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时间:2023-07-27 18:46:16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个人借款合同15篇[优]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个人借款合同15篇[优]

个人借款合同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号码:_____

  乙方(出借公司):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按_____%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目。

  五、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2

  出借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附身份证复印件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信守履行。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人民币)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二、借款用途: 。

  三、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借款利息:月利率为 2% ,借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

  五、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借款一次性(现金或银行转账)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收到条。

  六、乙方承诺:

  1、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七、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还款,按照月利率 2% 继续计算利息直至本息还清之日止,并赔偿因甲方向乙方追讨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评估费、保全费、鉴定费、邮寄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代理费、公证费等)。

  八、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保证人: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3

  贷款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还款(在选项内打"√"):____________

  □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月/季)结息,分期还本,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内容不够,可另附页):____________

  计划还款时间

  计划还款金额(万元)

  第六条担保

  6.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信用/担保)贷款。

  6.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

  担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定,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协议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_______个人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如遇中国XX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XX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按本合同约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请书。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2.5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2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提款申请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还款

  3.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次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担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五条保险

  5.1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有关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____________

  6.1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6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8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7.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6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7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8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第八条借款人同意

  8.1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贷款人可以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

  8.2贷款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借款人发生的银行借贷相关信息。

  第九条贷款人承诺

  9.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9.2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_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第(5)、(6)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

  (8)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11)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5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____________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请书

  农村信用社

  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方与贵社签订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实借款合同约定的各项提款前提条件,特向贵社发出如下提款申请:____________

  一、我方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贵社提取金额为_______万元的借款。

  二、本笔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根据借款合同和委托支付协议的约定,本笔借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权和委托贵社在将本笔借款直接支付给符合借款约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对象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本笔借款需同时支付给多个支付对象的,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见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请将本笔借款划入我方下列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谨向贵社确认:____________

  1、该笔借款将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

  2、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陈述、保证和承诺仍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我方的收入来源、生产经营和财务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在本通知发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项下或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违约或预期违约事件,我方进一步确认,在提款日也不会发生或存续任何违约事件。

  5、本通知发出之后即为不可撤销。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社审核意见: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

  支付对象1: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2: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3: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4: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2

  委托支付协议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贷款人):____________农村信用社

  鉴于:____________

  1、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借款资金支付或经借款人同意由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为明确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受托支付条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项下提款均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条授权和委托

  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权和委托贷款人在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后,将借款资金转入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账户,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受托支付

  1、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在每次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其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以及证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在办理受托支付时,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对象信息、借款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贷款人经审核发现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替换、说明或重新提交资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贷款人满意的资料前,贷款人有权拒绝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支付。

  4、贷款人经审核,认为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然后根据需要将相应款项转入借款人支付对象账户。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信用状况下降,或发生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资金;

  (4)借款人违反本协议和借款合同约定或相关监管规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

  第四条账户冻结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账户或其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导致贷款人无法及时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的交易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导致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应予赔偿。

  2、贷款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发放和支付借款资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贷款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和支付相应款项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七条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包括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提取款项)且贷款人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借款人: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贷款人: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住所地:_______

  联系电话: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经过协商,约定乙方向甲方出借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 )。

  借款期限为_______个月,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事,甲方不得随意变更资金使用用途。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为_______%/年。

  2.本合同借款自资金借出之日起计息,按(季/月)结息,结息日为满1季度的当天。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还款方式:

  (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

  (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

  开户名:_______

  账号: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五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借款的担保方式为,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担保合同[s1],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七条甲方保证

  1.甲方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发生任何影响其经济能力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民事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证明文件。

  4.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借款期间,甲方变更其住所、电话等信息时,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每日千分之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每日千分之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三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签字):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5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开户行及账号:

  贷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XX编码: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甲方因 的需要,向乙方申请 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 种类的贷款:

  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 ,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 ,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 。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 (月季)结息,结息日为 (每____月的____日每季度末月____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 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 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 ,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为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 。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

  第三款至

  第九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

  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

  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

  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公证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五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在 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的累加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其他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盖 章 盖 章

  ____日期:____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6

  甲方:

  借款人: 住所: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通讯地址:

  开户行: 帐号: 乙方:

  贷款人: 身份证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丙方:

  担保人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座机); (手机) 住所:

  第一条:总则

  甲、乙双方于20xx年8月 日签订本合同,乙方愿意将其肆佰万元(¥4,000,000.00元)整贷给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约定的利息及费用如期支付给乙方。贷款金额和放款日以借据为准。为进一步明确借据以外的事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遵照执行。

  第二条:担保承诺人及其担保范围

  担保人 ,担保责任:包括归还借款金、借款利息(法定利息、约定利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赔偿金、借款综合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申甲方违约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承诺书(见附件)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条: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额:人民币肆佰万元整(¥4,000,000.00元)

  借款利率及期限: /30天,手续费: /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计。

  支付利息及手续费方式:甲方在借款当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续乙方指定账户(含还本账户),指定开户行

  户名: 账号:

  借款期限:自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具体金额和期限以借据为准)。超过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1%另外向甲方计收罚金。

  第四条:合同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担保人一份。

  第五条:通知条款

  所有通知事项应寄往本合同首页所列地址,作为有效通讯地址。 若上述地址发生变化,自通知以挂号、快递或电传方式发通知以上述方式发出的'3日后,视为对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变更通讯地址的,应按上述方式通知对方,并在收到对方确认函后,通讯地址变更方才有效。

  第六条:法律适用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借款条例》相关规定办理。

  若今后新颁布或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与本合同的基本条款不一致的,双方应根据上述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的规定共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修改。

  第八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依借款借据为准。

  附件 担保承诺书。

  甲方(借款人): 乙方(贷款人): 丙方(担保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xx.8.25

个人借款合同7

  合同编号:

  借 款 人(全称):

  贷 款 人(全称): 担 保 人(全称):(1)

  (2)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

  1.2借款用途:

  1.3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

  1.4借款利率: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

  1.4.1固定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 %,执行年利率 % 。借款期限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其准利率调整,借款执行利率不随之调整。

  1.4.2浮动利率

  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

  浮%,执行年利率 %。借款发放后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自调整生效日起以调整后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浮动比例重新确定合同的借款执行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浮动:

  (1)自中国人民银行币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后的次年1月1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

  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

  (2)利率调整以 (大写)个月为一个周期。如遇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贷款基准

  利率调整,自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借款对应日起,贷款人按调整后相应期限档次的基准利率和本合同约定的借款利率浮动幅度确定新的借款执行利率,不另行通知借款人和担保人。无借款对应日的,基准利率调整后的下一个周期首月的最后一日视为借款对应日。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浮动利率调整按本合同第1.4.2约定

  的利率浮动规则执行)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

  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 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账号/

  银行卡号为。

  第四条 还款

  4.1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按以下第

  4.1.1实行利随本清方式还款,到期一次归还借款本息。

  4.1.2按/季)结息,到期还本。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日。

  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结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4.1.3分期还款的,按□季/□每个月还款,还款日为每季末月或期末月的 (20日/借款对应日)。如无借款对应日,以所在季末月或期末月的最后一日为还款日。借款人与贷款人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还款,计算公式如下:

  (1)等额本息还款法

  借款期数借款本金×期利率×(1+期利率) 每期还款额=借款期数(1+期利率)-1

  (2)等本递减还款法

  每期还款额=借款本金?(借款本金-累计已归还本金额)?期利率 借款期数

  (3)其他还款方式:

  4.2借款人应于每期还款日前在第三条所述借款人账户内存入足以偿还当期借款本

  息的款项,贷款人可直接从该账户中划收借款本息。该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当期借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决定是否划收。贷款人不划收的,该期全部借款本金作逾期处理;贷款人划收的,不足部分作逾期处理。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要求变更指定还款账户,须经贷款人同意。

  4.3 贷款人与借款人任意一方提出调整还款计划的,须在下一个还款日到来之前五

  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后制定新的还款计划。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在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并按提前还款金额的百分之 (大写)支付补偿金。

  第六条 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 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或者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担保权的费用时,贷款人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7.4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5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6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 保

  第八条 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该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 ,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下同)项下的其他义务。担保人未按时足额缴付保险费或者办理保险(续保)手续的,贷款人有权代缴保险费或者代办保险(续保)手续。相关费用由贷款人直接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账户中划收。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个人借款合同8

  甲方(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乙方由于临时资金困难向甲方借款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_______) (借贷关系为:甲方借款给乙方)

  二.借款利率: 借款利率执行日利率3.3‰0(万分之三点三),利息按借款实际天数计算。

  三.借款期限: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还清甲方本金及利息。

  四.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归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按日向乙方收取未付本息千分之五的违约金。超过约定还款期限____日的,乙方须按日向甲方支付未付本息百分之二的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通过一切合法途径追偿乙方本息及违约金的权利。

  五.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____日期:____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9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经充分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期限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元)。

  2.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大写)__________(个月、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3.实际借款期限以借款借据或甲方出借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为准。借款借据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借款用途

  1.本合同项下出借款项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2.乙方承诺如擅自改变借款用途,或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造成的任何后果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贷款利率、计息、结息

  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利率为月利率,利率为_____%,在约定的借款期间内,该利率保持不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计息:贷款利息从出借款项实际到达乙方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日计息,日利率=月利率/30。

  3.结息:本合同项下贷款按___(季/月)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

  第四条各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借款日将足额的借款本金支付给乙方。

  2、甲方享有其所出借款项所带来的利息收益。

  3、无须通知乙方,甲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本协议下其对乙方债权的转让。在甲方的债权转让后,乙方需对债权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下其对甲方的还款义务,不得以未接到债权转让通知为由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4、如乙方还款不足约定本金、利息及违约金的,甲方同意各自按照其借出款项比例收取还款。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期足额向甲方偿还本金和利息。

  2、乙方承诺所借款项不用于任何违法用途。

  3、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事实。

  4、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2、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使得其他各方产生的费用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诉讼费、律师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如违约方为乙方的,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立即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

  3、乙方的每期还款均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1)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2)罚息;

  (3)逾期管理费;

  (4)拖欠的利息;

  (5)拖欠的本金;

  (6)正常的利息;

  (7)正常的本金;

  4、乙方应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逾期还款,则应按照下述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息,自逾期开始之后,逾期本金的正常利息停止计算。

  罚息总额=逾期本息总额×对应罚息利率×逾期天数;

  逾期天数1—30天的,罚息利率为_______%,31天及以上的,罚息利率为_______%

  5、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_______天,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本协议项下的全部借款本息及借款管理费提前到期,乙方应立即清偿本协议下尚未偿付的全部本金、利息、罚息、借款管理费及根据本协议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

  6、在乙方还清全部本金、利息、借款管理费、罚息、逾期管理费之前,罚息及逾期管理费的计算不停止。

  7、本借款协议中的.所有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借款均是相互独立的,一旦乙方逾期未归还借款本息,任何一个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追索或者提起诉讼。

  第六条提前还款

  1、乙方可在借款期间任何时候提前偿还剩余借款。

  2、乙方提前偿还全部剩余借款的,应向甲方支付当期应还本息,剩余本金及提前还款补偿(补偿金额为剩余本金的_______%)。

  3、乙方提前偿还部分借款,仍应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利息。

  第七条法律及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甲、乙双方可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该仲裁应是终局的,并且该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2)提交_________法院诉讼解决。

  2.因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守约方为解决争议所产生的公证费、律师费、保险公司出具保全费用、翻译费、通讯费、差旅费、文印费等合理费用由违约方负担。双方相互违约,有履约先后顺序的,负先履行义务一方负担所有争议解决费用;无履约先后顺序的,争议解决费用双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约定严格执行。

  2.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约定被认为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协议壹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0

  甲方(出借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乙方(借款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丙方(担保人):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丁方(证明人):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在双方自愿,协商情况下特签订本合同。

  一 借款金额(大写):

  二借款用途:乙方(借款人)因种地需要,急需一笔资金向甲方(出借人)借款。

  三 借款利息:年利率 %(因农业生产周期原因一年按十个月计算,借款按整月计算不足天数按整月计算)。

  四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

  五 保证条款:各方在签字后视为同意本合同所有条款

  1 乙方应在还款期限内向甲方偿还欠款。

  2 若乙方与其他人有债务纠纷,甲方有优先获得乙方偿还欠款权力。

  3 丙方作为保证人在此无条件向甲方担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条款偿还债务,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财产为甲方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如乙方无法在还款期限内归还欠款,甲方有权要求丙方履行偿还债务的'责任)。

  4 丁方(证明人)证明此合同文本双方本着自愿原则真实有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丁方各有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借方):

  乙方(借款人):

  丙方(担保人)::

  丁方(证明人):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11

  甲方)出借方: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在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协议,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在收到款项时,应向甲方出具借条,此借条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还款方式:乙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息,乙方到期还清,甲方并按收到的,甲方将借条交还乙方。

  二、 保证条款:

  (一) 到期不能归还乙方的,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品。甲方到期如数归还乙方的,抵押权消失。抵押期间,未经甲方统一,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予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二) 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三) 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 本借款的担保人丙方,具有同等还款责任。乙方和丙方的还款义务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约束力。

  三、 违约责任

  (一) 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以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乙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借款本息为止。

  (二) 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金。

  (三) 以上违约金,按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四、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各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 ) (手印 ) (签字 ) (手印 ) (签字 ) (手印 )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2

  甲方(出借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身份证号:(详见本合同附件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邮编:,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微信号:,

  QQ号:。

  乙方(借款人):,性别:,族,年月日出生

  住址:身份证号:(详见本合同附件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邮编:,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微信号:,QQ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年,按月收息,乙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期限跨年的,应在每年年末12月31号结清当年利息。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放款以甲方转账的银行凭证为准,甲方交付现金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五、保证条款

  1.乙方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的还款保证人为(身份证号:),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的'连带保证责

  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到期后两年。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应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迟延支付达三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了应在合同终止后的5日内还清已产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还应支付相当于借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日,应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至本息款项全部还清为止,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归还全部本息,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

  4.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5.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保证人执壹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捺手印):

  借款人(签字捺手印):

  保证人(签字捺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签订地点:

个人借款合同13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为了进行技术改造,增添和更新生产设备,向贷款人申请出口商品生产中短期贷款。双方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恪守下列条款。

  一、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

  二、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贷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贷款属于固定资产贷款性质,借款人限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贷款利率及利息计收

  本合同项下为月息________‰(一个月按30天计算)。

  1、贷款使用期间,若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总行调整贷款利率,本合同规定利率将作相应调整。

  2、本合同项下贷款利息按季计收,每季最后一个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

  3、贷款利息由贷款人在结息日主动从借款人在贷款人及其分、支机构开立的专用基金存款户中收取。

  五、贷款支用用款计划

  1、本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应按照上述所列使用时间支用,如有改变,应事先征得贷款人同意。

  2、借款人未向贷款人提出改变支用时间的申请并取得贷款人的同意,其超过本贷款合同所列使用时间支用贷款金额的一部或全部时间,应视为自动取消,未支用金额不得再继续支用。

  3、借款人在支用贷款时,应在实际支用日三个工作日前向贷款人提交有关借款凭证,贷款人凭以发放贷款。

  六、贷款偿还还款计划

  1、本合同项下贷款应按上述所列还款计划偿还。由于客观原因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出展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才能延期偿还。

  2、借款人以贷款项目税前新增利润归还贷款。

  七、贷款保证

  本事同项下的贷款由____________________出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担保书作为偿还贷款的保证。

  八、违约及违约处理

  (一)违约

  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中一项或数项时即构成违约。

  (1)借款人不能按本合同及贷款申请书所列的’还款计划偿还贷款本息。

  (2)借款人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3)借款人所投资的项目在贷款期内由于任何原因“关、停、并、转”。

  (4)借款人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

  (二)违约处理

  借款人构成前款违约行为,贷款人有权按下列一项或数项规定处理。

  (1)以书面通知借款人,告知其违约问题,并责成限期采取有效措施,纠正违约情况。

  (2)对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的`,挤占挪用贷款,在本合同规定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100%。

  (3)对借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偿还贷款,贷款人对逾期部分的贷款在本合同规定的利率基础上加收利息30%。

  (4)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或尚未支用的贷款余额。

  (5)提前收回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由贷款人从借款人专用基金帐户中主动扣收。或采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追索未偿付的贷款本息。

  (6)向担保人追索未偿还的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本息。

  九、合同的生效、变更及解除

  本合同经借款人、贷款人双方签章后生效,在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1、除由于贷款违约原因外,借款人或贷款人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商得另一方同意,双方未协商一致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2、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合同双方应对本合同作相应的修改、变更或协议解除。

  十、其他

  本合同项下贷款项目的贷款申请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其所列条款与本合同项下的有关条款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保证向贷款人按月提供有关计划、统计、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有关资料。

  借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贷款人公章: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债权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债务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乙方以其所有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由甲方提供双方商定的借款额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抵押物涉及其他纠纷的,甲方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第三条、借款利率:

  1、双方确定借款利率为______ %每______月,利息从乙方实际收到借款之日开始起算。

  2、利息支付方式:利息按月结清,月初支付当月利息,本金在借款到期日结清。____________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结清本金和利息。

  3、乙方返还的款项,应优先支付利息。

  第四条、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评估费等)均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乙方将其名下的位于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的'全部价值/剩余价值作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向甲方提供抵押担保,该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房产价值/剩余价值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数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起至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第七条、本抵押所担保的主债权范围包括:_____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约定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及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公证费)和所有其他应付款项。

  第八条、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第九条、双方因借款以及抵押合同引发的任何纠纷,均同意选择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在东莞仲裁,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交由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条、送达地址:双方的法定住所地以及约定联系地址均为合法送达地址,任何法律文件一经特快专递寄送,无论谁签收或退回与否,均视为已经送达;双方同意电子送达,任何法律文件一经发送到约定电子邮箱,即视为已经送达。任何一方地址变更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责任由自己负担。

  第十一条、其他条款:__________ 。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份各执_____份,抵押登记机关_____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署日期: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5

  甲方(出借方):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方):公司

  丙方(担保方):公司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达成本协议如下

  一、借款金额:人民币万元整。

  该借款乙方已经收到,其中现金____万元,转账______万元。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为:____户名:_____帐号:____

  第二条、借款用途借款用途:经营需要。

  乙方应将借款用于合同约定用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第三条、借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个月,自20xx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违约责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付款,应向甲方支付借款总金额%的违约金,同时承担乙方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担保费等)。

  第五条、担保条款

  丙方同意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乙方本金和利息全部偿付完毕后两年。

  第六条、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签字,乙方和丙方加盖公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丙方:

  签约日期: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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