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08 23:30:02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集锦6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往往需要预先进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用的工作方案范文集锦6篇

工作方案 篇1

  为了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营造勤政、高效、为民、务实的良好工作氛围,经局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对各局机关效能及工作作风进行督促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目的

  通过对机关各股室、移民工作站工作人员的纪律,履职履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机关工作纪律,切实解决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散漫、纪律松懈、服务态度生硬、在职不在岗、在岗不负责、工作效率低等突出问题,促进机关作风明显改进和行政效能的提高,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

  二、检查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移民工作站。

  三、检查时间

  督促检查贯穿全年,采取不定时随机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重点突击检查。

  四、检查方法

  现场查看工作情况及相关资料

  五、检查内容

  1、工作纪律情况。工作时间是否迟到早退、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炒股;有事请假是否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下乡或因公外出是否报告局办公室登记;

  2、工作效率情况。工作中是否拖拉推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中梗阻”;并对照《关于对股室实行目标任务管理绩效考核的通知》的目标任务,对各责任股室、站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

  3、服务态度情况。工作中是否刁难或以粗暴方式对待前来办事的群众。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六、严格追责

  以上违规违纪现象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初次违规者,一把手对其进行谈话,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做自我检讨;再次违规者除了谈话、检讨之外,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并上报县效能办、优化办。

工作方案 篇2

  审计方案是指审计机关为了能够顺利完成任务达到预期审计目的,在实施审计前对审计工作所做的计划和安排。审计方案包括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在整个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体系中,审计方案起着“龙头”和“灵魂”作用。它对于审计项目的高质量和高效率完成具有直接的指导和控制作用。笔者结合审计工作实践,认为目前在审计方案的编制与执行上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有待改进。

  一、审计方案存在的问题

  1.准备阶段:审前调查不认真不充分。目前,部分审计人员对审前调查的认识模糊,对一些审计过的单位和项目自以为情况熟悉无需调查或者审前调查蜻蜓点水,流于形式。没有按照审计项目的不同类型和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审前调查,从而使审计方案的编制存在先天不足。

  2.编制阶段:审计方案的指导性不强,方案内容缺失。主要表现为:一是由于审前调查不充分,依据个人经验编制的审计方案往往空话套话、原则性的话多,对审计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不强;二是部分重要项目(如同级审、行业审计)的审计工作方案未经审计业务会议审定,仅由业务部门编制后就下达到审计组实施。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也未按规定对审计实施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审核;三是审计方案的内容缺失,尤其是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风险的评估和对审计目标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的审计步骤和方法,这些审计方案的必备内容,但由于审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或审前调查不认真往往没有反映。

  3.执行阶段:偏离、随意调整及执行不到位现象较为普遍。一方面,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应当调整审计方案的事项时,往往不按照规定及时进行调整,审计人员仍按原方案实施审计;另一方面,由于分工模糊,审计人员不按审计方案确定的审计目标和步骤进行审计,而是凭经验审计,审计结果偏离审计方案确定的目标。上述重审计方案的编制、轻审计方案执行的现象导致审计方案成了一种程序,一种形式,一种摆设,很难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4.检查阶段:责任追究未落实。根据现行的制度规定,对审计方案的检查主要是通过审计组组长进行审计工作底稿复核和审计组所在部门进行的复核体现出来的,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人手少或复核机制不健全原因,这种检查往往流于形式。质量控制办法虽然规定了三个层次的控制责任,但到目前为止,极少有人因为审计方案的编制、执行、调整不到位,出现问题而承担了相应的责任。这种责任追究仅停留在纸上,而未落到实处。

  二、提高审计方案质量的措施

  1.把好审前调查关,为编制审计方案奠定基础。审前调查是编制审计方案的必经途径。审计人员要转变观念,做到“磨刀不误砍柴工”,严格按照要求对每个审计项目都认真开展审前调查,同时还要创新审计调查的时间和方式,充分发挥计算机在审前调查中的作用。通过审前调查,找出被审计单位内控制度执行的薄弱环节,从而确定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评估审计风险,为编制审计方案奠定坚实的基础。

  2.把好审计方案编制关。当前审计人员在编制审计方案时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合理确定审计目标,审计目标要力求具体,切忌语言空洞,言之无物,不具备指导性和操作性;二是合理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对于应进行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分析性复核的,不能认为麻烦而省略;三是对一些大的、比较复杂的审计项目或者是初次进行审计的对象,为解决审计方案难以准确编制的问题,也为避免审计实施中多次调整方案,最好在编制工作方案之后,在具体审计实施过程中可以针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一些重点资金,重点明细项目的具体实施编制分步骤、分项目的实施方案;四是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坚持重大项目的审计工作方案必须经审计业务会议审定制度。

  3.把好方案执行和调整关。审计方案一经审定通过,便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审计组成员应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分工和步骤实施审计,审计组长或主审应督促并检查审计组成员执行审计方案的情况,对出现了确需调整审计方案的情形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分别报经相应领导批准,并做好相应记录。

  4.把好责任追究关。审计组长及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应各司其职,必要时,复核机构可提前介入复核,及早防范审计风险,对未按审计方案进行审计或在实施审计时存在较大偏差的应当及时纠正,对造成违规违纪问题应当查处而未查出的应按规定追究责任。

工作方案 篇3

  今年10月2日是我国传统节日重阳节,为大力弘扬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根据南龄委《关于开展xxxx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xxxx字〔xxxx〕3号)和县文明办9月27日通知精神,重阳节期间,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活动,现将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充分挖掘重阳节的深厚文化内涵,传承和弘扬中华“孝文化”,认真开展“敬老月”活动,本着就近便利的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师生做好文体娱乐、经典诵读等活动,培育和弘扬尊老敬老的道德风尚,努力营造欢乐喜庆、温馨和谐的节日氛围。

  二、活动内容

  1.继续开展敬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重阳节又称敬老节,是开展敬老教育的有利契机。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尊老敬老传统美德教育的宣传教育,开展尊老敬老社会实践活动,各校要创新活动载体,开展诵读家训、名篇佳句,讲述家风故事活动,传承家风文化,汲取经典精髓,启迪思想,培养心智,培育道德正能量。

  2.开展走访慰问和助老志愿服务活动。各学校要因地制宜组织青少年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为身边老人做好事、办实事,为家里的爷爷、奶奶和敬老院的老人梳头、捶背、按摩,为他(她)们唱歌跳舞,让他们共享天伦之乐。

  3.深入了解重阳节民俗文化含义。各中小学校领导要围绕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主题,组织师生开展喜闻乐见的节日民俗、文化娱乐和科普知识宣传活动,深入挖掘重阳节的文化内涵,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站、宣传栏、板报等阵地,加大对节日习俗知识宣传,引导师生进一步了解重阳节,认同重阳节,喜爱重阳节,过好重阳节,提高人们的科学意识。

  4.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经典诵读活动。各学校通过诵读中华经典美文,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

  三、活动要求

  1.突出节日主题。突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主题,开展经典诵读、节日民俗等活动,传承中华民族热爱家庭、尊老敬老的传统。

  2.抓好统筹结合。今年9月30日是我国首个法定烈士纪念日,10月1日是65周年国庆,10月3日—12日恰逢第四十五届世锦赛在xxxx举办。各镇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要抓住这些时间节点,做好统筹安排,科学谋划,精心设计,增强“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3.活动务求实效。开展“我们的节日·重阳节”主题活动,是《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重要测评内容,各学校要重视原始材料积累,将开展活动的方案、资料(文字、照片)、宣传资料整理归档。

  4.按时报送材料。各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各单位要提供3幅图片,并注相关文字说明)

工作方案 篇4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内容根据区纠风办的要求,结合发改实际,纠建并举、注重预防、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和措施,认真落实牵头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其它纠风工作。

  (一)做好发展和改革局牵头的各项工作牵头工作任务:

  1、坚决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积极会同区农办、区计生局、区监察局、林业局、工商局、民政局等单位,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清查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的落实情况。清理检查涉农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严格查处涉及涉农收费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区监察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局等单位做好对价格监管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临时价格干预各项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确保市场物价基本平稳。

  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股长为成员的纠风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局纠风工作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精神,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加强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目的、意义以及推行办法。让社会各界都来关心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推动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认真做好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内容的确认工作。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就是要以透明、直接的方式把国家制定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准确无误地告诉农民,让农民知道哪些是自己该交的费用,哪些是自己不该交的费用,让农民能够依法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督各执收单位严格执行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价格执法监督股要对现行涉农价格和收费项目、执收标准、执收依据、执收范围等公示内容逐项进行确认。

  四是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执法监督股在清理整顿涉农价格和收费基础上,统一编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表,各涉农收费执收单位和涉农价格经营服务单位要在收费场所和经营服务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立公示牌(栏)。

  五是完善监督机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为配合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贯彻落实工作,聘请办事公道、乐于为农民服务的农民代表、乡镇干部或离退休干部作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员,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纠风的各项工作:

  1、配合区级有关部门做好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突出问题。

  2、配合区国土资源局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行为。

  3、配合区教育局做好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

  4、配合区农办等有关部门强化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

  5、配合区工信局规范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

  6、配合区监察(区纠风办)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

  7、配合区民政局强化对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

  8、配合区卫生局坚决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乱收费等影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问题。

  9、配合区交通运输局深化治理公路“三乱”。

  10、配合区住建局加强对公共租赁房、廉租房工程和住房公积金的监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在局纠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责任领导、各股室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把纠风工作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将纠风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监督检查,强化案件查处。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坚决查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影响的不正之风案件,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加强对发改局负责的纠风工作和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惩防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做好预防不正之风工作,加强调查研究,对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努力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

工作方案 篇5

  一、职责分工

  (一)区政府组织机构和职责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张树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副组长,区公安局、区人武部、区委宣传部、区监察局、区安监局、区工商局、区供销社、区政府法制办、区教委、区交委、区城乡建委、区市政园林局、区商务局、区经济信息委、区质监局、区财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林业局、区文化委、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环保局、区消防支队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燃放办")在区公安局,由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郭清荣任办公室主任;区公安局副局长雷勇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区安监局副局长巫正洪、区供销社副主任吴光学任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协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开展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研究解决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区燃放办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督促各镇街、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和有关单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开展"打非"工作;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职责

  根据《条例》规定和职责分工,相关职能部门应认真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经营、储存、燃放等环节实行全程安全监管工作。

  区公安局:负责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烟花爆竹品种、数量、运输路线及有效期限;查处非法运输、携带和燃放不符合本区规定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和场所违规燃放的行为;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区安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环节的安全监管,审查烟花爆竹销售、储存场所的安全条件,许可烟花爆竹销售;监督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遵守销售许可规定的情况,查处烟花爆竹销售企业采购、销售不符合我市公布的烟花爆竹品种和规格的行为;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督促指导加油(气)站和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等有关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供销社:负责做好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销售布点和产品配送工作;督促经营单位严把烟花爆竹产品进货质量关,落实储存库房安全防范措施;配合安监、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做好市场管理和整顿工作。

  区工商局:负责市场流通领域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区质监局:负责生产企业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管,做好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抽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

  区交委: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企业和运输车辆、驾驶员、装卸人员、押运员资质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有关资质规定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行为;督促客运单位加强对车站及客运车辆的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客运车辆。

  区市政园林局:负责组织市政设施维护,督促天燃气及下水道、化粪池维护管理单位落实责任,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在其重要设施设立统一标识并派人看护;负责组织清扫公共区域内的烟花爆竹残屑。

  区商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商场、市场等商贸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落实重点目标安全守护措施。

  区经济信息委:负责联系和协调移动、联通、电信等通信公司,利用其通信平台向用户发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提示短信。组织指导供电、供气部门对输电设施、气站及输气管道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守护措施。

  区委宣传部:负责制订全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宣传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宣传。

  区教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中小学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中小学校、幼儿园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城乡建委:负责对全区建筑工地外来务工人员开展宣传教育,落实建筑施工场所的安全防范措施。

  区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全区伤亡救治应急预案,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的人员伤亡情况;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医疗机构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环保局:负责大气环境质量监测,发布大气环境污染预警。

  区人武部:负责驻璧部队人员的宣传教育;督促和指导驻璧部队加强军事禁区和重要军事设施的看护。

  区消防支队:负责制定全区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统计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警、火灾情况并调查原因;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重点消防单位等禁放区域的看护。

  区林业局、区民政局、区国土房管局、区文化委、xx供电公司、xx天燃气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对山林、苗圃、敬老院、文物保护单位、物业小区、输变电设施、燃气设施等禁放区域的看护。督促所属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完善应急措施,组织巡逻力量开展内部巡逻检查。

  (三)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职责

  按照"属地原则",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是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各镇街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和工作经费,搞好动员部署;组织督促辖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条例》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点燃放时段、重点危险源周边巡逻管控等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本辖区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有序。

  二、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制订方案(1月中旬)。研究制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和工作任务,落实具体的管控和保障措施。

  第四阶段:全面看护(2月上旬至2月下旬)。2月7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日)至2月22日(农历正月十五日),每日上午7时至次日凌晨1时为允许在限制燃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常年可以燃放区域除外)。加强限制燃放区域的安全管理,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场所,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周边加强巡查守护,确保绝对安全。

  第五阶段:工作总结(2月23日—28日)。总结工作,表扬先进。

  三、工作措施

  (一)依法划定禁、限放区域,设立禁放标识

  (二)强化宣传,注重教育

  区燃放办要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为主题,运用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倡"少放一组烟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的环保理念。节前以告知禁放区域、公布"打非"举报电话及查处的典型案例为主,节中以倡导安全文明有序燃放为重点,节后以宣传禁放、回收剩余产品有关规定为重点。1月30日为全区安全燃放烟花爆竹集中宣传日,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经营市场监管,确保市民燃放安全

  (四)开展全环节查缴非法工作,防止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流向市场

  坚持"三条战线"协同查处,即坚持点上缉私售、线上堵私运、面上查私存,从生产企业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出,从运输路线防止非法烟花爆竹流入,从储存仓库防止非法烟花爆竹储存,从零售网点防止非法烟花爆竹销售。要通过各部门强有力的综合执法,切实落实法定职责,以有效推动各执法部门加大对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达到"五防"的目的,即防止企业推销、防止车辆运输、防止仓库储存、防止网点销售、防止市民购买,全面挤压非法、伪劣、超标烟花爆竹的市场空间,提高市民燃放烟花爆竹的本质安全。区燃放办要牵头研究建立非法销售烟花爆竹镇街黑名单,并通报相关单位逐一销帐。各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综合执法。区燃放办要公布举报电话,受理举报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适时形成举报分析,按照职责分工交有关部门和区燃放办限期核查,并对举报人予以奖励,鼓励市民积极举报。各执法部门要将收缴的烟花爆竹,及时上交至区公安局指定的罚没烟花爆竹储存仓库,严禁存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仓库,并且如实向区燃放办上报入库数量。罚没烟花爆竹由区公安局组织进行集中销毁,严防回流社会。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明确告知各单位和广大市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过公安机关审批同意,方可举办焰火燃放活动。区文化委、区商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文化娱乐场所内的违法燃放行为,并告知其不得燃放所谓的"冷烟花"、"舞台效果剂"等烟花。

  (五)组织隐患排查专项行动,为确保春节期间安全创造良好的环境

  (六)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层组织互助机制,组织动员广大市民参与秩序维护

  在秩序维护方面,要组织各方面控制力量,坚持"五管",即保卫干部管单位、镇街干部管社区、社区管大院、积极分子管楼、物业公司管车场的做法。要通过社会力量及专业部门坚决有力的秩序维护,确保禁放时间和区域禁得住、燃放时段能安全,既确保广大市民的安全燃放,又坚决维护不燃放人的合法权益。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及社区,要组织单位内保力量和社会力量,组织"竹竿队"、"扫帚队"、"劝导队",配备扫帚、竹竿、沙袋、铁锨等简单器具,主动劝阻违规燃放行为,遇有火情,特别是楼(平)房屋顶等易发生火情点位,第一时间进行扑救。同时,建立协助防范机制,共同开展单位内部和社会面的秩序维护,划定小区内部的可燃放区域,就本居住区域有关燃放烟花爆竹事项依法制定公约,自行组织力量维护燃放秩序,并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此外,安全员发动加强重点时段燃放秩序的维护,在春节期间重点时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监督、指导行业内的单位,各镇街要积极发动各种社会力量,派出巡逻控制力量,以人员密集的居民区、主要繁华街区、集贸市场、楼(平)房和禁放点周边为重点,及时查处违法燃放行为,维护燃放秩序。

  (七)建立禁放点行业主管部门、看护责任单位、周边协防力量联动机制,加强禁放点看护

  各镇街和行业主管部门、禁放点单位,要明确"八个责任",即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力量、责任时间、责任岗位、责任措施、责任效果,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并按照各禁放点周边距离,组织人员落实看护措施。对于禁放点的看护,既要坚决确保没有储存、燃放烟花爆竹,又要确保周边燃放不对其安全构成威胁。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指导与监督禁放点单位落实看护责任。各镇街要与禁放单位建立联动机制,共同做好控制和防范,坚决落实"七项工作",加强对禁放点的看护。

  一是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设立统一、永久的禁放标识;

  二是要严格值班制度,坚持应急值班和领导24小时带班制度,并全天候值守,加强巡逻检查,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要配齐消防设施,并对各类消防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成立火灾事故处置队,组织消防灭火演练,要在发现火情的第一时间进行扑救、控制;

  四是要铲除单位内部及周边的杂草,消除枯叶和可燃物,浇湿绿化带,进行阻燃处理;

  五是要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劝阻群众,不要在禁放点安全距离内燃放;

  六是要及时清理禁放点周边烟花爆竹残屑,防止引发火情;

  七是要组织力量对禁放点周边地区加强看护,防止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

  (八)将义务处置与专业应急力量相结合,坚决防止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在应急处置方面,要做好"四个及时",实现"六个能够"."四个及时"即责任单位的及时扑救,周边力量的及时协防,专业力量的及时处置,部门的及时响应。"六个能够",即应急情况能够发现,应急力量能够拉动,应急装备能够保障,应急措施能够到位,应急指挥能够有序,应急处置能够有效,确保火灾火情得到及时扑救,防止产生"次生"灾害事故,同时,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救治,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镇街和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六个一"工作(即制订一个方案、召开一次大会、签订一份责任书、形成一个纪要、组织一次督查、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切实达到"四个有"标准(即工作组织有方案、阶段工作有部署、安排工作有会议、贯彻过程有督查),确保本辖区、本部门、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

  区委督查室和区监察局要加大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工作措施和责任;监督各镇街和各部门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情况。对因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引发事故的,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情况报送

工作方案 篇6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xx市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批示精神和国家文物局xx年9月20日下发的《文物消防安全检查规程(试行)》(文物督发〔xx〕17号)的有关要求,市文广新局(市文物局)将于xx年6月10日至9月15日组织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重点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开展全市文广新系统夏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消防宣传教育。重点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按照消防安全工作的“四个能力”建设要求,督促全市各级文物部门、文保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文物安全。

  二、检查时间

  xx年6月—9月

  三、检查范围和重点

  主要针对寺庙、古村寨等文物古建筑的火灾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组织机构建设,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人员管理,消防设施设备和消防车通道,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管理,火灾隐患整改,周边防火环境,防雷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6月30日)。市局下发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根据市局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和检查标准,明确职责任务和责任,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媒体宣传。

  2、全面检查阶段(7月1日-8月31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所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开展自查,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并于7月底前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市局将根据情况对各县(市)区、市属文博馆夏季消防工作进行抽查,并对抽查情况进行通报。

  3、总结通报阶段(9月1日-9月20日)。各县(市)区文体局、市属文博馆应于9月1日前将夏季消防工作总结报送市文广新局,市局于9月10日前向市消防办报送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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