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协议书

时间:2021-06-26 11:23:5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关于项目协议书范文10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协议书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想写协议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项目协议书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项目协议书范文10篇

项目协议书 篇1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XX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应甲方的聘请,乙方指派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为甲方开发的_________房地产项目(下称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法律顾问组成员及聘期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师组成法律顾问组,_________律师担任组长。

  法律顾问组的聘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本项目结束止。本项目预计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结束。

  二、法律顾问组提供法律服务的职责范围

  法律顾问组向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1.起草、修改本项目前期拆迁合同;

  2.参与本项目工程招投标事务,审查招投标文件;

  3.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设计合同;

  4.参与本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的洽谈、起草、修改;

  5.审查、修改本项目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6.参与审查本项目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起草、修改工程分包合同;

  7.审查、修改甲方采购设备和材料的合同;

  8.协助甲方控制工程造价、审查工程量增减的支付依据;

  9.协助甲方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

  10.参加甲方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协助甲方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11.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本项目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调解、仲裁活动;

  12.代办本项目开发过程中的公证事务,办理律师见证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13.接受甲方委托,办理本项目其他专项法律事务。

  三、法律顾问组的工作方式

  1.甲、乙双方建立联系人制度,遇有需法律顾问办理的事务,由甲方填写《法律顾问组需办事项》,提前通知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理;法律顾问因故不能到甲方处办理时,乙方可临时指派其他律师代为办理。

  2.在遇有需法律顾问集中办理的法律事务时,乙方指派专人到甲方处办公。甲方指定_________为法律顾问组的联系人,乙方指定_________为联系人。

  四、甲方为法律顾问组提供的工作条件

  在法律顾问到甲方处办公时,甲方应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

  五、法律顾问费的收取办法和结算方式

  1.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律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元,本协议签订时支付_______元,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_元。

  2.法律顾问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条第1-10项服务时,不另行收费;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本合同第二条第11项服务时,乙方在约定的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_________%另行收取代理费。

  3.法律顾问为办理甲方事务在_________市内所需的资料费、交通费、误餐补助费等项费用由乙方自理;赴_________以外的地区所需的交通费、差旅费、补助费等项费用,由甲方负担。

  六、双方责任

  1.法律顾问组应勤勉尽责,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甲方授权的范围内履行职务,并对所经办事务的合法性负责。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2.甲方应如实向法律顾问组叙述情况,提供有关材料。法律顾问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代理甲方办理之事务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七、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双方应信守本合同,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

  2.甲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或要求更换法律顾问:

  (1)法律顾问不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法律服务,经甲方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2)因法律顾问的过错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3.乙方在下述情况下,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有意向法律顾问提供虚假情况、捏造事实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工作条件的;

  (3)甲方累计 个月未按时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的。

  八、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即违反本合同时,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并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项目结束时自行失效。本项目结束时间超过预计时间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偿条款,可延长聘期。

  十、争议的处理

  1、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美术馆

  在美术馆落成开幕仪式上,甲方将有关领导及书画界名人的书画转赠给美术馆收藏,本

  着对这批有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的书画的收藏和日后的展览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后,明确关于收藏的书画的双方责任。

  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收藏乙方捐赠书法、美术作品34件,其中书法24幅,国画10幅(详见附件)。

  2、甲方收藏乙方捐赠的34件书画作品,属于国家拥有的文化财产。甲方有责任将收藏的艺术品按国家博物馆的有关条例保护好,承担该艺术品不作任何商业用途和不作礼品赠与他人的责任。甲方向乙方颁发《收藏证书》。

  3、甲方收藏书画作品后,按国家有关文物工作法规享有对艺术藏品的有关权利,包括用于文化交流、出版、展览、陈列、研究、传播、推广及进行有关修复装裱工作的权利。

  4、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有关收藏捐赠书画作品,保证不进行商品用途及不作礼品赠与他人的责任。

  5、乙方如要借出捐赠书画艺术品进行文化交流,必须向甲方承诺该活动为非商业性质,并承担藏品不受损坏的责任。

  6、乙方应尽可能向甲方提供有关捐赠书画作品的有关资料,以便甲方做好捐赠书画作品的档案登记工作。

  7、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一份,双方有义务共同执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美术馆)

  签字(盖章):

  日期:年 月

  乙方: 签字:.日期:年日.日 月

项目协议书 篇3

  甲方:中国期货业协会

  乙方:

  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担甲方"中国期货业协会联合研究计划"研究课题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课题名称: ,课题编号 .

  二,乙方同意承担甲方的课题,承诺遵守《中期协联合研究计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和要求,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

  三,乙方负责课题组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经费的管理与使用,甲方对乙方课题研究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四,课题经费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元),由甲乙双方共同筹集.课题经费拨付至乙方账户进行管理.其中:

  甲方同意资助 元(大写:人民币 元)作为课题研究经费,承诺于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拨付50%的经费,于乙方课题初稿提交甲方后拨付30%的经费,剩余20%的经费在课题验收结项后拨付,未通过验收结项的,不予拨付.

  乙方同意自筹配套经费 元(大写:人民币 元)作为课题研究经费,并于本协议生效后15日内到位.

  五,乙方应于XX年12月31日前按甲方要求提交研究成果.

  六,甲方有权优先使用本协议所指课题研究成果.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本协议连同附件,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课题配套经费证明

  附件2:项目预算表

  甲方: 乙方:

  (盖 章) (盖 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使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在_________实现产业化,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一、土地问题

  1.土地位置及出让方式:甲方同意本项目进入_________实现产业化。初步确定项目建设地点位于_________占地约_________亩。其中独自使用面积_________亩,代征道路面积_________亩,确切位置坐标四至和土地面积待甲方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实测后确认。甲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有偿出让方式提供给乙方。

  2.土地价格:为体现对本项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确定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亩的优惠价格,将项目所需该宗土地的使用权出让给乙方,出让金总额为_________元人民币。该宗土地征用成本与出让值差额计_________元,由_________参照项目单位纳税_________财政收益部分给予相同额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_________规划土地建设管理部门与乙方签订正式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乙方在该合同签订后十五日内,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尽快办妥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手续。

  二、工程建设

  1.开工条件:

  按照乙方建设规划要求,甲方承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保证本期用地具备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宽带网、公用天线、通电、通信、通路和场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设条件,确保乙方顺利进场。否则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建设手续。 乙方则负责按规定时间、额度缴纳有关费用。

  2.工程进度: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进场开公建设,并严格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投入资金进行建设,保证建设进度。

  3.竣工时间:乙方必须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时应于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时间内,向甲方提出延期说明,取得甲方认可。

  三、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其他应付款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缴纳费用的‰缴纳滞纳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协议规定建设的,应交纳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连续两年不投资建设的,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3.如果由于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占用土地使用权时,甲方应赔偿乙方已付土地出让金5%的违约金。

  4.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保证甲方对本项目的补贴在一定时间内得到补偿。自本项目正式投产起五年内,乙方向_________税务机关缴纳的各种税金(退税或创汇奖励),低于乙方已报送给甲方的项目报告书中所承诺的相应税种(退税或创汇奖励)金额的50%时(优惠政策除外),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其税金差额。 即:乙方在项目报告书中承诺的某一税种具体金额×50%=乙方当年该税种实际缴纳金额。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协议时, 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2.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不能履行本协议有关条款之规定义务时,该种不履行将不构成违约,但当事一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并在发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协议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报告,同时,提供有关部门出据的不可抗力证明。

  3.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每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签订。

  5.本协议有效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6.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约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项目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约项目承接,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就创作委约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进行创作,甲方提供相应的创作委约项目资金(其中创作酬金部分为80%、创作业务经费为20%)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条:甲方在协议生效后,根据《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约制实施细则》由院财务部门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一期创作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40%);创作业务经费则按票据报销;待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经院创作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受聘委约创作者发放第二期酬金(创作酬金部分的60%)。

  第三条:由甲方创作委约项目产生的音乐作品著作权(演出、出版乐谱和音像制品、媒体播放等权益)属甲方所有;乙方享有作品的署名权,保持作品的完整权。甲方在乙方提交作品之后的两年内,因使用作品著作权取得的经济利益,乙方享有40%,两年之后因作品产生的经济利益全部归乙方所有。

  乙方自创作委约项目(作品)完成并提交甲方之日起两年内,甲方未使用的,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自行联系使用方,其取得的经济利益按上一款进行分配。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作品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但重大修改应征得乙方的同意;甲方亦可提出修改意见,由乙方本人修改。

  第四条:乙方保证完成之创作委约项目确为本人创作成果;在著作权法允许范围内,使用历史文献资料(如传统音乐、民间音乐、外国音乐素材)以及他人作品材料,必须申明,并负全部责任;如有抄袭情形,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因乙方作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而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也须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乙方自签约之日起,享有参加甲方组织的涉及音乐创作各类活动的学术权益。课题结束后,乙方的权利终止。

  第六条:乙方未能按期提交创作委约项目规定的完整作品,或经延期后仍未能提交时,应全额返回甲方已支付的创作酬金和创作业务经费;乙方今后无权再受聘上海音乐学院创作委员会创作委约项目。

  第七条: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创作酬金、报销创作业务经费,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可暂时停止委约项目创作;甲方在收到通知后20天内仍未支付、报销,乙方可单方面终止协议,并不返回甲方以前支付的创作酬金和报销的创作业务经费。、

  第八条:本承接协议所附之《创作委约项目议定 书》,是指经甲方认可的甲乙双方对项目内容、创作过程、时间、酬金、业务经费以及最后提交创作委约成果的日期、方式的约定。《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是本承接协议的组成部分,应由双方签字认可。

  第九条:本承接协议履行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根据相关法律赋予的权利,依靠法律手段解决。

  第十条:本承接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对《创作委约项目议定书》达成一致后生效。

  第十一条:本承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一份由其常设执行机构上海音乐学院创作中心保存)。

  甲方: 乙方: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5

  第一条 本项目由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共同合作,以_________方为课题组长,(获批□、申请□)经费_________元,研究时间为_________年。

  第二条 项目研究工作分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三条 经费分配比例如下: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

  第四条 企业配套经费比例:

  _________。

  第五条 知识产权归属:

  所有权归属:_________;名誉权分享: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六条 合作项目各方应严格遵守共同签订的合作协议书,除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得中途撤销或中止合同。在合同期内,一方要求修改合同条款,须各方协商,确认后方能生效。

  第七条 如合作方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条款时,由项目负责人报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另寻合作者。

  第八条 经批准中途退出合作的一方,应视具体情况将所余经费退回项目主持方,已用经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审查报告,报项目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合作一方在工作进行中有问题不及时报告,影响项目整体的年度进展者,项目负责人有权缓拨或停拨下一年度经费,并通报项目主管部门。如影响项目整体无法完成者,将承担相关责任,并报主管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 丁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协议书 篇6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应邀演出相关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演出内容、时间、地点、场次:

  1、甲乙双方经过相互协商,决定举办xx演出

  2、演出时间定于:

  3、演出地点:

  4、演出场次:

  5、演出装台、排练时间:

  二、演出费用:

  1、甲方向乙方支付演出费__________元,舞美制作费__________元,共计__________元(不含交通费、道具运输费及食宿费)。或: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票房,票价档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演出场地由_____方负责,演出的营业税由_____方负责。

  3、演出的宣传由_____方负责,演出的节目单印制由_____方负责。

  4、演出道具由_____方提供,演出灯光由_____提供,演出音响由_____提供,演出布景由_____方提供,演出服装、化妆由_____方提供,演出乐器由_____提供。

  5、演出器材的运输费由_____方负责。

  6、演出从北京至________的往返交通费由_____方负责,其中飞机票_____张,火车软卧票_____张,火车硬卧票_____张。

  7、演出总人数为_______人,在演出期间的当地住宿费由_____方负责,住宿标准为三星级以上宾馆,其中单人标准间_____间,双人标准间_____间。

  8、演出人员在演出期间的当地餐费由_____方负责(用餐标准及时间见附件)。

  三、结款方式: 甲方在合同签定后________内向乙方支付定金________元,全部款项在________内结清。

  四、其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上述议定事项履行自己所承担的经济责任与其它保证条件。

  2、乙方有义务按双方议定的节目单内容高质量地完成演出。

  3、甲方或任何第三方如需对演出进行录音、录像须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五、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上述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影响演出的情况,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分成演出则须向乙方赔偿全部票房中乙方所占比例份额的100%。

  2、乙方如违反合同,擅自变更演出时间、内容,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分成演出则须向甲方赔偿全部票房中甲方所占比例份额的100%。

  六、互不承担责任: 如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战争、灾害等导致演出不能进行所造成的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中如有修改本合同的内容,以补充协议为准。八、争议解决办法:

  1、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单位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的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 方: 乙 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盖章: 盖章:

  地址: 地 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 号:

  邮编: 邮 编:

  电话: 电 话:

  传真: 传 真: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项目协议书 篇7

  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

  自来水厂技改项目

  目 录

  1.定义与解释

  2.工程内容

  3.工程造价

  4.对技改项目的基本要求

  5.工程实施责任

  6.工程进度

  7.调试

  8.移交所有权

  9.争议的解决

  10.附则

  协 议 书

  甲 方(授权方):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 方(投资方):河南省徐氏建筑集团

  为加快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融资和建设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基于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与河南省徐氏建筑集团(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其开发区自来水厂技改项目经营权出让给乙方。即甲方授权乙方在特许经营期内按经过审批的规划建设施工图进行建设,按双方约定条款进行运营,并在特许期满之日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甲方。就此技改工程甲乙双方达成本协议。

  1.定义与解释

  “工程”指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建造、竣工、调试、试运行和运行。

  “工程造价”指第3款的费用。

  “竣工期”指基础设施调试成功并可以开始运行的日期。 “运行期”指从基础设施商业运行开始日计算的日期。 “移交日期”指运行期最后一天的第二天。

  “日”指公历日。

  2.工程内容

  2.1 本工程命名为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自来水厂技改项目。

  2.2 工程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具体位置可以根

  据现场条件在详细设计阶段予以适当调整。

  2.3 本工程应在建设、运营和移交的基础上实施。

  2.4 本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日供水3万吨的自来水厂(视园区发展情况可分期建设)及配套供水管网工程。

  3.工程造价

  3.1 工程造价估算约5000万元(具体见工程竣工决算)。

  3.2 工程总造价应由下述费用组成但不限于下述费用:

  1)可行性研究、设计、地勘和工程技术服务及其他咨询服务的费用;

  2)建造和安装费用;

  3)购买设备和材料的费用;

  4)管理费用;

  5)其他费用;

  6)不可预见费用;

  7)建造期融资贷款等资金的利息;

  8)工程建设费。

  3.3 工程预算、决算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92号)、《河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豫建价[20xx]330号)、《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标准》(20xx版)、《河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标准》(20xx版)、郑州市建设造价(建设期内)等文件和定额确定的方法和原则,在按上述方法和原则编制造价预算和决算,并符合郑州市相关规定(即由郑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预算评审和郑州市审计局进行工程竣工决算)。

  4.对技改项目的基本要求

  4.1 自来水厂项目建设和园区供水管网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2 日供水3万吨自来水厂项目5年技改项目经营权授予乙方。

  4.3 自来水费征收比照县物价部门的收费文件及收费标准收取。

  4.4 乙方必须按照已获批准的自来水处理初步设计,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并依此投资建设;初步设计的变更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并取得原批准单位的批准。工程竣工后需经相关部门验收通过,首期工程建设期1年,二期以后视园区发展情况另定。

  5.工程实施责任

  5.1 乙方应负责:

  5.1.1 工程施工设计与工程技术服务、设备采购、建造和试运行;

  5.1.2 建造工程的所有费用及保证建设资金充盈;

  5.1.3 建造的自来水厂必须采用国内先进的处理工艺,先进的处理设备,自动化程度高的水厂。

  5.1.4 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在特许期满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无偿移交给甲方。

  5.1.5 乙方应当按照授权的相关条款规定和该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管。

  5.1.6 乙方不得超越授权规定的`范围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未经甲方批准,不得以转让或者出租、质押等方式处理特许经营权。

项目协议书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微信公众平台托管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合同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合同。

  第一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中规定的内容。

  B) 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不会侵犯第三方的权利,若发生侵犯第三方权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C) 在代运营的过程中应给予乙方积极配合,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拿出确定的意见。 D) 在公众平台运营管理中,应当符合国家法律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A) 按照双方商定的委托业务,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公众平台完成托管运营项目。

  B) 乙方在托管运营过程中,提供信息采集,图片处理等相关操作,若甲方需要在图文发布

  中需要要求使用到某类图片,则图片应由甲方提供并由甲方承担与此相关的版权责任。

  C) 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收取合同费用。

  D) 协议签订后后,及时向甲方提交运营报告供甲方查阅。

  第二章 代运营合作流程

  1. 合同签订

  甲乙双方就公众平台托管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微信公众平台托管代运营合同书》 2. 公众平台信息提供

  在合同签订后的7个工作日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公众平台账号等信息,这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众平台账号、行业图文资料、活动策划案图文、运营注意细节等。由于必要资料提交不及时造成的影响,乙方不承担责任。

  3. 乙方在收到相关资料后,开始安排图文设计人员,操作运营托管工作。

  第三章 违约责任

  1. 乙方在运营过程中需与甲方积极配合,提供有效的修改意见或确认信息,若在项目进行

  过程中,甲方处于停滞状态,即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既不给出有效修改意见也不对其进行肯定确认,如果停滞时间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则视作甲方主动解除本合同,处理办法遵循本章第3条;

  2. 甲乙双方不得无故解除本合同。甲方无故解除合同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经支付的费

  用。乙方无故解除合同的,应返还已经收取的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3. 本合同其他条款对合同的解除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四章 其他条款

  1. 双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

  2.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补充,但

  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或使得本合同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

  3. 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

  同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和争议的解决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根据原意并结合本合同目的进行。

  4. 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5.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章 服务内容 请在您所选择的服务项目前面打 √

  第六章 付款方式

  1. 费用共计价格〔RMB〕: 元,(大写) 圆整。自该协议签订起,

  甲方应在三日内将合同款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合作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支付方式: □现金 □支票 □汇款

  乙方公司名称: 乙方公司银行: 乙方公司账号:

  甲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授权代表人(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协议书 篇9

  甲方(项目方):

  乙方(投资方):

  根据国家关于项目股权转让的有关规定,本着将该项目做强做大的经营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转让项目股权 ,计 股,每股20万人民币,共计: 万人民币。

  二、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项目定金,股份金额的 %,即 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账号,待其投入股份资金时,将此定金抵做股金。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剩余部分股份资金 万元打入项目专用支出主账号,同时委派一名乙方会计人员(或乙方本人)进驻项目办公地进行5×7小时(周一至周五)办公,以监督甲方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支出情况,工资由项目公司负担。

  四、红利结算:项目正常运行状况下,第一次红利结算期为项目正式上线之日至18个月后,再后为每年一次。如果发展状况良好,红利结算期可由双方另行商定施行。

  五、项目流动资金预留额为400万元。结算红利时,须先补足流动资金预留额,再进行利润分配。

  六、项目共设立若干个收入账号(其中一个主收入账号,与支付宝挂接),和两个支出账号(支出主账号,支出副账号。副账号为小额临时存储账号,以方便关于该项目小额开销提现与花费使用),所有账号均开通网上银行,登陆账号与密码为双方共同拥有,乙方可对所有账号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进行随时随地的网上监督与查询。所有收入账号平时均不能进行任何形式的支出(网银、缴费、消费、自动取款等),只在红利结算时(网银结算),双方均在场情形下,将所有收入账号中的钱款,按各方的股份比例的利益分成,划入各自的私立银行账号。

  七、项目所有支出须以票据、合同、建议书、借据等带有收方签字盖章的正式文字文件作为依据。

  八、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一方损失:对方将不承当任何法律责任。

  九、乙方可以劳务形式参与该项目的运作、开发与推广工作,具体薪金数额可参照该项目‘劳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十、双方项目股份转让时,现有股东具有知情权和同等股值优先受让权。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自与乙方合作开始后,必须尽心竭力做好项目的制作、维护、推广等一切运行管理工作,以使该项目尽早赢利。

  二、由于该项目专业性、技术性、股份比例等原因,甲方对该项目具有一定意义的决策权,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意见要进行最大程度的采纳,只要对项目的发展有益,双方应尽心竭力地互相协助、鼓励,不怀对项目发展无益的私心,不做对项目发展有害的事情,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该项目做强大。

  三、甲方对股金须严格管理、谨慎开销。所有支出必须完全与本项目有关,并且按月就项目支出问题,向乙方如实、详细地通报。甲方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循专款专用的原则,做到支出有因、开销有票,杜绝一切本项目以外任何理由、任何形式的款项支出行为。

  四、甲方可于合作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将甲方全部或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对乙方需严格履行详细的告知义务。

项目协议书 篇10

  中国内蒙古乌兰察布市

  甲方: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

  乙方:内蒙古兴托重载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鉴于:

  一、甲方为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采用BOT方式建设煤炭运输专用高速公路的批复》(内政发[20xx]113号)、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内交发[20xx]770号)等文件的精神,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协议;

  二、乙方为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和维护;

  三、为了确保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其所辖部门给予乙方的权利,保证项目投资主体及乙方全体股东的权益,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同意授予乙方本协议所规定的特许权。

  因此,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决定以“BOT”模式建设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特许权合同书:

  第一章 特许权的内容、方式及期限

  第一条 特许权的内容

  1.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该公路项目的批复,甲方特许乙方独占排他享有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以下简称“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该权利在整个授权期内有效。

  甲方郑重保证:至本协议签订之日,未授予任何第三方享有本协议中乙方享有之托县至兴和公路的特许权。并将确保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其他权利和优先权不以任何方式受到损害和妨碍。

  特许权主要包括以下权利:

  (1)建设管理权;

  (2)运营管理权和车辆通行收费权;

  (3)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权、经营管理权。

  1.2甲方特许乙方享有独立、排他的托县至兴和公路特许权,甲方根据本协议授予乙方的特许权在授权期间内是专属于乙方的。甲方确保特许权的任何部分在授权期间内不再授予其他方。

  1.3甲方特许乙方享有托县至兴和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服务区的开发建设经营权。含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同期。

  1.4特许权的补充规定

  1.4.1托县至兴和公路收费站地址应当根据自治区政府的批准设立。

  1.4.2按照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字[20xx]45号),特许经营新建公路经竣工验收后,达到收费的必要条件方可收费,收费标准按自治区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执行。

  1.4.3公路建设和经营期限内,乙方享有国家、自治区有关公路建设和开发优惠政策和西部开发相关优惠政策,享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沿线各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公路建设和沿线开发的一切优惠政策。

  1.4.4乙方有权根据同期国家及内蒙古地区消费物价指数变化情况或项目合理的经营成本等因素的变动情况,拟定公路收费价格调整方案,经报自治区政府批准后执行。乙方应当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第二条特许权的方式

  2.1该特许权以BOT(建设、运营和移交)形式由乙方享有。

  第三条特许权的期限

  3.1乙方享有的特许权期限(以下简称“特许期”)始于本协议缔结之日,于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甲方授予乙方收费经营期限为30年(不含建设期)。

  3.2上述收费经营期限指托县至兴和公路,从托克托经和林县、凉城县、察哈尔右翼前旗,至兴和县公路项目(以下称该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的收费经营期限。

  3.3鉴于重载高速公路维护任务重、费用高,为保证公路完好,甲方同意除给予乙方投资建设的内蒙古煤炭专运高速公路30年收费经营权。

  3.4服务区的经营期限与乙方拥有的该服务区所有权期限相同。

  3.5经双方书面同意,并符合国家现行和日后颁布的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交通厅批准,特许期限可以延长。

  3.6在特许期内,如因本协议规定的不可抗拒的原因无法实施或继续实施项目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期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当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第四条乙方享有特许权的先决条件

  4.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形成同意参照BOT模式投资建设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文件。

  4.2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和交通厅对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同意托县至兴和公路建设用地取得内蒙古国土资源厅关于内蒙古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建设项目用地计划的意见。

  4.4乙方向甲方提交其关于托县至兴和公路工程投融资计划以及银行贷款承诺书。

  第五条特许权的转让、担保、出租

  5.1转让

  5.1.1乙方依据本协议享有的投资建设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乙方股东或投资联合体调整和变化需报甲方备案,但新的股东或投资联合体必须承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担相应的义务。具体项目由乙方依据本协议专门成立的项目公司实施投资建设。

  5.1.2乙方根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可以转让,但是必须具有以下先决条件:

  5.1.2.1乙方事先将转让的内容、方式及受让人的概况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同时向甲方递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并同时在此期间出具同意与否的书面意见。

  5.1.2.2乙方已经获得受让方的同意,取得受让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义务和享有权利的书面文件,并将此文件正本一份提交给甲方。

  5.1.3乙方与受让方签署的转让合同中,受让方对乙方承担的义务,不得少于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

  5.2担保

  5.2.1乙方有权将其依据本协议享有的公路通行收费权以及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开发经营权进行担保。

  5.2.2乙方用上述权利进行担保的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出租

  5.3.1乙方有权将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经营权进行出租。

  5.3.2上述设施的出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协议规定的特许期。

  5.3.4乙方如违反本协议的约定进行转让、担保、出租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特许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章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第六条 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6.1在公路移交前,公路基础设施和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由乙方享有。

  6.2甲方承认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这种所有权和经营权依照我国法律得到体现。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在整个特许期内,对乙方享有所有权和经营权的设施及其他资产不进行征用、充公、收归国有。

  6.3在特许期内甲方和其他第三方需占用公路用地,穿越公路(包括上跨、下穿)构筑、设置构筑物、管线,增设公路交通岔道口,沿线公路两侧经营性网点、房屋开发,需上下公路的交叉设施和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各种宣传、广告设施,必须征的乙方同意后,甲方方可办理路政审批许可证手续。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与赔偿。

  6.4特许权期限届满后,甲方无偿收回托县至兴和公路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所有权。公路设施所有权移交给甲方的日期为特许权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

  第七条 设施的转让、抵押、出租

  7.1在特许期内,公路基础设施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转让、担保,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7.2乙方有权对公路沿线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进行转让、抵押,但是必须事先告知受让人或抵押权人,甲方在特许权期限届满后有权无偿收回上述设施。

  7.3乙方对公路沿线规定区域内的包括服务区在内的服务设施有权进行出租。

  7.4乙方违反本协议进行转让、抵押、出租公路基础设施的,甲方有权予以制止,并提前收回设施所有权,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章 工程

  第八条 工程的建设施工

  8.1建设施工的一般性规定

  8.1.1本协议项下工程的正式名称为:托县至兴和煤炭运输公路项目工程。该工程的组成详

  见本协议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其附件。该项目沿线属平原微丘地貌,地势起伏不大,根据现有公路技术状况、发展环境、预测交通流量等因素,建议推荐方案:近期按高速公路,路基宽度26米的标准投资建设。

  8.1.2乙方对《施工图设计》中列举的项目,执行项目自建总承包或其他承包建设方式。乙方应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进行设计、施工。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设计、施工规范。经甲乙双方审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更改。如果一方认为确需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原设计单位的同意,并修订出图纸及说明,由此发生的工程费用的超出部分由提出方负担。

  8.1.3乙方同时负有托县至兴和公路项目的建设前期工作,包括设计、施工、质量控制等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相应义务。

  8.2工程交、竣工验收

  工程的交、竣工验收原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8.2.1工程竣工后,乙方按照规范要求向甲方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令20xx年3号)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后甲方必须提交验收结果,如果不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组织进行验收,又不能提出书面意见的,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担。

  8.2.2验收中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国家工程质量管理部门所规定的要求,或有需要进行局部修补的项目,乙方应当负责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返工修补完工再提请验收,直至达到要求。

  8.3工程的质量控制

  8.3.1乙方应自觉接受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对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测。并对检测出的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负责全部返工经费。但这种监督和检测应尽量地避免对施工进度造成干扰。

  8.3.2乙方有权派代表参加托县至兴和公路的检测和验收。

  8.3.3监督和检测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8.3.4对甲方开展相应的对项目施工的监督和检测,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为甲方代表提供协助和提供必要临时需用的设备。

  8.4工程的建设期限

  建设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6个月。因不可抗力导致工程工期延长的除外。

  第九条 建设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

  9.1乙方的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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