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4-30 18:47:3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切实解决和纠正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对我市例行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全面促进全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上水平,特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结合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的督察意见,认真贯彻市政府各项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慎密推进“双保行动”,认真纠正和解决我市土地管理及利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的长效机制,为更好地服务全市赶超发展战略做出新贡献。

  二、整改重点

  对区、开发区、县、县四县(区)进行例行督察发现并需重点整改的问题共3大类18个小项,涉及132个卷宗:

  (一)土地审批类

  1.审批方式不准确(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出让或应征用按占用方式审批)9个卷宗;

  2.先批后补(先用地审批,后耕地验收)1个卷宗;

  3.核减面积未在图上标注2个卷宗;

  4.出让人、受让人为同一人1个卷宗;

  5.未批先供1个卷宗;

  6.组卷不规范2个卷宗;

  (二)土地供应类

  7.不符合经济适用房条件,按划拨方式供地7个卷宗;

  8.应招、拍、挂,按协议方式供地8个卷宗;

  9.不符合占用审批方式2个卷宗;

  10.土地用途定性不准1个卷宗;

  11.组卷不规范5个卷宗;

  12.协议出让容积率低3个卷宗;

  13.低价出让2个卷宗;

  (三)土地执法类

  14.案件内容不详实16个卷宗(地类不清的13个卷宗,档案不完善的3个卷宗);

  15.未对村委立案查处49个卷宗;

  16.未履行听证程序7个卷宗;

  17.未立案查处5个卷宗;

  18.执行不到位11个卷宗。

  其余8个县(市),虽未接受例行督察,但在以往例行检查中,发现上述问题也都不同程度的存在,因此全市所有县(区、市)均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自查自纠、自觉整改。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整改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11月15日—19日)

  各县(区、市)要成立整改工作专门机构, 排查梳理本县(区、市)在土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本县(区、市)整改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审核。要适时召开整改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整改工作氛围。

  第二阶段:集中整改阶段 (11月20日—12月9日)

  各县(区、市)要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比对整改标准,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组织实施整改工作。期间,市政府将适时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对整改工作进展缓慢及问题突出的县(区、市)进行通报。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10—14日)

  市政府组织整改工作验收组,对各县(区、市)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分析总结。对整改工作认真、问题整改到位的县(区、市)通过验收;对整改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走过场或在整改过程中依然发生类似问题的县(区、市)给予严肃批评,责令延长整改期限,实行区域建设用地限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主要措施

  1.立即行动,全面部署。各县(区、市)政府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整改部署上来,根据市政府动员会精神,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尽快组建领导机构,成立以县(区、市)长为组长,分管副县(区、市)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组,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并召开本行政区域的整改动员大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准确把握政策,全面部署整改。

  2.部门联动,严肃查处。各县(区、市)政府要认真排查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在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过程中,要启动部门联动机制。政府一把手负总责,领导组负责具体协调工作,组织县(区、市)国土、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发改、财政、劳动、建设、规划、农业、林业、环保、工商、供电等部门及各乡(镇)的执法人员,组成联合执法队伍,通力合作,加大执法执纪力度,对违法用地者形成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3.依据法规,整改完善。各县(区、市)政府及国土管理部门,要认真比对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排查出的违法、违规问题,特别是两县、两区对例行督察指出的132个卷宗,要逐一进行认真整改:低价出让的,要追缴出让金;征用按占用审批的,要重新办理征用手续;非法批地、以租代征未对村委立案查处的,要立即立案查处;档案不完善、程序不规范的,要重新完善规范。必须做到件件有整改,案案有交待。

  4.分清责任,严格问责。各县(区、市)政府对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例行督察中提出的132个卷宗,要分清责任,明确主体,按照“既处理事,又处理人”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及有关规定严格问责。严肃追究违法批地、违法供地、违法管地、违法用地责任人的党、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使全市广大干部确实树立起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观念。

  5.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各县(区、市)政府要切实发挥政府在土地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建立完善纵向市、县、乡三级政府,横向市、县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土地管理中的职责和分工,形成政府领导、国土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有力保障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县(区、市)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这次整改行动要高度重视,切实站在讲政治、促“双保”的高度,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严格土地管理、加强宏观调控的要求上来,在市整改工作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目标,完善工作制度,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行动迅速,周密组织。这次整改工作,时间短、任务重、要求高。一个月的有效工作时间,就要给国家土地督察北京局交一份满意的答卷。因此各县(区、市)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快速行动,细化整改方案,制定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严格工作标准,按要求、分步骤、高标准,有条不紊组织推进整改。

  (三)加强督查,严明纪律。市整改工作领导组要对各县(区、市)整改工作加强督察指导,重点督察排查梳理问题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对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

  六、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次整改工作,市政府成立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领导组。整改工作领导组主要负责制订整改工作方案和有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整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领导组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各县(区、市)及相关部门的整改工作。整改工作领导组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赵春雷兼任,负责日常联络和统筹协调工作。

工作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为民、便民、利民的城市管理理念,按照政府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全程监管,行业系统监督指导,辖区全面管理,责任单位自行看护,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的原则,严格落实制订方案、宣传发动、安全监管、查缴非法、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措施,努力实现禁放场所、禁放时段禁得住,重大危险源场所、销售点、燃放点安全,辖区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街道办事处组织机构及职责

  街道办事处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王小峡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 任副组长,党政办、城管办、商贸物流办、经发办、财政办、安监办、工商所、派出所等部门和11个社区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办),由安监办主任祝青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办副主任戴士洋任办公室副主任。

  街道燃放管理领导小组职责:负责街道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辖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工作;督促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烟花爆竹专营办法统一采购、储存、配送和销售烟花爆竹;开展打非工作;落实街道和街道燃放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社区:积极开展和配合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协调管理本社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秩序。

  商贸物流办、经发办、建环所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本行业、本系统各基层部门、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部署、宣传发动、隐患排查、秩序维护、禁放看护、应急处置等工作。特别是在春节期间等重点时段,要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巡逻力量、准备应急措施,对单位内部开展巡逻检查。

  三、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制订方案阶段(20xx年1月1日至1月中旬)。

  四、主要工作措施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单位要充分认清街道20xx年春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充分认清街道安全稳定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从构建首都和谐社会的高度抓好我街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

  要通过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定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状、形成一个会议纪要、元旦春节各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例会,达到八个规定动作的标准,即组织部署有文件、宣传发动有活动、安全监管有记录、查缴非法有战果、隐患排查有整改、秩序维护由安排、禁放看护有力量、应急处置有准备。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领导负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工作,认真部署,周密安排,明确责任,确保本单位的安全。

  (三)加强值守,搞好防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元旦春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要按照《涪陵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人员不脱岗、通信畅通、报告及时、措施到位,遇有情况能随时处置。

  (四)增强联动,密切配合。各单位要密切配合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街道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主动加强与街道各职能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全力做好我街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五)强化检查,严格执法,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向市场。开展联合执法,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私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街,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安全。

  1.查堵非法烟花爆竹产品流入渠道。要组织派出所、安监所等力量,在本辖区交通要道、主要路口设立烟花爆竹检查站,落实检查力量,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加大对车辆及人员的盘查力度。要对进入城区的货车、面包车、厢式卡车等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堵塞非法产品流入渠道。对未经许可或违反规定,从事道路运输黑火药、引火线、烟花爆竹的,要严格依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街道各部门和单位、各社区要在街道办事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依靠基层组织和群众,实行群防群治、综合治理,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从源头上依法查处和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可能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的出租房屋、废弃养殖场和闲置厂房、库房、院落、山洞、山林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整治,及时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予以打击取缔。

  3.加大非法燃放行为查处力度。公安机关要严格依法查处在禁放时间、禁放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方式燃放烟花爆竹以及在文化娱乐场所非法燃放烟花、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焰火晚会燃放活动的监管,各单位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必须按照《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大型焰火晚会燃放安全规程》(GB24284― )的有关规定,提前20日向公安机关申报,取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未经许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六)依法划定禁放和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根据涪陵城区的规划范围,并结合有关规定,涪陵区下列区域或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区级以上国家机关办公场所;

  2.车站、码头、商场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

  3.重要军事设施、仓库、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等;

  4.加油(气)站、烟花爆竹临时销售点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及周边100米范围内;

工作方案 篇3

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机关科室:

  根据市政府及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文件精神要求。为认真组织开展质量强市工作,大力推进质量强乡建设,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在全乡范围内着力营造质量强乡、质量强业、质量强企的浓厚氛围,着力推进全乡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创新提升,为建设质量强乡、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文件要求,并结合我乡实际,工作目标有以下五个方面:

  1、质量建设氛围浓厚。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市政府办公室《20xx年市质量强市工作要点》和《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目标计划及考核评分办法》,积极开展质量建设宣传活动;在全乡形成抓质量、重安全的氛围。

  2、质量强乡工作机制健全。成立质量强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质量强乡职责分工,制订质量强乡工作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建立质量工作投入机制,优先支持质量基础建设,制订质量工作奖励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质量创新,并配合上级部门做好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

  3、质量安全有效保障。建立乡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加强质量安全和质量诚信教育,落实监管措施,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乡内不发生区域性质量问题、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及重大食品(含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因工程质量引导的在建建筑物倒塌事故,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

  4、质量水平领先。乡内企业质量基础扎实,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优良;完成市质量诚信单位1家;市质量强企试点企业1家、合格实验室1个、争创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2家、名牌1个;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2家,督促企业参加质量管理与检验、标准化从业人员、计量、质量体系内审人员等各类培训活动。

  5、质量惠民行动成效明显。加强食品、生猪定点屠宰、危险化学品等涉及人身健康安全的产品质量监管,提高人民群众对质量强乡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责任。由乡质量强乡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实施。各相关创建单位要把这项工作贯穿于全年工作始终,加强领导,强化责任,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2、明确任务,合力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活动涉及面广、工作内容多,全乡各相关创建单位必须按照质量强乡部门职责分工,严格对照标准,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并要加强通力协作,注重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完成工作目标。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创建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并要注重挖掘经验,树立先进典型,通过宣传引导、示范带动,努力形成比学赶超、争创一流的工作局面。

工作方案 篇4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雷减灾工作既是防御自然灾害的一项重要工作。更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雷电灾害危害的领域和范围越来越广泛,防御雷电灾害显得越来越重要。市是全国多雷暴活动地区之一,年平均雷暴日数47天,最多年份达87天,每年都有雷击伤人死人事件和设备设施受损的事故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防雷减灾工作对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领导。要认真贯彻落实《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将防雷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将防雷减灾工作列入防灾减灾工作的范畴,进一步加强对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强化各项具体措施,支持气象部门依法开展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我市防雷减灾能力。

  二、强化措施。切实做好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一)认真做好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1新建、扩建、改建下列建(构)筑物、场所或者设施必须安装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防雷装置。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2重要的计算机设备和网络系统、电力、通信、广播电视设施。重要的导航场所和设施;

  3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

  4重要储备物资的库储场所;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2建设单位必须将防雷装置的设计方案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未进行防雷装置设计、未经设计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审查施工许可申请。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3必须安装防雷装置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

  4建设单位必须主动向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报送建设项目防雷装置设计图纸、文件及有关附件。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受理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出具《防雷装置设计核准书》市、县(市)建筑图审办(或事务所)应积极予以配合,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5防雷装置设计经审核合格的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要及时予以审批。建设单位变更和修改防雷装置设计方案。

  (二)要加强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

  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要及时进行跟踪检测。防雷检测机构应当对隐蔽工程逐项检测,防雷装置建设单位要按照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根据施工进度。并对检测报告负责。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隐蔽工程在掩埋前,未经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建设单位不得自行隐蔽。

  (三)认真做好防雷装置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施工单位应及时报请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对防雷装置工程进行专项检测验收。验收合格的由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核发《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设施工单位持《防雷装置验收合格证》建设质监部门申请工程验收。未经防雷装置专项检测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投入使用。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受理验收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法完成验收工作,建设项目的防雷装置工程竣工后。出具验收结论,建立验收档案。

  (四)切实落实防雷装置定期检测制度

  其中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设施和场所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1次。市、县(市)防雷检测机构在检测中发现雷电灾害事故隐患的要及时通知所属单位进行整改,所有防雷装置必须实行定期检测制度。依法必须安装的防雷装置每年检测1次。直至合格。

  三、依法行政。把防雷减灾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加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全市气象主管机构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相关职责,积极做好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预报和防雷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要把防雷减灾管理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依法查处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使防雷减灾管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市、县(市)行政服务中心要积极支持防雷装置设计审核、跟踪检测、竣工验收等工作,根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置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第378条规定。将其纳入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市、县(市)气象主管机构认可的当地防雷中心要认真做好建设项目防雷装置的设计审核、跟踪检测、竣工验收和定期检测等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报告灾情。有关职能部门和受灾单位应积极协助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对雷电灾害进行调查和鉴定,凡遭受雷电灾害的单位和个人。以确保调查和鉴定的真实性、科学性、公正性。调查报告和鉴定书须及时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为有关部门对雷电灾害事故责任认定提供科学依据。

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为继续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安全执行力。根据公司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在我厂的安全管理工作中,要继续保持清醒头脑,以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为指导,加强隐患的检查与整改,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千人负伤率低于2,杜绝重伤以上事故,力争实现轻伤事故和职业病危害零的目标。消除火灾隐患,实现长周期的安全生产局面。

  二、总体思路

  以“抓纪律、夯基储重基层、严管理”为安全管理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线,以6s精益管理和安全确认制为抓手,以推进职业健康安全体系、班组建设为重点,树立科学理念,落实各项措施,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为我厂生产经营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环境奠定基矗。

  三、重点工作与主要措施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首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完善主要领导抓安全的领导责任制,各职能副厂长、工会主席;车间、科室一把手要和厂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并按照厂部要求,将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以及每一名职工,同时,层层签署安全生产责任状。

  三是实施安全责任监控,重心下移,实现安全生产从面上指导向项目跟踪的转变,从事后检查向事前预防的转变,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治理隐患、解决难题。

  四是个科室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是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对险肇事故、未遂事故以及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吸取教训、搞好安全生产。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五篇】相关文章:

1.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九篇

2.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集合六篇

3.实用的工作方案模板集合6篇

4.实用的宣传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七篇

5.【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集合6篇

6.【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集合九篇

7.【推荐】工作方案模板集合8篇

8.有关工作方案模板集合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