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协议书

时间:2022-05-24 14:41:05 转让协议 我要投稿

精选转让协议书模板锦集7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需要用到协议,签订协议是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转让协议书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转让协议书模板锦集7篇

转让协议书 篇1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丙方:(副主办报价券商)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一、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已取得北京市人民政府出具的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

  二、乙方、丙方为已取得从事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负责推荐甲方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指导和督促甲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丙方担任甲方股份报价转让的副主办报价券商,当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乙方、丙方同意接受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则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 释义

  除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仅具有本章所赋予的含义:

  (一)报价转让业务: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通过报价系统为其转让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提供代理报价、成交确认和股份过户的服务业务;

  (二)报价券商:取得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

  (三)主办报价券商:推荐园区公司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并负责指导、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报价券商;

  (四)报价系统:股份转让系统中专门为报价券商提供报价和成交确认服务的技术系统;

  (五)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

  (六)《试点办法》:《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办法》;

  (七)《推荐挂牌规则》:《主办报价券商推荐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挂牌业务规则》;

  (八)《信息披露规则》:《股份进入证券公司股份转让系统报价转让的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规则》;

  (九)园区公司: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十)高级管理人员: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

  第二章 甲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基本情况:

  (一)设立时间:

  (二)股份发行情况:

  (三)股本总额:

  (四)股东人数:

  (五)股权结构(以图表形式附后);

  (六)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持股明细。

  第二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保证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园区公司的相关规定,并遵守就股份报价转让事项对政府部门作出的承诺,乙方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对甲方作出的指导、督促及采取的相关措施,均构成本协议项下对甲方有约束力的合同义务。

  (二)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增加对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三)公司如发行新股(不包括公开发行),优先向公司股东配售。

  第三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有权就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获得乙方辅导,并可就相关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向乙方进行咨询。

  (二)甲方有权就公司治理、财务及会计制度、信息披露等方面获得乙方业务指导。

  第四条 甲方就委托乙方担任其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推荐挂牌备案工作,及时、完整地向乙方提交备案所需文件,并保证所提交文件均真实、合法、有效,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二)甲方应于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出具备案确认函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工作:

  1、通知并协助股东办理股份登记、存管;

  2、核对并向乙方提交股东持股明细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持股数量;

  3、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将公司全部股份进行初始登记。

  (三)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股东名册合法、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工作失误造成股东股权争议或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甲方初始登记的股份,应全部托管到乙方席位。

  (五)甲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甲方拟披露信息须经由乙方在指定网站进行披露。

  (七)甲方及董事会全体成员须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及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甲方披露信息,应经董事长或其授权董事签字确认;若有虚假陈述,董事长应承担相应责任。

  (九)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公司内幕信息直接或间接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十)甲方董事会秘书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未设董事会秘书的,应指定一名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股权管理与信息披露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为甲方与乙方之间的联络人。

  (十一)甲方应将董事会秘书或负责信息披露事务的人员的通讯方式(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电子信箱、传真、通信地址等)和变更情况及时告知乙方。

  (十二)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辞职、指定信息披露负责人员被更换或辞职的,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

  (十三)甲方应配备信息披露必需的通讯工具和计算机等办公设备,保证计算机可以连接国际互联网,对外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

  (十四)甲方拟披露信息须及时报送乙方,应同时以纸质文档(包括传真)和电子文档形式报送,甲方应保证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内容一致。

  (十五)甲方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年度报告。公司年度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十六)甲方披露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应按照乙方要求编制。半年度报告或季度报告的披露应按《信息披露规则》规定的信息披露程序进行。

  (十七)甲方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应了解并遵守《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及本协议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十八)甲方全体董事、监事应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格式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如董事、监事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告知并要求新任董事、监事签署董事、监事声明与承诺书。

  (十九)董事长不能正常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甲方应及时将该事实告知乙方。

  (二十)甲方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限制转让期间不得卖出;甲方应将新任及离职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名单及其持股数量及时告知乙方。

  (二十一)甲方股东挂牌前所持股份在进入股份转让系统进行挂牌报价转让前,甲方应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申请。

  (二十二)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问询、调查或核查,不得阻挠或人为制造障碍,并按乙方要求办理公告事宜。

  (二十三)甲方出现下列情况时,应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

  1、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发生或预计发生重大亏损、重大损失;

  3、合并、分立、解散及破产;

  4、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5、重大资产重组;

  6、重大关联交易;

  7、重大或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诉讼、重大仲裁、重大担保;

  8、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9、董事长或总经理发生变动;

  10、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正常经营活动受影响;

  11、因涉嫌违反法律、法规被有关部门调查或受到行政处罚;

  12、涉及增资扩股和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乙方的承诺及权利、义务

  第五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向甲方作出如下承诺:

  (一)具备报价转让业务资格,具有协会颁发的报价转让业务资格证书。

  (二)具有符合《试点办法》规定的从事报价转让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三)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

  第六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享有以下权利:

  (一)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的规定,终止甲方股份的挂牌报价,并报协会备案。

  (二)乙方有权对甲方提出的公司挂牌前股东所持股份进入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报价转让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报协会备案。

  (三)乙方有权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指导和督促甲方真实、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四)乙方有权对甲方披露信息文件进行形式审查。

  乙方可对甲方拟披露或已披露信息的真实性提出合理性怀疑,并对相关事项进行专项调查。

  (五)甲方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乙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1、向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

  2、暂停解除其股东股份的限售登记;

  3、向协会报告。

  第七条 乙方就担任甲方公司股份报价转让的主办报价券商事项,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乙方应依据《试点办法》、《推荐挂牌规则》、《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的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主办报价券商职责,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依据《推荐挂牌规则》的规定,向协会推荐甲方股份挂牌报价并进行备案。

  (三)对甲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辅导,使其了解《试点办法》及其他报价转让业务规则。

  (四)代理甲方及时办理新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公司股份的冻结手续,办理离任董事、监事、经理、副经理及财务负责人所持已解除限售登记公司股份的解冻手续。

  (五)乙方及其专职信息披露人员不得泄露尚未披露的信息,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尚未披露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六)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丙方,并将主办报价券商业务转移至丙方。

  第四章 丙方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其在本协议中对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全部转移至丙方,由丙方担任甲方的主办报价券商。

  第九条 丙方享有在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时承接其主办报价券商业务的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一)做好业务转移的准备工作;

  (二)按照协会规定程序承接乙方主办报价券商业务;

  (三)完成业务转移后,与甲方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作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并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五章 费用

  第十条 甲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乙方支付下列费用:

  (一)委托备案费( )元;

  (二)乙方代收的备案费()元;

  (三)乙方代收的信息披露服务费()元/年。

  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为()。

  第十一条 甲方股份终止挂牌报价的,已经支付的相关费用不予返还。

  第六章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二条 丙方丧失报价转让业务资格的,甲方、乙方应协商选择另一家报价券商,约定其为甲方的副主办报价券商,重新签订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

  重新签订的推荐挂牌报价转让协议应由甲方和乙方分别向北京市人民政府和协会备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依据《试点办法》、《信息披露规则》等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签订,如因相关规则进行修订或颁布实施新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而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内容与修订或新颁布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内容相抵触,本协议与之相抵触的有关条款自动变更,以修订或新颁布后的报价转让业务规则相关内容为准,其他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由解除本协议。

  第十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协议自动解除:

  (一)协会对推荐挂牌备案文件决定不予备案的;

  (二)甲方股份终止报价转让的。

  第七章 免责条款

  第十五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一方损失,其他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发生不可抗力时,三方均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第八章 争议解决

  第十七条 本协议项下产生的任何争议,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仲裁;

  (二)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本协议规定的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未尽之事宜,甲、乙、丙三方应当重新签订协议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二份,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协会各一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转让协议书 篇2

  编号: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的规定,本合同当事人遵循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 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的经纪会员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委托的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二、转让标的的基本情况:

  本合同标的为甲方投资于________________,该标的账面价值________元,每股账面价值________元;评估价值________元,评估后每股价值________元。该标的转让行为已经________________同意。

  三、职工的安置

  本合同标的转让后国有股不占控股地位时所涉及职工的安置,经甲、乙双方约定并报_____批复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

  四、标的转让及价款支付情况

  甲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对转让标的公开征集受让方后,以________方式将标的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_____内,乙方________(①一次、②分期)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指定的________账号将合同价款付清。

  采用分期付款的,乙方以________为保证条件,分________次,分别在________付清。

  五、交易基准日

  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为股权出让与受让的交易基准日。

  六、股权交割

   乙方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的指定账号支付合同价款或首付款后,甲、乙双方于________日之内办妥有关权证的交割,并及时办理权证变更事项。

  七、税费负担

  经甲、乙双方约定,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税费按如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处理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无效时,当事人可以向产权交易机构申请调解,也可以依合同的约定双方选择

  (①依法向________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依法向________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在报名受让时,通过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交付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当合同履行后,乙方交付的保证金退还给乙方或抵作价款。当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则无权要求返还保证金;若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约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当于乙方交付保证金数额的补偿;若甲、乙双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保证金扣除乙方相应交易费用后返还给乙方。

  2.乙方未能按期支付本合同标的的价款,或者甲方未能按期交割本合同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部分金额的_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且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不足以补偿对方的经济损失时,违约方应偿付另一方所受损失的差额部分。

  十、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变更、解除合同;

  1.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了变更或解除协议,而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条款不能履行的。

  3.由于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故没有履行合同,另一方予以认同的。

  本合同需变更或解除,甲、乙双方必须签定变更或解除协议,并报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后生效。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廊坊办事处凭本合同及股权交割清单出具产权成交确认书。

  十三、其他

  本合同共________页,附件________件(共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及委托的会员各执________份;产权交易机构备存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本合同附件目录: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转让协议书 篇3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地址:

  邮编: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

  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口腔诊所的经营权及所有权,转让与乙方并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诊所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诊所位于 ,诊所面积约为 平方米,目前经营场地为租赁(附租用协议)。

  该诊所证照编号为: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诊所的所有权及经营权。

  2、该诊所转让价格(包括诊所内现有设备及设施)共计元整(金额大写整)。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该诊所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便归乙方所有,该诊所内的现有设施及设备的所有权,同样归乙方所有。(设备、设施附列表)

  4、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本诊所所发生的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本协议签订前发生的`经营费用由甲方承担。

  5.该协议签订之日起,该诊所所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责任由乙方承担。该协议签订前发生的医疗事故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自签字之日起七日内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 元整(金额大写万元),同时甲方协助乙方进行诊所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诊所物品的核对。自签字之日起三十日内,乙方再次支付甲方人民币元整(金额大写万元)。自签字之日起三年内,乙方按年度支付甲方剩余的转让款项,共计人民币元整(金额大写 元)。

  2、转让款由甲方按照收到款项的时间开具收据。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转让费用。

  1.2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转让费用支付不及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每日千分之零点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3甲方保证提供的该诊所的一切证照的准确性、合法性及时效性。

  1.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该诊所例行的证照年审手续的办理,但每次乙方需按照转让价格的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甲方费用。当乙方要进行证照法人的变更时,甲方须协助办理,乙方需按照转让价格百分之二的比例支付甲方费用。

  2.乙方权利及义务

  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诊所经营相关的一切证照及手续。

  2.2因甲方提供虚假证照及手续损害乙方利益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

  2.3乙方有义务按照协议规定时间,及时、足额支付转让费用。

  2.4在该协议签订之后,所发生的经营过程中意外事件,由乙方承担。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附件

  1、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3、诊所房屋租赁合同

  4、诊所物品清单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签字: 时间: 年月日

  乙方签字: 时间: 年月日

转让协议书 篇4

  甲方:陈朝香 良田乡新屯村新屯组 身份证号码522529197303105616 乙方:杨益龙 良田乡新屯村喜运组 身份证号码522529194706545654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位于良田乡新屯村新屯组司法所与韦健家中间的一块承包地永久转让给乙方作宅基之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合同。

  一、四至界限:上抵镇坝公路,下以镇坝公路边沟往下量出14.5米,左以马发光宅基往左量出11.6米,右抵马发光的的宅基。共计168.2平方米。

  二、双方议定宅基转让费为人民币壹万叁仟玖佰圆整(¥13900元),合同签订是首付人民币伍仟圆整(¥5000元),佘款定于20xx年农历12月底交清。

  三、乙方将挖宅基的泥土往宅基右下方陈朝丙家地堆放,由甲方负责协调,提供场地。如不能履行,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所有地款。

  四、如果宗地发生其他纠纷(在修建途中出现农民堵挡闹事),由甲方协调解决并负责处理。如解决或处理不了,甲方必须退还乙方所有地款,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生效后双方不得反悔,如有违约,违约方承担对方的一切经济责任。

  甲方: 乙方:

  在场人:

  200xx年3月23日

转让协议书 篇5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有丰水源小区33号第七间门面房“变态薯店”

  (含二层)、转让给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由乙方使用,使用期间乙方可自行转租。

  二、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房屋使用权和设备一起转让给乙方所有,共计人民币:()注:(设备清单附后)

  三、乙方在使用期间一切税费均有乙方承担。

  四、协议期满后,如需继续使用房屋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主续签协议,乙方如不愿继续使用房屋也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主,房主如不愿续租也应提前一年通知乙方。

  五、甲方 天内把技术传给乙方。转租期内,如有他人干涉租房事宜,均由甲方负责处理有关事宜。

  六、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应进行协商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七、因甲方汤伟不在家,由母亲代签本协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转让协议书 篇6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协议甲方将位于乌中旗海流图镇一中北开发区____________建住宅壹户东西_______米,南北_______米,合计_________平米。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付清。

  变更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变更手续。

  本协议一式两份,签字生效。

  出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月 日

  合同签名页(此页无正文)

  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于_____________

转让协议书 篇7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 主(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春聚和商务旅馆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其自营的位于襄阳市襄州区春园路钻石大道36号的春聚和商务旅馆整体转让给乙方,包括客房______间,大厅、小门面(面积:㎡)。(提示:房主的证件要核实,证实其具备签订协议的主体资格)

  转让费总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财产包括:旅馆现有的全部设备、设施、客房用品、装饰类等,具体物品以详细登记表为准。(详细登记表上甲乙双方要签字确认,建议将登记表也作为本协议的一个附件。)

  二、 丙方与甲方于 20xx年1 月1 日签订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十年,至 20xx年 12月 31日到期,租金贰拾万元/年,租金每年交付一次。该租赁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丙方保证乙方享有甲方在原租赁合同中的同等权利与义务。

  三、付款方式转让费分_______次付清。

  1、第一次,甲、乙、丙三方签订本旅馆转让合同后,乙方就地在银行办理转款手续,向甲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

  2、第二次,待甲方配合乙方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消防合格意见书等相关证件的全部变更或过户手续后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_____)。(时间节点可以上述证件上标注的时间为准)

  3、剩下余款:_______________ (大写:________________)。在乙方第二次付款后,分八个月向甲方支付完毕。每个月支付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_____ )。

  四、20xx年旅馆租金从乙方开始接手旅馆由乙方承担,因20xx年旅馆租金甲方已支付完毕,故乙方须将20xx年开始接手旅馆前几个月的租金支付给甲方。

  五、甲乙约定于_____年____月_____日之前完成春聚和商务旅馆的所有移交工作。若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第二次付款后_____个工作日内未按本合同约定将旅馆的经营管理交由乙方,乙方有权书面告知甲方解除本协议,甲方除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额款项外,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等同转让费____%的赔偿责任。

  六、甲方为乙方办理所有证件的变更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负。

  七、旅馆正式交付乙方前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清。如有尚未交纳或拖欠的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乙方概不负责。(说明:1.这一条款从法律性质上判断是签订合同的双方约定,不具备对合同之外第三人的对抗效力;2.这一条款只说了甲方经营旅馆期间发生债务的处理,甲方在经营期间是否存在债权问题?如果有也要一并写在协议里)

  八、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如下细目:

  1、没有房屋欠账,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房屋本身没有影响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九、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旅馆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十、 该旅馆现有装修、装饰、工具及其他所有设备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合同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营业设备等动产归乙方所有(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原租赁合同执行)。(原租赁合同中对房屋装修的附作物是怎样处理有没约定,如果没有要在协议里约定清楚)

  十一、乙方如未按本协议条款规定付款,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追究

  违约利息,每逾期五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总额的5%作为滞纳金,若超过15天还未支付,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总额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由于甲方或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如期交付旅馆,甲方或丙方按前款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 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无法经营导致的损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国家政策拆迁、征用所给与的补偿,对经营利益损失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对房产本身的补偿归丙方所有。

  十三、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在合同期内乙方需转让给他人经营须征得丙方同意,合同到期后乙方有优先继续租赁。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附件一(指代的是甲、丙间的租赁协议)和双方在协议履行期间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