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

时间:2024-11-22 03:46:46 工程合同 我要投稿

工程合同【精】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程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合同【精】

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场镇居民生产生活安全并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城乡综合治理建设,特维修场镇河堤。为了确保河堤堡砍工程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该工程施工有关事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 施工内容:

  1.修建一条长 米(底宽米、顶宽米、平均高度为 米)的'河堤堡砍。

  2.沿新修河堤扩宽街道。

  3.增加工程由甲、乙双方现场指定,并由双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签字认定。

  三、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年 月 日

  竣工日期:年 月 日

  四、 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该工程采用清单报价的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当地建材市场行情、人工工价共同核定单价,并排现场工作施工代表计量签字作为本工程决算预计(项目报价清单附后)。

  2.双方协商河堤 元/每立方米,挖方元/立方米,填方元/立方米,工程量按照完工后实际验收方量为准。

  3.税费按照国家相关税收规定,由乙方交税,除此甲方不支付任何费用。

  4.该工程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十日内按照工程造价的90%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余10%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半年后,经甲方检查无质量问题再兑现,或以此款进行修复。另特殊情况双方协商约定付款时间。

  五、 质量要求

  该工程必须(开取块石修建,墙面均勾缝水泥抹平)按照甲方要求严格施工。如果发生质量及安全问题,均由乙方负责,返工维修及承担安全事故责任,以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施工。

  六、 安全工作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大力宣传安全常识,加强安全工作防护设备,财产、物资安全管理。按照安全操作规定施工。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财产、人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违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划分责任。

  八、 其它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用补充合同为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合同一式三分。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合同 篇2

  甲方: (发包方)

  乙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法律法规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亮化施工项目

  二、项目需要的亮化材料

  见亮化材料清单及报价

  三、合同金额

  1、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 元 大写: ( )

  2、合同总额包括 ;

  3、不含税费及增项;

  四、验收标准与要求

  1、交付验收标准

  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由双方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交付前的保管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2、货物为原厂制造的全新合格产品,、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合法安全使用。

  3、包装标准为原厂制造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六、安装地点及工期

  安装地点:甲方项目所在地。

  工期:合同生效后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70%;

  2、货到甲方项目所在地,验收施工前,支付合同总额的25%;

  3、无违反合同约定的,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3个工作日内付合同总额的5%。

  八、安装与调试

  以符合合同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的前提下,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最佳状态且双方均认为满意。

  十、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从验收交付之日起为 一年,保修期终身(质保期满后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

  2、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

  3、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现场安全操作及必要的`维护保养培训。

  4、乙方须提供常设 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在甲方所在地设有长期稳定售后服务机构(办事处),对甲方的服务通知,办事处机构在接报后8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主要设备的故障在4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乙方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工作业务。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接收或验收,并有权顺延付款;

  2、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且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

  十二、争议的解决

  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所产生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货物质量的检查鉴定,统一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辖属的相关检测机构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委托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三、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3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六、乙方应提供的资料内容

  1、中国境内制造的产品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2、关键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十七、其它

  1、本项目材料清单、增项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

  2、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双方各执二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共计四页A4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6、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责。

  甲方

  乙方

  日期

工程合同 篇3

  第一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结算审核 。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 年月日开始实施,至 20xx年月日。

  七、本合同一式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部分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 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 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

  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 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第九条 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咨询人的权利

  第十一条 委托人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咨询人以下权利:

  1、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如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2、咨询人在咨询过程中,有权对第三人提出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委托人的权利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下列权利:

  1、委托人有权向咨询人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委托人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委托人认定咨询专业人员不按咨询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

  给委托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委托人有权要求更换咨询专业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咨询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咨询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咨询人的责任期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有效期。如因非咨询人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第十四条 咨询人责任期内,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咨询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第十五条 咨询人对委托人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咨询人应承担责任。

  第十六条 咨询人向委托人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委托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委托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委托人应当履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咨询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委托人如果向咨询人提出赔偿或其他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咨询人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第十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由于委托人或第三人的原因使咨询人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咨询人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额外服务,完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作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则应当在14日前通知对方;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二条 咨询人由于非自身原因暂停或终止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由此而增加的恢复执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工作,应视为额外服务,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二十三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协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新的协议未达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咨询业务的酬金

  第二十四条 正常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二十五条 如果委托人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咨询人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活期贷款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二十六条 如果委托人对咨询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两日内向咨询人发出异议的通知,但委托人不得拖延其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第二十七条 支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酬金所采取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因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需要,咨询人在合同约定外的外出考察,经委托人同意,其所需费用由委托人负责。

  第二十九条 咨询人如需外聘专家协助,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咨询人承担;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以外经委托.

工程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造价结算审计业务范围

  甲方委托的 工程项目,具体项目以甲方委托的资料为准。

  二、乙方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以往执业经历中无不良记录。

  2、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必须为乙方在册人员,不得临时招聘人员。乙方结算审计人员应具备注册造价师或省级二级以上的造价员任职资格,精通造价知识,且从事本专业不少于3年。

  乙方项目经理:

  乙方主要审计人员:

  3、乙方将企业营业执照、资质以及结算审计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检查乙方结算审计工作的进度安排及落实情况。

  2、对结算审计人员违反本规定及职业道德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对乙方审计人员的工作情况向乙方通报,提出意见要求。

  3、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乙方增加或更换审计人员,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2 4、结算审计完成后,甲方对工程总造价或部分单项工程进行复核,如复核审减金额超过乙方审定金额的5%,则甲方不予支付此部分工程结算审计费用,且甲方有权另行委托其他造价咨询机构进行二次结算审计,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并承担甲方二次审计费用。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有关约定时,如甲方在结算审计前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过程中发现可单方解除合同;如甲方在结算审计结束后发现可全额拒付审计费用,已支付部分费用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起10日内返还,否则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甲方此部分的利息。

  (二)甲方的义务:

  1、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合同、招标投标文件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料原件,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工程地质资料、现场签证资料、设计变更单及其他结算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3、为乙方派驻的审计人员提供食宿、交通、通讯等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要求甲方进行与结算审计工作相关的`必要的配合和协调。

  2、有权对甲方在工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

  3、有权按合同规定收取审计费用。

  4、乙方在审核工程结算过程中,若发现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现场签证以及认质认价等资料不齐全(签收资料清单以外)影响审计工作的,或施工方不前来配合核对的,乙方有权书面(需盖公章)通知施工单位在5日之内(自通知之日起计算)将缺失资料补齐或前来核对,所补资料必须是原始资料且必须为原件,并且签章齐全。

  (二)乙方的义务:

  1、委派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精通工程造价业务且有较高职业道德的审计人员对本工程进行审计。

  2、审计过程中坚持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审计

  3 工作。

  3、自签收委托人移交的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内提供该部分结算审计报告。全部单项工程出具审计报告后 天内出具最终审计报告。时间每超一天,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由于非乙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顺延。

  4、按照不同施工单位分别进行审计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一式六份,且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按照各单项工程出具的书面审计报告要求符合甲方要求,审计报告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造价咨询单位签字盖章后方为生效。两种形式的审计报告必须提供相应书面报告同内容电子版各1份。报告可以都送给审计部 结算资料 事务所来取

  5、乙方有随时向甲方就审计报告内容进行解释的义务。

  五、结算审计费用

  结算审计费用=甲方送审额 × ‰ + 乙方审减额 × %,若乙方审减额低于:甲方送审额 × ‰,则按照审减额支付审计费用。

  甲方送审额是指针对本项目甲方进行初审后的额度,具体数据以甲方确认为准。

  六、付款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2、若甲方发现乙方造价人员有明显违背职业道德的审计行为(如吃、拿、卡、要或与施工单位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等),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选定造价咨询机构。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两份。

  4、其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委 托 人: 受 托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账号:

  税号:税号:

工程合同 篇5

  总包方:总承包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XX公司

  6、7住宅楼工程施工分包合同第四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以下补充条款:

  一、乙方承诺确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程竣工验收(不含室外工程),承诺保证按承包合同第十五条办理。

  二、工程质量等级市优良样板工程,7住宅楼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工程竣工质量监督部门核验后达到以上标准,甲方支付乙方承包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一,达不到以上标准,乙方同意按承包工程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处以罚款。

  三、经甲方考核,同意由同志担任该工程项目经理,对该工程实施全过程负有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全部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调换其他人员或名誉管理,如有发生视为违约。

  四、工程结算方式

  1、土建工程按议标确认的合同价款(不含税)结算,双方同意除设计变更以外其他内容(含工程报价中的错误、漏算部分)均不再作调整。

  2、XX合XX窗及商品混凝土按实际发生调整价格。

  3、水电安装工程按甲方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进行结算,取费标准参照土建工程取费水平执行。

  4、本工程价款不含包干费内容,如有发生按实签认。全部工程价款增减调整及定额外发生内容均按土建工程议标合同费用标准结算。

  五、工程进度款以甲方审定的`工程月度报表按月支付,支付额度为审定完成量的95%。进度支付至全部承包总价90%时停止,待工程审计完毕后,预留保修金及承诺罚款额按规定办理尾款结算手续,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展,甲方应积极筹备资金,按合同约定方式予以付款,若开工第一个月或中途甲方资金短缺(不超过20天)不能到位,乙方将继续施工,保证工程进度不受影响。

  六、本工程主要、大宗型材料乙方必须提供有相应生产资质的正规厂家合格

  产品,建筑用钢材甲方指定采用产品。XX合金材及水电主材(包括管材、线材、洁具、开关、插座等),由甲乙双方共同选厂选型定货。

  七、文明施工

  1、乙方应严格遵守____市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现场保洁等管理规定,如因乙方原因违规而发生的损失或罚款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进场前三天向甲方办公室送交有关施工人员名单及相关证件,经甲方审查办理出入证,所有人员挂牌上岗,乙方应对所属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治安保卫教育,所属人员不得在居民区内逗留,注意协调施工区周边住户关系,尽量减少施工对住户的影响。

  3、为确保该工程施工的安全文明,住宅楼采用架子封席全封闭施工,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4、乙方承诺该工程确保创________年度武汉地区文明施工现场,如达不到承诺对乙方处以20元罚款。

  八、乙方进场前,甲方配合提供部分车库、空余库房给乙方无偿使用,乙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结构,退场时按原貌退还,现场施工、生活用水电由乙方安装水、电表,按发生计费。

  九、工程保修

  1、本工程保修金双方同意按工程总价的5%计算,保修金在乙方工程尾款中预留。

  2、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

  3、保修期间,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非乙方原因的支出,由甲方承担。

  十、本工程不得再次分包,严禁转包。

  十一、本工程合同价款为元,其中水电暂定30万元。

  十二、本协议条款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同工程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条款及分包合同在集团有限公司、XX公司内部执行,对外无效。

  总包方:分包方:

  负责人:负责人:

  签订日期: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6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设计依据

  2.1 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2 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2、广东省标准《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DBJ/T15—20—97)

  3、广东省标准《土钉支护技术规程》(DBJ/T15—70—20_)

  4、广州市标准《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_)

  6、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标准《土层锚杆设计与施工规范》(CECS:22:9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_)

  8、其它有关的国家及地方强制性规范和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 合同书

  3.2 发包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广州新龙嘉禾现代医药销售物流中心——酒店项目基坑支护工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北侧,基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开挖深度约5、5m。场地经回填较平坦,周边较为空阔,拟采用放坡等方式支护。

  第五条 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设计所需的'总建筑图、结构图以及地质资料。

  第六条 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供的成果及服务

  7.1 双方商定,本合同的基坑设计、施工方案通过专家审查总设计费为 5、0 万元。收费依据和计算方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地方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商定。

  7.2基坑支护期间的现场服务费用已经包含在设计费中。施工现场出现紧急情况,设计人必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

  第八条 支付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广州市 仲裁委员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0.1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长期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10.2 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的服务至施工安装结束为止。

  10.3 本工程项目中,设计人不得指定建筑材料、设备的生产厂或供货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配合建筑材料、设备的加工订货时,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10.4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务,另行签订协议并支付费用。

  10.5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0.6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 6 份,发包人 4 份,设计人 2 份。

  12.7 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8 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合同 篇7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就 环保工程的安装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环保工程项目的概况

  1、环保工程项目

  名称:

  型号:

  数量:

  2、安装地点:

  二、工程总费用:

  工程总报价为 元(¥ ),为含税价,包含所有的费用。

  三、付款期限:

  本合同环保工程所有项目安装质量标准符合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由甲方调试为正常运作的状态且领取到环保合格证书后由乙方向甲方付款。

  四、付款方式

  由乙方将工程款汇入甲方指定的账号:

  开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五、环保工程项目安装工期

  环保工程项目应于 年 月 日之内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

  六、环保工程项目安装的的质量

  1、本合同环保工程所有项目安装质量标准符合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由甲方调试为正常运作的状态。

  2、本合同环保工程所有项目的保修期为自领取环保合格证之日起 年。

  七、环保工程项目安装的验收

  乙方按照安装质量标准按国家规范及行业要求验收。甲方支付验收费用。

  八、报批手续

  由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向国家机关申请环保工程合格的.报批手续并领取环保合格证,在报批手续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如甲方如违反第六条的的规定,环保工程任一项目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或未领取到环保合格证。乙方应拆除环保工程项目,恢复原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环保工程项目款总额的 %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甲方违反负责环保工程安装第五条的规定逾期完成环保工程项目及报批手续,每逾期一日需要向乙方支付环保工程项目款总额的万分之 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逾期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如乙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需要向乙方支付环保工程项目款总额的万分之 作为违约金,以环保工程项目款总额的 %为上线。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环境保护协议书

  为保证 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办法、服从行业管理,接受有关单位监督检查,经甲乙双方同意特签订环境保护协议如下:

  一、协议双方

  1、单位名称:(甲方)

  2、单位名称(乙方)

  二、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扬州市和上级单位颁发的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规章、标准和制度,在施工过程中不因自己的违章施工给对方施工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及罚款,双方通力协作,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建立绿色花园式工地。

  三、甲方对乙方的施工项目负责介绍施工现场基本情况,按合同的规定乙方求助甲方协助的事项,甲方应满足乙方的要求。

  四、乙方食堂应设排风扇和隔油池,减少环境污染,隔油池应高进低出,二级沉淀。

  五、乙方工人日常工作中要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建筑垃圾应用容器吊运,严禁空中抛撒。

  六、乙方施工项目应当按规定对自己的工人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教育工人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违章施工或违章作业甲方有权处罚。

  七、甲方负责制定水、电的节约措施,乙方必须遵守措施中的有关要求,并认真执行。

  八、乙方的重要环境岗位人员在作业后产生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及时送到指定的地点存放。

  九、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的设施不符合规定造成的乙方社会不良影响及社会罚款,甲乙双方协商按国家规定处理。

  十、因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破坏甲方设施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社会罚款,甲方不负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处理和上报上级单位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十一、补充条款(项目部根据自身情况而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有效。

  甲方盖章签字: 乙方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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