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时间:2022-04-19 11:20:59 承诺书 我要投稿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汇编六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需要使用承诺书的事情愈发增多,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那么,怎么去写承诺书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汇编六篇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1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承诺教师:

  20xx年X月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2

  为了全面贯彻《区教育局关于印发禁止教师有偿家教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维护学校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严肃教师纪律,充分展示教师的形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本人郑重承诺:

  1、不占用学校资源、在外租(借)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含以家庭成员的名义办班、带寄宿生)。

  2、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用工作之便,诱导、暗示、动员、强迫学生参加办学机构补课等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3、不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4、不擅自在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获利。

  5、不以任何借口在假期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不参与、动员、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复习班、培训班。

  6、不在校外固定场所进行教学活动、辅导学生、收取钱物。

  7、不个人或与他人合伙租用场地进行教学活动收取钱物。

  8、不利用学校设施设备私自收带本校学生或外来学生收取钱物。

  本人将本着对学校对自己负责的态度,自觉严格履行承诺,以良好的职业形象做一个人民满意的教师。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3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教育公平,维护教师良好形象,拒绝参与有偿补课,做人民满意的教师,我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嘉兴市教育局关于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等行为的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二、关爱每一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努力做好后进生的转化工作,对学有困难的学生进行义务辅导,减轻学生负担,认真备好、上好每一节课,全面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

  三、不接收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不从事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活动,不在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含车库)进行有偿补课,不在校外办学机构中从事学科类教学,不以父母、子女、家属或亲朋好友名义办班,参与教学或管理,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坚决杜绝有偿补课行为,若有违规行为,愿接受相关规定的处理。

  承诺人签字:

  20xx年10月30日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4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承诺: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承诺,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5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泰州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泰教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13961027878 13921732199

  邮箱:ylz84813939@126.com

  小学(幼儿园)(盖章)

  校长签章: 教师签字:

  二○一四年九月

教师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 篇6

  根据调兵山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的紧急通知”的具体要求,为维护我校教师的良好师德形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我向学校、社会及家长郑重承诺,在假期不从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乱办班乱补课行为: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它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3、以父母、子女、亲友等关系的名义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4、以指导亲友子女学习或照看亲友子女生活为名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

  5、在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

  6、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

  7、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

  8、擅自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或兴趣班。

  我要恪守以上8条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教育局关于对“乱办班 乱补课”的相关处理规定。

  校长:

  承诺人:

  调兵山市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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