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买卖合同范文汇编9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买卖合同9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买卖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北京市建材买卖合同(橱柜订购类)
提示 :请仔细确认您所选择的'建材,并认真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请您向卖方索取有关建材安装使用注意事项的书面资料,如有不明之处,务请当面问清。对本合同的变更或补充应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建材买卖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所购建材基本情况:
┌────────────────────────────────────────┐
│ 橱 柜 主 体 及 配 件 品 牌 │
├─────┬────┬────┬────┬────┬────┬────┬────┤
│ 品名 │ 产地 │ 材质 │ 颜色 │ 规格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 地柜 │ │ │ │ │ │ │ │
├─────┼────┼────┼────┼────┼────┼────┼────┤
│ 吊柜 │ │ │ │ │ │ │ │
├─────┼────┼────┼────┼────┼────┼────┼────┤
│ 台面 │ │ │ │ │ │ │ │
├─────┼────┼────┼────┼────┼────┼────┼────┤
│ 燃气灶 │ │ │ │ │ │ │ │
├─────┼────┼────┼────┼────┼────┼────┼────┤
│ 抽烟机 │ │ │ │ │ │ │ │
├─────┼────┼────┼────┼────┼────┼────┼────┤
│ 水槽 │ │ │ │ │ │ │ │
├─────┼────┼────┼────┼────┼────┼────┼────┤
│ 龙头 │ │ │ │ │ │ │ │
├─────┼────┼────┼────┼────┼────┼────┼────┤
│ 配件 │ │ │ │ │ │ │ │
├─┬───┼────┼────┼────┼────┼────┼────┼────┤
│其│ │ │ │ │ │ │ │ │
│他├───┼────┼────┼────┼────┼────┼────┼────┤
签名
买卖合同 篇2
甲方(买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卖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联系人: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税号:
甲、乙双方就《SGM》项目进行配件采购,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配件及支付方式
1.1.配件费用总额为: 人民币贰万圆整(¥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卖合同 篇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住 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证件名称及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二手机动车现状及交易的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交易的二手机动车基本情况:
车牌号码: ;厂牌型号: ;初次登记日期: ;发动机号: ;
车架号: ;养路费缴付有效期至 ;年检时间: ;行驶公里数: ;
车辆使用性质:口客运、口货运、口出租、口租赁、口非营运、口其他,其他状况: 。
第二条 车辆交易约定事项:
l、车辆转入地: 。
2、双方确认交易车辆的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不含税费)。
3、付款方式:(1)乙方在 (地点)同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无误后,于年 月 日以现金/支票/汇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第一笔车款计人民币 元或支付定金 元;(2)余款计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待交易车辆过户转籍手续办理完成,且车辆及其证件交付完毕之日起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付清。
4、甲方应在收到第一笔车款之日起 日内交付车辆及相关证件,并协助乙方在 天内办理完车辆过户、转籍手续(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日期延误相应顺延)。
5、甲方交付的相关证件包括:口机动车登记证书、口机动车行驶证、口养路费缴付凭证、口机动车辆保险单、口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口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口车船使用税缴付凭证、口其他证件 ,证件总计 件。
6、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 方负担,甲方积极配合期限为 天。
第三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出卖车辆享有所有权或处置权,且该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能够依法办理过户、转籍手续。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相关文件真实有效及其对车辆状况的陈述完整、真实,不存在隐瞒或虚假成分。
3、 年 月 日 时之前,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年 月 日 时之后,该车所产生的所有税金、规费和路面风险、刑事、民事等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本条款前述约定之日期应为双方约定的车辆交付日。
4、乙方应按照约定时间、地点与甲方当面验收车辆及审验相关文件,并按照约定支付车款。
5、甲方收取车款后,应出具收款凭证。
6、乙方应持有效证件与甲方共同办理车辆过户、转籍手续。
7、车辆交付后办理过户、转籍过程中,因车辆使用发生的问题由使用者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若需对车辆作转出本地处理的,则在本合同签订时已对本合同所涉车辆能在转入所在地办理转入手续予以了解及确认,甲方对此概不负责。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第三人对本合同所交易的车辆主张权利并有确实证据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因甲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已付车款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因乙方原因致使车辆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理过户、转籍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退还已付车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3、甲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车辆或相关证件的,逾期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给乙方。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车款或按规定期限提车的,逾期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给甲方。
第五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中介机构、市场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 乙方签字(盖章):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买卖合同 篇4
甲方(卖方):乙方(买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红木家具基本情况
1、本合同单价为固定单价,已包含人工费、材料费、运输费、装卸费、检测费、保险费、税金、利润及保修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且已综合考虑人工、材料、机械、关税、汇率涨价及政府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因素(包括油费上涨),因此不因任何因素而调整,结算时不再调整。
2、数量如有变动,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维持本合同单价不变的基础上,按乙方求将增加的货物运送至指定地点,最终数量以乙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的产品签收单上所列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
每件红木家具应符合QB/T2385-20_ 新版《中国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规的树木名称,产品标识和实际用材标准,且外观特征符合甲方所提供的图纸设计,甲方保证有家具为全红木家具,均用大叶紫檀木芯材(无白边)制作。
第三条付款方式:
定货时,乙方付定金壹万元,余款由银行下款至指定账户。
第四条交付方式和日期:
甲方送货,乙方提货,运费由甲方承担。货物应在自乙方支付预付款之日起 六个月内交付至乙方指定地点。运输途中(包括卸货过程中)如有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免费修复、调换及补足。
第五条 货物验收:
甲方应在交货时督促并协助乙方对家具的商标、数量及款式等外观特征及有《产品质量承诺书》进行验收,若验收合格,双方签字并盖章;若验收不合格或乙方对产品质量、规格、型号、数量等有异议,或发现货物发生毁损的,甲方应在乙方限定时间内无偿补齐或更换。本条款所指“验收”仅指非专业人员通过外观观察及清点数量所能发现的数量短缺及坏,不包括内在质量问题。
第六条 双方责任:
1、若甲方未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0.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期超过10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应返还预付款;若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出现货物损毁、数量短缺、外观瑕疵和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及时更换补足;若货物交付乙方后出现质问题和其他验收时无法从数量、外观特征上发现的问题的`,甲方应当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在交付货物时应就货物的日常维护和注意事项尽到说明义务,因甲方未尽到相关义务导致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货物损毁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损失。
第七条保修和售后服务:
货物保修期为两年,乙方提货后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7天内修理或更换,甲方逾期不予修理或更换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甲方修理不合格或无法更换的,予以退货。乙方在使用中发现家具质量与质量保证书明显不符提出更换或退货要求的,甲方应予以更换或退货。
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买卖合同 篇5
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必须由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机关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这既是确立房屋买卖关系的必要程序和凭据,也是日后处理房屋买卖纠纷的重要依据。
实践中房屋买卖纠纷时有发生。房屋买卖纠纷涉及到产权、价款、原承租户的利益等多种问题,但都离不开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问题。那么,究竟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
1 房地产分离出卖,合同无效。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2 产权未登记过户,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并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3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4 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已租出房屋时,须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所谓“同等条件”,主要是指房价同等,还包括房价交付期限、方式同等等。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5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6 价格欺诈,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翻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
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7 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签《房屋认购书》流程购房者在选好房源,谈妥价格后,第一步便是去签订认购书,并交付一定额度的定金,定金一般在5000元到1万元之间。定金多少才算恰当,并无一定标准,视各人需要而定,由双方协商。
买卖合同 篇6
上诉人(原审原告)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枣强县富强北路167号。
法定代表人李xx,董事长兼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汤x,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今荣街69号。
法定代表人吴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安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员。
上诉人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空调公司)因与被上诉人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x房地产公司)凭样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XX)丰民初字第2045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XX年12月2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由法官周荆担任审判长,法官芦超、郑亚军参加的合议庭,于XX年1月12日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xx空调公司在一审中起诉称:XX年9月13日,xx空调公司同xxx房地产公司签订1份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价款为: 21 000元。当时双方约定:xx空调公司送货到xxx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芳古园一区16号楼。xxx房地产公司预付定金30%、安装调试后付40%、运行3个月后付35%、余款1年付清。xx空调公司按约定及要求履行了全部的供货安装义务。但是xxx房地产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拖欠未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xxx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21 000元和债务利息9525.6元,并承担诉讼费。
xxx房地产公司在一审中答辩称:xxx房地产公司先后付给xx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xx空调公司的货款,xx空调公司也给xxx房地产公司开具了发票。尽管xx空调公司对xxx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16 800元存有异议,xxx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16 800元货款是xx空调公司拿走的。但是,xx空调公司现在起诉要求xxx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 16 800元的诉讼请求已过诉讼时效,请求法院驳回xx空调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XX年9月13日,xx空调公司与xxx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xxx房地产公司购买xx空调公司的排烟补风机和风机,合计价款21 000元。有效期限:自XX年9月6日至XX年9月16日。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设备到现场后进行安装,后即试运行(1个月)达到使用要求后方认。第九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付定金20%,到现场通过合同第七条标准付40%,运行3月后付35%,余下满1年付清。合同签订后,xxx房地产公司给付xx空调公司4200元。XX年底,xx空调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了供货及安装义务。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xx空调公司、xxx房地产公司在XX年9月13日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xx空调公司、xxx房地产公司自愿协商达成,不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即具有法律约束力,xx空调公司、xxx房地产公司均应依照合同,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xxx房地产公司提出“先后付给xx空调公司4200元和16 800元,已付清xx空调公司的货款”的答辩意见,对于xxx房地产公司给付xx空调公司4200元,xx空调公司予以认可。对于xxx房地产公司给付xx空调公司16 800元,xx空调公司予以否认,且xxx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xxx房地产公司已给付xx空调公司16 800元货款,对此该院不予采信。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和xx空调公司供货时间,xxx房地产公司向xx空调公司付清余款的最迟时间是XX年4月底。此时,xx空调公司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遭到了侵害,而xx空调公司于XX年9月23日方提起诉讼。xx空调公司提出“合同有效期到XX年9月16日,XX年9月23日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主张,该院不予采纳。理由是:合同有效期限实质约定的是xx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也可以说是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实际上,双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只存在XX年底xx空调公司向xxx房地产公司提供并安装价值21 000元风机这1笔买卖,此后双方就再没有过依据该合同的买卖关系。而xx空调公司向xxx房地产公司供应的价值21 000元风机在XX年底已安装完毕。故xxx房地产公司关于xx空调公司的.主张已经超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理由成立。xx空调公司未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重新起算的事由,故其诉讼请求依据不足,该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判决:驳回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xx空调公司不服一审法院上述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其主要上诉理由是:一、xx空调公司在合同有效期内要求xxx房地产公司给付货款合法合理。二、一审判决错误理解和适用了2年诉讼时效的规定。三、双方签订的合同是xxx房地产公司提供的,若有不同理解,应从不利于xxx房地产公司方面解释。xx空调公司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xxx房地产公司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其未向本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但其在本院庭审中口头答辩称:一审判决对合同有效期的认定是合理的,认定诉讼时效已过是合理合法的。合同文本是xx空调公司提供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时效制度的解释,也超过了诉讼时效。
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一致。
上述事实,有xx空调公司提供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及双方当事人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xx空调公司与xxx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工业品买卖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内容未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xxx房地产公司提出其已付清21 000元货款,但xx空调公司只认可收到4200元,否认收到16 800元,xxx房地产公司未能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其已付清货款,故对此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依据该合同约定的付款比例及时间,xxx房地产公司最迟的付款时间应在XX年4月,xx空调公司XX年提起要求xxx房地产公司支付货款的诉讼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xx空调公司关于其在合同有效期内主张权利,并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上诉主张,因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实质是xx空调公司供货的期限,即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双方可依据该合同维持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内,双方只在XX年底发生了1笔xx空调公司向xxx房地产公司提供价值21 000元设备的买卖,且已安装完毕。故xx空调公司关于其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的上诉意见不成立,应予驳回。综上,一审法院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并无不当,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一审案件受理费二百八十一元,由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二审案件受理费五百六十三元,由xxxx空调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买卖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出卖人(甲方)与买受人(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茶叶买卖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标的 位:元
第二条 质量标准 甲方应当向乙方出示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证明。茶叶的卫生指标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和(gb2763-)凡明示为有机茶、无公害茶、绿色食品茶、原产地保护名茶的',均应提交认证证明。有机茶应符合(5196-)标准,无公害茶符合(5244-)标准,绿色食品茶叶符合(288-)标准,原产地保护名茶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 双方应当将样品封存保管,用于交货时对样验收。
第三条 包装 茶叶包装采用_________方式,执行_________标准,包装物由(甲方乙方)提供,包装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及运输 交货方式:(乙方提货甲方送货甲方代办托运);交货地点:_________;交货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或由乙方另行通知;委托_________运输公司运输,运输方式:_________,运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五条 销售及结算 乙方应当以(经销代销试销)方式对外销售茶叶,结算方式为:_________.
第六条 定金 乙方应当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元(不超过总价款20%)合同履行完毕,定金应当(抵作价款返还乙方)定金交付后因乙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如约提供茶叶,茶叶如不符合质量要求、卫生标准或与样品不一致的,乙方有权要求换货、退货或降级、降价,但应当在收到货物后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退换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价款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关于违约责任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2、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生效。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签订地点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买卖合同 篇8
买方单位: 河南森润环保节能技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单位: 郑州高新科技创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 冷水机组数量 1套 。
第二条 单价和货款
1.双方约定的价格是:
2.本合同总货款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 (¥84万元)。
第三条 交货时间和交货数量:
1.交货时间为45,按预付款到账之日时计算。
第四条 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和运输费用的承担:
1.双方确定的交货地点为 买方指定地点 。
2.运输方式为:汽运,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 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
1.商品的质量要求:见(合同附件1)
第六条 包装和费用:
1.双方确定的包装材料和方式(见合同附件2)
2.按出厂包装标准。
3.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损失风险:
1.商品在出乙方仓库前的一切质量、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其后的一切质量、费用及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商品所有权:
1.在甲方如数、及时地支付完毕本合同约定的货款前,乙方拥有对出卖商品的所有权。
第九条 货款结算和支付:
合同签订后预付30%货款,货到现场验收合格付70%货款。
第十条 知识产权:
1.乙方保证对所出卖的'商品拥有合法、完整的知识产权,否则因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
予以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新的条款时,可以变更本合同。
2.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在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的同时,有权决定是否解除本合
同。
3.在本合同约定的有效期限届满、合同履行完毕或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时,本合同得以终止。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
2.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 %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
3.自提商品,乙方未能按期出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甲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4.乙方提前交货和多交货而造成的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乙方负担,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人民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5.样品检测合格后,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在十五个工作日不能进入实际履行合同阶段,均属违约,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6.乙方提供的商品如不符合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另注:
1.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付款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预付金未到乙方账户前不允许乙方进行商品备料、生产等前期准备工作,否则甲方不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
3.本合同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协议一律无效。
购货单位(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洛阳市涧西区黔川路1号电话:
传真: 邮编: 471003
供货单位(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买卖合同 篇9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规定,已依法通过划拨方式取得XX市______区(县)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证件为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项目名称为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字______号),经XX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XX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许可证号为京房内证(经)字第______号。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用范围内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合。
第一条房屋,该房屋状况详见附件一。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包括套内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分摊的共有共用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共有共用部位详见附件二。土地使用面积为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上述面积已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______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大写)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元。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当面交付甲方或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方。交付时,甲方提交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XX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并办妥全部交接手续。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同意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XX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及有关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对乙方购置的房屋进行保修。
第五条乙方同意其购置的房屋在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未选定物业管理机构之前由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负责管理。
第六条双方同意在签订本合同后一个月内,持本合同和有关证件共同到XX市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按期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约定房屋交付之日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每延期一日,甲方按乙方已支付房价款金额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甲方仍未交付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乙方书面通知送达甲方之日起生效。甲方除在合同解除后30日内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外,并须将乙方已付的房价款及利息全部退还给乙方,利息按利率计算。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不按期付款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违约金。违约金自本合同约定付款之日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每延期一日,乙方按延期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___(大写数字)向甲方无能为力付延期违约金。逾期超过______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乙方已交纳的定金甲方不予返还。
第九条本合同由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凡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种(大写)方式解决纠纷。1.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2.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地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壹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预售登记机关:(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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