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03 09:24:29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合集六篇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工作方案范文合集六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应急处置能力,有效应对突发事件的影响,最大限度降低损失,根据上级行有关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精神,结合本支行实际,特制定《支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

  1、组织领导。成立支行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由任组长,、任副组长等为组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决定启动或终止预案,做好事件发生后的善后组织协调工作。

  支行档案管理中心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日常档案安全信息监测、采集、汇总、分析,组织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提出预案启动或终止的建议,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2、工作原则。面临人员生命安全和档案安全选择时,首先保证人员生命安全;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首要保障档案安全。要完善工作机制、防范手段,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对突发性事件的处置能力。如遇档案工作突发事件,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有关部门、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

  3、适应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支行因突发性事件引起或可能引起危及人身安全、档案安全和严重干扰档案工作秩序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预警和预防

  1、支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研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并履行职责。

  2、支行档案管理中心要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组织演练,增强对档案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及时收集有关政府机构、气象部门发出的预警信息。在监测过程中发现潜在隐患或苗头,应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3、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库房进行安全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对防火、防盗、供水、供电等设施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保持良好状态。

  三、抢救档案的顺序

  抢救档案顺序一是涉及全辖重大权益或资质(权属)证件档案以及重要或有重大意义的声像实物档案等,二是重要的业务档案,三是科技档案,四是文书档案,五是一般的声像实物档案。

  四、突发性事件等级

  突发性事件分为一般、较大、重大三个等级。

  1、一般:库房出现明显异味、轻微进水、设备设施出现故障,可能危及或已经造成少量档案轻度损伤,经判断如不尽快解决可能在短期内造成较大险情

  2、较大:库房主体结构出现明显问题,已经出现或可能导致局部性灾害,可能危及或已经造成部分档案损伤,非国家秘密的档案被盗或泄密。

  3、重大:已经或可能导致人员伤亡,部分档案受到严重损毁、库房崩塌等情况发生,国家秘密的档案被盗、泄密。

  五、响应程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或预判有可能发生时,第一发现者要迅速通知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要立即到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果断确定事件等级,迅速向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领导小组批准后,立即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一般性突发事件。档案管理中心负责人负责现场领导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查清险源后进行妥善解决。按照档案抢救顺序,及时抢救或转移已受损或可能受损的档案,对档案库房进行全面检查、维修,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2、较大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现场领导档案管理中心和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及时疏散事件发生区域的人员,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关闭或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按照档案抢救顺序,及时抢救或转移已受损或可能受损的档案。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抢险,并对档案库房及相关设备、电路进行全面检查、维修。出现档案被盗或泄密的情况,立即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并做好善后工作。

  3、重大突发性事件。突发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现场领导档案人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开展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立即报警,通知专业抢险救援部门进行救援,如有人员伤亡立即呼叫救护车抢救。及时疏散事件发生区域和周边的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开展力所能及的自救及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在专业抢险救援力量到达后,积极配合抢救工作,提供档案分布、房屋结构信息,按照已确定的档案抢救顺序抢救和转移、安置档案。出现档案被盗或泄密的情况,要立即保护现场,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展开事故调查工作,查明原因、及时整改、堵塞漏洞,并做好善后工作。

  六、善后工作

  险情排除后,要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对抢险工作进行全面、客观总结,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事件经过和档案损失情况,事件原因、处置工作的经验和教训及采取的措施及效果。总结完成后及时报告上级部门。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由于玩忽职守、渎职、违法违规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方案 篇2

  xx镇林地面积69627亩,占土地面积131949亩的41.7,有林地面积54989亩,占林地面积的80。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扑救难度大的灾害性事故,对森林资源安全、林区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建设都有重大影响。为使森林防火的工作落到实处,尽最大努力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并及时有效地处理森林火灾事故,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森林防火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预防为主、积极消灭。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组织、专业队伍、设施建设、物资准备,制定预防措施和扑火预备方案,确保森林火灾及早发现,及时消灭。

  2、森林防火实行责会制。包站领导、站长、包村干部、村(居)支部书记、主任、护林员是各站、各村森林防火责任人,村支部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林业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业务保障,各部门应在镇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扑救、预防工作,统一指挥、责任明确。

  3、“专群结合”,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各部门之间、干群之间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贯彻执行森林火灾扑救的“打早、打小、打了”原则。

  二、森林火灾的预防

  1、加强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各站、各村和护林员应当经常开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到各自然村挨家挨户反复宣传,不留死角,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同时,完善乡规民约,强化法制建设,形成“护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风尚。

  2、强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实行审批制度。各站、村要组织干部、护林员进行巡山,对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给予严厉处理,严格执行森林防火戒严区和森林防火戒严期的相关规定。各村、镇林场要对林区划分防火区、修建防火路,对林区进行巡查,有森林火灾隐患的要登记造册,并及时整治。在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时期,要增加巡山次数,在森林防火的危险地段、旅游景区、林区路上要派人严看严守,同时认真做好儿童和疯、痴、傻等病残人员的监护工作,切实控制野外火源,杜绝森林火灾的隐患。

  3、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村、各部门及包站、干部要及时反馈群众野外用火情况。对火警、火灾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动态。

  4、森林防火实行责任制,镇党委、政府与各村签订责任状,并检查责任状的落实情况。

  5、完善森林防火组织机构,加强火队伍和设施建设,镇成立巡火队,于火险期对各村野外用火进行查禁,督促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各项预防工作,林业部门要加强对林火扑灭的培训,确保扑火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森林火灾的扑救

  (一)森林火情的处置

  1、凡发生森林火情、森林火灾,各站、村一方面要及时报告,一方面要立即组织干部群众扑救,镇村领导必须现场指挥或参加指挥扑救,镇应急灭火队应立即赶到现场扑救。

  2、防火办、党政办接到火警、火灾报告后,立即向镇主要领导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正、副指挥及包站领导报告。

  3、镇政府、防火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组织干群扑救,同时做好上报工作,需要时成立扑救火灾前线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

  4、重大火灾,火场跨乡、镇行政界限,火场距国有林场、重点镇办林场二公里以内,明火燃烧5小时以上尚未扑灭,受害面积超过500亩,或造成人员伤亡等的森林火场,请求县政府帮助协调处理扑救,并在县森防指领导指挥下迅速扑灭。

  5、要认真做好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的森林防火值班制,并有领导带班,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6、森林火灾扑灭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赴现场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书面调查处理报告,并向镇政府报告,重大森林火灾扑灭后,要协助县森防指调查处理。

  (二)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

  1、本着专群结合的原则,梯次做好准备。镇政府和镇直单位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和有关单位负责调动;村干部和村民由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调动;护林员由林业站负责调动;民兵预备役由镇人武部负责调动;公安干部、边防武警战士由公安派出所、边防工作站负责调动,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投入扑救。同时扑火时要注意自身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员、妇女、儿童、老人参加森林火灾的扑救。

  2、赶火场指挥扑救人员,需配带必要的指挥通讯设备,保证随时联络,镇政府电话传真机全天候开机,保证随时与县防火办和火场前线指挥保持联系。

  3、镇政府要做好森林防火有关物资、器具的准备;对扑火需要的食品和油脂燃料,主管部门应根据实际要求、就近保证供应;

工作方案 篇3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在暑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学院师生党员特点,学院党委决定:要求全体师生党员在假期中,利用各种方式,广泛开展“创先争优”系列活动。

  一、活动意义

  组织“创先争优”暑期系列活动是深入学习科学,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体现;是结合实际,从思想上、党性原则上不断提高自我的有效途径;是引导和激励师生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的中奋发成才、建功立业的重大举措。

  二、活动内容

  1、开展社会调查。深入社区、乡村、企业等基层一线,了解第一手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在中提高认识,增长见识,找准目标,发展自己。比如:通过走访劳模、参观民居等方式,了解新农村的变化,用相机、DV等去记录新农村建设成就。通过社会调查,让广大党员在活动中切身体验党的先进性,激发自身潜能,努力“创先争优,争做优秀党员”。再如:可利用假期走访相关用人单位,了解对人才的需求状况等,并结合用人单位实际要求,提出相关建议,提高学院对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2、参加公益活动。结合每个党员的自身条件和当前社会热点,积极参加各地组织开展的教育、环保、文化、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创先争优”系列公益活动,比如:为自己家庭所在社区做文明劝导员、协助做宣传栏、义务家教、维修等。

  3、参与社会。每个支部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暑期社会的内容、实施和安全工作等。每个党员要“服务基层展风采,创先争优作贡献”。特别是结合学院布置的从专业发展的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了解专业发展的新动向,在中受锻炼、长才干、做贡献,把创先争优落实到实处。比如:开展义务支教、走访贫困学生等活动。学生党员可结合今年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工作,把大学生暑期社会纳入到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中,让每个学生党员都要参加暑期社会活动,在中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全体党员要严格按照党委要求,在社会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在服务、奉献社会中增强党性修养,展现党员的风采。

  4、参加抗洪救灾。每个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地的抗洪救灾,在当前的抗洪救灾中发挥党员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活动要求

  要求全体党员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学院放假前的布置,结合专业建设,确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活动内容,有效地积极投身到暑期创先争优活动之中。全体党员要注意自身言行规范,注意和参与活动单位保持友好关系和联系,为今后的活动打下基础。活动结束后写出小结,返校后交党委工作部。作为对党员参与“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考核内容。

工作方案 篇4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切实做好我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药物制度,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省20xx年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从今年6月1日开始全区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包括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药物目录。实行省级网上公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机制,保证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转。

  二、主要任务

  (一)实行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和零差率销售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药物,在国家零售指导价格范围内,由省指定的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公开招标采购,并由省通过公开招标遴选配送企业,组织统一配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

  (二)建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偿机制。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良性运行机制,在定编定岗、核定任务、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政府投入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有效衔接。积极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从根本上改变“以药养医”机制,切实维护公共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

  (三)落实基本药物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政策。制订和完善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将国家基本药物及省增补药物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应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四)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切实加强对基本药物的使用管理。基本药物制度正式实施45天后,除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药物外,不得再使用其他药品。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制度,完善符合基本药物储存条件的卫生环境和基础设施,配备具有药学专业资格技术人员从事基本药物管理。特殊基本药物必须严格按规定保管。督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按照基本药物临床用药指南和处方集的规定,规范使用基本药物。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实施阶段(20xx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方案》,确定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疗机构范围;完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定岗,并按照核定收支、差额补助、绩效考核的财政补助办法,合理核定财政补助经费;确定基本药物配送企业;集中采购配送基本药物。

  (二)实施过渡阶段(20xx年5月底前)。全区基层医疗机构正式使用国家和省基本药物目录,停止采购目录外药品;在过渡期内允许使用库存的目录外药品,严控目录外药品存量,及时清点、处理过渡期内无法正常使用完毕的药品。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6月1日开始)。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用药范围为国家基本用药目录307种和省增补用药目录292种,共计599种;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用药范围为国家基本用药目录,计307种。不得超目录范围使用药品、采购目录外药品。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对照省、市医改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认真总结我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逐步完善我区的基本药物制度,使改革成果更多的惠及人民群众。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是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重要环节,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要充分认识到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组织领导,成立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领导小组,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工作目标如期实现。

  (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部门分工。强化政府责任,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内容,层层分解任务,加强督查考核,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服务意识,认真研究上级有关政策和方针,及时沟通信息,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这项工作。区卫生部门要及时做好具体方案的起草以及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和使用等工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运行机制改革,强化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监督,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基本药物和合理用药的培训,保证基本药物制度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区财政部门要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补偿机制,落实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确保政府投入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有效衔接。区人事、编制部门要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定编定岗工作,为完善财政补偿机制奠定基础;要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制定鼓励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的优惠政策,要将物价部门核准的药事服务费等项目按规定纳入报销范围。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销售的价格管理。

  (三)加强采购管理,完善配送措施。全面落实药物采购配送制度,从省卫生厅招标确认的配送企业中选择1-2家作为我区药品配送企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需要采购基本药物时,在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公布的中标候选品种目录内遴选集中采购药品,通过“省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启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配送企业在接受到采购方通过平台发出的订单需求后,应及时对订单信息进行处理(包括采购单响应、配送、退换货等),并配送至采购方指定的地点。药品配送企业要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品种、规格、数量、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医疗卫生机构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配送关系一旦确认,在采购周期内原则上不得变更。

  (四)完善补偿机制,保障实施经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各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区政府建立完善的财政补偿机制,将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所需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为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区财政、人事、编制、卫生等部门要抓紧时间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编和医务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的核定等工作,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政府补偿办法,落实综合核定、收支差额的办法予以补助,认真测算政府投入补助的金额,区财政局要在5月上旬制定出具体的财政补助方案,并及时预拨启动经费,保证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不低于本区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对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减少的收入,根据测算情况一并予以补助。

  (五)强化宣传引导,加强监管评估。做好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解释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宣传牌、宣传单等传播媒介,广泛宣传基本药物制度的好处,努力形成社会关心、全民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良好氛围。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教育与培训,规范处方行为,合理使用药物,提高用药水平,发挥临床药师参与临床药物治疗和规范临床用药行为的作用,为药物治疗的合理、安全、有效提供保障。建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监管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配送质量规范,对基本药物定期进行质量抽检,并公布抽检结果。加强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及配送企业网上采购、货款返还、药品配送等监督,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及时核查处理对违规行为的举报。加强和完善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建立健全药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药品召回管理制度,保证用药安全。

工作方案 篇5

  今年中秋节恰逢国庆期间,同时将喜迎建国60周年大庆。我县将迎来最长的国庆黄金周假日,旅游观光游客较为集中,食品消费需求大,对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全面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和广大游客过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假日,向国庆60周年献礼,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继续发扬暑期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精神,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为契机,以食品质量安全年活动为载体,以确保“两节”期间食品安全为目标,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强食品安全预警和监测分析,做好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体系,让全县人民过一个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假期。

  工作目标

  国庆、中秋期间,采取特殊监管措施,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控体系,加强蔬菜、牛奶、熟食肉制品、饮料、糕点等高风险食品的安全预警和监测。认真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严格把好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关键节点。针对重点部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强化对宾、疗、招等重点单位、旅游景区周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及各类中小学校、托幼园所食品安全的严密监管,重点加强小作坊、小餐饮、小商店、农贸市场的整治和规范,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努力实现“安全放心、欢乐祥和”的安全保障目标。

  工作重点和措施

  (一)强化食品生产源头监管,全面推进按标生产。一是农牧水产、林业等部门要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全面落实农产品生产基地的日常管理制度,督促各企业(基地)做好生产记录。强化农业投入品经销和使用的监管,深入开展农药、兽药和渔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行动,落实蔬菜、水果、生猪等主要农、林、畜、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追溯制度,抓好生产基地周边环境的监测,保证产地环境符合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要求。要加强日常巡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二是质监部门要突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的监管。重点加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统一企业建档内容和食品添加剂备案登记管理,督促企业严把生产关键控制点,确保生产工艺符合质量安全的有关要求,重点加强月饼、饮料、熟食肉制品等节令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合格食品出厂销售。继续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整顿和规范工作。要采取签订质量承诺书,限制销售区域的办法,加强小作坊的日常监管,督导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完善生产设施,健全质量管理制度,提升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特别要做好糕点、熟食肉制品、海产品等小作坊的整治和监管工作。

  (二)深化食品市场准入管理,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食品市场准入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严把市场准入关。一是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要加强28类食品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和没有QS标识28类食品的查处和打击力度,追溯不合格食品生产源头,进一步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二是农牧水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全力抓好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继续巩固蔬菜、生猪产品、豆制品等主要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突出抓好批发环节的关键控制点,严格落实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制度,加大检测密度和频率,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三)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净化食品流通消费环境。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企业诚信和自律制度建设,强化对企业的日常巡查和监管,进一步规范食品企业经营行为,净化食品市场消费环境。一是工商部门要督促各食品经营企业落实好流通领域食品进货查验、进货登记、索证索票、不合格食品退市等各项制度。加大流通领域的巡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帮助企业建立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全面落实企业自律制度。二是工商、商务等部门要大力规范农贸市场和农村集市食品经营行为。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市场创建活动,强化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经营者的诚信档案,做好生鲜易腐食品的保洁经营工作,全面提升质量安全水平。三是商务、农牧水产等部门要加强生猪定点屠宰厂日常监管。严把生猪入场关,做好生猪屠宰全过程的跟班检疫,严格落实“瘦肉精”、“莱克多巴胺”等抽检频次和密度,严格落实病害肉无害化处理制度,严防病害肉和注水肉上市销售,净化肉类市场,确保肉类市场规范有序。四是卫生部门要加强餐饮企业和集体食堂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进货台帐、索证索票等各项溯源制度,加强对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完善百人以上集体就餐提前申报制度,加强现场监管。强化对休疗院所、中小学校、幼儿园、社区、建筑工地、乡村旅游点等集体就餐环境的卫生监管,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加强对县城区小餐馆、小食堂、户外餐饮点的日常管理,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逐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提升食品质量安全水平。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市场消费特点,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加强对县城区、各旅游景区周边市场、餐饮企业、城乡结合部、农村市场的日常检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食品市场整治工作,特别要突出时令食品和鲜活食品等与节日息息相关的食品整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一是开展城乡结合部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现做现卖小摊点的整治力度,解决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过期霉变和不合格食品等问题,进一步净化农村食品市场消费环境。加大农副产品批发和农贸市场的监测、巡查密度,发现含有违禁成分的农副产品,要立即查封、退市并追溯源头。二是开展中小学校食堂等集体餐饮单位专项整治。突出抓好餐饮企业食品采购索证管理、食品卫生监督公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餐饮业使用食品添加剂备案制度,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凉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开展动物产品和散装食品等高危食品的整治。加大动物产品药残的检测密度,狠抓养殖、屠宰、批发、零售关键控制点,建立全程监管工作机制。针对散装食品要加强生产、经营、运输全过程监控体系建设,确保合格食品销售。四是切实发挥举报投诉网络平台的作用。要发挥好工商、农业、质监、卫生、商务等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作用,全面受理,妥善处置社会举报投诉,加强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联合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复。五是狠抓大案要案。针对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加大整治和规范工作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大“三无”食品的打击力度,对大案要案要从快从重处罚,对典型案件要集中曝光,以震慑不法分子。

  (五)加强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准备,发挥科学监管效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是实现食品安全预警的重要手段,必须把预防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放在首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食品质量的检测密度和频率,发挥科学监管效能。一是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生产源头的监测。农牧水产部门要加强对蔬菜上市前农药残留的田头快速检测和畜禽疫病的监测及畜禽、水产品等违禁药物残留的快速检测工作;林业部门要抓好果品农药残留的质量监测工作;质监部门要督促各类食品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出厂前的检测程序,做到每批必检,合格一批出厂一批,同时要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质量抽检工作。对不具备检测能力的生产加工单位,要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合格产品出厂销售。二是农牧水产、工商等部门要抓好批发和配送环节的检测工作。加强对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的食品检验检测,要高标准、严要求做好食品质量检测工作,要加大检测密度和频次,做到逐车次、逐品种、逐批次实施必检,确保质量安全。三是农牧水产、林业、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要做好动态抽检。按照各自监管的范围和职责在抓好食品质量定期抽检工作外,要根据节日食品市场特点加大对熟食肉制品、蔬菜、畜禽产品、鲜活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测密度,进一步提高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做好市场随机抽检,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对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四是各级各部门要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24小时值班和日报告制度,加强应急演练,全面提高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和水平。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制订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乡镇、管理区、南戴河旅游度假区管委、骊城街道办事处、杜庄工业园管委要充分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能,对辖区内食品市场进行严密排查;各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落实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做好职能衔接,加大食品市场巡查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万无一失。

  (二)加强协调,确保高效运转。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大局意识和一盘棋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多协调,勤沟通,决不能推诿扯皮、贻误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县政府汇报,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高效运转。

  (三)明确责任,狠抓工作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切实负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食品安全防控体系,不断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各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细化工作重点和措施,划分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各乡镇政府、管理区管委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沟通,做好具体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做好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开辟食品安全专题节目或栏目,及时宣传食品安全政策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不断扩大食品安全工作的群众基础,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积累良好经验。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两节”期间食品市场整治工作中的有效措施和经验做法,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各级各部门务于10月11日前将“两节”期间食品市场整治工作总结报县食安办。

工作方案 篇6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一)抓紧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

  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依托县(市、区)公安消防大队组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第一政治委员由本级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工作的领导担任;支(大)队长、政治委员,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市应急救援支队、县(市、区)应急救援大队组成。市应急救援支队依托市公安消防支队组建。由公安消防支(大)队主官担任。

  同时承担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包括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同时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各地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特点和需要,制订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进一步明确队伍工作职责,配备必要的物资装备,建立健全与各专业队伍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互动演练,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政府统一指挥下,赋予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最高指挥官在应急救援现场临机处置权,调动各专业队伍和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

  将矿山、医疗、安监、民政、交通运输、地震、环保、建设、市政、通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各地应在保持原有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将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和应急设备制造企业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由各级政府根据应急救援工作实际需要和财力状况统筹安排。

  (二)完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各地要在全面加强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同时。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队伍建设:

  一是防汛抗旱队伍。防汛抗旱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的县、乡级人民政府。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农技人员、村民和相关单位人员等加入县、乡级防汛抗旱队伍,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组织下,开展有关培训和演练工作,做到有汛防汛、有旱抗旱。

  二是森林消防队伍。县(市、区)和乡级人民政府以及森工企业要组织单位职工、社会相关人员建立森林准专业消防队伍。配备森林扑火装备,满足防扑火工作需要。

  三是气象灾害应急队伍。要以气象部门专业人员为基础。建立气象灾害应急队伍,负责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大风、强降雨、雷电、冰雹、高温、低温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本地区气象灾害防御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

  四是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国土资源部门要发挥专业优势。成立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参与各类地质灾害的群防群控,开展防灾应急知识宣传,及时报告隐患和灾情等信息,组织遇险人员转移,参与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五是矿山、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队伍。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单位应依法建立由专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队伍。平时开展或协助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发生事故时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

  六是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市容环境等主管部门和基础设施运营单位。分别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应急队伍,承担相关领域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任务。

  七是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突发事件类型和特点。组建卫生应急队伍,承担传染病、食物中毒和急性职业中毒、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其他突发事件受伤人员医疗救治及卫生学处理,以及相应的培训、演练任务。

  八是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队伍。由当地兽医、卫生、公安、工商、检验检疫和林业行政管理人员。具体承担家禽家畜和野生动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扑灭任务。

  (三)大力加强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建立群防群治队伍体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等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作用。加强知识培训。街道、乡镇要依托政府专职消防队,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保安员、警务人员、医务人员等有相关救援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就近开展先期处置工作,组织群众自救互救,参与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安置、维护社会秩序,协助做好应急保障、善后处置、物资发放等工作。同时发挥信息员作用,发现突发事件苗头及时报告,协助做好预警信息传递、灾情收集上报、灾情评估等工作,参与有关单位组织的隐患排查整改。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加强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严明组织纪律,经常性地开展应急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应急保障能力。发挥共青团和红十字会作用,建立青年志愿者和红十字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科普宣教和辅助救援工作。鼓励现有各类志愿者组织在工作范围内充实和加强应急志愿服务内容,为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应急志愿服务提供渠道。

  二、保障基层应急队伍建设顺利推进二、加强领导。

  (一)进一步明确组织领导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基层应急队伍建设工作的责任主体。确定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数量和规模。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支持政策的研究并加强指导,加强对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督促检查。公安、国土资源、环保、城建、交通、水利、农业、卫生、林业、安监、气象、地震、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要明确推进本行业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按照各自职责指导推进基层应急队伍组建工作,并加强督促检查。

  (二)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运行机制。各基层应急队伍组成人员平时在各自单位工作。当地政府或应急现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基层应急队伍之间的协调配合,制订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及工作制度,实现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同时,建立健全基层应急队伍及装备统一调度、快速运送、合理调配、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经常性地组织各类队伍开展联合培训和演练,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三)加强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地、各有关部极创造条件。大力支持基层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统筹规划消防、避难场所、医疗卫生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征用、紧急配送体系,为应急处置提供有力保障。按照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社会捐赠相结合等方式,落实基层应急队伍建设所需经费。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和有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与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基层应急队伍装备建设、物资储备、培训演练和应急处置等费用由地方政府予以保障,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演练工作经费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四)完善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相关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应急队伍工作中的实际困难。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应急救援。对在应急管理、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开展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示范工作,推动基层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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