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06-19 23:28:51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

  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准备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方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作方案7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选】工作方案模板锦集七篇

工作方案 篇1

  我国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赋予了教育事业神圣的使命,能否彻底扭转应试教育的偏向,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能否承担起这一神圣使命的关键所在。昌宜市一中历史悠久,具有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昌宜市的名牌学校、湖北省重点中学、示范学校,我们有责任有条件实施素质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成功与否,关系到一中发展前途和命运。今年四月份,我校召开了第四届教代会第三次会议,讨论通过了《〈昌宜市第一中学五年发展规划和十年奋斗目标〉三年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了在今后三年内“创湖北省素质教育模范学校”的奋斗目标。为了确保这一目标顺利实现,特制订本方案。

  一、继续深化理论建设,确保素质教育这一中心工作不动摇

  近五年来,我校开展了素质教育的讨论,虽然在理论上素质教育思想已渐居主导地位,但在实际上应试教育仍很有市场。我们应从科教兴国这一个根本战略出发,继续开展素质教育的讨论,组织全体教职工重点学习邓小平教育理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xx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新世纪教育的曙光》等文件文献,使全体教职工进一步形成共识:只有以全体发展、全面发展和生动活泼地发展为基本特征的素质教育才是兴国的教育,而以只顾少数人读大学、片面地学习、机械被动地发展为特征的应试教育,本质上与科举考试一样,会窒息民族的生机与活力。我们要以强大的理论武器为指导,努力为素质教育创设良好环境,并为之保驾护航,确保实施素质教育成为我校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而不动摇。

  二、调整课程结构,确保素质教育全面而科学的教学内容

  课程是教育的载体,素质教育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课程结构。我校现行课程应进行适当调整,形成一个新的课程体系,并以校法的形式相对固定下来,以使素质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课程调整的核心是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必修课与选修课的关系,二是学科课与活动课的关系。必修课要严格按照国家计划开齐开足,防止随意增加课时,选修课要在国家规定的学科之外,适当增加一些,以满足学生多方面能力发展和个性形成的要求;学科课时按照国家规定的课时开足,活动课主要由学校增设,将德、智、体、美、劳各科活动统一起来考虑与安排,形成系列。最关键的是规范和强化选修课和活动课,要通过课表,规定时间、地点、教师、内容等等,防止随意性。

  九八年秋季开始启用三个课表:必修课表、选修课表、活动课表。

  九八年秋季开始对课程安排作如下调整:

  1、取消早自习,必修课每天安排六至七节(上午五节,下午一至二节);选修课(或活动课)每天二至三节(下午安排,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师生、定内容)。

  2、每节课时间调整为40分钟。

  3、逐步开设下列选修课(活动课):音乐、美术、摄影、无线电、广播电视、体育、英语口语、数理化竞赛、计算机、演讲、写作(包括书影戏评)、天文观测、科技小制作、机械电器、环境保护、学法指导、心理健康教育、理化生实验、国事论坛等。

  4、学科竞赛确定物理为特长学科,实行导师制,聘请导师2-3名,以为国家冬令营集训队输送选手为目标;确定体育、数学、物理、化学为重点育英学科,实行教练制,聘请教练,以争夺省级竞赛一等奖为目标。

  5、完善劳动课教育纲要,规范劳动课。

  6、晚自习照常进行,第一节按照辅导老师的要求自习,第二节

  课学生自主安排学习内容。每位教师每周最多只上一次晚辅导。

  7、每年举办三节:艺术节、体育节(十月份)、科技节(五月份)。

  三、强化师资建设,确保素质教育应有的师资条件

  教育者本身具有良好的素质是实施素质教育最基本的条件之一,教师的素质决定素质教育的水平,必须花大力气提高青年教师的素质。

  1、实施《昌宜市一中青年教师培养五年规划》,采取“一带”(老带新)、“七赛”(优质课比赛、优质班会比赛、优秀论文比赛、优质教案比赛、演讲比赛、琴棋书画歌舞比赛、教工体育运动比赛)等多种形式,培养青年教师的个性与特长,使我校青年教师学识深厚、兴趣广泛、全面发展、个性鲜明,人人会教书,个个有“绝活”。

  2、实施《昌宜市一中名师工程方案》,以经济为杠杆,以科研为导向,营造名师成长的氛围,形成名师脱颖而出的机制,努力培养一大批教育家型的名师。

  3、鼓励教师大胆开展课堂教学领域的改革和现代化教学手段的运用。

  四、科研兴校,确保素质教育健康地发展

  素质教育是一种集约型的教育,即以最少投入获得最大产出的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的前提是科研。我校科研的根本目的是提高课堂40分钟的效益,确保学生有足够、固定的时间发展个性与特长。

  1、强化我校教科室的管理职能,将它升格为学校中层行政管理机构,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管理全校行管、教育教学等各个方面的研究,办好一报一刊,并以此为阵地,推动学校科研工作向纵深发展。

  2、科研工作围绕实施主体教育,培养个性这一中心课题展开,以培养学生自治、自学、自强的能力为目标。

  ①推动智育强化自治。研究如何发挥学生参与学校与班级管理的作用,研究如何在各项活动中培养学生做合格公民的素质,使之成为高尚、文明、守纪、热情、厚道的人。

  ②推动德育强化自学。研究如何在教学过程中实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杜绝填鸭式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独立获知的能力。

  ③推动体育强化自强。要研究如何在各项体育活动中培养学生自信、勇敢、坚强的心理品质和开拓进取的精神,研究如何充分利用传统的体育项目——武术、气功等,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3、以常规专题研究与实验课题研究为重点,带动全校研究工作,做到组组有课题,人人搞科研。省市级三个实验课题和学校三个常规课题要在三年内完成或取得突破性进展。学校拟在九八年秋季采取一个硬性措施:把每位教师每学期最少提交一份论文列入教师评估条件。

  五、加强硬件建设,确保素质教育较好的物质条件

  1、加快校园建设步伐,为素质教育提供良好的环境。根据环境育人的要求,我校校园建设要以审美教育、情操陶冶为直接目的,扩大绿化带,增修文化景点,给学生更多的休憩场地。

  2、新建学术中心,增加图书数量,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发挥个性特长的场所;装备科技楼,逐步达到湖北省制订的实验、电教、体音美等装备标准,并通过加强管理保证各类教育资源的充分利用。

  六、强化检查评估,确保素质教育稳定地推进

  学校在实施已经制订的《教师教育教学考核评估条例》、《班务工作考核条例》、《班主任津贴发放及班主任工作考核评估奖励方案》等评估方案的过程中,要加大对选修课和活动课的评估力度,同时要依据《昌宜市一中第二课堂管理制度》,对选修课和活动课严格管理,以保证素质教育稳妥地向纵深推进。

工作方案 篇2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16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xx〕70号)精神,加快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进一步明确节能减排的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到20xx年,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gdp)能耗由20xx年的1.5吨标准煤下降到1.19吨标准煤,降低21%;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在 20xx年2.5吨标准煤的基础上,按可比价计算,下降25.2%;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3234吨,下降4%;化学需氧量(cod)削减14230吨,下降15.1%;烟尘削减4809吨,下降5%;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二)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突出节能减排科技开发,狠抓高耗能高污染源头控制,大力开展节能减排重点项目建设,强化监督管理机制和政策激励,加大节能减排资金投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发动全社会共同打赢节能减排攻坚战,坚决实现节能减排阶段性目标,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加快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三)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落后产能。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过快增长。抓紧建立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部门联动机制和项目审批问责制,严格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必须符合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规划等规定和要求)。实行新开工项目报告和公开制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减排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不按期淘汰的企业依法予以关停,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证和排污许可证并予以公布,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停止供电。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区、县(市),严格控制国家和地方财政安排投资的项目,实行项目“区域限批”。每年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名单和各地区执行情况(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和市国土资源局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四)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抓紧修订出台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专项规划,推进风能、太阳能、地热能、水电、沼气、生物质能利用以及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加强资源调查评价。到20xx年,全市建设风力发电站3个、户用沼气池35860户、秸秆产业化工程50处、太阳能房10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器10万平方米、太阳能保温畜舍80万平方米、燃池1万个、节能日光温室100栋。稳步发展替代能源,组织生物燃料乙醇开发建设项目。实施生物化工、生物质能固体成型燃料等一批具有突破性带动作用的示范项目。抓紧开展生物柴油基础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推进煤炭直接和间接液化、煤基醚和烯烃代油大型示范工程建设和技术储备,大力推进煤炭洗选加工等清洁高效利用。积极推进依兰、方正等风力资源丰XX县(市)的风电项目、双城等县(市)秸秆固化燃料项目、依兰煤制烯烃项目、市区和尚志等地区的清洁燃料替代石油项目(市发改委和市农委牵头,市经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气象局和哈电业局等部门配合)。

  三、加大投入,全面实施重点工程

  (五)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着力实施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工程。重点推进甲醇、非粮乙醇、生物质柴油等替代燃油项目、动力煤优化加工和脱硫固硫工业锅炉改造项目、电机变频调速装置改造工程、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替代粘土砖新型节能建材项目、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与改造示范项目、绿色照明项目、机关照明供暖用油等示范项目(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和市政府机关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六)加快水污染和二氧化硫排放治理工程建设。以实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xx—20xx)》为重点,全面推进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设。重点推进文昌三期污水处理升级改造、何家沟平房、群力等12个污水处理项目,哈气化厂、哈制药总厂等9个工业污染治理项目,以及四方台、磨盘山、西泉眼等3个区域污染治理项目。电力和其他二氧化硫排放量大的企业要承担二氧化硫减排责任。认真落实脱硫工程减排、加强监管减排、淘汰落后产能和其他二氧化硫减排措施,确保完成减排任务。探索实施符合我市实际的电力二氧化硫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制度。大力发展城镇集中供热和清洁燃料工程,加大非电力工业燃煤锅(窑)炉和其他生产工艺过程二氧化硫削减工程的建设力度(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和市建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拓宽节能减排融资渠道。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政府资金引导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以国家支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为契机,积极争取和吸引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商业贷款和社会资金(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和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四、加快节约型城市建设

  (八)节约利用水资源。重点抓好工业节水,“十一五”期间,全市实现工业节水3.3亿立方米;大力抓好农业节水,农田灌溉面积上的存量节水达到2.56亿立方米;全面加强城市节水,在城区强制推广使用节水器具,市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用水不得超过0.5立方米。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十一五”期间,初步建立水权制度,落实取水许可制度,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禁在缺水地区建设高耗水工业项目。坚持节水与防污相结合,完成全市水域纳污能力的核定并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对排污大户实行更加严格的用水定额管理。按照“突出试点,全面推进”的原则,创建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加快实施重点行业节水改造及矿井水开发利用项目(市水务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九)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实施《XX市“十一五”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推进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农村秸秆壳皮综合利用、林业“三剩物”综合利用和农村粪便资源化利用等产业化示范工程。到20xx年,粉煤灰利用率达到71.4%;炉渣利用率达到95%;废金属利用率达到93%;废旧电子产品利用率达到50%;废旧物资利用率达到75%;共伴生资源利用率达到45.4%;农村秸杆利用率达到 45.9%;推广散装水泥330万吨,推广型煤20万吨。大力加强钢材和木材节约工作,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试点建设,建立社区回收、市场集散和加工利用三位一体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建立废塑料、废橡胶、废轮胎、废家电、废电脑、废电池回收处理和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处理产业化基地。1组织实施全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工作。严格禁止市区使用实心粘土砖,加快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粉煤灰、建筑废渣等利废建材产业化进程(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委和市建委负责)。

  (十)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到20xx年,城市生活垃圾利用率达到35%。各区、县(市)要建立健全城区垃圾收集系统,逐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充分回收垃圾中的废旧资源,引导企业按照市场化运营方式,引进或研制开发垃圾利用率高、无二次污染的新技术和新设备,鼓励垃圾分选利用、焚烧发电、供热和制肥等有效利用。大力推进城乡垃圾资源化处理,扩大利用量,减少填埋量,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重点完善哈尔滨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扩建双琦垃圾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和推进松北城乡废弃物综合利用等项目,尽快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市城管局和市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五、加快推进节能减排科技进步

  (十一)加强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开展节能减排科技专项研究,通过主动组织设计、整合科技资源、招标投标、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等方式,选择确定一批节能减排关键和共性技术进行攻关。“十一五”期间,着力实施重点科技攻关项目,启动和实施重点工业污染源自动(实时)监测监控系统、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湿地水环境污染及其生态修复、高效可再生能源等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优化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转化的政策环境,加强资源环境高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和研发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体系(市科技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十二)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化和资源综合利用高技术产业化,“十一五”期间,重点实施一批节能减排产业化示范项目。落实国家节能、节水技术政策大纲,引导和促进相关技术的.推广应用。在石化、有色、煤炭、电力等重点行业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面广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加强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及农业节水、节肥、节药技术推广。鼓励企业加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投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市科技局和市发改委负责)。

  (十三)建立节能技术服务体系。抓紧研究制定加快节能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级各类节能技术服务机构转换机制,提高服务水平,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培育和规范节能服务市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重点支持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企业以及党政机关办公楼、公共设施和学校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服务。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科普工作,普及节能减排科学知识(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

  (十四)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加快高新技术在环保领域的应用。制定鼓励加快环保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引导环保产业和环保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提高技术含量和服务水平,逐步扩大生产规模,使之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强环境保护咨询与服务,推进环境保护设施运营市场化。重点研究制定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的政策措施,鼓励排污单位委托专业化公司承担污染治理或设施运营(市环保局和市发改委负责)。

  六、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十五)完善并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标准。认真执行高耗能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冶金、建材、电力、煤炭等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要研究制定并实施能耗、污染排放限额标准。实施重点耗能企业节能标准体系编制通则,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指导规范企业节能减排工作(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委和市环保局负责)。

  (十六)建立并落实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有关规定,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权限内,年综合用能20xx吨标准煤或年用电500万千瓦时以上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按照国家要求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对不符合产业发展政策、市场准入标准、环保法律法规、选址布局要求、总量控制计划和不能通过“以新带老”、“以大带小”实现减污降耗,以及无法通过区域平衡等替代措施削减污染总量的7类新、改、扩建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超过总量指标、环境违法问题突出、主要控制断面不达标,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企业的区、县(市)和行业系统实行项目限批;今后凡新建涉水类污染项目,原则上必须在工业集中园区内选址建设(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负责)。

  (十七)加强重点企业节能减排管理。落实国家《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实施方案》,纳入国家节能“行动计划”的4家高耗能企业必须实现节能目标。建立重点耗能企业能源管理制度,加强主要耗能设备能源效率监测,对年综合能耗万吨标准煤以上的高耗能企业和未完成节能目标的企业,强制实行能源审计。编制重点行业及企业节能减排规划,实施主要工业产品能源单耗限额指导目录(20xx),开展与国内外同行业能耗先进水平“对标达标”活动。加强对重点污染源的监管,安装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加强对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的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全面实行持证排污。建立排污许可证考核和管理制度,对超标、超总量排污的企业责令限期治理、限产限排(市发改委、市经委、市环保局和市水务局负责)。

  (十八)严格节能环保发电调度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加强节能发电调度管理,尽快开展试点,取得成效后全面推广。贯彻落实《XX省节能环保发电调度方案》,确保清洁、高效和资源综合利用机组优先发电上网,限制能耗高、污染重的低效机组发电。组织开展发电权交易试点并逐步推广。按年度制定有序用电方案,确保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规范有序用电。开展能效电厂试点,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市经委负责)。

  (十九)强化建筑节能管理。认真贯彻落实《XX市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严格执行新建居住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50%的标准,在市区推广节能60%的标准,加快开发建设65%以上节能标准的试点示范工程,制定和完善建筑节能标准在实施过程中的监督要点。建立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和建筑节能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对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禁止投入使用。所有新建商品房在买卖合同等文件中要载明耗能量、节能措施等信息,对未将建筑能耗说明载入《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建筑工程,不予颁发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十一五”期间,每年建成节能民用建筑600万平方米,新建节能建筑累计3000万平方米,其中按第三步节能设计标准建设的居住建筑1500万平方米,累计节能不少于185.6万吨标准煤,减少排放二氧化碳455万吨、二氧化硫4.6万吨、氮氧化合物2.3万吨、粉尘0.65万吨。积极推进既有居住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并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监管体系,推广绿色照明。深化供热体制改革,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推进采暖补贴“暗补”变“明补”改革(市建委和市财政局负责)。

  (二十)加强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积极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加快城市快速公交建设,提高公共交通在城市运输中的比重。严格执行乘用车、轻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排放交通工具进入运输市场。推进替代能源汽车产业化,推广节能、清洁、混合燃料汽车和船舶等节能型交通工具。严格执行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实行定期检测、定点维护。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监管,加快老旧汽车、机车和船舶报废更新。运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运输组织管理水平,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和有效衔接(市交通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和市环保局负责)。

  (二十一)落实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监督、举报和投诉处理机制,开展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鼓励用能企业开展节能、节水和环保标志产品认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通过认证的产品及其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或检验。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暂停企业使用认证证书和节能环保标志;对使用伪造或冒用、转让节能环保标志的企业,依据有关法规严肃处罚。加强认证机构管理,规范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活动,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二十二)加快节能减排管理能力建设。建立健全节能监管监察体制和污染减排监管体制。加强节能监察、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及环境监测站、环保监察机构、城市排水监测站和节能减排统计机构的条件建设,增加基础能力投入,适时更新设备、仪器,适当充实力量,开展人员培训。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的作用(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分别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七、加大节能减排监督和检查执法力度

  (二十三)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将节能减排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区、县(市)及重点企业,签订责任状,建立目标责任制。抓紧制订具体的评价考核实施办法。将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体系,作为考核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政府国资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农委和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四)建立并完善节能减排指标体系和监测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体系,实施全市和各区、县(市)单位gdp能耗指标定期核算制度;建立并完善我市纳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计划4户企业及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能耗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建立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定期上报制度(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委和市环保局负责)。

  (二十五)严格节能减排执法监督检查。各区、县(市)政府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专项检查和监察活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能源资源和环境稽查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违反节能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予以公开曝光,依法查处,对重点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各区、县(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要求,对排放水污染物超标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整治;对排污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企业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停产治理;对虽能达标排放,但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20xx年年底前,将小型化工、表面处理、造纸等生产企业全部迁入集中工业园区,逾期未进入园区的依法责令关停。强化上市公司节能环保核查工作。开设节能环保违法行为和事件举报电话和网站,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建立节能环保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徇私枉法和搞权钱交易的,依法追究有关主管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在节能减排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市监察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市交通局和市商务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六)加强对脱硫设施的运行监管。新(扩)建燃煤机组必须按规定同步建设脱硫设施并安装自动监控系统或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施。对列入我市二氧化硫减排计划的火电厂必须安装烟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建立脱硫设施运行台账,加强日常运行监管。其他循环流化床锅炉也必须安装自动监控装置,保证削减二氧化硫设施、措施的稳定运行和实施。非电力工业燃煤锅(窑)炉和其他生产环节要采取削减二氧化硫排放的工程措施,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运行工艺环节和技术改造削减二氧化硫措施,并有详细的日常监控管理、运行情况记录材料和台账。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脱硫设施的电厂要扣减脱硫电价,加大执法监管和处罚力度,并向社会公布。完善烟气脱硫技术规范,开展烟气脱硫工程后评估。组织开展烟气脱硫特许经营试点(市环保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二十七)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监督和管理。建立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评估制度,将评估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实行重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排放信息环境监控季报制度,按时向环保、建设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垃圾处理厂必须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和卫生填埋标准,对未按规定和要求运行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市区和城镇予以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惩治。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不落实收费政策、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年内实际处理量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以及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但无故不运行的区、县(市),暂缓审批该区、县(市)项目的环评报告,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及省、市建设资金(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和市水务局负责)。

  八、制定并实施节能减排政策法规

  (二十八)加快完善节能减排政策法规体系。依据国家和省关于节能减排各项政策法规和我市实际,积极推进节约能源、节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农村农业节能、交通运输节能、环保设施运营监管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制订和修订工作。对已经制定的法规和政府规章,要根据当前形势任务,认真修订和完善,并积极组织落实,实行依法节能、依法减排(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和市交通局等部门负责)。

  (二十九)完善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十一五”期间,市政府设立节能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区、县(市)政府也要视财政状况安排一定专项资金,用于节能项目引导、节能技术开发、节能基础能力建设、奖励先进典型单位等。进一步加大财政基本建设投资向节能环保领域倾斜的力度。落实对节能减排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各项优惠政策,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改进和完善资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继续加强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管理。落实垃圾资源化处理、农村沼气等废弃物资源利用项目的扶持政策(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城管局和市农委负责)。

  (三十)贯彻落实国家促进节能减排的税收和价格改革政策。全面落实国家节能环保项目减免所得税、节能环保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减免所得税、增值税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对高耗能高污染产品降低出口退税率、加征出关税、停止部分产品加工贸易等政策,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进出口。贯彻执行国家高耗能、高污染治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治理高耗能、高污染行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各项资源环境性产品价格改革政策,提高二氧化硫、cod排放、城市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的收费标准(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和市物价局负责)。

  (三十一)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金融支持。坚持国家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政策导向,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的贷款投放。充分利用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各项政策,进一步加强对节能降耗减排、新能源替代传统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信贷支持。针对节能减排项目量身定制在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方面具有灵活性的信贷产品,拓展节能减排项目信贷市场。积极为银企项目对接搭建平台,向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节能减排项目建设情况,推动金融机构及时调整信贷政策(市金融办和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牵头,其他银行配合)。

  九、营造良好的节能环保舆论氛围

  (三十二)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报道力度。各新闻媒体要结合自身特点,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报道力度。主要新闻媒体要结合节能减排的阶段性工作重点,在重要版面、时段进行主题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的重要性、紧迫性以及市委、市政府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所采取的重大举措,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加强节能减排、组织实施节能减排科技专项行动方面采取的具体措施,宣传节能减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宣传节能减排典型经验事例,曝光负面典型。大力弘扬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为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提供舆论支持(邀请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和市交通局等部门配合)。

  (三十三)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教育。组织好每年一度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宣传活动。做好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览会的组织工作。协调指导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社区等开展经常性的节能宣传,增强公众合理利用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和意识。总结宣传节能减排的经验做法。将节能减排纳入我市中小学及大专院校教育内容,做到以教育影响学生、以学生影响家庭、以家庭影响社会,引导公众将节能减排的法律规范转化为普遍的道德准则和广泛的社会行动(邀请市委宣传部和市发改委牵头,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建委、市农委、市教育局等部门配合)。

  十、发挥政府机构节能环保的示范带头作用

  (三十四)建立健全并模范施行各项规章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开展机关能耗普查和专项调查,建立科学的政府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和评价考核制度。制订并实施政府机构能耗定额标准,积极推进能源计量和监测,实行能耗公布制度,严格节奖超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要结合实际,制订和实施适应本系统特点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方案(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府机关局、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负责)

  (三十五)抓好办公设施节能。强化各级政府机构的建筑节能,凡新建或改造的办公建筑必须采用节能材料及围护结构;分期分批完成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推进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全面开展食堂燃气灶具节能改造。及时淘汰高耗能设备,合理配置并高效利用办公设施、设备。在市直机关开展政府机构办公区和住宅区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设(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政府机关局、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负责)。

  (三十六)积极推行节能和绿色采购。认真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完善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制度,不断扩大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范围。对空调机、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复印机等办公设备和照明产品、用水器具,由同等条件优先采购改为强制性采购高效节能、节水、环境标志产品。加强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和监督,保证将节能和绿色采购工作落到实处(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和市财政局、市政府机关局、各区县(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等负责)。

工作方案 篇3

  男人足球作为咱们校园的传统项目,通过咱们的共同尽力也获得一些成果,但人常说;“打江山难,守江山更难”。咱们想坚持咱们的优势就必须强化操练,特别本年面对一批老队员的结业归队,怎么做好参与本学期在黄江举办的足球青少年沙龙竞赛和下学期初的东莞市中学生足球竞赛是当务之及,本学期怎么培育新队员敏捷生长将是要点,尽管学生通过一段段时刻的操练对足球有一些了解,但这批新队员底子薄,根本功差,身体本质弱不杰出,想把他们操练成为一支技能全面,有自己特色的球队,所以需求进步的方面许多,作业也许多。

  校男人足球队在本学期的的作业方案首要分为以下几步。榜首步:持续仔细发掘有潜力的新队员,为部队输入新鲜血液,壮大部队,作到新老结合,确保部队的持续开展。第二步:加强思想作业,让其理解操练的必要性以及为校争气的荣誉感,使之有意自动投入。第三步:注重球队风格建造,严抓纪律,仔细做好考勤作业,树立奖罚机制,调集学生操练的活跃性。第四步:本学期的操练作业首要是围绕着培育足球技能,根本功,进步身体本质,进步足球的全体水平。

  推动我校本质教育,进步足球气氛,增强学生的身体本质和运动技能,一起更期望这支部队在竞赛中不断进步,获得优异成果,为校园社会培育更多的足球人才。

  操练任务:

  一、培育队员杰出的心思品质及思想品德,在学习技能技能之前先学习做人道理,从思想上注重教育。

  二、依据队员年龄段特色,进步队员身体健康水平,依据足球专项运动的特色,改进队员的身体形状,进步机体的运动才干,开展归纳的运动本质。

  三、培育队员的团队精神,足球运动是一项团体项目,需求每个队员尽力,才干获得好的成果。

  四、教会队员进行专项运动操练安排、指导作业的根本知识和技能培育队员独立进行自我操练的才干。

  操练内容:

  (一)进步队员操练风格,竞赛风格,严厉纪律性。培育杰出体育道德风格,严厉操练质量。

  (二)进步队员的全面身体本质,要点开展速度活络。和谐。爆发力等本质。

  1、学习把握跑的正确技能。

  2、进步速度所需求的肌肉力气。

  3。进步完结各种技能动作所需求的活络和谐才干。

  (三)全面进步学生的根本技能(要点传,接技能)逐渐开展学生个人技能专长。

  1、进步活动中控球才干。

  2、正确把握传接球技能。

  3、进步技能运用才干。

  4、留意发现学生特色加以培育。

  (四)进步队员的战术才干。要点是个人战术和部分战术。

  1、清晰个人攻守的功能,进攻和防卫准则。

  2、进步个人战术认识和部分2对1,3对2才干。

  3、确认根本阵型,开始构成3—2—1全攻全守的根本打法。

  (五)首要操练手法。

  1、身体操练:各种快速跑,耐久跑,负重柔韧等操练。

  2、技能操练:各种个人颠,控球操练,1对1攻守2—3跑动中传接合作,抢截球等。

  3、战术操练:2对1,2对2,3对2对立攻守,半场攻守操练竞赛。

  补白:

  1、每堂操练课都必须奉着“安全榜首、健康榜首、全面开展”的准则进行,严厉球队风格,纪律严明,仔细吃苦操练。

  2、操练本着“以人为本”,以合适同龄队员心思,生理接受才干为提早,活跃推广“高兴体育”和“健康体育”让学生活跃自动的投到操练中。

工作方案 篇4

  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20xx年是“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我镇经济和发展、环境保护和生态乡镇建设的重要一年。根据镇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市环保局的大力指导下,坚持环保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以环保治本,改善环保质量和保护人民健康为根本出发点,以创建“宜居乡镇”为抓手,努力做好全镇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我镇生态环境建设。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按照“条块结合、专群结合、全民参与”的工作方针,以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以防治环境污染和遏制生态破坏为重点,以强化监管和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保障,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为根本出发点,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发展生态环境为主线,改善镇容镇貌,开展生态文化建设,提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加强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确保辖区内环境质量稳定达标。各村环境保护不断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安全全部达标,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达标排放,农村生活垃圾污染以及秸秆焚烧得到有效控制,农村生态环境显著改善,争创一批生态村,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稳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由镇长王伟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张景宝等人为副组长的环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环保办,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督促检查和协调工作,建立环保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环保工作的深入化、持久化。

  三、主要工作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网格化管理模式

  1.加强扬尘污染治理。

  全面实施城镇建成区内建筑工地、道路施工场地等场所的扬尘污染治理。

  2.强化烟粉尘综合治理。

  重点行业工业企业开展除尘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与环保部门联合,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单位采取停产、限产措施。加大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力度,开展专项治理,全面禁止秸秆和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露天焚烧。

  3.强化砂石、渣土运输车辆密闭管理

  源头解决运输泼洒扬尘污染问题。

  (二)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

  1.抓好鲤龙河水污染防治工作。

  2. 加快推进全镇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置项目建设。

  3.加强全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管理和集镇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

  4.狠抓规模化畜禽养殖治理工作,推进养殖专业户废弃物集中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提高全镇农业源污染物综合治理率。

  (三)依法强化环保监管

  1.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加强环保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乡镇与环保、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推动形成环保守法的新常态。强化行政约谈、后督察、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措施,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推动环保从督企向督政转变。

  2.强化建设项目管理。

  贯彻落实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环境监理、竣工验收与后续监管;对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及生态环保类项目,主动协调服务,做好并联审批;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配合做好引进项目的环保准入工作。做好对建设项目的环保“三同时”项目审查,督促未验收的单位尽快办理验收手续。

  3.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坚持“有报必接、有案必查”,认真、高效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投诉,做到“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

  (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

  1.加强集镇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改善镇容镇貌,使集镇布局合理,管理有序,街道整洁,环境优美,集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一致。加快集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集镇卫生管理,消灭环境污染现象。

  2.狠抓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建立环境整治长效机制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清洁工程相结合,逐步连片改变村容村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完善水利设施综合治理工程、居民安全饮用水工程和新农村建设工程,增强居民保护水源的意识,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应急机制,保护绿化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3.加强宣教工作,组织召开环保会议及环保相关培训,提高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执行环保法律法规。

  4.积极推广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督查监管。建立“政府主导、环保监管、社区(部门)负责、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减排、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二)明确责任。按规划要求和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实行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各社区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环保第一责任人,完善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

  (三) 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监管机构,并落实职能、职责和工作经费。加强环保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学习和培训机制,提高办事能力和办事效率。真正发挥协助管理环保事务的职能,推进全镇环保管理工作。

  (四)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人群,从学校、企业、政府及社会等多层次,开展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利用“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努力将环境保护、合理利用与节约资源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广大群众日常生活中,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环境价值观念。

  (五)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的要求,与各社区、各村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各社区、各村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严格落实环保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目标考核,通过调度、约谈、问责等措施,促进环保责任的落实。对未完成年度环保工作目标的社区和有关单位,年终考核予以“一票否决”,依法依规落实对党员干部的责任追究。

工作方案 篇5

  “十二五”是我县积极应对国内外发展环境重大变化的时期,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的时期,是加快我县工业化进程、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和编制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是关系我县未来长远发展的一项重大任务。为确保圆满完成编制任务,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前期研究以及编制工作的会议精神以及省、市有关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总体要求,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突出体现统筹兼顾的要求,更新规划理念,提高规划编制过程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突出规划重点,改进规划方法,促进我县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二)基本原则

  1. 统筹兼顾,科学发展的原则。“十二五”规划的编制,要在充分认识和把握我县的实际情况,坚持以人为本,把改善民生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和健康水平;坚持全面发展,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协调发展,积极推进城乡、区域、经济社会、人与自然、县内和对外开放五个统筹;坚持可持续发展,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相统一,内需与外需、投资与消费相协调,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相适应,人与自然相和谐。

  2. 坚持综合协调、相互衔接的原则。一是要对“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进行科学继承,体现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作用;二是做好我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各规划的衔接,全县总体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乡镇级规划要相互协调衔接,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三是做好与市级各类规划的协调衔接。

  3. 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在规划理念上,要突破传统的规划定式,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创新;在规划目标上,要兼顾需要和可能,既要适度超前、鼓舞人心、凝聚力量,争取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方面的合理要求,又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通过努力可以实现;在规划内容上,要科学务实,重点突出,避免脱离实际、大而化之、面面俱到,将专项规划和乡镇级规划做深做实,将重大发展项目的安排实施列入规划,使规划真正成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指引;在规划方法上,兼顾预期性和约束性,既要适当选择一些引导市场的预期性指标,又要突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要求,尽可能研究设置一些相关的约束性指标。在进一步突出战略性、宏观性、前瞻性和政策性的同时,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化总体规划的指导和约束功能,避免随意性。

  4.科学、民主决策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增强规划的公开性和广泛性,提高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集思广益,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研究提出我县“十二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发展重点和对策措施,着重在以下几个层面展开:

  (一)开展规划调研及学习培训。重点要认真学习研究国家发改委有关“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指示精神,探讨规划编制工作的创新,研究全县“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内容、规划主线、发展目标、建设重点等。主要通过学习文件、外地考察、组织培训、专题研讨等形式开展工作。

  (二)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吸收20xx年以来省、市、县出台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研究成果,重点加强对“十二五”时期的发展环境、思路目标、结构调整、产业布局、城乡区域、科教文化、改革开放、人民生活、资源环境和生态保护等重大问题开展前瞻研究,理清长远发展思路。重大问题目录由县发改局会同县有关部门确定。

  (三)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是总体性、纲领性的规划,在各类规划中处于“龙头”地位,是编制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以及制定各项经济发展措施和年度规划的依据。县“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由县政府提出、县人大审议批准。起草工作由县发改局牵头,县有关部门参与。

  (四)编制重点专项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是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定领域为对象编制的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领域的延伸和细化,是指导该领域发展、决定该领域重点工程和安排政府投资的依据。重点专项规划由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县相关部门牵头负责起草,报县政府审定。

  (五)编制区域发展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是规划纲要在特定经济区的细化和 落实。区域发展规划的主要内容是把经济中心、产业聚集区、基础设施等落实到具体的地域空间,是编制乡镇规划、县城规划和其它规划的重要依据。

  (六)编制各乡镇 “十二五”规划纲要。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各乡镇提出,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乡镇“十二五”规划纲要的编制,要符合县“十二五”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并与县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各乡镇规划纲要草案中的支柱产业、跨地区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布局、重要的资源开发项目以及其它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规划内容,要与县发改局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衔接。各乡镇规划纲要经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后,送县发改局备案。

  三、规划编制的期限、体系和编制工作分工

  (一)规划期限:规划基准年为20xx年,规划期为20xx—20xx年,同时展望到20xx年。

  (二)规划体系:包括××县“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乡镇级规划等。

  (三)工作分工:编制“十二五”规划任务重,要求高,必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优势和作用,形成合力。分工原则:综合部门承担综合领域的任务,专业部门承担专业领域的任务。

  1、课题研究安排:规划前期研究安排28个课题,由县有关部门研究。(具体课题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见附表1)

  2、规划编制安排:《“十二五”规划纲要》由县发改局编制,其余30个专项规划由各职能部门自主编制,业务要求强的规划,需要委托编制的规划,需经县规划领导小组会同意后,方可委托编制。(具体编制任务分工见附表2)

  四、进度安排

  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我县的实际,将我县的规划编制工作分为3个阶段(各乡镇、各部门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和时间进度安排,适度超前部署规划编制各项工作):

  第一阶段(20xx年4月底以前)。成立领导小组,确定前期研究课题,起草形成规划思路,研究提出重点专项规划的工作方案。

  1、抽调专人成立“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编写班子和专家咨询小组。编写班子和专家咨询小组在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

  2、确定“十二五”规划前期研究课题,落实研究课题承担单位(详见附表1),于4月15日底提交研究报告(初稿)并通过专家咨询小组的审查。

  3、收集资料、开展对“十一五”运行情况和“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研究。组织开展专项规划、行业规划和乡镇级规划基本思路的研究和编制。

  4、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在汇总分析前期专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形成我县 “十二五”发展基本思路。经过广泛听取意见以及专家小组咨询,并与省、市规划基本思路衔接后,4月底前报县人民政府。同时,以基本思路为指导,提出编制重点专项规划工作方案。

  5、完成与市重大项目衔接工作,保证我县的重大建设项目纳入市“十二五”规划的盘子。

  6、编制宣传(利用会议、培训、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此期间组织人员参加省、市的相关培训。

  第二阶段(20xx年5月—11月)。全面开展××县“十二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乡镇级规划编制。

  1、各研究课题承担单位根据专家咨询小组对研究报告(初稿)的审查意见,对课题进行补充、完善,于20xx年5月底前结题。县发改局将课题研究成果汇编成册,并印发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及各课题研究承担单位。

  2、于20xx年8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

  3、通过广泛征求“十二五”规划纲要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反复修改完善。

  4、20xx年11月底前完成《“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

  5、有关部门在20xx年11月底前相应完成专项规划初稿。

  第三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3月)。完成送审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后报县委、县人大审定、审议,公布实施。

  1、《“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报县政府常务会议和县委常委会审定。

  2、《“十二五”规划纲要(送审稿)》提交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由县政府正式公布实施。

  3、各专项规划按县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十二五”总体规划要求修订,由县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按规划管理权限报批、印发实施,县发改局负责将××县“十二五”规划成果汇编成册。

  4、3月底做好规划编制总结工作。

  五、编制要求

  (一)认真做好“十一五”规划总结工作。各乡镇和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十一五”规划最后一年实施情况进行预测,总结成功经验,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为编制“十二五”规划提供依据;同时,认真总结“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经验,改进“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突出规划重点。科学界定规划编制领域,把规划重点放在政府履行公共职责的基础设施、重要资源、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领域。这些领域必须编制规划,且要做深做实,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使之切实成为政府审核项目、安排投资的依据,为企业决策、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提供参考。要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原则,认真分析“十二五”期间面临的重大战略性问题,围绕重点任务、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以及重点项目等,研究提出解决问题思路和对策措施。对一般性竞争领域,政府规划的内容主要是规范秩序,制定政策导向,以促进公正、公平和公开的竞争环境的形成和完善。

  (三)加强重点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重点项目是落实规划建设任务的重要载体,是实现规划目标的重要手段,是规划的重要支撑。在以政府为主体的规划中,重点项目主要是指应由政府配置资源的交通、能源、水利、环保、生态、教育、科技、文化等建设项目,也包括一些应由政府协调建设、不直接参与投资的支柱产业大型项目。要尽早启动新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工作,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政府组织实施的重点项目,明确“十二五”期间需要建设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可持续发展的重点项目,并做好前期工作,为做深做实专项规划打好基础。

  (四)加强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衔接协调的内容包括:宏观调控重要指标、支柱产业、基础设施、重要资源开发以及关系全局的重点项目布局和主要对策措施等。要做好县“十二五”规划体系内总体规划纲要与重点专项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各乡镇规划纲要衔接,避免冲突,保证规划思路的统一和规划的可行性;尽量使本县规划和市、省、国家各类规划相衔接,充分体现国家和省市的要求,使我县发展尤其是重点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及省市的大力支持;增强规划的全局性,加强部门间分工合作,防止规划部门化,要形成规划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上的合力;做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空间规划衔接,把各项发展思路和措施落到实处。

  (五)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提高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水平。在规划编制过程中,要认真做好规划编制的基础调查、信息搜集、课题研究、项目论证等前期工作,并采取座谈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有关方面意见,特别要注意倾听利益相关者的意见和建议。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要改进规划评估论证方法,除本部门、本系统专家参与评估论证外,还要注重吸收相关部门专家参加评估论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编制我县“十二五”规划是在全县范围内进行的一项大型系统工程,时间长,任务重,涉及面广。为保证“十二五”规划的协调性、衔接性、可操作性和规划编制过程的科学化、民主化,县政府成立××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县直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协调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组建专家咨询小组。组建不同领域的专家组成全县“十二五”规划咨询小组,负责对“十二五”规划的基本思路、草案以及有关重点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进行咨询论证。

  (三)强化人员保障。要充实规划队伍,抽调知识结构好、业务能力强的部门骨干,组建得力的规划编写队伍,具体负责各部门的规划编制工作。

  (四)落实规划经费。编制××县“十二五”规划纲要、区域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所需的前期工作经费、论证经费和其他工作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安排;各乡镇及部门编制规划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列入本级财政预算解决。

  八、几点建议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有关部门要相应成立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领导负责“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指定熟悉本单位业务,具有较强文字综合能力的同志具体负责规划的编撰工作,并在办公条件、时间安排、经费来源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加强上下联系和检查督促。县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各乡镇、各部门的规划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加强上下信息交流,确保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按时圆满完成。

  (三)建议邀请云南省政府经济研究室以及市相关单位给予指导,帮助我县“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工作方案 篇6

  根据《河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xx年度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20xx〕6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如下:

  一、治理畜牧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经贸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局。

  (三)治理目标:实行定点屠宰区域的猪、牛、羊肉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0%以上;在县域范围内逐步推行冷却肉上市;生产和流通环节(生猪“瘦肉精”、上市禽类抗生素、磺胺类药物残留和鲜牛奶抗生素超标等)的检出率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加强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管理,加快推行牛、羊定点屠宰,提出全县加强私宰肉、病死猪肉监管的措施与办法,构建杜绝私宰肉、病死猪肉上市的有效管理机制,依法打击和查处生猪私屠滥宰行为。(县经贸局负责,县农业局、公安局、工商局配合)

  2.抓好牲畜定点屠宰厂(场)清理整顿和管理工作,加快划分农村屠工区域,推行农村屠工制,建立和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经贸局负责)

  3.落实《福建省无害化处理染疫、病死畜禽管理办法》,加大养殖场治理力度,从源头上解决染疫、病死畜禽流入市场的问题。(县农业局负责)

  4.在全县开展生猪莱克多巴胺尿样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5.加强县际边境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工作,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加强疫情预警,严格执行重大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处置制度。(县农业局负责)

  6.加强对规模饲养场使用抗生素和磺胺类药物的监督检查,重点开展对县域内奶牛生产企业(户)鲜牛奶抗生素残留的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7.加强对全县乳品生产企业购进生乳原料检查验收、鲜奶成品卫生质量自检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学生奶定点生产企业卫生质量管理的监督检查。(县质监局负责)

  8.加强对宾馆餐饮部、酒楼、饮食店、学校、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畜禽产品购进的卫生质量管理,监督企业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和台帐登记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二、治理种植业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卫生局、供销社、粮食局。

  (三)治理目标:上市蔬菜农药残留和重金属超标率、上市主要水果农残超标率、主产区茶叶农残超标率均控制在5%以内;稻谷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3%以内;大米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等主产区环境污染状况的普查工作,开展农药残留产地监测,建立和完善全县产地定点监测网和主产区监测点,并开展农药残留和蔬菜重金属检测。(县农业局负责)

  2.加强对禁用限用农药生产、销售、使用的查处,加大源头治理力度,加强对果蔬用药和农药店经营剧毒农药的管理,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县供销社负责做好系统内农药经营企业的管理工作,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试点,提出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农业局负责)

  3.开展对上市蔬菜、水果、茶叶、大米重金属、农药残留的抽检。(县卫生局负责)

  三、治理水产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农业局。

  (二)协办单位:县农业局、卫生局、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

  (三)治理目标:上市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检出率控制在5%以内;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检出率控制在1%以内。

  (四)主要措施:

  1.抓好渔药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对重点养殖单位、重点养殖产品、重点经营使用环节的专项整治。(县农业局负责)

  2.开展县级水产品药残等有害物质检测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3.推进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建设,促进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县农业局负责)

  4.开展对全县水产品批发、零售市场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甲醛、织纹螺中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畜牧水产局配合)

  四、治理饮用水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水利局、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建设局。

  (三)治理目标:县城区供水管网末梢水质合格率达到95%以上,二次供水4项常规指标合格率达到95%以上;矿泉水、纯净水生产企业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市场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农村供水覆盖

  率乡镇所在地达到100%、村级70%。

  (四)主要措施:

  1.开展对全县自来水水质、二次供水及其设施的监督检查,重点抽查城区市政供水单位设施及水质卫生状况,督促社区、小区物业管理等开展辖区内二次供水设施的清洗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2.会同财政等部门制定加快现有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工作方案,提出长效性的解决意见;继续加强对二次供水清洗队伍及其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督促清洗、消毒和水质送检;继续开展县城区供水水质检测工作的质量考核,确保市政供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县水利局、县卫生局负责)

  3.对全县瓶(桶)装水生产企业(户)卫生许可证发放的规范管理,开展对全县瓶(桶)装饮用水市场和瓶(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户)的抽检。(县卫生局、县质监局负责)

  4.继续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福建省村村通水工程建设规划》,推进“千万农民饮水工程”建设。(县水利局负责)

  五、治理加工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质监局。

  (二)协办单位:县卫生局、工商局、粮食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酱油、食醋、鱼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豆腐等豆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5%以上;食用油黄曲霉素B1市场抽检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食用油过氧化值、酸值市场抽检超标率分别控制在3%以内;小麦粉增白剂市场抽检合格率、肉蛋乳再制品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罐头、糕点、饮料、酒类市场抽检卫生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米、面、油、酱油、醋、白酒、婴幼儿配方乳粉无证生产销售行为得到遏制;粮果制品等13类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得到全面实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达到GMP要求;对保健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企业违法行为的处理率达到95%以上。

  (四)主要措施:

  1.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加大对大米、小麦粉、食用油、酱油、食醋“老五类”食品无生产许可证的查处力度,全面完成肉制品、乳制品、饮料、调味品、冷冻饮品、方便面、饼干、罐头、速冻米面食品、膨化食品等“新十类”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并按国家统一部署,从7月1日起全面开展无证查处工作;全面启动挂面、茶叶、啤酒、黄酒、葡萄酒、酱腌菜、果脯密饯、淀粉及淀粉制品、糖果(巧克力)等13类食品市场准入工作。(县质监局负责)

  2.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施分类监管,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若干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组织落实。(县质监局负责)

  3.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卫生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生产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滥用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行为,特别是强化对传统食品小作坊的管理和引导,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生产加工企业,惩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企业和犯罪分子。(县质监局牵头,县工商局、卫生局配合)

  4.开展全县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密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县卫生局负责)

  5.在全县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配合)

  6.加强对粮食系统内大米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县粮食局负责)

  7.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县粮食局负责)

  8.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县工商局负责)

  9.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负责流通领域加工食品的抽检及治理。(县工商局负责)

  10.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县卫生局负责,县工商局、药监局配合)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一)承办单位:县卫生局。

  (二)协办单位:县经贸局、教育局、工商局、环保局、药监局。

  (三)治理目标:全县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

  (四)主要措施:

  1.加强对餐饮业的卫生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并向社会公示进展情况,监督落实原辅料采购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台帐登记、食品留样、不合格原辅料退市销毁等制度。(县卫生局负责)

  2.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督管理,全面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加强对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用餐的监督检查,建立学校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第一责任人制度,并开展联合监督检查,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县卫生局、教育局负责)

  七、其他

  (一)落实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的综合监督、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工作,并按要求适时组织联合执法。(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办负责)

  (二)组织协调、指导各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全县治理“餐桌污染”工作。(县广电局负责)

  (三)落实安排县级年度财政预算治理工作经费。(县财政局负责)

  (四)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饲料生产基地的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扩大无公害生猪、禽蛋、蔬菜、水果、茶叶和稻谷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品牌产品;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管理,推进监管工作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探索农产品产地编码和标签管理的模式。(县农业局负责)

  (五)根据省、市相关部门要求抓好全县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县发展计划局、农业局负责)

  (六)开展农药、兽药、饲料、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农业投入品的行为,确保农产品安全。农药标签抽查合格率要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县农业局负责,县工商局、质监局配合)

  (七)继续推动城区开展农贸市场超市化改造即“农改超”工作。(县经贸局负责)

  (八)继续在县城区开展创建“食品放心示范店(市场)”活动,有计划地培植一批能让群众放心消费的场所。(县经贸局负责,有关部门配合)

  (九)县经贸局负责牵头,会同工商局、供销社、药监局,制定全县农村食品安全“三网”建设方案,其中:由县经贸局、供销社制定“农村现代流通网”方案;县联席办、药监局负责制定“监管责任网”方案;县工商局负责制定“群众监督网”方案。“三网”方案经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后报县政府批准实施。

  (十)建立和完善食品店经营主体准入和实施经济户口管理,加强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和强制检验等日常监督。12315申诉举报网络受理的食品案件办结率要达到95%以上;设立12315站(点)的各类大中型综合市场、专业市场、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达到75%以上。(县工商局负责)

  (十一)落实《福建省食品污染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规划》,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网点建设,加强各有关部门协作和监测信息交流,进一步完善全县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预警系统,增加监测品种、扩大监测范围,加强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监测,选定几个高风险食品品种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调查试点,逐步建立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性评估技术,健全全县食品安全重大事件的预警和处置预案,做好重大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县卫生局负责)

  (十二)《福建省食品质量卫生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发展规划》经省政府批准后,由县质监局负责组织实施,县发展计划局、县财政局及县联席会议其它有关成员单位配合。

  (十三)组织实施福建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县交通局负责,相关单位配合)

  (十四)进一步完善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检验检疫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信息沟通与宣传,及时向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通报全县进出口食品安全卫生状况,加强食品安全卫生总体状况的动态评估,适时预警。(县农业局负责)

  (十五)开展食品商标、标识、包装物印刷业的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印刷食品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的单位和个人。(县文体局负责,县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配合)

  (十六)督促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组织行政执法。(县政府办法制科负责)

  (十七)县治理“餐桌污染”六个工作小组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依照本工作方案,并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上报县建设“食品放心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

  (十八)各职能部门对治理工作要做到逐项落实,建立健全治理工作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建立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分解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出现重大事故。

工作方案 篇7

  为认真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及20xx年全国“两会”和全省“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我园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 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市、县安全主管部门领导下,动员我园全部力量,依法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确保今冬明春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20xx年全国“两会”、全省“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消防安全。

  二、 组织领导

  幼儿园成立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马园长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工作方案的制定,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协调、督导考评等工作。

  三、 工作步骤

  时间安排: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

  (一)部署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幼儿园组织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全面部署开展工作。

  (二)实施阶段(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全国“两会”结束)。幼儿园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总结阶段(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内)。幼儿园将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经验,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 工作内容

  1、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幼儿园进行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认真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消除火灾隐患。

  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整治,落实经常性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推进消防安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3、加强对重要节点、重点部位的防范。要做好重大节日期间的消防工作。要加强教室等场所的严格管理,确保消防安全。

  4、加强取暖和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幼儿园严禁学生使用明火,乱用电器;限制教师乱用电器取暖;对办公室用煤取暖安装排气通道,防止造成煤气中毒。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领导小组成员要充分认识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坚决杜绝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抓好宣传发动。幼儿园将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冬季火灾防范宣传活动,大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抵御火灾的能力。

  3、落实工作责任。幼儿园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对因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火灾责任事故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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