的权利。

  为了保护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合同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组织编写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等示范合同文本。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为例,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书

  协议书包括发承包双方全称;工程概况;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合同工期、质量标准;合同价款;组成合同的文件;甲方关于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承诺及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交付工程及质量保修的承诺;生效日期及条件。

  2、通用条款

  通用条款是双方都需认可的词语、合同文件和对于工程事务的.处理方法。包括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合同价款与支付;设备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培和争议;其他有关安全施工、发现文物及地下障碍物的处理方法、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险、担保、合同解除、合同生效与终止的处理方法。

  3、专用条款

  规定以上内容和结合具体工程的一些特殊规定。

  4、附件

  建设施工示范合同文本的附件有:

  (1)乙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2)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工程质量保修书。

建设工程合同1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工程名称: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友好合作原则,达成如下分包合同:

  一、承包范围:

  二、承包方式:

  三、质量标准:

  四、工期:

  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完工,工期为 天。

  五、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1、经双方协议,本工程总量为 米,收费标准为 , 共计: (大写: )

  2、合同总价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3、付款方式:

  六、变更及工程费用调整:

  1、本工程进行中,发包人对本工程与技术要求提出变更时,发包人应在变更前 天内发出书面通知。承包人接到变更后 天内予以确认。

  2、变更后及承包增加施工费用,发包方按市场价予以调整。

  七、发包责任:

  1、发包方在开工 2 日前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技术交底与要求、设计图纸及放线定点轴线。

  2、开工前,发包方应办理开工许可证、工作场地使用等手续,及时解决好有关扰民和影响正常工作的有关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

  八、承包方责任:

  1、承包人按本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完成本工程的工作内容

  2、严格按本工程设计方案及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3、施工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方案,经发包方确认后进行施工。

  4、负责好现场测量放线、桩体定位、施工技术资料记录工作,并如实及时提交发包方,如因承包方的.遗漏、错误造成工程质量问题,承包方应负责补救并承担相应责任,情况严重时,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相应损失。

  5、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施工管理规定,服从现场指挥与领导。

  九、违约责任:

  甲方或乙方不能按照本协议条款约定履行各自的各项责任及发生与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材料与设备

  1、发包人及承包人对各自所提供的材料及机械设备进场负责,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若造成窝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责任是甲方的由甲方负责,是乙方的由乙方负责。

  十一、报告、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1、发包方负责组织对承包人交付的报告、成果、文件进行检查与验收。

  2、承包方应对其所确保提交的报告、成果、文件的真实性进行负责。

  3、隐蔽工程检查由承包人自检后,通知发包方进行检查与验收,经发包方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检验不合格,承包人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进行修补。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十四、合同终止

  本合同自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13

  1、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即“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建设工程?

  《解释》第一条第(三)项规定的“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的认定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法律、行政法规有新规定的,适用其新规定。

  4、劳务分包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5、如何认定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发包人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主张施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6、小型建筑工程及农民低层住宅施工合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人签订合同承建小型建筑工程或两层以下(含两层)农民住宅,或者进行家庭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当事人仅以施工人缺乏相应资质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一般不予支持。对于当事人确实违反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承揽工程的,可以建议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前述合同对质量标准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依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予以确定。当事人有其他争议的,原则上可以参照本解答的相关内容处理。

  7、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要求重新结算的,如何处理?

  当事人在诉讼前已就工程价款的结算达成协议,一方在诉讼中要求重新结算的,不予支持,但结算协议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或撤销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一方以施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确认结算协议无效的,不予支持。

  8、承包人项目经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施行为的效力如何认定?

  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的项目经理以承包人名义在结算报告、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加盖项目部章或者收取工程款、接受发包人供材等行为,原则上应当认定为职务行为或表见代理行为,对承包人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另有约定或承包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项目经理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9、当事人工作人员签证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就有权对工程量和价款洽商变更等材料进行签证确认的具体人员有明确约定的,依照其约定,除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对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相对方有理由相信该签证人员有代理权的除外;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工作人员所作的签证确认是其职务行为的,对该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但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相对方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签证人员没有代理权的除外。

  10、工程监理人员在签证文件上签字确认的效力如何认定?

  工程监理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签字确认的签证文件,涉及工程量、工期及工程质量等事实的,原则上对发包人具有约束力,涉及工程价款洽商变更等经济决策的,原则上对发包人不具有约束力,但施工合同对监理人员的授权另有约定的除外。

  11、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以工程发生设计变更为由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因工程发生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应当严格掌握,合同对工程价款调整有约定的,依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可以参照合同约定标准对工程量增减部分予以单独结算,无法参照约定标准结算的,可以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

  主张工程价款调整的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约定施工的具体范围、实际工程量增减的原因、数量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12、固定价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当事人要求对工程价款予以调整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价结算,在实际履行过程中,钢材、木材、水泥、混凝土等对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主要建筑材料价格发生重大变化,超出了正常市场风险的范围,合同对建材价格变动风险负担有约定的,原则上依照其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该当事人要求调整工程价款的,可在市场风险范围和幅度之外酌情予以支持;具体数额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参照施工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处理建材差价问题的意见予以确定。

  因一方当事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或建筑材料供应时间延误的,在此期间的建材差价部分工程款,由过错方予以承担。

  13、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工程价款实行固定总价结算,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其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经审查承包人已施工的工程质量合格的,可以采用“按比例折算”的方式,即由鉴定机构在相应同一取费标准下分别计算出已完工程部分的价款和整个合同约定工程的总价款,两者对比计算出相应系数,再用合同约定的固定价乘以该系数确定发包人应付的工程款。

  当事人就已完工程的工程量存在争议的,应当根据双方在撤场交接时签订的会议纪要、交接记录以及监理材料、后续施工资料等文件予以确定;不能确定的,应根据工程撤场时未能办理交接及工程未能完工的原因等因素合理分配举证责任。

  14、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如何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后一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但未明确约定逾期不答复即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承包人依据《解释》第二十条的规定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此未作明确约定,承包人仅以原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通用条款第33.3条的约定为依据,要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15、“黑白合同”中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或者未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但依法经过招标投标程序并进行了备案,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与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是必须进行招标的建设工程,实际也未依法进行招投标,当事人将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当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了备案,备案的合同与实际履行的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备案的中标合同与当事人实际履行的施工合同均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的,可以参照当事人实际履行的合同结算工程价款。

  16、“黑白合同”中如何认定实质性内容变更?

  招投标双方在同一工程范围下另行签订的变更工程价款、计价方式、施工工期、质量标准等中标结果的协议,应当认定为《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变更。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亦应认定为变更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

  备案的中标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工程因设计变更、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质量标准或施工工期发生变化,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会谈纪要等书面文件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进行变更和补充的,属于正常的合同变更,应以上述文件作为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依据。

  17、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折价补偿款中所含利润的,不予支持。

  18、《解释》中"实际施工人"的范围如何确定?

  《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即违法的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承包人、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施工人(挂靠施工人);建设工程经数次转包的,实际施工人应当是最终实际投入资金、材料和劳力进行工程施工的法人、非法人企业、个人合伙、包工头等民事主体。法院应当严格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标准,不得随意扩大《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范围。对于不属于前述范围的当事人依据该规定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建筑工人追索欠付工资或劳务报酬的,按照工资支付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快速处理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案件的意见》妥善处理。

  19、违法分包合同、转包合同的实际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诉讼主体如何确定?发包人的责任如何承担?

  实际施工人以违法分包人、转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法院不得依职权追加发包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要求支付工程款的,应当追加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发包人在其欠付违法分包人或转包人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发包人以其未欠付工程款为由提出抗辩的,应当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20、不具有资质的挂靠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挂靠人又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如何处理?

  不具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挂靠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被挂靠人),并以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挂靠人怠于主张工程款债权的,挂靠施工人可以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法院原则上应当追加被挂靠人为诉讼当事人,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因履行施工合同产生的债务,被挂靠人与挂靠施工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挂靠人承揽工程后,以被挂靠人名义将工程分包、转包给他人施工,施工人主张欠付工程款的,按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之五》第四十七条规定处理。

  21、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如何处理?

  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判决、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除外。

建设工程合同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在工程建设中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促进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和_________有关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以及_________关于《_________》,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共同自觉遵守国家和_________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和关于建设工程承发包的各项规定。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做到:

  (一)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赞助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二)甲方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向乙方索要(或接受)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高消费的娱乐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提供方便。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考察、参观等名义参加乙方安排的国内外旅游活动。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三、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做到:

  (一)乙方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相对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甲方工作人员(含家属、子女,下同)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甲方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量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

  (三)乙方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等为借口,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及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四、乙方如发现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向甲方领导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

  五、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甲方应向乙方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由此给甲方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六、本协议作为工程承发包合同的附件,经协议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见证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合同15

  甲方(供方)____市XXX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哈尔滨XX(法人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民法典》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货明细:乙方向甲方购买以下常规产品: 注:

  1、以上数量及尺寸以实际下单交货数为主计算

  2、以上价格不含税,

  3、甲方负责运输(仅限中山至哈尔滨长途)、

  二、质量检验:

  1.质量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验收

  2.尺寸要求:以乙方下单尺寸为标准。

  3.包装要求:货物的包装须满足易碎物品的运输、搬运要求,并符合乙方标准包装,包装费含在产品报价中。

  三、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即人民币:元作为订金,甲方在收到乙方订金后开始下单生产,天内生产完工,第天内乙方需付清余款元,货从中山发出,天内到达上海。

  四、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1.交货方式:先付款再发货,一次性送至乙方指定的上海工地

  2.交货时间:自收到定金之日起15天内货到达上海

  3.交货地点:上海

  五、产品接收及检验:

  货到达指定地点后,供方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交到货的数量、型号及报检申请,需方需有专人(要有委托书)负责点数、验货,并签名确认。检验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标准(以客户确定的样板型号标准验收。)

  六、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乙方在收货当日对产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质量如发现有与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不相符时,应于____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将在7个工作日内对乙方提出的异议给予书面解释,如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及已经确定的样品要求,甲方将无偿更换,如果在竣工后,____日内乙方未提出任何书面异议,即乙方已确认所有安装的产品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应向乙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2.乙方未能及时收货造成货物延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逾期的全部损失;

  3.乙方未能及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款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货款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八、其他条件

  1.合同变更:甲乙双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合同规定内容,如需变更,应由双方协商确定后进行。

  2.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凡因本协议引起的调解、诉讼、双方连带责任人均同意以____市地方法院仲裁为主。

  3.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协议的方式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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