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05 18:49:50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集锦五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就常常需要事先准备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方案应该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5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实用】工作方案模板集锦五篇

工作方案 篇1

  XX市的高效课堂现场会于20xx年*月*日在……县召开,为彰显学校教育特色,提升学校形象,使迎检工作得以具体落实,达到预期的效果,特拟订本方案:

  一、高效课堂的打磨

  学校高度重视高效课堂工作。今年开学以来,学校研究决定,4至6年级全面开展高效课堂的试施工作。10月21日教育局会议后,学校决定对高效课堂进行再打磨。学校高效课堂的实施工作全面开花,班班准备,学校对领导督促指导高效课堂工作进行了再分工:……具体负责高效课堂工作并指导六年级、……指导五年级、……指导四年级。要求领导时时深入各试验班,跟踪、听课,指导解决课堂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要求高效课堂试验班的全体教师规范使用“2115”式高效课堂流程,在学生自主学习、合作探究、展示质疑、点拨激励、测评反思等教学环节上精雕细琢,全面改观,迈大步子。

  二、校园文化建设

  根据学校实际,整体规划,精心设计,做到简洁、明快、统一、规范,加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具体作法是:

  1、对以前陈旧的校园文化建设内容重新更换。

  2、对高效课堂教学楼的文化建设内容进行增添,加强班级文化建设氛围,制作高效课堂展板。

  3、乡村少年宫办公室、器乐室、舞蹈室、手工制作室、绘画室、书法室、演讲口才室、棋艺室的布置及相关的文化建设,在十一月底完成。

  三、活动展示

  认真做好学生大课间操展示。课间操时,要求学生分班出入场、并做到有序、规范。各班的课间操示范岗、监督岗各就各位,起好示范引领作用,并要求师生同操,班主任在前,副班主任在后,其它任课老师在相应的班级与学生一起同做课间操。

  认真开展学生兴趣小组活动,球类、棋类、绘画、鼓号、舞蹈、计算机、书法、演讲口才、手工制作、武术、器乐、科技活动等兴趣小组活动如期开展,各辅导教师责任落实、项目定位、到岗到位、认真负责,指导学生开展活动。尤其要求手工制作、书法要拿出一定的作品,以及演讲口才、武术、鼓号、器乐兴趣组要拿出优秀的节目进行展示。

  四、加强学校特色建设工作

  围绕“礼”字做文章,以“礼仪美德铸人”为主题,以“依礼而境、依礼而学、依礼而习、依礼而言、依礼而思、依礼而文”为核心内容,围绕“礼”字推进特色项目建设,硬件改观和软实力提升齐头并进。拟将“四维”(礼、义、廉、耻)“八德”(忠、孝、仁、爱、信、义、和、平)的具体内容诠释制成仿古条幅悬挂在教学楼的墙壁上,让学生阅读,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学生中发扬光大。

  五、发挥学生自主管理团队作用

  各班成立的自主管理团队:“学习示范岗”、“清洁监督岗”、“纪律监督岗”、“路队监督岗”、“课间操示范岗”人人佩戴小黄帽各就各位,充分发挥作用,让这道亮丽的风景继续再现在学校的各个角落。

  六、宣传工作

  继续办好学校“红领巾广播站”,加强学校播音员的培训,每天11:50-----12:30准时广播,广播的内容涉及学校的大事,学校的好人好事及优秀文章、学习心得等内容。

  各班培训优秀小记者,对学校发生的新闻或消息进行采访。

工作方案 篇2

  一、拟定开学时间安排

  小学、初中学生8月31日到校报到,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普通高中学生8月24日返校,9月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中等职业学校8月31日正式开学,学前周从8月24日开始。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系统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辽教办发〔20xx〕10号)要求,秋季开学严格执行“三不”标准,即“区域疫情未达到低风险的不开学、学校疫情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管理不到位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未有效落实不开学”。

  二、做好旅居排查和健康管理工作

  1.外出的师生员工(包括食堂、宿舍、保安等工作人员)须提供开学前14天生活轨迹报告,学生家长及教职员工签订健康安全承诺书;新生自接到学校录取通知书后由对应学校负责监管,提前开学的年级仍需提供14天的生活轨迹报告。

  2.各县区、学校要严格审核“日报告”“零报告”数据,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情况和在盘外(特别是新疆等中高风险重点地区)以及近期即将返盘的师生员工情况。

  3.动员在盘以外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尽量在8月24日前安全返盘。在中、高风险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特别是新疆地区)师生员工返盘应严格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盘锦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印发严防聚集性疫情做好秋冬季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盘新疫防指〔20xx〕14号)要求返盘和集中隔离。

  4.倡导中小学生自愿接种流感疫苗。秋冬季节呼吸道传染病多发,流感症状和新冠肺炎的症状极其相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更加复杂,学校要倡导中小学生家长及时为孩子接种流感疫苗。

  三、统筹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

  1.完善防控工作体系。各县区教育局、直属各学校要对春季开学以来的各项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研判不断变化的疫情发展形势,按照《校园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20条》和《中小学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托幼机构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要求,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秋季开学工作方案、应急预案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各项工作。

  2.强化全员培训。学校要提前对相关人员进行常态化疫情防控知识线上培训,提高防控意识,绷紧防控这根弦,保证开学后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张弛有度,既不麻痹大意,也不惊慌失措。特别要对新生和家长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学校的各项防控措施和规章制度,让学生自觉遵守,家长理解支持。

  3.做好环境消杀和物资储备。安排教职员工提前有序返岗,在学生集中返校前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消杀,清扫消毒做到全覆盖,无死角,保证校园环境清洁卫生。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备齐备足必要防疫物资,提醒家长开学前为学生准备好个人防护物品。

  4.细化学生报到安排。合理安排新生报到和老生返校间隔时间,各学校要制定新生报到专项工作方案,与新生“点对点”建立联系,加强防疫指导,科学设计报到程序。新生报到要错时、错峰,避免扎堆聚集,做好个人防护。对错时上下学、错时上下课、错时就餐等再研究、再细化,做到精准精细、有序有力、科学施策,确保学校按时稳妥开学,师生员工尽快适应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秩序。

  5.加强联防联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县区要联合卫健、疾控部门,指导学校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和疫情发展情况,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开学当日要有卫健、疾控等专业防控人员驻校指导,各学校要补足口罩、消毒、测温设备等疫情防控物资的储备量和临时隔离观察室的物资配备。针对可能出现的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等情况,采取隔离、停课、复课等措施,并明确启动条件、程序等;加强学校与属地和定点(就近)医院发热门诊协调联动,细化救治、转院、流调等工作程序。开学前开展全流程、全要素演练或推演,开学后开展全员应急演练。

  6.按照“五个一律”要求,持续做好校园封闭管理。未经学校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强化校门、校园快递和外卖管理,进入校园必须进行身份核验、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掌握学生离校期间主要轨迹,指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

  7.上好“开学第一课”。将新冠肺炎及秋冬季传染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生活习惯作为重要内容,结合近日印发的《开展“厉行节俭、反对浪费”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和《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切实培养节约习惯——致全市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倡导内容,向学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卫生健康、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等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教育;面向教师加强公共卫生、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厉行节约等教育培训;面向家长加强法律法规宣传、家庭教育指导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倡导厉行节俭、反对浪费,以自身行动带动身边更多人,给孩子做好榜样。

  8.关注师生员工心理健康。完善心理健康教育指导服务体系,持续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完善心理预警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极端行为发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学业就业指导、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防范个体、群体性安全事件。

  9.开展督导检查。开学前,各学校对照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和开学条件评估要点进行自查,县区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审核各学校的开学准备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符合要求。

  请各县区教育局务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区的每一所学校。

工作方案 篇3

  为切实做好我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规范和完善传染病管理制度,提高疫情报告质量,加强监测和促进疫情处置能力。特制定县20xx年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方案:

  一、培训学习

  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省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网络直报工作和技术要求》、《传染病诊断标准》、《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等规定的学习。

  二、加强疫情报告规范化管理,提高疫情报告质量

  1.各医疗单位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执行。及时,准确的上报各类疫情资料,建立和完善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

  2.加强对辖区内各网络直报点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督导。疾控中心按照每季度对上季度存在连续3个月未报告传染病的医疗机构督导,督导覆盖率100%;按照《州20xx年法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督查方案》每年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至少开展一次督查,督导覆盖率达100%,并写出总结报县卫生计生局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3.凡有重大疫情发生,必须按《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条例》规定的时限将发病时间,波及范围,发病人数,发病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发病趋势等以最快方式上报,并及时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及时完成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①在确认事件2小时内完成网络报告,及时审核;②有报告单位,报告人及通讯方式等记录资料(传真记录,电话记录)。进程报告:①写出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的诊断和原因及可能因素;事件的发展态势和危险性评估;②落实控制措施情况;③资源使用情况。结案报告:①在确认事件终止后2周内对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其原因,影响因素;②事件的危害与损失及其补偿建议;③评价措施效果;④事件处置成本效益分析;⑤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建议。

  4.加强组织建设,巩固疫情络,完善县对乡镇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制度,不断提高疫情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保持疫情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疾病监测

  1.每日监测。传染病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每日随时(至少四次)上网审核,监测辖区内疫情动态,发现新发,暴发疫情及时请示上级和预警,指导和参与疫区的现场调查,疫源检索,正确处理暴发疫情。

  2.重点疾病的监测。凡有脊灰,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百日咳,白喉,炭疽病例报告的乡镇必须做个案调查和采样并送检。如有暴发疫情发生,需在当月的疫情分析中简要描述,内容包括:暴发疫情流行病学特征,发病原因,疫情发展及防治措施,控制情况等。并写出专题调查报告并上报。

  3.传染病自动预警。收到传染病预警信息后应及时调查核实,并在24小时内完成异常卡片的填报工作,如是疑似病例应及时到现场进行防控处置。

  4.流感的监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加强对哨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县妇幼保健院、班佑乡卫生院)流感监测工作的督导和技术指导,严格按照《州流感监测方案》(阿州疾发〔20xx〕25号)的相关要求,做好流感样病例登记和标本采集(每周5-15份),同时按照要求做好标本保存,运输工作,进一步提高流感监测工作质量。州疾控中心负责标本的检测工作。

  各医疗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加强流感病例监测工作。特别是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要高度关注,严格按照要求,加强对暴发疫情的调查,处理,每一起暴发疫情应采集10份左右咽,鼻拭子标本(如果现症病例在10例以下的,应当尽量全部采样)。对不能明确诊断的可酌情增加采样批次和采样数量。标本采集后应当在4摄氏度条件下,于24小时内运送至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州疾控中心)。进行流感病毒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的实验室监测工作。县疾控中心按月完成辖区内流感病例月分析。

  5.手足口病的监测。凡有重症手足口病和死亡病例报告的必须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和采集标本,送样检工作,检验结果反馈及时订正。

  四、编码维护

  每年11月完成辖区内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标准编码的维护工作。

  五、各类报表及文字资料的上报

  1.传染病月报表。每月3日前向县卫生计生局报告上月辖区内发生的传染病发病,死亡数(即月报表),全年共12期。年报及半年时间另行通知。

  2.疫情分析。每月6日前报出上月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月分析(共12期),7月15日前报出上半年疫情分析,疫情年终分析时间另行通知。分析内容包括:总体发病,死亡情况,重点疾病发病分述,防治对策及建议。

  3.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在4月15日和10月15日前完成夏秋季及冬春季传染病疫情预测预报。

  4.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分析。于20xx年3月前完成20xx年辖区内传染病自动预警信息年分析。

  5.每年一期重点传染病专题分析报告。

工作方案 篇4

  一、加强组织领导

  集聚区成立绿色产业集聚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由区食安委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和各街道食安委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全区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各街道要按照《通知》要求,统一负责当地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定时间进度,确保如期、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二、强化工作措施

  (一)在各街道办事处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主任,街道辖区内农技、兽医、林技、水利、公安、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等站(所、员)以及中心学校、卫生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食安办”),食安办设在街道办事处有关内设机构,由街道办事处分管负责人兼任主任,食品安全管理专(兼)职负责人和本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二)常住人口规模达2万人以上或常住人口规模未达2万人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繁重的街道,必须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人员;常住人口规模在2万人以下的街道,配备1名或以上食安办专职或兼职人员。

  (三)为进一步整合、优化资源,各地在开展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中,可依托街道综治网格,将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纳入综治网格管理内容实行同网格管理,并与综治工作一起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时,在食品安全监管任务相对繁重的.街道社区及中心乡镇所在地社区(行政村)统一聘设1名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专职协管员聘用由街道办事处统一负责,其管理、考核由街道食安办会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负责,其工作报酬由集聚区财政负担。在其他行政村(社区)可聘设兼职协管员,兼职协管员工作报酬由集聚区根据工作实际统筹解决。

  (四)明确工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乡镇(街道)将食品安全工作列为重要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协助执法、宣传教育和统筹协调等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并上报相关信息;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组织或配合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推荐、管理、培训辖区内各行政村(社区)协管员、信息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做好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家宴申报备案和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

  行政村(社区)网格化管理的重点是:建立定期巡查、检查制度,协助乡镇(街道)食安办及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信息上报程序,及时上报、反馈食品安全管理信息;参加乡镇(街道)及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等培训,熟悉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科普知识宣传;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协助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网格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擅自对外发布信息。

  (五)切实加强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由市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监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乡镇(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及社区专职协管员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教育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监管知识,并进行培训效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人员,提交街道办事处予以撤换。由街道食安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定期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的兼职协管员以及本街道驻联行政村(社区)干部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监管业务知识培训。

  (六)为保障基层责任网络各层级人员依法行使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职权,由区食安办会同当地市场监管、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联合公布行政村(社区)协管员名单,在《意见》框架下明确赋予协管员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工作普查、隐患排查、督促指导和临时性应急处置等非行政执法类工作职权,并统一配发食品(农产品)安全协管证件。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协管人员检查的相关单位,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加强日常执法检查,防止出现监管盲区。

  (七)各地要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的作用。重点是要建立定期例会制度,加强基层协管人员与监管执法部门的工作会商;建立执法巡查协作制度,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在开展执法检查活动中,要主动邀请当地协管员共同参与,做好传帮带;建立信息共享制度,搭建监管部门、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协管员之间双向互通的信息通报交流平台,及时传递工作信息,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人事变动通报备案制度,各街道食安办工作人员、协管员要相对保持稳定,如确需变动,要及时通报上级食安办,并对新进人员及时进行培训考核;建立协管员年度考核制度,由街道食安办会同有关监管部门,每年一次对辖内协管员进行工作考评,考评不合格的应及时予以撤换或调整,切实督促协管员履行好职责。

  三、加大督查力度

  各地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确保基层责任网络建设与本轮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协调推进,确保按照《通知》要求于20xx年6月底前将基层责任网络框架搭建到位。集聚区管委会将把食品安全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工作纳入对各街道20xx年度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点考核内容,年底对完成情况开展考核评估。

工作方案 篇5

  按照市政府《印发XX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中府办〔20xx〕4号)文件精神,为完成我镇20xx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和美幸福新沙溪,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主要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含工业、生活、农业)分别控制在xxxx吨、257吨以内,比20xx年的1349吨、249吨分别增加65吨(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增加67吨、农业源排放量减少2吨)、8吨(工业和生活排放量增加8吨、农业源排放量不变);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655吨以内,比20xx年的1020吨减少365吨;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377吨以内,比20xx年的366吨增加11吨。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环保准入。

  1、健全完善并严格实施建设项目总量前置审核制度。一是建立建设项目与减排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衔接的环评审批机制,实行新建扩建项目污染物排放“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对未取得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的项目,一律不予环评审批;对未达到总量目标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投入生产并通过环保验收。二是完善项目审批的部门协调机制,对未通过能评、环评审查的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审批、核准、批准开工建设,不得发放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排污许可证,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有关单位不得供水、供电。三是建立建设项目审批问责制,对违法违规审批项目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2、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3、严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环评审批。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配套完善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无相应治理设施的养殖场一律不予审批。

  (二)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1、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产业集群转型升级。

  2、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按照省、市淘汰落后产能具体工作方案,按时分批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坚决执行高能耗产业差别电价政策,抑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

  (三)提高生活污水处理效能。

  1、加快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及处理率,重点推进管网雨污分流比例和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争取到20xx年底全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

  2、加强XX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净水一厂的运行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完善污水处理厂中控系统,做好在线监测装置的日常维护,定期进行检验和校准,确保在线监测监控装置正常使用,强化台账规范化管理,制定相应的内部运营管理制度和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确保通过国家减排核查,严格保证出水水质,绝不能出现超标情况。

  (四)抓好重点减排工程任务落实。

  1、推进火电机组脱硝设施建设。中山联合鸿兴造纸有限公司2台75t/h低氮燃烧改造和新建脱硝设施于7月1日申报减排,氮氧化物去除率达到70%以上。

  2、推进锅炉污染减排工作,确保完成市下达167台锅炉改造任务。

  3、推进雨污分流工作,完成龙瑞片区雨污分流施工,包括元亨里村雨污分流工程、生活污水管网三期工程(龙瑞村段)、沙溪大道等污水管工程。

  4、推进XX市沙溪镇强伟农场依法关闭,拆除养殖场内所有设施,完成复绿。

  (五)全面推进农业源减排。

  1、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实施雨污分流,加大养殖废弃物的肥料化、沼气化处理,鼓励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生产利用工程,推进畜禽养殖业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2、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督查力度,定期开展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执法检查,对不能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实行限期治理等措施。

  (六)加大环保监督执法力度。

  1、继续实施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将企业环境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管理系统,对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企业限制贷款,推进绿色信贷。将锅炉污染整治与环境信用评级挂钩,企业是否完成锅炉污染整治成为评级考量的重要因素。

  2、强化对重点行业和企业污染的整治。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要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整治,整治仍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坚决依法关闭。对于不积极开展、未按计划进度完成锅炉污染整治的企业,加强监察和执法力度,一经发现排黑烟、治理设施不正常、不按环评批复内容建设等环保违法行为,立即查处。

  3、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将清洁生产目标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发挥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的主体作用。深入开展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对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者超总量的企业,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或者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企业自愿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以纺织印染、造纸、皮革、电镀等行业为重点,推进循环经济发展。

  (七)强化“三大体系”建设。

  1、加强减排统计和信息传输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环境保护、经济和信息化、统计、农业、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间的协调,健全完善减排统计工作体系。完善重点减排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和减排措施调度制度,建立重点污染源信息动态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新老污染源增减动态变化情况,加强环保、税收、银行系统信息交流。

  2、积极推进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加强我镇环境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提高数据储存、传输和共享等信息化水平。加强在线监控设备运行维护,强化对自动监控系统数据有效性的审核。

  3、进一步强化减排考核。制定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三、职责分工

  (一)环保分局。

  牵头做好全镇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组织编制污染减排规划与计划,提出全镇排污总量控制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相关对策建议。牵头分解污染减排任务,指导、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考核镇各有关单位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污染减排考核、统计、监测体系。负责与市环境保护局、镇各有关部门协调,共同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负责我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技术核查,建立污染减排相关基础档案。负责提交全镇主要污染物减排年度工作报告,按季度报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季度调度信息。

  (二)经信局(统计办)。

  负责实施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发布重污染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名录和时限,特别是造纸、金属表面处理、化工、高污染小锅炉等落后产能,组织实施淘汰落后产能考核。负责推进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研究建立循环经济评价考核体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备案安全监察条例》及相关锅炉节能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小燃煤、燃油锅炉的监督检查。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加大高污染锅炉淘汰工作力度。

  负责主要污染物减排的有关统计工作,协助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体系。及时准确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考核所需相关统计数据。

  (三)住建局。

  制定实施镇生活污水管网建设年度计划。组织完善配套污水管网系统,逐步提高全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加快推进镇中心区域雨污分流工作。

  (四)农业和农村工作局(水利所)。

  负责畜禽养殖业、种植业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工作,制定畜禽养殖业整治规划,检查、督促各村(居)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作。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规划和管理。负责推广生态养殖模式,开展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及时准确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的畜禽养殖业、种植业统计资料。

  负责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标准,及时修订重点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促进节水减污。及时准确提供全镇水平衡图等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资料。

  (五)财政分局。

  负责制定全镇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财政政策,多渠道筹措减排资金。负责安排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相关专项资金。

  (六)国土分局。

  关注工业布局的合理性与环境保护问题,负责协调解决国家、省和市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及重大环境保护工程用地,做到国土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七)工商分局。

  落实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配合环境保护部门全力推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执行。协助提供已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的关闭企业清单及机读档案等有关证明材料。

  (八)规划分局。

  负责合理布局工业项目,减少环境污染。负责在城乡规划和管理方面严格把关,指导城乡建设布局和基础设施建设。

  (九)供电分局。

  协助镇环保分局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停电整改,及时准确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的电力企业统计资料。

  (十)自来水公司。

  协助镇环保分局对违法排污企业实施停水整改。

  (十一)各村(居)。

  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各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是年度考核的约束性指标。全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相关政策措施,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大减排资金投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及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组织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以及信息反馈等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各项任务。强化企业污染减排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减排政策,自觉履行减排义务。

  (二)强化责任考核。制定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把减排指标计划和完成情况纳入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将完成污染减排目标的成效作为企业评先创优重要依据,对在污染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市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完善相关政策。

  1、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促进节约用水。合理调整水资源费,促进企业中水回用。

  2、进一步落实排污收费政策,加大对有工程减排任务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污染物排污费的征收力度。

  3、加强排污证管理,将锅炉污染整治与排污许可证管理挂钩,对于未完成任务的企业,该企业排污证有效期届满后,不予延续。

  4、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按照国家、省和市对“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建设的要求,落实财政配套资金。提高镇级财政对排污费的统筹能力,主要用于补助重点污染源治理及其监测监控。落实对已完成锅炉污染整治企业的奖励资金。

  5、对于已完成任务或者预计可顺利完成任务的企业,加强环保服务,简化环保竣工验收程序,加快验收进度,并积极协助企业办理申领奖励资金手续。

  6、加强污染防治技术研发推广。在镇科技专项计划中,安排一批污染减排技术项目,攻克一批污染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加快污染减排技术支撑平台建设。优化污染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污染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推行污染治理设施建设运行特许经营。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证制度,推进环保设施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服务。

  (四)加强能力建设。加强政府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完善减排机构,充实减排人员。加强环保监察、监测队伍建设,配备环境执法、监测、取证的交通和通讯等设备,推进环保监察、监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提升污染源监察核查能力。提高农业源污染监测和减排管理能力。加大对领导干部、排污企业的分类培训,树立绿色发展、科学发展的理念,提高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执行力。

  (五)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及政策措施,宣传减排先进典型,揭露曝光严重污染环境的反面典型,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污染减排,发挥职工减排义务监督员队伍作用,倡导节约、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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