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程合同7篇(精)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程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工程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职权:____________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____________,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__ 日
第11条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____________,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
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___________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人民币)(小写):元
第21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____________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工作进度、部位)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百分比
金额(人民币、元)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____________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____________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结算总价的____________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2) 绿化种植工程:(3) 喷泉、喷灌工程:(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2) 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
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____________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月日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苗木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
送达
备注
时间
地点
总价合计
关于工程合同 篇2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于 20xx年 7月双方本着互相合作精神,为能按时、保质、按量的完成承包的任务,完善双方的承包关系,并具体明确双方责任和业务,经双方讨论协商,同意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如有任何合同内发生事项,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条款执行。互不争议,如发生合同条款未列明之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希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名称:大岭山交通警察监控指挥中心。
第二条、工程地点:大岭山镇石大路旁.
第三条、承包范围:大岭山交通警察监控指挥中心工程中的门窗及玻璃幕墙分项工程:即所有门窗及玻璃幕墙的制作安装;按甲方施工现状完成设计图纸内的一切项目,并包含以下内容:
1、 所承包项目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甲方指定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 范的施工程序和操作的全部过程;
2、 混凝土梁柱板和墙体内需增加的预埋钢板的植筋、固定;
3、图纸要求楼层或墙体有防火隔离部位的制作安装;
4、门窗、玻璃幕墙与外墙饰面砖和石材接缝处的防水处理:
5、施工中所使用材料的场内垂直、水平、运输、装卸,按甲方要求堆放整齐.
6、建筑垃圾清理和材料堆放到甲方指定位置等扫尾工作。
7、凡因乙方施工原因而造成其他班组的额外工程量的,均由乙方承担。
1、 包工包料 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
第四条、 承包单价:
一、本承包单价按外框制作实际面积计算:
1、50系列平开窗配5厘钢化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00元㎡);
2、;50系列平开窗配5厘非钢化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写:¥00元㎡);
3、120系列隐框幕墙配6+0.38或0.76+6夹胶与防火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00元㎡);(即C4、C6、MQ1、MQ4、MQ5、MQ6、MQ7、MQ8、MQ9)
4、120系列隐框幕墙配6+9A+6钢化中空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00元㎡);(即MQ2)
5、19厘钢化吊挂玻璃幕墙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00元㎡);(即MQ3)
6、铝合金三轨推拉门配10厘钢化玻璃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写:¥00元㎡);
7、铝合金百叶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00元㎡);
8、防火窗每平方米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小写:¥00元㎡)
9、入口处自动感应门(包梁柱制作、安装、装饰)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写:¥00元)承包单价已包括乙方人员和机具进场,完工后的清理退场,各种工具和材料的价格变动,确保质量、进度、安全的措施费和施工人员的劳保福利等费用。
1、此单价为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验收合格的承包价。
2、如果未达到验收等级的,只按合同单价的80%进行结算,并负责整改合格。
3、单项工程未完成验收批(包括半成品)不计算任何费用;
4、在施工过程中如果乙方在质量、安全、进度方面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勒令乙方停工,清理退场。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如果乙方施工进度不能按合同和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可施工面无人施工(包括乙方承包范围的扫尾工作及因乙方原因增加的额外工程)甲方可转包给其它队伍进行施工,如转包价高于乙方原合同价,其超进部份由乙方承担,也可由甲方安排其它人员插入施工,按每天每人贰佰元计算。
第六条、付款方式:
一、按完成形相进度付款:
1、完成全部门窗幕墙骨架安装支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四十(40%)。
2、完成全部门窗幕墙玻璃(包门窗幕墙扇)安装,经自检合格后支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三十(30%)。
3、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支付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二十五(25%)。
4、留总工程款的`百分之五(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限为一年
第七条、工期要求:
1、 从年月日。共55天;(并以现场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2、 从甲方通知乙方进场之日起,必须满足每天10人以上的施工作业人员,并根据甲方要求随时增减。
第八条、工程质量:
1、 按国家现行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2、 乙方所承包施工的分项工程,除必须按图纸施工外,必须符合施工规范标准要求 ,以及会审变更、修改通知要求等。进行大面积施工前,先以样板引路、超前示范,经验收合格后方能全面施工,并以样板标准作为验收所施工工程的标准,不合格者,乙方自动退场,甲方不负任何费用;
3、 如经检验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返工项目,乙方必须立即行返工处理,返工所造成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及由于自身质量问题及延误其他班组进入下道工序施工。致使工期延误造成的间接损失等费用);
第九条、材料要求:
1、 乙方自行采购所用施工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变更通知和甲方要求.
2、 所有材料必须先提供完整资料和样品,经甲方和有关单位确用后方可批量采购进场,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3、 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在使用前,由乙方负责检验或送有关部门试验(包门窗三性试验)并负责其费用,幕墙三性试验由乙方负责提供成品,其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凭发票).
4、 如使用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十条、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
1、 乙方对安全施工全面负责,如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费用,工期不顺延。
2、 建立健全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制度,完善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条件,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自觉接受和配合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3、 乙方对合同工程的安全施工负责,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事故。
第十一条、甲方责任:
1、 负责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会审记录及时发送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图纸变更通知;
2、 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安全、质量交底;
3、 负责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各工种的协调指挥;
4、 材料场、加工场由甲方妥善安排;
5、 甲方派专职施工员负责乙方的施工工程质量、进度、工程验收以及文明施工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乙方责任:
1、无条年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对各违章、违纪等事务的处理及处罚决定。
2、乙方进场后,班组长应及时收集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办理花名册登记,后勤按人数安排宿舍和床位,然后班组长召集所有人员到工地培训室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通过技术交底和教育的人员,方可进场施工。
3、乙方每月应发放工资,必须报送一份工资表给甲方,工资表必须跟花名册一致,否则引发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负。
4、乙方必须配备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配合甲方工作;
5、乙方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甲方施工人员对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在具备加班条件的情况下,甲方要求加班,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加班。不服从安排和指挥的甲方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和终止合同,或按合同第六条第4、5款执行;
6、在施工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要求调整承包单价,否则甲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7、 乙方所有人员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相片和当地派出所要求的有关证件,如不具备有关证件而造成的违章罚款由乙方负责;
8、 乙方每施工完一道工序或一分部工程,均要甲方和有关施工管理人员验收同意达到合格标准,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否则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三条、奖罚规定:
1、 按合同工期工程延期完工的每逾期1天,由乙方付给甲方每项(甲方的进元/天的违约金;
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工完场尽及时清理,如有建筑垃圾堆积。给予罚款,若耽误下一工序施工得加重罚款。罚款金额以主管施工或质量人员开具罚款单为准,乙方无条件接受处罚;
3、 乙方能准时按合同质量提早完成,甲方给予适当奖励;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成本,甲方适当给予奖励;
5、 乙方保证在施工场地内不发生治安犯罪案件,若发生交由公安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工地管理规定:
1、 乙方借用甲方机具材料需征求甲方同意并妥善保管,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而损失的机具材料,按该物质的三倍价值赔偿;
2、 发现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利益、作风不当的人,不听从甲方教育劝告,甲方有权力开除其人,严重的送有关部门处理并给予罚款(最少不低于伍佰元);
3、 不准打架、滋事,否则无论理由是否,每一次双方均罚款伍仟元,两次以后加倍处罚,由班组负责,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 未经甲方批准自行团体性停工的,甲方扣乙方停工的人数每人每天壹佰元整。连续三天停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工资结算按本合同的每六条第4、5款执行;
5、 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工地有关守则(包括签合同后工地所有的守则)防火安全制度、文明施工规定,违者视其情节轻重罚款(最少不低于贰佰元整),由此造成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 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自身与他人伤害,一切责任由当事人承担。
7、 施工场地和宿舍范围一律不准孕妇、儿童内进和居住,违者罚款每人 元/天,在该班组内扣除;
8、 宿舍区内严禁黄、赌、毒出现,一经发现罚款元/人,并送公安部门处理。
第十五条、进退场规定:
1、 按甲方指定日期、人数进场,超出时间的,视乙方弃权,所签合同无,甲方可自行另签合同;
2、 完工后,乙方按甲方指定日期退场;
3、 工人退场必须请示甲方有关人员检查行李,如无可疑物品方许离开工地,否则后果自负;
4、本全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至工程验收结算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工程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违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经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西南信息产业园区5#53#54#55#56#工程。
2.工程地址:
3.建筑面积:16662.80平方米
4.结构类型:框架
5.工程造价:
二。承包方式:
承包方(乙方)对西南信息产业园区5#53#54#55#56#工程项目劳务人工费总承包。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承包范围为甲方发出的施工图中地梁面以上钢筋工,模板工,泥工三大工程所属的劳务工作。(不含水电,消防,门窗安装,油漆,涂料,栏杆及扶手钢筋竖焊金属构架,防水及外墙面隔热保温等工程)
四。承包工期:
1.开工时间:XX年 月 日(以双方确定的开工报告为准)
2.竣工时间:XX年 月 日
五。费用标准:
1.劳务费按实际施工建筑面积+─0.000以上/每平方米122元(结算单价:框架每平方75/m2计算,砖砌体内外墙抹灰及面砖,楼地坪按每平方米为47元)
2.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承包范围以外的工作(包括地梁面及以外的工程)双方以现场市场价进行协商处理。
3.工程在施工过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劳务整体在人民币XX元以内,甲方不另外补份,变更量在XX元以上,甲方将变更的劳务费按实调增(建筑面积增加不在此约定范围内)。
六。工程质量
在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安排下,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七。履行保证金及劳务人工费及支付:
1.乙方进场施工在一周内向甲方缴纳劳务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甲方在工程主体封顶五日内一次性返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3.本工程主体框架结构到五层楼面完,甲方按总价的85%支付乙方劳务费,以每本月25日进行工程量的结算,次月五日内支付85%人工工资。
4.该现场除合同包干外的另外用工,每日平均50元,技工为每日70元。
5.甲方应将乙方的人工工资打入乙方的账户,乙方向甲方提供人工费收据。
6.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劳务工程款。
八。甲。乙方的职责:
1.乙方只提供对焊机一台以及该项目施工工程中所需用的`“扎丝,元钉铅丝,”其余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的办公室和住宿用房,食堂的设备及锅具。
3.乙方免费提供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工作用餐。
九。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现场停工、待料甲方按现场人员每人每天补贴人民币50元。
十。现场安全:
1.现场按甲方要求,乙方人员应遵守现场的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乙方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自行负责。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工程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将丰都县高家镇方斗山高山生态移民接待中心工程木模、外脚手架单项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承包范围和内容: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设施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洽商单》等工程内容进行施工。包括地圈梁支模和地圈梁以上所有的主体工程和附属工程的支撑工作,施工现场各种预制构件的支模工作,以上各项工作均包括模板的支撑、制作、安装、拆除等。
2、本工程所有外围防护落地脚手架的搭设均使用单排钢管脚手架搭设。
3、甲方本工程所有的临时设施、临时通道、现场搅拌机棚等需搭设防护落地钢管脚手架的均由乙方无偿提供材料并实施搭设和拆除。
4、现场各种孔洞的预留由乙方无偿配合甲方现场其它工种完成。
5、以上1-4项工作内容所涉及的材料费、人工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6、甲方提供电源到每层楼上,其余线路由乙方自行搭设、接头。
7、清洁卫生由乙方负责,乙方每做完一层清扫一层,工完场清。
8、工人吃饭、住宿、生活日常用品、防暑药品等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费用。
二、承包单位:
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包的本合同第一大项(即1-8小项)所有的范围和内容的单价为:150.00元/m2。零平以下的(含地圈梁)基础混凝土模板工作的单价,甲方按35.00元/m2计价给乙方。甲、乙双方协定的单价在今后无论何种情况都不再涨跌,此单价已含安全风险费。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需交纳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乙方进场基础完工后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三、工程质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承包给乙方修建,乙方必须按图施工,保证质量,若质量不合格,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该工程的经济损失。乙方完成的本工程木模工的质量必须达到《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或技术洽商单》等要求的质量标准以及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验收合格。现浇板底要求光滑、平整,其质量要求所有现浇板底不抹灰。凡浇筑砼,必须安排人护模、随叫随到。本工程所有外围防护落地钢管脚手架的搭设标准按政府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合格。以上内容的操作工人必须是熟练工,持证上岗。
四、工期要求:
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场时间为准,乙方进场后在150天内完成主体工程。若乙方耽误甲方工期,按每耽误一天赔偿甲方300.00元/天,若因甲方缺材料、资金等原因,乙方不负责。甲方通知乙方进场后,乙方不进场施工的,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退还。在施工期内乙方擅自停工的,甲方有权不给乙方结算和支付所完工程量的工程款,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且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甲方不退还给乙方。
五、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乙方同意甲方不以现金的方式支付,而以甲方在修建高家镇方斗山高山生态移民接待中心的.工程劳务费用50%的房屋冲抵劳务费和民工工资,用50%的现金付给乙方,房屋在接待中心三层以上选择,甲方抵给乙方的房屋单价2200.00元/m2(不包产权证,只包配套费,其余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抵给乙方的房屋,若乙方需要销售,甲方负责完善相关的售房合同,房款由甲方收取,甲方根据乙方所完成的实际工程量支付给乙方,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半年内支付给乙方。
六、安全责任:
甲方主体泥水工工程承包给乙方后,乙方出现伤残或大小事故,损失费或医疗费在10000.00元内由乙方自行负责承担,超过10000.00元以上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损失费或医疗费的20%,甲方承担损失费或医疗费的80%。为了安全,甲方提供电源和水源到每层楼,其余乙方自行安装。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帽、保险绳和保险带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乙方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不载安全帽的发现一次罚款20.00元。乙方自觉接受施工现场各类管理人的管理,不得与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管理人员发生争吵、不服管理,如有发生视情节轻重严格处理。
七、工程量的计算:
本工程的建筑面积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进行计算。外脚手架按建筑外墙面积计算,外脚手架拆除时间:丰都县高家镇方斗山高山生态移民接待中心工程全部主体完工封顶50天后拆除。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以上内容需共同遵守,如一方违约,违约方须付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叁万元整。
九、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此协议一式叁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关于工程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普片至中门蔗区公路全长22公里,今年6月以来阴雨连绵,到处塌方中断,特别是普龙和大底昂两处山体滑坡长130多米,路面坍塌严重,连自行车也不能通行。为尽快修复普片至中门公路,保证甘蔗的正常拉运,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量及内容
1、乙方负责清除普龙和大底昂两处山体滑坡的.土石方。
2、乙方负责填平普片至中门蔗区公路22公里,清除路边塌方,完善侧沟。
二、工程质量及要求
1、乙方将普龙和大底昂两处山体滑坡的土石方全部清
除,保证公路宽5米,并留有护坡。
2、乙方负责维修普片至中门22公里的蔗区公路,清除路边塌方,完善侧沟,填平路面。
三、工程造价
乙方在施工中的机械费、人工费、材料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实行包干,共计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施工结束,经甲、乙双方组织验收,工程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肆万元整(¥40000.00元)。
五、安全责任
乙方施工要注意安全,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工程工期
XX年 月 日至 月 日,共 天,每提前一天奖50元,每延期一天罚款50元。
七、法律责任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未尽事宜必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工程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结合装饰的特点,本照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装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建设单位:
3、承包范围:
4、合同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月25日完成。
5、工程总造价为:
第二条:开工前甲方工作
1、提供用电、用水方便,提供施工材料堆放及人员住宿的场地,并保证乙方在施工现场周边的一切事宜,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2、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工程的安全操作规范,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按质、按量完成工程。
2、严格执行本市室内装饰行业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3、作好半成品及成品工程的维护。
第四条:款项的拨付及结算方法
1、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付备料款40%,计人民币万贰仟元整(¥112000.00) 。
2、一楼大厅完工后,付工程款的30%,计人民币(¥84000.00) 。
3、本工程竣工后一周内由甲方单位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造价的 27 %,计人民币柒万伍仟陆佰元整(¥75600.00)。在未验收之前若本工程被建设单位使用,则视为本工程验收合格。
4、剩余总造价的作为质保金,8400.00),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到期后一周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第五条:质量要求
1、工艺标准双方同意按照室内装饰协会制定的.《装饰工程质量规范》。
2、施工过程中如有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达成一致意见,签定补充合同。
3、质量保修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后起为一年。在保修期内保修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工艺需变更,如有工程项目增减及材料价格的上调经双方必须协商一致,并由甲方在相关图纸上签字认可,同时调整相关费用。
第七条:工程工期
1、因甲方未按合同条款或资金不到位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返工费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3、因工程变更或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及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影响施工的,工期顺延。
第八条:如合同在施工中发生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拟补充变更协议,补充协议及甲乙双方认可的图纸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合同签字盖章后,如单方终止合同,由终止方向对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按规定罚违约金为工程总价的5%;如发生合同纠纷,在原告方所在地法院进行仲裁。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合同生效;竣工验收结算完工后合同失效。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工程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适用于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设施、写字楼、娱乐场所、饭店、酒楼、商场、车船、飞机等非家庭居室的装饰装修工程及其他环境艺术装饰装修工程。承包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与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按照《招标投标法》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合同应依照中标文件要求执行,但中标书内容、工程图纸、招投标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承诺书,有与《合同法》相悖之处的,应以《合同法》规定为准。
发包人(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全部料 □乙方包工、包部分料(见附件) □乙方只包工
1.6 工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北京或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国家、北京或专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
2.3 约定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
3.1 总工期:____日(为日历工期,并包括法定节假日)。
3.2 开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3 竣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的材料和设备的。
(5) 7日内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3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
□由甲方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由乙方于开工____日前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送甲方审批,甲方应于____日内审批完毕并交还乙方。
□由甲方委托的专业设计公司于开工____日前向乙方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损失。
4.2.3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4 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5 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招标工程以中标价为准。(应附中标通知书)
□非招标工程以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为准。
5.2 本工程价款总计:人民币 ____________元,¥_______元。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 预付款为工程总价的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预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延期开工。
5.4.2 工程进度款
5.4.2.1 乙方应在每月____日向甲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及相关质量验收记录,甲方应在3日内会同乙方核实计量并检验工程质量。乙方无故不参加计量及质量验收的,甲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甲方逾期未作计量及质量验收的,从第4日起乙方计量视为有效并作为工程款支付依据。
5.4.2.2 工程进度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等)。
5.4.2.3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2.4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3 工程进度款付至工程总价90%时停止支付,10%尾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清。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主要材料设备的,双方约定编制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览表中应准确写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等。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设计说明、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标准要求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6.3 甲方提供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应移交给乙方管理、使用。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本工程项目甲方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依法对工程施工实施监理。
监理工程师: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职称:_______________
注册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 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4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5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冬季供暖设备,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证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5)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发生伤亡事故,应在第一时间报有关部门及通知甲方,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应提供抢救抢险的必要条件,协助处理事故。事故引发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应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8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达到竣工验收标准的,竣工日期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28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___‰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按已付工程进度款之和的‰支付违约金。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甲方份,乙方份。
17.补充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及报价表
3.发包人材料供应及设备一览表
4.工程验收
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_
验收地点: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验收意见: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甲方或用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环境检测记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检测时间:_______________
检测地点:_______________
检测部位:_______________
检测结果:(报告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保修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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