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

时间:2021-12-01 09:23:07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热门】工作方案集合6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计划中内容最为复杂的一种。那么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方案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工作方案集合6篇

工作方案 篇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文艺工作座谈会等多个场合,对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作出了一系列精辟论述,突出强调“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这些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意识形态工作引领社会、凝聚人心、推动发展的强大支撑作用,道出了意识形态工作对党、对国家、对民族的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意义。11月9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唐颖到民众调研时也强调,党委要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我镇意识形态工作,特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守好意识形态工作这块“责任田”,镇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李磊坚(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吴钧海(党委副书记、镇长)、霍锦添(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高汝强(党委委员)、陈雪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镇长)、胡泽泉(党委委员)、张戈武(党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孙建忠(副镇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人事办、宣传办(文明办)、社工委、工会、团委、妇联、社会事务局、城管执法分局、教育事务指导中心、爱卫办、公安分局、各村(社区居)委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宣传办,办公室主任由杨显堂兼任。各村(居)也要相应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意识形态工作,其中党(总)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副书记是直接负责人,分别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并把这一工作列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各部门和各人民团体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和任务

  意识形态工作目标:巩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系列理论成果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自觉认同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事关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则问题上,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1、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武装,不断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

  2、大力加强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3、宣传马克思主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赢网上舆论攻坚战,巩固壮大主流思想文化;

  4、新老民众人遵纪守法,文明有序,爱民众,认同民众;

  5、初步形成干部群众齐心协力干事创业,建设幸福和谐家园的良好的社会风气。

  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措施

  (一)着眼于培育壮大社会主流价值,形成强大精神力量

  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思潮,统领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力度,真正让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成为人们的自觉追求和行动。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塑“美德”民众。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培育新风尚、凝聚精气神的基础性工程来抓,融入到经济社会发展、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诚信建设、孝老敬老、勤劳节俭教育为重点,深化学雷锋志愿服务,开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主题系列活动和“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传播文明、滋养心灵。发挥先进典型示范效应。近年来,民众镇涌现出了一批在全省、全市有影响的先进典型,这是我们推进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最宝贵资源、最鲜活的教材、最直观的导向。深入挖掘、评选和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最美家庭”、“美德少年”、创业创新典型、基层先进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典型、法治人物典型,大力宣传人民群众中的先进典型和感人事迹,宣传社会各方面温暖人心的善行义举,使广大群众学有标杆、行有规范。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生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全民道德素质、文明程度和人文品位。

  2、加强文明创建工作,建“文明”水乡。以创文创卫为契机,做好文明创建对标提升工作,推进过程创建、常态化创建,提升地区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大力培育文明创建典型,抓好文明村居、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和复查工作,充分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流动人口、社会治安、城镇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加大对城镇“脏乱差”、违章建筑等问题的整治力度。在农村群众中积极培育科学生活观念,反对封建迷信,革除陈规陋习,增强群众讲科学、讲卫生、讲文明的行为意识。

  (二)着眼于增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夯实思想基础

  习近平同志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教育人民群众。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以及“博爱、创新、包容、和谐”的新中山人精神和“最积极,最有生气,最肯学习,最少保守思想”的新平乡青年突击队“四最”精神,唱响民族的正气歌,振奋全社会的精气神。

  2、加强理论学习。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重点抓好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完善和落实个人自学、学习记录、总结考核、课题调研等制度。紧密联系市委和镇委提出的工作目标开展理论研究,紧扣全市全镇深化改革的现实问题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系列读书学习活动,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向深度和广度拓展,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

  3、深化理论宣传。打造大众理论传播平台,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等重大主题,“一带一路”等重大部署,开设专题专栏,深入宣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围绕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精选理论课题聘请理论讲师做好先进理论传播。广泛开展面向基层的宣传宣讲活动,推动上级精神进机关、农村、企业、社区、学校,不断扩大学习宣传的覆盖面。

  4、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尊崇党章权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不得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或者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

  (三)着眼于更好地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增强文化软实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性和人民性从来都是一致的、统一的。这要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必须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去宣传群众,以对群众的满腔热情去服务群众,着眼于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大力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和文化品牌创建,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

  1、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继续落实图书馆、村(社区)文化室免费开放制度,建设完善各村(居)文化广场。完善运行机制和管理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镇、村、学校、企业“修身学堂”建设,要求年内每个修身学堂举办四场以上的修身宣讲活动。加快推进乡村少年宫建设。镇财政要落实资金保障。

  2、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加大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力度,开展非遗宣传,扶持新平小学咸水歌传承基地发展。建设新平乡青年突击队“四最”精神学习园,重现新平乡青年突击队风姿。

  3、推进群众文化建设。继续推进“百姓舞台”、送戏下乡、送书下乡、全民阅读、文化周等活动,让普通百姓享受到文化改革发展、繁荣的成果。

  (四)着眼于正面宣传,唱响时代主旋律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是宣传之本、舆论之魂。对意识形态工作来说,导向就是生命。尤其在各种思潮涌动激荡的时代,越是真伪难辨,越需要权威解读;越是众声喧哗,越需要响亮发声。

  1、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立足立足“民众专刊”和民众电视站镇属媒体,抢占中山日报、南方日报、广州日报、中山电视台、广东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全方面、多角度宣传民众,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转方式、调结构、创新驱动战略的新进展,宣传改善民生的新举措,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就,反映社会发展主流,凝聚改革发展共识。制作发布民众形象宣传片、微电影、宣传微信,讲好民众故事,将民众声音传远、放大,不断提升民众的对外影响力和美誉度。

  2、突出舆情管控。当前,我们正进入一个由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互融合、共同发挥作用的“全媒体时代”,互联网成为舆论的主阵地和风向标。提升舆情预警水平,提高舆情通报编发质量;做好舆情处置,完善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办法和流程、会商研判和应对处置机制。建立全镇上下统一、部门联动的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处置机制,形成主流媒体回应、网上舆论引导、对外新闻发布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工作方案 篇2

  为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建设质量和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XX年全县木材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县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规范木材市场秩序、提升木材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质量为目标,以落实长效监管机制为保障,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在木材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作用,促进行业自律,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为促进我县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及保障改善民生、维持社会稳定作贡献。

  二、整治重点

  (一)加强重点产品的专项执法检查。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加强对重点木材产品的执法检查。重点木材产品为:钢材、水泥、建筑用砖、人造板、涂料、防水卷材、电线电缆、电器开关、配电柜、玻璃、建筑扣件、输水管(含家用给排水管、市政、交通钢筋混凝土和塑料排水管)、水工金属结构、预应力电杆、垃圾填埋场建设材料、商品混凝土、道路沥青等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的产品。

  (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是开展对钢筋市场和重点建设工程使用钢材的执法检查,查处热轧带肋钢筋重量偏差超标和非法拉长等问题。二是检查人造板甲醛释放量超标和强度不达标问题。三是检查建筑用砖放射性超标的问题。四是检查建筑扣件安全性能不合格问题。五是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使用钢筋、水泥、人造板、输水管、水工金属结构等违法行为。对违法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督促整改,对故意违法、情节严重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布。

  (三)继续加大国家产业政策的执法力度。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XX〕7号)要求,继续保持对“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地条钢”和用“地条钢”轧制建筑用钢材的违法行为。依据《水泥工业产业发展政策》(国家发改委〔XX〕第50号令)和工信部《水泥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对水泥工业产业政策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在政府领导下,淘汰关闭规模小、设备简陋、消耗大、不具备生产、销售、租赁木材能力的企业。

  (四)明确分工,划定职责,深入开展木材产品行业整治。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建设等工程建设部门负责使用环节专项整治工作。

  县质监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确定木材区域重点整治产品,在政府领导下,与有关工作部门紧密配合开展集中整治,坚持“打与治、治与扶、扶与建”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把生产源头关,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打假治劣和扶优扶强并重转变,推动木材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提高。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点加强县内重点建设工程及保障性住房使用木材的整治工作,进一步完善招标及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等制度,严防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进入建设工程,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县工商局:加强对重点木材交易市场、销售门市经营行为和交易秩序的整治,从严查处流通领域假冒伪劣木材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推进木材流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县环保局:要切实开展对家具、人造板、水泥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废气、废水、废渣排放达标情况的环境监管工作,重点加强颗粒物污染防治工作。

  县水利局:要对在建的水利建设工程开展排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严防无证产品、劣质不合格原材料进入建设工程;与质监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使用水工金属结构、输水管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对在建工程原材料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工程物资采购、工程质量监管制度,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建设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工程技术规程施工。与有关工作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偷工减料、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劣质不合格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要严格按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证的意见》(黔府发〔XX〕3号),制定措施确保XX年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督促有关工作部门做好木材行业落后产能企业的关停及主体设备、生产线的拆除等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要继续推动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制定行规行约,开展行业信用建设,逐步提高企业信用水平。

  三、整治部署

  全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阶段(5月25日至6月10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召开工作会议,对木材进行摸底排查。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6月1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按照本方案确定整治重点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有关工作部门要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集中解决行业性、区域性问题,促进区域经济和优势行业健康发展。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牵头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的指导、协调工作。

  第三阶段:督查抽查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的基础上,对集中整治情况开展督查和抽查,认真分析专项整治存在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对违法行为要坚决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质监局,龙明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清华同志兼任副主任。县木材市场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木材市场专项整治督查和抽查工作。

  第四阶段:整改提高和总结阶段(9月1日至10月25日)。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分析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并于10月25日前将总结情况报送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人民政府成立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

  (二)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协调相关政策,研究和安排部署下一阶段专项整治工作,采取措施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县人民政府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听取专项整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建立举报制度。各乡镇、有关工作部门要设立木材专项整治举报箱,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平台,对消费者投诉及时受理。

  (四)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各乡镇及有关工作部门要切实把木材产品质量和安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研究,及时掌握情况,精心部署,开展督促检查。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重视不够、工作开展不力、经费不落实的要进行问责,对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相关责任人要坚决严肃查处。

  (五)加强宣传,营造声势。要加大对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深度,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方式,有步骤、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活动,对大案要案、涉及群众健康、安全的案件要及时进行报道;对整治工作阶段性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县质监、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木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找准木材突出问题,明确整治重点,采取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在政府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整治面要达到100%。

  (二)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涉案产品货值巨大、违法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法律、法规移送公安机关,并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县工商、住房和城乡建设、环保、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每月28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情况上报县木材市场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10月20日前将木材市场专项整治总结和有关报表报送到县木材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案要案等重要情况随时报送。

工作方案 篇3

  为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公路建设养护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会议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市、区治超工作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规范行为、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科学治理”的方针,坚持部门联合、综合治理的治超机制,不断开创我乡交通工作的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宣传政策法规和在超限超载车辆绕行频繁路段开展固定和流动治超,依法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建立和完善长效治理工作机制,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的危害,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为实现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三、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对公路治超工作的领导,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上郭乡农村公路治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王玉成 乡长

  副组长: 吴胜元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来运 党委委员、派出所长

  李华山 副乡长

  李 敏 副乡长

  成 员: 刘卫国 交警队队长

  阎 明 农机站站长

  各村村委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刘卫国

  四、工作要求

  各村、各有关单位要在乡村干道、人员聚集区制作宣传标语和横幅,引导群众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爱护路产、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各村、各有关单位主要工作:阻止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农村公路。每条路要设l-2名农村公路治超联络员,负责路面的日常维护、管理,发现超限超载车辆行驶在农村公路上必须立即制止、劝返,对不听劝阻、强行驶过、不服管理的车辆和司乘人员及时上报乡治超办。

  (一)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全力推进,使治超工作始终保持高压严管态势。

  (二)治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调配,统一考勤,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不事先通知”的三不原则,所有超限车辆,必须先检测后认定,再由乡治超办报区治超办依法处理。

  (三)各单位要保障足够的执法人员、工作人员参加治超工作,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按照职责分工和法定程序全力做好治超工作。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要及时沟通信息,加强交流,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确保治超工作取得实效。

  乡政府将对成绩显著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彰,对治超工作不力、效果不显的单位和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其年终评奖评先资格;对先进个人将予以表彰奖励。

工作方案 篇4

  汛期将至,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汛前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因自然灾害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乡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领导,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乡成立汛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村、各相单位及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结合“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对本地、本单位和本企业可能由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领域和区域、单位,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认真总结近几年来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全面部署,做好汛期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大整治工作

  各村、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消除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一是对重点行业、企业重要装置设备和关键部位岗位进行一次深入、细致的检查,尤其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等开展一次全面、彻底地排查治理,消除各类隐患。二是在排查企业内部隐患的同时,对企业周边的区域也要进行彻底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造册,严格落实防范和治理措施,确保不留死角。

  三、突出重点,增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各村、各相关单位和企业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对重要装置、设备、设施和关键部位岗位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相关人员安全意识,使其熟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并掌握必要的防控措施。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企业预防事故的能力。要结合防范工作重点和安全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修订和补充完善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工作岗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过应急预案审查、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确保应急预案有效管用。企业要对重点防范部位和重大事故隐患实行重点监控,随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置。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认真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

  一是有山塘水库的行政村要将防范暴雨、洪水灾害和各类地质灾害作为重要内容,在查清开挖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和渗漏情况,对露天采场等要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严防事故的发生。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作业现场、生产厂房、物资存放场地、宿营地等,要在加强巡视检查的同时,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二是有山塘水库的行政村要及时对村内各山塘水库进行汛期前的巡检,万方以上山塘水库要做到一人一库,专人看护,定期巡查并且按时填写巡查记录,遇暴雨、台风等极端天气影响时,应提前做好预泄、预排工作。汛期时应随时掌握水位和坝体、溢洪道、启闭机等的工程情况,与乡水管站和水库安全责任人及水库安全联络员保持联系,一旦发现洪水将漫坝或出现管涌、渗漏突然加大即将溃坝等险情,立即报警,迅速通知下游村民撤离,同时果断采取可行的应急措施。

  三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运企业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防雷电设施的检测维护和对生产线的监控,雷雨天气情况下,油、气储罐要停止装卸,并要维护好生产区的排水系统和其他安全设施。高温天气下,要控制好生产储运设施温度、压力的监控,防止超温并随时做好降温工作。

  四是建设、交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实际,针对易受侵害路段、桥梁等重点部位,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因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四、完善制度,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工作

  各村、各有关单位和企业要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汛期安全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要做好与水利、国土等单位及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和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同时,各单位要和企业建立工作联系,及时接转上报相关信息,完善预警工作机制,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到有关单位和企业,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要针对本地气象变化情况,通知相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有企业都要加强与各村、各相关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的协调配合和联系,结合企业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应对工作。要强化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演练,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第一时间开展自救,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救援人员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装备到位,妥善处置,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工作方案 篇5

  一、工作目标

  综合治税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主权。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涉及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有税收行为的,坚决不予办理;涉及即时协作的部门,应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制度,一经税务部门提请应当受理,不得借故拖延或变相拒绝;涉及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应定期及时准确的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严禁区级、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挖税、混库行为,一经发现,除调整财政收入外,并扣减等额财力;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秩序规范有序。

  (三)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协调一致,要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的要求,尽快建立起全区综合治税网络。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严厉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增强依法纳税意识,在履行纳税义务方面,要起到积极带头作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采取新闻媒体、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宣传综合治税的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工作方案 篇6

  委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强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农资打假工作方案。根据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和《年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结合我区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着力治本、标本兼治、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农业部等九部门《年全国农资打假和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努力推动全区农资打假工作实现三个转变:即由重点抓市场检查向抓源头治理和市场检查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案件查处向抓全程监控和案件查处并重转变;由重点抓打假治劣向抓放心农资下乡进村示范建设和打假治劣并重转变。着力提高放心农资产品覆盖率,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职能作用,体现“提升素质、服务‘三农’、促进发展”的宗旨,提高农业部门的服务能力以及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推动农资市场秩序实现持续好转,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工作重点

  年我区农资打假工作的重点,是针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农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特点,加强农资市场产品质量检查,加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整顿,加强企业诚信制度建设,加强农资案件的查处,规划方案《农资打假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农资打假与质量监管工作的日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各执法单位要紧紧围绕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重点季节,加大对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渔(兽)药、农机及零配件等重点农资打假的工作力度,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突出农资市场整治,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种子监管重点:加强“两证”的发放管理,以水稻、玉米、大豆种子为重点,查处质量不合格种子和未审先推品种、假劣种子、种子标签不合格等问题。

  农药监管重点:加大抽检和抽查力度。重点打击制售假劣农药、添加未登记成份、套证、冒证、擅自修改标签、扩大使用范围等行为。特别是加强对甲胺磷等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查处。

  肥料监管重点:重点打击和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有效成份不足、包装标识不规范、套证、冒证等违法行为。特别是要严厉查处市场上出现的未登记或使用肥料登记证进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饲料监管重点:严格饲料市场准入制度,严厉查处添加违禁药品、制售假劣饲料行为。

  兽药监管重点:严格兽药市场准入制度,加大禽流感等重大疫苗的质量监管和打假力度。

  渔业监管重点:加强水产苗种生产管理。依法查处未取得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擅自进行水产苗种生产的违法行为。

  农机及零配件监管重点:农机及零配件质量监督。严厉查处农机销售企业经销假劣农机产品、假冒农业机械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行为,对未经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农机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的,无行业企业标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和标识,危害人身安全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劣质农机产品及配件要依法处理。

  今年要突出抓好六个专项整治。一是种子种苗专项整治,以种子种苗和水稻、玉米等主要农作物种子为重点,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假劣质种子等违法行为,全力保障生产所需种子质量;二是农药专项整治,认真开展“农药登记管理年”活动,严格按照6项农药管理新规定,规范农药登记管理,严历打击非法生产、添加违禁高毒农药行为;三是肥料专项整治,以复混肥、有机肥料、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严查有效成分不足等违法行为;四是兽药和疫苗专项整治,加大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严历打击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物和其他有毒有害化合物的行为;五是饲料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六是水产苗种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苗种生产和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积极探索农资产品主推制度,推行农资商店设立“蔬菜用药”专柜和“果树用药”专卖店。

  三、工作步骤

  农资打假工作在时间安排上要紧扣农时,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具体安排如下:

  (一)1-9月,开展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二)2-3月,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

  (三)3-6月,开展全市春季农资打假行动。并在“3·15”前后掀起全市农资打假活动的高潮,确保春耕期间全市农业生产安全。

  (四)7-8月,开展违禁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

  (五)9-10月,开展农资打假秋季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种子无证生产和各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执法工作责任制,强化监管责任。加强农业局在全市农资打假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强化与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切实协调解决农资打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大力支持农业行政执法大队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保证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包括进货查验、索票索证、日常检验、劣质农资召回、过期产品处理等制度;二是建立行业自律制度,因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由经营者先行赔付。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成立农资行业协会,建立行业公约、协会章程,自我规范农资生产经营行为,维护良好的经营秩序,抵制、举报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三是建立黑名单制度,强化对信用度低的企业的日常监管。依照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情况和历年监管记录,对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量化分级,建立诚信档案。四是建立案件查处协助机制。与公安、法院、检察等部门联合,建立农资打假案件查处协助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形成部门合力,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五是建立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对适用一般程序查办的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利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依法主动公开信息。

  (三)加强案件查处,遏制违法行为。要大力推进农业综合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12316”农资打假服务热线的线索发现功能,鼓励群众积极举报制售假劣农资行为,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组织精干力量,通过明查暗访核实案件线索,采取挂牌督办、集中办案、联合查案、区域协作等形式严查大案要案,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不断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四)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各乡镇农技站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导、督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资打假工作,确保完成本方案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严厉打击地方及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打掉各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不法行为的“保护伞”。

  (五)加强宣传培训,营造打假氛围。依托媒体,及时宣传本地在农资打假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让公众全面了解农业部门在农资打假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农资市场情况。利用技术推广和执法队伍,采取印发资料、组织培训等方式向生产者和经营者宣传农业法律法规,增强其依法生产、守法经营意识。同时,对农民加强农业政策法规、农业生产技术、农资识假辩假、维权知识的宣传培训。强化对农民群众的指导,帮助农民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农民群众质量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资打假工作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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