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时间:2022-11-05 13:31:11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工程承包合同,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

  甲方(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

  遵照《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经工程项目报建和市招标办备案,甲、乙双方对本工程项目进行了商议。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的综合说明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地址:_________________

  3、规模:_________________

  4、结构及层数:_________________

  5、发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

  6、发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

  7、xx年xx月xx天。

  8、质量要求。

  二、工程造价

  1、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定本承包协议造价为: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

  2、价格计算依据:_________________

  (1)标定的定额为:_________________

  (2)标定的取费标准:_________________

  (3)政策性调价文件截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三、材料采购供应

  1、材料采购、运输、保管的责任和计价依据:_________________

  2、对材料质量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款支付方式

  1、在合同签署后,开工前%作为工程付款。

  2、甲方按工程月进度向乙方准时付款。

  3、按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工程竣工后甲方向乙方拨付工程款至总造价的%;留%做维修款,待工程竣工维修期满后一个月内全部付清。

  4、施工期允许调整的内容和依据: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基础的处理和重大设计变更费用的计取

  1、施工过程三通一平由甲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

  2、基础垫层以下的地基处理有乙方负责,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与调整。

  3、结构、规模、标准等重大设计变更由该工程图纸设计部门出变更图纸或变更说明,并由乙方负责施工,其费用不含在总价内。待竣工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给予调整。

  六、工程保修。本工程保修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七、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_________________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协议经双方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2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

  1、范围:________楼工程,基础主体工程混凝土、砌体、土方等分项工程包括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措施内的全部内容。

  2、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的临时设施、办公室等搭设,工地现场机械的转移、就位安置,生活区施工围墙的砌筑,施工道路、硬化、场地平整、浇筑养护;脚手架地坪的硬化,排水沟的开挖砌筑;砂石料堆放场地的平整(优质工程、标化达标工地所需泥普工工作量)。施工现场围墙、仓库、道路、配电房、厕所等临时设施按实结算。

  2)、基础大开挖由甲方承担,基础30CM内的土方的挖土修整、挖排水沟、小量回填夯实、砌砖模、集水井、砼模、胎模、抹灰、浇、填垫层、抽排水等所有基础分项、砖石分部;各项混凝土工程浇捣时泵车就位接拆泵管;各类预制构件、搁板、拉结筋、预制块、粉刷时施工洞砖砌封闭,木砖预制块,监理业主的合理建议施工组织设计中技术措施及江苏省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等文件内容由乙方承担。(本工程不发生点工工资)

  3)混凝土浇筑前后的场地整理(材料场地、施工场地)清理,清扫每个层次砼浇好或砖砌体施工后场地与外架上清理,(多余砼必须经项目部同意,由乙方处理)。

  4)混凝土、砂浆的计量及材料的输送,混凝土的养护,防晒材料的履盖、清理、入库。(按现场施工要求实施砼养护制度。)

  5)、土方开挖至结束,必须保证修方及挖排水沟人员,否则多余土方的清运全部由乙方自负。)

  二、承包方式:

  包清工,甲方提供搅拌机、砂浆机、垂直运输机械,其余牵涉施工用具的小型机具三级配电箱及电缆和劳保用品其它扫帚均由乙方配置,除塔吊外所有开机操作工费外由乙方负责支付。(安全帽由甲方代购,费用乙方自理)

  三、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质工程,杜绝质量事故发生,工程全过程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砂浆、混凝土的配制必须严格按施工员提供的配比配制,计量正确。厕所、厨房混凝土绝不容许有渗漏,房屋尺寸及楼板混凝土厚度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如达不到标准及超出标准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四、工期责任指标: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程进度必须按期完成所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工程如期完成。因本工程原因影响其它工种进度及施工所造成损失应承担一切损失。

  2、乙方有责任配合前后工序衔接工作,合理配备劳动力,确保工程施工进度。

  3、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必须坚持每天施工及加夜班(根据施工的进度计划)。

  五、安全责任指标:

  1.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2.不得安排未经三级教育的新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伍拾元, 否则一切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安全频率和歇工率分别控制在“0”。

  3、机械设备操作必须是专职人员持上岗证操作,严禁违章操作。

  4、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及人身事故均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对其它班组造成损害的,由承包方负责损害者经济赔偿,施工中如被其它班组成损害的,则由其它班组承包方负责经济赔偿。

  六、消防管理指标:

  1、班组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制度,每个工人必须接受消防知识教育。

  2、严格实行用火申报审批手续,寝室内禁止使用煤气和电炉,发现一次罚款________元。

  3、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管理及清除工作,生活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非专职人 员不得使用氧气瓶,进场要有专人管理。

  4、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并必须有专人负责。

  5、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同时不准吸游烟。

  七、文明施工指标:

  1.必须遵守地方政府和项目部的“双标化工地”的各项文明施工规定。

  2.施工人员必须挂证上岗施工。严禁使用童工及有先天性疾病或传染病者。

  3、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人员的指挥,文明施工搞好各自工作面的落手清工作,材料堆放整齐。

  4、搞好宿舍卫生,寝室长排好值日表,生活垃圾要入桶,门前实行卫生包干。

  5、宿舍内严禁私开伙食及用大功率电器(包括电炉、热得快、电饭煲等),发现一次除 没收该用具外,处以500元罚款,按次类推,罚款在承包班组当月生活费中扣除。

  6、宿舍每间装有电表,用电数值超过项目部规定的数值按国家电力价双倍取费,对活动房门窗及玻璃损坏按价赔偿,在承包款中扣除。

  八、治安管理指标:

  1、每个职工到达工地,首先向甲方申请填表。接受三级教育。交纳审办暂住证,劳务证 的费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施工上岗证。

  2.乙方职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指挥,遵守各级治安保卫制度和有关的规章制度。 宿舍内不得留宿外来人员。

  3.各班组负责人必须认真做好治安工作,严禁赌博、打架、偷盗等违法行为的发生,(特 别是打群架的,除了赔偿造成工期延误损失及受害人全部损失外,项目部还处以乙方承包人5000元人民币以上罚款,肇事当事人处以500元人民币的罚款,另外公安机关治安罚款一并由乙方承包承担。

  4、如本班组发现有偷盗行为按脏物十倍罚款,第二次加倍,按次类推。

  九、材料设备管理责任指标:

  1.乙方必须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所需材料、用量,如乙方不能按时提交材料、 用量申报,造成材料不能按时进货,影响进度等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必须做好所承包分项工程材料每天的落手清工作,做到材料不浪费,科学配料。 甲方如发现有浪费工程材料现象的,每次处以人民币200元的经济处罚,罚款在当月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应配合各幢号施工员的测量、放线、定位等工作。

  十、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乙方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多层________元、小高层________元、高层________元一次性包干。

  2、结算依据:按国家规范规定的结算方法计算建筑面积。[建筑面积按项目部已审核过的建筑面积,如无变更则建筑面积不作调整,其中阳台计一半建筑面积,空调板、露台、晒台、采光井、悬挑结构、空洞不计建筑面积]。注:以上单价已包括职工劳保福利在内的一切费用。

  3、如乙方中途退出承包,则按已完成工程量的50%结算,工人工资由承包者自己解决 与项目部无关,并且甲方有权追究由乙方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各项经济损失。

  4、工程款支付:

  1)工程开工后,每月20 日左右按实际出勤人数(28天)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750元,班组长每月支付生活费20xx元,结构封顶时支付工程总款的50%,工程二次结构完成付至工程总款80%,工程总体竣工验收达标后付工程总款 90 %,余款 10 %在 三个月 内付清。

  2)承包方承担所有风险责任、自负盈亏。在支付职工生活费时必须要有工资表及身份 证,工资表上工数必须同出勤工数相等,并有工地负责人签字认可。

  十一、甲方双方的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全面的安排度给予指导和督促。每月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术、进度计划的交底。

  2)对乙方的新工人进行进场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动态管理、检查督促,乙方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乙方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困难,确保工程顺利施工。

  4)甲方协助乙方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证件,解决乙方人员的住宿、就餐的场所住宿每人一铺,男女不得混居,严禁带家属占房,带家属的要自己解决住宿。

  5)甲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到位,做好现场消防,治安方面的防范工作。

  2、乙方职责:

  1)依据________人民政府关于订立劳务合同文件精神,与每位进场工人员签订一式四份劳务用工合同,昆山市开发区劳动局、项目部各一份。

  2)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及质量、技术要求,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法律、法规、法规、遵守公司、分公司、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严格执行劳动法,严禁使用童工。

  4)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宿舍及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 如由于乙方违章施工,违章操作而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一切均由乙方负责。

  5)提前一周向甲方提供材料进场计划,班组要成立QC小组,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方法, 消除施工中的质量通病。

  6)所有进场职工必须具备有关证件(身份证、暂住证、劳务证、计划生育证)并配合甲 方办理现场上岗证,特殊工种必须持上岗证上岗。

  7)爱护施工现场的一切财产,协助甲方一起做好产品的保护和材料的保管。

  8)乙方必须指定班组安全员,负责班组安全生产、治安保卫工作,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教 育,并做好书面记录,项目部不定期抽查。

  9)乙方必须配备专职文明施工检察员,每天检查班组的文明施工,宿舍卫生情况,及时 整改不足之处,以保证场地、宿舍、食堂、厕所等场所的整洁卫生。

  10)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翻样工和现场技术人员指导检查施工质量,协作放线。

  11)严禁在生活区、宿舍楼上随地小便、倒水,违者罚款________元。

  12)严禁在工地新建住宅内大、小便,如发现罚________元。

  十二、奖罚办法:

  1、施工进度每拖延一天、根据情况罚________元/天,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无故不加夜班罚款200元处理,本工程的工期较紧,施工班要紧密配合甲方的进度计划。

  2、于乙方原因造成返工而使材料损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的材料损失,并处罚款。

  3、班组长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每月25天,每少一天罚200元。(特殊情况经请假同意者例外)班组长的出勤由甲方施工负责人考核。

  3、 工程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前期的工程款不予支付。

  十三、保证金制度:

  1、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快速、顺利进行,所有进场班组须交纳工程质量、安全、 治安、文明施工保证金 万元,不计利息。

  2、班组没有发生因工期、质量、安全、打架、工资纠纷、文明施工等方面处罚的,待工程完工,承包方付清职工工资后,退还保证金。如发生罚款情况的,从保证金内扣除,如保证金不够罚的,则从工程款中扣除。(特别是打群架、工资纠纷闹到项目部或劳动局的每次罚20xx元)。

  十四、其它约定条款: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细则》、《材料管理细则》、《文明施工管理细则》条 款的管理。乙方若劳动人员不足,有作业面无人做时,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作业人员参与分项作业,根据对方要价,工资在乙方的总工程款中扣付。如乙方在管理上混乱,工地安全、工程进度,质量未达到要求,造成材料浪费,甲方提出罚款与整改措施后,仍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于当日退场。乙方的余款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的50%结算。承包方对自己工人所付的工资,一切由承包方负责。

  十五、本合同工未明确事项:

  乙方必须按甲方制定的《施工现场管理细则》、《材料管理细则》、《文化标化管理细则》及奖罚措施执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完帐清失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双方就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等有关事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履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乐亭县玉泉家园C3、C6、C9#住宅楼

  1.2 工程地点:乐亭县城北侧原杨铁庄村址

  1.3 结构形式:C3、C6#为砖混结构,C9#为剪力墙结构

  1.4 工程范围:主体、装饰、水暖电安装等详见图纸

  1.5 建筑面积:17026.49㎡(以图纸实际面积为准)

  1.6 开工日期: 20xx.4.1

  1.7 竣工日期 20xx.5.31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2.1 工程暂定价:砖混结构暂定价为800元/㎡,工程造价为8692.54㎡*800元=695.4万元。剪力墙结构定价为1000元/㎡,工程造价为8333.95㎡*1000元=833.4万元。工程总价为1528.8万元(壹仟伍佰贰拾捌万捌仟元)。本造价仅作为施工期间支付施工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结算价格。

  2.2 结算方式:本工程定额执行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取费执行《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定额》中相关规定正常计取,执行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及其他新的调整文件,按新的调整文件执行。其他费用按定额规定计取。塔吊计取大型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按以上结算方式结算。

  2.3 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及时间:按工程进度分期拨款具体为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拨付至总价(结算总价)的95﹪,留5﹪做为质量保修金,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后,质保金返还。工程款付款资金均为现金。

  2.4 材料的供应及管理:甲方所供应的材料及甲方指定的材料,结算时以甲方供应价格和指定的材料价格进行材差调整。如单价在施工期间不一致时,按所供应材料数量、单价的算术平均值计取。乙方自采材料,材料按照唐山市造价信息,以工程所在地施工期间造价信息月算术平均值作为材料结算单价。唐山市造价信息没有的材料单价须甲方现场确认,确认后作为结算单价。

  三、工程质量及要求

  3.1 工程质量满足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标准要求。

  3.2 乙方自采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和甲方要求的规格和材质。

  3.3 因施工或乙方自采材料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和责任。

  四、质量保修期及保修责任

  4.1 质量保修期:主体结构按设计合理使用年限,防水五年其他两年。

  4.2 保修责任:在合理使用年限内,因工程质量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由乙方负责。

  五、安全责任和安全防护

  5.1 乙方必须按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持证上岗,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5.2 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按照国家和有关行业的规程、规范、规则、要求、方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实施安全生产管理。

  5.3 如因施工方安全管理不到位,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和造成其他后果,责任与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按工程总价的3﹪收取工程管理费,拨款时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6.2 甲方有权对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进行监督,对发生问题进行纠正和处理。

  6.3 提供施工图纸,进行技术交底。

  6.4 协助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与有关施工单位的协调。

  6.5 及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有权自行安排施工方案和该工程的具体事宜并对其负责。

  7.2 严格按图纸和甲方提出的建筑要求规范施工,守合同、重信用,保质量、保工期。

  7.3 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负责本公司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处理意外发生的工伤事故。接受安检、城建和甲方的监督检查。

  7.4 如因甲方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乙方有权停工或中止合同。且甲方应按实际所完成的工程量以实结算。饿所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一方违约按工程总造价的5﹪赔偿另一方。如因甲方原因(甲方出具认可书)或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4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 门窗制作及安装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及范围: (包括材料采购、制作、转运、安装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程数量及价款

  1.使用材料及单价:人民币元(含税价/不含税价)

  2.施工面积暂定 ㎡,总价为人民币 元。

  3. 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实测结算。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合同定金,材料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施工完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剩余%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 年,期满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四、施工条款

  1.施工时间:

  (1)甲方须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以便乙方组织货物运输和调配人员。

  (2)合同工期为日,(暂定自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影响进展,工期顺延。

  2.对甲方及工程基底的要求:

  (1)甲方应在开工前天提供施工资料及施工图纸;

  (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提供乙方施工电源、水源;

  (3)甲方未提供上述资料、条件、工程基底的,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的统一管理。

  五、质量要求

  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为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六、其他约定

  1.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须于三日内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施工完后,甲方使用或开发商投入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2.施工完毕,乙方即提供工程决算书,甲方须于二日内审核完毕,逾期未审

  核完毕,乙方可依据乙方提供的决算书要求甲方支付款项。

  3.甲方指定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 (联系方式: )为现场代表,负责双方各项管理工作及办理双方各项签证、结算事宜。

  七、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或遇到特殊的情况,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将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八、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5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施工需要将工程的混凝土浇筑、全部砌体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经济及安全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及

  进度计划在施工内完成。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执行。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方式:甲方以包工不包料的小包干形式分包给乙方施工。

  范围:以施工图为依据、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甲方修改通知单全部内容包干,包质量、工期、包安全及文明施工(工期按项目部施工计划工期)。

  二、承包单价、内容及质量要求:

  1、承包单价:本工程按工程建筑面积(按有关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计算人工费。单价内包括自带的小型机械、及徒手工具(平板式震动器、插入式震动器、灰桶、擦板及压光用铁灰板以及机械连接的电缆、插头、线等)。

  2、承包内容:

  1)、按本工程施工图纸会审后经确认的本工程施工图纸的内容施工。

  2)、按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的要求,全部混凝土工程;全部砌体工程(临时设施、水池搅拌机支设、塔吊基础浇筑、塔吊基础围墙砌筑、楼层楼栋路面等清理及一些零星项目)。

  3)、负责本项工程材料垂直运输的指挥。

  4)、负责本项工程混凝土浇捣前模板的淋水并冲洗干净柱头、柱脚的杂物。

  5)、在每项混凝土施工完成后,应清理干净混凝土余渣,并按要求安排专人保养。

  6)、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具体安排由甲方视现场实际情况决定。

  7)、混凝土表面二次磨面、养护(包括覆盖物)。

  8)、模板拆除后,楼面、楼梯、窗台飘板等杂物、泥浆、混凝土块、渣土的清理(木工爆模的混凝土块木工班清理)。

  9)、 预留水电空暖孔洞凹槽,落地灰回收重新使用,清理碎砖及其它建筑垃圾并装袋运至地面指定地点堆放等。同时做好砖缝灰浆养护工作。

  10)、 本分项工程各部位施工前、施工过程及施工后的一切应负责的工作。

  11)、 若工地现场发生杂项工作应优先满足乙方工人。杂项工作每天8小时,每人每天 元计算人工费

  3、承包质量:

  1、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xx)优良等级。

  2、质量验收:每道墙面砌体完成后,先进行自检,然后甲方技术人员检查后,报建设、监理单位验收。

  3、墙体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0mm,表面平整度偏差不超过8mm。

  4、质量要求:本工程具体质量要求见技术质量交底中要求和甲方质量检查条款的规定。

  5、 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无蜂窝、无孔洞、无露筋、无裂缝、无夹渣、无烂根、否则罚款处理。

  6、 砼楼面平整度不得超过8㎜,必须进行第二次搓平,保证砼的密实度和 防止板面裂缝。

  7、 浇砼的质量分两次检查后再进行评定合格率第一次是专管的施工员组织,质检员及砼班组长在浇完的各构件部位检查面层的平整度及周边的清理工作。第二次是拆模后,检查各构件的表面的缺陷存在。

  8、 各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为90%,合符设计要求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执行,控制在验收标准的允许偏差内及强制条文的框内的质量标准。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

  1、乙方进场开工1个月后,质量达到要求,甲方按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方作为进度款。

  2、以后每月在质量达到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按上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进度款。

  3、杂项工作人工费每月全额结清。

  3、甲方没有伙食费借给乙方,乙方应自行解决伙食费。

  4、全部承包工程完成后经验收质量达到要求,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总价付款至 。

  5、余款30天内付清,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清算。

  7、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交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达到要求,甲方在 天内退回质量、工期保证金给乙方,中途退场不退回质量、工期保证金。

  8、每层楼板在模板拆除后、施工场地属乙方责任的,乙方不及时清理杂物、泥浆、硬

  结的混凝土块等,甲方安排人员清理,所发生的人工费在乙方结算人工费中扣减。

  9、乙方未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安排其他班组完成,按包给新班组单价的3倍从乙方人工费中扣减。

  10、结算时应附各部位施工工期签证表,否则不给予结算。

  11、属本分项工程范围内的工作,没有时工或其他费用补贴,即甲方签证的不合理费用,甲方的上级部门不确认。

  12、乙方不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每延长一天,按结算总价的1%扣罚。

  13、甲方发给乙方工人的安全帽、合同规定的小型工具、小件材料或其他等,按购买价从乙方人工费中扣减。

  14、乙方负责当地部门需办理的各种证件或费用。

  15、乙方组织的工人,其专业技术水平差、劳动力不足、质量不达到要求或出现打架等现象,甲方对乙方作退场处理,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结算,余下30%工程款作为甲方重组班组的单价补贴。

  四、施工工期

  1、施工工期按工程项目部规定执行。

  五、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工人住宿及生活用水电的方便,负责乙方工人在工地范围内的治安管理工作(乙方工人在工地外发生任何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2、甲方每天派出施工人员现场协调工作及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或书面交底。

  3、负责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工作调度和管理,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任

  何分项工程必须经专管施工人员验收实行签证为准,如超出允许偏差范围实行罚款处理。

  4、提供给乙方的施工机具,(电箱、及其他材料)由乙方保管使用。

  5、乙方达不到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经项目部发出5次质量整改及工期限令

  通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行发包,结算只能按乙方完成工作量的60%计算工资款给乙方,乙方不得异议。而由此造成工人与乙方的纠纷全部由乙方负责。

  6、甲方管理人员有权监督乙方工人,是否备足安全用品及操作规程的违规行 为和公共财物及成品保护、执行合同条款的职责。

  六、乙方责任:

  1. 乙方进场的工人第二天要交给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照片三张,以留

  底及办工作卡。乙方承包责任人必须长驻工地,每天指挥工人作业,未经现场管理人员同意不准离开工地,如确因有事要离开要征得项目部经理同意方准离开。

  2. 乙方必须与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及承诺书,明确乙方与工人的经济、安全责

  任。并将工人的劳动合同及承诺书交项目部存底。如不按以上要求执行的工人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人违反行为由乙方承包人负责。

  3. 乙方须现场设置副班长二人,一人负责技术质量,一人负责安全及文明施

  工。做到开工前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及各项工程的质量交底,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严格按文明施工规定执行,由基础及每层楼面楼面,浇砼时派人跟班作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报项目部。

  4. 任何分项工程都必须经专管施工员验收,如超出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及强制 条文规定实行每一点次罚款50—200元。

  5. 乙方使用的材料,需甲方配合的机具要经专管的施工员签发材料单到仓库

  领取签名确认,领取机具实行保管使用以旧换新,完工归返仓库消帐为准。否则当原价计算。如有意及不按操作规程至使机具损坏,甲方有权按原价三倍罚款处理。严格控制好各部位的保护层厚度,被推移位的钢筋要及时通知钢筋工处理复位。

  6. 乙方必须要按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使用材料。浇砼时派有足够的人力配合,自带的机

  械要运转正常,不能带病工作,影响进度。如出现类似问题实行按第三项第12条执行。

  7. 乙方不按现场总图规划的场地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做好清运而影响文明施

  工,甲方有权派出人清运处理,扣回乙方的人工费并加倍罚款处理。

  8. 乙方工人不按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发生工伤事故费用由乙方负责,从总工资款支出。意外发生工伤事故费用甲乙双方各付一半。

  9. 作业工种一律不准有家属及小孩进工地住宿。员工亲朋到访一定要有保

  安登记或放行条,方准进入工地宿舍。乙方的全体员工必须服从执行甲方的(工作、生产、生活、治安及后勤)各项管理规定,服从调度管理,不准无理取闹,打群架及公共场所闹事,如有发生类似事件视情节轻重罚款20xx—20000元/次,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0. 乙方全体员工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社会治安及联防工作。如有发生偷抢

  及殴斗事故及外来干扰事件,不论什么时候听到讯号全部出动,听从项目部及保安指挥,维护施工现场的财物及员工的生命安全。

  11. 乙方按工程实际进度,提前一周申报材料使用计划,材料计划应实事求是,不得虚

  报或漏报。因漏报材料计划,造成工程施工受到影响,甲方有权依照情节轻重对乙方给予20xx—10000元罚款;因虚报材料计划,造成材料浪费或过剩,甲方根据材料浪费量和材料过剩数量,按二倍价值对乙方进行罚款。

  12. 乙方负责对所使用的材料按品种、规格整齐有序堆放,不得随意放置,并做好防水、

  防火工作。乙方应充分利用剩料、余料,将剩料余料妥善放置到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整齐有序。

  13. 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搞好消防、治安保卫工作和施工现场的卫生工作。如由

  于乙方违章施工、违章操作或管理不善发生的消防、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负。

  14. 乙方应加强施工人员管理,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发生打架、斗殴、闹事等现象,

  每发生一起将按500-20xx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

  15. 乙方应做好落手清工作,对作业中出现的废料每日下班前应清理干净,堆放到项目

  部指定的堆场,有用物品应在指定地方整齐堆放。

  16. 乙方班组负责人必须进驻工地,每月到位率保证在80%以上,乙方承包人必须参加

  项目部工程例会,否则按500元/次予以罚款。

  17. 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确保安全,提供的机具、机械必须有合格

  证,进场时由甲方项目部验收,需要专业机构检测的必须提供检测报告或许可证。

  18. 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专项用料的限额领料手续。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质量

  要求予以施工。乙方施工中用料浪费及不合理的超出限额部分,由乙方负担。乙方在施工中按垛(堆)使用材料,做到日用日清,活完料净,保持现场整洁。

  19. 乙方应确保本工种所涉及的各类合同切实有效的履行,避免上访,诉讼等事件的发

  生,如因乙方不及时支付款项,未采取妥善措施而引起的恶性上访、诉讼等事件,每发生一起对乙方罚款3000-10000元,情节严重的予以清理退场。

  20. 混凝土浇筑时,乙方应安排专人负责搅拌车混凝土放料及混凝土收捡工作。

  六、奖励和惩罚:

  (一)奖励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时间,没有发生任何工伤安全事故,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合同规定承包的全部工程量后,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0.5‰奖给乙方。

  (二)惩罚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工程以各种形式转包给其他人,甲方实行按转包量的三倍罚款

  2、 下列情况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建筑施工规范》及相关条例,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确定把兴安县世纪冰川旅游区宾馆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管理。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特签订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兴安县世纪z旅游宾馆楼工程

  2、工程地点:兴安县严关镇z村委会乐施堂村。

  3、建筑结构:(框架结构)壹栋约26000㎡。

  4、承包内容及施工范围:土建水电工程按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水电施工图及设计说明。酒店装修另合同签署。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工程造价暂定3000万元。

  二、付款方式与结算:

  1、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及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标准。土建、水电安装按__________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计价,下浮6%后结算给乙方。

  2、工程范围内所用材料按施工期间桂林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兴安县造价信息进行调价。兴安没有列入的材料则按桂林市相应当期的造价信息进行调整。信息价没有的,双方按市场价友好协商确定,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价结算。

  三、工期:

  1、本工程有效工期为240天。

  2、开工时间:__________年6月20日前(以甲方进场通知为准)。

  3、竣工时间:(按实际开工日计算)

  四、质量及材料要求:

  1、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质量标准规范,等级为合格。

  2、乙方每完成一个分项,必须及时报请甲方代表、监理、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进行验收。并根据验收意见整理签字后方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3、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申请时必须在48小时内组织有关人员到位验收,否则按已验收合格,在乙方进行施工后甲方必须给以签字认可。

  4、材料必须保质保量。所有进场材料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国家有规定要求复检的材料必须到质检站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五、工程款支付方法:

  1、本工程由乙方垫资工程款:从基础土方开挖垫资到±00地面(现浇完毕)

  2、在乙方垫资到位时,甲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付工程进度款的80%给乙方。以后,每完成一层,结付一次进度款,以此类推。

  3、在乙方负责垫资期间内如因乙方资金原因造成停工20天以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资料合格后及结算单报请甲方审核,甲方必须在接到申报资料3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如有争议,可共同委托相关造价事务所审核。结算经甲方审核批准后,除留质保金3%外,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得拖欠。

  5、如甲方不按合同付款,每一天必须按拖欠款金额总数的3‰赔付给乙方,以此类推。

  6、本工程所有工程款必须转账到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__________

  银行:__________的帐户上。

  六、工程竣工验收及交付:

  1、在工程交付前,乙方必须做好交付前的细节整改、卫生清理、安全保卫、工程保管等相关工作。自检合格后书面申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复检,签字确认复检合格后,方可进行工程交付,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2、甲方在接到乙方合格资料及书面申报书10天内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到场进行竣工验收、签证,否则,视为以验收合格。

  3、在双方未验收签证交付使用前甲方不得自行占用,否则视为验收合格以交付甲方使用。

  七、甲、乙双方权责

  1、甲方必须在施工前提供准确的地质地下管线资料,确保各项保护用品不受损失,并保证在乙方进场前三天做好三通一平。

  2、甲方配合乙方办理好施工噪音和环境卫生管理等手续。

  3、提供标准的水准点和详细的坐标控制点,并在现场指导乙方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协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4、甲方在支付工程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及借口拖延支付时间。

  5、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的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施工,甲方管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改,并进行相应处罚。

  6、防水材料、铝合金窗所用材料必须按图纸设计规定,经甲方同意方可使用。

  7、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好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如因乙方原因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八、违约

  1、本协议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必须协调建设方处理好周边的一切社会关系,如有村民和其它人员进行无理取闹和阻碍施工而造成项目停工时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除乙方自身原因外)。

  3、乙方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不得拖延工期和无故停工,如违反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工程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此合同又方签字生效时,必须向甲方交纳工程质保金叁拾万元整。此款在乙方垫资期满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4、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时即时生效,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_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姓名(或名称):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将位于的自住用房的建设施工工程经双方协商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该建房工程的施工承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此次建房的施工承包方式为乙方包工包料。乙方负责出工建设并自行解决建设施工所需要的所有设备、建房所用的全部原材料,施工过程所需的水电费用由乙方支付,施工人员的吃住行生活由乙方自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施工安全,全程对施工安全负完全责任,因施工设备的原因和乙方人员操作失误导致的伤亡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由于乙方对施工工地管理疏忽造成的施工人员以外的第三人人身及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施工图纸经双方签字,不能随便更改,如需要更改双方商量后同意。

  二、被建房屋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将包括地梁在内的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全部承包给乙方(其中包括贴内外墙的瓷砖、室内地板砖、楼梯及其附属设施、卫生间地板砖、厨房操作台、木工、水电管线安装等)。乙方的施工承包单价为每平方米元,工程总价款为元。

  三、施工要求

  1、地工基础:深度70公分宽度60公分里面宽度40公分

  2、墙体外墙3.7内墙2.4砌筑时内外错缝一般采用水泥沙浆,强度要达到(150号)。四角有构造柱四角和内样交换处一般要求80公分配两根6毫米拉接筋沙浆的饱满度必须要达到三一砌筑法(一快砖一铲灰一挤揉)并使用前必须把砖潜水湿润。

  3、圈过梁:过梁高度不低于12公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0毫米,刚箍直径不低于6毫米,最大距不宜超过250毫米,圈梁高度不低于200毫米上下圈梁。

  4、屋顶先脚板,钢筋不宜12毫米,距离16公分,混淋土150级交标号屋面炉灰前面高度25公分,后面15公分,炉灰上面5公分混淋土,2公分沙浆抹广抹墙里外水泥沙浆抹广1/3

  5、地板砖60_____60黑白由甲方自选定价10元一块,如造过10元由甲方自付,砖黑白由甲方自选卫生间墙砖,不低于1.8元,墙内刷房池涂料,电线用4平米铜芯线,每件房一只热光灯插座一只开关一只

  6、门窗:内门用实木门,窗户。塑钢海螺牌外门,防盗门,乙方施工时要保证质量。在施工过程中甲已双方互相协商

  7、室内自来水,下水管由乙方负责。工程工期为:年月日(公历/农历)—年月日(公历/农历),按日历工期计算。乙方应按时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每拖延一天,每平方米减少工钱元。因大雨等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工期耽误除外。

  8、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建房质量要求保证施工质量。房屋完工交工后,由甲方按照施工要求进行验收。如房屋出现建筑质量问题,乙方应重新修缮直至符合甲方质量要求为止,并赔偿因建筑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重新修缮的费用(包括修缮使用的材料)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付款方式

  开工付40%,土墙砌好付40%,刷涂料前付40%,70%交工一次付清。还声誉%一年维修给清。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在该协议文本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见证人一份。

  经双方协议如下:

  甲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签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公历/农历)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8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文件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xxxxxxx工程分包承建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作地点:

  三、工程内容:

  室内田径馆和室外田径场地铺设7cm沥青砼,室内田径馆面积暂定为5012平方米,室外田径场地面积暂定为8919平方米。

  四、承建方式:

  根据甲方审定工程造价,乙方对工程实行包质量、包工期、包材料、包保修。

  五、建设工期:

  20天

  六、工程造价:

  1、底层为重胶沥青砼单价:4cmx12元/cmx平方米=48元/平方米13931平方米x48元/平方米=668688.00元

  2、面层为改性沥青砼单价:4cmx14元/cmx平方米=42元/平方米13931平方米x42元/平方米=585102元13931平方米面积为暂估面积。待工程完工后,应按实际铺设沥青砼面积据实结算。实际工程造价为:底层实际面积x单价+面层实际面积x单价

  七、付款办法:

  乙方机械全部进场后,跑道底层乳化沥青喷洒完毕,甲方付工程造价30%进度款。乙方底层重胶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甲方再付工程造价40%进度款。面层改性沥青砼铺设完毕后,经北京绿茵天地体育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技术负责人和甲方代表验收合格后三日内甲方再支付至实际工程造价总额的95%,余额5%质保金至本合同一年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付清。由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资料必须按规范及监理收集、归整。整理完善后移交项目部归档。

  八、材料供应:

  乙方自行采购。

  九、技术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工程施工规范施工,在施工中需要变更、修改厚增减项目必须经过业主同意,方能施工。

  十、质量要求:

  甲方驻派一名项目经理配合现场质量管理,并接受业主委托的监理公司指派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质量实行工序、部位、单位三级质量检验制。乙方应按有关技术规范精心施工,每道工序乙方均需在仔肩合格的基础上交业主质监代表,对质量不和格的,无条件返工或停工,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十一、施工管理:

  乙方在开工前须按建设工程建设标准向业主及监理投送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报告,经监理批准后方能开工,乙方要积极配合搞好施工协调工作,协助办理有关手续,搞好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工作,保证交通畅通,要进行硬质打围,保证文明施工。

  十二、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工期由双方商定。

  十三、工程保修:

  工程验收后,乙方对本工程保修壹年。

  十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合同签章后立即生效,本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清尾款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 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

  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工程建筑面积为m2,工程不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负。

  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税金、材料检测费、报建费及政府应收费用等。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

  五、拨款和结算

  1、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钢架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③C型钢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④彩瓦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⑥余款 %,计¥: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全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 个月。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6、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7、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

  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一、补充约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0

  发包单位: 湖南一路有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湖南冠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通过甲方对乙方的考核考察与乙方的投标报价,同意将 娄底市东方财富广场防水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按照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的原则,协商确定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地下室底板,地下室侧墙,转换层顶板。

  第三条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管理、包安全、包进度、含税金等总包方式。

  第四条 防水材料和工程单价

  1、所使用的防水材料为防水材料。

  2、地下室底板防水采用

  3、地下室侧墙防水采用每平方米

  4、地下室顶板防水采用每平方米

  本合同单价是指材料费加上施工人工费、管理费、措施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不再读取其它任何费率 。

  第五条 工程计量

  按实际完成的防水基层接触面的展开面积计算,其中审计图纸图集所要求节点附加防水层经双方协商按实签证,刚性层上面伸缩缝处防水油膏及防水附加卷材另外计算。每米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价格 元。(因甲方要求另行加强部分或增加部分按实另行签证)。

  第六条 合同工期

  工程按甲方正式书面通知要求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第七条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3日之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合同履约金5万元(到期不付视乙方违约),于完成地下室一层防水工程后甲方一次性退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本工程无预付款,按进度(以每完成两层为支付周期)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5%进度款,乙方完成甲方前期指定的工作,待甲方验收合格后即付施工区域之工程款的85%,±0.000m以下完成后半年内无渗水时再付10%,留5%作为保质金,一年内退还5%保证金中的3%,其余2%两年内退还到乙方指定银行账号。

  第八条 质量标准

  乙方所施工用的产品必须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技术监督局认可并颁发的使用认可证书和合格证书方可进入现场使用。如发现使用假冒产品或偷工减料,甲方有效拒付工程款项,并且甲方有权索赔。

  乙方应确保所施工的防水工程达到优良标准,必须严格按现行的国家、 地方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GB5028—20xx、

  GB5027---20xx验收规范的要求验收,并接受甲方和质监部门的监督。达到 设计厚度等质量要求,确保工程质量为一次性合格。

  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时,甲方有权利要求其整改到位其费用由乙方负 责,乙方根据验收规范,应无条件整改到位,防水局部完成后出现渗水由 乙方负责返工处理,直到不渗水为止,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整改不得影 响整体工程进度。

  第九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有关甲方的指令、通知,以甲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项目专用章后方有效,并视其为甲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乙方委派为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发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的要求和通知须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或项目章后方可有效,并视其为乙方意见的有效表达。

  第十条 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方责任:

  (1)应提前15天提出施工计划,督促施工单位将工作面整理达到防水施工标准提交乙方施工。

  (2)应提出工期计划,但应考虑到天气及人力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工期顺延。

  (3)配合乙方施工,协调必要的填运输、脚手架和材料场施场点,其费用乙 方负责。

  (4)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矛盾。

  (5)甲方有权对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提 交乙方限时整改返工。

  (6)工程验收后,对防水层成品,甲方应督促施工单位保护成品,谁破坏谁 负责。

  防水工程完工后乙方必须提出收申请,经监理审核后报甲方,向质监

  部门申请,质监同意后,乙方三天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15天内就按

  合同付款,如不按期付款,四方应承担乙方的所有经济损失。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的施工要求,作详细的施工方案,报甲方监理审核,听候甲方通知,及时组织防水材料进场,及时向甲方与监理提供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及施工的其他档案资料,由甲方现场负责人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2) 乙方应文明安全施工,施工中所有工伤事故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3) 乙方必须组织有丰富经验的施工人员进场施工,对施工所有的设备必 须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4)配合工程的整体施工进度,按甲方提出的施工计划施工,除不可避免 的因素外,不得人为拖延。

  (5)应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接受甲方各 规章制度制定的处罚。

  (6)应严格按防水工程标准规范竣工,发现问题,及时自行解决,确保工 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并对工程保修五年。

  (7)在保修期内,由于乙方施工质量或施工缺陷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由 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非正常情况(人为破坏,私自改动防水 层、自然灾害等)下漏水乙方不予以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甲方在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单方面对本工程项目进行再次转包,如发生此 情况,属违约,乙方一经发现,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就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返工维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工程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而乙方义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 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 根据双方附属工程总承包合同,乙方有权进行分包、转包,甲方无权就此终止合同并索赔。

  2、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执行中若有争议,先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向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 本合同的有效期,自签约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为合同有效期,逾期自然失效。

  5、 乙方在与分包方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支付乙方工程款导致分包方的起诉及经济纠纷时,甲方应与乙方共同处理相关事宜。

  6、本合同价款现金支付或转账支付,乙方指定付款帐号为:

  户名:湖南冠业防水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1

  甲方(单位全称):XX工程建设公司

  乙方(单位全称):XX有限公司

  甲方承建国道315线XXXX段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的施工任务,因工程施工需要现将部分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和维护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施工地点:国道315线XXXX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

  二、工程内容:K0+000-K34+360、K0+000-K66+000段内的单柱标志牌、双柱式标志牌、悬臂式、悬挂式、道口标注,发光型标线、轮廓标、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等工程项目,具体工程内容和工程数量见附表《工程量清单》。由于设计缺陷,施工图纸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与业主提供的清单工程量的工程内容和数量部分不符。但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和内容的变动,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也不免除乙方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承担5万平方米标线工程,每平方37元计算。

  三、工程承包:

  1、甲方收3%项目部综合管理费,11%公司管理费,乙方承担3.3%项目税金。

  2、工程承包价为:¥6185991.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壹拾捌万伍仟玖佰玖拾壹元。

  四、进行工程承包的施工队必须具备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机械设备、技术力量、资金周转、材料采购运输等各项条件。

  五、施工工期:自20xx年9月15日至20xx年11月31日。甲方对乙方进行半个月的试工期,若在试工期内质量、安全、信誉等达不到甲方要求,或不能令甲方满意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退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责任由乙方自负。合同签订之后,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时间保证劳动力、材料及施工机械设备进入施工地点,否则,甲方将按乙方自行解除合同处理。

  六、支付方式:

  1、合同签订前,乙方必须交纳现金9万元(保险2万元,环保押金5万元,交竣工文件2万元),作为该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给乙方返还7万元该履约保证金。2万元保险费不予退还,公司用于购工程一切险,如乙方签订合同后拒不进场或者进场后中途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撤场,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保质、保量地完成全部工程施工任务。甲方根据完成的工作量填报工程价款,待业主批复、资金到帐后,从每次业主批复的工程价款额中扣除10%的质保金后将剩余价款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支付给乙方,乙方完成的工程必须达到质量标准要求,否则不予支付工程价款。扣除的保修金不超过工程总承包价的10%,待工程完工后,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检测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合同协议书后面所附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和数量是设计的预计数量,仅做参考,不能作为给乙方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合格的工程量,由甲方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以业主、监理认可的尺寸、断面计量,按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计算支付金额;

  4、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质检、安装、缺陷修复、管理、保险、税费、利润等费用,以及本合同协议书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5、因工程施工、材料采购、设备租赁、劳务费支付、物资运输等发生的与该工程项目有关的一切税金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工程结算时乙方必须出具由甲方填写完整的施工现场工程量确认单和甲方技术负责人、技术员及乙方合同签订人共同评定的交工质量签订书,否则不予结算。

  七、主要人员、机械设备及要求(强制条件):

  1、乙方必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7天内,主要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全部到达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将根据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或终止合同;

  2、乙方必须配足与施工工程相适应的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机械设备完好率必须达到90%以上)。否则,导致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进场机械设备按甲方要求和工期合理安排。

  八、主要材料要求:

  1、所需的主要材料乙方按设计文件要求和业主的要求进行采购,所采购材料通过业主第三方检测后方可进场使用,否则不予进场。

  2、所有基础的施工要符合《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J041-20xx)的规定;工程所需的水泥混凝土由甲方提供,供应到位。其费用按公司成本价加运费扣回。

  九、工程安全责任:

  1、乙方进出场安全、施工现场的机械和人员安全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2、对于可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的损失和费用,乙方应及时收集整理索赔资料,向业主或保险公司索赔,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索赔失效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因乙方不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而发生一切事故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时间擅自离开工地,所发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十、工程质量责任:

  甲方:

  1、甲方应派技术人员对乙方的工程施工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把好施工放样、工序操作、自检验收等质量关,避免乙方的返工;

  2、因甲方指挥不当造成属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按协商比例分担;

  3、甲方组织人员进行对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完工检测、评定、核实。

  乙方:

  1、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现场管理和技术指导;

  2、施工期间,工程因乙方管理不善,出现施工现场混乱、发生质量隐患等现象,造成被业主、监理和上级单位通报、返工、罚款的,返工费、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对乙方处以返工费、罚款额30%的处罚。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仍将按本合同中工程进度责任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承包协议,并将乙方清除出场,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不合格需要返工时,乙方无条件返工。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施工的工程项目完工后,要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书,由甲方会同监理组织检测,工程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退场;

  十一、工程进度责任

  服从甲方的管理,执行作业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若乙方不能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工程施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按5000元/每日支付违约金。拖延工期超过5天以上,甲方可以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监理、业主等部门罚款和其他一切责任)。

  十二、农民工队伍工资支付

  乙方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并将农民工工资表报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核实,如乙方不能按月及时兑付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上访事件发生,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情况严重时,甲方可暂停给乙方支付工程价款,必要时由甲方直接给农民工兑付工资,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十三、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设立国道315线察汗诺至德令哈段交通安全设施工程A标段项目部,对乙方按施工计划下达工程进度指令,派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

  2、甲方负责乙方工程的质量管理、进度计划与技术管理;

  3、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对进场劳务人员负有组织管理和规章制度教育等管理责任;

  4、加强安全生产和事故防范教育,监督检查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5、开工后甲方提供乙方200万元的周转资金,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二)、乙方

  1、遵守劳动纪律、执行操作规程,承担违纪违章责任,承担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工程损失的经济责任;

  2、乙方进入现场后要尽快核实自己的工程数量和内容,此项费用乙方承担。;

  3、项目开工后,乙方必须为自己管理的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将保单复印件报送给甲方,如乙方不购买,甲方将强行为农民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从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4、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手续,如实填报劳务人员情况,并收集好参加劳务人员的'身份证件。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劳务人员,合同签订人无特殊情况每月坚持守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5天。若需离开工地时,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写出请假条),批准后方可离开工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及责任自负。同时,合同签订人在施工现场坚守工地时间达不到实际工期2/3以上时,甲方将原合同废止,重新委托施工人员签订新的合同,与原合同签订人不再发生劳务关系。

  5、乙方必须配备2-3名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工程测量放样及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技术指导,相应的测量仪器和工具乙方自带,并按工程施工进度编制完成相应的技术资料。配备1名技术娴熟、实践经验丰富的试验人员,负责完成工程所需的一切试验检测工作和相应的试验检测资料。乙方按要求每旬或每月将完成的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报送甲方设在工地的项目部检查,工程完工时,一切工程技术资料和试验资料均要同时完成,交竣工验收前,要完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工程使用的各类表格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购买。

  6、工程施工前期和施工当中的各项工艺试验、验证试验和标准试验工作由甲方协助乙方开展,与此(如混凝土配合比试验、自采材料各项指标试验、外购材料检测以及施工期间的材料抽检、砼强度检验等)有关的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要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试验数据和资料,以便于资料的及时上报,因乙方资料延报造成分项工程开工延误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7、施工期内乙方人员的住房(帐房)、供水、主副食、燃料、劳务用具等费用由乙方自理;

  8、加强对农民工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乙方不得随意破坏当地植被,不得乱挖乱弃,不做有损国家和甲方利益的事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劳务税3.25%乙方自理。原材料乙方开公司名称发票进入成本;

  9、乙方自行承担自己人员因病救治的医疗费用,自行承担进出场费用和生活费用;

  10、所完成的工程经甲方验收签认后,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务费用;

  11、遵守施工驻地乡规民约和民族宗教习惯,搞好环境保护,维护工程安全,杜绝违法行为发生。

  十四、其他事项:

  1、施工期间内,因雨、雪、冰冻等自然因素不能施工时,所产生的人员、机械设备窝工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2、施工期间内,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务人员发放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3、施工期间内,因工发生伤亡事故,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并由甲方报告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因工伤亡应及时救治,医疗终结,依鉴定结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其相关开支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非施工原因死亡和非作业时间发生的其他伤亡事故,其责任和费用也由乙方自负;

  4、乙方开工壹个月后,生活确实困难的,甲方可以按劳务人员花名册预付适当的生活费,在后续价款支付时扣回。

  十五、本合同必须经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甲方印章,乙方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乙方为自然人应交身份证复印件、盖章、签字并押指纹,并写明联系电话和银行帐号)签字后生效,待工程完工并缺陷责任期终止后结清经济手续,合同自行失效。

  十六、甲、乙双方应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执行合同阶段若有争议,乙方向甲方主管单位(青海省*路工程建设总公司)申请协调解决,协调无效可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

  十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需要有文字根据的,要有双方签字的备忘录。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十八、本合同条款及内容除甲乙双方约定,不得随意更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年月日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安全设施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二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定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定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

  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规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静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动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__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__份,各执______份。

  发包人:___________(公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签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签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章)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装饰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2、装饰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表一:装饰工程预算单)

  3、工程承包方式:

  4、总价款:¥ 元,,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5、工期:自年月日竣工,工期 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见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以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表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预算规定的品牌规格,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负责。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双方约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按《本地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应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出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表四)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予赔偿。

  四、工程验收。

  1、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2、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内三天组

  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表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甲方未验收使用视作验收合格。

  3、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在签字时向乙方结清工程尾款。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约定:

  1、工程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表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两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表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凭证。

  五、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的协调工作。

  (3)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六、违约责任

  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负责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3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9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1.10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1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2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3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4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5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7图纸: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18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9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0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21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23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2.2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语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由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

  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图纸

  4.1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专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4.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人。

  相关的合同范本弱电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绿化施工合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协议书装修施工协议书 4.3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1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中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工程师按合同约定行使职权,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要求工程师在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征得发包人批准。

  5.3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称工程师,其姓名、职务、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但职权不得与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职权相互交叉。双方职权发生交叉或不明确时,由发包人予以明确,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5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5.6不实行工程监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师专指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职权由发包人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 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项目经理

  7.1项目经理的姓名、职务在专用条款内写明。

  7.2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7.5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专用条款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1234567

  10.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10.3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12、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3、工期延误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专用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三、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5.1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16、检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专用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8、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9、工程试车

  19.1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

  19.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设备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均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21、安全防护

  21.1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22、事故处理

  22.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专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23.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应当在23.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人不按约定预付,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6.2本通用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第31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26.4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五、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实行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双方应当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一览表,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览表包括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提供时间和地点。

  27.2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1234567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设备的,应按照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

  28.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六、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29.1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人承包人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30、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31、确定变更价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1.2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1.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1.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1.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七、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32.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2.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32.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2.5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本通用条款32.1款至32.4款办理。

  32.7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33、竣工结算

  33.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3.2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3.3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3.4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支付结算价款。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56天内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承包人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1234567

  33.5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3.6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34、质量保修

  34.1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在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4.2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质量保修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质量保修项目内容及范围;

  (2)质量保修期;

  (3)质量保修责任;

  (4)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 发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24条提到的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

  (2)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提到的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

  (3)本通用条款第33.3款提到的发包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

  (4)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发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2承包人违约。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1)本通用条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条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承包人赔偿发包人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承包人应当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

  35.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36、索赔

  36.1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6.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36.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37、争议

  37.1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在专用条款内约定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的约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非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责任与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38.4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40、保险

  40.1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34567

  40.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0.3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0.4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0.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0.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41、担保

  41.1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41.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41.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人承包人除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2.1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应取得工程师认可,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42.2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3.1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如发现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3.2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 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44、合同解除

  44.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发生本通用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3发生本通用条款第38.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4.5一方依据44.2、44.3、44.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通用条款第37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5.1双方在协议书中约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条款第34条外,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5.3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人承包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46、合同份数

  46.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人承包人分别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47、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通用条款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修建甲方住宅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一、工作内容

  房屋基坑开挖清理、基础及墙身砌筑、混凝土浇筑、等各项工作内容,并满足规范和甲方要求。

  二、工程价款与支付方式

  1.工程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房屋建筑工程为包工包料承包方式,机械设备、水泥、砂、砖、钢筋、工具、水、电、保险费、杂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己负责。

  3.工程结算以乙方施工进度进行计算,第一层完工后支付35%,第二层完工后支付35%,工程竣工以后支付25%,5%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缺陷责任期为两年。

  三、材料与施工组织

  1.砖: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砂:由乙方自行在砂厂采购运至施工地点。

  3.水泥:由甲方统一采购,乙方在甲方仓库领取和运至施工地点,甲方按成本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水泥款。

  4.机械设备、工具、人员:乙方自行组织机械设备、工具和施工人员,并保证满足甲方的工程进度要求。

  5.组织协调:乙方积极组织协调所需材料、车辆、人员和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配合。

  四、甲乙双方义务与权利

  1.甲方负责现场指导、协调。

  2.甲方监督乙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乙方服务甲方的管理。

  3.工程质量:乙方严格按规范进行施工,如果因乙方在施工中违反规范、规程而留下质量隐患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利制止继续施工,并责令其返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4.乙方负责所完成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养工作。如在质量缺陷责任期内,乙方不进行缺陷修复,甲方扣除质量保证金,两年缺陷期满无质量问题,将退还乙方5%的保证金。

  5.工程安全:乙方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发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6.工程进度:乙方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组织相应的人力、物力确保工程进度。

  7.治安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不得打架斗殴,发生纠纷和矛盾积极与甲方联系,通过正当方式解决。

  8.凡是与乙方相关的债权与债务均归乙方承担。

  五、其它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手印后生效,在工程竣工验收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工作完成,乙方对内、外债务结清完毕后自行失效。

  3.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施工工程承包合同15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内容及做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质量标准: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颁布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6、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料(详见《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工程造价:总承包价为__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装修工程包含的项目详见《工程预(结)算表》。

  2、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合同价款,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方可作调整:

  (1)甲方提出设计变更、材料变更和项目变更;

  (2)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因素。

  第三条、工程期限

  1、工程期限总共历时_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若因甲方原因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工期相应顺延。若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及时开工、中途无故停工、工程因质量问题返工等)导致工程未能如期完成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工程保修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清工程余款后,乙方向甲方办理移交手续,并填写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为______年)。

  2、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______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__年。保修期自装饰装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施工图纸

  双方同意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一份(详见: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第六条、工程款拨付和结算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预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一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

  2、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结算表》。甲方在收到《工程结算表》并核对无误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第二笔工程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收款账号信息为: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若收款账号发生变更的,乙方应及时通过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款项转账至上述账号,即视为乙方收到相应款项。

  第七条、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甲方有权对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等进行检查、监督,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内容进行增加或者修改,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提供的材料应符合相关质量要求,并在材料运送到施工现场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查验。如因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造成工程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保证拥有承包该工程的合法资质,并应按相关要求及标准进行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任务。

  6、乙方保证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双方约定及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并留存施工记录。

  7、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安全文明施工操作规范、防火安全规定、施工规定及质量标准。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乙方应保护好原场所的办公设施、设备,保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完成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第八条、工程验收

  乙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查验后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的,乙方应配合重验,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及时通知甲方进行复验。

  第九条、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瑕疵的,都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合同争议或纠纷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友好协商解除,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互利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后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贰__份,双方各执__壹__份,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正式生效,履行完毕后自行终止。

  4、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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