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协议书

时间:2022-01-10 13:01:19 协议书 我要投稿

实用的代理协议书4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相关的协议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协议书4篇,欢迎大家分享。

实用的代理协议书4篇

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

  ┌────┬───────┬──────┬──────┐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 │

  ├────┼──┬────┼──────┼──────┤

  │股东帐号│深圳│ │证券资金帐号│ │

  │ ├──┼────┼──────┼──────┤

  │ │上海│ │联系电话 │ │

  └────┴──┴────┴──────┴──────┘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代理协议书 篇2

  甲 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执业机构):

  律师申明

  鉴于每份合同都有其特殊的目的和作用,本所提供的仅是参考性的本文,在使用前请与我所律师联系,就相关问题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如直接套用本示范文本发生法律纠纷,我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特此申明!

  财税律师提示按年度分类立档,有助于企业法律文书的规范管理和查询。 甲方(委托方):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子邮件:

  乙方(受托执业机构): 营业执照号或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代表人: 电子邮件:

  财税律师提示:填写完整的单位信息,有助于与对方发生纠纷时,有明确的地址及联系方式向对方发送督促函件或代理人员公函,在诉讼时能提供有效的信息给法院,减少诉讼程序风险及案件处理效率。

  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记账,双方根据《会计法》、《税法》、《合同法》和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经平等、友好协商,就代理 记账相关事宜签署协议如下,以资信守: 第一条 代理期限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对甲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经济业务进代理记账。

  2、合同期满后,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终止,且实际支付一年的代理费,则本合同自动延长(续聘)1年;其后每年类推。

  财税律师提示:本条款为合同期限条款,包括明确约定与推定约定。

  第二条 代理记账服务内容

  1、审核原始票据; 2、填制会计凭证; 3、登记会计帐簿; 4、装订会计凭证;

  5、协助甲方接受税务机构帐务检查工作;

  6、协助一般纳税人税务年检; 7、接受甲方日常财务、税务咨询; 8、协助工商年检。

  9、如有其他委托事项,需另行约定。

  财税律师提示:代理记帐服务内容,涉及受托方为委托方代理记账的具体事项,建议约定的越详细越好,以免引起纠纷。 第三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

  (1)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2)依法经营,保证会计资料财产的安全完整; (3)保证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 (4)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2、甲方的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必须填制或取得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配备专人负责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付,保管好所有往来单据,并定期与乙方提供的账面数额相核对;

  (3)指定专人做好会计凭证传递过程中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4)及时向乙方提供会计核算所需要的全部有经手人及授权签字人签批的原始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并对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5)对乙方退回的要求按照统一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6)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地支付代理记账费用; (7)为乙方派出的代理记账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8)为乙方提供记账所需要了解的生产、经营等管理资料。 第四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的责任

  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甲方代理记账,保证账务处理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

  2、乙方的义务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开展代理记账业务;

  (2)按照有关规定审核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册,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3)办理甲方各项纳税事宜;

  (4)解释说明甲方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会计法规、财税政策等问题;

  (5)对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6)为甲方提供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的建议;

代理协议书 篇3

  甲 方: (以下简称甲方) 编 号:

  乙 方:(以下简称乙方) 代理级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玛尼苏”牌普洱茶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 北京市地区 区域代理商,负责甲方的“玛尼苏”品牌普洱茶系列产品销售以及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云南“玛尼苏”普洱茶有限公司的“玛尼苏”品牌普洱茶系列产品。代理费(品牌保证金)为:人民币 0 万元。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 月内,即 年 月 日至 年月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为:北京市地区 。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普洱茶系列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乙方须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9)、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0)、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并取消乙方区域代理权。

  11)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QS认证、以及其他认证证书复印件等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代理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3)、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4)、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

  5)、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

  6)、负责协调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7)、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区域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代理商资格。

  3)、区域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区域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进货应提前 3 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保险的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六、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 北京市 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

  绘等宣传品,根据店面大小及专营程度由甲方部分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

  2)、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个性化软件、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成交货款的10%(即10%以内全部由甲方承担)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80%,甲方承担20%。

  3)、乙方在北京专门设立玛尼苏品牌展示中心,用于玛尼苏品牌的展示推广,茶叶的储藏安放,并定期举办品牌推广活动,作为对乙方的支持,甲方向乙方提供每月 1500元 的推广费,为期12个月,按季度支付。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4)、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 区域代理商:

  A、乙方可以在该区域内,目前甲方尚未设定区域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和发展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B、乙方在该区域内任何城市设立区域代理商,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人民币 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在甲方备案。

  七、保密条款:

  1)、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 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2)、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八、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申诉方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诉;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6)、协议生效:

  A、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B、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7)、其它约定事项:

  A、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B、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签约地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公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日 期:

  公 章: 电 话: 传 真: 地 址: 日 期:

代理协议书 篇4

  甲方:

  乙方:

  兹有(甲方)委托_________(乙方)代理财务建帐工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职责

  1、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对提供给乙方的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2、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库存商品的收支和保管,并建立明细日记帐。

  3、商业企业需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盘点并提供盘存表,工业企业需提供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的领料、出库凭据及盘存表,其他企业涉及存货的也应提供盘存表,作为乙方结转或调整成本的依据。

  4、在每月月末前及时向乙方提交所有用于建帐的会计原始资料。

  5、对于乙方依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及时予以补充、更正。

  6、配备专人负责与乙方进行日常工作联系,及时与乙方对帐,保持实际经营与乙方受托代理的财务帐一致。

  7、按本协议书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代理建帐费用。

  二、乙方受托职责

  1、本着独立、客观、公正原则,根据甲方提供的原始凭证和相关资料,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税法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具体包括审核原始资料、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会计报表。

  2、在代理所属月份次月完成代理事项,但不能影响甲方纳税申报工作。

  3、对代理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乙方在完成建帐后即将记帐凭证及相关财务资料交还甲方,年度终了后一次性将会计帐册移交甲方,由甲方自行保管。

  5、本协议终止后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指定的帐册接续人办理交接手续以保证帐务的延续。

  6、在代理期间如甲方遇到查帐或审计,乙方应予以配合,就代理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等作出解释。

  三、代理期间及收费

  1、委托代理建帐期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止,共计_________个月。该起止月份指建帐所属月份。

  2、本项代理业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月,合计金额_________元。预付三个月。

  3、如代理期间遇到企业不再继续经营等重大变动,可凭有关证明材料按实际代理时段结清代理费用,余款退还。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

  2、乙方承担由于代理工作失误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于甲方未尽本协议第一款所述职责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负。

  3、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5、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作者:不详来源:网络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乙方(受托人):_________为加强对广大客户的服务:提高投资者认购新股的收益,乙方利用_________银行的网络优势,受股民的委托,统一进行新股申购。将中签的新股按投资者申购的资金比例分配,待新股上市后,利用其发行价与上市的差额获取投资收益。新股申购由甲方、乙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乙方委托_________银行代理签订):

  一、甲方在中国_________银行开立活期储蓄存折,帐号为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由甲方提出委托申购新股申请,经乙方同意,双方签定协议后,方可参加集中代理新股申购。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于新股申购时将活期储蓄帐户资金划转至乙方,甲方在新股申购日上午9:30前存入的资金均可参与,资金划转后,活期帐户留存人民币壹元。帐户余额低于一千零壹元,自动停止新股申购。

  三、新股申购期间活期储蓄账户不能销户,但仍可续存,参加下一次新股申购。资金返回活期储蓄帐户后可正常存取款。甲方务必妥善保管活期储蓄存折及密码:凡使用甲方密码进行的一切操作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新股申购未使用中签资金,第五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将资金从乙方划转至活期储蓄帐户上,未上市的中签新股的权益,由乙方统一登记在册,按甲方出资占本次所参与申购全部资金比例归甲方拥有,中签新股应在上市的首日(如遇不可抗力事件无法卖出的则顺延至下一交易日择机卖出)由乙方择机卖出,乙方委托乙方代理银行以交割单上的实际金额,按中签新股当时的出资比例,次日(证券交易所休市顺延)划转至投资者储蓄帐户上。

  五、甲方委托乙方申购新股的资金在活期储蓄帐户时计活期存款利息,划出资金与新股申购期间不计息。

  六、乙方根据沪、深两市交易所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受托申购新股。如若中签,中签的股票权益属于全体参与申购新股的投资者。中签新股未上市期间,库存股票成本由甲方按出资比例分摊。在同一天内,有多只新股发行,由乙方负责择股申购。

  七、甲方如欲退出申购,须凭本人身份证明到乙方委托银行签订《退出集中代理新股申购协议书》。乙方委托银行不得以不当理由拒绝甲方的退出。甲方退出时若遇申购新股资金冻结,须待资金解冻后办理退出手续:若遇中签新股末上市,待新股上市卖出后收益返回甲方帐户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

  八、乙方在操作过程中,如遇交易所主机、交易线路、交易设备故障等不可抗力事件或操作意外等其它原因而造成新股申购失败,乙方与次日将资金划转至甲方活期储蓄帐户,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委托期限内,以现行的新股发行方式为准,从事申购业务。若未来新股发行方式发生变动或乙方认为其它必要终止本协议的原因出现时,乙方将在乙方及乙方代理银行所在地刊登公告声明终止本协议。

  十、双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乙方代理银行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经办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甲方:

  ┌────┬───────┬──────┬──────┐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

  │股东帐号│深圳││证券资金帐号││

  │├──┼────┼──────┼──────┤

  ││上海││联系电话││

  └────┴──┴────┴──────┴──────┘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新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深圳、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过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配售新股申购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乙方根据自己深、沪股票流通市值以交易所允许的最高申购额分别向深圳、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新股配售。

  二、如同一天有两只或两只以上新股在同一交易所发行。而甲方证券帐户持有上市流通证券市值能申购的限额小于该交易所当日所有发行股票允许的最高申购之和时,甲方必须在t-1(t日为认购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申购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申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三、每次配售后,t+2日由甲方自行到营业部查询中签结果,若中签,甲方同意乙方冻结购新股所需资金并代理购股。若沪深股中签,应于t+3日下午13:00时前存够资金。如甲方未及时存够资金,导致不能购买新股,视为自动放弃。

  四、若甲方同时有数只新股中签,而缴款日甲方资金帐户的资金余额不能全部缴付新股认购款的,甲方须在t+2日到乙方处办理选择缴款的确认手续,否则乙方将按随机顺序依次收款,未缴付新股认购款的新股放弃认购,甲方对此不得有异议。

  五、甲方承诺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控制、不可抗力等各项因素,导致不能申报新股配售,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第二天生效。

  七、若深圳交易所和上海交易所新股配售方法改变,本协议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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