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时间:2022-07-25 11:23:52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合伙经营协议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协议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伙经营协议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合伙经营协议书

合伙经营协议书1

  订立此协议的合伙人:

  1、姓名: 身份证号码:

  2、姓名: 身份证号码:

  3、姓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内容: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由三方自愿合伙组建

  第二条 合伙名称:100家装饰建材

  主要经营地:咸宁市永安大道学府华庭元原售楼部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与建材装饰,室内装修。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2年,自20xx年5月30日起,至20xx年5月 30 日止。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出资。

  合伙人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合伙人以现金方式出资,合计人民币元,享有%的股份。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20xx年 月 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取消其合伙资格并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150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合伙双方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对于公司在职(全职)的股东以工资的形式支付其劳动报酬,其具体工资额度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而定。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100家装饰建材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商行的事由。

  退伙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伟星管业咸宁总代理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商行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100家装饰建材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商行的合伙人。

  合伙人或他人可以入伙、退伙、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入伙、退伙、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100家装饰建材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 负责保管和收银, 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10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100家装饰建材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100家装饰建材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三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100家装饰建材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100家装饰建材的人事、财务、经营、管理等制度由合伙双方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购进常用物料;

  4、支付合伙债务;

  5、出差使用经费(如果金额达到500元以上,须由其他合伙人同意之后,才能报销出差使用经费)。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100家装饰建材进行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交易。

  (三)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商行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第十一条 合伙经营的继续

  (一) 合伙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伙经营:

  1、合伙事业有赢余;

  2、合伙事业有转机;

  3、合伙人要求延续;

  4、合伙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商行名称继续经营原商行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三)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消;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商行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伙程序退伙,或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手印)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合伙人 签名(手印):

  签名时间:年月

合伙经营协议书2

  为规范合伙的经营行为,保障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伙协议。

  第一条:本合伙企业名称为:

  第二条:经营场所:

  第三条:企业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经营资格。

  第四条:本企业经营范围为:

  第五条:本企业全体合伙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条:本企业评估额共计为万元,其中货币出资人民币 万元。

  合伙人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备注:

  第七条: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

  1、对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平等的决定权;

  2、可以按规定选举和被选举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 3、合伙人为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有权查阅企业帐簿;

  4、依法转让出资,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出资;

  5、根据合伙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按照合伙协议规定的出资数额和出资期限进行出资; 7、合伙人不得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8、除经全体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八条: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经本企业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同志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但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企业的不动产; 2、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3、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它财产权利; 4、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理登记手续; 5、以合伙企业名称为他人提供担保;

  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7、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九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本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依照本协议约定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承担亏损。

  2、企业存续期间,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本合伙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内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十条:入伙、退伙与拆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2)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3)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拆伙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拆伙;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赔偿额为各合伙人实际交付的出资额的50%。

  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二十年。

  第十三条:本协议如产生纠纷,由资阳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伙协议一式三份,经全体签名后即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名:

  年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3

  合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内容

  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地暖疏通清洗,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50%。由甲负责地暖疏通施工,乙方负责联系业务及结算。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公司,经营地点为大同市矿区。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地暖疏通清洗及保养维护。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伙期满可续订合伙合同。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投资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合伙的终止和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终止后双方应及时进行清算。

  2、清算如有赢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买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在价格相等的情况下,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果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全体合伙人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

  签名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4

  甲方:身份证号:住所地址:

  乙方:身份证号:住所地址:

  丙方:身份证号:住所地址:

  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__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甲乙丙三方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以店面租赁地址为准。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系列等。

  第二条合伙期限

  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出资方式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以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万_____________万元,以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以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本合伙出资共计币______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比例为约定出资额的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___工作日内缴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合伙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叁方合伙注册公司、经营部或项目组,共同出资经营叁方共同商定经营的其他品牌系列,为商超、终端渠道、门店、企事业单位等渠道提品供应与经营协作服务,公司经营费用包括产品进货费用、门店租金、物业管理费、商超费、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涉及公务经营的开销,从合伙项目实报实销。

  2、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盈余分配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合伙叁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决策程序遵循协商一致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七条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进货款等)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合伙人的职责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拟定合伙人之间分工任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约定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6、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体经营负责人理出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伙各方有权互相查阅账簿。

  8、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9、合伙人互相监督执行不同分工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10、被委托执行某项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全体合伙人可撤消该委托。1

  1、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条项目事务的决定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可以退伙的情形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三条当然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四条除名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条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出资的转让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在经营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或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八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5

  甲方:

  甲方业主:

  乙方:

  丙方:

  为规范合伙企业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合伙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合伙企业的实际情况,经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伙企业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本《合伙企业协议书》的首要法律依据为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关于合伙企业的相关规定,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未予规定的事宜,方能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经甲、乙、丙三方确认其性质为普通合伙企业,三方均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违约者需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共叁人,其中一合伙人为个人独资企业,即甲方,另两合伙人为自然人,即乙方、丙方。

  第四条为了便于本合伙企业顺利开展业务,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本合伙企业名称沿用甲方注册登记的商号即“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对外开展业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甲方未经乙丙双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其商号。

  本合伙企业住所地:

  第五条合伙人入伙出资的方式、数额如下:

  合伙人甲方东莞市长安悠然舞蹈培训服务部出资方式为甲方店内截止年月日所有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刘萍出资方式为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鉴于甲方之业主屈胜龙此前与他人合伙经营过甲方店务,甲、乙、丙三方特别声明,甲方保证年月日前无任何债务,若未来发现此前负有债务,乙、丙两方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若乙、丙两方因此承担相关责任,则享有无条件向甲方追索的权力。

  第六条合伙人出资时间及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合伙人甲方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甲方店内自有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店内各项设备、家具、装修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等;

  合伙人乙方沈敏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合伙人丙方刘萍应于年月日向合伙企业交付现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

  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一年,即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合伙企业期限届满后自行终止,若继续合作则须以书面形式为之。

  第七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上述出资事项经合伙人共同决定后,应于每月5日前向合伙企业交付。

  上述出资比例为甲方承担40%、乙方承担30%,丙方承担30%。

  第八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三方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甲、乙、丙三方对合伙企业财产共有性质为按份共有,共有份额分别为:甲方享有40%、乙方享有30%、丙方享有30%。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甲、乙、丙三方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九条合伙企业进行清算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其他合伙人或者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

  第十一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二条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未经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确定,合伙企业日常事务由甲

  方负责,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会计由乙方担任,出纳由丙方担任。超过元的开支事项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利润的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40%,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丙方分享合伙企业利润的30%。

  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实行月报制,每月月未七个工作日为当月报表制作时间。

  合伙企业若有盈利,按本协议约定分配方式进行分配,但需预留元作为流动资金。

  第十七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亏损的承担比例如下:甲方承担60%,乙方承担30%,丙方承担30%。

  第十八条以合伙企业全部财产清偿合伙企业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比例用其在合伙企业出资以外的自有财产承担清偿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以该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第二十条合伙人个人负有债务,其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二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合伙人退伙需经其他全部合伙人书面同意方可为之,强行退伙对于退伙前及退伙后产生的债务均按其在合伙企业中约定的分担比例承担责任。

  第二十四条本合伙企业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甲、乙、丙三方共同担任。

  第二十五条本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按本协议规定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六条合伙企业清算时,其全部财产不足清偿其债务的,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合伙人可以达成补充协议的,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不能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八条争议条款

  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应当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予以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工商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第三十条本协议经甲、乙、丙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

  业主(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月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6

  合伙人甲:

  身份证号:

  合伙人乙: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考查认定在_________合伙开设_________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店,总投资为_________万元,

  甲出资金额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

  乙出资金额____________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_____%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二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权;④____________。合伙合同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_________每月_________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_________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合伙

  双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_________(一)合伙期满;_________(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_________(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_________(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双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7

  合伙人:

  甲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丙方合伙人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伙宗旨

  合伙人秉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综艺造型专业美发。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五年,自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及方式

  合伙人甲、乙、丙三方自愿合伙经营,以现金方式出资,每人出款金额计总投资人民币29万元整,即甲方出资11万元,乙方出资10万元,丙方出资8万元。

  第五条:盈余分配和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员工工资,所剩盈利由甲、乙、丙三方平均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3、盈亏按月结算,盈利有了10%就分红。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退伙需提前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

  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如合伙人要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本店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合伙债务;

  ⑤甲方在处理业务及日常事项时,须征得乙方和丙方的认可。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③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有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内部分歧,有分派现象。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其出资额充公。

  第九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合伙期限满;

  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审美观点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处;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其他

  1、合伙人在经营合同协议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退股,离开工作岗位,否则,股金一律予以充公。

  2、装修、经营期间,任何股东不得贪污、挪用公款,否则,股金一律充公。

  3、在经营期间,店内所有开支及收入都应有三合伙人经手签字,方才生效。

  第十三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甲方合伙人(签字):

  乙方合伙人(签字):

  丙方合伙人(签字):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8

  宾馆合作协议书

  合伙人:甲 (签字)

  合伙人:乙 (签字)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位于 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 %。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位于 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宾馆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宾馆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月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9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双方共同持股的位于_________市江头东方巴黎广场______(以下简称“美发店”)股份转让事宜,双方进行了诚信、友好的协商,现达成以下协议:

  一、原股份结构:甲方持有美发店30%的股份,另一股东_________(由甲方引荐加盟)持有美发店40%的股份,乙方持有美发店30%的股份。

  二、乙方同意甲方在美发店持有的原30%股份,暂时保留到___年___月___日;之后若甲方欲从该店股份中退出,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人民拾肆万元受让甲方30%的股份及另一股东_________40%的股份(转让费包含房租、房租押金及预留卡金及未消费卡金、产品)。

  三、若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后愿意继续保留在美发店的30%占股,乙方仍愿意一次性支付捌万元整受让另一股东_________40%的股份。

  四、双方约定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美发店由乙方独立经营,甲方不参与股份赢利分配,甲方承诺在办理股份转让手续后,愿意继续留在美发店从事设计师工作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五、如因甲方违约(如在附近另开美发店)造成美发店无法正常经营,甲方须赔偿乙方违约金人民币十万元整。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签章):签约时间:

合伙经营协议书10

  甲方:王** 身份证号:

  乙方:史**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经营项目:承包吉林省宏大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南关分公司经营权。

  二、合伙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三、出资方式与期限

  1、本合伙由乙方出资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其中壹拾万元为乙方出资,另外壹拾万元为乙方借予甲方的出资。

  2、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乙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乙方借予甲方出资的壹拾万元同时返还。

  四、合伙事务的执行

  1、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协议存续期间,合伙人共同委托甲方负责合伙项目的经营与管理。

  2、乙方有权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检查合伙事务财务状况。

  3、重要财务款项的支出需甲、乙双方协商取得一致后方能实施,否则无效。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合伙经营所得利润,按照每年 次进行分配,其中甲方按照利润的50%,乙方按照利润的50%进行分配。

  2、债务承担:甲方为普通合伙人、乙方为有限合伙人。在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甲方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乙方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责任。

  3、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在未分配前归合伙人共有,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财产承担。

  六、入伙、退伙

  1、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或订立补充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

  2、退伙

  (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2)一方要求退伙的,应提前30日通知另一方。因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3)合伙人退伙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财产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七、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2)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因经营中的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5)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6)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八、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其他应当终止的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九、违约责任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合伙造成财产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十一、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1

  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

  法人: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餐饮,范围包括烟酒销售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元

  (人民币大写:拾万圆整),占总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300000元(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圆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丙方: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2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丁四方自愿合作经营 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贰万元,甲乙丙丁四方各以人民币出资伍仟元。

  第二条 本合作项目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共同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各合伙人的散伙分配按所占比例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作项目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甲乙丙丁四方共同经营,本合作项目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相关责任由

  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承担。

  第五条 本合作项目取得的销售净利润于每年的7月份和1月份按照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全体合伙人所占比例负担。

  第七条 每年合作项目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全体合伙人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协议到期后,全体合伙人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协议有效期间,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后方可退出。

  第十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全体合伙人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丙方负责 ,丁方负责 。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丁方:(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3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各合伙人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酒吧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风险告知:在合伙协议中不得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合伙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的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合伙企业以“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命名,则具有欺骗性,由此可能影响正常的交易行为。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人脉优势、管理优势和酒吧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特色酒吧,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酒吧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酒水、饮料、点心、水果、简餐、棋牌等。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不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酒吧转让、转向时止。

  第五条出资额、期限

  1.前期共投资金______万元。各合伙人的出资、收益相关情况约定如下:

  甲方以现金________万元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总资本的____%

  乙方以现金________万元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总资本的____%

  丙方以现金___________万元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总资本的____%

  按实际投资金额比例获取收益,后期如需追加投资,经合伙人会讨论通过,各合伙人按各自股份份额相应追加。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人______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风险告知: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第六条工资、奖金、红利分配与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全职参与酒吧经营管理的合伙人发放工资,发放标准按所从事岗位和职务另行制定;兼职或非全职合伙人不发放工资,视具体情况可报销费用。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每季度向部分合伙人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任务完成情况和个人贡献度经全体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红利分配:每月1日分配上月红利,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折旧损耗、需缴纳的税费等费用,结余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扣除下月周转资金后以合伙人的分红比例为依据,进行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原则上不再增加合伙人人数,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不享有入伙前的企业利润。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2万元以上经济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第三人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相关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____为合伙总负责人(持牌人),任期一年,其权限为: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向合伙人会报告工作;

  3.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等具体规章;

  5.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6.聘任或解聘除应由合伙人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7.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8.支付合伙债务;

  9.组织召开合伙人会议、执行纪律;

  10.本合同或合伙人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陈逢源、张俊文分别为财务会计和出纳,任期一年。财务制度、审批制度和财务人员管理权限为另行制定。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各合伙人按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累计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分红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对核对财务帐目的权利;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企业的利益;

  2.积极为合伙企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3.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遵守合伙企业的章程、接受企业负责人的工作安排;

  4.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5.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有此行为,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按当时的经营状况清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等报酬费用;2.合伙所欠税款;3.合伙的债务;4.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四款债务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0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质押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第二款、第十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违反达两次以上,经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对其除名,所涉股份全部冲公。

  风险告知:明确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现的所有违约情形,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措施,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应当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手印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合伙人(甲):__________(签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乙):__________(签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丙):__________(签字和指模)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4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乙: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丙: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岁,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丁:姓名________,性别___,年龄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丁四人经平等协商,在公平、公正、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繁荣市场经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四人合伙平均出资购买一条祥云017号自吸自卸挖沙船以挂靠至贵州赤水市祥云航运公司的方式经营河沙生产销售业务。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该船成功挂靠至贵州赤水市祥云航运有限责任公司起,至该挖沙船挂靠到期或不能再找到挂靠单位或者该船经营至报废期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甲乙丙丁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四人每人各出资计人民币289000元,(贰拾捌万玖仟园),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分别占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合伙总共出资共计人民币1156000元(壹佰壹拾伍万陆仟园)。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出资于 年 月 日前到账。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分配范围,以当年年度销售河沙收入总额(到账总额)为依据,扣除成本费用(包括当年实际支出的合伙负责人工资、工人工资及保险费、挂靠费用、税费、船的油料费、维修保养费用、协调关系的生活费通讯费、其他杂支费等等),再逐步累积提取壹拾万园周转资金(该资金专门用于合伙负责任人应对生意上周转)之后,当年度剩余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分配时间,原则上每月分配一次,以当月实际到账的货款为准,当月有利润原则上可以分配,根据生产经营状况,也可年底一次性分配。分配方式,以现金分配。

  2.债务承担:承担原则,债务由四位合伙人平均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合伙收人、存款、家庭房产等财产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债务追偿,某合伙人在承担了其他合伙人的债务份额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之后,该合伙人有权利对另外的合伙人进行追偿,包括追偿其个人财产以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如存款及房产等)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另行评估合伙股份价值、签订补充合伙协议。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三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的份额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予以继承。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四位合伙人推举蒋贵洪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负责挖沙船的挂靠、年检等业务,②出售合伙的产品(河沙)开展生产经营及销售业务,订立合同等;③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挖沙船日常维修保养;④支付合伙债务;⑤负责财务收支及账簿记录和管理;负责每月利润的分配和年末当年度总利润的分配;⑥应当由合伙负责人管理的其他事项。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与合伙事务的监督;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和年度财务收支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生产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或者合伙人本人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将船成功挂靠后正式生产营业时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签订地点: 南溪县南溪镇 ,本合同正本共两页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乙: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丙:________ (签名按印) 合伙人丁:______(签名按印)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15

  合伙人甲: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 合伙人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合伙人丙:同上(如果是公司,应注明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全体合伙人友好协商,自愿达成本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 合伙企业名称及经营地址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名称为: ,由甲负责进行工商登记。

  经营地址: 。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如经营项目为餐饮,经营范围为本地特色小吃。

  第四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_年___月__日止。 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元,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 元 ,占投资总额的 %;丙以现金出资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二)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各占投资总额比例,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四)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盈余分配:以按出资比例 为依据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按出资比例 依据承担。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①死亡或

  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同时作如下分工:

  (二)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作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超出权限进行业务活动;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第十一条 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可以退还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也可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3.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4.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2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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