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5-21 14:08:16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方面进行安排的书面计划。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方案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6篇

工作方案 篇1

  目标一:

  通过反思教学策略,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

  措施:

  1、在九月份教师的评优课中选出有代表性的活动重新修改,组织全园教师观摩,并进行评价。

  2、从10月15日开展第二轮音乐活动展示课,为本月底区评优活动做好准备。

  评价:

  1、教师在做课前上交教案。

  2、听课教师也要认真记录听课笔记,做好评价,课后上交笔记。

  目标二:

  调动教师积极主动性,学会自主学习。

  措施:

  进行两次园本培训。

  10月12日 教师提前查找音乐,在培训时播放自己找到的音乐与大家分享,并说出此音乐适合什么类型的课程。

  10月21日 教师听课后进行自评、他评。

  评价:

  1、课后教师及时上交反思,及修改后的教案。

  2、在大、中、小各年龄班选出一节课进行修改,准备接待评优。

工作方案 篇2

  一、主要目标

  建立覆盖城乡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保障妇女儿童公平享有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市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7/10万以下,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7‰和8‰以下。具体指标如下:

  1.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农村孕产妇保健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孕早期检查率保持在90%以上。

  2.住院分娩率达到99%,高危妊娠筛查管理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均达到100%。

  3.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90%以上。

  4.提高产前筛查率和产前诊断水平,产前筛查率达到50%以上。

  5.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甲状腺功能低下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

  6.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均达到80%,感染艾滋病及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7、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到50%以上。提高宫颈癌和的早诊早治率,降低死亡率。.

  8.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目标达到省卫生厅要求。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妇幼卫生体系建设

  1、坚持妇幼卫生的公共卫生性质,明确妇幼保健机构职能定位。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坚持正确的发展方向。明确妇幼保健机构是由政府举办、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

  2、实施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重点,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卫生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国家“十二五”妇幼保健机构建设规划和建设标准,制定二级妇保院的设置规划和建设计划,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在业务指导、人员培训、技术支持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职能。健全以市妇幼保健院为龙头、镇区街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网底的市、镇、村三级妇幼保健网络。

  3、开展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开展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加快妇幼保健体系建设与发展,做好迎接省级检查的准备工作。

  4、加强妇幼保健学科建设与管理。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医疗市场竞争将向纵深发展,妇幼保健机构必须树立“科技兴院”意识,重视科学发展,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训,以此带动医疗技术水平向前发展。加强妇女保健、儿童保健重点专科建设,开展重点学科评审,培养重点学科带头人。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的原则,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新技术、新方法、新成果。

  5、加强基层妇幼保健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对各级妇幼保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市妇幼保健院要组建师资队伍,承担全市公共卫生妇幼项目、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信息统计、妇幼保健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的培训,制定妇幼保健专项技术培训计划,定期举办妇幼保健人员的“三基”和适宜技术培训,组织开展2次全市妇幼保健技术竞赛,提升业务技能水平。市妇幼保健院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要加强对镇区街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的业务指导,基层医疗单位新调整的妇幼人员,由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做好岗前培训,培训后进行考试考核。镇区街卫生院要加强村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妇幼保健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质量

  1、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深入贯彻卫生部《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健全孕产期保健服务网络,改变《孕产妇保健手册》的传统建立模式,统一由镇区街卫生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登记基本信息,将孕前、孕期、分娩期和产褥期医疗保健服务有效衔接,为孕产妇提供全程、连续、规范、安全的孕产期保健服务。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监护和管理。市卫生局加强对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和质量控制,每半年对辖区的孕产期保健工作质量进行1次全面检查,促进孕产期保健服务质量全面提升。

  2、强化儿童保健服务。认真落实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配齐专业技术人员,配足业务用房及设施设备,建立区域儿童保健工作监督管理和考评评估制度,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规范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中的儿童保健工作,医疗保健机构要转变职能,把直接面向儿童个体的健康管理服务工作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中《0~6岁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要求,为儿童做好相应的服务。

  3、提高产科、儿科服务质量。加强产科质量管理和爱婴医院建设,各助产机构要严格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并实行产科主任负责制,严格控制剖宫产率,提供规范、安全的助产技术服务。市卫生局将定期组织专家对各助产机构剖宫产情况进行质控,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定点助产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定点助产机构资格。

  完善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绿色通道,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紧急救治、转运和管理,提高救治能力,提高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抢救成功率。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推广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降低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率。

  4、实施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工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建立与妇联、人口计生、财政等多部门合作机制,重点开展对严重威胁妇女生命健康的宫颈癌、、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及儿童常见病、传染病等疾病的防治。加强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将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纳入流入地系统保健管理,实现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和儿童享有与常住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三)、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1、强化三级预防措施。进一步健全由妇幼保健机构、综合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成的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加大出生缺陷预防知识的宣传力度,加强婚前保健知识和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和咨询指导,加强与民政等部门的协调与合作,改进服务模式,推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规范孕前医学检查,不断提高婚检率继续免费为农村孕前和孕早期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建立健全产前筛查网络,有序推进产前筛查服务,加强重大体表畸形和唐氏综合症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提高产前筛查率和确诊率。

  2、加强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大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健全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和听力障碍筛查服务网络,稳步提高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加强确诊病例治疗和干预。健全新生儿听力筛查和诊断制度、职责和流程,做好可疑听力障碍儿童的转诊、诊断工作,逐步开展听力障碍的干预和康复工作。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干预率,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四)、推进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实施

  落实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年度目标任务和医疗卫生机构职责分工,加强对项目单位的监督管理。建立项目督导评估制度,定期对重大妇幼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估,全面实施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孕产妇预防艾滋病、乙肝、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绩效评估,按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不断提高项目运行质量,增强项目执行力,提高项目社会满意度。

  (五)、加强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建设

  以全省妇幼保健信息系统为主线,以妇幼卫生信息监测为重点,整合相关信息管理资源,继续做好母婴三证、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信息化管理、妇幼卫生信息监测和年报工作。做好质量控制,做到不瞒报、不漏报,确保数据的科学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六)、强化妇幼保健行业监管

  严格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对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从业人员进行年度考核。加大对非法开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两非”(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贯彻落实卫生部、教育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大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监管,提高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开展《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管理人员培训和资格审查工作,规范《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

  (七)、深入开展“三好一满意温馨安全在妇幼”主题实践活动

  按照“三好一满意温馨安全在妇幼”主题实践活动要求,努力营造温馨、和谐、安全的妇幼保健服务环境,进一步提升妇幼保健服务品牌。

工作方案 篇3

  今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约为41500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仍维持1:1格局。中等职业学校停止招收综合高中班学生。独立设置的综合高中学校,原则上不招收普高生。原来是职业高中转为综合高中的学校不再招普通高中生;其他综合高中,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可过渡2—3年,由所在地教育局适当给予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三年后停止招收普通高中生。县城区域内的普通高中学校一般不得招收职业高中班。普职比例失调的县(市、区),提倡普通高中学校整体转为职业高中学校,并加强学校的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县城区域以外的个别普通高中学校,如具备一定的职业教育能力,经温州市教育局批准可先办一些职业高中班,两三年后,争取整体转为职业高中。

  方案规定,对社会急需但招生较困难的专业要予以重点资助;加大对传统专业的调整和改革力度,对部分已不适应社会发展要求的专业以及在校生规模偏大、社会需求不足的计算机、财会、文秘等专业,要坚决压缩规模。计算机类专业的招生应根据就业市场的需求,按专业化的要求进行调整,不再扩大招生。医疗卫生类学校设立或专业开设,必须征得省卫生厅同意,且卫生(护士)学校不得异地设立教学点、分校。

  市属职校的招生面向市场,考生不需填报志愿,凭学业考试成绩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3+2”高职的招生,由学校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以统一研究后上报审批录取;其他中职招生由学校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进行自主择优录取,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为深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决定,顺利完成县教育科技局下达给我校的15人春招目标任务,根据青教发(20xx)62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加强本次春招工作的领导:

  今年春招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在招生工作中有了更加实际、现实的问题,同时招生工作政策性很强,方案。为了做好招生工作,把握好政策方向,成立20xx年春招领导小组,负责整个招生工作的政策把关、组织协调、学生家长动员、家访、送生等一系列工作。组长:xxx(校长)成员:胡 庆 (党支部书记、教科室副主任) 李稼祥(教导副主任) xxx(初三班主任) 费艳霞 徐素玲 张 志(班科教师)同时根据情况及时抽调其他教师充实到春招工作中。

  二、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工作恪守“五禁止”、“五不准”

  及时召开教职工会,对今年的春招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政策法规做好说明和申明,统一教职工认识,切实维护好春招的形象。宣传招生纪律,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全员招生的氛围。严格招生准入制度,即未经县教科局审查的,不得入校宣传招生。入校宣传实行准入制度。严格送生制度,即按规定时间组织学生参观、报到。严格实行公开制度,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监督电话。对违反招生政策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政纪、党纪责任。

  三、招生措施

  为顺利推动今年春招工作,对教师在春招工作中的表现纳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中。计划春招工作做好下面几项工作:

  1、 开好教职工会。宣传政策,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此项工作由xxx负责,已于12月27日进行)

  2、 开好学生动员会。春招领导小组组长xxx牵头务于1月2日,做好学生动员工作。

  3、 组织学生家长会,对目标学生家长进行动员,政策宣讲。(xxx、xxx负责)

  4、 对目标学生家长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动员。(全体小组成员)

  5、 家访工作:针对目标学生有目的的进行家访,进一步解除家长疑虑。(全体小组成员)

  6、 进行目标分解:成员分小组,落实目标,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7、 春招工作政策宣传(xxx负责),组织协调(xxx负责)

  8、 参观及送生工作:组织学生参观(xxx负责),送生(xxx负责)

  四、时间安排:

  1、召开教职工会(12月28日)

  2、学生动员会(1月2日)、学生家长动员会(1月2日或3日)

  3、家访目标学生。(1月4日-11日)

  4、组织送生(1月10日-11日)

  天池学校

  20xx年12月30日

  附中职招生咨询举报电话: 天池学校:xxx 局教育股:xxxx 举报电话:xxxx

工作方案 篇4

  为贯彻落实省、市环境空气质量有关要求,深入推进我市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有效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努力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AQI)持续向好,在全面总结“APEC”会议和“抗战纪念活动”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率先改善主城区大气环境质量,实现我市空气自动监测数据持续向好为目标,按照“常态管控、强化应急”原则,建立科学分析、预警及时、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行动迅速的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推进主城区大气环境常态化和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显现成效。

  二、实施范围

  市主城区大气环境治理联防联控实施范围以东二环西侧奥钛新能源的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为中心,北至北洺岸,南至南二环路,东至永峰公路,西至西三环。涵盖了市工业园区、镇、康二城镇、北安庄乡、午汲镇、西土山乡、大同镇、上团城乡8个乡镇;涉及市环保局、交运局、住建局、交警大队、安监局、冶金局、煤炭局、工信局、国土局、商务局、发改局、财政局、质监局、气象局等14个职能部门。

  其中,Ⅰ级区域北至邯武北线、南至邯武快速路、东至永峰路、西至东环路;Ⅱ级区域向北扩展至北洺岸,向南扩展至南二环,向西扩展至西环路;Ⅲ级区域向西扩展至西三环(营玉公路)。

  三、控制重点

  (一)钢铁、焦化、水泥、电力“四大行业”工业高架点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SO2、NOX、CO、PM2.5、O3和厂区无组织扬尘;

  (二)东二环、南二环、北环路、邯武北线、永峰路、邯武快速路、东环路、西环路等主要道路交通扬尘和机动车尾气等移动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CO、NOX、O3和无组织扬尘;

  (三)建筑施工、裸露土地、煤场、精粉货场和其它散装物料堆场等面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和无组织扬尘;

  (四)原煤散烧、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焚烧秸秆、油气品质等生活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及挥发性有机物;

  (五)石灰厂、石料厂、球团厂、铸造厂等其它工业企业低空源污染排放,主要控制污染物为PM10、PM2.5、SO2、CO和无组织扬尘。

  四、工作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管环保”环境监管原则,坚持管治并举,在突出抓好Ⅰ级区域大气环境精细治理和常态管控的基础上,根据我市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和对污染源的科学分析,分级扩展管控范围,快速精准联防联控,有效遏制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扩散。

  五、任务分工

  (一)市工业园区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Ⅰ级区域范围属工业园区管理范畴的项目施工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逐项目、逐地块明确防范措施和责任人,切实做好洒水抑尘、物料苫盖、绿化保洁等工作,特别是土方作业、渣土运输等环节要重点突出,强化管控,切实防范施工扬尘污染。

  2、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对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地区1公里裸露土地进行集中治理。对已经列入规划长期未开发建设的裸露土地,进行临时绿化或苫盖,同时,进行洒水、雾化作业,有效减少裸露地面无组织扬尘污染。

  3、组建专职队伍,配备洒水车、道路清扫车,对Ⅰ级区域内东二环(邯武北线交叉口至聚隆矿业段)、邯武北线(清化中队至中山大街段)、邯武快速路(永峰路口至东环路段)、东环路、武邑路(北环路至兰村大桥段)和园区道路实施常态化洒水、清扫抑尘作业。在冬季结冰期,根据气象条件适当减少洒水作业频次,加大机扫频率,切实防范道路扬尘污染。

  4、对邯武北线两侧及辖区内其它散装物料堆场货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严控散装物料扬尘污染。对手续合法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环境整治,限期完成棚化厂房、喷淋雾炮等环保治理工程,并合理安装车辆自动清洗装置,确保进出车辆全部苫盖到位,防止带尘上路;手续不合法的,由工业园区牵头,限期搬迁或依法予以取缔。

  5、配备雾炮车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200米空间范围内,实施立体雾化降尘作业,并根据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科学合理增加雾化作业频次。

  6、强化日常巡查监管,严禁任何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行为。

  7、会同市发改局在工业园区辖区范围内村庄,优先推广使用洁净型煤。

  8、会同市环保局对园区内企业事业单位燃煤锅炉进行专项治理。

  (二)市环保局

  1、按照省、市有关要求和最新排放标准,对标邢台德龙钢铁等先进企业,对全市钢铁、焦化、水泥、电力等重点工业企业进行深度综合治理。

  2、严格环境执法,强化对重点企业污染排放监督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3、以工业园区周边燃煤锅炉治理为突破,对主城区范围内燃煤锅炉进行集中治理。

  4、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预测和预警研判,为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提供决策依据。

  5、对各有关乡镇、各相关部门空气质量保障联防联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牵头组织召开定期会商会议。

  6、以十日为周期编制空气质量信息专报,及时将AQI指数、降尘数据、综合排名、预警建议等信息报告市政府。

  7、会同其它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其它低空源污染排放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8、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市交运局

  1、将原有交通扬尘治理6个固定检查站点调整为武邑线东环入市口、邯沙线入市口、南二环与刘西线交叉口、邯武快速与东二环交叉口、邢都路西环南入市口、邢都路杜庄岗入市口,并将4个流动巡查中队增至8个流动巡查中队,确保车辆苫盖率达100%,严控运输过程中物料遗撒、泄漏、碾压产生的扬尘污染。

  2、突出强化源头监管,把短途倒转不苫盖行为作为重中之重,严厉打击,规范秩序。

  3、强化国省交通干线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Ⅰ级区域内路段增加清扫频率,视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4、对重点道路两侧和中间分隔带应进行乔、灌、花、草相结合的立体绿化;及时清运公路用地范围内两侧边沟的积土、渣土。

  5、对破损道路应及时修补,减轻因路面颠簸造成的物料抛洒和地面扬尘污染。防止路面破损,新破损路面在一个月内进行修复。

  (四)市住建局

  1、按照《省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新15条标准》,对主城区范围内在建施工项目扬尘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和常态管控。

  2、强化城区道路保洁,配备洗、清、扫一体道路保洁车辆,对主城区重点道路常态化保洁作业,增加清扫频率,视自然气象条件科学合理洒水保洁,保持路面干净无扬尘。

  3、对主城区运输砂石、土方、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车辆进行专项治理,推广使用封闭货箱或者采用其他方式封盖严密,确保按照指定线路和时间行驶。

  4、对主城区露天烧烤、垃圾焚烧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五)市交警大队

  1、在邯武快速路、东环路、南环路设置禁止载重车辆通行标志;东二环、邯武北线(含北环路)等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路段全线禁停,车辆保持行驶畅通,严查无故滞留行为;在奥钛新能源(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厂区口设置禁止调头标志;在保证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科学管理交通信号灯,提高车辆通行率,最大限度减轻机动车怠速停车尾气排放对空气监测数据的'影响。

  2、根据空气质量监测数据情况,晚10时至次日早6时对东二环、南二环空气质量监测站周边道路实施大型货运车辆分时段限行交通管制。

  3、严禁任何无证无牌机动车、黄标车、拖拉机、三马车进入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

  (六)市工信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石灰、铸造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按照《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督导重点企业做好限停产工作,有效降低生产负荷。

  (七)市发改局

  1、参照市主城区“煤改气”做法,优先安排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有条件村庄引入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减少散煤燃烧低空排放污染。

  2、主城区范围内率先推广使用低硫低灰优质煤炭;把空气自动监测站周边村庄和企事业单位作为重点,实现洁净型煤全覆盖。

  (八)市冶金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选厂、钢渣厂、铁精粉货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精粉货场进行专项整治。

  (九)市煤炭局

  1、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有证洗煤厂、储煤场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2、会同工业园区,对邯武北线两侧区域及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洗煤厂、储煤场进行专项整治。

  (十)市安监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采石场、石料加工厂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一)市国土局

  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有关要求,做好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范围内制砖等分管行业环境整治和监管。

  (十二)市商务局

  在完成加油站、油库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管,巩固治理成效;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燃油违法行为,坚决关停取缔非法油品销售供应站点。

  (十三)市质监局

  在主城区入市口配合市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设置煤质快速检测站点,严防高硫、高挥发劣质煤进入;对主城区用煤大户开展煤质监测,严厉打击销售、使用劣质煤炭行为。

  (十四)市财政局

  合理调配列支财政资金,为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提供资金保障。

  (十五)市气象局

  对气象及污染物扩散条件进行预测,为联防联控工作提供科学有效的气象数据。

  (十六)其它有关乡镇

  参照工业园区任务要求,做好各自辖区内的联防联控相关工作。

  六、联防联控扩展实施条件

  在突出重点,切实抓好Ⅰ级区域常态管控和精细化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分析、预警研判,当符合以下四项条件之一,联防联控实施范围扩展至Ⅱ级或Ⅲ级区域,并结合《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武政办字〔20xx〕38号),强化有关防控措施。

  (一)以10天为周期,经过分析研判,预计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在市位居后五名或全省后十名及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改善率等指标时;

  (二)按照市大气应急联合行动指挥中心启动应急指令时;

  (三)根据气象条件,出现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条件时。

  (四)当AQI大于150、小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3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Ⅱ级区域;当AQI大于200并预测未来连续4天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或国家、省、市举行重大活动时,联防联控范围扩展至Ⅲ级区域。

  七、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机构。市政府成立由各有关部门和乡镇、工业园区组成的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指挥中心,主任由崔耀鹏担任,副主任由郭向军、吕现生、申立保、王向荣、王梅担任。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申立保同志兼任,负责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的推进协调、会商研判、督导落实等日常工作。各有关乡镇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具体实施人和信息员,加强联防联控,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细化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职责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对照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对辖区、分行业开展进一步专项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科学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特别是Ⅰ级区内的施工场地、裸露土地、堆场货场、道路保洁、企业治理等重点管控措施,要做到标准明确、流程规范、责任到人,真正实现常态化管控和精细化管理。

  (三)专项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市财政局将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列入财政预算,合理列支专项资金用于设备购买、日常经费保障,并按年度拨付至市环保办;专项经费由指挥中心(市环保办)审批后,根据各部门任务概况,按程序审批拨付;各部门要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违规挪用,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定期会商评估。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主城区大气环境联防联控工作进行会商评估。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10天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汇总,聘请专家结合空气指数变化情况进行一次评估,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对阶段工作针对性调整和部署。印制工作专报,将各单位工作开展、督导发现的问题及空气自动监测站数据、降尘量数据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

  (五)强化协调联动。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牵总调度作用,认真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综合整治和联防联控各项工作。各有关乡镇、相关部门要在指挥中心统一指挥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强化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六)加强应急管控。市环保局要会同市气象局对我市大气环境污染物扩散条件作出及时预测,及时向指挥中心提供有关数据;指挥中心根据预警研判,统一调度各单位,及时调整、强化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力求通过应急措施,实现空气质量监测指数得到有效控制。各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方案,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能力。

  (七)严格执法监管。各相关乡镇、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严格标准,切实做好分管辖区、分管行业的环境监管工作。环保部门要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在做好四大行业环境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对示范区内环境违法行为实施统一监督,确保问题迅速整改到位,要运用科技手段,安装高空视频监控系统,对有可能造成自动监测站指数变化的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记录在案,严查重处。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作用,牵头组织和配合好重污染非法小企业的依法取缔工作;各行业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管环保”作用,在抓好分管行业环境整治的同时,强化行业管理,规范企业的环境行为。

  (八)严肃责任追究。参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邯字〔20xx〕2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对涉及空气环境质量领域的环保、交运、住建、交警、工信、国土、安监、煤炭、冶金等部门和市工业园区等乡镇进行考核奖惩,并根据我市空气质量在省、市排名情况和工作实际,启动问责程序,实施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5

  为进一步规范堆砂场的经营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运砂、卖砂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市、长乐市打击非法采砂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情况,将组织公安、边防、海洋与渔业、水利、有关村(居)等部门联合开展为期1-2个月的集中治理违法违规堆砂场专项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以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全面贯彻上级关于打击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经营河砂、违规开办堆砂场的行为的部署要求,以维护河道正常管理秩序、确保防洪安全和饮用水源地安全为目的,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堆砂场,促进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和谐、可持续发展。

  目标任务

  堆砂场专项整治工作以街道为主体,组织强有力的专项整治队伍。行动前,充分了解掌握现有堆砂场各种情况,对在闽江地段明显违法违规、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大的违法违规堆砂场首先进行清理整治,抓住一两个典型,之后逐步扩大战果。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审查审批所有从事堆砂场及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现合理依法经营、规范管理的堆砂场运行新秩序。

  整治范围

  闽江下游营前段河道沿岸管理范围内所有非法堆砂场。

  成立机构

  成立营前街道河道堆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世响书记担任组长,林庆龙主任担任第一副组长,分管副主任李新担任常务副组长,各相关村(居)包村领导、派出所、边防所所长担任副组长。街道水利站、海洋与渔业站、国土资源所、工商所、供电所及相关村(居)主干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水利站,由水利站负责人姜良强兼任办公室主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联合执法队,队长由分管综治副书记陈世招担任,常务副队长由副主任李新担任,副队长由派出所和边防所所长担任,队员由相关村(居)工作队和工商所、供电所派出所、边防所干警若干名等精干力量组成。

  职责任务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全街道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取情况汇报,并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研究部署。

  2、专项整治办公室: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收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

  3、联合执法队:独立或牵头组织依法拆除未经审批设立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4、派出所、边防所:维护执法现场秩序,保证执法人员安全,调整现场执法警力,打击暴力抗法行为,保证联合执法顺利进行。

  5、国土资源所:按照国土资源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的违法违规堆砂场依法进行处理。

  6、工商所:根据工商部门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堆砂场业主的工商营业执照登记,全力配合街道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违法违规营业堆砂场。

  7、供电所:负责对依法整治的违法违规堆砂场实行断电。

  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准备阶段(4天,从8月24日至8月27日)

  (1)24日召开街道党政联席会议,专题传达贯彻上级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并相应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执法队。24日下午通知未审批的非法堆砂场经营负责人开会,将上级有关精神进行传达、告知,并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发放到经营者手里。

  (2)26日将市政府《关于开展闽江下游河道非法堆砂场清理整治工作的通告》张贴到各违法堆砂场及相关村(居)公众场所,形成声势,扩大社会影响。

  (3)27日上午召开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专项布置整治工作。

  (4)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由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署。

  2、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8天,从8月28日至9月3日)

  (1)各砂场经营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查自纠,经审批的砂场应向街道提供全面规范相关证件材料(如投标合同、工商、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等材料);

  (2)未经审批的砂场主动清理现有的砂场库存量,停止收购河砂,在9月3日之前自行清场。具体标准内容:①清运场地砂②拆除固定物③拆除设备④切断电源⑤如非法占地要恢复原状。以上项目按属地原则,具体要求各包场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负责约谈违规堆砂场业主,做好深入细致的动员思想工作。

  (3)根据各包场负责人约谈情况,街道主要领导视情况将择机集中约谈违规堆砂场业主。

  3、第三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天,从9月4日至9月23日)

  (1)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协调会,根据街道实际情况,明确重点打击的违法违规堆砂场,深化联合执法行动具体方案,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的职能,依照法律法规提出清理整治的办法手段,形成强有力的整治打击整体。

  (2)开展联合执法。对在规定要求时间内未能自行清除的违法违规砂场,街道联合执法队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请求市联合执法队配合进行强制清除取缔。

  (3)适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有关部门、联合执法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4、第四阶段:总结巩固阶段

  (1)整治领导小组召开工作总结会议,听取各部门、联合执法队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2)建立健全闽江下游河道营前段沿岸堆砂场长效管理机制,根据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部署要求,装配必要的硬件设施,加强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工作方案 篇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增强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增强农民的生产自救能力,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的紧迫要求,扶持农民、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在去年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创新支农方式,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统一标准。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

  按照全省统一规定要求,年。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农房保险。保险金额为每户3000元,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3元;县(市、区)财政承担30%每户2。7元。

  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4万元,每人保费5元。保费从水稻保险补贴资金节余部分解决。

  三、强化措施。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有序推进,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复杂,各地要高度重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全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农办作为召集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具体负责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的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地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进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专班,水稻保险工作专班由市农业局牵头、能繁母猪保险工作专班由畜牧局牵头、农房保险工作专班由民政局牵头、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专班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市财政局、人保财险支公司等相关部门派员分别参加四个工作专班。各乡镇(办、场)要比照市政府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并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充分调动乡镇(办、场)村组基层力量,层层签订责任状,力争全市水稻投保种植面积、能繁母猪承保率不低于90%两属两户”农房承保率达到100%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率达到30%全市各乡镇(办、场)水稻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两属两户”农房保险在月日前完成签单工作。能繁母猪保险在月日前完成承保签单、农户收费工作。

  (二)切实落实各项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按险种报同级农业、畜牧、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认可,市财政局据此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应由市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市财政局在此基础上将已签订保单、农户已缴清保费及财政局已足额拨付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汇总后报省级财政部门,省财政据此拨付中央及省级保费补贴资金。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单结算、据实补贴”办法,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性“三农”保险真正惠及“三农”市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对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不到位,影响保险试点工作进度的进行全市通报。

  (三)认真执行保险合同条款。保险合同条款是由省级保险经办机构、省政府有关部门。报保险监管部门审查备案后发布的各地要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范的保险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擅自更改。投保人缴付保费、经办保险机构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后24小时内即生效。

  (四)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人保财险公司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积极稳妥地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努力实现“农民满意、政府满意、保险机构满意”目标。要按照保险合同条款的要求,积极为农户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一旦出险要及时受理、及时赔付。人保财险公司要对保费收入进行独立核算,并按保费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一方面通过合适方式反哺农户,另一方面用于弥补出现大灾时理赔资金不足。

  (五)严肃保险工作纪律。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和经办保险机构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对违反政策规定。挤占、挪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骗保、套保的对不按规定及时、足额赔付的发现一起,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六)扎实开展“三农”保险的政策宣传。各乡镇(办、场)各相关部门和人保财险公司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力求进村入户,做到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千方百计调动农民自愿参保的积极性。

【【精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6篇】相关文章:

1.【精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10篇

2.【精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8篇

3.【精华】工作方案范文汇总十篇

4.【精华】工作方案模板汇总六篇

5.【精华】工作方案汇总七篇

6.【精华】工作方案模板汇总10篇

7.【精华】工作方案范文八篇

8.【精华】工作方案范文合集八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