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1-05-21 13:26:44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买卖合同模板集合7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买卖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买卖合同模板集合7篇

买卖合同 篇1

  卖方:________(下称甲方) 买方:________(下称乙方)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 卖方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基于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出卖本合同约定的艺术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艺术品概况

  第二条 艺术品权属

  甲方应保证对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甲方应如实披露艺术品瑕疵。

  第三条 交易价格

  经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交易艺术品的价格合计为:___________元人民币,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保密,任何一方因泄露交易价格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将上述款项付至甲方银行账户。

  第五条 艺术品的交付及验收

  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将艺术品交付给乙方。甲、乙双方应于交付时进行验收:

  1. 验收方法:双方书面确认。

  2. 验收标准:符合本合同第一条所列艺术品概况,包括作者、年代、规格尺寸、质地、保存现状、瑕疵及备注内容。

  3、验收结束后,甲、乙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对交付的艺术品进行确认: 甲、乙方应于艺术品的正视、俯视、底视照片进行签字确认。

  第六条 交易的中止

  乙方于以下情形有权中止交易:有证据表明艺术品在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上述情形经查证属实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已支付交易款项,则甲方应于___日内退回,逾期则应按日分之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的取回责任

  本合同解除的,甲方应于___日内取回艺术品;逾期未取回的,乙方可收取合理的保管费。甲方要求采用邮寄方式取回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邮寄、保险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货交承运人之后的损失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拍品权属、真伪、瑕疵披露等方面存在不实之处的,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交易价格双方向乙方进行赔偿。

  2、乙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款项的,逾期不支付则应按日分之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乙方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2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标的物(下称“油品”)油品名称:规格:

  2、质量标准本合同油品符合标准。

  3、数量及有效期

  3.1本合同吨,按以下第款履行:

  3.1.1双方约定一次性交付,合同有效期年日至年日。

  3.1.2双方约定分期均衡交付,甲方每油每(季、月、旬、日)应均衡接油吨,合同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3.1.3双方约定分批次交付,具体见表。

  3.2双方约定分批、分期交付,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每生产负荷情况下的量,装置负荷减少、生产不平稳、装置检修的情况下,甲方可根据生产情况减少约定时间内的供应量,欠量双方协商解决。

  4价款

  4.1价款的确定,按以下第

  4.1.1双方约定一次性交付,油的单价元/吨(人民币,下同),总价款

  4.1.2双方约定分批、分期交付,成品油销售价格执行。

  5相关费用及其负担,按以下第款履行:

  5.1甲方送货,运杂费元,由乙方承担。该运杂费应在乙方支付油品价款时一并支付。

  5.2乙方自行提货,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6价款的支付

  6.1价款的支付,按以下第款履行:

  6.1.1油品一次性交付的,乙方应在油品交付前日内(或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油品总价款以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6.1.2油品分批或分期交付的,乙方应在甲方每批、每期油品交付前日内,将该批、该期油品价款以方式,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6.2甲方收到货款后日以内,应当向乙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提供其他相关单据。该等单据包括但不限于:。

  7油品交付

  7.1本合同选择以下第种方式交付:第一种乙方自行提货

  乙方自派运输工具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到甲方指定的油库提货。

  第二种甲方送货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油库(或地点)。

  第三种甲方分期、分批交付

  甲方按约定在日内,分次交付油品,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时间、量交付油品。乙方自行提货的,各期次提货应由乙方自派运输工具到甲方指定的油库提货;甲方送货的,甲方各期次交付应当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油库(或地点)。

  7.2具体交付点(数量、质量与风险转移的交付点不同)

  7.2.1乙方自行提货,根据计量交接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罐车计量:以始发站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油罐计量:以油罐到运输工具的管线出口为交付点;

  C、流量计计量:以流量计出口为交付点。

  7.2.2甲方送货,根据运输方式不同确定为:

  A、铁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油库)的铁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B、公路运输:以乙方指定地点(油库)的公路罐车封口为交付点。

  7.2.3在交付点之前油品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7.2.4在交付点之后油品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7.3乙方自行提货,提货人员进入必须严格遵守油库的一切安全规定和制度,违反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计量及标准

  8.1乙方自行提货,在交付地点,由甲方进行计量操作,乙方进行监督。

  8.2甲方送货,在交付地点,乙方进行计量复核,如果油品数量不超过

  8.3规定的误差范围,执行

  8.4的规定;如果油品数量超过8.4规定的误差范围,乙方应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甲方派人与乙方共同计量。所用计量器具必须经过有资质的计量技术机构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计量人员持有国家规定的资格证书上岗。

  8.3乙方应保证油品接卸单位的卸油设备以及储存油品的油库具有合法的接卸、储存油品资格,并达到国家关于接卸、储存油品设备安全及数量、质量标准。

  8.4对甲方送货的油品,甲方向乙方实际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可以有±的误差范围;在该误差范围内,甲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同时,甲乙双方也不互补差价。即:终到站油品数量与始发站油品数量之差不超过±%的误差范围,按始发站油品数量结算。

  9验收

  9.1乙方自行提货的,应在甲方交付油品时,双方按规定提取油品样品,共同封存油样,以备检验。

  9.2甲方送货的,乙方须在甲方交货后二十四小时内(验收期),对油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验收,但开启油罐的数量不得超过三个(包括三个)。如乙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应在验收期内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未予答复前,乙方不得自行卸油,否则应视为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3在验收期内,如甲方未接到乙方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的书面通知,应视为甲方所交付的油品数量和质量完全符合合同约定。

  9.4如乙方在验收期内,对油品数量和质量提出异议,乙方负有妥善保管油品的义务。如因乙方未履行妥善保管油品义务,致使油品数量和质量与甲方交付时不符,乙方因此丧失赔偿请求权。

  9.5在验收期内,如乙方认为油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应选择一致同意的权威检验机构对共同封存的油样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油品质量的依据。如检验结果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检验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检验费由甲方承担。

  9.6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日内及时接卸。超出规定日期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合同变更与解除

  10.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合同变更或解除应采取书面形式。

  10.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10.2.1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10.2.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10.2.3乙方所购油品在当地销售倒卖给其它用户。

  10.3合同解除后,原合同中的结算、清理和争议解决条款仍然有效。

  10.4解除合同方在解除合同时,应履行通知对方义务。

  11违约责任

  11.1甲方交付的油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由双方协商解决。

  11.2乙方未按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货款金额

  11.3货物到达后,乙方未及时组织接卸,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4双方约定分批、分期交付,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每货,不得根据市场状况以借口调整约定时间内的均衡拉油量。乙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量均衡提货,造成甲方库存升高或蹩罐,甲方有权处理未用完的合同量,并在下一个周期不予补供,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1.5运行期间如遇到甲方由于生产故障、检修等装置因素不能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均衡供货,甲方应提前日通知乙方,欠量双方协商解决。

  11.6乙方不得因其它商家的油品影响甲方的产品质量声誉,若乙方借甲方的油品质量声誉销售其它商家的油品,对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甲方有权通过途径追究乙方责任,维护甲方权益。

  11.7乙方所购油品的运行必须遵守国家及中油集团的.政策和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扰乱成品油市场,否则,发生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11.8发生其它违约情形,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属双方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12不可抗力

  12.1由于不可抗力,如火灾、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它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义务,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或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小时内通知对方,并在其后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12.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签约一方或双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13争议解决方式

  13.1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13.2因关联交易发生的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双方上级机关协调解决。

  14效力及其它

  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

  14.3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本合同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以补充协议为准。

  14.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出卖人:(合同专用章)

  住所:

  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买受人:(合同专用章)

  住所:

  法定代表(负责)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工商注册号:

  联系电话/传真:

  开户行:

  帐号:

  邮政编码: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买卖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日

  一、收货人名称、发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

  收货人名称发站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吨)全年合计

  二、交(提)货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质量和数量验收标准及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煤炭单价及执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货款、运杂费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买受人鉴(公)证意见:

  鉴(公)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处,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出卖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号:

  买受人名称(章):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账 号:

  纳税人登记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买卖合同 篇4

  签约地点: ****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保证原料来源的安全,特向 订购****。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价格及规格:甲方向乙方收购生产须要的****规格。甲方按市场时实价向乙方收购。

  二. 数量:根据甲方需求收购,直至甲方生产不再需要或乙方无货为止。

  三. 时效:自 年 月 日至年月日

  四. 资金结算:甲方须于当天结算乙方货款;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当天结清货款,甲方须事先与乙方协商。

  五. 原料来源保证:乙方提供甲方的****不得以其他场的****替代,一旦查实,甲方可以拒付乙方货款。

  六. 原料安全保证:乙方在养殖过程必须遵循《无公害食品养殖技术规范》要求,并接受甲方和官方的日常监督;运输过程应确保原料不受污染。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买卖合同 篇5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买方同意购买且卖方同意出售下列商品并遵守所列各项条款。

  1.描述

  项目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具体技术细节见附件“a”

  包装

  保险和货物重量

  港(airport)到岸价总金额:

  2.原产国和制造商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

  包装在结实的新木箱或纸箱里,适合远距离的海运/包裹邮递/空运和气候的变化,能防护野蛮装卸、潮湿、雨淋、腐蚀、震动和冷冻。

  买方将对由于包装不适当造成的任何货物损坏、缺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负责;也对由于不充分或不适当的包装和保护措施所引起的锈蚀负责。随箱应装运一整套有关的服务和操作说明。

  4.唛头

  卖方用不褪色的油漆在每一个外包装的四周写上箱号、毛重、净重、尺寸、合同号、目的港、收货人编号和下列文字:“防止潮湿”,“轻拿轻放”,“此端向上”,提升位置,重心和唛头。唛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装船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装货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目的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保险

  在cif条款下,由卖方办理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保险额为发票金额110%的一切险。

  9.付款

  在信用证付款条件下:买方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将开出一个由北京银行为付款行,以卖方为受益人,全部发货金额的不可撤消信用证。此信用证在卖方向开证行出示即期汇票(金额为发票金额的100%)以及在条款10中所列装运文件时即有效。付款将由开证行在被提示上述汇票和文件时通过电汇或航空汇款向卖方付出,此信用证在装船期后的15日内有效。

  10.文件

  (1)提单/空运单:

  a)在海运条件下:

  3份原始海运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空白背书,并写明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以通知买方。

  b)在空运条件下:

  一份原始和一份复印的空运单,注明“运费先付(cif和c&f)”、合同号、唛头,指定给买方。

  (2)5份正本发票,注明:合同号、唛头(在多于一个唛头时,发票应分开打印),按照相关合同写出明细。

  (3)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2份正本和2份复印的装箱单,注明:重量、装箱件数和相应发票的日期。

  (4)2份由厂商/供货商确认的质量、数量说明书。

  (5)1份发给买方通知发货详情的传真的复印件。除此之外,卖方将在发货后7天内,将整套上述文件用空邮的方式直接寄给买方。

  (6)在cif条款下,1份正本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以及2份复印件,按发票金额的110%保全险(all risks)。

  (7)如果必要的话,一份由政府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复印件。

  (8)一份正本、两份复印的原产地证明。

  (9)文件的数量和内容一定是完整和正确的。如果由于卖方没有提供上述的文件造成买方不能及时清关和提货,全部损失由卖方负担。买方的姓名和完整的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打印在提单或空运单上,否则,卖方将负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以上所有文件的拷贝件要寄给:喀土穆和北京办公室。

  11.装运

  在cfr/cif条款下:

  a.卖方负责将货物在装运期限内从装运港运到目的港。不允许转船。一旦发生转船,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风险全部由卖方承担。不允许仓面装载。装载货物的船只不允许悬挂买方不能接受的国家的国旗。货船船龄不能超过15年。

  b.如果货物用空运/包裹方式邮递,卖方将于条款5所列装船期前3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条款12(1)内容。卖方在发运货物以后当即按条款12(2)规定通知买方,以使买方安排保险和及时办理清关手续。

  12.装船通知

  (1)卖方为了以下目的(a、b、c)将于合同条款5中列明的装船日期前40天,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品名、数量、价值、箱数、毛重、尺寸和在装运港就绪的日期。如果任何一箱的总量超过9公吨、尺寸范围达到或者超过12米长,2.7米宽,3米高,卖方需要在装运前50天通知买方这些数据。如果有易燃和危险物品需要标明。

  a.在条款9中的l/c付款条件下,开出一个信用证。

  b.为了使买方在收到上述通知时能安排好其国内运输,如果重量和尺寸超过此条款(1)中的规定时,买方将要求采取措施以适合买方进行内陆运输。

  c.如果卖方没有履行上述规定,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

  (2)卖方在完成货物装运后,立即用传真通知买方合同号、商品、数量、箱数、发票价值、毛重、船名、开船日期、提单号(海运时)或空运单、航班号以及估计到货日期等等。如果有易燃或危险品,应将其明细一起标明。由于卖方没及时通知造成买方没有及时办理保险和清单事宜,全部损失由卖方负责。

  13.技术文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质量保证

  卖方保证其产品是用最好的材料、先进的技术制造、全新且没有使用过,完全符合本合同的质量、性能和规格要求,与技术手册相一致。质保期从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算18个月,或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的验收合格证明有效后算12个月。

  15.检验

  (1)在交货以前,制造方将按条款10(4)的要求,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重量做一准确、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书,证明该商品与合同条款相符。这些证明将形成交给付款议付的文件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但是不被认为是最终结果。制造方试运行的结果和细节必须作为质量证明的附件出现。

  (2)当商品到达现场以后,买方将申请苏丹商品检验局对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作一个初步检验,并作出检验报告,如果商检局发现有规格和数量或者两者都不符的地方,除非责任是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的,买方将在商品现场检验之后30天以内有权拒收商品或向卖方索赔。

  (3)如果商品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条款14所列的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任何原因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买方将安排由商检局进行检验,并有权向卖方索赔。

  16.索赔

  在货物到达目的地后90天内,除非保险公司或船主负有责任,如果发现有质量、规格或数量有与合同条款不符之处,买方将有权进行索赔,更换货物或索赔损失、所有的费用(如商检费、运还和运回替换货物、保险费、仓储和装卸费用等)将由卖方承担。对于质量,卖方将保证:从货物到达目的地后的18个月内,如果由于该设备由内在缺陷、制造材料不合格或做工低劣,买方将立即书面通知卖方。

  检验证明将作为索赔的基础。卖方对于买方的索赔,有责任迅速排除缺陷(全部或部分更换商品或根据损坏的程度降价)。如果有必要,将由卖方承担费用买方自行排除缺陷,如果卖方在收到前述索赔一个月内不能回答买方,索赔将被认为已被卖方接受。

  17.不可抗力

  对于在生产过程或装船或转船过程中发生的不可抗力(如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或其他由双方认可的事件)引起的延误船期或不能交货,卖方将不负任何责任。卖方将迅速通知买方上述发生的一切,并在从那以后的14日之内空邮一份由主管政府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

  在这种情况下,卖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快运输货物。如果事故持续超过10周,买方有权取消合同。

  18.迟交货和罚款

  如果卖方没有按合同要求及时交货,除非是合同款17的不可抗力引起的,买方在卖方同意付罚金(经付款行从货款中扣除)的条件下同意延迟交货,罚款总数不超过交货全部金额的10%,每延迟交货1天罚货款的1%。如果超过合同交货期10天后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有权取消合同,不管合同是否被取消,卖方仍要不推迟地交纳前述罚款。

  19.仲裁

  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争端及其执行将通过谈判友好地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案例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其公布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将在北京进行,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性的,并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双方既不能诉诸法庭,也不能向其他机构要求修改决定,仲裁费由败诉的一方承担。

  20.合同的生效

  合同从双方签字日期起生效。

  21.售后服务

  卖方要提供补口材料和售后服务。

  22.特殊条款

  兹证明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共同签署,双方各保留一份正本。

  本合同的附件都将被视为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买卖合同 篇6

  甲方(购方): 乙方(供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务: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品名

  规格

  单价

  数量

  金额

  合计金额

  二、质量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四、包装标准、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由供方提供标准,送货上门,运费供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先支付10%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

  六、验收标准:按照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如对质量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货物后5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并经供方确认。如逾期提出,视为交付的产品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一方违约,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仍需赔偿。

  八、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各自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甲方自愿将 号楼 单元 层 室 ,建筑面积 平方米卖给乙方,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价款

  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元)。

  二、交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 号楼 单元 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交给乙方,房款一次性付清,甲方将入住相关手续交给乙方。

  三、甲方保证在该楼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乙方将房款交清后,该房所有权即行转移归乙方所有。

  五、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按房款的百分之十赔付给对方。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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