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6-02 23:30:53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工作方案范文锦集八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效开展,时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阐明行动的时间,地点,目的,预期效果,预算及方法等的书面计划。你知道什么样的方案才能切实地帮助到我们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8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工作方案范文锦集八篇

工作方案 篇1

  我校制订出了一系列预案,具体情况如下:

  1、成立了中考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邓巨辉

  副组长:吴三喜

  组 员:王建设 邹运才 卿联欢 邹会林 王海兵 卿志文 欧延宗

  2、学校委派初三班主任分别与申请参加统一行动和要求单独行动的学生及家长签订送考协议;

  3、学生离校前政教处组织全体初三与初二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安全教育。

  4、学校后勤处要认真搞好保障工作,确保考试期间接送师生的车辆性能好,司机技术好。确保常用药品到位,住房安全舒适,饮食安全卫生。

  5、所有送考老师必须认真负责,随时与学校领导和学生保持联系,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6、中考期间所有送考老师要严格保管好学生的准考证(指参加集体行动的学生),每天早晨在学生进入考场前发准考怔,中午在考点门口指定位置收准考证,下午在同样地点发准考证,考完之后再收,如此反复。

  7、送考老师每次带学生行动前一定要仔细清点人数,如果发现人数不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直到将学生找到为止。

  8、所有科目考完之后,任何学生不能单独行动(除非父母亲自

  接走)。必须跟老师一起随车返回,距离远的学生送考老师要等学生家长亲自带走才能离开。

  9、学校设立中考应急热线:13973846799 15080809806 13973802261 13787383160 13873847633

  10、中考期间不管学生是否参加统一行动,只要送考老师看到了,就必须要认真对待,防患于未燃。

  篇二:20xx中考安全工作方案

  1、严格审核送考车辆,必须是本县运输单位现行营运客车,证照齐全,车况良好。

  2、与车辆单位(或车主)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上报教育局。

  3、 严禁超载、超速、抢道或改变既定行车路线。

  4、 一旦发生意外交通事故:

  ⑴、拨打110报警电话、120急救电话并逐级上报教育局。

  ⑵、尽可能实施就地就近正规医院救治。

  ⑶、迅速调用备用车辆,确保其他考生安全顺利到达目的地,不误中考。

  ⑷、做好现场的保护,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 食宿安全工作:(谢东阳主任具体负责)

  八年级学生15号下午乘车到达一中考点,先熟悉考场,晚上至

  第二天中餐在攸县一中餐宿。九年级学生16号上午乘车到达一中考点,考试期间所有考生在考点餐宿。切实做到:

  1、学生考试期间,无特殊原因,一律听从学校安排,确保所有参考学生在一中按时食宿。如确有必要外出,必有履行书请假手续,并有学生家长当面交接。

  2、 学生考试期间组织带班组长、班主任和带班老师,排查学生住宿

  房间的制冷设备和用电用水等安全隐患。

  3、班主任和带班老师在学生考试期间,不得擅离岗位,要做好服务工作,与学生同食同宿。

  4、 一旦发生师生饮食安全事故:

  ⑴、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逐级上报教育局和卫生防疫部门。

  ⑵、做好受害人的护送救治工作。

  ⑶、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当天的食品的取样检测工作。

  ⑷、稳定师生情绪,确保送考工作正常通行。

  ⑸、如有需要,与有关考生家长取得联系,协同处理相关事宜。

  四、 考生身体、心理健康的预防和保健工作:(文三雄主任、团总支彭泉良书记具体负责)

  1、 考前对考生进行疾病预防和心理健康的专题辅导。让考生掌握基本的疾病预防和心理疏导知识技能。

  2、 学校配备常用的疾病预防、急救的药品,分发给送考老师,指导学生正确使用。(此项工作具体由彭泉良老师负责)

  3、 一旦发生重大疾病安全事故:

  ⑴、拨打120急救电话,逐级上报教育局。

  ⑵、尽可能正确实施就地、尽快、科学地抢救。

  ⑶、与考生家长联系,协同处理考生中考事宜。

  五、 考生防暑、防雨、防雷电、防火、防盗等安全预防和保护工作。全体带队组长、班主任和带班老师应密切注意各种可能发生的突 发状况,提高防范意识。

  六、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送考教师责任到考点和考生住地,与考生同吃、同住、同往返。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应严肃追究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齐心协力,确保中考送考工作安全顺利完成。

工作方案 篇2

  XX年中考、会考即将到来,为圆满完成中考、会考工作,根据晋江市政府文件精神和教育主管的要求,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中考、会考领导组:

  组长:黄x

  副组长:张x 曾x

  成员:林x、李x

  二、安全措施:

  1.学校带队领导、教师实行分工负责制。确保了考生白天(除考试外)在二中考点及考点周边的安全。

  2.重视对学生进行自我保护的教育。加强安全教育,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并制定了详细的应急预案,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在紧急情况和意外灾祸面前的自救常识,并能正确处理突发事故。

  3.召开考前的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抓好师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提高安全意识,还出台了中考会考安全工作预案,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4.是建立中考安全联系手册。以班级为单位,将学生的姓名、联系电话、住址和监护人统一印制成册,建立畅通的通讯方式。

  5.加强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加强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良好好习惯。

  6.认真抓好疾病预防工作。组织师生认真学习流感疾病预防知识。

  7.要求家长按时接送考生,考生回家后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向班主任报平安,班主任向学校汇报考生回家情况,确保学生平安在家。

  三、工作分工:

  1.校长黄x(138x20396)总负责。

  2.副校长张x(1365x686)和教导主任林x(1350x021)具体负责在二中考点内的学生安全。

  3.教导副主任郑x(135x48516)、保卫组长朱x(1380x292)和年段长具体负责在二中考点大门和周边的学生安全。

  4.教导主任和年段长在考前召开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

  四、应急保障:

  (一)中考会考安全事故处理领导小组有关职责要求:

  1.发生安全事故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

  2.领导小组上一级因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 (副组长)代履行职责。

  3.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在中考期间必须严格履行职责,按要求到岗到位,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并且24小时内电话讯录中有一个与组长或副组长的联系记录。

  4.全体参加中考的学生和领队老师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抢救学生。

  (二)发生安全事故应急方案

  重大火灾安全事故:

  1.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班主任按考点安排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并及时将学生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

  2.严禁组织学生参与救火,教师可利用一切救火设备救火,及时报告119、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领导小组成员或班主任指挥学生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校长。

  2.要迅速抢救受伤师生,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师生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2.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工作方案 篇3

  新教师刚走上讲台,是教育的新兵,提高他们的素质,帮助他们迅速成长,是摆在我们面前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为了迅速提高教师队伍素质,特别是新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这就需要老教师进行传、帮、带,把学校的优良传统、在教育教学中的宝贵经验、业务技能传授给他们。为此特制定新老教师“结对传帮带”工作方案。

  一.帮带教师的范围

  1.新教师范围:有专业实践工作经历调入我校的教龄不足2年的工程技术人员,毕业直接来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教龄不足3年的年轻教师。

  2.指导教师范围:

  中级职称以上具有较丰富教育教学及管理经验的教师或校内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经验丰富的技术能手。

  二.结对工作:

  传帮带结对工作由督导室组织专业部和大专部具体实施。以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为原则,一般为一对一帮带,特殊情况可一带多。

  三.传帮带工作要求:

  1、基本职责:

  指导教师:做到“三带”:带师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

  带师能——掌握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与技能;带师德——育德之道,为人师表。

  新教师:要做到“三学”:学师魂——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学师能——掌握教育教学基础知识与技能;学师德——育德之道,为人师表。

  2、具体职责

  指导教师:

  (1)、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忠诚教育事业,树立高尚的师德形象,为新教师树立榜样,培养新教师高尚的师德;

  (2)、关心新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帮助新教师分析教材的重点难点,指导制订教学目标和确定教学方法;

  (3)、每学期至少听新教师10节课,课后及时评析交流,共同研究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措施;

  (4)、为新教师上好示范课,交流教育教学方法。

  (5)、指导新教师撰写一篇教研论文。

  新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工作,关心学生,养成高尚的师德;

  (2)、认真研究教育教学理论,认真备课,主动争取指导教师的帮助,虚心向指导教师学习;

  (3)、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提倡多听同备课组其他老师的课或其他学科的课。

  (4)、认真参加校内、校外教研活动,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比武活动,力争取得优异成绩;

  (5)、每学期至少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

  四、管理与考核:

  1、督促指导教师和新教师落实责任,不定期进行检查;

  2、不定期抽查指导教师和新教师听课记录,了解听课情况;

  3、每学期至少开2次指导教师和新教师座谈会,多方听取意见,扬长避短,及时改进;

  4、每学年组织一次新教师课堂教学大比武活动,对获奖师徒进行奖励。

  督导室

  20xx年3月20日

工作方案 篇4

  为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促进我镇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切实提高防汛认识,把防汛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在今年的防汛抗洪工作中,广大干群要切实引起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心理,要把防汛工作放在讲正气、树新风、建绩效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摆上突出位置,早着手安排,早动手实施,对防汛工作来一个拉网过筛,不放过一个死角,不疏漏一处隐患。

  要充分认识今年的防汛形势,不要因为十年九旱而忽视防汛工作,加之生态环境恶化,洪涝灾害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发生,面对严峻的防汛形势,全镇广大干群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大工作力度,时刻绷紧防大汛这根弦,充分做好抗大洪的准备工作。

  二、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落实防汛责任,消除汛情隐患

  今年的防汛工作要继续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做到防洪抢险并重。总的要求是:塘、堰、坝不决口,遇到洪水有对策。要主动防范,突出重点,确保水塘,学校、厂矿企业、交通干线、居民住所的安全,要把减少人员伤亡放在首位,最大限度的降低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必要时牺牲局部利益保大局。防汛的重点及预案措施如下:

  1、范沟水塘防汛期间限制水位应低于溢洪道2米。

  责任人:XXX

  2、郭峪小学遇到洪水要及时让师生安全撤离。

  责任人:XXX

  3、古村水塘在汛期要24小时监控,溢洪道要保持畅通无阻。

  责任人:XXX

  各单位、各村防汛办要对学校和群众住宅认真排查一遍,对危房内的学生和群众要及时搬迁,妥善安置。

  三、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抓好队伍建设,严明防汛纪律

  防汛工作是全镇广大干群的共同任务,是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因此,必须加强领导,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切实做好汛前准备和抢险组织工作。

  民兵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各村要抓紧成立民兵抢险应急队伍,要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定工具,登记造册,并在汛前进行一次演练。在险情突发时,拉得出、抢得上、守得住,各村的民兵抢险队伍名单务必于6月1日前交镇防汛办。

  要严明纪律,依法防汛。凡建在河道内,达不到防洪标准的建筑,一律无条件拆除,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对汛前不检查,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软顶硬抗者,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防汛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予表彰和奖励。

工作方案 篇5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春意盎然的季节,我们又迎来了新的一学期,同样面临着新的挑战、新的机遇,如何将新的教育理念逐步转化为新的教育行为呢?面对一班即将进入小学的孩子们,培养孩子们入学前的学习、行为、卫生习惯显得至关重要,下面我从几个方面简单做出这学期的班级计划:

  一.班级情况分析:

  我班 36名幼儿,女生14名男生24名,男孩较多因此班级气氛显得比较活跃,在班级活动的组织和管理上增加了一定的难度。经过大班上学期的学习,总的来看幼儿在生活自理能力、学习习惯方面都有了较大进步,特别是在体能、语言表达、社会交往、逻辑思维能力方面表现较为突出。他们的身体状况与3-4岁幼儿相比有了明显不同,精力旺盛,对体育活动充满兴趣,他们喜爱游戏,游戏活动的水平更高了,他们好学多问。初步形成个性并表现出明显的个体差异,他们大都为独生子女,拥有充分的爱抚与关怀,较优裕的物质生活条件,缺乏兄弟之间的交往和亲情,使有的幼儿缺乏社会互动意识、不合群,自顾自,有独占习惯,同情心、责任感比较缺乏。

  二.指导思想

  根据时代发展的需要和《纲要》的精神实质,转变幼儿的学习方式,培养幼儿主动适应未来社会的能力,在主动学习的过程中成为学习的主体。

  三、教育目标

  语言领域 :

  (1)能互动、有礼貌地与人交谈;能集中注意力倾听别人讲话,理解讲话的内容。

  (2)能用较完整的语句表达自己的意思。

  (3)喜爱看书、对文字认读有兴趣,能围绕一定的话题谈话,会用轮流的方式交谈。喜欢欣赏多种体裁的文学作品,能有感情地朗读和讲述并乐意创编

  健康领域 :

  (1)有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和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2)有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和习惯,能熟练、协调、灵活、快速地进行走、跑、跳跃、钻爬、攀登等活动,能大胆地玩各种大型体育活动器械,会用球、绳、棒、圈及利用其他废旧材料独立地、创造性地进行活动,有良好的整理习惯。

  (3)了解日常生活中的安全常识,有自我保护的简单常识和行动。能主动遵守必要的.规则。

  数学领域:

  1.引导幼儿等分(二等分、四等分)或不等分一个整体,感知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2.用不同的方法分解(或组成)一组物体(6-10),发现总数与部分数之间的关系,部分数与部分数之间的互补关系和互换关系。

  3.学习10内的加减,进一步理解加法、减法的含义,具有初步的估算意识。

  4.正确书写阿拉伯数字6-10,培养其认真、正确、整洁的书写习惯。

  5.在日常生活游戏中,认识正方体、长方体、球体等几何形体。

  6.认识人民币。

  7.能在老师的帮助下归纳、概括有关的数学经验,学习从不同角度、不同方面观察与思考问题,能通过观察,比较、类推、迁移等方法解决简单的数学问题。

  科学领域 :

  1.帮助儿童了解不同环境中的动物植物及其与环境的相互关系。参与保护生态环境的活动。(种植)。

  2.让儿童获取有关季节、人类、动植物与环境等关系的感性经验,能用不同形成表现四季的特征。

  3.引导儿童学习使用常见科技产品(塔、交通、通讯工具等)的方法,运用简单工具和多种材料进行制作活动,能够发现物品和材料的多种特性和功能,并能表现出一定的创造性。

  4.使儿童喜欢并较长时间参与科学活动,能主动探索周围自然界,并能用绘画或符号的形式记录发现、提出问题、寻求答案;能关心、爱护自然环境。

  艺术领域 :

  (1)能从物体形态、结构、色彩、空间、位置等方面感受自然景物、环境设施及艺术作品美。

  (2)积极主动地参加艺术活动,能大胆地表现自己的情感和体验。

  (3)体验音乐活动和美术活动的乐趣,能比较准确地按音乐的节奏唱歌和跳舞,能大胆绘画,初步学会合理构图,培养幼儿感受美、表现美的能力和情趣

工作方案 篇6

  各村(社区)、街道各有关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xx〕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54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成府发〔20xx〕2号)和《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青府发〔20xx〕11号)要求,为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特制定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方案。

  一、普查对象和范围

  (一)普查对象。在红阳街道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二、普查内容和时间

  (一)普查内容。农业从业者基本情况;农业土地利用与流转情况;农业生产与结构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情况;新农村建设情况;农村人居环境与农民生活方式变化情况。

  (二)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间为20xx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xx年度资料。

  三、普查的组织和实施

  各村(社区)、街道各部门要按照“街道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村(社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

  (一)成立普查机构。

  成立青白江区红阳街道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红阳街道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社管中心,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本辖区农业普查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动员和新闻宣传工作。组织、协调好宣传报道工作。负责落实对街道各有关部门和村(社区)农业普查有关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2.社管中心。负责协调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有关农、林、牧、渔业调查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林业管理基层机构参与普查工作;负责提供乡镇(街道)涉农方面相关数据;负责提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

  3.社计办。负责提供行政区划(乡镇类型、乡级属性),村(居)民小组数量,涉农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录,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数、床位数、收养人数,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等数据和资料。

  4.经发办。负责落实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经费;负责提供街道、村(社区)公共收入、公共支出、资产总额、债务总额等数据;负责统计业务工作,负责辖区涉农企业、机构组织机构代码方面相关事项。

  5.拆迁办。负责协调农业用地调查工作;负责提供街道耕地面积相关数据;负责协助区统计局对普查所需电子地图和地理信息技术方面提供支持。

  6.群工办。负责协调做好辖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农村广播宣传工作;提供街道图书馆、文化站、广播站数量和农村农业旅游方面相关数据。

  (三)组建普查队伍。

  各村(社区)要及时组建普查队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村(社区)干部中抽调现场组织和调查人员,从有关单位商调或从社会聘用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要保证抽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队伍稳定和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普查机构工作人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选聘工作由各村(社区)负责。普查员要求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手持终端采集设备,准确理解调查内容,正确填报调查表;普查指导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协助普查员顺利开展入户调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

  普查对象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农业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开展调查,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和篡改普查数据。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质量。农业普查所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保障普查经费。

  对拨付的普查经费,根据普查工作的需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各村(社区)要据实足额发放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劳动报酬,不能因报酬不落实而影响普查工作开展和数据质量。

  (三)加强宣传工作。

  各级普查机构要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主动向新闻单位提供情况;要采取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农业普查的重大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事迹,及时曝光违法违纪案件,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工作,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

  要签订农业普查目标责任书,整合部门力量,加强对普查各阶段主要工作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对高质量完成农业普查任务、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

  (五)用好技术手段。

  要充分利用国家卫星资源,准确测量辖区主要农作物的时空分布,查清现代农业生产设施情况;广泛使用智能手持电子数据采集设备,提高普查工作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成都市青白江区红阳街道办事处

  20xx年4月7日

工作方案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煤炭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煤炭经营活动,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煤炭经营,是指从事原煤及其洗选加工产品的批发、零售及民用型煤的加工经销等活动。

  第四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以下统称“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煤炭经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煤炭经营企业

  第五条国家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制度。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经过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第六条煤炭经营资格实行市级审查、分级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查。

  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由区县(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经营资格的初审,并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核准。

  第七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金;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三)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储煤场地;

  (四)有符合标准的煤炭计量和质量检验设备;

  (五)符合国家对煤炭经营企业合理布局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设立煤炭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煤炭经营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煤炭经营资格申请报告、申请表;

  (三)注册资金证明及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五)企业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六)企业自有储煤场地证明(使用权证)或租赁、联营场地的合同证明(包括场地面积、储煤能力和场地设施);

  (七)环保行政部门出具的储煤场地环保合格证明;

  (八)质检部门出具的煤炭计量设施和煤炭质量监测设施合格证明;

  (九)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计量、质检工作人员上岗证书。

  第九条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销售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不实行煤炭经营资格审查。

  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经营非本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应当向所在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后,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第十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接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对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未申明联系方式,无法告知的除外)。

  第十一条区县(自治县)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上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批。审查部门必要时可到有关现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经审查核实具备煤炭经营资格条件的,予以批准,不具备条件的,不予批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区县(自治县)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工作。

  第十三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完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四条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企业,在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煤炭经营资格证。

  第十五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对作出的准予从事煤炭经营的审查决定,可通过公开发行的报刊、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十六条申请人持依法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方可从事煤炭经营。

  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证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经营范围包括煤炭经营的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延续。

  第十八条煤炭经营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第十九条煤炭经营企业终止的,应当到原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办理煤炭经营资格注销手续。

  第二十条煤炭经营资格证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统一印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

  第二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证不得伪造,不得买卖、出租、转借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第二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初审)部门审查煤炭经营资格,除法定收费项目外,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章煤炭经营

  第二十三条煤炭经营企业从事煤炭经营,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保证煤炭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从事煤炭经营,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由买卖双方签订煤炭买卖合同。

  煤炭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数量;

  (三)品种、规格、质量;

  (四)价格;

  (五)交货方式;

  (六)发出地点(站、港)和到达地点(站、港);

  (七)履行期限;

  (八)货款及运杂费的结算方式,买卖双方的开户银行、帐号、纳税登记号;

  (九)违约责任;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一)买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二十五条煤炭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办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需由运输企业承运的煤炭,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或煤炭用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与运输企业签订煤炭运输合同。

  第二十七条煤炭运输合同生效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煤矿企业或煤炭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发运质量合格、计量准确的煤炭;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运,并将承运的不同质量的煤炭分装、分堆;煤炭用户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接卸煤炭。不履行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煤炭发运时承运、托运双方的交接和到站(港)后收货人对煤炭质量、数量的验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煤炭经营应当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耗煤量大的企业签订中长期直销合同。

  第三十条国家提倡有条件的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煤炭代理配送。

  第三十一条煤炭经营企业经营民用型煤,应当保证质量,方便群众,稳定供应。

  民用型煤应当推行集中粉碎、定点成型、统一配送、连锁经营。

  第三十二条国家鼓励使用洁净煤,推广动力配煤、工业型煤,节约能源,减少污染。

  第三十三条煤矿企业、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禁止下列经营行为:

  (一)未取得煤炭经营资格擅自经营;

  (二)未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擅自销售煤炭产品;

  (三)采取掺杂使假、以次充好、数量短缺等欺诈手段;

  (四)垄断经营;

  (五)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的规定,哄抬煤价或者低价倾销;

  (六)违反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偷漏税款;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四条从事煤炭运输的车站、港口及其他运输企业不得利用其掌握的运力参与煤炭经营。

  第三十五条禁止行政机关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额外加收费用。

  禁止行政机关开办煤炭经营企业或者从事、参与煤炭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禁止经营无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企业生产、加工的煤炭产品。

  禁止经营无煤炭经营资格的煤炭经营企业的煤炭产品。

  禁止向无煤炭经营资格证的煤炭经营企业销售煤炭产品。

  第三十七条煤矿企业和煤炭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煤炭产品质量管理的规定,其供应的煤炭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用户对煤炭产品质量有特殊要求的,由买卖双方在煤炭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依法对煤炭经营进行监督管理,应建立对煤炭经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资格条件变化和依法经营状况的全面检查制度。

  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和工商、质检、环保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活动,并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九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当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公正廉洁,秉公执法。

  第四十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向煤炭经营企业或者煤炭用户了解有关执行煤炭法律、法规的情况,查阅有关资料,进入现场进行检查;煤炭经营企业和煤炭用户应当提供方便。

  第四十一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

  第四十二条煤炭经营资格审查部门实施资格审查和日常监督管理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实施细则相关条款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制定的《煤炭经营监管办法》的罚则条款予以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本实施细则发布前,依据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已经审批取得的煤炭经营资格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第四十五条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第四十六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原市经济委员会发布的《市煤炭经营监管办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工作方案 篇8

  我区按照国家生态区建设的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全面推进生态区创建工作,于20xx年5月9日通过了国家环境保护部组织的生态区建设技术评估,但严格对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我区尚存在一些差距。为巩固生态区创建成果,确保年内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对我区生态区建设的考核验收,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国家生态区创建工作目标,以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为重点,以基层创建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生态文明理念,深化生态建设,培育生态亮点,努力将我区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好、资源利用效率高、人居环境质量佳的“生态之区”。

  二、主要目标

  (一)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要求,全面提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水平。

  (二)以“控源截污,规范排水行为”专项行动为主要抓手,提高污水集中处理率,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三)落实全覆盖的“河长制”管理,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

  三、重点工作

  (一)狠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三清一绿”(清洁河道、清洁村庄、清洁生产和绿化造林)为重点,全面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大硬件设施投入和环境卫生整治,积极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示范点建设,有效改善村容村貌,彻底扭转农村环境脏、乱、差的状况。至20xx年10月10日,各镇、开发区、街道至少建成1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居集中)示范点,具体做到环境优美,道路、场地整洁,墙面粉刷出新,无暴露垃圾、断墙残壁,房前屋后无杂物堆放,绿化带内无枯枝、杂草和蔬菜,卫生厕所普及率达100%,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或收集后实施相对集中处理,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河道整洁、水质良好,无漂浮物和岸脚垃圾;其余村庄全面达到整治标准,做到无乱堆放、暴露垃圾、露天粪坑,道路、地整洁,污水经三格式(或四格式)化粪池处理,河道整洁、水质良好,无漂浮物和岸脚垃圾。

  (二)狠抓控源截污和排水达标区创建。围绕“20xx年基本建成污水管网全覆盖、排水用户全接管的污水治理体系”的时序要求,将城镇建成区划分成450个排水区块,加快推进控源截污和规范排水达标区创建,完善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整治错接乱排,强化排水管理。20xx年,城镇建成区实现污水主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0%以上,完成排水达标区建设任务的40%以上。20xx年,城镇建成区实现污水支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累计完成排水达标区建设任务的80%。20xx年,实现规范排水户全覆盖,全面完成排水达标区建设任务。同时,积极推进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马山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1.5扩至3万吨)工程、胡埭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1扩至3万吨)工程建设,确保点源处理设施和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三)狠抓河道综合整治。根据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河长制”管理,以实施河道生态化整治为重点,制定并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方案,通过河道生态清淤、生态堤岸修复、河岸带植被修复、入湖口生态修复等措施,提高水环境自净能力,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狠抓产业结构调整。突出“三二一”发展战略,按照总量减排和“调优、调强、调高、调新”的要求,着力提升传统产业,加大“两高一资”、“五小”等企业整治力度,严控新建电子、印染等大排水量项目,停批排放氮磷污染物建设项目,禁建太湖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无关项目;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与服务业,积极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和循环经济项目清洁生产审核;以推行生态农业和循环型农业为主要措施,积级推广无公害等安全生产技术,择优发展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削减农业面源污染量。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合力。按照“条块结合、区域为主、上下联动、统筹协调”的原则,健全完善组织体系,严格落实目标责任,确保生态区创建各项工作,尤其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控源截污和排水达标区建设、河道环境综合整治、产业结构调整等整改措施真抓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推进合力。

  (二)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广辟渠道,多元投入”的办法,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继续将污染防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根据整治项目进度和要求,统筹安排资金落实,同时,加强政策衔接和对上协调,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为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绩效问责。继续将生态区创建和治太护源工作纳入对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政绩考核内容,严格按照重点工作推进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机关效能责任追究办法进行检查考核,尤其是对重点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强化倒逼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努力提高工作绩效。

  (四)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广泛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环境法律法规,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和方法,宣传和普及生态理念和知识,提高全民生态环境意识,增强企事业单位和公众的法制观念、环境意识,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和保护环境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和奖励力度,调动各方创建积极性,保证生态区创建进程。

  建设国家生态区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必然选择。我们将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狠抓整改,确保生态建设走在全市前列,有力推进生态市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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