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持协议书

时间:2022-01-24 10:47:14 协议书 我要投稿

代持协议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可以使双方受到法律的保护。大家知道协议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代持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持协议书

代持协议书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系夫妻关系,丙方系甲乙双方的婚生子。现各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房产(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号)的代持事宜,通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物概况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产证号:__________________号;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用途:__________住宅;

  各方确认:丙并未就上述房产支付任何价款,亦未承担任何费用。丙方过去、现在、将来对上述房产均不享有任何实质物权和债权权益,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署前后均持续地享有上述房产100%的实质产权。

  二、产权代持

  本协议所称代持是指:丙方接受甲乙双方的委托,在丙方没有实际出资购买的情况下,为甲乙双方之利益,以丙方的名义代甲乙双方持有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房屋之产权,并以丙方的名义登记为__________________号房产证所记载之名义产权人。

  在没有获得甲乙双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丙方不得对上述房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甲乙双方在对该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

  丙方声明,丙方对该房屋并不享有任何真正的、实质上的权利,丙方代持上述 100% 产权完全系为甲乙双方利益的考虑,并且在任何情况下,丙方所代持的上述 100% 产权的行使应当完全服从和服务于甲乙双方的利益和要求。

  三、代持对价

  丙方自愿代持上述房产,无权就为代持上述房产______%的产权向甲乙双方主张任何形式的报酬、佣金、回报和利益。

  四、代持期限

  在甲乙双方正式通知结束丙方代持上述房产______%的产权之前,丙方将为甲乙双方代持上述房产______%的产权。

  五、代持义务

  (一)在没有获得甲乙双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丙方对其持有的产权不得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甲乙双方在对该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时,丙方应当及时、充分、有效地予以无条件配合,丙方的配合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丙方无条件根据甲乙双方的要求签署与该房产有关的、甲乙双方旨在对该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而发生的一切法律文件,以及毫不迟延地配合甲乙双方递交该等法律文件、配合甲乙双方与第三人洽商等等。

  (三)丙方在履行配合义务时,不得蓄意延误、拖延,在甲乙双方向丙方提出正式配合要求时,丙方根据甲乙双方要求实际采取配合行动不得超过三天时间。

  (四)丙方无权为履行本条约定义务而向甲乙双方主张任何形式之报酬、佣金或利益。

  六、若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之义务,甲乙双方有权依据本协议提请诉讼以确认恢复登记其对房产享有之所有权,由此产生之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等,概由丙方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之一切争议,都应先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协商解决,应诉之甲方住所地法院。

  八、本协议在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发生法律效力。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丙方(签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持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

  注册号:________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________公司人民币讲话稿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______注册资本(______注册资本金为______万元)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______,在______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______股东身份参与______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______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______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15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______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______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______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______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______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______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50%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

代持协议书3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_%。基于以上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

  (1)在股东名册上具名。

  (2)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

  (3)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

  (4)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_______万元人民币(_______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_______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_______有限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1、甲方拥有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监督权等实际拥有该部份被代持股份所应有权利。

  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_______有限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四、其他股东权利

  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可以行使该部份代持股份的表决权,乙方可以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份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如果因为甲方出资不实、抽逃出资,或甲方实际拥有的股份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经济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3、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4、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甲方承诺乙方处理甲方授权甲方处理的事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在代持甲方股份期间,基于甲方股份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在登记机关办理股份转让手续的费用,因公司基于股份分红而产生的税费等)由甲方承担。

  6、甲方承诺,在乙方代为持有该部分股份期间,乙方根据本协议以及甲方委托代为处理的有关公司及甲方股份事务,所产生的一切投资风险及公司经营风险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4、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5、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保密协议

  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八、司法管辖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交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补充,需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方可生效。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指定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____。同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协议书4

  委托方(以下称“甲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以下称“乙方”):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根据中国法律于_______年____月合法设立并存续;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万元。现甲方实际出资人民币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

  2.此协议项下的标的股份系甲方委托乙方受让原股东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

  基于以上鉴于条款所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上述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以下简称“代持股份”)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___________委托内容_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受让来源于原股东__________转让的目标公司____%的股份,作为该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第二条委托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目标公司的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

  2.甲方授权乙方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

  3.甲方授权乙方行使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第三条甲方的陈述和保证

  1.甲方作为上述股份的实际出资者,对目标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基于此的全部投资收益;

  2.甲方有权将“代持股份”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

  3.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

  4.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行使相应的股东权利;

  5.甲方保证以其实际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乙方保证其所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

  2.乙方保证本协议生效后因“代持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等)均全部归属于甲方;

  3.乙方保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持股份”及其股东权益,不得对“代持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乙方保证在以股东身份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

  5.乙方保证在甲方拟转让“代表股份”时,无条件同意并承受,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变更股东登记等)。

  第五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按本协议积极、全面履行自身义务,保障对方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支付对方与“代持股份”相应投资额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的,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协议签订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目标公司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签订地:____________

代持协议书5

  本股权代持协议("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签署:

  (1)代持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代持人");和

  (2)委托人姓名:举例,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

  在本协议中,代持人与委托人合称为"双方",单称为"一方"。

  鉴于,

  (A)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取得并持有一家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的有限(责任)公司[即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目标企业"),作为该目标企业元人民币之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的工商登记股东,名义上持有目标企业上述股东权益;

  (B)其中,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取得和/或持有目标企业的元人民币注册资本及相应股权即股权,系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的股权(详见下文第1条规定);

  (C)委托人愿意委托代持人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上述的股权,代持人愿意代委托人取得和/或持有该等股权;

  (D)双方希望通过本协议,明确代持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代持关系解除相关的问题。

  因此,

  双方就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股权的代持关系,及明确双方与此相关的法律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在转让条件成就之时转让代持股权的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1.代持关系

  1.1双方特此确认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目标企业 %的股权即 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以下简称"代持股权",如果因任何原因代持股权增加、因引入新的投资人而同比例稀释或者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持人处置部分代持股权,则除非双方另行签署书面协议,代持股权的比例应相应增加或者减少,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和可适用性)。委托人系全部代持股权的实际所有人并应享有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及所有的权益和风险。代持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的利益代为持有和管理代持股权。

  1.2代持人代委托人持有代持股权不收取任何报酬。

  2.股权代持

  2.1代持人应当善意地为委托人的利益持有代持股权并行使作为代持股权股东的权利。

  2.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指示的要求,及时对代持股权进行适当处置(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以委托人确定的价格将全部或者部分代持股权依法转让给第三方或者以代持股权设定质押);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或根据委托人书面指示,代持人不得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或者设置质押或任何权利负担)代持股权,但非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2.3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的所有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以各种形式派发的股息、红利及与因代持股权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其他利益,如股权转让对价、目标企业清算时因持有代持股权而分得之清算财产)均应归于委托人。对于上述利益中的货币部分,代持人应当在收到该等款项后十(10)个银行工作日内将依据本协议进行扣除后的余额(如有)划转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或者以委托人书面同意的其他方式支付给委托人。上述利益中如涉及目标企业的股权(如公积金转增股本),新获股权应自动增加至代持股权,其他形式的利益代持人应根据委托人的书面要求处置。

  2.4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如有)。

  2.5委托人特此授权代持人就代持股权行使股东投票权(决议权)以及目标企业股东依法享有的股东知情权利。

  2.6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如果代持人发生任何可以被合理认为影响代持人对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的事件时,应及时通知委托人,并描述相关情形。

  2.7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与代持股权有关或因之而引起的取得价格(如需要缴付的认缴注册资本或需支付的转股价款)、任何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承担,代持人有权从代持股权有关收益中相应扣除。

  3.代持关系解除

  3.1委托人不再拥有代持股权时,代持关系自动解除。

  3.2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代持人承诺,代持人将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代持股权变更至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3.3因将代持股权全部或部分变更至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名下所发生的所有税费及其他必要开支将由代持人承担。

  4.赔偿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股权处置、通知、授权委托及任命高级管理人员等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纠正其违约行为,未及时有效补救的,应赔偿另一方因该等违约行为而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5.其他

  5.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将持续有效直至根据本协议的规定终止。

  5.2本协议为双方就本协议主题事宜所达成的全部协议,并将全面取代双方此前就本协议主题事宜达成的任何书面或者口头的谅解、共识、协议或其他文件。无论本协议的其他任何规定,本协议的法律效力从属于目标企业的股(期)权激励计划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其他股(期)权激励文件,若有任何冲突或者不一致之处(包含但不限于代持股权的权利行使、处置以及争议解决的约定),以上述股(期)权激励计划及文件为准。

  5.3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其进行解释。

  5.4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提交目标企业住所地法院予以最终解决。

  5.5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存在及其任何条款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一方向其各自负有保密义务的专业顾问进行的披露除外。

  5.6本协议将在代持人不再持有任何代持股权(代持人违反本协议未经授权处分代持股权除外)之时终止;本协议的终止不应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已产生的义务的履行及一方因违反本协议而应承担的责任的承担。

  5.7通知。除非有书面通知改变下列地址,有关本协议的通知应通过专人送递、快递或传真送至下列地址。如通过快递,快递回执上的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专人送递,专人送递当日应视为送达日期;如通过传真,则在传真的传送确认单上显示的日期应视为送达,但在传真后应立即通过专人送递或快递将原件送至下列地址:

  委托人:举例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代持人:

  地址:

  收件人:

  传真:

  电话:

  电邮:

  5.8本协议一式两份,委托人、代持人各执一份,同等有效。

  (本页以下无正文,签署页后附)

  【股权代持协议签署页】

  兹证,本协议经委托人和代持人于首页所书日期签署。

  委托人:举例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持人: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代持协议书6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持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见证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甲方在 XX有限公司的股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是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出资和股权持有人,甲方拥有公司现股本总额的 %的股权,对应的应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现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甲方在公司的股权。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表甲方持有公司股权,及按本协议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乙方代持甲方股权后,工商登记的股权比例为乙方总计持有公司股权的 %,全部为乙方代表甲方持有甲方的股权。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乙方本人的名义代表甲方出资,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和办理工商登记、以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股权的对外转让、通过公司增资、减资、转让股权,或在股权上设置任何第三方权利等可能造成股权变动的股东会决议,以及取得公司分配的利润和其它收益不属于乙方代理权范围内的事项,应由甲方亲自行使,或由乙方就具体事务另行取得甲方授权后代为行使。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且不限于股东权益的任何转让、质押)。

  (二)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要求乙方将乙方代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或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应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和办理相关手续的,乙方应无条件同意,并配合办理。丙方作为公司另一股东,对此协议全面了解并知情,同意在公司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甲方提出要求上述股权转移要求时,丙方同意并配合甲方乙方办理股权的转移手续。

  (三)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收(包括但不限于因代持股产生的相关交通费、劳务费及就代持部分应缴税收)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权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其中劳务费为 元/年或总计 元,由甲方每年末/一次性支付乙方。其余费用如交通费、税金等由甲方据实支付乙方。

  (四)甲方作为委托人,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

  按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的一切投资风险。甲方应直接向公司出资,公司应根据甲方的请求向甲方颁发股东出资证明。

  (五)甲方作为“代表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通过乙方的代理享有股东权利,也应按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承担股东义务。

  (六)甲方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行为进行监督,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解除对乙方的委托,或重新委托第三人,甲方解除委托和重新委托的,应提前15日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就代持股部分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私利。

  (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代表持有的股权及其股东权益转委托给第三方。

  (三)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就行使代持股权对应的表决权时,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权”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四)乙方承诺,代表股权所产生的任何及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由甲方享有和收取,如乙方代为办理的,应在获得该投资收益后15日内,将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未能在合理时间内将因代持获得的收益交付甲方的,应向甲方支

  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的赔偿。

  五、保密条款

  双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情况予以保密,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一方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任一方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原件一式三份,协议三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三)特别约定:各方在公司存续期间,本着合作、善意、友好的精神,审慎行使权利,互不侵犯和损害对方利益。

  注意:丙方为公司其它股东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

  合同签订地:XX有限公司办公室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代持协议书7

  甲方: ,身份证: ,

  住址: ,电话: 。

  乙方: ,身份证 ,

  住址: ,电话: 。

  鉴于:

  1、甲方与 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资金 万元人民币。

  2、考虑到乙方不是主要投资者、为更有效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等因素,在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后乙方此次对公司的投资将采取代为持股的方式进行,即乙方投入公司的 万元占公司 %的股份(下称代持股份)将由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代为持有,并登记在甲方的名下,而乙方则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享有其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所应得的权益和收益。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经过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同意将公司股份交由甲方代为持有,以甲方名义在工商登记和公司股东名册中具名。

  2、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包括但不限于股息、红股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新股认购权)、所得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将代持股份转让或出售后取得的所得)之所有权亦归乙方所有,在甲方将上述收益、所得或收入交付给乙方之前,甲方系代乙方持有该收益、所得或收入。甲方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 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乙方。

  3、在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应尽快将全部投资款一次性划拨至甲方账户,再由甲方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帐户。

  4、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行使代持股权所享有的表决权;甲方在行使该表决权之前须取得乙方的同意。如甲方严重违反本协议,致使乙方所享有的与代持股份有关的权益或权利受到损害,乙方有权撤销上述授权。

  5、未经对方同意,协议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有关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若因违反本条款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一方应当予以赔偿。

  6、 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7、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8、协议的变更或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9、其他事项

  (1)经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持协议书8

  甲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乙方(受托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公平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署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委托内容

  1、截止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合法持有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

  2、甲方愿意委托乙方依法代为持有__________公司____%的股权,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3、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权委托乙方代理后,甲方仍保留对该等股权的处臵权和收益权,其他股东权利则全部由乙方行使。

  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

  1、乙方接受甲方的股权代理后,有权根据《公司法》、_______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除股权处臵权和收益权外的一切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出席或委派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权、投票表决权、质询查阅权、提案权等。

  2、在代理期限内,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地以书面形式或以甲方同意的方式向甲方通报其行使股东权利的有关情况。

  第三条委托代理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持股权的期间自本协议生效开始,至甲方将其股权转让给公司或第三人时终止。

  第四条特别约定

  1、乙方可依其自身的意志行使有关股东权利,但须保障该股权保值增值。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使该等股权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监督。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处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划转、质押、委托行使股权等)本协议项下的甲方股权。

  3、在特别情况或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乙方可代为收受因代持股权所产生的任何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但应在获得该等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乙方应统一行使甲方委托的股东权利,不得将该等股权分割为若干部分委派一个以上的代理人分别行使。

  第五条委托持股费用

  乙方受甲方之委托代持股权期间,乙方的报酬为:___________。

  1、不收取任何报酬。

  2、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

  第六条承诺与声明

  1、甲方声明,其合法拥有的____________公司股权,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该等股权未委托他人行使,亦无任何质押、冻结等限制股权行使的情形。

  2、乙方承诺,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________公司章程及本协议的有关规定,行使有关股东权利,维护该等股权权益,对其权益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七条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第八条协议的变更或终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协议将予以变更或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时。

  (2)本协议约定的股权托管期限届满时。

  (3)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时。

  2、若乙方的行为严重损害该等股权权益,且拒不纠正时,甲方可依法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责任与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全面、足额地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诉讼进行期间,除涉讼的争议事项或义务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其他各项义务。

  第十一条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依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_______公司各执_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代持协议书9

  甲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激励股权代持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公司员工、激励对象、激励股权委托代持人):;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地址:;

  股权激励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甲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乙方为公司的骨干员工,为了充分调动公司骨干员工的创业积极性,对公司的归属感、荣誉感,增强公司对优秀敬业人才的吸引力,根据公司有关决议,决定对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赠与其一定份额的公司股权。现双方就股权激励事项订立如下协议:

  一、激励股权概况

  1、公司股权: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万元;

  2、乙方自年月日起在甲方担任公司岗位,现任一职。

  3、甲方赠与乙方的公司的激励股权(注册资本金)为万元(该等出资占_____%注册资本)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

  、激励股权的登记、行使及代持约定

  1、为方便公司的经营管理,乙方同意将其依照本协议获得的股权交由甲方代为持有。由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将激励股权在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局登记,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2、乙方作为激励股权的实际持有人,仅享有分红权。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应在每年度的月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公司决定不分红的须经占公司出资额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同意,不分红当年的红利顺延至下一分红周期支付,顺延最多不超过两次。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权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激励股权变更及其消灭

  1、因如发生如下情形,乙方在公司工作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予以回购;乙方在公司工作不满5年的,甲方按照乙方所持激励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值*工作年限/5年予以回购。

  (1)公司自身经营原因,需调整公司人员数量或结构;

  (2)本协议与国家新公布的政策、法规相违背,甲方需要回购股权的;

  (3)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丧失继续在公司工作能力的;

  (4)双方劳动合同期满,未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一致的;

  (5)乙方因过失等原因被公司辞退的。

  2、乙方有下列行为的,甲方可无须乙方同意直接收回乙方所持激励股权,无需支付对价。

  (1)违反规定收受或给他人回扣等商业贿赂行为的;

  (2)采取提供虚假报表或文件、窃取他人商业秘密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手段成就激励股权行使条件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滥用职权,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服务期间进行赌博或实施其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的行为而被行政拘留的;

  (5)在公司服务期间,从事违法行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处罚的;

  (6)任职期间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从事兼职的;

  (7)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关于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从事的行为之一的;

  (8)未经甲方同意,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

  、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净收益,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获得的收益,按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费。

  5、当甲方引进战略投资者进行股权融资时,股权份额按比例自动稀释。

  6、股权激励期间,乙方不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经营、控制与公司所从事业务相类似或相竞争的业务;同时乙方所持有的股权不得出售、相互或向第三方转让、对外担保、质押或设置其它第三方权利等行为,否则,由甲方无条件无偿收回。

  7、应甲方要求,积极无条件的配合甲方出让或者受让公司股权。

  六、协议终止:

  1、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本协议无法执行时。

  2、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七、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关系

  1、履行劳动合同不影响本协议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劳动关系终止时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同终止。

  2、乙方在获得甲方授予股份的同时,仍可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甲方给予的其他待遇。

  八、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5%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和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3、乙方违反约定,不积极配合甲方收回公司股份时,应该向甲方承担5-10万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同时还应该承担甲方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九、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则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十、附则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书面约定。

  2、乙方在本协议之前与甲方或公司签订的有关期(股)权激励等协议或经营骨干激励分红的一切相关约定随即自动作废、终止执行。

  3、本协议与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签订时间:

  签定地点:签定地点:

代持协议书10

  甲方:___(实际出资人)

  营业执照号: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______

  乙方:___(名义出资人)

  身份证号码:______

  住址: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1、甲方与共同投资设立公司。

  2、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______万元出资(该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的名义持有人,该出资为甲方实际出资。

  3、乙方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代甲方持有相应的股权,并不收取报酬。

  二、委托权限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应甲方要求,乙方应当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自然人或法人名下,所得的股权转让款项由甲方所有。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

  3、在乙方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后,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公司,将所代持的股权,以甲方认可的方式转由甲方指定的人持有。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4、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承担投资风险。

  5、甲方作为股权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代为持有的股权及其所得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公司召开股东会时,乙方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应无条件支持和按照甲方意见作出表决。

  5、乙方在发生大额负债(人民币___万元)以上的情况下,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维护自己的股权的安全和完整。

  6、乙方明确知道,按照本协议约定所代持的股权,不属于自己的个人和家庭财产范围,并已经将上述的情况明确告知自己的继承人。

  五、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本协议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年___月___日

代持协议书11

  实际出资人(甲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名义股东(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鉴于,甲方__________拥有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__________公司")_____%股份,其中,甲方欲将其中_____%股份按委托给其兄长乙方__________代为持有。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__________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__________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___公司_____%的股权,计出资金额2万元人民币(__________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xxxx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xxxx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xxxx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由甲方指令安排。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4.3鉴于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且为__________公司的最大股东,甲方同时委托乙方作为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按照甲方意愿行使__________公司法定代表人职责。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__________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包括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等权利瑕疵的情形。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__________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__________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5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xxxx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xxxx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__________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

  6.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6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_____年。

  7.2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继续有效,代持期限继续持续。

  7.3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

  7.4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照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当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日后,将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份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_____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八、保密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与法律适用

  9.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9.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宁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

  1.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时候有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1.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署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乙方配偶__________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__________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本协议附件1)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乙方配偶(签字):_________

代持协议书12

  实际出资人(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名义股东(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甲方欲将该股份按委托给乙方代为持有。

  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范围框架下,双方就本协议股份代持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份代持关系的界定

  1.1为明确代持股份的所有权,甲、乙双方通过本协议确认,代持股份实际由甲方所有并实际出资,并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持有。

  1.2乙方以自己的名义,代理甲方对外持有股份,并依据甲方意愿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并由甲方实际享受股权收益。

  1.3根据本协议,甲方委托乙方并以乙方名义代为行使的股东权利包括:在股东名册上具名;按照甲方意愿,参与公司股东会并依据甲方意愿行使表决权利;代理甲方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项下的其他股东权利;代领或代付相关利润款项、投资款项;对外以股东名义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1.4股份代持关系,可以理解为隐名股东、隐名代理等类似法律概念,但均需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规定。

  二、代持股份

  2.1代持股份:甲方将其拥有的公司%的股权,计出资金额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通过本协议作为“代持股份”。

  2.2代持股份将通过工商变更登记程序,登记至乙方名下,并委托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代为持有。

  2.3甲方作为实际出资人,在设立公司时对代持股份已完成了实际出资。乙方作为名义股东,仅为代持目的,在工商变更登记时不再支付相关股权转让款。

  2.4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委托目的,按照甲方的意愿代持股份,未有甲方指令,乙方不得将其名义下的代持股份进行转让、质押以及进行增、减资等处分行为。

  三、股份收益权利

  3.1代持股份项下的股份收益(含利润分红),由甲方实际受益人所有。

  3.2乙方按照甲方真实意思或指令,对公司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宜,以股东名义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3.3如财务管理关系,公司的利润分红款将汇入乙方名义股东账户或由乙方名义股东领取的,乙方在代领包括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后,将立即汇至甲方账户或遵照甲方指令安排另行处理。

  四、其他股东权利

  4.1除上述股权收益的行为以外,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当按照甲方意愿,履行股东权利。

  4.2乙方作为名义股东,应按照甲方意愿行使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各项权利,包括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派遣董事会成员、签署股东会决议文件、行使股东知情权利、参加股东诉讼等。

  五、甲方的声明与承诺

  5.1甲方承诺:将代持股份以工商变更形式过户至乙方名下之前,甲方已完成实际出资,并对代持股东享有合法、完整的权利。

  5.2甲方有权以实际出资人名义,直接行使公司的股东权利,乙方配合甲方行使股东权利程序。甲方参加公司股东会,乙方按照甲方意愿在股东会行使表决权利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5.3甲方有权实际享受代持股份项下的利润分红在内的股权收益,或就该股权收益的具体处置,享有最终的决定权。

  5.4甲方有权对代持股份,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处置,包括转让、质押等。乙方按照甲方意愿,配合甲方完成代持股份的相应处置。

  5.5甲方承诺,乙方按照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的各项行为的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受。

  5.6如乙方未按照甲方意愿,超越权限或擅自行使股东权利,包括擅自转让、质押、擅自对外代表公司对外签署合同、借款、担保等损害公司情形,甲方除有权立即收回代持股份外,乙方上述行为造成甲方或公司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六、乙方的声明与承诺

  6.1乙方承诺:其将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以及甲方的意愿或指令,合法实施代持行为,保障和实现甲方对代持股份的合法权益。

  6.2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意愿,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框架范围内,对外行使股东权利。

  6.3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对代持股份进行任何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代持股份。

  6.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本协议项下的代持股份的全部或部分事务进行转委托、转代持。

  6.5乙方在行使股东权利之前,应当事先与甲方保持充分沟通并了解甲方实际出资人真实意愿。

  6.6乙方根据甲方意愿和指令,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或履行股东义务的行为,其经济盈亏与法律责任等均由甲方承担。

  七、代持期限及协议终止

  7.1自代持股份工商变更至乙方名下之日起的【三】年。

  7.2代持期限届满后,未有甲方书面终止通知的,本代持协议继续有效,代持期限继续按照7.1约定履行。

  7.3代持期限内,甲方可以根据公司运行的实际情况终止代持关系,或对代持关系进行调整。

  7.4如出现乙方超出或违反甲方意愿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形,甲方可以随时终止本协议并收回代持股份。

  7.5如遇甲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乙方应当作为善良管理人继续履行本代持协议,并按照甲方书面遗嘱或其他书面指令继续对外行使股东权利。如未有书面遗嘱或其他甲方书面指令,乙方应当就甲方该情形出现后,继续以名义股东行使股东权利180日后,将代持股份按照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归还甲方法定继承人。

  7.6如遇乙方出现丧失全部民事行为能力或死亡情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甲方将收回代持股份。

  7.7一旦本协议被解除或终止,双方代持股份委托关系即告终止;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的【十五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重新变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名下。

  八、保密

  协议双方及见证人应对本协议包括代持股份在内的全部内容予以保密。

  九、仲裁与法律适用

  9.1本协议及相关法律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有关法律来解释,并受其管辖。

  9.2因本协议委托事宜引发、形成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以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其他

  10.1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如事后有补充的,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代持股份的工商变更资料均作为本协议附件。

  10.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于20xx年月日签署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乙方配偶【】作为本协议见证方,认可并愿意配合乙方按照本协议执行。同时,公司将以公司股东会决议认可本协议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乙方配偶(签字):

代持协议书13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公司,人民币元出资(该等出资额占公司注册资本的%,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委托人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具名及工商登记机关备案,公司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行使公司法与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委托期限

  从20xx年x月x日起至甲方解除本协议之日为止。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 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让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发生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委托持股期间,若公司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若甲方通过增资、送配股等形式获得公司的新增股份,依照本协议的约定并入代表股份一并由乙方代持。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表股份为限,实际享有公司的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权、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5、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进行增资,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

  6、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的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

  7、甲方有权指令乙方按照自己的要求行使股东权利。

  五、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2、作为 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 公司的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后方可行使表决权。乙方应当将每次表决的后的结果书面告知甲方。

  3、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代甲方持有股权并善意、谨慎、勤勉、合法行使代持股权有关的权利义务,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应当将甲方应得的投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分红收益、分配的剩余资产及其孳息、现金股息和其他收益分配)及时交付给甲方;不得侵占或截留甲方应得投资收益、优先认购新增注册资本、分配剩余资产的权利等利益及其孳息。乙方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2日内将该笔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3‰的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4、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转让、处置代持股权及所有收益,不得在代持股权上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或其他任何限制或可能限制股权的义务,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否则乙方除向甲方返还资产、赔偿损失外,还必须承担侵占甲方资产的相关刑事与民事责任。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处置公司资产。

  6、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7、如由于乙方债务纠纷,而导致其名下股权被他人通过司法途径强制处分时,乙方必须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和可预见的间接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8、如乙方因代甲方持有股权遭受经济损失的,甲方应全额赔偿。

  9、在代持期间如甲方需将代表股份转移至甲方或甲方指定人员时,乙方需无条件配合、协助。

  10、乙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甲方乙方声明

  设立的资金、增资、公司现在和将来的运营资金及对外投资的所有资金系甲方投入或公司融资产生(即便是该资金是以乙方名义已经投入(融资)或将来投入(融资))。乙方不投入任何资金。

  七、协议的终止

  1、在协议履行期间,公司出现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能存续的事项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解散、撤销、破产等,本协议继续有效,直至公司注销公司登记时终止。

  2、本协议解除或终止的,各方应依照法律、公司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及本

  协议的规定办理相关法律手续,妥善处理好各方权利义务关系,尽最大可能保障甲方利益。

  八、协议的承继

  乙方发生不能履约的情形时,包括但不限将乙方自己的股权全部转让、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死亡或宣告死亡、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及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本协议中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全部权利和义务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新受托人承继并由承继人作为新受托人与甲方重新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乙方不再承担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九、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关损失。

  十、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如乙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受托行为或违反本协议的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一切直接或间接的损失(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三款的,按照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提交委托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书面补充协议方式予以明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约定事项按照《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执行。

  2、本协议一式叁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月日

代持协议书14

  委托人(甲方):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平等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代持股基本情况

  1、甲方在 中占公司总股本 的股份,对应出资人民币 万元,该股份由乙方代为持股;

  2、乙方在此声明并确认,代持股份的投资款系完全由甲方提供,只是由乙方以其自己的名义代为投入 ,故代持股份的实际所有人应为甲方;乙方系根据本协议代甲方持有代持股份;

  3、乙方在此进一步声明并确认,由代持股份产生的或与代持股份有关之收益归甲方所有,在乙方将上述收益交付给甲方之前,乙方系代甲方持有该收益。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以代持股份为限,根据 公司章程规定享受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重大决策、表决权、查账权等公司章程和法律赋予的全部权利;

  2、在代持期间,获得因代持股份而产生的收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润、现金分红等,由甲方按出资比例享有;

  3、如 发生增资扩股之情形,甲方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增资扩股;

  4、甲方作为代持股份的实际拥有者,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履行受托行为进行监督和纠正,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代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2、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作为代持股份形式上的拥有者,以乙方的名义在工商股东登记中具名登记;

  3、在代持股期间,乙方代甲方收取代持股份产生的收益,应当在收到该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其转交给甲方或打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4、在代持股期间,乙方应保证所代持股份权属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处置代持股份,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赠与、放弃或在该等股权上设定质押等;

  5、若因乙方的原因,如债务纠纷等,造成代持股权被查封,乙方应提供其他任何财产向法院、仲裁机构或其他机构申请解封;

  6、乙方应当依照诚实信用的原则适当履行受托义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四、代持股份的费用

  1、乙方为无偿代理,不得向甲方收取代持股份的代理费用;

  2、乙方代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由甲方承担。

  五、代持股份的转让

  1、在代持股期间,甲方可转让代持股份。甲方转让股份的,应当书面通知乙方,通知中应写明转让的时间、转让的价格、转让的股份数。乙方在接到书面通知之后,应当依照通知的内容办理相关手续;

  2、若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权转让款的,乙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款转交给甲方。但乙方不对受让股东的履行能力承担任何责任,由此带来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3、因代持股份转让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保密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甲方通知乙方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并完成相关办理手续时终止。

  八、违约责任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的经济损失。

  九、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可向代持股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签署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双方以附件或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约定,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持协议书15

  甲方:xxxx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乙方:xxxx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股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为自己对a公司人民币____万元出资(该等出资占a公司注册资本的17%,下简称“代表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并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为行使该相关股东权利。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将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为出资设立a公司、在a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以a公司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出席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以及行使公司法与a公司章程授予股东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对a公司享有实际的股东权利并有权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自身名义将甲方的出资向a公司出资并代甲方持有该等投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而对该等出资所形成的股东权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权或处置权(包括但不限于股东权益的转让、质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内,甲方有权在条件具备时,将相关股东权益转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届时涉及到的相关法律文件,乙方须无条件同意,并无条件承受。在乙方代为持股期间,因代持股份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股相关的投资项目的律师费、审计费、资产评估费等)均由甲方承担;在乙方将代持股份转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时,所产生的变更登记费用也应由甲方承担。自甲方负担的上述费用发生之日起五日内,甲方应将该等费用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否则,乙方有权在甲方的投资收益、股权转让收益等任何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a公司章程、本协议及公司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限度内一切投资风险。因甲方未能及时出资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均应由甲方承担。

  4.甲方作为“代表股份”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并有权基于本协议约定要求乙方赔偿因受托不善而给自己造成的实际损失,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诚实履行受托义务时,有权依法解除对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转让相应的“代表股份”给委托人选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作为受托人,乙方有权以名义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的经营管理或对a公司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但不得利用名义股东身份为自己牟取任何私利。

  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委托第三方持有上述代表股份及其股东权益。

  3.作为a公司的名义股东,乙方承诺其所持有的a公司股权受到本协议内容的限制。乙方在以股东身份参与a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行使表决权时至少应提前3日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授权。在未获得甲方书面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持有的“代表股份”及其所有收益进行转让、处分或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4.在乙方自身作为a公司实际股东、且所持a公司股份比例(不含代甲方所持份额)大于17%的情形下,如果乙方自身作为股东的意见与甲方的意见不一致、且无法兼顾双方意见时,一方应在表决之前将自己对表决事项的意见告知甲方。在此情形下,甲方应同意乙方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5.乙方承诺将其未来所收到的因代表股份所产生的任何全部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任何其他收益分配)均全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3日内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6.在甲方拟向a公司之股东或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代表股份”时,乙方应对此提供必要的协助及便利。

  五、委托持股费用

  甲方应向乙方每年支付______元的代为持股费用,该费用应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具有最终的法律约束力。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xxxx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xxxx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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