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工程合同

时间:2023-02-02 16:54:56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工程合同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工程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工程合同

施工工程合同1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隧道工程(工程项目)的有关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的工程预算书(下称预算书)及招标文件所述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1、甲方提供的施工蓝图范围内涉及的所有施工内容。

  2、该隧道工程总长997m,断面5m5m,坡降1.04%。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8月1日

  竣工日期:20xx年4月20日(不可抗拒自然因素除外,工期顺延)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0天(日期期间节假日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1、工程价款总金额:319.78万元(大写:叁佰壹拾玖点柒捌万元整),最终结算按照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工程款。

  2、施工中发现与设计图纸不一致进行变更的由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确定工程量后据实结算。

  3、材料因价格波动引起价格变化不予调整价差,人工费调整按湖北省相关规定执行。

  4、工程价款支付办法:工程动工付工程总价款的20%(其中动工时付10%,隧道完成100米时付10%);完成总工程量的50%后应付工程款总额的15%;竣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总价款的95%;剩余工程总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二年内隧道发生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加固处理,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应严格按工艺流程和设计图纸要求施工,甲方负责聘请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全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要求。

  七、乙方在施工中涉及相邻关系的协调工作由甲方负责牵头协调,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八、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建筑工程检验评定标准,经检验后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要求达到合格等级,否则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九、承包人为施工总承包。本工程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如有违法分包行为,发包方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追究其责任。

  十、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工程完工乙方在结算合同价款时应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

  十一、发包人不为承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

  十二、承包人采购材料进行管理,但材料必须先报告发包人许可,并提供材料样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等有资质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同时必须服从发包人对部分材料的变更,变更后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三、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每延误一天的违约金为__元/天,不可抗力及不能归责于承包人的原因除外。

  十四、承包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工程安全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因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十五、乙方在施工中的人员由其自行雇请,人员工资和费用由其自行与所请人员结算,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在乙方与所雇请员工之间产生,与甲方无关。

  十六、违约责任: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除《合同法》规定情况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单方终止或解除,若单方解除合同或出现严重违约行为,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同时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2、甲方延期付款的,按应付款额月利率15的标准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利息。

  3、承包人承诺按施工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因发包时无图纸和地质勘查资料及工程清单,如实际工程地质与招标文件承诺有不一致的,经甲方、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乙方)共同协商,按实际数量及08年定额单价据实结算。

  十七、其它条款:

  (一)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本施工合同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及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关于隧道工程施工的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6、中标通知书;

  7、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8、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9、通用合同条款;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等投标书所述内容;

  12、其它合同文件。

  (二)隧道内防护:若遇有漏顶现象,须喷浆的地方(防护支架、喷浆)10米以内(含10米)处理费用由乙方负担,超出10米的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

  (三)隧道除渣:由发包人指定地点堆放,承包人负责修路、运输。所有除的砂石料所有权归发包人,治理由发包人负责,治理费用由发包人承付。

  (四)工程完工后按实际工程量结算,若超出997米,对超出部分由甲、乙双方会同监理据实结算。

  十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作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约束力。

  十九、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单位(马桥法律服务所)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约束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2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 平方米;层数:

  结构类型: ;檐高/跨度: 米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 元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期

  1.1 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 天。工期如需提前,按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

  1.2承包方为提前工期采取的相应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1.3工期提前或延误的奖罚,由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第2条 图纸。发包方于 年 月 日,向承包方提供 套图纸。

  第3条 发包方、承包方驻工地代表。发包方工程师姓名: 项目经理姓名:

  第4条 发包人工作。

  开工前办理完毕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构筑物拆迁,地上及架空、地下障碍物清楚,将施工所需水、电线路、道路接通至施工现场,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提交办理有关证件、批件的合法手续,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承包方,并于现场交验,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及施工饶命问题,合同签订后 天内组织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后 天内予以确认。凡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发包方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5条 承包人工作。

  5.1 每月 日向发包方报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已完工程进度统计报表。

  5.2 遵守国家及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负责安全保卫、整洁卫生等各项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发现地下障碍和文物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具体规定处理,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在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后 天内向发包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

  承包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工作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6条 工程质量检查及验收

  6.1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方自检、并于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参加,验收合格,发包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发包方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6.2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发包方、承包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本合同即告终止。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第7条 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7.1 施工中发包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发包方应在变更前10天向承包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否则,承包方有权拒绝变更。承包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并于5日内,根据约定的可调整承包方式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发包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5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7.2 本工程按可调整的承包方式对承包造价作如下调整:

  第8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8.1 双方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在合同生效后,发包方按下表约定分 2 次向承包方预付或支付工程款,发包方不按时拨付工程款,从应付之日起承担应付款的利息。

  拨付工程款时间

  (工程进度、部位)占合同承包造价

  百 分 比金 额

  人民币(元)

  第9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

  9.1 发包方按双方约定的《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供应材料设备,如与《一览表》不符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2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应对各自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各自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9.3 承包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发包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协定。

  第10条 争议

  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11条 违约。

  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引起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12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分别保存;副本 份。

  第13条 补充条款如下:

  工程

  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材料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备注

  年月日

  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即日起生效)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账 号: 账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施工工程合同3

  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甲方根据建设需要,邀约乙方承建甲方的道路硬化工程,按照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道路硬化工程。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建设内容:

  按照总平面图中标示的标段施工,路基处理、素土夯实、辗压预留管线、配套设施的安装、C30路面浇筑。

  四、质量标准:合格(标高准确无渍水,不起灰)。

  五、承包形式:总价承包。

  六、工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因雨天及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经甲方认可,工期顺延。

  七、工程价款:工程造价暂定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量以实做实收。

  八、工程款的支付:

  1、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总价的75%;

  2、陆个月无明显质量问题再支付总价的20%;

  3、保修期一年,余款5%为质保金,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次付清。保修期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3天内应派人保修,若乙方怠于履行义务的,甲方可以另雇他人进行维修,其费用将从质保金中直接扣除。

  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标高及坡比。

  2、专人对工程实行监督、管理、检查,乙方的`质量、进度、安全措施的落实。对违反操作规程的有权予以停工、返工,直至给予处罚的权利。

  3、检查乙方的材料及施工工艺,限制不合标准的材料进入工程。

  4、按照第八条的规定支付工程款。

  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施工前,认真审核图纸,有疑问的以书面通知甲方、

  2、认真搞好施工管理,严格按施工规范操作,做好施工记录及相关检验资料。

  3、搞好安全施工和安全防护,对出现的安全事故,承担其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有对工程质量至交付使用期间的养护和监护的义务。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十一、其它条款:

  1、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工程,否则甲方将停拨和缓拨工程款,并按逾期日一天扣乙方工程款500元。

  2、安全生产,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甲方检查发现不能到位的和有安全隐患的,每次处罚资金500元。

  3、工程竣工后,乙方有清理工程范围内建筑垃圾的义务。

  4、乙方如没有严格执行施工规范要求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并追究其责任。

  十二、以上条款属双方自愿签订,经双方法人签字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交纳保证金后生效,在工程款结清后且保修期满后失效。

  十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4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为兴建_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_______个月(天),或: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5.甲、乙方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的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体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文。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在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达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二十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合作: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为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通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订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前应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根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施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师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量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交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订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和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庆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内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交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样、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讨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期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全部责任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人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三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竣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交主管部门调解,若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之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一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项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入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律。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4.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通用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____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_____以上的地震;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个数。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施工工程合同5

  甲方:

  乙方:周某某,男,汉族,住某某某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和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包桩基施工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均应按照本协议项下的规定严格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工。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东省汕头市马浦镇1#高架桥桩基工程

  2、工程基本情况:桩基总量1500根,孔深35m至60m,工程单价280元/m。

  二、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提供本施工工程所需的吊车、下笼、三通一平,并应当提供施工工人住房,本施工工程水、电费由甲方负责。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该尽快组织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如因乙方的原因而迟迟不能进场施工,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3、甲方应该在乙方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提供好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所规定的内容,超过5日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该为乙方的.施工提供良好条件,包括工作面、征地等,保证乙方按照正常的工期进行施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暂停或者不能施工等影响工程施工进度的情形,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造成损失的,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保证按照相关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如甲方认为乙方的工程施工质量不合格,其应该向乙方提供标准的工程质量报告,否则即视为工程施工质量合格。

  6、如工程出现施工质量问题,乙方有义务组织修复,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7、合同签订后,如因工程施工难度增加、质量标准提高等原因造成乙方施工成本增加的,增加部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甲方每月的1日至3日向乙方支付上月工程总量80%的工程款,结算依据为上月工程总量和本合同第一条第2款规定的工程单价,否则甲方应该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工程全部竣工完成后3个月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余下的工程款,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1款、第3款、第4款的规定,应该向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工程款%的违约金,如甲方继续违约,致使乙方无法施工的,甲方在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后,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款的,应向乙方承担该月施工工程款%的违约金,累计数月未结算的,总违约金由各月违约金相加计算,超过3个月未按照要求结算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2款的规定,应向乙方承担未结算工程款%的违约金,并同时向乙方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4倍的利息。

  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规定的,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时间:时间:

施工工程合同6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 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协议并形成如下条款,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公园道西侧

  3、结构类型:框架,地下二层,地上三十层,地下车库约4万㎡, 共计约20万㎡。

  4、合同价款:合同价款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数额为准。

  5、施工场地条件:三通一平已完成,(其中施工用水由甲方提供水源,乙方配备供应施工用水机具;施工场地道路由乙方负责,公共道路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施工中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量和用电损耗支付水电费,具备施工条件)。

  6、工期:合同工期为两年,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总工期为: 天。

  7、工程质量:合格, 文明施工达市级文明工地要求。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工程承包范围:全部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桩基础、土建、给排水、暖通、电气内容。下列项目: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分包项目乙方负责预埋、预留等内容。配合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的界限:

  a、基础土方工程的挖土另行分包,土方回填在本合同内。土方回填运距据实签证为准。

  b、电梯、消防、喷淋、通风、弱电等专业项目另行分包。

  2、甲方要求: 本工程合同(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再行转包和分包整体工程,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按乙方违约处理,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实施处罚。

  三。付款方式

  乙方收到工程款同时提供正式收款发票。

  1、乙方垫资施工至正负零后7日内拨付已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以后每月拨付一次,每月的26日乙方上报已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支付已完工程量价款的80%,如果甲方没有审核完毕,按乙方上报的工程量计算并拨付。

  2、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0%,结算完成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拨付至工程结算总价款的95% 。

  3、剩余工程结算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一年十五日内支付质量保证金总额的60%,满两年十五日内支付至质量保证金总额的80%,满三年后28日内一次性付清。

  4、甲乙双方竣工计算,待甲方收到乙方结算书次日算起2个月审核完毕,结算中双方如有争议必须通过当地造价部门裁定。

  四。结算方法:

  1、工程造价:土建安装工程造价按一类取费总价不下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结算造价。

  2、执行20xx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消耗定额》及相关定额,相关费用标准编制施工图结算,认价以外的工程材料价格以同期《唐山工程造价信息》为主,造价信息没有包含及甲方指定的设备、材料价格。采用经甲方确认的市场价格调整(辅材及周转、摊销材料不做调整):机械费、人工费、措施费项目按定额规定计算并调整。

  3、甲方直接分包的分项工程,乙方可以针对相应的安装工程收取合同价款的2%的配合费,该总包管理费由甲方向分包人代扣后支付给乙方。乙方应配合甲方的专业发包工作,服从甲方总的计划安排,为专业承包人提供必需的施工条件,总包方收取相应的合同总价的2%配合费,分包工程税收由分包方承担。

  4、采购价格的认定:采用造价信息价格的材料以同期信息价格为调差依据,采用市场价格的,双方认定的价格为调差依据,进度逾期未完成的工程材料价格的认定方法: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下降时,以逾期的材料价格为调价依据;工程逾期,但材料价格上涨时,以批准的工程计划规定的完成时间的价格为调差依据。

  五。工程设计变更

  1、 工程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应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按照合同明确的范围,以书面形式对工程变更内容进行现场签证。凡属于工程计划(或变更)范畴的工作内容,必须按计划(或变更)要求施工。凡施工现场需签证的工程洽商或工程变更和涉及工程项目增加你的必须由甲方、监理方和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乙方必须将现场签证原件汇总编辑成册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结算方法执行第四条。

  2、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发生后一个月内因乙方责任不办理签字手续将不增加价款调整(如果属于减项则调减工程价款)。

  六。 材料进场要求及计价

  1、 及主体工程质量及影响小区统一效果的设备由甲方指定品牌或施工厂家,乙方采购,范围有:钢筋、水泥、商品混凝土、防水、涂料、墙砖、花岗岩、隔墙板、钢筋螺纹连接、散热器、给排水采暖管材。其中钢材:唐钢、承钢、首钢本厂产品及河北钢铁集团

  2、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甲方认质认价,由乙方提前做好计划并负责购买。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严把质量关,材料设备进场前必须做好检验,做施工规定的必要的试验等。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场使用。乙方对甲方指定的材料质量负有全部责任。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试验检验费由甲方承担。试验单位须经甲方、监理单位认可。工程定位放线由规划局负责的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进场材料设备与设计和样品要求不符合的产品,甲方和监理方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和监理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七。工程管理

  1、 甲方委派工程师现场代表,负责协调各方关系并代表甲方对施工图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的确认等进行全面管理,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

  2、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施工管理与服务工作,协调现场内所有专业施工队的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成品保护、所有材料设备保存,履行本合同约定内容。

  3、 乙方现场临时设施,各分项加工场地、卷扬机、上料架场地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布置,不得影响外网管线及相应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

  4、 工程竣工后(以质监站验收日期为准)90日内,乙方按照《城建档案移交目录》的标准向甲方提供三份完整的竣工资料,同时乙方必须为甲方提供办理竣工备案手续的所有相关资料。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其承诺或不服从甲方及监理的管理,甲方有权直令施工单位出场并终止合同,按乙方已完成的合同范围内的实际工程量并执行河北省20xx定额基价进行结算(材料价格调整执行第四条款第二条),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凡工程存在质量隐患或即成事实的,乙方必须改正;对存在质量隐患或发生质量缺陷不改正的,每发生一次,甲方视具体事项给予经济处罚,由每次向乙方拨付工程款时扣除。

  6、 存在工程分包的,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呈报甲方,经甲方签认后才能进场,并执行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并由乙方承担由于工程分包而引发的相关责任。

  7、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制订工程材料和对材料进行认价,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及质量标准采购工程材料。

  八。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由甲方驻现场项目经理和监理工程师认可后工期可以顺延。

  2、 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建、缓建,甲方在1个月内结算完毕并支付乙方已经完成工程量的工程款。

  3、 乙方不按约定工期竣工,不按时交付工程,每延误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日违约金。如因乙方施工力量不足严重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解除本协议并承担因延期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4、 如乙方工程质量出现较大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如施工过程中发现乙方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撤场并解除本合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依本合同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可由发包方直接从承包方任何未结付的工程款中直接扣减。

  九。 双方约定,如因乙方欠付任何第三人债务,被起诉并导致甲方作为共同被告,或依法保全甲方对乙方的责权或因乙方的任何原因导致甲方接受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协助执行或财产保全通知的,除乙方在甲方接收上述起诉材料或保全或协助执行材料后10日内全额自行偿还拖欠债务,并协调撤回起诉或撤销保全或协议执行义务,或在10日内按权利人起诉额度向甲方提供保证金,否则,将视同乙方资产及信誉恶化且将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可直接解除与乙方的施工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 此意向书双方签订之日起3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内打入保证金贰佰万元人民币,待乙方进场后15日内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且甲方不支付任何利息。(本意向书签订后3日内保证金未打入指定账户内,此意向书作废)甲方承诺乙方工程最晚在20xx年6月15日前开工,如果不开工甲方无条件退还乙方保证金(人民币:贰佰万元整),如果保证金未能在进场15日内(即6月30日)退还,则由归还,且需按保证金日千分之五计息给乙方,计息起使日期由7月1日开始。

  十一 本意向书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具有法律效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用于办理工程施工的各项手续之用。本意向书与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有不同,以正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准。

  十二。 未经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持贰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年___月___日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日期:

施工工程合同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

  1.6 工程质量: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前 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 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 批件等手续。

  2.2 指派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委托

  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

  份。

  2.4 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

  2.5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6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JGJ73——91)、《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等国家制订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 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 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 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

  %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

  6.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

  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6.3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

  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

  天内,结清尾款。

  第七条 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见附表一),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 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经乙方验收 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

  %的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应禁止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 奖励和违约责任

  9.1 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额的 %支付滞纳金。

  9.2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元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3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 元,作为奖励。

  9.4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5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6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9.8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条 争议或纠纷处理

  10.1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0.2 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不在本合同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附则

  12.1 本工程需要进行保修或保险时,应另订协议。

  12.2 本合同正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3 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2.4 附件

  (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

  (2)工程项目一览表

  (3)工程预算书

  (4)甲方提供货物清单

  (5)会议纪要

  (6)设计变更

  (7)其他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表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码:

  邮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户名:

  户名:

  帐号: 年 月 日

  帐号: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合同9

  甲方:青铜峡市_____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强化安全施工,杜绝安全隐患,防微杜渐,以信守合同,嬴得信誉为主,经甲方双方充分协议,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原则同意乙方以公司名义,承揽和建筑宁夏青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建筑安装和装饰、装修等施工活动。

  二、甲方及时做好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竣工的工程结算手续,按规定代征工程结算款的税费、管理费后及时拨付乙方。

  三、乙方在承揽和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时,要强化安全管理,若出现的施工人员伤亡和施工机械损坏等安全事故,责任自负,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后,要及时足额发放民工工资,支付建筑材料款及材料运输费。不得以甲方名义拖欠民工工资和建筑材料款及材料运输费。

  五、乙方要保证甲方在工程竣工后结算工程款及时拨到甲方账户,便于甲方代征税费、管理费。不得转移税和少报工程结算资金,违者中止协议执行。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建设方、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

施工工程合同10

  合同编号:_________

  甲方(发包人):_________

  法人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承包人):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行业准入证号码:_________

  工程设计师: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施工负责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社团登记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10号令)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特点,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施工地点:_________。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_________。

  1.3 工程户型(以房管局登记备案为准):_________。

  1.4 施工内容及做法(见附件1:《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项目确认表》、附件2:《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及附件3:《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施工图纸》)。

  1.5 工程承包方式,经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1)乙方(承包人)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4:《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设备明细表》);

  (2)乙方(承包人)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发包人)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件4及附件5:《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明细表》);

  (3)乙方(承包人)包工、甲方(发包人)提供全部材料(见附件5)。

  1.6 工程期限:

  开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7 工程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金额大写:_________(见附件6:《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报价单》)。

  若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等,变更部份对应的工程款按实际发生另计。

  第二条 工程质量标准

  2.1 本工程质量执行国家标准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GB50327-20xx《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20xx《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

  2.2 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严格执行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等相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

  2.3 其它约定标准(在"是"或"否"对应的"□"中打"√"或填写其它标准):

  (1)GB/T18883-20xx《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是□否执行;

  (2)_________。

  第三条 丙方的责任

  3.1 根据甲方的需要,负责组织不少于_________家具备资质的装饰装修设计和施工单位为甲方进行工程方案的设计与工程报价,供甲方择优选择;若甲方对以上丙方组织的设计和施工单位均不满意时,丙方有义务再次组织新的设计和施工单位与甲方接洽。在甲方与设计施工单位接洽过程中,丙方可向甲方提供中立的免费咨询服务,以协助甲方挑选实用、符合甲方需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在可能的情况下,争取设计施工单位的免费设计。甲方亦可另寻设计单位或自带设计方案。由甲方与设计单位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设计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3.2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材料供应商为甲方配售建筑装饰材料,同时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以上材料进行免费验收,确保达到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甲方亦可自行选购材料,并选择丙方组织的检测实验室进行有偿验收。

  材料验收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材料委托验收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3 根据甲方的需要,组织具备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有偿为甲方作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等方面的监理和验收服务。由监理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工程监理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4 根据甲方的需要,在本工程竣工后,组织具备资质的检测实验室对室内环境质量进行有偿检测验收,以确保达到GB50325-20xx《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及其它约定标准的要求。丙方保证其所组织的检测实验室检测收费不高于市场平均价。由环境检测验收单位与甲方签订《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约定具体事宜。

  环境检测单位为_________,具体可参见《广东省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环境检测委托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

  3.5 对检测验收室内环境质量不合格的项目,丙方应督促乙方进行治理或返工,直至达标为止。

  3.6 合理监控工程款,向甲方保证工程款的安全;在乙方顺利履行职责时,按约定及时向乙方出示同意拨款证明材料;工程款有结余时,及时同意甲方取走工程结余款。在施工项目变更时,负责督促甲方补交增加项目对应的工程款或保证甲方能取回剩余的工程款。在甲乙两方出现纠纷、甲乙两方尚未对纠纷达成统一意见并提供有效书面材料时,不得同意甲方提走剩余的工程款(具体可参见4.1款)。

  3.7 负责与合同有关事项的组织协调工作。当甲方委托丙方组织相关建材配售、工程监理及环境监测单位或委托丙方组织工程验收时,丙方应及时履行职责,以不影响工期为准。因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责任由丙方承担。

  第四条 甲方责任

  4.1 本合同签定后_________日内,甲方需将全部工程款项存缴于丙方指定的特约帐户,并由甲方和丙方共同监管和发放。每次提款需由甲丙双方出具书面认可,甲方或丙方无权单方面提取款项。

  若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材料,则乙方购买材料对应的款项属本工程款的一部分,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若变更施工,增加工程对应的材料和施工等费用款项应一同缴存于以上特约帐户;但若精简工程,除非另有约定,减少施工所对应的费用款项不得提前从该特约帐户提出,须等工程完工后再返还甲方。

  本工程款项特约帐户为:

  开户名: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4.2 开工前________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并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用保护措施。若甲方自带设计方案,在现场交底前还应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文件_________份。

  4.3 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水电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文等手续及应当由甲方支付的相关费用。

  4.4 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5 甲方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在室内铺贴一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管道设施。

  (5)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施工的其它行为。

  4.6 凡涉及4.5款所列内容的,甲方应当向房屋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对改动方案的安全使用性进行审定并出具书面证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

  4.7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当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8 指派_________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如有需要),负责合同履行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签证手续和其他事宜。甲方驻工地代表所签署的文件应视为甲方对有关事宜的确认。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北京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设部《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2、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持有市建委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

  3、装饰施工地点: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号___楼____室。

  4、住房结构: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厅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

  5、装饰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6、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7、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_____元;

  管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__________元;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___________元,税金(3、41%):_______元;

  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双方约定,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这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8、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甲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______份。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施工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增加施工项目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8、工程保修期壹年。竣工验收后甲、乙双方签署《工程保修单》,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一年,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2、施工中凡涉及改变房屋结构,拆、改承便墙,加大楼(地)面荷裁,由甲方向物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能施工。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将不选定方式划去)

  (1)工程款付款可以双方协商约定;

  (2)工程款付款可以按下表: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

  签订合同之日

  定金若干不超过1000元

  第二次付款时扣除

  合同签订后

  开工前三天内

  30%元

  工期过半

  油漆工进场前

  30%元

  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当天

  5%元

  增加工程项目

  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时

  100%元

  2、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乙方应开具统一发票交甲方。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三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一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使用公用部位操作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召集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元违约金。

  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5、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上海市家庭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______%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附则

  1、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外门钥匙_______把交乙方施工队负责人保管。工程竣工验收时,甲方负责提供新锁_______把,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交付使用。

  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3、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____份。

  4、本合同当事人自愿鉴证的,可将本合同提交所在区县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证。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11

  GF——1999 ——0201)

  中 国华

  家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部 制 定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承包人(全称): 宁夏天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实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彭阳县四中校园仿古园林景观工程 工程地点:彭阳县四中校园内工程内容: 修建砖木结构游廊123m、四角亭2座38㎡、六角亭2座

  60㎡、四层八角亭1座320㎡,总建筑面积639.4㎡。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给排水、电气安装部分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20xx年4月20日

  竣工日期: 20xx年7月8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80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 格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贰佰捌拾柒万伍仟陆佰元整 (人民币)

  ¥: 2875600.00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20xx 年 04 月 20 日

  合同订立地点: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盖章 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银川市北京东路742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951-6710307

  传真: 传真:0951-6710307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利民支行 帐号: 帐号:13000140900018331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750001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通用条款: 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

  1.2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1.3发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承包人: 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8工程师: 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施工工程合同12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 本楼顶防水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层山小学院内

  2、工程名称:层山小学教学楼、餐厅楼楼顶做防水

  3、工程内容:在原有基础上新做一层 SBS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 工,包含细部处理,底部基层处理剂的施工,附加层的施工,施工缝 和后浇带的防水处理及与本工程有关的零星工程。

  4、二、 承包范围及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进度、 包文明施工。

  三、 主材选用及工程价款等:

  1、 选用材质: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提供材料的合格证书、材料检 验证书、材料样板及乙方施工资格证书。材料经检测中心检测合格后 方可进场开工 。

  2、单价为 45 元/平方米,共1638平方米(其中:教学楼1008平方米,餐厅楼630平方米,合计1638平方米),共计73710元。

  四、 工期:20__年2月12日-20日。

  五、 工程质量: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工程质量标准。

  2、承包人施工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图集和设计 图纸的规定。并符合发包人的要求。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弹性体 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18242-20__),防水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有产品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且达到质量标准的工程量,每平方米45 元。不再另计任何费用。 达不到质量标准时,由承包人返工,因返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的,应赔偿发包人的损失;承包人拒绝返工的、或工期严重滞后时, 由发包人另外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承包人已经施工的工程量,发 包人可拒付任何费用,承包人对此无任何异议。

  七、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八、其他事项:

  1、 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 商无效,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1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精神,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 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权力与义务,特签订如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地 点: 。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承包内容

  四、合同价款

  五、 付款方式

  六、总工期要求 个工作日。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通知乙方进场时,施工场地应具备三通一平等开工条件。 2.甲方应按合同付款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工程款,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停止施工,由甲方承担已完工程损失和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内施工完毕,并符合验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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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工期延误,由乙方承担责任:质量问题由乙方维修解决至合格,延误期每日罚款 元。

  九、工程质量、安全及保修

  1.乙方应按照图纸精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验收标准。

  2.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

  十、争议及解决办法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和解、调解不成的,按以下方式解决争议:

  第一种解决方式: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解决方式: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工程合同1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指定的食堂维修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王庄小学食堂维修工程。

  二、甲方责任:

  负责按合同约定施工质量监督。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组织施工。

  2、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承担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责任,严格执行政府有关部门的政策及法规。

  3、乙方应负责施工时的人身安全责任及民事责任,如在施工中出现一切安全事故,完全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须加强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工程完工后3天内应做好施工现场的清理工作。

  四、工程量的.计算方法、价格:

  1、经校委会成员研究决定,一致决定与乙方协商,本工程由乙方包工包料,食堂维修工程施工项目如下:

  (1)食堂钢架结构,盖玻璃钢瓦300元/平方米,面积按实际验收面积计算;

  (2)地面找平,水泥砂浆清光65元/平方米,面积按实际验收面积计算;

  (3)钢架房四周铝合金墙面150元/平方米,面积按实际验收面积计算。

  (4)水电安装包工包料共计20__元(所用材料及施工要求以甲方为准);

  (5)食堂排污管预计40米(包含破砼、挖土方、安管、恢复、土石方外运等),包工包料单价325元/米,实际长度以验收为准,(注:排污管用20管);

  (6)食堂排污沟200元/米,实际长度以验收为准。

  (7)检查井1个,包工包料900元。(检查井规格按甲方要求施工)。

  (8)铝合金推拉门220元/平方米,面积以验收测量为准;

  (9)铝合金封中干门200元/平方米,面积以验收测量为准;

  (10)铝合金纱窗80元/平方米,面积以验收测量为准;

  (11)刮瓷粉7元/平方米,面积以验收测量为准。

  五、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两年内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全部维修责任。

  六、工期:

  本项目的工期按甲乙双方签定合同后40日内完成,时间:20__年7月13日至20__年8月23日。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工程款由清镇市教育局拨付给教育办公室后,由王庄乡教育办公室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以上合同条款,如有一方违反,将一次性赔偿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其他约定:

  1、本合同签订时间:二○一二年7月12日。

  2﹑本合同自甲﹑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存一份。

  甲方(盖公章):

  乙方(盖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施工工程合同15

  发包单位:xxxx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生产,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内容:xxxx工程水电安装工程;

  二、工程承包方式:双包性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三、承包范围:

  1.本工程施工图纸中的全部水电安装工程。

  2.所有与水电有关的穿墙洞口、板面洞口线管和水管、电箱和线盒的预埋和洞口的封堵。洞口封堵必须在装饰工程施工时全部完成且达到装饰验收标准。

  3.乙方必须义务配合甲方分包的其它工程的班组施工。

  4.上级主管部门至工地安全文明检查的一切准备工作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工期天数提前35天完成。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正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五、质量标准:

  1.为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乙方必须交于甲方保证金叁拾万圆整。(保证金于主体封顶后无息退还 ,于竣工验收后无息退还 。)

  2.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验收。

  3.工程质量保修期和工程质量保证金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要求执行。

  六、安全文明施工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应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安全方面

  乙方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签好安全合同,所有乙方施工人员自费办好暂住证,带好身份证,违者不得上工地施工,严禁使用童工。不得在工地赌博酗酒,施工中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要求施工,严禁野蛮施工,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违者从严罚款100元/人次,所有施工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概不相关。

  七、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本工程约定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为:根据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主合同中的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执行。(包含税金、管理费)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按图施工,不得随意变更设计。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施工用电乙方必须安装电度计量表。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对乙方施工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并且每次处罚人民币20xx元。

  4.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由乙方代交,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20xx元。

  6.水电安装必须与土建同步施工,乙方无任何理由延误钢筋工班组、泥工班组、粉刷工班组的施工工期。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安排的主体结构砼的每次浇筑日期。若乙方延误甲方各部位结构和装饰施工时,甲方有权安排作业人员进场水电安装施工,其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甲方将以双倍的价款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且每次处罚人民币伍仟元。

  7.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介绍其他班组进行转包或中途停工以任何理由加价,否则甲方将有权收回施工协议,重新安排施工班组,乙方此前完成的工程量计价按50%结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九、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二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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