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买卖合同

时间:2021-08-04 13:26:36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车位买卖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车位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合同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隆海.东方华庭小区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乙方受让的停车位位于地下负一层号,具体车位位置以平面附图为准,车位大小不小于2.5米_5米。

  二、期限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20_年10月16日起至隆海.东方华庭小区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之日止。

  三、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使用权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第(1)种:

  (1)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2)分期支付款项。乙方于签订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整,并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全部转让金(定金自动转为车位转让款)。

  2、违约责任:

  (1)乙方如果延迟付款,自乙方应付款之日起七日内仍未支付完毕全部车位转让金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且有权将乙方所定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乙方所交定金不予返还。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定金后,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不得将该车位使用权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否则双倍返还定金。

  3、使用期间,乙方须与本小区物业公司签订《停车服务协议》并承担使用该车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法律法规对此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使用限制

  1、乙方受让的车位系自用小客车使用。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停车位的使用功能。

  3、乙方要将该车位使用权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须将出租或转让范围限定在本小区内并书面告知物业公司,乙方对第三方履行本协议约定之乙方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4、如遇战争、抗击自然灾害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服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使用权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须注意使用并维护该停车设施,如因乙方过错致使停车设施损坏或致其他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并交纳相应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契约收存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青岛仟和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车位买卖合同2

  甲方(出卖方): 身份证号:

  乙方(买受方): 身份证号:

  甲方有座落于

  并保证属于个人所用的合法财产,本人具有独立的处份权,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这一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1.车位价款人民币 万元( )整,乙方在签订此协议时一次性支付。

  2.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乙方要求甲方协助办理车位过户手续时甲方负责有协助的义务。

  3.虽然现在双方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但该车位所有权双方同意转移给乙方,乙方对该车位享有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4.甲方在更名过户之前,不得再将对该车位进行处份(包括抵押、买卖),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义务(包括直接与间接损失)。

  5.在乙方要求甲方办理过户时,甲方不得以车位升值或显失公平或其他理由要求解除合同。

  6.在双方签订此协议后,因该车位产生的一切权益都归乙方所用,与甲方无关。

  7.甲方应将与车位有关的一切证照交付给乙方,在乙方需以该车位设定权利义务时,甲方应予协助办理。

  8.甲方法定车位手续证照下来时应第一时间交由乙方办理过户手续,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合同解除,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提请法院裁决。

  9.此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证明人: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3

  车位买卖协议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停车位编号为2-093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面积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缴清买卖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四、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如甲方违约(即价格变动或收回车位),则按违约时该车位的市场价双倍赔偿乙方,如乙方违约(即不购买上述车位),甲方无条件收回车位,乙方所交款项不予退还。

  五、中介费用

  1、本协议签订当日,乙方需方丙方支付3%的中介服务费用即: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

  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原车位相关资料(合同或协议,票据,物业手续等)原件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签章: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车位买卖合同4

  地下车位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 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 佰 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5

  卖方(简称甲方): 买房 (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车位状况

  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所有的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

  第二条 抵押权情况

  甲方保证该车位未设定抵押权,无任何权属纠纷,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三条 价格条款

  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须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

  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支付总价款,逾期以按每日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因甲方该车位的产权证预计也要 年 月后才能办理,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如下:

  1、自该合同签订起甲方的车位合同交给乙方,乙方有责任保管好该车位合同,到甲方办理车位产权证时交还给甲方,以便顺利办理该车位产权证。

  2、甲方取得车位产权证后应当通知乙方,便于办理过户手续。

  3、甲方协助乙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把车位产权证变更至乙方名下。

  第五条 税、费分担办理车位过户等手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的一切费用)。

  第六条 车位交付

  甲方于 年 月 日将该车位腾空交付乙方使用,并将车位卡交给乙方。甲方交付车位时,乙方请确认。

  第七条 甲方将车位交付给乙方后,乙方自行使用该车位,必须遵守法律,如有违反法律、规章造成任何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 该车位的物业管理企业为: 。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自本合同签订后该车位物业费由乙方自己支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本合同的一方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未尽事项,双方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公证

  基于公正、公平的原则,乙方为安全起见,乙方提出进行公证,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贰份,由双方签字后生效。

  卖方(甲方): 买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6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将“紫玉东方”项目的地下停车场车位使用权出让给乙方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车位坐落地点及编号

  该车位位于紫玉东方地下停车场号。

  第二条: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及付款期限

  该车位使用权出让金额为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仟元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时一次性缴纳合同价款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元整、(大写):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整。

  第三条:车位交付时间

  甲方应在乙方付清全部车位款后,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使用。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按合同约定收取车位款项。

  2、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交付该地下车位。

  3、甲方明确该地下车位无权属争议。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车位所有权后,在车位所依附的土地使用年限范围内,乙方享有该车位占有、使用、收益、转让的权利。

  2、乙方在使用该地下车位时,不得妨碍或损害该地下车位的各种设施设备。

  3、乙方应按停车场限高及甲方划定的停车线内停放车辆,由乙方的过错导致车辆受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4、乙方所选定车位位于单元出入口位置的,乙方需按照规定停放车辆,并保证车辆停放安全,甲方不承担车辆停放管理责任。

  5、乙方应按物业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缴纳其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并享受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

  6、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妨害、阻挠、干扰甲方及物业公司对车位公共设施和共有部分(如:进出停车场通道、通风管道、动力设备、照明、消防设施等)进行维修、保养和维护的工作。

  7、乙方在转让其所购的紫玉东方号房屋,失去紫玉东方业主身份时,需将其所购车位一并转让给购房人或其他紫玉东方的业主,不得转让给非紫玉东方的业主。转让价款由双方自行协商,甲方不予干涉,但需将转让合同报甲方备案。

  8、乙方如出租其车位,必须出租给紫玉东方的业主,并需将租赁合同报甲方备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车位买卖合同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见证方:恒茂国际都会恒兴物业公司

  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停车位使用权转让事项,达成如下合同:

  一、产权约定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停车设施),系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独立建筑空间,并不属于必要附属设施,也未随该建筑地上部分的房屋产权一并转移。上述独立建筑空间并未计入业主公摊面积。

  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标的

  本合同所指停车位,位于,具体停车位置,以平面图确定为准。

  三、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所属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四、转让价款

  1、本合同所指车位使用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

  玖万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分别向 公司发出权益转让通知书。甲方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上述车位的落名、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税费及规费由甲方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承担)。

  六、生效条件

  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契约收存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见证方三方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见证方: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车位买卖合同8

  甲方: 乙方: 联系住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 身份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乙方已购买魅力之城(二期) 号 单元 室房屋,并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现购买甲方转让车位壹个,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车位具体购买事宜签订协议如下:

  一、转让车位使用权内容

  1、乙方有偿购买甲方出让的『魅力之城(二期)』地下 号车位,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以现场实地为准。

  2、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 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二、付款方式

  1、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付清车位有偿转让费。

  2、乙方迟延付款,经甲方书面催告三日内仍未支付完毕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可将上述车位另行转让给其他业主。

  三、交付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甲方承诺按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日期将该车位交付给乙方。但如遇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签订之后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规章以及宏观政策调整、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等特殊原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将该车位交付乙方使用的,甲方可相应延期交付而无须承担延期交付的责任。)

  四、逾期违约责任

  甲方如未按期交付车位,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已付车位有偿受让费利息;如逾期十天甲方仍未交付车位,甲方应支付车位有偿受让费0.1%的违约金给乙方。

  五、 使用权限

  1、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2、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已告知乙方所受让车位目前无法办理产权登记,乙方对此已完全理解并接受,并且无任何异议。若将来具备登记条件时,乙方自行办理车位产权登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登记时需支付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该车位为机动车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作他用,不得用任何材料在车位上进行搭建,不得擅自改变内部设施和墙体结构,因违规而导致乙方及其他住户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公约及车位管理制度,且交纳相应的管理费用(电费、清洁、保安、设备维修等)。

  4、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每月每个50元。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不包含在车位款中,由乙方另行支付给物业管理公司。

  六、联系方式

  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七、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方 壹 份,乙方 壹 份。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9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住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根据《合同法》、《房地产管理法》、《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同标的

  1、甲方将位于开封市尉氏县建设南路天泰欧洲豪园小区地下区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售予乙方。该车位面积 及位置编号(见附件一),面积以现场实地测量为准。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单价为:人民币元/平方米。合计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万 仟佰拾 圆整),此价格不含该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2、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该车位转让费。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付清该车位全部转让款后 内日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乙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和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甲方通知地点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所购买的该车位的用途、外观、结构和各类设施,否则乙方应当立即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损失。

  2、乙方确认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时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管网、线路、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8、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该车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侵权行为,乙方独立承担赔偿和修缮责任。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不超过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总价款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达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另行处置该车位;甲方不行使解除权的,不免除乙方每日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5 %的逾期违约金的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1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其他事项约定

  1、因不可抗力或者相关机关行政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10

  甲方:

  乙方:

  出卖人与买受人经友好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买受人购买的由出卖人开发的××××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 。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规划用途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二、买受人所购车库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车库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 [幢][座],编号为 (具体位置附图),属 结构,层高为 最新车位买卖合同范本最新车位买卖合同范本。该建筑位于地上底层。

  该车库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

  三、计价方式与价款: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 元/O,总金额人民币 元整。

  四、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该车库按建筑面积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交房后,如果该车库实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双方按实际建筑面积与本合同约定的单价互补差价,不追究双方的违约责任。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在签定本合同时,买受人需一次性付清该车库的全部总价款最新车位买卖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六、买受人逾期付款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

  七、关于产权情况的约定:

  由于该车库层高不足2.2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该车库仅有使用权,没有产权。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皆具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签于××省××市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签于××省××市

车位买卖合同11

  出售人(卖方):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

  共有人:

  身份证号: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买受人(买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微信:

  根据《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规定,双方在自愿、平等、公正的基础上诚信协商,就买卖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事宜达成合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安置房及配套车位情况

  1、双方买卖的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车位座落在西安市莲湖区【区】

  【小区】【幢】单元号(室)。安置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安置房编号为:,安置号为:。

  第二条卖方对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现状的声明

  1、卖方应在签约前向买方出示该安置房回迁安置房分配证明书、《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安置房买卖合同、购置发票(票据)、大修基金发票(票据)、车位买卖(租赁)合同及买卖(租赁)票据等与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相关的资料。卖方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卖方承担。

  2、卖方特此告知买受人安置房、配套车位存在下列情况:

  ⑴出租状态:【存在出租□、不存在出租□】,若该安置房、配套车位存在出租,则卖方保证承租方已明确表示在同等条件下放弃优先购买权,关于租赁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⑵该安置房内户口情况:【该房产内已有□、未有□户口落户】,关于户口问题的补充约定及说明:。

  3、该房屋共有权人对出售该房屋的意见:同意出售。

  第三条买方对购买情况的声明

  1、买方已亲自实地看房,并对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现状及疑虑询问过卖方,在明确卖方所告知的事项后自愿签订本合同。买方已亲自审查过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相关权属资料,了解产权信息,愿意购买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

  2、买方应在签约前向卖方出示身份证、户口簿及履约能力证明,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完整、有效,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方承担。

  第四条转让款及付款方式

  1、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安置房及配套车位转让款为(大写):

  (¥),该转让款包含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转让款、交付前已缴纳及已发生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费、燃气管道初装费等。

  2、买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卖方安置房及配套车位的转让款。

  买方应在合同生效后内向卖方提供的银行账户支付**%的转账款即(¥)。

  剩余转让款作为卖方履约保证金,待安置房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条件成熟时配合买方办理且拿到不动产权证书后内予以支付。

  若安置房买卖时允许更换新证且卖方配合买方更换新的安置房分配证明书,则履约保证金不予保留。

  第五条税费承担

  该安置房产权变更【更换新证□或变更登记□】时所涉及的税费,买卖双方共同约定由【卖方缴纳□、买方缴纳□、分别负担缴纳□】。

  备注:按照相关规定,卖方需付税费有:

  (1)营业税及附加

  (2)印花税;

  (3)个人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

  (5)交易手续费。

  买方需付税费有:

  (6)印花税;

  (7)契税;

  (8)交易手续费;

  (9)房屋登记费。

  其它费用:如更换新证费用,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第六条房屋的交付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交付给买方,交付同时履行如下手续:

  ⑴买卖双方共同对安置房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验收,记录水、电、燃气表的读数并在物业交接单上签字。

  ⑵移交安置房的门禁卡、钥匙、水电气卡等物品。

  2、安置房交付日以前的物业费、采暖费、税费、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网络费等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交付日以后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买方承担。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信守契约。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应当诚信履约,无论合同约定是否清晰明确应以有利合同目的落实的方式履行。任何一方要求补充或者变更合同非主要条款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的同意。未征得对方的同意之前,不得擅自变动合同约定条款,否则构成违约。

  2、一般违约。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违约方应停止违约行为,依约继续履行并支付对方违约金(例如贰万元)元;守约方亦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限期改正。

  3、根本违约。因卖方将安置房及配套车位二次转让或未配合办证或其他不诚信行为致买方不能取得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或丧失对安置房或配套车位的占有使用,买方有权书面通知解除合同,要求违约方承担(例如转让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经济损失(包含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或者预期可得利益损失);若守约方采取诉讼途径维权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的争议解决成本(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诉讼费、保全费等)。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双方共同约定由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九条其他

  1、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贰份,买方、卖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合同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里的地址、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是(司法)通知、送达相关材料和信息的联络方法;上述联络方法变更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依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通知及送达相关材料和信息视为通知、送达成功。(以下无正文)

  卖方(签章):买方(签章):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年月日

车位买卖合同12

  甲方(卖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买方):

  联系住址: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地下车位事宜,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转让标的

  1、甲方将位于东莞市 路 号 小区地下 区 号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转让给乙方。该车位大小及位置编号详见附件1。

  2、该车位的装饰、设备、设施等产品标准及其周边相邻关系以实际勘查状况为准。

  第二条 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该车位总价款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

  2、付款方式: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万元; 在双方到房管局办理变更登记后支付 万元;余款1万元在 年 月 日前付清。

  3、过户过程产生的契税,由 方负责。

  第三条 交付及交接手续

  1、甲方应当在乙方双方签订合同后向乙方交付该车位。

  2、甲、乙双方应在约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携带本合同及缴清全部车位款的票据按时到场办理该车位交付手续。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逾期交付该车位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第四条 其他事项约定

  1、乙方购买的该车位仅作为轿车类小型车辆停泊专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

  2、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对该车位施工图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关情况已明确无误。

  3、乙方日常使用应遵守物业管理规约及地下停车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

  4、乙方使用该车位停放车辆时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其它车位上停放的车辆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碍甲方的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因乙方不正确使用该车位或不按甲方的规定使用该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5、乙方在地下停车位使用或行驶过程中,不得损坏车道及公共设施(如反光镜、消防箱、房屋结构等),如造成损坏的,应由乙方负责进行修复或赔偿。

  6、甲方或物业公司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该车位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检修方应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临时泊位,确保乙方可以停车。乙方不按要求进行配合工作的,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乙方车辆在停车位内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机关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按时支付该车位的转让总价款。乙方逾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转让总价款 0.01 %的逾期违约金;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要求终止合同的,违约方须按本合同的有关条款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按转让总价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3、本合同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第六条 附则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迟延的,双方均不负违约责任。

  2、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该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双方承诺合同中所提供的联系地址、电话等真实有效。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1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星雅俊园,编号为S098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全款,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

  (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车位蓝牙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

  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库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14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就乙方有偿使用甲方地下车位,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车位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拾万仟佰拾元整,

  乙方在鉴定本协议时一次性付给甲方。

  二、在乙方付清上述使用费全款后,小区地下编号为号的地

  下车位归乙方使用。

  三、乙方必须是本小区业主。

  四、本车位使用年限与业主所购房屋使用年限等同。

  五、如因后期规划或施工方案调整等原因,乙方所购买车位位置发生变更或取消,乙方可

  按调整后可售车位进行调整置换;如乙方对车位位置调整不满意,可退款﹙不计利息﹚,但甲方不予任何补偿;除上述两种方式外,乙方不得要求其他任何形式补偿。

  六、除第五条规定外,如乙方要求解除本协议的,应向甲方支付本车位使用费总额30%的违约金。本协议签定一个月或本车位使用三个月内,乙方未提出解除或撤销本协议的,即为乙方放弃上述权利。

  七、乙方应服从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遵守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有保护地下车位附属设施设备完好的义务,如造成损失,应按造价赔偿。乙方不得对所使用车位加装、改装其他设施设备,垒筑墙体等或改变其使用功能,不得堆放杂物,污染地面,以保护车位的统一协调;车位使用期间因车位及附属设施设备发生的一切维修、维护、更换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应在收到全部使用费后,于年月日前将该车位交于乙方使用。

  九、双方因合同发生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齐齐哈尔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保存二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代表: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车位买卖合同15

  甲方(出卖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乙方(买受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x

  经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位于xxx小区xxx楼xxx号车库(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出售给乙方。

  2、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车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xxx元整,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清全款。

  3、甲方于签订协议之日,将该车库交付乙方使用。

  4、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对本车库享有所有权。本协议签订之日之前所产生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本协议签订之日后所产生的一切事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但因房产证抵押贷款所引起的一切事项仍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5、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房产证,今后乙方需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需甲方协助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并提供相关协助。

  6、甲、乙双方均应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7、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xxx

  乙方签字:xxx

  证明人签字:xxx

  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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