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

时间:2022-02-24 10:25:15 买卖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买卖合同(通用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关于买卖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买卖合同(通用15篇)

关于买卖合同1

  双方按照公平、诚实和信用的原则,共同确定以下条款。

  一、产品和价格

  ;后期因规划或设计更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其币种均为人民币。

  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收到合同定金后生效。

  三、货款支付

  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买方按照设备总价的3%即人民币元支付定金,款到卖方账户后合同生效。该笔费用保留到第一次产品排产时,自动转为排产款。

  2买方根据自己需要,在交货前3个月将需要排产的产品(按照表中的电梯标号和楼号)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同时将该批次产品设备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汇入卖方账户,卖方确认款项后安排生产。 3双方约定款到发货,买方将已排产的产品货款的70%和全额运输保险费汇入卖方账户,卖方在收到款项后发货。

  4买方以银行本票付款的,卖方在收到银行本票后当日发货;以银行汇票或支票付款的,卖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经银行确认货款到账后发货。

  5买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交货期后60天时仍未付清货款的,卖方可以视作买方自动退货并书面通知买方,也可以要求买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6根据国税发(95)088号通知的规定,产品直接销售给产品使用单位的,卖方不再开具增值税发票而开具一般发票。买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在订货时必须将产品使用单位的名称、地址在合同中写明。设备款发票由开具,运输保险费发票由运输公司和保险公司开具。

  四、交货日期

  1卖方在按期收到合同规定的各个批次产品应付款项和排产通知书后及技术规格确认书后90天内向买方交付该批次产品。

  2卖方在约定期内未收到预付款,或双方未对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卖方的交货日期将根据预付款收到的时间或产品技术规格及设计确认的时间按10天为一个单位(二者中以后一时间为准)顺延。

  五、交货地点

  上海市闵行江川路811号。

  六、交货方式

  卖方代为办理托运,公路运输至需方工地:”项目现场。

  七、产品包装

  1卖方以合理的包装,保障产品符合正常运输的要求。

  2买方收到本合同产品后,应采取相应的防淋、防潮、防窃和防强光的保管措施,防止任何损蚀、损失和损害

  八、产品质量保证

  1卖方保证本合同产品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营业设计图样,在产品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合同中“商标电梯产品按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按GB16899-20_《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标准制造。

  3由卖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在买方合理正常的保管和使用下,产品质量保修期为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的12个月,并且不超过合同约定交货日期起的18个月。

  4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单位进行。买方或使用单位必须与卖方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由卖方负责产品的制造和安装质量。

  5卖方与买方或卖方与产品使用单位签订了《产品安装合同》,因非卖方原因使得《产品安装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或终止履行的,卖方将不承担产品安装验收和整机运行质量的责任。

  6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对产品的缺陷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更换下的零部件所有权归卖方所有,由卖方统一回收。

  7产品投入使用之前,买方应仔细阅读卖方随机提供的《用户使用指南》以及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并遵照执行。

  8为使废旧印刷电路板不流入市场,进而切实保护用户利益,对所有电梯印刷电路板的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九、产品质量验收

  1本合同产品规格详见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表”(后附)。

  2除卖方负责安装电梯产品之外,买方应在收到本合同产品后一周内将产品包装破损或数量短缺的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并应当附有上述情况的有效证明,买方怠于提出索赔通知的,视为产品包装完好、数量准确,卖方不再负责补缺或更换。

  3双方履行安装合同后,卖方按国家有关的验收技术标准进行最终质量验收,并另向买方出具产品安装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书。

  十、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外,卖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交货,或买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清货款的,违约方必须按逾期部分货款总额的每天万分之四的比例,向守约方支付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的误期损害赔偿金。上述误期损害赔偿金是违约方对此类违约应付的且可预见的唯一损害赔偿费,对该误期损害赔偿金的支付不影响违约方按照合同规定应该继续履行的义务。

  2除不可抗力外,卖方不能交货,或买方中途退货或被视作自动退货的,守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不能交货部分或退货部分货款总额30%的违约金,守约方直接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追究。

  十一、其它

  1买方未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取本合同产品的,卖方可免费保管30天,自第31天起,买方按如下价格向卖方支付仓储费:上海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60元/天、日本三菱的商标的电梯每台120元/天,该仓储费在卖方发货前付清。在买方支付仓储费之后,产品质量保证期顺延。

  2本合同产品的风险自交付之日起转移。但不论何种情况,买方在没有付清本合同项下全部货款而提取产品的,该产品的所有权仍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可另行转让和处置。

  3本合同价格不包括产品安装费,为遵守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373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双方必须再签订《产品安装合同》,编号为AZ-1。

  4本合同及附件中的选择项以“√”示选定,以“×”示否定,“产品规格表”以双方授权签署人的签字并加盖公章以示确认。

  5本合同签订时,需要对合同条款增加和更改的,双方应在“另行约定事项”中约定,经双方授权签署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6本合同生效后,需要对原条款进行变更的,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修改书”,经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 7 “产品规格表”、“土建技术要求”、“营业设计图”、“委托代办运输、保险协议”、“另行约定事项”、“合同修改书”、“产品样本”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协议均为本合同之附件,属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8买方自行对本合同产品进行额外装潢的,装潢设计方案需经卖方技术部门确认。未经确认,擅自装潢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买方承担。

  9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10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另行约定

关于买卖合同2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

  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名称、品种、规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质量,按下列第( )项执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第二条 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数量:________________ 。

  2。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减)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__________________(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的负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谁负责代办运输)。

  4。保 险:______________(按情况约定由谁负责投保并具体规定投保金额和投保险种)。

  5。与买卖相关的单证的转移: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

  1。验收时间:______________。

  2。验收方式:

  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样检验,应注明抽样标准或方法和比例)。

  3。验收如发生争议,由______检验机构按______检验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价格与货款支付:

  1。单价:________; 总价:__________________(明确币种及大写)。

  2。货款支付:

  货款的支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货款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预付货款:________________(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需要预付货款及金额、预付时间)。

  第七条 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为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后______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未及时提出异议或者自收到货物之日起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货物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____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八条 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的,应向乙方赔偿退货部分货款的______%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________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应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货款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7。其它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___%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同规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应按质论价;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如逾期超过______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

  5。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6。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8。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______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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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二条 附加条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其它事项:

  1。按本合同规定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2。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3。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过对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双方来往函件,按照合同规定的地址或传真号码以______方式送达对方。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后的______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单位。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买卖合同3

  甲方(出卖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

  乙方(买受人):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

  就甲方出售、乙方受让甲方名下 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咨双方共同遵守,怎么写房屋买卖合同。

  第一条:出售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位于: ;建筑面积: ;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本房屋为央产房或经济适用房、房改房,甲方已取得上市出售备案表,可以合法出售。

  本房屋用于自住,未出租,无它项权利设置;

  或,本房屋用于出租,租期 年 月 日终止,承租人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或,本房屋的共有权人 ,其已书面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不购买此房。(附声明附件)

  第二条:成交价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房屋成交价为人民币 。

  第三条:付款方式

  采取一次性付款;

  或分期付款,具体付款时间:_____ 。

  第四条:房屋实际交付时间_____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房屋腾空,交付乙方占有使用。在此之前,乙方无权要求提前交房。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产权过户时间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同办理产权过户,具体方式如下:

  第六条:房屋交付时的状况

  具体见附件。

  第七条: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的承担

  房产过户前的水、电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及物业费用等由甲方承担;交付后由乙方承担。 在房屋过户之前前往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交接。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根据房管局的要求准备办理过户所需的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如因甲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甲方违约不办理过户的,乙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总价款,并要求甲方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

  如因乙方原因(房管局的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过户迟延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天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或乙方违约不协助办理过户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

  如甲方未按约定日期腾房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交付房屋总价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天,乙方有权要求腾房,行使房屋的所有权。

  如乙方未按约定方式交付房价总款(银行正常工作安排或不可抗力除外),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交付房屋总价 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 天仍未交付房价总款或拒绝交付的,甲方有权要求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房屋总价款 的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协议中的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选择其一)。

  第十条:定金条款

  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人民币 万元整,此定金在支付房价款时实际充抵。

  本协议共 页,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办理过户时交房管局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4

  签字日期:

  卖方 中国 公司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传:

  买方 ×国 公司

  地 址: 电报挂号: 电传:

  双方同意按下列条款由卖方出售,买方购进下列货物:

  ┌────────────────┬─────┬─────┬─────┐

  │ (1) 货物名称、规格包装及唛头 │ (2) 数量│ (3) 单价│ (4) 总值│

  ├────────────────┼─────┼─────┼─────┤

  │ │ │ │ │

  │ │ │ │ │

  │ │ │ │ │

  │ ├─────┴─────┴─────┤

  │ │ 卖方有权在__%以内多装或少装 │

  └────────────────┴─────────────────┘

  (5)装运期限: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保险:由卖方按发票金额110%投保。

  (9)付款条件:

  买方应通过买卖双方同意的银行,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和可分割的、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船的信用证。该信用证凭装运单据在中国的中国银行见单即付。该信用证必须在_______前开出。信用证有效期为装船后__天在中国到期。

  (10)单据: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或集装箱运输的已装船提单)、发票、品质证明、数量/重量鉴定书;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1)装运条件(cif/c&f)

  1.载运船只由卖方安排,允许分批装运、允许转船、允许集装箱运输。

  2.卖方于货物装船后,应将合同号码、品名、数量、船名、装船日期以电报通知买方。

  (12)品质与数量、质量的异议与索赔:货到目的口岸后,买方如发现货物品质及/或数量/重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除属于保险公司及/或船公司的责任外,买方可以凭双方同意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明向卖方提出异议。品质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30天内提出,数量/重量异议须于货到目的口岸之日起15天内提出。卖方应于收到异议后30天内答复买方。

  (13)人力不可抗拒: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故,使卖方不能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交货或者不能交货,卖方不负责任。但卖方必须立即以电报通知买方。如买方提出要求,卖方应以挂号函向买方提供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或有关机构出具的发生事故的证明文件。

  (14)仲裁: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在被告国家根据被告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15)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正本共2份,采用中、英(略)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签字后正式生效,双方各执1份为凭。

  卖方 买方

  中国 公司 ×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

  (×××律师)

  (签字)

  签约地点:

关于买卖合同5

  供方:

  需方:

  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需方在新建天津至保定铁路工程3标段路基土石方及附属工程的柴油供应事宜达成一致,并同意按以下合同条款签署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1、产品名称:0#柴油、-10#柴油;

  2、产品数量:按需方电子汽车衡实际称重数量为准;

  3、单价:双方以霸州市中石化公司加油站供应当日挂牌价下调0.15元/升作为结算单价,定价方式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整。此单价为供方组织材料至需方储油罐的含税单价。柴油比重换算0#为1198升/吨、-10#为1191升/吨

  二、交货地点、方式、时间

  供方按需方进料通知,按时、保质、保量送达到指定的施工工地储油罐。

  三、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由供方组织运输柴油至需方指定地点,供方承担卸至工地前的所有风险及费用。

  四、验收方式

  1、计量验收:柴油到达需方现场后,需方以过磅方式进行计量验收,在正常磅差±3‰范围内,以需方磅秤重量为准,若超出正常磅差范围,以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过磅数量为准,最后由需方指定的有权收料人员开据材料验收签认单作为对账依据;

  2、质量验收:货运到后由需方按国家标准GB252—20_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不合格者,供方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供方并应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需方有权更换供应商。

  五、结算方式

  1、银行转账,每期支付所结算货款的90%;

  2、结算时,供方需向需方出具所供应材料的正式合法税务发票,并将需方的材料验收签认单同时交还给需方,凡无需方签认的材料需方将不予结算。

  3、合同约定需方支付货款汇入供方指定如下账户:单位全称:东莞市加仑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需加盖单位公章)开户银行:东莞银行万江支行

  账号:

  六、双方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

  1、供方应负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

  (1)供方应承担卸至工地前的所有风险及费用,在运输途中或需方工地卸承运货物时造成环境污染,因此所发生的赔偿及罚款由供方承担;

  (2)供方应根据需方需要,向需方提供全天候的供油服务,确保需方生产施工需要。如供方未按需方要求通知时间供油,供方需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

  (3)如因供方所供柴油质量问题造成需方机械设备等损坏,供方应无条件全额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其赔偿额度不受质保金数额限制);

  (4)供方承诺提供壹佰万元人民币的质量保证金,此质保金可由油款充抵。乙方在支付供方的货款时按以下情形实施:当需方施工前期时每两个月与供方结算一次,当施工进入高峰期时,先扣除质保金,直至扣完后再每月结算油款。质保金在双方无合同纠纷的情况下,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无息返还。

  (5)工地的储油罐所需费用共5万元,其中供方承担3万元,需方承担2万元

  2、需方应负的责任、义务和违约责任需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结算货款,若因需方付款不及时造成供方无法供应时,其责任由需方承担。

  七、合同执行中的联系方式

  1、供方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需方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河北省霸州市信安镇杨各庄村施工工地制定联系经办人:手机或国定电话:

  八、其他约定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需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其他与合同有关的协商事项,均以双方认可的文字函电为依据,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供方:

  需方:

关于买卖合同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钢筋事宜,议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产品名称、品种、等级、数量、金额

  1、甲方拟向乙方购买的多规格Ⅰ级、Ⅱ级、Ⅲ级钢筋如下。

  注:1、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数量,实际乙数量以施工需求为准,当实际数量不足表中所列数量时,乙方不得以所需求不足向甲方索赔。

  2、合同综合单价为材料运于施工现场的交货价格,包括出厂价、税金、运杂费、拟获得的利润及各种风险。

  3、综合单价为单批价格,实际价格按双方每月或每批确认价格进行结算。双方确认价格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迟供货。

  4、综合单价中出厂价为可变价格,其他价格为固定价格。

  5、具体钢筋数量以及进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二条、钢筋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乙方的钢筋质量包括现场取样检验等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包括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_________《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等。6、9、12米定尺,钢筋直径正公差总体数量比例不超过30%。

  2、各种规格光圆盘条钢筋符合_________标准要求,钢筋直径正公差总体数量比例不超过30%。

  3、钢筋标牌应完整,出厂检验报告应齐全。钢筋表面不得有裂纹、折叠、结疤油污;钢筋表面可有浮锈(黄锈),但不得有严重锈蚀(褐红色锈)及锈皮;钢筋表面凸块和其它缺陷高度和深度不得大于所在部位尺寸的允许偏差。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

  (1)甲方提前3天书面通知乙方进场计划,乙方应按甲方书面通知进场计划按时交货。

  (2)乙方应在钢筋进场前提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做好收货准备,提供卸货场地。

  (3)项目施工期约为:12个月。钢筋供货期为20xx年9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止。

  2、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的施工现场。

  3、本合同联系人:

  4、本合同指定收货人:

  5、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至甲方工地,卸至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装、运、卸等费用。乙方在装、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交通事故以及其他责任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该批货物的质量证明书和准用证,冷轧带肋钢筋还要提供原材料的质量证明书。

  6、包装要求:钢筋应捆扎;钢筋每捆应挂有不少于二个标牌,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钢筋牌号和规格。螺纹钢应在钢筋表面轧上牌号标志、厂名(或商标)和直径。

  第四条、钢筋检测和验收:

  1、数量验收:

  (1)计量方式:全部钢筋过磅计量。甲方可采取点条法计算复核过磅重量(点条法依据五金实用手册上的米重计算进行复核,点条时买卖双方派代表共同参与),以现场过磅单数量为准,共同签认数量计量结果。

  (2)数量计量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完成。计量完成后,甲方与乙方应在入库单及送货单上签字,入库单及送货单上应明确收货日期、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收货人姓名、单位等。甲方委托为指定收货人员,无指定人员签字的入库单及送货单无效。入库单一式四联,供货方执一联、甲方执三联;送货单一式三份,甲方二联、乙方一联。

  (3)凡经计量的钢筋,乙方必须将其在交货地点落地。凡进入_________项目施工现场的钢筋,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将其运出项目施工现场。

  2、质量验收:

  (1)甲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对钢筋进行初步验收,包括生产厂家、外观、检验报告与型号对照等。对验收不合格的钢筋,甲方有权拒收。钢筋的现场验收应由运输车辆司机或乙方所派的指定人员、甲方的专职材料员、驻地监理共同参与。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每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与实际货物(炉批号,牌号)进行核对,核实到货数量,并作相应记录,如发现情况异常,验收人员有权拒绝卸货,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材料验收合格后由验收人员在材料签收单上签名并盖项目部材料专用印章确认。

  (2)甲方应按国家标准、行业要求及时对钢筋进行取样检验。当出现检验结果不合格等异常情况时,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3)乙方签订本合同前,必须向甲方(或甲方项目部)提供所供应规格钢筋的质量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检测报告带CMA章,前后不超过2个月);

  (4)甲乙各自委派的材料验收人员不得随意变更,如果一方验收人员发生变更时,双方应及时用公函形式通知对方作相应的更改。这部分往来所产生的公函,应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材料进场后,甲方按有关规范抽检,检验费用由甲方负责。若出现质量争议,以第三方的检测报告为最终结果(但该结果不能免除乙方所应承担的材料质量责任)。如果鉴定为不合格,质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负责将不合格材料运走。因材料质量造成甲方返工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返工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第五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委托分公司(或项目部)具体负责本合同的履行,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需求、签(验)收、结算、支付等合同约定甲方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

  2、合同签署后,甲方于_________天(日历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使用的钢筋需求计划,以便乙方组织货源。实施供应前,甲方需在每月_________日前正式向乙方提交书面的月度以及各批次钢筋用量计划和具体供货需求时间,每批次计划实施前_________ 天(日历日),甲方传真通知乙方;

  3、实施供应时,若甲方因故对申报批次计划有变动要求时,应在到货前_________天(日历日)传真告知乙方,以便确认此批次计划的调整。如该批次计划的钢筋已发货,甲方应积极配合并予以签收,而不应拒收,但甲方仍可就已签收钢筋与乙方协商调换事宜,涉及费用双方协商;

  4、原则上甲方需求的钢筋乙方应在钢筋需求期限内供应完毕;若因甲方原需求超出该供应期,甲方必须提前_________天(日历日)以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供应计划;

  5、当钢筋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钢筋的供应能力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需求时,甲方将有权做出如下决定,乙方对此不得存在异议:

  ⑴对已进甲方仓库的不合格钢筋清理出场,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⑵甲方重新外购钢筋以保证施工进度的需要,外购部分的到场单价高出乙方供应综合单价部分,从乙方钢筋款中扣出以补偿甲方;

  ⑶若经甲、乙双方采取措施后,仍无法满足合同要求时,则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必须遵照执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合同违约终止所产生的未结算货物,除不合格品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场外,合格材料的结算,由双方另立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6、按合同约定进行计量支付。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负责甲方指定的_________项目钢筋的’运输与供应,并负责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手续、费用;

  2、乙方所提供的钢筋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第2条的技术要求,必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要求。所供此批钢筋的质量证明书上的内容必须与实际货物(炉批号,牌号)相符,保证产品质量达到质检部门检验标准,并合符国家环保要求;钢筋捆扎整齐,钢材质量证明书和送货单(及提货时的过磅单)一并随货同行;不合格品不得用于甲方工程,不合格钢筋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

关于买卖合同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有关规定,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校园监控设备一事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备及安装总造价: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附详细子目设备清单)。

  二、付款方式:

  1、甲乙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支付给乙方,总造价30%的首付款人民币元)。

  2、乙方在收到首付款三天内,按照合同附页(设备清单)所规定产品的清单、型号、规格、数量交付至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现场保管人员现场验收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50%,计人民币元)。

  3、乙方将安装调试完毕,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合格后,甲方给乙方支付设备安装总造价的17%,计人民币 元 (大写: 。)

  4、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后,剩余设备安装总造价的3%计人民币质保金,按售后服务质保书履行,在________年后支付给乙方。

  三、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设备安装,以保证顺利进行监控购销合同范本监控购销合同范本。

  2、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工程交验后,乙方对所提供的设备提供保修________年,甲方需专人管理设备,由乙方负责培训甲方人员安全操作,熟悉产品性能太简单和保养。

  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交仲裁裁决。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 自双方签字之日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8

  原告: ***,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系***的经营者。

  被告一:**,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告二:**,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

  两被告目前的共同住址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元(*万零*仟**元整),两被告对该欠款负连带责任。

  2、请依法判决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欠款利息,直至两被告付清全部欠款止。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自20xx年开始在**经营**贸易部,被告**和**也是在**镇做装修生意的两夫妻,他们两人20xx年开始在**购买商品房定居。两人多年来经常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共欠下货款**元,被告**在20xx年12月28日写下《欠条》对上述欠款加以确认。

  两被告是夫妻关系,两人以家庭经营模式一起做生意,共同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其二人应共同为欠款的义务主体。而且,两被告没有其他职业,他们的经营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所以两被告应该对所欠的货款负有连带责任。

  现原告已多次催促两被告还款,但两被告一直拖欠。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第*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关于买卖合同9

  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应包括哪些?是仅限于实物还是包括未来之物和权利?对此,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国合同法则没有明确规定。实体物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在各国立法上的规定是一致的。但对于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否包括将来之物,以及是否包括权利的问题,国外立法也存在不同的立法例,国内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均存在不同认识。

  1.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否包括将来之物

  将来物,是相对于现在物而言的,在德国民法中,它被称为“将来财产”。它是指“现时不存在,将来才能存在的物,有时也指事实上已存在,不过订约时还不属于当事人所有的物。”就大陆法系国家而言,立法明确规定买卖标的物的,当以日本和俄罗斯为代表。如日本民法典第506条就规定:“以他人权利为买卖标的时,出卖人负有取得该权利并转移于买受人的义务。”日本的学者和判例也都认为,以他人权利为标的`之买卖有效。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455条则明确规定:“买卖合同可对卖方现有的商品签订,也可以对卖方将来制造或将来取得的商品签订。”就英美法国家而言,在立法和判例中也大都承认将来物可以成为买卖标的物。如1979年颁布的英国货物买卖法中就将“货物”的定义扩展到正在制造中和卖方在买卖合同订立后将占有的物之上。而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05条也将货物分为现货和期货两种,规定:“不是现实存在并已特定化的货物称为期货。对期货或期货中任何权益作出的现售,效力上相当于销售合同”。不仅如此,

  将来物为买卖标的的观点已为有关的国际公约所接受。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条第1款规定:“供应尚待制造或生产的货物的合同应视为销售合同。”

  在我国,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否包括将来之物呢?依合同法第130条的规定,买卖合同实质是买卖双方进行所有权交换的合同;第132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有权处分。据此,从理论上,法律并不承认正在制造中和合同订立后将有的物能够成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但是,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实践中,存在着大量以将来之物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农副产品预购合同,都是以合同订立时并不存在、需要过一段时间才会生产出来的农副产品为标的物的;许多工业制品定购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订立后再组织进行生产加工的;许多技术开发合同,也是要在合同订立后才进行研制开发的。对于这些合同,不论是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还是合同法,都是予以确认和保护的。因此,虽然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但我国实际上是承认未来之物可以成为买卖合同标的物的。

  基于上述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出卖人在订立时并不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以拥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合同,不能以标的物不合法为由否认合同的法律效力,而要依法予以确认并保护。如关于“期货”买卖的合同,只要不违背其他有关法律的特别规定,就要予以确认、保护。否则,就违反了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制约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2.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否包括权利

  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是否应当包括权利,历来有不同的理解。一种观点认为,作为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指具有特定物或种类物特征,并允许进入民事流转的有体物;其他类型的财产流转(如有价证券、智力创作成果、请求权和使用权的转让等),则归入其他合同类型研究。另一种观点认为,买卖的标的包括物和权利两种,物指有体物,物附着所有权,物的买卖即是所有权买卖;权利指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其他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利,不含人身权和继承权。上述两种观点均有其各自的道理,世界各国立法对此也有不同的规定,大体上有两种观点。英美法系国家大都认为,买卖合同是关于有体物移转财产所有权的活动,权利不能成为一般买卖合同的标的,而需接受其他法律的调整。大陆法系国家,大都承认权利作为买卖合同标的物。如德国民法典第433条规定:“因契约买卖,物的出卖人负有向买受人交付其物,并使其取得该物所有权的义务。权利的出卖人负有使买受人取得权利的义务。”法国民法典第1598条在对有体物买卖标的物的范围作了明确界定后,在第1607条也对无形财产的买卖作了明确的规定。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编第54条规定:“本节(指批发买卖合同一节)规定的原则适用于财产权利买卖。但如果该权利的内容和性质有其他不同的除外。”日本民法典则完全抛弃了将有体物买卖与其他财产权利分别定义的繁琐做法,将买卖标的统一于“财产权”这一概念里。

  我国合同法基本上沿用了英美法上的规定,其所规定的买卖合同制度基本上只调整以有体物为标的的买卖合同活动,而不调整以权

  利为标的的买卖合同活动。而有关权利的转让、买卖分别由特别法予以调整和规范,如专利法调整有关专利转让合同、证券法调整股票和债券的买卖活动、商标法调整商标的转让活动、技术转让合同则在合同法中列出专章作出专门的规定。这就形成了将实物买卖与权利买卖区分开来的,实物买卖由合同法调整,权利买卖则由其他特别法来调整的立法格局。对于没有特别法或其他法律没有规定的,则参照适用买卖合同制度的有关规定处理。合同法第174条对此也作了明确的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

  根据上述分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以权利为标的的转让、买卖合同,应当首先适用有关专门法律或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在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没有具体规定和处理原则时,才参照适用合同法中买卖合同的规定处理。

关于买卖合同10

  甲方(卖方): 电话:

  地址:

  乙方(买方): 电话: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原则,在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的前提下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品名、数量及规格

  乙方在甲方商行XXX年05月18日买玉雕工艺商品(小平安牌(吉祥件)600件。

  二、付款方式

  商品总价款:伍拾陆万肆仟捌佰圆整(¥:564800.00元)。乙方验货后采用现金形式支付甲方60%,剩余40%货到付款。

  三、包装方式

  按传统包装(外包装木箱,内包纸绢)由供方负责包装。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由甲方负责运输,运费由乙方承担,货到新疆如出现破碎,或与原货不符,由甲方负责,新疆交货后由乙方负责一切责任。

  五、双方责任义务

  1、甲方保证向乙方所销售商品品质和质量。甲乙双方在签定买卖合同前无异议,合同立即生效。

  2、甲乙双方履行各自义务后,双方无异议签字后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立即生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11

  原告:张丰,男,38岁,汉族,无业,住山西省长子县凤凰村。

  被告:崔南,男,36岁,汉族,长子县煤矿设备厂工人,住山西省长子县城关镇南环路1号。

  原告张奉诉被告崔南车辆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刘若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张丰、被告崔南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张丰诉称,20xx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但是被告明知自己不享有该车产权,却以产权人名义与原告签订购车协议,违反了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致使原告蒙受了重大损失,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宣布该购车协议无效,并判令被告返还原告购车款人民币十一万元、赔偿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被告崔南辩称,当时觉得属于企业内部承包性质,被告有权将该车卖给原告,故被告不同意返还购车款,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20xx年4月12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一份,该协议写明“兹有被告拥有产权的杨子中巴长途客车一辆(车牌号为晋B-95950),欲转让给原告”。协议规定车价为人民币十二万一千元整,被告保证该车产权过户前所有手续、证件齐全,真实有效,过户费用三千元由原告负担,为保证该车的顺利过户,被告同意原告预留过户抵押金人民币一万一千元的要求,过户之后退还被告。协议签订后,原告当即交给被告车款人民币十一万元,被告给原告写了车款收条,并且将有关机动车行车证等证件交给了原告。之后,虽然原告曾多次催促被告一起去有关部门办理该车过户手续,但被告一直以种种借口不肯一同前往,后经向有关部门询问,原告才得知该车的车主不是被告,而是长子公路客运公司。原告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

  (1)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购车协议》一份。

  (2)××部门出具的晋B-95950汽车产权证明一份。

  (3)被告写给原告的人民币十一万元购车款收条一张。

  本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车辆买卖合同中所指晋B-95950面包车车主为长子公路客运公司并非被告,被告并不享有该车产权,不具备该车的处分权利;被告在合同中隐瞒车辆真实情况,致使原告在不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与被告签订了购车协议,原告与被告所签《购车协议》应该视为无效合同。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及赔偿经济损失的要求应予支持,对被告的答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八条规定,判决如下:

  一、该合同无效、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购车款十一万元并按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赔偿原告自20xx年4月12日至本判决生效之目的利息损失。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三千六百七十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因原告已预交,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刘若

  二零零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李兆兰

关于买卖合同12

  20xx年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本市某公司的厂房建设工程,其工地负责人Z某、C某以该公司名义与原告上海某钢材物资有限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Z某和C某在合同落款处签名,被告公司未盖章,建筑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向原告购买钢材用于该厂房工程,约定钢材价款按上海西本钢铁每日市场报价为基准上浮每吨150元作为成交价,又约定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也明确约定了被告付款时间及逾期付款按所欠货款金额的日千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原告至20xx年底依约送货,共计货款金额为520万余元。被告通过Z某、C某陆续付款计360万元,余款160万余元逾期不付。原告多方与Z某、C某协商付款事宜,皆未果,被告公司也不予答复。此时适逢金融危机,原告经受极大资金压力,遂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我们接受委托后,经周密调查,掌握Z某被告的工程项目经理、C某为被告该项目工程的内部承包人,原告有理由相信他们有权代表被告签订买卖合同,该合同相对方应为被告公司,同Z某和C某以个人身份自愿对被告货款承担共同付款责任,律师代理原告上海某物资有限公司起诉被告上海某建筑工程公司支付钢材货款160万余元、违约金17万元,并起诉Z某、C某为共同被告,要求两人对被告的货款义务承担共同清偿责任,同时向法院申请诉讼保全,全额冻结了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保证了债权的实现。

  诉讼中,被告以货款金额计算有误和违约金过高为由提出抗辩,并以原告交付钢材质量不合格为由提起反诉,要求赔偿被告损失50余万元。

  因双方考虑各自在本案中是法律风险,我方在保障根本利益得到顺利实现的前提下愿与对方和解,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于和解当日支付145万元货款。

  因诉讼目的已经实现,我方遂申请撤诉。

关于买卖合同13

  销货方: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

  第一条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签订成交单,除上级规定按计划分配成交外,其余商品一律采取自由选购,看样成交的方式。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严格执行合同。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乙方负担;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甲方负担。

   第三条成交单中的商品价格,由双方当事人商议决定,或以国家定价决定。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价格有困难,可以暂定价格成交,上下幅度双方商定。国家定价的商品,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按交货(指运出)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运输方式及运输费用等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第五条各类商品质量标准,甲方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保证商品质量。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甲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乙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七条商品调拨,应做到均衡、及时。对合同期内的商品可考虑按3∶3∶4的比例分批发货;季节性商品按承运部门所规定的最迟、最早日期一次发货;当令商品,零配件和数量较少的品种,可一次发货。

  第八条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在2/3以上的,甲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在2/3以下的,甲方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才能发货。第九条甲方应按乙方确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由此而影响合同期限,不以违约处理。

  第十条商品从到达承运部门时起,所有权即属乙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需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乙方在接收商品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并立即详细检查,及时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乙方可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时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运商品,乙方应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10日内通知甲方,不能自行动用,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商品的外包装完整,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在货到半年内(贵重商品在7天内),责任确属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30天内通知甲方,经双方共同研究,明确责任,损失由责任方负担。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乙方收货后的60天,逾期甲方不再受理。乙方向甲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调拨单号等资料,并保留实物;甲方接到“查询单”后,10日内作出答复,要在30天内处理完毕。为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调拨单所列一个品种损溢在2元以下、残损在5元以下均不做查询处理(零件除外)。对笨重商品的查询(如缝纫机头、部件等的残品)乙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甲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第十二条商品货款、运杂费等款项的结算,购销双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商定适宜的结算方式,及时妥善办理。货款结算中,要遵守结算纪律,坚持“钱货两清”原则,分期付款应在成交单上注明。有固定购销关系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商业企业,异地货款结算可采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对情况不明的交易单位,可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或先收款后付货。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有违约行为的,应负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使对方遭受损失的,如违约金不足以抵补损失时,还应支付赔偿金以补偿其差额。如违约金过分高于或者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者增加。甲、乙两方所签订的具体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合同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但遇双方协商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手续的,不按违约处理。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发货,应负逾期交货责任,并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期提货,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费用。

关于买卖合同14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日期:

  一、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供需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供方按如下条款向需方销售如下产品:

  二、交(提)货地点及运输费用承担:由于供方厂内提货,运输费用需方自理。

  三、计量检验标准:需方现场验货,供方计量装车。

  四、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当日需方向供方指定账户打款500万元,合同剩余货款于一周内付清。需方根据实际拉运数量结算,供货完毕后需方付清货款,货款两清。供方根据实际出库重量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均应按货款的1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须根据对方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可以以传真方式签订,传真件与合同原件内容一致时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货款两清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买卖合同15

  甲方:福州骏杰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

  甲、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制定本合约,甲、乙双方必需遵照执行。

  一、供货条件:

  甲方为乙方提供0#柴油,供货价为6700元。双方协商后,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供货期间如遇价格变动(发改委统一价格变动),按发改委的调整而增减。

  二、供货方式:

  在甲方的货物到达之前,乙方有权重新修定货物的数量;甲方必须将货物送到乙方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甲乙双方共同验收货物;甲方必须严格遵守乙方的验收货物的各种规定,按实际过甲方供货必须准时、保质、保量;甲方所送物品,经乙方收货人员验收后,以实际收货数量签定协议前,甲乙双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磅重量验收;开收货单,甲方不得由异议;证等复印件;

  三、付款方式

  1、甲方提供第一批货款叁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甲方在第二批进油验收合格后,乙方以现金或转帐形式支付货款。合同期满乙方应全额支付甲方预留款。

  2、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收据或发票作为收款收据。

  四、操作流程:

  1、甲方提供货物若出现短斤缺两,规格不符、品质不合格、甲方必须无条件接收乙方退货,并在乙方规定时间内给予补足货物,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送货不准时或未经乙方同意停止供货,乙方有权终止乙方收货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恶意诽谤甲方,甲方有义务乙方付款不准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每天支付1‰的滞纳合作关系或从其他渠道进货,并没收甲方合同履约金。举报乙方收货人员的不良行为;金,以作补偿。

  五、合约终止、变更:

  1、甲、乙双方任一方需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否则将视为违约。

  2、经双方协商而中途解除协议,乙方应根据本协议按时与甲方核对货款,按时支付,不得恶意欠款;

  3、本合同未尽之事宜双方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

  、本协议双方同意后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同等效应。

  、本协议期限暂定叁个月,自20_年4月6日起至20_年7月日止。若双方合作满意,可延续合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电话:______ 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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