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

时间:2022-05-17 12:30:22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借款合同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借款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借款合同

关于借款合同1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号文批准的项目,所需资金经甲方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发放外汇贷款。双方同意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外汇贷款___________万美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外汇贷款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外汇贷款自

  第一笔用汇之日起,在_______个月之内分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四条 借款利率:外汇贷款年利率为_______%,按一个月浮动。乙方每三个月计收一次利息,计息日为每季最后一个月的____日,

  第一次提款日到

  第一次计息日不足一浮动期限的也要浮动利率,此后利率浮动日即为某一计息日。如甲方不能按期付息转入贷款本金计收复利。

  第五条 借款支用:甲方根据用款计划支用贷款,对到期未支用部分,乙方直接将贷款从甲方的贷款户转到存款户。

  第六条 借款偿还:甲方保证在本合同规定的借款期限内按还款计划以所借同种外币偿还借款本息(若以其他可自由兑换的外币偿还,按还款日的外汇买卖牌价折算成所借外币偿还)。还款计划如下: 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还款,共分_______次还清。

  第七条 还款担保: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由作为甲方的担保人,并由担保人按乙方的要求向乙方出具担保函。一旦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由担保单位承担归还本金、利息和费用的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用款计划用款,其提前支用部分须向乙方支付_______%的承担费。乙方因本身责任不按用款计划提供贷款须向甲方支付__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乙方有权停止或收回全部或部分贷款,挪用贷款部分在原贷款利率的基础上加收____%的罚息

  3.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甲方不能在贷款期限终止日全部还清本息,应在到期日三十天前向乙方提出展期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共同修改合同的原借款期限,并重新确定相应的贷款利率。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按期归还的贷款,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任何银行开立的账户内扣收,并从过期之日起,对逾期贷款部分按借款利率加收30%的利息。

  第九条 其他约定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并立即或限期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和各项资料不真实;

  (2)甲方与

  第三者发生诉讼,经法院判决败诉,偿付赔偿金后,无力向乙方偿付贷款本息;

  (3)甲方的资产总额不足抵偿其负债份额;

  (4)甲方的保证人违反或失去保证书中规定的条件。

  2.甲方在还清贷款前,经营中的资金往来,除乙方同意者外,均须通过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办理,不得擅自将资金转移到其他银行或者金融机构。

  3.乙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报表和资料。

  4.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一项条款,须在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达成协议前,本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仍然有效。

  5.甲方提供的借款申请书、不可撤销担保书、工贸合同(或协议)、用款和还款计划及与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份,经借贷双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于

关于借款合同2

  甲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地址住所:电话:

  根据(下称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年个

  人借款字第号的《借款合同》的约定,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借款资金为(大写人民币)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方自愿以借款人的担保人身份向乙方提供担保,并明确以乙方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现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则:

  1、《借款合同》中的定义与解释均适用于本合同。

  2、当援引本合同或《借款合同》时,应当包括经双方同意修改、补充、变更后的合同或条款。

  3、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和担保行为具有独立性和完整性,不因其他相关合同的无效而无效。

  4、本合同所称债务系指根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借款人应向乙方偿还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债务本金及利息(包括复息、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资金占用费、实现乙方债权及担保物权的一切费用。

  第二条保证责任

  为了保证借款人全面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无论何种原因未按约履行,甲方均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三条保证期间

  一、保证形式为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另增加两年即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本合同所称主债务指乙方在前述《借款合同》中履行支付义务后,形成的对甲方追偿之债务。保证期间内,乙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的,甲方在原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以及《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需履行的全部义务范围。乙方凡因向甲方行使追索权、实现担保权利而产生的一切支付均在本担保范围之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各项费用。

  第五条有关保证的规定

  一、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为独立的担保。本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而存在,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也不受《借款合同》的终止或修改而受到影响。无论何种情况,甲方均须全面履行保证责任。

  二、本合同的保证为不可撤销的保证,不受借款人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破产、无力清偿债务、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等各种情况而有任何改变。

  三、乙方修改、补充《借款合同》的,无需另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按修改后的相关内容承担担保责任。但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扩大《借款合同》中约定的担保范围的除外。

  四、任何时候,甲方均不得以乙方未积极行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等为由要求减轻或免除担保责任。

  五、担保人特别保证:如乙方还同时享有由债务人或其他任何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论乙方是否向上述物的担保人或其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提出承担担保责任的请求,甲方自愿优先承担对乙方的连带保证担保责任,并承诺放弃一切抗辩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务人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先于物的担保承担保证担保责任。债务人提供了物的担保的,乙方放弃该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六条声明与保证

  一、甲方向乙方声明: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不含有与事实不符的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对本合同的签署和执行及任何与本合同有关的活动均出于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

  3、若借款人已向乙方提供担保物,则甲方承诺放弃按《担保法》第28条及其司法解释规定的保证人享有的权利,且不以该规定作为向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抗辩理由。

  4、甲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乙方接受其为担保人的下列事件:

  (1)与其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互涉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存在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争议;

  (3)存在重大债务或有负债;

  (4)存在尚未披露的向

  第三人担保之情形;

  (5)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的其他共有权人;

  (6)其他业已影响担保人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二、甲方向乙方保证:

  1、乙方在向贷款行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甲方追偿款项。甲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____日内即时支付乙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若同时面临偿付债务及乙方追偿时,应优先偿付乙方追偿金额;

  3、甲方如遇以下情形时保证在事项发生后____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变更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类产权变更;涉讼或仲裁事项;对外资金借贷等一切影响乙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4、甲方保证本次担保合法有效,任何影响或可能影响本次担保的情形均已被依法排除;

  5、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乙方依本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

  6、不出现因甲方故意或过失而影响乙方行使权利的情形。

  7、无条件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并在《借款合同》签署后按月向乙方报送上____月度财务真实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8、本合同保证期间内,甲方若对外提供担保,则甲方保证在提供担保____日前书面征求乙方同意,否则不能对外担保。

  9、当甲方提供的保证担保与借款人或

  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时,保证责任与物保在实现顺序上不分先后,乙方可不经物保的实现,直接要求甲方承担全额连带保证责任。

  10、若乙方在保证期间依法将债权转让给

  第三人的,则本担保保证债权同时转让,甲方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担保保证责任。若在保证期间,乙方为借款人担保的债务的履行期限发生延展或展期情形的,甲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1

  1、甲方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包括家庭财产)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1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全部资产清单,如乙方认为有必要,可对清单中所列财产进行评估,评估费用由担保人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违反本合同约定条款的,甲方应按担保的债务本金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且违约金不足赔偿的,甲方还应就不足的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的收取向甲方要求实现债权,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第八条提前实现债权的情况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提前实现债权。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义务;

  2、甲方违反本合同

  第二条的约定或出现涉诉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制裁等任何可能加重乙方担保责任的情况;

  3、依照《借款合同》规定需提前履行债务但借款人未依约清偿债务的;

  4、在《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出现被宣告破产、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等情况致使乙方担保义务即将形成,卷入或即将卷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发生其他足以影响乙方利益等的情况。

  5、借款人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第九条合同的修改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本合同,应通知对方,并经双方达成书面修改协议方有效。在书面修改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所有条款继续有效。

  2、《借款合同》修改时,乙方无须另外征求甲方的同意,甲方无条件地同意对原《借款合同》及变更后的《借款合同》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修改使甲方的担保责任得到加重的情况除外。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签约各方签章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本合同在履行和争议解决过程中的有关通知或送达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记载的地址或其他有效途径送达对方;

  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立即通知对方。

  3、任何通知或各种通讯联系只要按照本合同地址(地址变更的,按照变更后的地址)发送,即应视作下列日期被送达:

  (1)如果是信函,则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发出后的5个工作日;

  (2)如果直接送达,则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依法律规定。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 (签字)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乙方贷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于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

  还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还款方式:现金/__________支付。

  违约责任:

  1、借款方的违约责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还借款,贷款方有权追回借款,并从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贷款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贷款方的违约责任

  (1)、贷款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加收借款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七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附身份证复印件):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签订日期:

关于借款合同4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法人代表: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人民币佰

  拾

  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借款期限为____月。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借款人(甲方):(盖章)

  贷款人(乙方):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关于借款合同5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兹因借款事宜,订立本件契约,条款如下:

  一、甲方愿贷与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于订立本约之同时,由甲方给付乙方,不另立据。

  二、借贷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利息_____ 万元月息________元,乙应于_____月____日给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届期不能返还,乙方除照付利息外,并按利率一倍加计的违约金给付甲方。

  五、本契约书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六、乙方应觅保证人一名,确保本契约的履行。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本利的责任,并抛弃先诉抗辩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6

  贷款种类:

  合同编号:

  借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帐号:

  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贷款人:

  住所:电话:

  法定代表人:

  传真: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乙方签订的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协议,由乙方代委托人向甲方发放__________贷款,并在受托范围与甲方协商后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借款金额

  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四条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__息__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帐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委托人调整贷款利率,自利率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五条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万元;

  第六条还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还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万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万元;

  第七条付息方式

  甲方应在结息日前将资金汇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户内,以便于乙方按期、按规定收取利息。甲方不能按时付息时,按规定计收复利。

  付息户帐号为:

  第八条扣款方式

  甲方保证按第六条、第七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和借款利息,若不能按期归还,又未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则甲方同意由乙方委托人从甲方的银行帐户中直接扣收借款本金、利息及有关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2。贷款到期,由于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甲方经过努力仍不能还清借款的,可以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日内向委托人申请展期,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并通知乙方。甲、乙双方签订展期还款协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3。甲、乙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进行承包、租赁、合并和兼并、合资、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等改变其经营方式时,应提前________日向委托人报告并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发放贷款;

  2。甲方应在乙方开立存款户;

  3。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4。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5。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其有关的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7。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8。乙方应按委托方的计划及所供资金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乙方将停止发放贷款,同时向委托人报告,并按其书面意见处理。

  2。甲方未按期或超过本合同约定分次还款计划未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按委托人规定对逾期贷款加收________的利息。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份。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其授权代理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借款合同7

  借款的数额和利息是借款合同需要规定的主要内容,当事人在订立借款合同时一般要对借款数额和利息的多少及支付期限做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借款利息是在借款期限届满时或者合同履行期间按照约定分批偿付给贷款人。但是,现实中有的贷款人为了确保利息的收回,在提供借款时就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造成借款人借到的本金实质上为扣除利息后的数额。比如,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200万元,到期应当向贷款人支付的利息为5万元,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就直接将利息扣除,仅向借款人支付195万元借款,但实际上还是将200万元视为本金,并按200万元收取利息。这种做法一方面使贷款人的利息提前收回,减少了借款的风险,但另一方面却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利益,使借款人实际上得到的借款少于合同约定的借款数额,影响其资金的正常使用,加重了借款人的负担,也容易引起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纠纷。为了解决借款实践中经常出现的问题,体现合同公平的原则,防止贷款人利用优势地位确定不平等的合同内容,本条明确规定,贷款人在提供借款时不得预先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如果贷款人违反法律规定,仍在提供借款时将利息从本金中扣除的,那么,借款人只需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比如,上面例子中的借款人实际只得到了195万元的借款,那么,其借款数额即为195万元,借款人只需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向贷款人返还本金195万元并支付按照195万元本金计算的利息。

  出借人(以下称甲方)[出借人姓名]

  用户名

  身份证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借款人(以下称乙方)

  用户名: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开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行:

  见证人:

  地址:

  电话:

  鉴于:

  1、乙方因生产经营所需,有借款需求;

  2、甲方有出借资金的投资需求;

  3、甲方同意将资金借给乙方;

  4、见证人同意为甲、乙双方的上述借款提供见证及居间服务。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出借资金一事签署本合同,以便依照本合同中约定之条款与条件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在见证人的见证下,甲、乙双方签署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章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阿拉伯数字]元

  第二条 双方约定的借款期限为[借款月数]个月,从[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

  第三条 鉴于甲、乙方双方就借款事宜未面洽,系经见证人撮合达成借贷交易,为保证资金安全,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经由见证人账户支付借款并偿还借款本息。

  第四条 为完成甲方出借款项及乙方偿还本息的划转,见证人在其账户下分别为甲方和乙方开立虚拟帐户。甲方应在申请投资前将拟出借款项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乙方;乙方应将向甲方偿还的借款本息按照本合同附件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汇入乙方在见证人处的虚拟账户,由见证人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本合同签署前,甲方已将上述借款汇入见证人为其开立的虚拟账户,见证人承诺在合同签订日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汇入乙方银行账户。

  第六条 借款利率为年利率[阿拉伯数字]% ,以见证人将借款汇入乙方账户之日作为利息起算日期,不足一月的按天计息。

  第七条 乙方的还款方式为:[A.B.C三者之一].

  A:一次性还本付息;

  B:每月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C:等额本息还款。

  还款金额及时间参看本合同附件《还款计划表》

  第八条 乙方应按《还款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及金额将应还本息汇入见证人为乙方开立的虚拟账户(还款日期以见证人收到款项的日期为准),见证人应在收到乙方所支付款项后次日内将款项汇入甲方虚拟账户。

  第九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息不得在本金中预先扣除。

  第十条 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得提前结清。

  第二章 甲、乙双方的保证与承诺

  第十一条 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甲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甲方自愿向乙方提供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第十二条 乙方的保证与承诺

  (一)乙方保证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有权签订本合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乙方自愿向甲方申请借款,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关于借款合同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居间人是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报告信息机会或提供媒介联系的中间人。

  民间借贷居间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

  乙方(居间人):_________

  甲、乙双方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事项及乙方义务

  甲方委托乙方联系、介绍需要资金且信用良好的借款人,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_________万元(大写: )。

  1. 乙方应利用其广泛的社会关系,积极向甲方提供放贷机会;

  2. 乙方应谨慎审查借款人的经济条件、物业情况、收入水平,并如实向甲方反映,以确保甲方的贷款额度与借款人的偿还能力相匹配;

  3. 乙方应协助甲方与借款人订立借款协议;

  4. 乙方全面协调甲方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5. 借款人发生逾期还贷情形的,乙方有义务追缴,并积极配合甲方追索借款的工作;

  6.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其过错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1. 保证所提供借款的合法性;

  2. 严格按照借款协议约定按时将款项交付给借款人。

  第三条 报酬及支付期限

  乙方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的,甲方支付乙方居间报酬 元。甲方应在合同成立后的_______日内支付报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第四条 居间成本的负担

  不管乙方是否促成甲方与出借方借款合同成立,居间活动的成本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五条 乙方的担保责任

  鉴于借款人由乙方介绍,借款合同由乙方促成,乙方同意对借款人的借款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 本合同双方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 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本合同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 本合同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均对本合同有保密义务,不得将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在签订合同中所获取的相关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目的。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时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借款合同9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大写: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证从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按本合同规定的利息偿还借款。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五、保证条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二)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抵押担保债券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就抵押物优先受偿。如借款人违约,出借人聘请鲍玮琦律师担任代理人。相关费用按本款之规定。

  六、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人民法院(选择性条款不得违反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可选择原告、被告、标的物、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

  七、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关于借款合同10

  内容如下:

  国际借款合同是指不同国籍的贷款方和借款方为一定数额货币所有权的转移而确定相互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中贷款方的主要义务是按期发放贷款,借款方的主要义务则是到期还本付息。这类合同的特点是,涉及面特别广泛,几乎涉及了债权、物权、信托代理、税法、保险、外汇、财政金融管理等各个部门法,而目前还没有一部国际条约可资遵循;也很少有哪个国家有一部完整地调整国际商业贷款的法律,实务方面,主要是靠合同来规定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有关事项。

  国际借款合同范例

  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贷款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最高限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郎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的外汇贷款,经借贷双方协商,议定如下:

  第1条 定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另有明确规定外,下列词语应具有下列含义:

  “有效提款期”指本借款合同3.2款中规定的借款人可以提取本“借款额度”的期限;“银行工作日”指1)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2)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3)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和4)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都营业的一天;“承包合同”指由借款人与“承包商”签订的关于“本项目”的承包合同(no.___________);建设费用”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海运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建设期”指从“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初步交付日”为止的一段时间;“承包商”指 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总部设在___________,和中国总公司;“美元(us$)”指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定货币;“违约事件”指本借款合同16.1款中规定的任何一个事件或事实;“借款额度”指本借款合同2.1款中规定的可以由借款人提取的和/或已经提取的借款金额,包括“借款额度甲部分”、“借款额度乙部分”和“借款额度丙部分”;“最终机械竣工日”指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26个月的最后一天;“法国法郎”指法兰西共和国的法定货币;“利息存款账户”指专门用于支付“本项目”建设期内银行利息和费用的美元账户;“付息日”指每一个“利息期”的最后一天;“利息期”指自首次提款日至本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和一切费用全部偿清日止,每六个月为一期;“合营协议”指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由(1)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2)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3)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三方签订的合资经营中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的协议; “抵押”指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安排;“净现金收入”指借款人用于偿还本借款的现金收入,其计算方法见本借款合同6.2款的规定;“提款通知书”指借款人按照附件1格式,向贷款人出具的通知书;“人”指自然人、法人、合伙人及其类似的组织;“初步交付日”指自“最终机械竣工日”起四个月的最后一天;“本项目”指由借款人所有的、在中国 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建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厂;“保管账户”指借款人为偿还本借款而在贷款人处开立的外汇和人民币账户;“测量师”指借款人指派的、其资格证明为贷款人满意的、负责向贷款人报告工程进程、质量预算和决算的项目工程师; “借款额度甲部分”指根据协议提供的货款部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借款合同1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双方遵照有关法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借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小写)。

  第二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放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为准。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借款放出。

  第六条 借款人用下列资金,但不限于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七条 本合同到期,借款人应主动归还全部借款本息。不主动归还的,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二章 借款利率和计息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为月息千分之_________。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自贷款方放款之日起计息,按日计息,按季结息,借款到期还清本息。

  第十条 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仍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

  第十一条 借款人在贷款人结息日前应在其账户备足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账户划收。

  第三章 担保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由_________向贷款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合同编号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十三条 如果担保合同中约定的有关事项发生,贷款人认为足以影响担保人的担保能力的,借款人应重新提供令贷款人满意的担保。

  第四章 双方承诺

  第十四条 借款人承诺: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利用借款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3)在本合同项下借款全部清偿前,借款人有任何一种改变经营方式行为(包括承包、租赁、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联营、与外商合资或其他形式)时,应最迟于改变经营方式前三十天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清偿。

  (4)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时,保证立即归还贷款本息。

  (5)当客观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况时(包括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财务状况恶化等),应当在事件发生后_________天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保证贷款本息的偿还。

  (6)按时如实提供贷款人要求的资料(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开户行、账号、存款余额等),并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查和检查与借款有关的生产、经营、财产等情况。

  第十五条 贷款人承诺:

  (1)按期足额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债务、财务、生产、经营情况保密。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

  第十六条 借款人需要延长借款期限的,应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_____日内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并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十七条 借款人如要将本合同项下债务转让给第三者,应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在受让人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借款人、贷款人任意一方需变更本合同其他条款,均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借、贷双方协议变更本合同内容,均应征得担保人书面同意。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同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国家规定,在违约使用期间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一条 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时间归还借款本息时,贷款人按国家规定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利息。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不按期支付利息的,贷款对借款人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第二十三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2项、第3项、第4项、第十七条时,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尚未发放的借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贷款人有权按国家规定计收逾期代款利息。

  第二十四条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十四条第5项、第6项时,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

  第二十五条 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第五条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应根据违约金和违约天数,每日付给借款人万分之_________违约金。

  第七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六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关于借款合同12

  借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发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

  合同编号:

  第一条 本合同有关当事人及贷款基本信息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明编号:

  住 所:

  邮 编:

  手 机:

  电 话:

  贷款人(抵押权人):

  有权签字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表一: 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细表

  贷款资金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划付到以下账户:户名: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账号:________,即为借款人收取了贷款。

  表二:住房公积金贷款购置及抵押房屋概况

  此处签章为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第一页和第二页内容的认可和确认。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夫妻双方签字) (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第二条 总则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贷款人受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以下简称国管中心)委托向借款人提供贷款。为明确各方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三条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

  一、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一条表一所列贷款金额、还款期限、利率向借款人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本贷款),用于借款人购买自住住房。购买自住住房具体描述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不得改变用途,贷款人有权监督贷款的使用(即监督贷款准确划入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二、借款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将贷款款项直接划入售房人的售房款账户(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二)。

  三、本贷款自借款人收取之日开始计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仍执行合同约定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于下年1月1日开始;按当日相应期限档次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不再另行通知合同各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约定的贷款起息日(含)前,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则本合同将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执行。

  第四条 贷款的偿还

  一、借款人自贷款划付后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借款,每月还款日为贷款划付日的在该月的对应日(遇节假日顺延),若在某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设定当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

  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活期存款账户,且保证所提供的账号真实有效。借款人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从该账户直接扣划约定的月还款额,借款人应在该账户内保持足以按约定的月还款额还款的存款余额,以备贷款人划收。

  二、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见本合同第一条表一。借款人应在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内还清全部贷款。月最低还款额是国管中心按确定的方法计算的每月最低还款金额,本合同履行期间月最低还款额的调整按其有关文件执行。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可以调整月还款额,但调整后的月还款额不得低于本合同确定的月最低还款额,否则视为无效调整;调整后的月还款额高于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的,贷款人按照剩余贷款本金、应还利息及罚息之和进行划收。借款人调整的月还款额应为一元的整数倍(约定还清全部贷款或承诺偿还逾期贷款除外)。调整月还款额应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三个工作目前,按照国管中心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贷款人于本合同确定的还款日划收借款人还款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贷款人按约定的月还款额划收;不足以偿还约定的月还款额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贷款人实际划收的金额小于月最低还款额,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小于等于月最低还款额,或贷款到期日须偿还借款的,贷款人按照借款人剩余贷款本金、利息及罚息之和划收,借款人还款账户内存款不足的,贷款人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开户最低额的前提下,进行非足额扣划,有多少划收多少,并视为借款人逾期。

  借款人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人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在逾期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和计算办法计收罚息,直至该款项清偿之日为止。

  五、贷款逾期,贷款人按国管中心规定的频率执行逾期金额的扣划,直至借款人足额清偿。

  六、本合同中的约定的月还款额是指:

  1.借款人未调整过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的月最低还款额;

  2.借款人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调整后的月还款额;

  3.划收当期,借款人未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借款人在此之前最近一次有效调整的月还款额;

  4.借款人多次调整月还款额的,约定的月还款额为贷款人划收前借款人按规定办理的最近一次有效调整金额。

  七、贷款人划收借款人还款资金的偿还顺序如下:

  1.贷款未逾期的,按照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2.贷款逾期的,按照先还逾期部分,后还非逾期部分的顺序进行偿还。对于逾期部分,按逾期时间先后顺序,逐期偿还,对于同一期逾期贷款,按罚息、利息、本金的顺序依次偿还。

  八、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如遇国家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贷款人按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方式对本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并重新核定借款人月最低还款额。借款人在执行新的贷款利率的次月按调整后的月最低还款额按期还款,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九、无论借款人与售房人、房屋修建人、物业公司或其他任何方因房屋购置、建造、大修等原因发生何种纠纷,都不得影响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的履行。

  借款人与房屋出卖人协议解除合同或者诉讼确认合同无效、合同被撤销、合同解除时,应当将贷款本息一次性返还贷款人。

  第五条提前偿还全部贷款

  借款人提前偿还全部贷款,可采用以下两种途径:

  1.在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

  2.在非合同确定的还款日进行偿还。借款人与国管中心另行约定还款日进行偿还,每期限约定一次,须在还款日三个工作日前向国管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对于提前偿还的全部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贷款实际使用期间计收利息。

  第六条 房产抵押

  一、抵押人以本合同第一条表二所列房屋的全部价值向贷款人设定抵押,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人对设定抵押的房产,在抵押期间须妥善保管,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抵押人的行为足以使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为。抵押房产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房产价值,或者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在抵押房产受到任何损毁无法恢复、被司法机构查封、扣押或价值减少时,抵押人须及时通知贷款人并提供符合贷款人要求的新的贷款担保。

  三、抵押人应积极配合贷款人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并承担与办理抵押登记相关的税费、登记费等费用。借款人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收押。

  四、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抵押房产的,应先提前偿还全部未还贷款,提前还款手续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约定执行。

  五、抵押期间抵押人出租抵押房产须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且租赁合同中须注明:自租赁房产的抵押权人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起30日内,租赁合同解除,承租人须退还该租赁房产。

  六、贷款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赠与、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以本贷款所购房屋。

  七、贷款人可按照国管中心的要求将本合同项下债权和抵押权一并转让他人,抵押人应继续按照本合同对转移的债权提供抵押担保,直至债务清偿完毕。同时,抵押人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代表借款人办理抵押变更登记并签署有关文件。

  八、抵押期间,贷款人在事先通知抵押人之后,有权对抵押房产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九、抵押房产的处理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处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支付处分抵押房产的税费和其它相关费用;

  (二)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罚息;

  (三)清偿本合同项下剩余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关费用和赔偿金;

  (四)剩余金额退还抵押人。

  处分抵押房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赔偿金及相关费用时,贷款人仍有权向借款人追偿。

  十、借款人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抵押解除,贷款人应协助抵押人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贷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贷款人应按影响的天数和金额,每天支付给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0.4的违约金。

  二、借款人(抵押人)违约情形:

  (一)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

  (二)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办理贷款手续;

  (三)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支付有关费用;

  (四)借款人挪用本贷款,即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本贷款;

  (五)抵押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出租、出售、转让、赠与、遗赠或重复抵押;

  (六)抵押人不恢复抵押房产的价值也不提供担保;

  (七)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内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或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

  (八)借款人违反《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三、借款人违约责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的,按本合同第四条第四款的约定对逾期未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计收罚息。

  (二)借款人挪用本贷款的,就贷款挪用部分在挪用期间按国管中.心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的挪用贷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

  (三)借款人发生本条第二款违约情形,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借款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四、如发生本条第二款所述任何违约情形,贷款人有权行使下列一项或几项权利:

  (一)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二)发出各种形式的贷款催收通知;

  (三)宣布本贷款提前到期;

  (四)发出《行使抵(质)押权通知书》;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费用

  一、本合同所指相关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一)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

  (二)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或为保证贷款债权不受损害而替借款人垫付的各种费用;

  (三)贷款人为实现贷款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二、借款人要求为本合同办理公证的,公证费由借款人承担。

  第九条 日期的计算

  贷款人向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发出的任何书面通知,其日期的计算均从贷款人将通知交付邮局之日,或将通知直接送达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的住址之日,或从传真、电报、电传发出之日起计算。借款人或有关当事人向贷款人发出的书面通知的日期计算亦按上述方法执行。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本合同任何条款的变更和解除须由有关合同各方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若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死亡或伤残,借款人或其抵押房产的继承人应及时书面告知贷款人和国管中心。

  三、本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死亡、宣告失踪或发生其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其财产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或监护人愿意继续履行本合同项下借款人应承担的所有义务的,在签署《履约保证书》后本合同继续有效。否则按本合同第八条第四款的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一、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纠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金融规章。

  二、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协商无效时,应向国管中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一、本合同自借款人、抵押人签字,贷款人(抵押权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如本合同任何一方要求进行公证,则在完成前款所述手续后,于公证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一、借款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包括单位电话、住所电话和移动电话)以及工作单位、单位地址、住所地址如有变动,应于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贷款人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如有变动,应采用在贷款人网站上公告方式通知其他各方。

  第十四条 附则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一式五份,其中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国管中心执两份,用于抵押登记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有关各方签字(盖章)

  借款人、抵押人 贷款人(抵押权人)

  (夫妻双方签字) (公章)

  有权签字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经办人见证:(签章)

  年 月 日

关于借款合同13

  篇一:借款合同担保问题

  (一)争取落实借款的担保

  1、明白借款担保的必要性

  借款担保是确保债权得以实现并促使借款人履行债务的法律措施。因此对借款合同进行相应的担保是非常重要的。有了担保,就可以使自身利益将来受到最小程度的损害。

  2、借款担保的形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定金。

  (二)落实担保措施时应注意的问题

  1、由于保证是以保证人的信用做担保的,在签订保证合同时,要重点考察保证人的保证能力(代为清偿能力)。首先,要避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其次是要防止保证期间超过的风险。同时,贷款人应明白,在借款关系中,仅起居间介绍作用的人,是不承担保证责任的。只有明确表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人愿意代为履行”的完全行为能力人,才被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借款有保证人的,应在借款协议中明确并经保证人签字确认。

  2、抵押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尝的担保方式。在签订抵押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当事人不得事前有绝押的约定,即“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尝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人所有。”但如果该约定在债务人已经实际发生不履行情势之后,则为抵押权实现方式的约定,为有效约定。

  (2)抵押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不具备书面形式的抵押合同无效。

  (3)抵押登记非常重要。因为法律规定,大多数抵押(如抵押物为房产等不动产)必须依法办理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如以机械设备等动产作抵押,不办理抵押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关于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丙方(担保方):______________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整.

  该借款乙方已经收到,其中现金______________万元,转账______________万元.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______________户名: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经营需要.

  乙方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个月,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第五条、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偿付完毕后两年.

  第六条、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加盖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关于借款合同15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_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____万元,期限为___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

  1.1.8 “项目”指_________公路。

  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

  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运营期结束。

  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项目建设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支出和流动资金支出)超支。

  1.1.13 “预备费”包括基本预备费和涨价预备费。

  1.1.14 “项目资本金”指在_________公路总投资中由投资者认缴的非债务性资金。

  1.1.15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录和条款的标题仅为查阅方便,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

  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实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环保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公路收费权批文或意向性承诺书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

  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

  2.4 本合同项下_________万元的项目资本金按期、足额到位;

  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

  2.6 在总投资中单列百分之_________的预备费用于应付意外事件及物价上涨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9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

  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的贷款。

  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__公路项目建设。

  3.3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共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2.2 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保险单为本合同附件;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追偿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险费用及有关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若项目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借款人应将其所得保险赔偿金存入第7.3.2条规定的基本结算账户,由借贷双方协商决定用于项目毁损部分的修复或提前清偿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应按日向贷款人支付未提取贷款金额部分的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还本付息的,对逾期贷款每日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对未支付的利息计收复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计收万分之_________的利息。

  13.4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十一条和第12.1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贷款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5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第7.4条规定的,应向贷款人支付挪用金额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6 借款人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情况严重,致使贷款人认为可能危及贷款安全的,贷款人有权取消尚未发放的贷款,并提前收回已经发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贷款。不能收回的,视为贷款逾期,按第13.2条的规定计收利息。

  13.7 发生第13.6条规定的情形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的_________公路收费权。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规定归还贷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处开立的所有账户上直接扣收。

  13.9 贷款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向借款人按日偿付违约部分万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13.9.1 收到借据后,无正当理由推迟放款的;

  13.9.2 无故提前收回贷款的。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14.1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第十五条 通讯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沟通均应直接送交,或者采用挂号信函、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但是采取除挂号信函之外的其他书面形式送交的,应在事后三天内以挂号信函方式补寄对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种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时间为送交时间。

  15.3 本合同双方的通讯地址,以本合同缔约人栏中的记载为准,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对方。

  第十六条 其他

  16.1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_________(公章) 贷款人: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签字)

  附件

  附件一:_________承诺函

  中国工商银行_________分行:

  为了使_________公路项目能够按照预定的工期完工,本_________承诺当工程成本超过原定计划资金安排或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资金不足时,本单位将以补充投资或向其他金融机构融资以及其他任何方式提供项目所需的任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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