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1-06-05 12:29:30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借款合同集锦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借款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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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 篇1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出借人民币最高数额为万元,具体借款数额以实际借款额计算。借款期限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借款利率为月息‰,从出借人实际交付借款之日起计息至本金结清之日。

  第三条:乙方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乙方承诺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违法活动。

  第四条: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每次实际借款数额向乙方交付借款。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交的资料、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抽回资金。

  3、借款交付后,对乙方使用借款进行管理和监控。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借款,不得将借款转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违法行为。

  2、乙方应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文件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3、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偿还本金的,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借款合同签订后,若甲方不按时、足额将借款交付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担保责任

  乙方自愿用其在 公司的股权作为本借款合同的担保。在乙方不能如期偿还借款时,乙方愿意承担股权担保责任。

  担保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为止。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九条: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方住所地所在法院管辖。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2

  贷款方:

  联系方式:

  借款方:

  联系方式:

  风险提示:

  借款、还款都必须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一般而言,欠条或者借条在债务人之手时,可能将被推定为该债务已经清偿。原告主张债权时,如无法提供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双方共同遵守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并签订此合同。

  第一条 根据______(项目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批准借款方______(项目名称及主要内容)项目______,总投资______万元,其中自筹______万元,其它______万元,向贷款单位申请______(贷款种类),贷款______万元。

  风险提示:

  借款数额肯定要写的,大家也都会写,只是要注意数额应该用大写,并标上币种。在大写的旁边再附注小写,并写上小数点。这样做主要是防止数额被更改。写清楚了,如果你是借款人,你不用担心数额被修改。如果你是出借人,不用担心借款人说数额被你改过。

  第二条 贷款期限:

  自放款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风险提示:

  借款时间是认定借款期限和诉讼时效的重要依据,也是认定借条事实的重要因素,应该在写明年月日。年份不能省略,如果没写年份,一旦发生纠纷,难以确定具体的时间。如果你是借款人,为防止借款日期被修改,应当用汉字大写:如:二〇xx年三月十六日。

  贷款方按照各项贷款办法规定的利率档次,计息时间,向借款方计收利息。

  风险提示:

  利息可以由双方自行约定,但如最终引发纠纷,对于未支付的部分利息,只要未超过年利率24%,人民法院会给予保护;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但如果约定的年利率为24%--36%,借款人已经支付的部分利息,出借人可不予返还。

  第三条 贷款方保证在核准的贷款额度内,根据贷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及时供应资金,如因本身责任,不能按时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由贷款方按本项贷款利率档次加付______%

  第四条 借款方保证按照如下期限归还本金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万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万元;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万元。

  第五条 借款方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双方同意按有关规定,用下列资金还款:

  1、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所得税前利润______万元,

  2、贷款项目投产后新增加的税金______万元,

  3、自有资金(包括更新改造资金、新产品试制费和生产发展基金)______万元,

  4、新增固定资产折旧______万元,

  5、贷款项目交主管部门的费用______万元。

  6、其它资金______万元。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监督借款方按照批准的项目实施计划、设计方案和合同规定使用借款,未经贷款方同意,借款方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和借款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收回或停止贷款,并对挪用的贷款部分加收利息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时放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元,延期超过____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能按时还款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还应承担乙方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风险提示:

  除违约金的约定外,为了保障款项的.回收,还可以就借款设置抵押。

  需要注意,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发生争议,双方应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风险提示:

  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2年。如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借款到期次日开始计算。到期有催讨的,从催讨次日重新计算,但须保存催讨的证据;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提出还款主张,不受两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但提出还款主张后两年内没有继续主张的,视为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支持。

  第九条 其他事宜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按约定全部归还借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后终止。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风险提示:

  为了确保签名的真实性,应要求当事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而且复印件上还应当让债务人签字。最好有借款人按手印,因为身份证也有假的,如果有盖手印会更好。尤其是在签名潦草的情况下更是如此。

  贷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借款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借款合同 篇3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借款人和贷款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种类:循环借款。

  第二条最高额: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最高额循环借款有效限期,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期限内发生的贷款均视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第五条贷款的发放

  5.1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和循环借款有效期限内,借款人可以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对外营业场所取得贷款,并由支付行直接介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卡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金鹿卡主帐户内。若借款人持有的金鹿卡发生卡号变化,贷款人可将贷款介入新的金鹿卡内。

  5.2借款人临柜凭金鹿卡、身份证、输入贷款金额和卡密码,取得贷款。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签署借款借据进行确认。

  5.3每笔贷款的起始日、到期日、利率及金额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及金鹿卡内数据为准。

  5.4在本合同约定的循环期限和最高额内,借款人可分次循环取得贷款,无须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

  第六条每笔贷款的到期日不得超过第四条规定的有效期限的到期日。

  第七条贷款利率及计息还息方法

  7.1月利率:__________‰.

  7.2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短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本合同利率不作调整。

  7.3一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时,根据基准利率的浮动比例,于次季度首月按同比例调整本合同利率。

  7.4本合同项下贷款按月结息,贷款人在每月的20日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八条借款人使用金鹿卡内的贷款时,不但要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还应遵守贷款人制定的金鹿卡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还款

  9.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的还款日以《借款借据》等会计凭证的记载为准。

  9.2借款人应按时足额地归还本合同项下的每笔贷款本金并制服利息,不得逾期,但可以随时提前归还。提前归还本息,合同利率不变。

  9.3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其开立的在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行的存款帐户中扣划到期贷款本息。

  第十条借款人陈述和保证

  10.1借款人承认和遵循贷款人的业务制度和操作管理及本合同项下的操作规程。

  10.2借款人保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个人经济收入、开支、负债等情况,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给贷款人提供所需的情况和相关材料。

  10.3借款人人必须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借款人或其家庭成员的工作状况、家庭收入发生重大变化;

  (2)借款人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

  (3)抵押物发生损毁或者价值明显减少;

  (4)质押物的权利价值明显减少;

  (5)保证人的资信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不能归还向金融机构的贷款;

  (6)发生其他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事件;

  (7)借款人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变更的。

  第十一条债权担保

  本合同由以下担保人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1)由________________(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温银()年高保字_______号].

  (2)由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提供抵押担保,抵押合同[编号为温银()年高抵字_______号].

  (3)由________________(质押人)提供质押担保,质押合同[编号为温银()年高质字_______号].

  第十二条违约事件

  12.1下列任一事件均可构成本条所称的违约事件:

  (1)借款人有挪用贷款的行为;

  (2)借款人有拖欠本金或利息的行为;

  (3)借款人拒不接受贷款人正常的财务监督及经营监督,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4)借款人涉及违法活动或涉嫌犯罪;

  (5)借款人发生第10.3条所列的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6)借款人经营发生严重亏损或不能按时归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息;

  (7)抵(质)押财产发生毁损,借款人未按贷款人的要求提供新的有效担保措施的;

  (8)借款人或担保人下落不明或无法联系的。

  12.2有违约事件发生或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贷款人提前行使担保权利时,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停止发放新的贷款;

  (2)单方面宣布本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全部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并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3)采取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救济措施。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一义务条款,贷款人有权按12.2条采取措施。

  13.2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3.3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为,在本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百分之________,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按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3.4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仲裁等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当承担贷款人为此支付的诉讼费、仲裁费、通知费、催告费、律师费、查询费、拆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15.1本合同在履行中的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贷款人(包括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15.2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其个人信用报告,用以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并将产生的信用信息向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

  15.3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等宽机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5.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包括按指印)后生效。

  15.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副本数份备查。

  15.6请借款人认真阅读本合同,尤其是带有符号的条款,在确认无异议后签署本合同。

  借款人(签字)贷款人(盖章)

  授权代理人(签字)负责人: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借款合同 篇4

  _______________(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

  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_______________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____________________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合同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或将抵押品变卖处理,抵押品价值原则上按原值的_____%作价,但为照顾到借款人的利益,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可自行变买抵押品,处理抵押品的收入,优先归还贷款的本息及逾期罚息,剩余部分交借款人处理。

  五、本合同的各项抵押条件是连续的,在贷款未清偿前一直有效。在此期间如借款人地址、名称、机构等发生变化,本合同应继续执行。

  六、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执,经友好协商不能解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双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报经借款人所在地公证机构公证(公证费由借款人负责)后生效,成为对双方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八、从放款人收回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之日起,本财产抵押合同即告失效,原移交给放款人的财产保险单应退交借款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放款人及公证机关各执一份。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

  放款单位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 篇5

  甲方(贷方):

  乙方(借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自己的现金 万元借给乙方使用。

  一、借款金额(元)大写:

  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借款利息每元月息 分 厘(每万元每月 元利息)。借款利息按季结算,足一年不结算,利息并入本金合计,按本金结算利息,借款利率不变。

  四、借款到期,还款优先还息。由乙方一次性将本息一次性偿还甲方,如到期不能偿还,可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得到甲方同意后延续借款日期,否则,即视为违约。

  五、到期未履约,利息加本金总额从到期日始,利息按(第三条)利率另附加为季递增利息(即每元季息)叁厘计算。即原利率每三个月再加叁厘计算。

  六、 愿将各自房产作抵押担保,房价为 万元,并附房产手续各 份。

  七、 附身份证复印件,住所地址,联系电话。

  八、在抵押期内,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出售、转移、转让、赠予、联营、再抵押、入股或其它任何方式处理处分。

  九、房产产权若有共有人,共有人应签字,若随后说有共有人为无效。

  十、待本息超过房价,乙方不能履行约定,该房产权即归甲方所有,乙方若继续居住,房租金每月伍仟元,超出房价部分款项继续履行本借贷协议。

  十一、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6

  借款人(甲方):

  地址: 电话:

  出借人(乙方): 电话:

  地址:

  合同签订时间: 20xx 年 月 日

  借款人、出借人经一致协商,订立本合同,约定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金额(大写) 元整 (小写)¥ 元。

  第二条借款利率及结息

  借款利率为2%,按月结息。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给付第一个月的利息,即 元整(¥ 元 )。

  第三条借款支付日期为本借款合同生效日。

  第四条还款期限与还款方式

  本借款合同签约之日起至 提出合同终止日截止。甲方可以随时通知乙方撤资,如乙方撤资须提前5日向沈阳银座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提出申请,首次投资用户超过六个月后可以提出申请。整月计算,到期还款时以现金支付。

  第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借款人、出借人签字后生效。

  借款人签字: 出借人签字:

  签约日期: 20xxx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篇7

  应计征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范围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也应按合同贴花,借款合同的计税金额为借款金额。

  企业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在印花税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88]11号)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作为《经济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中所规定的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包括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由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因此,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而作为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虽然概念适用上也遵从《经济合同法》的规定,但是根据国务院令[1988]11号文的规定,其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这里的银行是指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 [1991]55号)的规定,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需要注意的是,金融企业与银行企业的区别,金融企业包括银行金融企业和非银行金融企业,银行金融企业是指国家专业银行、区域性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其他综合性银行。

  可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基本上遵从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银发[1996]173号)中的界定,也就是说对贷款方作出了限制性规定,即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由此可知,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缴纳印花税。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在从事经济活动的过程中,对经济活动的实质课税与经济活动的合法性问题应正确予以理解与运用,国家对贷款业务是作出了限制及禁入性规定,但对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款业务,就营业税而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的通知》(国税函[1995]156号)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而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又作出了“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的规定。

  综上所述,从税收层面上来说,印花税征收范围内的借款合同是一种狭义上的借款合同,而并非经济合同法所界定的广义上的借款合同。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两者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却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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