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协议书

时间:2021-05-16 15:12:28 协议书 我要投稿

【热门】安全协议书模板汇总8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拟起协议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协议书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热门】安全协议书模板汇总8篇

安全协议书 篇1

  1.试驾人员须有年以上驾龄,出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并签署《试乘试驾安全协议书》后方可参加试驾,所有试驾人员身体条件正常,具备独立驾驶的能力(视力、肢体操作和判断能力等项),不具备试驾条件的可参加试乘;

  2.试乘试驾过程中,试驾者应听从随车工作人员的安排(上车时将机动车驾驶证、试驾卡交随车工作人员),若其驾驶技术对车辆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况下,随车工作人员有权取消其试驾资格;

  3.保证所有试驾人员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穿着拖鞋、高跟鞋驾驶;保证所有试乘试驾人员严格遵守道路安全法规;保证所有试乘试驾人员主动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及车辆完好无损;

  4.试车过程中若因试乘试驾人员原因而造成任何人员伤亡、车辆损坏等交通事故,由试乘试驾人员承担一切相关责任和相应赔偿。

  5.以下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我们会有专职人员与你您联系安排试乘试驾事宜,如您未居住在以上选择区域,请联系相近地区经销商洽谈试乘试驾活动安排;

  6、凡参加乘试驾活动的客户即视为确知并同意接受上述条款的约束。

  本人于 年 月 日在 (地点)参加 汽车试驾活动,声明如下:

  本人在试驾过程中,将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行车驾驶的一切法律和法规要求,并服从上述特许经销商提出的一切指示,做到安全、文明驾驶、以尽最大努力和善意保护驾驶车辆的安全和完好。否则,对试驾过程中造成的对自身或他人的人身伤亡、对上述特许经销商或上海大众或他人财产的一切损失,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试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驾驶证号码: 驾驶证有效期: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签名: 日期:

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发包单位):

  乙方(分包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机场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为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名称、分包范围及作业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首都机场T3航站楼国门汇项目封闭区钢结构工程

  (二) 工程地址: 首都机场T3航站楼GTC

  (三)本合同分包作业内容:同甲、乙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专业分包合同。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甲方对乙方的施工安全具有监督、检查、处罚的权利。

  (三)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对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考核情况。

  (四)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乙方人员违章作业,并按甲方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五)甲方有权对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乙方人员责令退场。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二)乙方对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施工现场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对甲方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隐患,乙方必须按要求按时限整改。

  (三)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四)乙方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五)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施工作业条件进行认真检查,对甲方提供、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的完备性、安全性进行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与甲方办理移交、接收手续,并签字确认,乙方对签字负责,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移交、使用。乙方负责管理其分包范围内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安全可靠,在施工作业前自行搭建的安全防护设施应按安全技术规范及施工要求搭设合格,并履行验收手续。乙方对甲方移交的场地、设施、设备或乙方自行搭设的设施、自行提供的设备不进行检查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事故责任。

  (六)乙方须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乙方现场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七)乙方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工人违章作业,并按规定做好工人劳动保护工作,向所使用的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八)乙方在施工前,必须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及《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经乙方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报甲方、监理,经监理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作业。无方案或方案未经审批进行施工作业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操作工艺、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措施等,无技术交底不得作业。

  (十)乙方在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报甲方备案。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作业,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因无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乙方须根据规定为职工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保险,其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

  (十二)施工过程中需要新进场人员的,乙方必须备齐相关人员资料和手续,在人员进场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甲方书面批准后方可进场,进场后乙方自行组织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批准人员私自进场后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 乙方人员进场后,必须进行安全教育、考核,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乙方须将安全教育考核报甲方安全部门备案。乙方负有对工人进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的责任,并做好教育记录,履行签字手续。乙方不得安排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和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作业。

  第五条 乙方负责向所属人员配发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指导其按规定要求正确配戴。甲、乙双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

  第六条 由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擅自使用方承担。乙方自带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等必须符合相关安全规定,并负责日常的检查、维修、保养。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改动。如确定需要拆除改动的,必须经甲方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人员施工前,必须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隐患排除后方可进行作业。乙方没有履行作业前安全检查职责,造成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乙方使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国家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第十条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造成的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第十二条 甲方对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隐患,有权发出隐患通知书,乙方应在限期内进行整改,对于重大隐患,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作业,乙方必须无条件遵从。

  第十三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在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罚款处罚,罚款处罚在甲方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后即生效,乙方在接到罚款通知后一周内要向主罚单位缴纳罚款,逾期不交的加倍处罚,并从当月工程款中扣除。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要不断总结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对乙方和乙方作业人员重视安全生产、安全工作成绩显著的,甲方应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五条 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北京北京欣东园建筑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在施工现场必须做到: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

  (二)必须执行交底规定的安全技术措施,未经交底禁止作业。

  (三)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无证人员禁止作业。

  (四)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五)禁止攀爬各类脚手架、跨越防护栏杆、穿行有禁行标志的出入口。

  (六)高处作业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七)楼层上施工人员禁止向下投掷物品、抛撒材料和垃圾。

  (八)明火作业必须开具动火证,按规定清理周围易燃物,有防火措施及看火人。

  (九)禁止挪移、拆改安全防护设施和警告、警示等安全标牌。

  (十)非电工禁止进行电气作业。

  (十一)禁止私自拉设电线、电缆、使用电炉等电热器。

  (十二)禁止私自在建筑结构中居住和储存物品。

  (十三)禁止容留外部人员留宿。

  第十六条 事故处理

  (一)属于甲方的责任造成伤亡事故,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一次性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负责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及家属。

  (二)属于乙方责任或乙方人员不服从管理、违章作业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补偿,甲方不负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同时乙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重伤事故每人次处以五万元罚款;亡人事故每死亡一人处罚三十万元。

  第十七条 当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进行判决、裁定。

  第十八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自乙方完成全部分包作业内容及乙方全部人员撤离施工现场、且甲乙双方均履行完分包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义务即终止。

  第十九条 其它事宜: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3

  为贯彻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将消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不发生火灾责任事故, **经理部特与**单位焊工**签订本防火安全协议书。

  1、电气焊工操作必须执行消防部门下发的有关通告中的规定,落实文件精神。

  2、电气焊工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焊前开用火证,配备看火人员及防火器材,作业结束交回用火证,严禁非电气焊工操作。

  3、作业时要按规定时间、地点作业,必须对周围易燃、可燃物进行清理,垂直作业要进行隔挡和用石棉布封严孔洞。高层外檐作业下面要增设人员看火,做到万无一失。

  4、焊割作业与油漆、喷漆、木工、防水施工的等易燃易爆作业,严禁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5、遇有五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高空、露天焊割作业立即停止。

  6、作业完毕,必须切断电源、气源、检查现场,确无火险后方可离去。

  7、对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有权建议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存一份。

  项目经理部 焊工单位

  签字: 焊工签字:

安全协议书 篇4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在原签订的企业入驻协议(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安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书),作为原入驻协议的补充协议。

  一、甲方责任

  1. 甲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

  2. 企业入驻前向乙方说明工作环境要害部位安全注意事项。

  3. 对乙方提出的有关安全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4. 甲方应定期对乙方承租的场所进行隐患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维护,如需整改,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

  5. 甲方应不定期对园区入驻企安全负责人及园区内安全管理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培训包括消防器材使用培训、消防知识培训、消防逃生演练、消防应急演练、安全知识培训讲座等)

  二、乙方责任

  1. 乙方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其他政府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在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遵守安全作业规程,注意用电安全,确保防火防盗措施到位。

  2. 乙方入驻前要对工作环境及相关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确定,如有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

  3. 乙方如需对租赁场地进行装修,则乙方应将装修方案报消防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向甲方报备,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装修期间,须严格按安全施工管理规范执行,并自行承担施工安全责任。

  4. 乙方在租赁期间因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处理和解决;一切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5. 乙方人员不准私自动用、拆卸甲方租赁场地原有的设施设备,由于未执行此项规定,造成人员伤害(包括甲乙双方人员和第三方人员),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6. 乙方应指定一名安全负责人负责对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依法进行管理和定期检查。

  7.乙方应认真落实本协议第七条所列相关注意事项,租赁期内,乙方对承租场地安全承担全部责任。

  三、租赁期内,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甲方对乙方租赁场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向乙方下达整改通知,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如不按要求及时整改,甲方可按性质对乙方进行罚款,直至解除双方的租赁合同。

  四、由于甲方或乙方未严格执行《协议书》约定内容,造成对方单位或第三方人员伤亡事故,按照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划分责任,依法协商处理。

  五、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执行(生效)。

  七、附:用电注意事项、仓储注意事项、消防注意事项

  (一) 用电注意事项

  1、电器方面(1)不违反“停电检修安全工作制度”,进而误合闸造成维修人员触电。

  不违反“带电检修安全操作规程”, 使操作人员触电。(3)不带电移动设备。(4)不用水冲洗或用湿布擦拭电器设备。(5)不违章救护他人触电,造成救护者一起触电。(6)在对有高压电容的线路检修时要进行放电处理。

  (7)不得使用超过规定负荷的大功率或超大功率电器产品。

  2、施工方面

  (1)严禁误将电源保护接地与零线相接,且插座火线、零线位置接反使机壳带电。(2)严禁插头接线不合理,造成电源线外露,导致触电。(3)严禁供电线路架设不规范造成搭接物带电。(4)严禁随意更换与原规格不符合的空气开关,失去短路保护作用,导致电器损坏。(5)严禁施工中未对电器设备进行接地保护处理。

  (6)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园区相关电器设备。3、电器产品、工具质量方面(1)严禁电器设备缺少保护设施,造成电器在正常情况下损坏和触电。(2)严禁带电作业时,使用不合格或不合理的工具或绝缘设施造成维修人员触电。(3)严禁使用劣质材料、不符合设计要求材料做出的绝缘等级、抗老化能力低、容易触电的产品。

  4、其他方面(1)降低电器设备的对地绝缘水平。

  (2)保持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正常工作状态,防止异常高温和电火花、电弧的产生;(3)对正常操作可产生电火花或电弧的场合,注意远离易燃物并对电火花的飞溅做必要的防护;

  (二) 仓储注意事项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4、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5、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 不得混存。

  6、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7、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8、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9、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严禁吸烟,不准住人。

  10、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1、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2、组建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3、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4、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5、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6、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7、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8、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19、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0、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1、库房外一律不得采用明火作业。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三)消防注意事项

  1、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有关制度,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妥善保管和维护甲方在乙方租赁场地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搬动或损毁,严禁将楼宇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

  3、乙方不得占用或遮挡消火栓、灭火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等消防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范围等,乙方必须保证消防通道具有回路并畅通。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双方同意的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但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同意。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接封阳台加工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特制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封阳台。

  二、工程地址:

  三、工程范围:铝合金加工安装。

  四、工程量:窗户面积约 ㎡,单价元/㎡

  五、工程造价:合计价款约

  六、铝合金采用 ,玻璃采用

  七、工程工期

  乙方于年 月 日进场安装,按甲方需求进度完成门窗的安装任务。

  八、付款方式和结算方式

  签订合同预

  付定金,外框安装完成后付总价的30%进度款,玻璃装完付清余款。(质保一年)。

  九、甲乙双方应履行的职责

  1、甲方提供门窗的加工图纸,并确定门窗的安装位置;乙方按图纸加工安装。

  2、乙方负责管理加工人员及工地现场安装人员的安全问题,教育员工遵守工地的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所造成的人身伤害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乙方的责任

  1、安装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因质量不合格,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2、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定的施工工期,保质保量完成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安全协议书 篇6

  甲方:北京市康瑞龙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大型活动名称:

  租赁场馆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大型活动乘办方负责人:

  电话: 移动电话:

  依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大型社会活动治安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等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对各类大型社会活动的各项安全规范要求,本着“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北京市康瑞龙祥体育发展有限公司与本次大型活动的承办方签订本安全协议书,以约束和规范签约双方的安全行为,确保本次大型活动的安全。

  本协议书的签订双方单位应当对协议书内的各项条款严格遵照执行,并承担相关责任。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1依照各级政府制定的法律法规、安全规范和房山区体育中心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甲方有权配合公安、消防机关或单独对乙方活动期间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1。2对乙方聘用的在活动现场从事展台施工搭建的单位和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备案,对不能提供有效资质材料、证件的施工单位或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场施工。

  1。3 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展台施工搭建人员和参观观众等相关人员,应当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活动区域。 1。4保证活动场地符合国家和本市建筑、消防、卫生等安全标准,并向承办者提供场所人员核定容量、安全通道、出入口以及供电系统等涉及场所使用安全的资料、证明。

  1。5 根据安全要求设立安全缓进通道、安全出入口和安全通道,设置明显的引导指示标志,并保证畅通。

  1。6 甲方为场地配备应急广播、照明设施,并确保完好、有效。

  1。7 甲方确保停车设施不被挤占、挪用,并维护安全秩序。

  1。8 甲方保证安全防范设施与大型活动安全要求相适应。

  1。9 甲方配备专业工作人员,保证重点部位安全和重要设施正常运转。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乙方应依照公安、消防等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供相关报送公安、消防机关的审批材料,履行各项报审、报批手续。

  2。2 乙方应进行安全风险预测或者委托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训练。

  2。3 乙方应建立并落实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措施、岗位安全职责,并指派一名主管领导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并配置一定数量的、具备相当安全保卫工作经验的保卫人员负责本次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2。4 依照大型社会活动“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对本次活动期间出现的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各类安全问题及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2。5 乙方为大型活动的安全工作提供必需的物质保障。

  2。6 乙方组织实施现场安全工作,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2。7 乙方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和教育,及时劝阻和制止妨碍大型活动秩序的.行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2。8 乙方应接受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9 乙方保障临时搭建的设施、建筑物的安全,消除安全隐患。

  2。10按照实施安全许可的公安机关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对参加大型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对拒不接受安全检查的拒绝其进入。

  2。11乙方应当为所有进入活动场地的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展台施工搭建人员等相关人员制作并按要求佩带配有照片的有效证件或持有相关票证,对未按规定佩带有效证件人员、倒证、冒用他人证件、无票人员或其他无关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有权阻止并随时将其请出活动区域。

  2。12 活动区域内严禁吸烟,严禁使用明火施工作业,严禁使用和存放易燃、

  易爆物品。

  2。13 乙方、参展商和施工单位的设备、器材、展品等应当由专人负责保管,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工作人员、参展商和展台施工人员的个人财物安全由个人负责

  第三条 损失赔偿

  3。1活动场地内的建筑物、各类设施、器材等,乙方不得损坏、丢失或挪作他用,造成丢失、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3。2 由于乙方对本协议书中规定各项条款的监督、检查、管理和执行的力度不够或未能予以严格落实而造成任何事故的,乙方将被甲方视为事故的第一责任方进行责任追究和索赔。

  3。3 因违反上述内容及甲方其它相关规定的行为,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损失、因本次活动展台搭建施工单位或人员的过错造成的损失,按所造成损失的价值。由乙方和展台搭建施工单位,按事故责任比例,共同负责赔偿甲方的直接或间接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4。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4。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五条 其他

  5。1双方对协议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2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5。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全协议书 篇7

  为了进一步增强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安全,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民法通则》、国家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与学生家长签订本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是学生的父母或家长委托的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应依法对学生进行监护和教育,其监护关系和责任不因学生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应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纪律的教育。

  2、学生在自行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在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请假、无故逃课、旷课期间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3、学校坚决杜绝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车况不好的车辆、“三无”车辆、农用车辆、超载车辆及电动车、摩托车。家长要教育孩子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更不能带孩子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不遵守交通规则,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或车况不好的车辆及“三无车辆”、农用车辆。骑自行车等外出,不遵守交通规则,说笑打闹,飚车拐弯、抢行、带人;骑电动车、摩托车和不安全车辆外出,由此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

  4、在放学后、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5、学生私自玩火、电、水、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私带锐刀钝器物造成的人身伤害;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没有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用暴力解决问题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6、学生违反法律规定,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学校的规章制度或纪律,实施具有危险或者可能危及他人的行为,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7、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学校、教师已经告诫、纠正,但学生不听劝阻、拒不改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8、家长或其监护人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或患有特殊疾病,隐瞒和未告知学校,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人身伤害及病状等学校概不负责。

  9、未成年学生的身体、行为、情绪等有异常情况,监护人知道或已被学校告知,但监护人未10、学生在校外商店、摊点等购买食品,发生的饮食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1、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施工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12、因学生吸烟、酗酒、赌博、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迷恋网络游戏、网上聊天、进入网吧和经营性歌舞厅及与有不良行为的人交往而造成的损害,学校概不负责。

  13、学生因违反学校明文规定禁止的有关条款,造成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学校与家长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学期。本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问题,依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为准。

  甲方(学校盖章):

  乙方:(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签字):

  校长(签字):

  学生(签字):

  二0年月日

  履行相应监护职责,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概不负责。

安全协议书 篇8

  学生社团外出活动安全承诺书鉴于有机会在(时间)参加比赛及其相关活动(以下统一简称为“活动”),本人_________(若是未成年人,则为该未成年选手的法定监护人)以自己的名义(或代表该未成年选手)声明如下:

  1、本人完全明白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活动存在的各项风险(包括人身、经济损失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损失的风险),前述风险既可能因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自己的作为或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也可能因他人的作为、不作为或过失而造成,或者因对活动的有关设备、设施、道具或场区的状况条件不熟悉以及活动的规则造成;

  2、承担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人身及财产损失方面、本人或该未成年选手参加活动所导致的或由于前述活动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风险;

  3、本人保证在活动开始前已将本次活动的详细情况告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并征得了他们的同意;

  4、承诺不会就人身或财产损失向目前就读学校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以及院系等提起关于无过错责任和间接责任的诉讼或有关赔偿请求。

  本人保证已阅读和理解并自愿作出上述声明。

  学生姓名: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参赛当日年龄: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父、母亲/监护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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