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协议

时间:2023-06-27 13:31:47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施工安全协议(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协议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施工安全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施工安全协议(15篇)

施工安全协议1

  甲方:

  乙方:

  因乙方须在甲方管xxxx区域进行高空作业,为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可靠,特签订此协议,请甲乙双方遵守以下约定:

  乙方在甲方管xxxx区域进行施工作业需遵守以下规定,

  1、乙方施工人员须按规定办理出入证件,施工人员进入办公楼内施工,出入证须随身携带,便于物业人员的`检查,无证人员一律不许进入办公楼施工。

  2、乙方应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进行施工,非工作区域严禁乙方人员进入,高空施工人员作业时间为早8:00时晚18:30时,施工人员早8:00时之前,晚18:30时之后严禁在楼内逗留。

  3、乙方施工人员运送施工材料时,持续场地的卫生,运送水泥等液体材料时,提前做好防护,防止液体材料外溅,污染墙、地面。

  4、乙方需进入甲方管xxxx区域内的办公室时,提前进行申请或电话告知甲方,待甲方得到办公室人员允许后方可进入。

  5、乙方高空施工人员严禁从窗户进入办公区域,如若发生财产丢失现象,甲方将进行法律诉讼。

  6、乙方高空施工人员若在施工期间损坏办公楼窗户、墙面、地面等公共设施时则按价赔偿或修复

  7、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办公楼内卫生间内洗头或擦洗身体。

  8、乙方高空作业安全可靠性材料请提前交送监理审核,甲方不

  承担乙方在高空施工作业期间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订时间: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施工安全协议2

  工程承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新热电调峰热水锅炉扩建工程

  为了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一、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法规和管理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检查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安全检查与指导。

  2、对乙方施工区域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及时纠正乙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乙方施工区域内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开具隐患通知单。

  3、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4、对乙方的安全生产培训、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和危险预知工作提出指导意见,并监督落实情况。

  5、对乙方提出的安全生产要求积极提供帮助。

  6、按照有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的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须责成乙方以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7、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单、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记录进行存档备案。

  二、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3、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4、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5、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安全用电

  1、向甲方提供书面的临时用电申请。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须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2、保证B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各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各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保证临时用电符合有关安全用电标准。

  3、执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避免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4、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的电源的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关于临时用电方面存在的问题或隐患,必须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5、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培训不合格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持上岗。向甲方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和培训记录。

  机电设备使用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机械设备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出厂说明书,还必须提供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单位出具的安全技术检测证明,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2、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和拆卸必须由有资格的单位和专业人员进行,并应有专人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机械设备,必须即停用,撤离施工现场。

  人员安全

  1、参加施工作业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必须佩带工作证(卡)并戴好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在作业中严格遵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安全上岗,不违章作业,不擅离工作岗位,不乱串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并按规定穿衣着鞋,正确使用、保管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2、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挂设点必须安全、可靠。

  三、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处罚办法

  1、对严重违规操作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能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处予罚款500元,造成损失或影响的,除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外,处予罚款1000元~50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乙方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未佩带安全帽进入现场罚款100元。

  3、不允许施工人员酒后作业酒后进入现场罚款2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5、非专业操作人员严禁使用各种机械设备,违反罚款100元~1000元

  6、罚款发生后,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到项目部财务,如未按时上交的加扣滞纳金2%每天。

  7、吉林省泰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二项目部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办法

  1、习惯性违章表现及处罚金额:

  (1)进入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着装,罚款100元;

  (2)在施工区或生活区坐安全帽,罚款200元;

  (3)施工中安全帽佩戴不正确,不系帽带,罚款50元;

  (4)用安全帽盛水或其他物资,罚款100元;

  (5)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

  (6)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或驾车,罚款200元;

  (7)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款500元;

  (8)高处作业不带工具袋,造成高处落物,罚款100元;

  (9)高处作业较大的工具不系保险绳,罚款100元;

  (10)高处作业时抛掷物品,罚款100元;

  (11)高处作业坐在平台、孔洞边缘休息,罚款50元;

  (12)高处作业时骑坐在栏杆上休息,罚款50元;

  (13)躺在安全网内休息,罚款50元;

  (14)躺在走道板上休息,罚款50元;

  (15)高处作业时站在栏杆外工作,又不采取措施的,罚款100元;

  (16)高处作业时站在探头板上工作,又不采取措施的,罚款100元;

  (17)凭借栏杆起吊物件,罚款100元;

  (18)高处作业时移动点焊的物件,罚款50元;

  (19)高处作业时切割的工件、边角余料放置在不牢靠的地方,罚款50元;

  (20)在石棉瓦等轻型屋面上进行工作时没有可靠的防坠落措施,罚款100元;

  (21)火焊作业不戴防护眼镜,罚款50元;

  (22)使用砂轮机时不戴防护眼镜,罚款50元;

  (23)打锤时挥动方向对人,罚款50元;

  (24)打锤时握锤的手戴手套,罚款50元;

  (25)高处使用撬杠时双手施压,罚款50元;

  (26)非电工从事电气作业,罚款100元;

  (27)使用不绝缘的、不加漏电保护器或无保护接地(或接零)线的手持电动工具,罚款100元;

  (28)使用可携式或移动式电动工具时,提着电线或工具的转动部分,罚款50元;

  (29)电线直接勾挂在闸刀型开关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罚款100元;

  (30)潮湿场所、金属容器及管道内的行灯电压超过12伏特,罚款50元;

  (31)无特种作业证从事特种作业,罚款100元;

  (32)坑、沟、孔洞等不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不设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罚款50元;

  (33)危险处所夜间不设照明警戒,罚款50元;

  (34)随意挪用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罚款100元;

  (35)有意损坏现场的安全标志,罚款100元;

  (36)从事高处、高温、粉尘、有毒、放射性物质等工作的人员不经体格检查确认合格,就上岗操作,罚款50元;

  (37)在有粉尘或有害气体的室内或容器内工作,不设除尘或通风装置以及其他安全设施,罚款50元;

  (38)进入深沟、容器内工作前不检查其内是否聚有可燃、有毒等气体,罚款50元;

  (39)任意移动、挪用或遮盖消防器材,罚款50元;

  (40)在易燃、易爆区周围动用明火时不办理动火工作票,罚款100元;

  (41)投入运行的机电设备及配电系统不按有关规定进行绝缘检查和接地电阻测定,罚款50元;

  (42)冬季施工中不采取防滑措施,不清除现场道路以及脚手架、跳板和走道上的积水、霜雪,罚款50元;

  (43)遇有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恶劣气候时进行高处作业,罚款100元;

  (44)在施工现场赤膊作业,罚款50元;

  (45)高处作业地点、各层平台、走道及脚手架上堆放物件超过允许载荷,罚款100元;

  (46)上下脚手架不走斜道或梯子,任意沿绳、立杆或栏杆攀爬,罚款50元;

  (47)脚手架不按规定搭设,罚款100元;

  (48)手拿工具或器材上下竖梯,罚款50元;

  (49)两人站在同一梯子上工作,罚款50元;

  (50)移动式梯子搁置在木箱等不稳固或易滑动的物件上使用,罚款100元;

  (51)起吊物绑扎不牢固、起吊重物时偏拉斜吊,罚款100元;

  (52)起吊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罚款100元;

  (53)未经允许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做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罚款50元;

  (54)绑扎或吊物时使用打结或扭曲的钢丝绳,罚款100元;

  (55)钢丝绳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罚款100元;

  (56)钢丝绳与带电体接触,罚款100元;

  (57)随意倾倒、焚烧施工垃圾以及油类、腐蚀性液体,罚款100元;

  (58)在焊接、切割地点周围5米范围内有易燃、易爆物品,罚款50元;

  (59)用焊炬、割炬作照明用,罚款50元;

  (60)用氧气吹扫衣着,罚款100元;

  (61)任意在平台、柱、梁上打凿、开洞,罚款50元;

  (62)在安装的管道及联箱内存放工具和材料,罚款50元;

  (63)操作自己不熟悉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罚款50元;

  (64)各级领导在检查生产工作时不检查安全工作,发现违章不及时纠正,罚款200元。

  (65)施工人员如有打架行为,聚众赌博;所造成的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并罚款1000元-3000元人员。打架人员立即清出现场。

  (66)劳务分包单位人员如有偷盗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及刑事责任由劳务分包单位承担,并罚款2000元-5000元。偷盗人员立即清出现场。

  2、领导者违章加倍处罚。

  3、凡因习惯性违章被查处的班组,除违章人员按规定处罚外,该班组在场的相关员按每人50元予以处罚;在场的领导人员、专业管理人员、工作负责人、班组安全员、班组长加倍处罚。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本协议与双方签定的施工合同时效相同。签定施工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协议。施工合同到期后,本协议同时终止。

  甲方单位(章) 乙方单位(章)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3

  甲方:建设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福建省燃气管理条例》、《无锡市燃气管理条例》、《水平定向钻进管线铺设工程技术规程》等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规定,为了保护厦门市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经三方协商,就太湖国际社区C1地块项目达成以下施工现场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保护协议,本协议管辖范围仅限甲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范围及相关施工内容,超过上述范围,三方应另行签订保护协议并另行办理燃气管线安全咨询。

  第一条甲方在工程办理开工手续前,应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的施工范围、内容、工期、相关施工设计图纸(根据需要须提供相应地下构筑物、基槽、桩基主体施工图、道路施工图及地下管线设施平、纵断面图、)、施工组织设计、顶管或定向穿越作业方案、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等资料提供给丙方,并落实专人负责与丙方联络具体事宜;甲方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二条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应指定一名工程项目联系人,该联系人负责在整个施工期间各自所辖责任范围内燃气管道安全保护和协调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收其他联系人签发的通知书或联系函;联系人如需变动的,应及时通知其他两方。

  第三条丙方在甲方提供上述完整的资料后,应根据甲方提供的相关施工图纸所确定的施工范围,向 甲方提供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和甲方预约确定现场交底的时间,并由甲方通知乙方三方共同进行现场交底。甲方应负责将该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移交乙方,该工程项目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施工由不同施工单位负责的,甲方负有向其所有施工单位移交资料和交底的责任。由于周边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图纸标注与现场可能会有一定的误差,甲方和乙方必须对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具体实际位置进行现场探测和地下物探,否则发生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甲方依据已取得施工及影响范围内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图纸资料,用仪器探测或人工探挖方式勘定核实施工现场地下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实际具体位置,明确燃气管道及设施现场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甲方和乙方应在已探明的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第 五 条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及安全控制范围:

  (一)安全保护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安全控制范围:

  1.低压、中压管道的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1米至6米范围内的区域;

  2.次高压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2米至10米范围内的区域;

  3.高压管道管壁及设施外缘两侧5米至50米范围内的区域。

  第 六 条甲方应根据已探明的地下燃气管道情况、燃气管道保护和控制范围,组织编制相应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报送丙方备案;甲方应负责向本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不同专业的所有施工单位分别送达所编制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并监督落实。否则由此造成事故和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施工单位不认真遵守执行《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造成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丙方应在收到由甲方提交的该工程《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后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厦门市地下燃气管线安全咨询意见书》。

  第八条乙方在工程动工前,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将已制定的《工程施工对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方案》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作业人。

  第九条甲方应在工程每个涉及燃气设施安全的分项工程动工前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控制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丙方;当工程将在燃气管道安全保护范围内施工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再次通知丙方。丙方在接到通知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市政工程(含各种地下管线施工)按不少于1次/周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房地产项目除基础工程及后期各种地下管线施工、绿化工程按不少于1次/周外,其它按不少于1次/月对施工现场的燃气管道及设施进行检查。若甲方动工前不告知丙方,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负全部责任,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工程设计变更或施工作业方案发生变更需修改燃气管道保护方案时,甲方应及时函告丙方,同时,乙方应按照第八条要求落实到具体作业人;丙方在接到变更告知函后,应及时安排好检查工作,按照要求的频度进行检查。

  第十条甲方对整个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保护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负总责,乙方负责燃气管道具体保护措施的实施及管道警示标识的保护;丙方应落实燃气管道的检查工作,做好紧急应对准备。

  第十一条甲方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违反以下规定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一)在燃气管道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1.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2.堆放物品或者排放腐蚀性液体、气体;

  3.进行机械开挖、爆破、起重吊装、打桩、顶进等作业。

  (二)在没有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前,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开设临时道路,不得在燃气管道及设施上方停留、行驶载重车辆、推土机等重型车辆;

  (三)顶管和定向穿越工程,穿越作业管线位置与燃气管线和设施的净距应大于 米。

  (四)禁止其它严重危害燃气管网安全运行的行为。

  第十二条丙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施工可能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时,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并发放《违章施工停工通知单》;甲方应督促予以整改,经丙方确认危及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安全运行因素已经消除,乙方方可恢复施工。

  第十三条 丙方在检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危及燃气管道安全隐患时,应发放《违章整改通知单》通知甲方项目联系人,由甲方项目联系人负责督促隐患整改,甲方不得拒绝接收,若甲方拒绝接收,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任何一方发现有危害或可能危害燃气管道及设施安全运行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危害行为,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制止无效时,丙方有权向市(区)市政园林局、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区)建设局等单位报告,情况紧急时,可立即报110请求协助。

  第十四条造成燃气管道及设施损坏后的处理方式

  如施工过程中造成燃气管道设施防腐层损坏,燃气管道设施损坏及燃气管道破裂泄漏或爆炸,乙方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施工,拨打抢修电话并通知甲、丙方联系人;丙方应立即组织应急抢修并现场取证;因甲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丙方, 因乙方责任造成事故损失的由甲方先赔偿丙方, 甲方可向乙方追偿。若甲方拒绝赔偿, 丙方有权在今后办理安全咨询时拒绝办理手续。

  第十五条甲方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线与燃气管道之间的安全间距应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并应确保燃气管道上的覆土深度达到《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要求;施工期间甲方、乙方不得擅自移动、覆盖、涂改、拆除、裸露、悬空等破坏燃气管道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道路施工完成时必须修复相应的标志桩;若甲方、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应负责无条件整改,并承担全部整改费用;若因此造成燃气设施损坏或燃气事故由甲方和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本协议内容甲、乙、丙三方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自愿按本协议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工程项目联系人: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4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施工合同期限内

  为保证乙方在甲方区域施工安全,依据相关法规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以下协议:

  一、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遵循的原则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以及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在安全管理方面上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协调、管理。

  2、乙方的'作业区域范围为生产现场,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超区域活动。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有权询问有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乙方作业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违规违制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根据甲方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4、甲乙双方应各自指定安全负责人,及时沟通和协商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问题,乙方安全负责人同时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

  5、未经允许乙方禁止动用甲方的各种设备设施、备件辅料或产品等物资,尤其动火作业。

  6、乙方发现甲方生产活动可能影响其安全施工时,应及时提出,在解决以前应停止施工并撤离现场。

  7、乙方应对所雇用的人员依法缴纳工伤保险。

  8、乙方自行操作的人身伤害事故与甲方无关。

  二、乙方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施工前乙方应将甲方告知的安全要求,生产区域危险告知等对全体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落实相关法规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如安全带、安全帽等)、劳保护品以及防止高空坠落、防止高空坠落物的安全措施。

  2、乙方在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素质,同时要有安全监督、监护人员。

  3、高处作业中使用的工具、物料,要妥善存放防止坠落,传递物品禁止抛掷。

  4、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协议范围之外区域甲方设备、设施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确需进行停送电或拆接临时线时,应联系甲方安排具操作资质电工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如:电气焊作业等)必须具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做到持证上岗,并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乙方在施工工程中使用的甲方设备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设备操作规程与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使用乙方自带设备、工具应依照该设备、工具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否则因此引发事故,甲方不予负责。

  6、生产车间内禁止吸烟,酒后禁止进入生产车间。

  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甲方现场6S要求,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整理情况作出考核。

  8、注意叉车作业。叉车工作时,注意不要站在叉车运行线路上,尽量远离叉车、避让叉车,不要被叉车轧伤,碰伤等。

  甲:

  乙:

施工安全协议5

  甲方: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局集团莞惠GZH-9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梧村河特大桥跨京九铁路连续梁护棚

  在管内承建莞惠城际跨京九铁路K2280+500处立交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20xx]165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行车安全防范内容

  1、 项目名称:莞惠城际跨京九铁路K2280+500立交工程。

  2、 作业内容:靠近铁路钻孔桩基础、墩柱、现浇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

  3、 施工地段:京九线谢岗至陈江站间K2280+500

  4、 施工计划起止时间: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5、 影响范围:施工地段的线路稳固、侵线,限速、《设备检查登记簿》的填写。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3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四、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结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按《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有关对顶规定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惠州车务段 乙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莞惠城际GZH-9标项目经理部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6

  甲方:

  乙方:

  工程项目:

  为加强合作意识,明确责任,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目的,让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中.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安全责任

  1、甲方不得对从事建设活动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

  2、甲方不得暗示或明示乙方使用不符合安全法规要求的机械设备、设施等。

  3、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项目负责人进行安全事项交底。

  4、监督检查乙方的安全施工作业情况,对违法乱纪现象按甲方单位安全检查考核细则规定进行违规执罚。因乙方严重违规施工作业而影响甲方正常生产时,有权停止其施工作业至整改验收合格为止。

  二、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要根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2、乙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依照《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做好安全工作。

  3、施工中,乙方因操作不当人为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有权制止乙方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乙方如不依照甲方提出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具体操作,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4、施工中,如因不可预知或自然灾害发生,乙方负责对现场的紧急救险和处理,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乙方要保证定期开展对员工的安全活动及安全检查工作。

  6、乙方要做好现场工种的安全防护用具工作。

  7、在出现安全隐患时,乙方要及时予以排除。

  8、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三、该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工程终止后本协议即告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协议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规章以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及责任,确保施工安全,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时,签订现场施工安全目责任协议书,具体责任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期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管理人员

  为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与明确安全责任,需要明确双方的现场管理人员:

  1、甲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安全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等各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并督促乙方贯彻执行。

  2、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3、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4、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四、乙方的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信工程施工安全施工摘录》等有关其他安全施工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6、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8、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五、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六、出险理赔责任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负责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七、合同订立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九、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8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为全面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资料,进一步明确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保护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并同意按以下条款签订本协议。

  1、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职责制,加强规范化管理,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等各类安全活动,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

  2、施工现场和工人操作面,必须严格按国家、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礼貌施工标准搞好防护工作,保证工人有安全可靠、卫生的工作环境,严禁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3、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贴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4、施工机械进场须经过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的方能使用,并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禁止无证人员操作。

  5、施工单位应当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发生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的处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同时我方给予20万元的经济处罚并清退出场。

  甲方职责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立刻撤走施工场内乙方施工队伍中的违章操作人员。

  2、对不贴合安全规定的,建设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监理单位安全负责人有权要求施工单位停工和强行整改使之到达安全标准,所需整改费用从工程款中三倍扣除,同时所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3、违反安全生产、治安、消防、礼貌施工规定的行为,建设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有权对施工方进行经济处罚。

  乙方职责与义务

  1、施工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建设单位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职责。

  2、施工单位应在合同签约后15天内,呈送安全管理防范方案,详述将要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对紧急事件处理的方案以及自身的安全管理条例,报建设单位批准。但此批准并不减轻施工方的安全职责。

  3、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4、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度,按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

  5、施工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实施;建立工长、班长跟班检查制度和班组自检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制度。

  6、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范制度,采取一切严密的、贴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险情景,并保证建设工地所有人员或附近人员免遭工地可能发生的一切危险。

  7、施工单位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机械性能应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中小型机械设备和一般防护设施执行自检后依次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和大型防护设施,在自检的基础上申报监理单位,并理解专职部门的专业验收。

  8、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和约束自我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9、施工单位必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

  10、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施工单位职工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伤害事故为工伤事故,职责和损失均由施工单位负责。

  1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应在1小时内,以最快捷的方式及时逐级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施工方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做好记录或拍照。

  12、施工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施工方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故现场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施工方承担。

  13、施工单位必须承担因为施工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职责和法律职责。

  14、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建设单位协助施工单位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施工方人员的,施工单位应直接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

  罚则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个人,罚款1000元,情景严重(或屡教不改)的,罚款3000元,或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不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上下,从上抛掷物料、垃圾;

  3、无证进行特种作业;

  4、擅自改变安全技术方案,拆改、移动或故意损坏安全设施,安全标志;

  5、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擅自动用电器设备的;

  6、擅自带未满16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7、宿舍区乱倒垃圾、乱泼脏、废水的、乱扔烟头、乱倒剩饭剩菜;

  8、不服从管理,拒绝安全管理检查人员指导,威胁、漫骂、侮辱、殴打管理人员的;

  9、违章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事故或伤害他人,违反操作规程作业的,不配合管理人员对事故、案件进行调查处理的;

  10、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

  11、在木工房、食堂、仓库、配电房、楼层、外架及其它易燃易爆部位抽烟或未批准使用明火的;

  12、偷盗现场的物资、设备、零星配件的。

  有下列情景之一的班组(队)(班队长)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罚款5000元,情节异常恶劣的,应清退出场,触犯刑律的,应将职责人送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造成损失的,应按实赔偿;

  1、不按规定做班前安全教育、交底活动的,每月不按时组织安全讲评活动的(以当时检查资料为凭据);

  2、领导不在现场领导本工种工作、碰到紧急情景不及时赶到现场及高危作业时未到场监督的;

  3、违章指挥行为造成隐患、险情、未遂事故或伤害他人的;

  4、不对本班组从事高空、悬空、人工挖孔作业的人员或其它从事特殊工种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的(以资料为依据);

  5、未及时做到工完料清的.;

  6、随意乱倒建筑垃圾的;

  7、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8、发生紧急情景未能及时排除、制止或报告的;

  9、发生工伤事故未能及时抢救人员及保护现场的。

  其他情形:

  1、施工单位必须执行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施工现场因安全生产不达标而造成的罚款等损失均由施工方承担。

  2、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职责和所以而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非施工方职责的伤亡事故,由职责方承担职责和有关费用。

  3、施工单位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和当地政府、建委颁发的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及条例,以及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理解各方的安全检查。对建设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施工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整改完毕。逾期不改或整改不贴合要求的,建设单位有权对施工方进行5万元的经济处罚,该款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4、因施工单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到位或施工方工人职责造成的案件、火灾、交通事故(含施工现场内)等灾害事故,事故经济职责、事故法律职责以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均由施工方独自承担,所以给建设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施工方负责全额赔偿。

  本协议为施工合同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__________(章)乙方: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9

  甲方:

  乙方

  为切实贯彻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顺利实现,甲乙双方就项目安全生产达成以下共识,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1、安全生产的目标

  (1)不发生生产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生产性原因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2万元以上的机械设备、交通和火灾事故。

  (3)不发生生产性原因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塌事故。

  (4)不发生较大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5)不发生性质恶劣影响较大的其它责任事故。

  2、安全责任

  2.1责任主体及相关者

  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施工安全、社会治安、消防、防汛和防灾、救灾等工作,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和协调,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任何指令。甲方对安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并不免除乙方按第

  2.2规定应负的安全责任。

  乙方充分理解甲方对于安全生产的重视,愿意切实做好安全施工措施,确保作业安全。

  由于乙方责任引起的任何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3甲方的安全责任

  (1)甲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在合同单价(总价)中计入安全生产费用,为乙方履行安全责任提供必要的资金。

  (2)甲方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地的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按规定检查和监督施工安全工作的实施。

  (3)甲方负责与工程业主及相关单位治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辖治安管理事宜。

  (4)甲方负责与工程业主在工地的消防队伍联系工作,接受消防队伍的监督检查。

  (5)甲方负责进行防汛检查,统一指挥防汛救灾工作。

  2.4乙方的安全责任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合同规定履行其安全职责。乙方应设置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的安全员,加强作业安全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培训和教育。

  (2)乙方为履行其施工合同中的'责任,需要使用、运输并贮存危险物品时,应事先采取必要的安排或预防措施,并应遵守与上述物品有关的条例、法律和规定。

  (3)乙方应在作业时采取规范的安全措施(包括安全网、安全绳等),给作业人员配置标准的安全保护和防护器具。对其雇员在作业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负责。

  (4)乙方应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各类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所有安全保护装置、机构的齐备、完好、可靠。采取有效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设备的碰撞、倾覆、失控。乙方对其工地范围内的人员、材料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5)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项目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配有专人负责各工作面安全工作,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行。

  2.5工伤事故及保险

  在合同实施期间,乙方应负责为其雇用的所有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应承担其所雇佣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责任,并免除甲方因乙方人员伤亡的赔偿责任。

  3、安全生产措施费

  甲方与乙方所签订施工合同已计入了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费。

  4、考评与奖罚

  4.1安全生产考评

  双方协商确定,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将按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质量控制、文明施工等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综合考评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

  4.2安全责任事故追加处罚

  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生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甲方将按照以下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1)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死亡事故每人次罚款10万元。

  (2)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罚款3万元。

  (3)发生火灾、交通等事故,每次罚款万元。

  (4)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高空坠落事故或集体中毒事件,每次罚10万元。

  4.3甲方有权根据本工程业主、监理人对甲方的安全处罚对乙方违章违规等进行处罚。

  乙方在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时,甲方将给予特别奖励。

  4.4安全事故的罚款将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4.5前述奖罚不包含或抵减政府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乙方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奖罚,并不能替代或涵盖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因乙方违约而对乙方课以的违约金处罚。

  5、本责任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不因本责任书的签订,免除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与义务。

  甲方:

  乙方:

  现场负责人:

  法定代表:

  (或委托代理人)

施工安全协议10

  甲 方:

  乙 方:

  根据公安部消防安全管理法规第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对建筑进行局部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做到:“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确保在施工期间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以下管理措施,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

  一、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区域、装修现场及施工人员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做到:

  1、对在施工现场施工人员实行:佩戴具有统一标识的.证件,方可出入施工场地,并对全体施工人员

  进入场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达到:“四懂四会”,即:“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会报警;懂得预防火灾措施,会使用消防器材;懂扑救火灾方法,会扑救初期火灾;懂逃生方法,会组织疏散”。

  2、文明、安全施工。乙方在施工工地需配置必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建筑装修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禁止违章施工、作业否则出现任何不安全事故、人员伤亡,乙方全权负责,甲方该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的严格管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如:戴安全头盔、及特种作业人员劳动保护发放到位,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对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要严格履行现场管理责任,发现未按照安全管理制度作业的问题、行为、隐患要及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坚决整改。做到: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环环相扣,不失控漏管,严防各类隐患事故发生,确保施工期间安全。

  二、甲方相关安检、质检、督查人员在施工现场实施跟踪管理:在督、巡、查期间发现施工现场存有不安全隐患或苗头,按照公司有关安全、消防管理制度、或规定有权采取措施、遏制、制止事故发生。实施:安、保、消监督、检查纠违处罚等向管理职责。

  1、在现场对温帆施工的现场有权提出:批评教育和惩戒,根据事态发展状况,有权清除不安全因素、并责令其停工整顿。

  2、对不遵守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或规定者,有权提出建议将屡教不改违规者清除现场,以警示他人。

到位的动态管理,决不能存有麻痹大意、侥幸心理、失控漏管现象。否则将按公司责任追究制度严厉处罚。

  甲乙双方各级负责人都要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认真负责的在施工中把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及施工现场管理各工作搞好,遏制、制止、杜绝隐患事故发生,共同营造良好的安全装修氛围而努力工作。

  甲方负责人:(签字盖章)乙方负责人:(签字盖章)

  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负责人: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负责人: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施工安全协议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及信息产业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文件精神及________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三门峡分公司______年工程项目建设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我公司作为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对本期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承诺如下:

  1、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_。

  2、为参加工程施工的人员办理相关的手续,无相关手续,不允许上岗。

  3、对参加工程施工的工程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知识培训,并通过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工程建设施工。

  4、在工程施工中,注意爱护_________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严禁偷盗、挪用和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施工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我公司将加倍处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5、在工程施工中,注意保护已有的通信设施,包括_________公司及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其他设备,如果造成_________或其他运营商的通信设施和设备通信障碍,责任由我公司承担,与_________公司无任何关系。

  6、在工程施工中,加强安全生产教育,规范施工,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按照规定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如果在本期工程施工中,因施工造成的伤、病、残、亡或财产损失等安全责任,概由我公司承担,与_________公司无任何法律责任。

  6、在施工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_________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规定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7、我公司对于分配站点施工内容全部保证按照技术规范及要求按时完成,绝不出现挑站点的情况。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管理办法处理。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12

  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建设方):

  乙方(施工方):

  为维护甲乙双方共同利益,为保证乙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为准)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施工时间:

  二、双方权责

  1、乙方保证其具有承接甲方施工项目的资质,乙方指派施工的工程队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施工条件和水平,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乙方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和安全规定,建立完备的安全建设责任制度,完善安全建设条件。

  2、工程开工前,乙方必须对全体施工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让全体施工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乙方施工人员在上岗前均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考试,并报给甲方备案。乙方需调换工种、增补或调动人员的,按前述规定执行。

  3、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工、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职业禁忌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将安排参与施工人员的身份信息全部提交甲方备案,凡已提交备案的工程施工人员,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随意更换,不得冒名顶替。若因施工需要增补、调配人员,乙方应在日内重新递交甲方处登记。若乙方未按时备案、未将全部施工人员身份信息提交甲方备案、提交施工人员的虚假身份信息或增补、调配人员未在前述期限重新登记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施工权并另找施工单位合作。

  4、乙方对其指派的施工人员的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参与施工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佩戴好工作证(卡)、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及安全用具进入施工现场。乙方必须按国家规定,为施工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意外,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提交保险公司依据相关条例规定和额度理赔,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应按期足额发放施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和各类补贴。乙方与施工人员之间发生的劳资纠纷,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若因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事故、乙方与人员的劳资纠纷等造成甲方对外赔偿担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乙方对施工地段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工作人员状态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责任负责。在有危险性的区域内作业,开工前甲方对乙方项目负责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及文明施工交底。乙方应在开工前日内制定施工方案,明确“三措”(组织措施、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经甲方工程项目主管机构、技术和安全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施工。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自带的用于施工的机械设备的出厂说明、安全技术检测证明等技术文件,甲方有权在乙方施工前对乙方自带或外租的机械设备、电动工具、临时用电设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

  乙方每次开工前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操作设备、工具等进行认真检查,确保符合安全规定且不超过检验周期。若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落实整改并通知甲方检查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及工具等均应符合施工要求,对性能达不到安全要求又不能修复的设备,必须撤离施工现场进行更换。

  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相应位置设定安全防护设施、遮栏、警示牌等,位置一旦固定不得擅自拆除和更改。若因乙方未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甲方人员或第三方损害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对乙方施工现场,甲方有权不定期检查和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自觉服从甲方的监督和指导,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可能危及甲方生产的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对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规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甲方有权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乙方纠正,乙方应当立即整改。造成人身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乙方负责善后处理及经济赔偿事宜。

  8、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安全技术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9、乙方必须严格控制工程项目的施工范围。约定由乙方承接施工的项目,乙方不得再行转包、分包给第三方施工,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要求乙方停工,不予支付乙方施工费用,并有权另找施工方合作。

  三、双方确定以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写的地址错漏、需变更电话或地址时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导致送达不能的,由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协议约定所产生的有关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对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合同不一致之处,经双方商议,按的书面补充协议为准。

  、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该工程施工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施工安全协议13

  (一)、编制依据: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二)、方针目标计划

  在施工中,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认真执行国务院、建设部、北京市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重点落实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劳动局发布的《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管理计划,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通过组织落实、责任到人、定期检查、认真整改,实现“杜绝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轻伤事事故控制在最低”的工作目标。

  (三)、安全管理措施

  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负责人为首,各相关生产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组织领导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部主要负责人与各相关施工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实行验收或准用证制度,未验收合格或准用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3、各项工程在施工前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好各项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方案,并向各作业班组长做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在由作业班组长向操作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记录入档。

  4、所有从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种工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5、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凡非

  本工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批准,严禁将小孩带入施工现场。6、施工现场不准赤脚,不准穿托鞋、高跟鞋,不准穿裙子,不准光膀子,女职工作业要将长发绑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间不准嬉笑打闹,不准在脚手架上看书、睡觉,不准在脚手架上爬上爬下,不准动用非本工种的机具设备,不准由高处向下抛扔物品,不准任意拆除安全防护设施,不准随意在施工场所吸烟,不准洒后上岗。

  8、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要求施工必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必须具有针对性,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签字。并执行班前安全生产讲话制度。

  (四)、吊蓝的安全保障措施

  一般要求:

  1、 必须向满足资质要求的吊蓝公司租用,必须由吊篮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安装、调试、试验合格后组织安监、监理、施工三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3、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吊篮平台的底板必须有防滑措施。吊篮平台与提升机构的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动现象,并应经常检查

  6、提升机构的传动零部件必须进行适当润滑。亦可采用自密封、自润滑,并应定期注入和更换润滑油。提升机构的传动机构在电气失效时,应具备不超过两人就可操作的手驱动装置。提升机构的所有传动外露部分必须装上机罩或类似的防护装置。,并有防水保护。

  7、吊篮必须装上下限位开关,以防止吊篮平台上升或下降到端点超出行程的范围。行程限位装置的安装方式须是以吊篮平台自身直接去触动。

  8、吊篮上必须装有安全锁,并在吊篮平台悬挂处增设一根与提升机构上使用的相同型号的安全钢丝绳。每根安全钢丝绳上必须有不能自动复位的安全锁。安全锁的动作要灵敏,工作要可靠,并需经严格的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装配,安全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超期必须由专业厂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9、钢丝绳的选择,应按作业条件和钢丝绳的破断拉力S选用吊篮钢丝绳,所选用的钢丝绳对于爬升式必须符合GB 8902要求;对于卷扬式必须符合GB 1102的要求,并必须有产品性能合格证。

  10、操作人员应随时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钢丝绳与设备连接的部位、从固定端引出的钢丝绳及绳端固定装置进行检查。

  11、配重的要求,配重应准确、牢固地安装在配重点上,并应按说明图样规定配置足够质量的配重,在吊篮使用前须经安全检查吊核实才能使用。

  12、电气系统的要求

  1)电气系统中的主要元件均应安装在电器控制箱内,并集装在绝缘板上,必须保证与电器控制箱外壳绝缘。其电阻值不得小于0.5MΩ。

  2) 吊篮的电源电缆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意外的触碰,并应单独使用,且安装熔断保险开关。

  3) 电器控制箱应有可靠的防水措施。

  4) 吊篮的电器系统应有可靠的接零。

  5) 电气系统中所选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灵敏可靠。

  6) 吊篮上备用的便携式电动工具使用的额定电压值不得超过220V,并应有可靠的接零。

  7) 电器系统中应配备漏电保护器。

  13、建筑物或构筑物支承处应能支承住吊篮的全部载荷。 吊蓝使用要求:

  1、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2、 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3、 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4、 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5、 吊蓝公司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五)、外墙吊蓝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不准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紧,并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损伤、裂痕等异常情况应立即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2、采用吊蓝施工时,操作吊蓝人员应接受专业吊蓝公司的操作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

  3、吊蓝安装必须按照专业吊蓝公司的安装方案进行安装,对安装好的吊蓝要有试车验收记录,各种配件齐全、安全设施完备、吊蓝运行良好。

  4、 选用吊蓝公司应选用有资质、有安全保证的专业吊蓝公司。在签定吊蓝租赁合同时,必须将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及安全责任写在合同之中,并对安全生产有效实施。

  5、操作人员在吊蓝使用中,必须按照要求对自身进行安全防护,必须佩带安全带,并在安全防护绳上挂牢,高挂低用; 不得在楼层门窗处翻出翻进吊蓝。

  6、吊蓝施工中,五级以上大风不得施工;雨天不得施工。

  (六)、意外事故应急措施

  高空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事故应急准备和预案 应急准备

  1、组织机构及职责

  (1)项目部应急事故应急准备和响应领导小组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生产负责人 安全员 工长 技术员 质检员 值勤人员 值班电话:

  (2)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项目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

  2、培训和演练

  (1)施工管理部负责对相关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培训。

  3、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简易单架、跌达损伤药品、包扎纱布。

  (2)各种应急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理。

  4、预防措施

  1)吊蓝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钢丝绳必须经常检查不合格坚决报废。

  2)首层四周必须支搭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高层建筑6m宽双层网):网底距下方物体不得小于3m(高层不得小于5m)高层建筑每隔四层固定一道6m宽的水平安全网,水平安全网,接口处必须连接严密与建筑物之间缝隙不大于10cm,并且外边沿高于内边沿,支搭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3)临边施工区域,对人或物构成危险的地方必须支搭防护棚,确保人、物的安全。高处作业使用的铁凳、木凳间需搭设脚手板的,间距不得大于2m,高处作业,严禁投扔物料。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经过现场培训、交底、安装人员必须系安全带,交底时按方案要求结合施工现场作业条件和队伍情况做详细交底,并确定指挥人员,在施工时按作业环境做好防滑、防坠落事故发生。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5)经常检查电缆的绝缘,和吊蓝的接地情况。

施工安全协议14

  甲方:﹙以下称甲方﹚

  乙方:﹙以下称乙方﹚

  为了搞好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管理工作,让甲方今后在此居住全家安康幸福,子孙兴旺。因此,杜绝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工程为私人房屋建筑施工。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进场施工前甲方须对乙方代表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将该房屋建筑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即砌砖,搭架,升架,打楼面及进行一切高空施工﹚向乙方讲清楚。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1)乙方代表为安全责任人,负责该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管安全施工作业。

  (2)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建房注意事项等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经安全教育人员进入建筑场地。

  (3)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地打架斗殴、酗酒。严禁酒后上班。

  (4)乙方负责此项房屋建筑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建筑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房屋建筑施工。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承包施工结束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安全协议15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全面履行年月日甲、乙双方签订的特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合同号:),进一步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疆新源润鑫矿业有限公司确鹿特科克萨依铁矿矿山道路维护。

  2.进场日期:年月日。

  3.项目内容:确鹿特科克萨依铁矿矿山道路维护及甲方要求的合理辅助工作。

  二、安全目标

  1.四大事故(人员、设备、火灾、交通)为零;

  2.消灭死亡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3‰以下;

  3.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3‰以下;

  4.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5.无职业病患者。

  三、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四、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的具体责任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乙方进场员工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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