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借款合同

时间:2023-06-30 18:45:08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汽车借款合同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汽车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汽车借款合同

汽车借款合同1

  甲方:销售公司

  乙方(车主):车主签字手印身份证:丙方(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手印身份证: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自行选购的牌汽车壹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码)提供汽车消费借款服务。

  二.上述车辆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购车首付款30%中,乙方须首先按本合同第二条所列车辆的款项支付给甲方,计人民币元;首付款另20%的款项,计人民币元,由甲方为乙方垫付,借给乙方,缴足首付款用于购车。

  四.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借款服务费元。

  五.乙方所借甲方20%的购车款元,乙方须于三十日内还清,借款逾期乙方将承担10%/天的利息,丙方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还清甲方借款之前,乙方同意并自愿将车辆交甲方保管。

  七.乙方借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乙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一条所涉车辆交给甲方保管,并同意可能产生的在借款人与甲方之间的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同时,在本担保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尚须将该车辆的登记证书、销售发票等所有原始凭证交甲方保管。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相关材料。

  2.在担保期间内甲方有权不定期了解乙丙方的资产状况,如发现乙方有隐匿、转移或减少财产、串通他人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和要求提供反担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乙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丙方应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金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为逃避还款义务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丙方的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4.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为乙方办理银行信用卡,否则,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未履行银行贷款或信用卡按揭还款义务,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九.乙方留存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家庭住址:电话:(宅电)

  (手机) (办公)其他

  电子邮箱:@

  丙方留存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家庭住址:电话:(宅电)

  (手机) (办公)其他

  电子邮箱:@

  乙、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在壹周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方调查费。

  十.当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借款合同逾期之后,甲方享有对乙方追偿的权利和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抵押权,保证人丙方对乙方的全部债务及违约赔偿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撤销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借款还清。

  十一.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或通知甲方提车,甲方拒不履行合同或以任何理由拒绝提车,甲方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还应赔偿给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基于本合同可得的商业利益,并承担乙方为追索上述费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查询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等)。

  十二。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由叁方以书面补充协议确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中止购车合同的,须对甲方为履行担保义务而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合同壹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代表人:

  乙方(手印):

  乙方共同还款人(手印):

  丙方保证人(手印):

  20__年月日

汽车借款合同2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币别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用款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利息和利息支付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____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还款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6)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借款担保(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违约及其违约处理

  (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帐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通知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合同附件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借款合同3

  甲方:______销售公司

  乙方(车主):______,身份证: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身份证: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同意为乙方自行选购的牌汽车壹辆(发动机号,车架号,车牌号码)提供汽车消费借款服务。

  二、上述车辆交易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元)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购车首付款30%中,乙方须首先按本合同第二条所列车辆的款项支付给甲方,计人民币______元;首付款另20%的款项,计人民币______元,由甲方为乙方垫付,借给乙方,缴足首付款用于购车。

  四、乙方向甲方一次性缴纳借款服务费______元。

  五、乙方所借甲方20%的购车款______元,乙方须于三十日内还清,借款逾期乙方将承担10%/______天的利息,丙方承担担保连带责任。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还清甲方借款之前,乙方同意并自愿将车辆交甲方保管。

  七、乙方借款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乙方自愿将本合同第一条所涉车辆交给甲方保管,并同意可能产生的在借款人与甲方之间的抵押权人变更登记,同时,在本担保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尚须将该车辆的登记证书、销售发票等所有原始凭证交甲方保管。

  八、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相关材料。

  2、在担保期间内甲方有权不定期了解乙丙方的资产状况,如发现乙方有隐匿、转移或减少财产、串通他人等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和要求提供反担保,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赔偿责任的权利。乙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丙方应提供客观真实、有效、合法的贷款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交资料承担法律责任。

  2、乙方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金额履行还款义务,不得为逃避还款义务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3、丙方的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

  4、乙方须积极配合甲方为乙方办理银行信用卡,否则,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逾期未履行银行贷款或信用卡按揭还款义务,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九、乙方留存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家庭住址:______电话:(宅电)______

  丙方留存甲方的联系方式为:

  家庭住址______:电话:(宅电)______

  乙、丙方上述联系方式发生变动,应在壹周内书面通知甲方,如未通知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500元/方调查费。

  十、当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借款合同逾期之后,甲方享有对乙方追偿的权利和本合同项下车辆的抵押权,保证人丙方对乙方的全部债务及违约赔偿事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丙方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要求撤销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借款还清。

  十一、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或通知甲方提车,甲方拒不履行合同或以任何理由拒绝提车,甲方在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还应赔偿给乙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直接、间接经济损失,包括甲方基于本合同可得的商业利益,并承担乙方为追索上述费用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查询费、律师费、差旅费等等)。

  十二、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由叁方以书面补充协议确定。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中止购车合同的,须对甲方为履行担保义务而支出的全部费用承担赔偿责任,丙方则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本合同壹式三份,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方:______代表人:______

  乙方(手印):______

  乙方共同还款人(手印):______

  丙方保证人(手印):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车借款合同4

  抵押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质权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自愿将自有的一辆非营运汽车抵押给乙方,该车车牌号: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厂牌车型: ,甲方以该车辆作为抵押交付乙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 元( )。甲方保证该车辆属于本人所有,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如有纠纷甲方自愿承担所有因纠纷产生的'费用)。

  二、 借款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还款方式:

  四、 甲方将抵押车辆相关物品及证件交乙方保管,在抵押期 间甲方不得将抵押车辆及随车相关物品、证件挂失、转让,否则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 抵押期间质押该车辆必须交由乙方占有,如乙方原因造 成抵押车辆丢失或损坏的,乙方按评估值赔偿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质押车辆损坏或灭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给乙方,如果甲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偿还借款,乙方有权委托拍卖行拍卖,乙方拍卖该质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用于收回借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不足部分乙方有权向甲方继续追偿。

  七、 甲方承诺:由于本人未履行到期借款,车辆被乙方拍卖。甲方应无条件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过户手续,协助办理相关过户事项。

  八、 乙方应对甲方交付随抵押车辆的相关物品、证件妥善保管,未经甲方同意在抵押期间内不得使用、转让、抵押及处分。否则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九、 本合同在甲方偿还借款后,乙方将车辆及相关物品证件完整无损返还甲方(以交付时质押车辆照片为完整标准),此时本合同自行终止。

  十、 担保人承诺:由于甲方未履行到期借款,担保人自愿无条件向乙方偿还甲方借款。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担保人: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担保人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汽车借款合同5

  合同编号: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

  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__________________,家庭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帐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 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

  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

  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

  (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

汽车借款合同6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方(即抵押债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合同法》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发动机号大架号。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月综合费用%。

  第五条

  借款期限月,即由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

  2、还款方式。

  第七条

  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5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十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丛台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借款合同7

  (甲方)贷款方(质押权人)

  (乙方)借款方(质押人)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立此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①乙方将自己名下的汽车,牌照号为: ,发动机号为: ,大架号为: ,向甲方作质押。(约定该车辆于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时,交由甲方占有)

  ②乙方应提供汽车相关文件 已提供文件打“√”

  1、机动车登记证书 □

  2、行驶证正副本原件 □

  3、身份证原件 □

  4、身份证复印件 □

  5、车钥匙( )把 □

  6、保险 □

  7、车船使用税 □

  8、购车发票 □

  9、附加费原件(完税证) □

  ③汽车内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干净,质押车辆内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视作乙方放弃。

  ④汽车外观状况

  ⑤其它

  第二条 甲乙双方自愿共同认定该车价值: 元。质押汽车已行驶里程数为: 。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元,大写: 。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第五条 借款利息、费用:

  借款壹拾日期利息 %;叁拾日(月)利息 %;综合费用 。借款同时缴清首期(月)利息、综合费用。

  第六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汽车质押提前还款约定:

  拾天期者当日还款按 %收取利息,即 元,次日者按 %收取利息,即元。二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叁拾日(月)者,三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天以内按 %收取利息,即 元,十五日以上者按100%收取利息。

  第八条 还款方式:

  乙方先将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一次性交给甲方或将现金打进甲方帐户(卡上),再提车验车。

  第九条 保证条款:

  1、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方。

  2、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3、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4、乙方违约,甲方变卖汽车所得价款超过双方认定价值部分归甲方所有;不足认定价值乙方须向甲方补齐至足以清偿借款本息及综合费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本息和综合费用、不办理续期手续、不交纳续期利息和综合费用,则甲方有权处理质押车辆,按双方签约时共同认定的价值出售汽车。若甲方暂未出售汽车,甲方享有质押车辆的使用权、收益权。

  2、甲方在车辆质押期间,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车程行驶车辆以维护车辆或移库。在每日10公里行程范围内汽车轻微刮蹭,甲方除负责恢复外,不负责其它赔偿;质押车辆在质押期间出现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及责任人赔偿,且乙方有责任以车主身份负责处理事故,甲方不负责其它任何赔偿。

  3、甲方在质押期间遗失车辆有关文件,由甲方支付费用,乙方配合补办相关手续,甲方不负担乙方误工等其它损失。

  4、甲方在质押期间车辆被盗、烧毁、意外损坏,由保险公司赔偿,甲方不负责任何赔偿;没有保险的车辆,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的损失(按双方认定价值)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质押权人) 乙方(质押人)

  年 月 日

汽车借款合同8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借款合同由以下当事人在自愿遵守《中国建设银行汽车消费贷款办法》的前提下经协商一致签署。各方当事人承诺恪守信誉,严格履行。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借款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办公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中国建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信贷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计业务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

  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 元,(小写)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

  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账户划款到借款人账户。

  第六条 借款利率

  月利率 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

  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人账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

  签名

汽车借款合同9

  甲方:(借务人):身份证号:

  乙方:(债权人:身份证号: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向乙方借款,现自愿将本人合法拥有的汽车质押给乙方,作为担保物,如甲方在约定时间内不能归还借款,乙方可依法对上述质押物任意处置,具体协议如下: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资金向乙方借款,借款金额(大写)写: ,利息为月息 限于___XXXX___日前还清,质押物 牌 型汽车 辆,车牌号为 发动机号 车架号 ,上述用于质押车辆为甲方本人合法所有,绝不是银行按揭、盗、抢、租赁、套牌车辆。如甲方有上述违法情况造成乙方经济损失和法律则任的,全部由甲方赔偿和承担。

  质押担保期内,甲方自愿将以上车辆及相关证明材料交付乙方,如甲方使用假材料、假证明、假手续等涉嫌诈骗的,所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赔偿和承担,与乙方无关。

  以上合同双方完合自原签订。如有纠纷引起诉讼的,由____市人民法院管辖。

  担保人为甲乙双方以上质押借款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甲方:(债务人)身份证号:电话:

  担保人:身份证号:电话:

  乙方:(债权人)身份证号:电话:

  ___XXXX___日

汽车借款合同10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简称

  贷款方(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

  为维护甲乙双方利益,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合同法》规定立此合同,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签订本质押合同以作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自己名下(有处分权)的,牌照号_____,发动机号_____大架号______。向乙方作质押。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______(大写)。

  第三条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借款月利息____%,月综合费用____%。

  第五条

  借款期限____月,即由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和还款方式

  1、还款资金的来源__________________。

  2、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保证条款

  1、甲方到期不能偿还乙方的借款,乙方有权对质押物进行处理,甲方到期如数偿还了乙方的借款及利息,综合费用时,乙方将质押物退还给甲方。

  2、甲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的规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3、甲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乙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第八条

  双方自愿通过公证处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公证费由甲方(借款方)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借款期内,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偿还借款本息和综合费用,逾期3天以内的,按____日收利息和综合费用。逾期____日不还借款,按照本合同月利息及综合费用乘2,承担违约责任。

  2、借款合同到期后,没有按时偿还乙方的借款,也没有提前和乙方协商续签借款合同和续交下月的.利息和综合费用,乙方可凭本合同和公证书对质押物进行处分(销售)以偿还借款,利息和综合费用。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方不的提出异议并承担乙方因借款合同引起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起诉费,执行费,交通费等费用。

  3、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它条款,应经双方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区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强制执行。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

  甲方:

  乙方

汽车借款合同11

  甲方(抵押权人): xxxxxx担保中心

  乙方(抵押人):

  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车辆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抵押物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的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该抵押车辆账面价值为 元,评估值为 元,现甲、乙双方商定抵押车辆的抵押价值总额为 元。

  第三条 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本合同签署前,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车辆。抵押期间,该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正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正本、车辆购置税收据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方负责到有关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上述《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 乙方的义务

  5.1乙方应将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以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限届满时间之后。借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其保险到期的,乙方应在保险到期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代办保险,保险 费 由 乙 方 承 担。保 险 项 目 如 下:

  1、机动车辆损失险;

  2、机动车辆强制险;

  3机动车辆座位险;

  4、第三者责任险;

  5、盗抢险;

  6、自燃险。

  5.2在抵押期内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将保险赔偿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后,如乙方不能按期偿还借款,致使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的,甲方有权用保险赔偿金清偿借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另行向乙方追偿。

  5.3抵押车辆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险的,乙方应到保险机构办理保险受益人变更手续(变更为甲方)。保险金额小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补足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均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赠与等方式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抵押车辆,也不得对抵押车辆增、拆、改、修。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车辆在抵押期间可继续由乙方使用、保管,并负责保养和保修及年审,其一切费用开支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确保抵押车辆价值不致非正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5.7抵押车辆毁损的,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未能恢复原状的,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等价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车辆,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任何行为。

  5.9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对抵押车辆享有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车辆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车辆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价值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

  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与责任的,其应按抵押价值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抵押权的实现

  在甲方履行了代偿义务后的三天内未受乙方清偿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规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 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 通知

  9.1甲方对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次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乙方日期。

  第十条 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其他

  11.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不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意见:

  年 月 日

汽车借款合同12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据乙方申请,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 。

  第二条 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于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借款挪作他用。

  第三条 借款利率:

  第四条 借款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放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借款的偿还: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同时甲方应当归还乙方先前所出具的借据。如推迟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滞纳金 。

  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甲方有权在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宣布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清偿部分或全部借款本息,而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一)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二)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抵押人违反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提前履行义务或甲方提前处分抵押物的;

  (三)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第七条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抵押条款

  第八条 抵押物为 ,现抵押人同意以该资产的剩余价值作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滞纳金及实现债权的其它所有费用,同时也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条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十一条 抵押期间,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第十二条 抵押权人可以单方凭经过公证的本《抵押借款合同》到登记部门办理二次抵押登记手续并领取《它项权利证书》。如登记部门一定要抵押人到场,则抵押人应当配合。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或抵押登记证明交由抵押权人保管。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借款人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抵押权人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

  其他条款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章之后生效,本合同中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之后生效。

  第十五条 如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借款人愿意接受法院的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车借款合同13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币别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分期用款亦实行同一到期日。

  第四条 借款用途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用款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效提款期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在有效提款期内,借款人一次提用。超过有效提款期,借款人未提用的借款被视为自动取消。本合同的借款金额以实际提款金额为准。提款是指从贷款帐户划款到借款人帐户。

  第六条,借款利率月利率__________。如遇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则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第七条 利息和利息支付借款利息从借款转入借款入帐户之日起按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实行按季付息,借款人均须在每一付息日(每季末20日)如数支付该期借款利息。贷款人有权从其任何帐户中直接扣收。

  第八条 还款借款人须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日,将全部借款偿清。分期付款采用递减偿还法,计算公式为:

  每期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期数+(本金-已归还本金累计)利率(月利率)

  分期付款以月为单位计算。

  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

  (1)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

  (3) 年 月 日

  (4) 年 月 日

  (5) 年 月 日

  (6) 年 月 日

  (7) 年 月 日

  (8) 年 月 日

  (9) 年 月 日

  (10) 年 月 日

  (11) 年 月 日

  (12) 年 月 日

  (13) 年 月 日

  (14) 年 月 日

  (15) 年 月 日

  (16) 年 月 日

  (17) 年 月 日

  (18) 年 月 日

  (19)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21) 年 月 日

  (22) 年 月 日

  (23) 年 月 日

  (24) 年 月 日

  (25) 年 月 日

  (26) 年 月 日

  (27) 年 月 日

  (28) 年 月 日

  (29) 年 月 日

  (30) 年 月 日

  (31) 年 月 日

  (32) 年 月 日

  (33) 年 月 日

  (34) 年 月 日

  (35) 年 月 日

  (36) 年 月 日

  借款人可部分或全部提前归还借款本息,但须提前通知贷款人。

  借款到期日起,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任何帐户按先利息后本金的顺序直接扣收。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力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单位和贷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三)借款人和贷款人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承包及股份制改造等转制变更时,由变更后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和享有应有的权利。

  第十条 借款担保(一)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费用,借款人应选择下述一种或两种方式提供担保。1.第三方保证方式担保;2.抵押方式担保;3.质押方式担保。并另行签订《保证合同》或 (和)《抵押合同》或(和)《质押合同》作为本合同的.从合同。

  (二)以第三方保证人方式提供担保的,保证人应负连带责任。

  (三) 借款人以所购汽车向贷款人设定抵押的,借款人需办理汽车抵押登记及保险手续,并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贷款人为该项保险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期间,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借款人负全部责任;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代为保险,所需一切费用由借款人负担。

  (四)借款人死亡或经有权部门宣布失踪,借款人财产的合法继承人应继续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第十一条 借款人和贷款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一)借款人有权要求贷款人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二)借款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四)借款人应按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五)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六)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的资金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七)贷款人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二条 违约及其违约处理(一)借款人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和违约金。

  2.保证人不履行保证责任。

  3.借款人的财产或质物被占用、征用、查封、冻结、没收、转移、破坏、毁损、弃置、丧失使用功能。

  4.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

  (二)违约发生后,贷款人有权对借款人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纠正违约;

  2.停止借款人提款;

  3.宣布全部贷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立即全部清偿;

  4.处分质押财产,实现质权;

  5.从借款人和/或保证人任何帐户扣收全部贷款。如果帐户中款项的贷币与贷款货币不同,贷款人有权按当日外汇挂牌价折算成贷款货币清偿贷款;

  6.以法律手段追偿贷款。诉讼活动所引起的一切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7.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归还借款,贷款人从贷款逾期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借款人未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息日支付利息,贷款人对该部分利息按月计算复利;

  8.借款人挪用借款,贷款人对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按日利率万分之__________计收利息;

  9.贷款人对逾期贷款向借款人按每日万分之四收取违约金。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通知本合同项下任一当事人的通知须按第一条所列的地址进行。任一当事人变更地址、电话或传真号码须事先通知其他当事人。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借款人一份,贷款人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附件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和其他贷款人认为应成为合同附件的文件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汽车借款合同14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出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反担保方(以下称丁方):

  反担保人1:

  反担保方式:

  反担保人2:

  反担保方式:

  反担保人3:

  反担保方式: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xx%,期限为xx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收据为准。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xx,借款人应按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提款和还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并办理完合同约定的登记备案手续或将担保物交付相关权利人后3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汇入丙方账户后转汇入甲方账户。

  本合同项下借款还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xx种方式支付:

  1、每月xx日付息,到期偿还本金。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具体还款付息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还款付息时间表。

  二、担保条款

  第四条、担保方式、期间、范围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等费用。

  三、反担保条款

  第五条、反担保方式

  为确保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丁方各担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

  1、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2、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3、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担保人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共同保证。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既有抵押(质押)担保又有连带保证担保的,为连带共同担保。

  丁方具体担保人信息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担保人信息明细表;抵押(质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质押)物明细表。

  第六条、反担保期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连带共同保证时,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一致时,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其他担保方式以法律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反担保的范围

  丁方各担保人反担保的范围为:

  1、丙方履行保证义务代甲方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款项;

  2、上述代偿款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4、丙方实现追偿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交通费等费用。

  第八条、登记、交付

  丁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质押)反担保需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办理。需将质押物及权利凭证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交付丙方占有。

  四、权利义务条款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约定及时付息还本;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3、甲方保证借款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并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书面文件。

  借款人:

  出借人:

  担保方:

  反担保方:

  xx年xx月xx日

汽车借款合同15

  借 款 人:

  出 借 人:_________________

  担 保 人: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

  借款担保合同

  编号:20xx年(银邦)借字第 号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或身份证号) 出借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 所 : 担保方(以下称丙方): 河南省银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紫荆山路60号金成国贸大厦13层1307室 法定代表人: 李小平 联系电话 :0371-88881309 反担保方(以下称丁方):

  1、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2、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3、反担保人: 地址: 身份证号:

  本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条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息 %,期限为 个月,自 年 _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实际借款日与到期日以收据为准。收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 ,借款人应按约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条、提款和还款

  本合同项下借款在本合同生效并办理完合同约定的登记备案手续或将担保物交付相关权利人后3日内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或汇入丙方账户后转汇入甲方账户。

  本合同项下借款还款付息方式按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

  1、每月 日付息,到期偿还本金。

  2、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3、具体还款付息时间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还款付息时间表。

  二、担保条款

  第四条、 担保方式、期间、范围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安全,丙方向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保证期间为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 6个月

  3、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等费用。

  三、反担保条款

  第五条、 反担保方式

  为确保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丁方各担保人向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

  1、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2、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3、反担保人: 反担保方式: 上述丁方各担保人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为连带共同保证。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既有抵押(质押)担保又有连带保证担保的,为连带共同担保。

  丁方具体担保人信息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二:担保人信息明细表;抵押(质押)物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三:抵押(质押)物明细表。

  第六条、反担保期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连带共同保证时,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

  丁方各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方式不一致时,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丙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2年,其他担保方式以法律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反担保的范围

  丁方各担保人反担保的范围为:

  1、丙方履行保证义务代甲方偿还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等全部款项;

  2、上述代偿款自代偿之日起的利息;

  3、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应向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

  4、丙方实现追偿权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交通费等费用。

  第八条、登记、交付 丁方担保人提供的抵押(质押)反担保需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办理。需将质押物及权利凭证交付丙方的,在本合同生效后3日内交付丙方占有。

  四、权利义务条款

  第九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并按约定及时付息还本;

  2、甲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所提交的复印件均与原件相符;所陈述的事实无虚假;

  3、甲方保证借款已取得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的同意,并向乙方和丙方提供公司股东会(或家庭共有人)同意借款的书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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