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时间:2022-04-03 20:16:58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精选15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精选15篇)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

  建设方: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原有一层因现须要加建二层,以包工给乙方施工,为了保质保量的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成达协议如下:

  一、甲方供应原材料,乙方负责从主体到装修的全部工程施工,设计方面乙方应听从甲方的意见执行。

  二、单价,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为壹佰叁拾伍元付给乙方(包水电安装在内)。

  三、质量要求:主体二层上下垂直误差应在2公分之内,不能超过2公分,砂浆应饱满,装修抹灰要求中级,偏差度应按施工规范实行必须粘结牢固,无脱层空鼓,面层无爆灰和裂缝,地板砖、无空鼓、歪斜、缺椤、掉角,其它装修应符合施工规范。

  四、主体结构要求,板面筋布150mm150mm,扎筋应按建筑施工强制性要求满扎、立柱、挑梁、圈梁、次梁应按物理学性能的制作,混凝土浇灌要求,立柱楼板、梁所有浇筑混凝土标号C20,立柱,梁无空洞和露筋,楼面平整无裂缝。

  五、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保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如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自身伤亡和第三者伤亡事故,一切后果应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付款办法:乙方在施工中途要求付款,甲乙双方协商支付,待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望双方共同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

  摘要:本文论述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造价有重要影响的内容和要点,对不同的计价方式进行分析,并就工程合同的订立提出一些认识。

  关键词:施工合同;计量;计价;工程造价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和意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都有各自的权利、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施工合同贯穿了工程建设的整个领域,为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提供依据。工程建设活动的结果,在实物形态上表现为建筑物,在经济活动中表现为工程造价。相对实物形态的建筑物而言,工程造价是无形的,其结果的确定和控制较为抽象,难度大。要合理确定的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就必须严格依据合同的约定。所有工程计量和计价的方法、依据以及其要求、处理的程序都应在合同中明确。

  二、影响工程造价的合同核心要素,计量计价方式取选分析

  建设工程中签定施工合同的最核心问题是合同价款的确定,对工程造价起决定性作用。签约合同价因采用不同的计价方法,会产生重大的价款差额。目前,合同计价方法主要有: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采用何种计价方式取决于工程性质和实际情况,为能说明问题,对这三种计价方式的特点和应用,下面作几点浅薄分析。

  总价合同一般指固定总价合同,由于易于进行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易于支付工程款和办理竣工结算的特点,受到发包人的青睐,特别是外资企业主更是普遍采用这类合同,但由于量与价的风险主要主要由承包人承担,往往易引起众多纠纷。因此,此类合同计价方法适用于工程量不大且能精确计算、工期较短、技术不太复杂、风险不大、设计图纸准确、详细的项目。

  单价合同通常指固定单价合同,亦称工程量清单合同,是目前最主要的一种计价方法,单价合同适用的范围较为广泛,其风险分配较为合理,并且能够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效、管理水平等手段从节约成本中提高利润。单价合同的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的计算和确认,其一般原则是“量变价不变”。自20xx年7月1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实施后明确规定:“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发承包,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故目前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项目在招标时一般都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但有些招标人仍喜欢用总价合同的模式,又碍于不能违反工程清单计价方式,于是在招标文件附带的施工合同上埋下伏笔,企图转移发包人的风险和责任。笔者曾洽谈过一工程施工合同,在该工程招标文件的正文已明确工程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方式,一切看起来很正常。但在招标文件的附件合同中关于工程量和工程量偏差条款却另作约定,具体描述是这样的:“承包人在招标疑问收集期间未对工程量。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友好的协商,同意乙方挂靠甲方企业资质,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甲乙双方订立本协议,如下条款:

  1、乙方作为甲方具有一定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代表甲方在郑州移动市区分公司内负责各单项预埋管线及线路工程的施工,乙方按照施工合同的开票金额(每个单项合同)向甲方交纳%管理费。

  2、乙方通过甲方所承接施工的工程,根据工程建设单位要求,按期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凡是用包工、包部分材料的工程项目,自购材料部分工程协调由乙方自行解决,乙方应自觉向国家交纳各种税费。完善工程管理,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进行工程施工。

  3、乙方应妥善保管和使用建设方提供的工程所有材料,乙方负责施工中材料领取,及剩余材料的核对移交,办理相关的签字手续,同时报甲方备案,甲方可根据乙方审计后工程核对乙方工程使用材料,如发现乙方倒卖工程材料、剩余料,凡因工程材料严重影响到甲方形象及信誉者,甲方将按照司法程序办理有关手续,上报公安检察机关。

  4、乙方从事的工程施工活动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否则后果自负。乙方要维护好甲方的形象,不得做有损甲方形象的事,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5、乙方经营要符合国家《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乙方使用人工,必须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明确乙方为用工单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用人单位。乙方与其人员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6、乙方的业务费自行承担。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债权债务自行承担。

  7、乙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否则,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8、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在其所在地以外的地方承接任何工程,工程施工中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如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9、乙方应认真负责进行施工,确保各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安全、伤残亡事故由乙方负一切责任,包括民事赔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与甲方进行纠缠,甲方不负任何民事赔偿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

  10、乙方施工全过程严格要求进行施工,确保现网网络安全、稳定运行,如果由于乙方施工造成现网网络故障,乙方要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必须按照通信技术规范向建设单位提交合格的通信工程,工程验收及工程保修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如有上述情况情节严重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

  11、乙方应为参与施工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乙方要确保民工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并保证将工资发放到每个民工手中,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1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一年,一年内双方若有异议,可提前一个月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如果一年内本合同所涉工程未竣工,合同的有效期顺延至乙方所承包的工程项目竣工交接完毕之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4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 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 进度计划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 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5

  甲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乙方:呼和浩特市汇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装修内容

  三、工程造价

  工程造价以甲方的使用要求及设计要求为依据;

  工程造价为:¥ 元。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建设部行业标准JGJ73—9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规定,及省、市建委、消防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市优。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无偿保修,保修期为一年,终身维修。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

  2、工程进展一半时,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造价的。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全部工程款。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及原楼的设计图纸;对装修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施工场地要平整。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八、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放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结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有效。)

  3、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5、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乙方单位名称: (盖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6

  发包单位:(甲方)

  承包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九龙明珠D标段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含如下内容:地下室基础承台及基础梁的开挖、桩头的破除、开挖后基坑的抽水(抽水工具由甲方提供)、基坑基槽采用人工整平、砖胎模完工后的回填整平、多余的土方由乙方用大挖机甩到地下室主道的两侧后由甲方负责外运。

  工程总价:按下室占地面积×18元(此价格含不可考虑的因素,没有任何价格调差)。

  工期:

  第2条:合同使用标准和法律

  1、合同使用标准:GBJ7—89、JGJ94—94

  2、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3条:甲方工作

  1、公布工地各项管理制度,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材料耗用等进行检查、督促,监督施工质量并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问题。

  2、按照合同条款按时按量支付工程款。

  3、如乙方不服从甲方指挥,不能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施工任务,或发生重大失误导致工程停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4、负责加强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做好安全设防。

  5、对乙方违反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定的人员甲方有权清理出施工现场。乙方不服从甲方现场施工员的安排,不能按时、按量、按要求完成施工任务(或整改内容)的,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人员完成,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对消极对待、屡教不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中途退场的,甲方有权不付任何工资费用。

  第4条:乙方工作

  1、乙方须安排一个负责人长期呆在现场协调工作,至该工作内容全部完成为止,

  2、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测量出的桩顶标高进行破除,标高测量中乙方必须派人员配合,严禁用炮机凿除,人工破除过程中不能伤及桩钢筋,破除后的桩头必须保持平整完好。预留钢筋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所预留。破除完的的桩头由乙方用挖机吊出基坑,并掩埋在车库底板以下。

  3、前期进场必须保证有一台大挖机和两台小挖机方可开始施工,施工中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进度相应的增加机械人员,如进度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按完成的50%结算。

  4、乙方进场后,甲方负责提供住宿及生活水电,乙方自带破桩工具(包括空压机)。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必须紧密配合,确保施工进度以保证工程的如期完成。乙方人员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上班必须安全帽,穿胶鞋,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各种生活制度。另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进度,如进度严重跟不上,甲方有权中止乙方的合作。

  第5条:工程款

  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按地下室后浇带分成六块,每块垫层砼完成后按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一次工程款,其余款项待地下室垫层全部浇筑完一周内全部付清,甲方违约的责任:甲方不按期付款,乙方有权停工,甲方应承担乙方停工期间的一切损失。乙方所收的工程款不含任何税金,乙方只提供收款收据。

  第6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完成、工程款全部付清后合同自行终止。

  第7条:合同份数:甲乙双方各执2份。

  第8条:合同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用补充协议补充或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工程设计人:

  施工队负责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南京市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内容和施工方法以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乙方工程预算及工艺说明为准。

  1.3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提供全部材料。

  1.4 工程期限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5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总价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

  1.6 双方约定,本工程价款,以下列第_______项方式结算:

  (1)以设计图纸所含项目、预算一次性总包,甲方无须支付超额部分款项。

  (2)预算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并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项目结算。乙方工程结算,除去甲方要求变更的项目,其结算价不应超过预算价的百分之_______。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应当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公司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及工程监理的内容书面通知乙方,乙方需配合监理公司的工作。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甲方应在装修开工前告知物业管理单位及相邻权利人,并办好相关审批手续。

  4.2 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___日,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等。

  4.3 施工期间甲方提供自来水_______度(水表起始度数_______度),电_______度(电表起始度数_______度),超过部分由乙方支付。

  4.4 甲方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设备管线等变动的,需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4.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使用该居室的,应协助做好非作业时间的保卫、消防等项工作。

  4.6 甲方应参与装饰材料及工程质量的验收。

  4.7 施工期间甲方负责做好相邻住户的解释工作并督促乙方做好公共走道的卫生清扫工作。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乙方应将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及验收标准事先书面告知甲方。

  5.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材料、工程预算、施工工艺、工程保修等提出询问,乙方应当做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5.3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做好工程预算,不得故意漏项。工程预算必须标明材料品种、品牌、材质(天然或者人造材料)及工艺说明,并经甲方签字确认。

  故意漏项是指:乙方在工程预算中主观故意漏报施工项目,以低价吸引甲方,开工后采用变更或增项手段提高工程造价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①项目在设计中包含,但预算中不报;②应做防水或找平层,预算不报防水或找平层价格;③水电项目不分项和明细报价,只报一个总价,开工后随意加价;④不注明材料品种和材质,以低价材料冒充高价材料,以人造材料冒充天然材料;⑤低报项目单位面积或数量,开工后增加单位面积和数量;⑥木门、橱柜等木制品不报五金配件等。

  乙方在预算书中告知甲方的,不属于故意漏项。

  5.4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施工。

  5.5 乙方应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5.6 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有遗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7 乙方应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及时清扫施工现场及受其影响的公共走道。

  第六条 工程项目变更

  工程项目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及时附上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图纸,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及变更图纸,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

  第七条 材料的提供

  7.1 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时,应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相关说明书、质保书、环保检测证明,由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7.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时,应通知甲方,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说明书、质保书、环保检测证明,由甲方验收并签字确认。

  7.3 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25-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和国家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相关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第八条 工期延误

  8.1 对下列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可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8.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8.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工期相应顺延。

  8.4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无故中途停工而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 质量标准

  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标准:按gb5021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和gb50325-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执行。

  施工过程中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可聘请具有资质证书的质量鉴定机构对工程质量予以鉴定。经鉴定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经鉴定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工程验收

  10.1 双方约定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工程阶段验收;

  (2) 瓦、木工程阶段验收 (墙地砖、小型砌体、粉刷、木制品等工程项目);

  (3) 油漆工程阶段验收(墙、顶面乳胶漆,木器漆、墙纸等工程项目);

  (4) 工程竣工验收。

  在进行工程阶段验收时,双方应注意隐蔽工程质量。包括:防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吊顶内吊筋、龙骨等。

  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阶段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在_______日内填写工程阶段验收单。

  10.2 在竣工验收前,对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按下例第_______种方式处理:

  1.进行检测;

  2.不进行检测。

  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天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检测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格,检测时,双方均应到场。

  双方约定,检测结果符合gb50325-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规定(室内环境污染物限量标准见附表11),检测费由甲方承担;检测不合格,检测费和治理费由乙方承担。

  检测室内环境污染物时,由甲方自行采购的家俱、窗帘等含有污染源的物品不得进入工程现场。

  10.3 如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乙方应在检测合格后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不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乙方应在工程完工后_____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0.4 甲方应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_____日内组织验收。

  10.5 验收合格由甲方签字确认。

  验收不合格,甲方应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在_____日内完成整改,重新提交验收报告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包括材料费、施工费等)。甲方提出整改意见后,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视为工期延误,按13.4条款支付违约金。

  甲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又不提出整改意见,视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竣工日期,甲方应从竣工次日起承担 元/天的工程保管费。

  10.6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应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甩项是指:个别工程项目由于甲方所购设备不能及时到位的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但又不影响工程竣工验收的项目。

  10.7 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图纸。

  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纸的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_份,图纸种类有:

  ① 电源控制线路竣工图纸;

  ② 弱电控制线路竣工图纸;

  ③ 冷、热水管辅设安装竣工图纸;

  第十一条 工程保修

  11.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项目保修期为:

  (1)卫生间墙、地面防水及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墙面防渗漏项目为_____年(不得低于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_____年(不得低于2年);

  (3)装饰装修工程项目为_____年(不得低于2年);

  (4)木地板、厨柜_____年(不得低于1年);

  11.2 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的保修,由甲方自行负责。

  11.3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______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除外)。

  11.4 乙方应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应当赔偿损失。

  11.5 保修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二条 工程量的核实和工程款支付

  1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量清单报告,甲方应在接到报告______日内通知乙方,核实竣工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乙方应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甲方收到竣工工程量清单报告______日内未通知乙方进行计量,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被甲方确认,作为工程款结算的依据。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核实,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

  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且未经甲方签字确认而增加的工程量,以及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返工而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竣工工程量经甲方确认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竣工工程款结算清单,并将有关资料

  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______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款结算清单并签字确认。

  12.2 双方约定按以下步骤支付工程款。

  (1)签订合同后______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 ,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铺设工程阶段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3)瓦、木工程阶段验收合格后______日内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百分之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日内办理房屋移交手续。

  12.3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13.2 未办理房屋移交手续,甲方不得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造成的损坏由甲方承担。

  13.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按__________元/天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告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__________日后仍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按__________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向乙方发出催告通知,乙方在收到通知__________日后仍未完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3.5 乙方在工程预算报价中故意漏项,所增加的工程造价由乙方自行承担。

  13.6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室内环境污染物检测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因治理造成工程的延期交付视为工程延误,按13.5条款支付违约金。

  13.7 乙方在所提供的材料中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不符合双方约定材料等欺诈行为的,乙方应当以材料价款的一倍给予甲方赔偿。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人民调解或向装饰装修主管部门及其管理机构投诉等方式解决,协商和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向南京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

  15.1 工程施工产生的废弃物,由乙方负责运到甲方(或物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

  15.2 施工期间,甲方将居室外门钥匙__________把,交给乙方保管。房屋移交时,甲方提供新锁___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15.3 施工期间,在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十九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使用产生噪声或者振动的工具进行施工作业。

  15.4 由于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甲方相邻权利人的墙体损坏、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等,乙方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由甲方先行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15.5 工程竣工交付甲方后,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工程质量保修卡(单),承诺保修期内的义务。

  15.6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附 则

  16.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终止。

  16.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非法转包或者分包。

  16.3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8

  一、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类型

  按计价方式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以划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大类。根据招标准备情况和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不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可选用其中的任何一种。

  1、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又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可调总价合同。

  (1)固定总价合同。承包商按投标时业主接受的合同价格一笔包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业主没有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商在完成承包任务后,不论其实际成本如何,均应按合同价获得工程款的支付。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时,承包商要考虑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全部风险,因此,投标报价较高。固定总价合同的适用条件一般为: ① 工程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合同履行过程中不会出现较大的设计变更,以及承包商依据的报价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不会有较大差异。 ② 工程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或承包内容较为简单的工程部位。这样,可以使承包商在报价时能够合理地预见到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 ③ 工程合同期较短(一般为1年之内),双方可以不必考虑市场价格浮动可能对承包价格的影响。

  (2)可调总价合同。这类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基本相同,但合同期较长(1年以上),只是在固定总价合同的基础上,增加合同履行过程因市场价格浮动对承包价格调整的条款。由于合同期较长,承包商不可能在投标报价时合理地预见1年后市场价格的浮动影响,因此,应在合同内明确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原则、方法和依据。常用的调价方法有:文件证明法、票据价格调整法和公式调价法。

  2、单价合同

  单价合同是指承包商按工程量报价单内分项工作内容填报单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所报单价确定结算价款的合同。承包商所填报的单价应为计入各种摊销费用后的综合单价,而非直接费单价。

  单价合同大多用于工期长、技术复杂、实施过程中发生各种不可预见因素较多的大型土建工程,以及业主为了缩短工程建设周期,初步设计完成后就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单价合同的工程量清单内所开列的工程量一般为估计工程量,而非准确工程量。

  3、成本加酬金合同

  成本加酬金合同时将工程项目的实际造价划分为直接成本费和承包商完成工作后应得酬金两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直接成本费由业主实报实销,另按合同约定的方式付给承包商相应报酬。

  成本加酬金合同大多适用于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灾后修复工程。由于在签订合同时,业主还不可能为承包商提供用于准确报价的详细资料,因此,在合同中只能商定酬金的计算方法。在成本加酬金合同中,业主需承担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而也就承担了工程项目的全部。而承包商由于无风险,其报酬往往也较低。

  按照酬金的计算方式不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有:成本加固定酬金合同、成本加固定百分比酬金合同、成本加浮动酬金合同、目标成本加奖罚合同等。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形式繁多、特点各异,业主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选择不同计价模式的合同:

  1、工程项目的复杂程度

  规模大且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承包风险较大,各项费用不易准确估算,因而不宜采用固定

  总价合同。最好是有把握的部分采用总价合同,估算不准的部分采用单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有时,在同一工程项目中采用不同的合同形式,是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分担施工风险因素的有效办法。

  2、工程项目的设计深度

  施工招标时所依据的工程项目设计深度,经常是选择合同类型的重要因素。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详细程度能否使投标人进行合理报价,取决于已完成的设计深度。表2-1中列出了不同设计阶段与合同类型的选择关系。

  3、工程施工技术的先进程度

  如果工程施工中有较大部分采用新技术和新工艺,当业主和承包商在这方面过去都没有经验,且在国家颁布的标准、规范、定额中又没有可作为依据时,为了避免投标人盲目地提高承包价款或由于对施工难度估计不足而导致承包亏损,不宜采用固定价合同,而应选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4、工程施工工期的紧迫程度

  有些紧急工程(如灾后恢复工程等)要求尽快开工且工期较紧时,可能仅有实施方案,还没有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不可能报出合理的价格,宜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项目而言,采用何种合同形式不是固定的。即使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各个不同的工程部分或不同阶段,也可采用不同类型的合同。在划分标段、进行合同策划时,应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后再作出决策。

  一般而言,在合同工期在1年以内且施工图设计文件已通过审查的建设工程,可选择总价合同;紧急抢修、救援、救灾等建设工程,可选择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他情形的建设工程,均宜选择单价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9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__________(发包人名称)(以下称发包人)拟修建_____________工程,接受了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的投标,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了本协议书,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

  1.本协议书中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2条所列的专用合同条款和通用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同。

  2.本合同包括下列文件(示例)

  (1)协议书(包括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9)经双方确认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上列文件汇集并代替了本协议书签订前双方为本合同签订的所有协议、会谈记录以及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3.承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4.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规定付款并承担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本协议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若需公证或鉴证时尚需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后生效)。

  6.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___份,发包人执_______份,承包人执_______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有关单位。

  发包人(盖章):____________承包人(盖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传: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略)

  注:若承包人为联合体,除责任方处,其他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也均应在本协议书上签名并盖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实际施工人”

  在我国法律现行的法律规范中尚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第一次也是到目前为止最后一次出现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这一司法解释中,该《解释》共有两条共三次提及实际施工人。分别为:第二十五条 “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和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一、司法解释为何首创“实际施工人”这一非法律概念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到目前为止并没有出现“实际施工人”这一法律概念,可以说“实际施工人”这一概念是由《解释》首创。笔者认为这一概念的提出是我国所处的特定发展时期的产物,是一个过渡性的法律概念,其诞生是现实、政策与法律妥协的产物。

  1、《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筑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吸纳了大量农民工就业,但是建筑市场实践中,农民工就业的主要途径是,一些资质等级低甚至根本没有资质的施工企业由包工头带领一帮民工组成临时队伍,他们依托大的建筑企业,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形式承揽建设工程,但由于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的违法性,这些临时队伍往往难以追回工程款,造成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非常严重,极大的影响了社会稳定;另一方面,这些临时队伍没有经过专业训练,施工水平有限,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存在缺陷,直接影响了发包人的利益,并造成工程质量隐患危及公共安全。基于此,国家法律对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予以严格禁止,规定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无效,但实践中,法律的禁止规定并未取得良好效果,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大量存在,而单纯的否定转包和违法分包合同的效力,只会增加农民工追讨工资的难度,因为合同无效的话,实际施工人难以依据合同约定而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主张权利,法院通常需要采取工程造价评估鉴定来核定工程款,由于鉴定时间不计入审限内,诉讼程序往往历时很长,另外由于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复杂性使得施工人往往需要寻求律师的帮助,预付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以及取证的不确定性都使得农民工向转包人追讨工资难度加大,造成极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了既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又能维护社会稳定,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相关的司法解释,当前,我国建筑市场的运作存在大量不规范之处,其中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现象尤为严重,许多承包人取得工程之后并不进行施工,而是将工程再次转包或违法分包。由于这些承包人已经获得了相当数额的管理费,工程完工后他们往往不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解释》出台之前,法律未对实际施工人问题作出规定,大量实际完成了工程施工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因为与发包人没有合同关系,无法直接向发包人索要工程款,也因此无力向农民工支付工资。这一问题引起了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为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解释》第二十六条突破合同相对性原则,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将发包人作为被告,发包人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为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提供了法律依据,审判实践中,各地法院依据《解释》第二十六第二款判决发包人对转包人、违法分

  包人欠付实际施工人的工程款承担责任的案例不在少数。但是,是否所有参与了工程施工的主体都可以适用《解释》第二十六第二款向发包人主张权利呢?

  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解释》第二十六规定的“实际施工人”应如何界定。《解释》共有四条提及实际施工人,其中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第四条规定:“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第二十五条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发生争议的,发包人可以以总承包人、分包人和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认为,实际施工人应该是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借用资质的承包人、挂靠施工人,而不包括承包人的履行辅助人、合法的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劳务作业承包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意见也认为,实际施工人应与发包人全面实际的履行了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合同,并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即此时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已经取代第一手的承包人与发包人形成事实上的合同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才准许转承包人、违法分包的承包人作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索工程款的诉讼。这一意见对《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适用进行了限定。

  《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对农民工利益的保护是一种间接保护,该条对合同相对性原则的突破是有限度的,农民工个人不能以实际施工人身份、以发包人为被告提起追讨工资的诉讼。笔者同意上述观点,虽然《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创设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农民工的利益,但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该条款针对的对象主要是缺乏建筑资质的建筑企业和施工队,通过加强对这些建筑企业和施工队的保护而间接的保护农民工的利益。因此,审判实践中,应正确理解《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真实内涵,严格控制实际施工人的范围,不宜单纯根据字面含义,将所有参与建设工程施工的主体都界定为实际施工人。对于因劳务分包、承揽、雇佣等法律关系参与了建设工程施工的农民工个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对性原则向其合同相对方主张权利,而不应简单适用《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加重发包人的法律责任。

  指出的是,审判实践中,大量符合实际施工人条件的施工队往往以工头个人名义提起诉讼,法院在查明原告实际履行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义务,与发包人形成了事实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前提下,大多支持了原告要求发包人承担责任的诉请。这种情形与前述农民工追讨个人工资的情况是有着实质区别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1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

  (一)合同协议书

  《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

  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合同条款

  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

  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xx-0201

  目录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1

  一、工程概况 ...................................................................... ..….1

  二、合同工期 ............................................................................. 1

  三、质量标准 ............................................................................. 2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 2

  五、项目经理 ............................................................................. 2

  六、合同文件构成 ..................................................................... 2

  七、承诺 ..................................................................................... 3

  八、词语含义 ............................................................................. 3

  九、签订时间 ............................................................................. 4

  十、签订地点 ............................................................................. 4

  十一、补充协议 ......................................................................... 4

  十二、合同生效 ......................................................................... 4

  十三、合同份数 ......................................................................... 4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6

  1. 一般约定 ................................................................................ 6

  1.1词语定义与解释 ............................................................... 6

  1.2语言文字 ......................................................................... 11

  1.3法律 ................................................................................. 11

  1.4 标准和规范 .................................................................... 12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12

  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 13

  1.7联络 ................................................................................. 14

  1.8严禁贿赂 ......................................................................... 15

  1.9化石、文物 ..................................................................... 15

  1.10交通运输 ....................................................................... 16

  1.11知识产权 ....................................................................... 18

  1.12保密 ............................................................................... 18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 19

  2. 发包人 .................................................................................... 19

  2.1 许可或批准 .................................................................... 19

  2.2 发包人代表 .................................................................... 20

  2.3 发包人人员 .................................................................... 20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 20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 22

  2.6 支付合同价款 ................................................................ 22

  2.7 组织竣工验收 ................................................................ 22

  2.8 现场统一管理协议 ........................................................ 22

  3. 承包人 .................................................................................... 23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 23

  3.2 项目经理 ........................................................................ 24

  3.3 承包人人员 .................................................................... 26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

  摘要:施工阶段是建设项目实体和功能实现的主要阶段。工程施工阶段搞好工程质量、抓紧工期、控制工程造价、按时拨付工程进度价款是合同履行的具体体现。为了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搞好合同管理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对各方利益与义务的实现都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必须切实按照国家的基建程序办事。通过招标投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造价,是建设单位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的依据,这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守信的原则。招标工作的最后一步是谨慎地签订施工合同,作为各方签订的契约,合同在工程造价管理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它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对各方利益与义务的实现都有重要的意义,因此要把严格按合同规定办事作为一项通用准则来执行。

  经过招投标的建设工程,建设部在《招标文件范本》中规定,建设单位与中标的投标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中标单位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约定的日期、时间、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拨款和工程结算、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技术资料交付的时间、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建设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时,应以中标价为基础确定工程承包价,但最终的工程造价则指按照合同各条款的约定,承包商完成建造和保修任务后,对所有合格工程有权获得的全部工程款。最终的工程造价与中标价格一般不会相等。

  一、建设工程合同类型与结算关系

  1、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包括固定单价合同和固定总价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类。

  (1)固定总价合同,是指工程的合同价格以总价的包干方式固定下来,一般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不大而且能够精确计算工程量、风险不大、技术简单的项目。

  (2)固定单价合同,一般适用于正常施工工期,设计图纸深度能够满足施工要求,且施工过程中变化和调整因素不大。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3

  如何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实际施工人”

  作者 王国章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主体主要包括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第三人、施工人、转包人、实际施工人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第272条:“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

  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281:“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从合法合同的角度规制行为主体,一般不会以违法合同作为直接规制的对象,因此,从合同法中有关“施工人”的规定可以看出,这一概念涵盖了建设工程施工有效合同中从事施工活动的主体,但不应当包括转承包和违法分包等无效合同中的“承包人”。正是为了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规定的“施工人”概念,《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5条、第26条使用了“实际施工人”概念,这里的“实际施工人”均指无效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主要有以下几类:①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承包人”;②超越资质等级且在竣工前没有取得相应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③没有资质等级借用有资质等级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承包人”;④建设工程依法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⑤承包人转包工程合同中的“承包人”;⑥违法分包合同中的“承包人”。

  据此,司法实践中,有人认为根据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只要欠付农民工的工资,农民工可以直接起诉发包方索要工资是不正确的,实质上这是对司法解释的误解。符合司法解释中“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中的行为主体必须符合“实际施工人”要求,否则以此主张权利将面临败诉的风险。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4

  发包方(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四、承包形式:

  第二条 工程期限

  一、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开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二、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可相应顺延

  1、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停水停电2天以上;

  2、因台风暴雨飓风等不可抗力的因素;

  3、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其他因素而延误工期。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延迟的,不得请求顺延工期。

  第三条 工程价款、结算及付款方式(是不是有付预付款或进度款的时候乙方开不了票?)双方同意按下述第方式支付本合同价款,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正式发票。

  第一种方式:本合同实行固定总价,经甲乙双方核定按本工程合同

  包干价为 元人民币(大写: )。任何政策性因素和市场因素均不调整包干价。

  1、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支付 元工程款;

  2、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元工程款;

  3、余款 元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无息支付。

  第二种方式:本合同实行按实结算,双方使用晨曦软件,依据最新现行定额计价规范和施工期(或材料定购期)的信息价(信息价不明确的以甲方确认材料价为准)进行计算,计算后的总价下浮%作为本合同的结算价款。

  1、甲方于 支付 元;

  2、乙方施工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及工程决算书,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5%,留5%做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3、工程量及价格签证,签证单都必须有甲方现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和采购

  一、工程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是否都是包工包料?)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和试验报告才能用于工程,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乙方应按要求提供复验报告。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复验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退货处理,其复验费和退货损失由乙方承担。(材料进场是不是要甲方确认?)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签字认定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乙方不得擅自修改。

  二、甲方因使用功能提出的变更内容,为不影响施工进度,乙方应先行实施,并及时做好现场签证。

  三、设计变更增减数应以甲方代表签证单为依据,工程采用包干价,对增减部份的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

  第六条 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

  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乙方先进行自检,并在隐蔽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验收。验收合格,甲方现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予以整改后再交由甲方重新验收。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含竣工图、隐蔽工程签证和现场签证单及保修书等)。 验收合格的,双方进行交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返工,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返工导致工期延误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第七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保修

  一、本工程保修期限为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算。

  二、在免费保修期内,乙方应保证通讯畅通,令甲方能够随时同乙方取得联系。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现场并及时处理。如乙方更换保修人员或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若因乙方通讯不畅或故意不接,拖延推诿,甲方将视为乙方放弃保修责任,有权自行解决,由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加收10%的劳务费。

  乙方保修联系电话:;乙方保修联系人: 。

  第九条 违约责任(乙方擅自修改图纸的违约责任,甲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均无)

  一、乙方未能按时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按工程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无故延期15日以上视为根本性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除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工程款外,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二、工程出现质量问题视为乙方严重违约,视情节轻重乙方应按工程款的10-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此外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可否作为解除合同条件?)

  三、协议一方擅自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违约方应按工程款的20%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 纠纷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如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 则

  一、甲方代表为,乙方代表为 。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户名:

  开户银行:

  帐 号:

  年_____月_____日 年_____月_____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5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婺源县香田小区新增施工便桥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香田小区

  (二)工程内容:贝雷架钢便桥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 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19.91万元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1.双方商定总工期30天。

  开工日期:20xx年06月 20 日,竣工日期:20xx年 07 月 20 日

  2.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可以顺延。

  ①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台风、火灾、地震)等造成的停工。

  ②因设计图纸修改,增加了工程量,而受影响时。

  ③因停水、停电等情况达六小时以上时。

  ④甲方因财力不足或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受影响时。

  ⑤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在开工前五天,交出施工场地和接通施工水源、电源时。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一)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 工程保修按建设有关规定执行,保修自竣工验收签字之日起计算,

  (三) 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应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 材料设备附有出厂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完工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3、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验收并支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保证施工质量,精心施工、按时完工、交付使用,凡施工期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① 承包人应加强对现场施工人员防火防盗安全教育,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违法乱纪,一旦发生问题,后果自负。

  ②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无条件服从遵守施工场内各项管理规定,无条件服从场地内保安的管理,妥善处理好相邻单位的关系,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③ 乙方施工期间损坏原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负责一切后果。

  2、负责做好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工作:

  3、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工程施工结束后,负责清理完毕场内建筑垃圾。

  第八条 其它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甲方要求增加或变更工程项目,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经双方充分协商,发出设计变更通知单

  2、待乙方提交设计图纸、报价或项目调整后,甲方须分别签字盖章认可;

  3、增加或变更内容所需材料必须落实;

  (二)乙方施工凡因乙方人员施工不当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三)甲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或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停工的误工损失;

  (四)合同未尽事项,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合同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裁决。

  (五)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 叁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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