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时间:2022-12-01 09:23:08 工作方案 我要投稿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属于计划类文书的一种。那么你有了解过方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检查督导工作方案,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全市中小学按时按要求开学,督促师生按时返校,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迅速进入状态、步入正轨,市教育局决定于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对全市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现制定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内容

  督查内容见《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本次督查的重点就是确保全市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学校按时开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学生返校情况。学校对未到学生是否作了详细登记,是否掌握了解情况,是否进行了走访劝学,是否落实了控辍责任包保,是否对学生开展了收心教育,是否建立了留守学生管理档案和制度,留守生走访率是否达到100%,相关记载是否完善配套。

  2、教师到岗情况。学校教职工花名册、教师任课表人员名单、教师考勤表是否一致;教师是否按时全部返岗;有无非正常离岗人员。

  3、常规工作情况。中小学是否按时开学;是否举行了开学典礼;"八个一"是否落实(教师提前备好一周课、上好第一节课、批改好第一次作业、领导听好第一节课、学校升好本学期第一次国旗、做好第一次操、教务处作好第一次巡堂和第一次备改检查);是否制定了新的课程总分表(实验室、微机室内是否有对应的授课班级安排表)、作息时间表、周历表和教师任课表;是否对校园环境进行了清扫整理,教室、办公室和各功能室是否干净整洁,校园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4、试点学校及积极尝试的非试点学校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是否结合教育局新的工作要求修订了学校高效课堂建设实施或推进方案;学校各部门工作计划是否紧扣高效课堂建设主题;是否结合高效课堂建设开展了班级文化和校园文化建设;是否启动了导学案编写工作,()导学案编制是否做到消化、优化、个性化,教师是否按导学案组织教学;是否建立了观课、议课、巡课、磨课机制。

  5、安全管理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是否进行了开学前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排除;是否对学生进行了第一次安全教育;学校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责任是否划定,门卫、食堂、小卖部、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的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对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排查。收费项目是否公开;是否存在违规收费;是否存在违规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一次性收取服务性代收费的行为。

  6、"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情况。中心初中(学校)是否制定方案,确定日程安排;学校教师全员注册是否作出安排;教师"晒课"任务是否按比例分解;学科"晒课"点评人是否确定。

  二、督查时间

  2月28日(正月初十,星期六)督查,3月2日(星期一)各督查人员上交督查情况相关材料。

  三、督查方法

  1、市教育局成立20xx年春季开学工作督查领导小组,安排1-3名机关工作人员分赴各中心初中和局直学校全面负责督查、指导该单位开学工作。

  2、督查人员提前规划好时间和路线,利用一天时间,深入到中心初中所属的每一所中小学进行开学工作督查,重点查找突出的问题和工作亮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督查采取"听"、"查"、"看"、"访"、"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人员每到一所学校,不听课,直接听取校长开学工作情况汇报;然后查学生、教师到校到岗,查计划、制度、教案(导学案)、课表;看学校一日常规管理情况、高效课堂建设情况、校园环境整理情况;随机找教师、学生或家长访谈,了解学校开学工作及收费情况。发现问题即时向被督查学校校长反馈,督促学校整改到位。

  4、学校督查结束后,督查人员即时将督查情况填写到《市教育局开学工作督查记载表》上,然后请受检学校校长签字确认。所有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人员要认真汇总督查情况,从工作特色、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三个方面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在3月2日将督查记载本、情况汇报材料及相关统计表交对应的职能科室。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在市局督查之前提前组织人员到辖区学校检查、指导开学工作,确保学校按时开学、顺利开学,并将开学工作自查报告于3月2日前通过办公平台报市教育局基教科。

  2、各督查人员必须明确此次督查的内容及各项工作要求,做到有备而去,有获而归。表格要填写清楚,问题要查清楚,典型的人和事要记载详实,开学工作整体情况要了解清楚。

  3、各督查人员要增强工作责任意识,本着为基层服务的观点,尽力帮助基层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同时要严格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为基层工作同志做表率。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2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xx〕5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的要求,按照《20xx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国家和四川省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市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市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市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市农牧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环保局牵头,市农牧局配合)。

  3.重点检查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市水务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

  4.重点检查各级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情况等。(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安监局、市经信息委配合)

  5.对涉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市安监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

  6.强化对我市火电、钢铁、水泥、煤炭、冶金、化工、焦化、球团、采矿、钛有毒物质、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经信委、市发改委配合)

  7.对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市国土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环保局配合);大力开展矿山采选企业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配合)。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安监局配合)

  (二)检查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进行编制。(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市林业局牵头,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1.对全市各级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配合)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41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配合)

  (四)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环保局配合)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市环保局牵头)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xx〕10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20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市经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市人社局配合)

  三、检查方式

  (一)市政府负责组织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切实落实和进一步细化大检查方案,强化日常管理的同时,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开展大检查,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实施分类治理。要并强化抽查督查工作,落实环境监管责任,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市级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落实环境保护大检查方案,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项清理排查工作,强化对下级部门的督查督办工作。

  (四)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开展对环境保护大检查进展情况的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检查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各项要求,切实把大检查作为解决区域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的重要工作来抓。各地要加强对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牵头,环保、安监、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城市管理、水务、农业等有关部

  门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机制,统筹协调推进大检查工作,确保活动有人主责、有人主抓、有人落实。要把大检查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将督查督导贯穿大检查全过程,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大检查顺利开展。

  (二)严格执法。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严格执法贯穿大检查活动始终。环保部门对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不齐全的,要按照法律要求依法查处到位;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督促限期整改和实现达标排放,并依法查处到位;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物处理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产能严重过剩产业和在建违规项目进行清理。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关闭取缔淘汰落后产能,严格重点行业准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水务和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促各级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中水厂、给排水管网、固体废弃物处置场等集中式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

  (三)务求实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区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厂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挂牌督办、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明确联络部门及联系人员信息。各县(区)政府所涉及工作牵头部门工作方案及部门联系信息(含电子版)请于20xx年7月10日前经市环保局报送市政府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7~11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并于9月1日前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市环保局汇总,经市政府审定后报送省环保厅。

  (三)总结阶段(12月)。各县(区)政府、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级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阶段工作措施,于12月1日前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市环保局汇总并形成全市环境保护大检查,经市政府审定后送省环保厅,同时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公开管理要求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大检查情况和整改结果。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3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月底。

  二、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方法

  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区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同步展开,检查覆盖面达到100%。

  四、检查内容

  (一)政府层面检查内容

  1.各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六打六治、危险化学品和易燃品安全专项整治三项行动“回头看”活动开展情况。

  3.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特种设备、油气长输管道、民爆物品、农机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4.去年8月份以来全区历次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5.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6.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报告、配合区安监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以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管理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和措施落实情况等。

  4.应急管理情况。应急预案修订、评审、备案情况;应急救援物资配备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情况等。

  (三)各行业领域检查重点

  1.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检查春运安全、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治理、依法查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情况;严格按照“五整顿”、“三加强”工作要求,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农用车违法载人等违章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客车超速超载,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情况;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严厉打击无证非法运营校车和校车超载超速行为,严禁拼装、故障、报废车辆作为校车情况。

  2.矿山领域:地下矿山(含基建、坑探、防治水企业)提升、通风、排水、照明、机电、运输等系统及爆破作业、顶板安全管理情况;露天矿山爆破、边坡管理、机械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分层分台阶开采情况,矿山运输道路,运输车辆的管理情况;生产设备设施、用电、防雷及取土场的取土范围、面积、深度、边坡的管理情况。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4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x年春节前有关工作的通知,我镇决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刻吸取x年全国连续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教训,通过全面深入的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健全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全面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深化各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加强有效监控治理,消除各类不安全因素,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镇人民欢度新年创造良好的环境,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确保全镇人民过一个平安、欢乐、祥和的春节。

  二、组织领导

  成立老城镇岁末年初期间安全生产大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

  常务副主任:

  副主任:

  成员:

  三、检查时间

  x年1月21日至x年1月31日。

  四、检查范围及重点

  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镇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是建筑施工、消防、娱乐场所、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重点领域,突出消防、建筑等重点行业,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入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进行检查。

  五、检查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检查.认真检查生产加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我镇重大安全隐患点的监控情况。

  (二)建筑施工检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筑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

  (三)党政办负责牵头检查政府大楼。组织人员对老城镇政府大楼的电梯、电力设施、消防设施等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排查。

  (四)人员密集型场所检查。以人员密集场所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高层建筑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为重点,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消防行政许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要求,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老城、白莲、马村驻点组及安监所负责)

  (五)检查烟花爆竹、学校等。烟花爆竹零售点专店或专柜、专人销售、专人负责,消防设施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存放量是否超过核定量,坚决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销售点和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各学校、安监所负责)

  检查学校举办大型活动、课间操等集体活动时楼梯间、过道、防护栏等设施的安全状况,防止发生坍塌、踩踏、挤压等事故:是否存在租用报废车、无证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的情况;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的情况;校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配合企业做好油气长输管道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企业尽快制定管道占压塾改方案,并做好占压农户的思想工作,提高占压农户安全意识,全力配合做好拆迂工作。

  (六)治安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员轮流值班制度,特别是节假日和敏感时期、敏感时段,须贸行全员备勤值守,确保出差错。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工作,随时准备应对突发事件,具有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程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班(值班)领导对应急值班工作实施统一,对值班班期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有效处理,协调事故应急救援等处理工作中的相关事宜。应急值班值守人员要做好值班记录,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并妥善保管值班记录档案,并按要求报送信息。

  六、检查方式

  各居(村)委会及相关单位要按照突出主体责任的要求,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老城镇安监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全面的检查整治工作;老城镇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开展巡检、检查、互检等工作;纪检部门要深入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开展督查活动,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寻,落实责任。为了保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老城镇各部门分管领导要高度重视抓好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查工作,要掌握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动态,亲自带队到前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必须登记建档,制定监控措施、整改方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保证隐患整改到位。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各部门要结合实际,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拉网式”排查检查工作,切实把排查检查工作做深、做细。各部门要做好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带队领导要签字、归类登记上报,堵塞安全漏洞。同时,要加强协调、指导,督促各行业、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做到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落实措施,以查促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且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四)安排专人值班,落实值班制度。各单位(部门)要加强节日期间的领导值班和值守,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障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向上报告。联系电话:。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5

  为规范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相关要求,东新乡(昌南新城)将定期开展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党员活动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

  一、检查范围

  各基层党组织20xx年-20xx年“三会一课”、党建+、基层民主协商、党员发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党员活动日”、党费收缴、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查时间:每月20-23日

  三、督查内容

  (一)“三会一课”开展情况:

  1、是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一次党课);会议记录、会议签到、党课课件等是否规范、完整;

  2、是否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形式和活动载体的情况。

  (二)党建+开展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党建+活动方案,是否按照要求做到了党建和中心工作相结合;

  2、是否有每月开展党建+活动记录(文字及照片);

  3、是否通过党建+活动发挥了党支部和党员的先锋带头作用。

  (三)基层民主协商开展情况:

  1、是否成立了民情理事会,召开了基层民主协商会议,做到台账完整;

  2、是否宣传到位;

  3、是否用基层民主协商的办法决定了要办的大事。

  (四)党员发展和党费收缴情况:

  1、是否制定了发展党员计划;

  2、会议及程序是否完善且符合有关规定;会议记录是否全面,政审、公示、投票等工作是否落实;发展党员过程档案是否建立等方面和环节;

  3、是否做到党员党费核定表完备准确,是否及时缴纳了党费。

  (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

  1、是否制定了全年党员学习计划,是否按要求组织了手抄党章、四次专题讨论、民主生活会、书记讲党课;

  2、是否制定合格党员标准,是否查摆问题及整改落实;

  3、是否创新了“两学一做”的学习形式和活动载体;

  4、是否做到了宣传的全覆盖。

  (六)“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

  1、是否每月开展了1-2次党员日活动,其中一次是否按照要求在每月第一周的周五开展;

  2、台账是否完整,是否有文字情况及照片;

  3、是否结合了“我们的节日”、文明创建等工作开展“党员活动日”。

  (七)党员基本信息库更新完善:

  1、是否及时更新完善了党员信息库并建立了台账,包括党员信息采集表和党员花名册。

  2、是否及时掌握本支部流动党员情况。

  (八)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1、是否按时开展了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2、是否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制定党支部及党员个人整改清单,会议记录、评议表格等台账是否完整。

  四、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主要查看督查内容有关资料。

  (二)随机访谈。随机访谈1-2名党员干部、1-2名普通党员,了解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三)反馈交流。督查完成后,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分并排名,对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进行约谈,连续三次排名倒数三位的党支部要在乡大会上进行表态发言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分数在22分以上的党支部除外)。

  五、督查组成员

  组 长:喻仁峰 乡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曾国华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成 员:邓涵玮 乡组宣办主任

  胡婉冰 乡纪检办主任、组宣办干事

  吴鹏飞 乡组宣办干事

  罗莉青 乡组宣办干事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6

  为切实做好我校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我校顺利通过国家级认定,根据《省申报“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教督团﹝20xx﹞1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办学条件为基础,以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为核心,以强化学校管理为关键,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教育改革,统筹教育发展,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区域内学校的经费投入、办学条件、师资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基本均衡,促进城乡教育公平,确保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三、建立迎评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小组:

  1.接待组:

  组长:

  成员:

  2.现场准备组:

  组长:

  成员:

  3.申报材料组:

  组长:

  成员:

  4.座谈问卷组:

  组长:

  成员:

  四、实施步骤

  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督导认定评估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计划、明确责任(3月1日—3月6日)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实地督导规程》和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制定并实施《**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方案》。组织动员、制订迎评工作方案。成立迎评工作专班,落实工作职责,统筹规划,认真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日程,有序开展“迎评”准备工作。召开专题会议。通过召开班子会、教师会,使全体教职员工深刻认识这次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形成开展迎评工作良好氛围和合力。

  (二)准备材料、查找问题(3月7日-14日)

  根据《督导规程》和20xx年现状收集、整理、完善相关材料。

  (三)归类问题、分工协作、解决问题(3月15日-21日)

  1.材料组依据评审标准,审核各校报送材料,查找并归类存在问题。

  2.教育局各科室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会同相关学校共同解决存在问题。

  (四)模拟检查排除问题(3月22日-3月25日)

  1.依据《督导规程》,分学区模拟检查督导学校迎检准备工作。

  2.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再次梳理,解决问题。

  3.材料组根据《督导规程》做好材料汇编工作。

  4.学校做好材料汇编和实地迎检准备工作

  (五)配合督导组做好督导认定工作(3月27日-3月底)

  1.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各项自查工作,完善迎评工作档案资料整理,查漏补缺,扎实做好迎检各项准备工作。

  2.接受省督导评估团对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验收。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全面动员。迎接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增强工作时效性,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皆知,人人参与,人人宣传的氛围。

  2.结合实际,狠抓落实。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重点针对目前存在问题,查漏补缺,强化责任分解和落实。同时,要紧密配合、协同作战,确保信息通畅,确保我区顺利通过教育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

  3.强化督查,及时反馈。创建办要加强对督导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7

  为了全面掌握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找准存在的问题,制订相应的.整改措施,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水平,特制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督查方案如下:

  一、督查单位: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房产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市公安局、市移民开发局、市场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人口计生局、市卫生局等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

  二、督查内容:

  1、领导重视及队伍建设情况。

  2、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情况。

  3、部门年度考核评估及奖罚兑现情况。

  4、部门专项督查情况。

  5、部门履责情况。

  三、督查时间:

  年内进行两次督查

  第一次:20xx年4月中旬

  第二次:20xx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四、督查方式:

  1、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会议记录及文件。

  3、抽查下属单位的责任落实情况。

  五、组织实施:

  由市委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授权市委督查室牵头组织人员对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单位进行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通报,同时纳入年终综合考核评估。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8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党中央、国务院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根据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党建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全体员工通过“学习强国”持续开展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肩负起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在疫情防控斗争中践行初心使命、奋力担当作为、贡献智慧力量。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严峻性,对当前形势保持清醒认识,始终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应对。

  二、落实防控措施,合理安排工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之前,暂缓各类研讨、培训等人群聚集的活动,通过微信、电话会议、沟通平台等方式开展相关交流。通过协会新闻矩阵,传递正能量信息,开展相关科普宣传,严格管理员工,不以讹传讹,不散布虚假信息。根据疫情发展实际情况,调整协会全年工作计划及节奏安排,妥善处理好日常工作与疫情安全防控的关系。

  三、加强自身防控,完善信息统计。采取通风、消毒、体温监测等必要措施保障办公室卫生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工作建立值班轮岗制度,和会员采取网络、电话等方式联系,降低疫情发生风险。要求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外出佩戴口罩,勤洗手、少聚会。办公室定期统计工作人员及其家人的相关健康信息,及时向主管部门、属地管理部门、办公楼物业汇报登记。

  四、细化落实措施,加强宣传引导。协会将疫情防控工作列为第一重要工作,细化并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由专人对接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及时传达相关精神和指示,定期汇报协会防控工作进展。加强自身防控,充分发挥行业引导、规范、自律作用,做好会员引导,宣传弘扬正面事迹;发挥专家学者和专业人才的优势,加强科学普及,引导公众相信科学,不信谣不传谣。

  五、组织行业调查,支持后续工作。协会工作调整,重点开展此次疫情行业生产、市场等方面的数据收集,做出专项研究,为疫情工作及之后的总结、发展做好基础研究工作。结合行业特点,探索疫情后行业的发展。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9

  一、工作目的

  通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进一步促进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促进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旅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提高旅游安全保障水平,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督查形式

  按照管委会统一部署,专项行动由开发区旅游局牵头,在管委会宋晓波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按照《开发区旅游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

  开发区旅游局组织对全区旅游行业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管委会主管领导组织旅游局、安监局、社管局、消防大队对金石滩街道、港口、码头及旅游重点企业进行综合督查。

  三、时间安排

  从4月下旬至7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6月中旬前,全面开展自查,旅游局进行重点抽查和专项督查;6月下旬,管委会组成督查组,由管委会主管领导带队进行综合督查。

  四、督查内容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基础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法制及预案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把督查专项行动作为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主要领导要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查,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

  2、狠抓工作落实。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督查方案,明确督查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督查工作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提出防范措施,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做好应急预案;严重危及安全的,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隐患。

  3、广泛宣传发动。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充分利用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大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员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4、加强信息反馈。各a级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于6月16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总结于7月15日前报开发区旅游局。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10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切实加强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根据《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严格执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意见》(新委直﹝20xx﹞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执行情况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督查对象为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其中基层党组织所属党支部(老干部支部除外)在5个以上的抽查2个支部,5个以下的抽查1个支部。

  二、督查时间

  每季度开展一次督查。原则上督查时间为每季最后一个月,一季度督查在三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三、督查分组

  督查分三个组进行,由组织部、宣传部、县直机关工委中抽调人员组成。

  四、督查内容

  1.查“三会一课”执行落实情况:具体查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会议、党小组会议、党课执行情况。

  2.查“三会一课”记录:重点检查会议记录、活动记录、党课记录是否完整,无记录的视为未进行。

  3.查参会率:要确保“三会一课”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参会率最低要求在80%以上。

  五、其他

  督查结束后,将督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记入机关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11

  为认真落实交通部、公安部、国务院纠风办关于构建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和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及时有效地查处公路“三乱”问题,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切实巩固我市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工作成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成立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以下简称督查组),督查组在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市纪委副书记 xxx

  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政府纠风办主任 xxx

  成 员:市交通局局长 xxx

  市公安交警大队大队长 xxx

  市林业局局长 xxx

  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xxx

  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 xxx

  市交通稽征所所长 xxx

  市督查组在交通局、公安交警大队、林业局、畜牧局、稽征所等部门分设快速反应工作核查组,由督查组成员相应担任本部门核查组组长,核查组成员由本部门根据工作性质酌情而定(一般应有3—5人)。核查组应严格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开展核查工作,同时,应加强对其直属单位及本系统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核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二、制度保障

  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

  (一)受理投诉制度。在市内的收费站、超限超载检查站、木材检查站、临时动物防疫监督站,按照部门或行业分管原则分别公布各自的举报电话:市交通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交警大队举报电话:xxxx—xxxx,市林业局举报电话:xxxx—6638119,市畜牧局举报电话:xxxx—xxxx,市稽征所举报电话:xxxx—xxxx9,市政府纠风办举报电话:xxxx—xxxx0。

  市督查组和核查组对群众反映的公路“三乱”问题,应做到一事一登记,建立投诉台账(簿),坚持有诉必接、接诉必查、查实必究。对署名举报的问题,应将查处结果明确答复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协调通报制度。实行核查组向市督查组定期书面报告制度和督查组不定期协调会议制度。各核查组每年于6月20号、12月20号前以书面形式向市督查组报告受理投诉和核查工作情况;市督查组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分别向xx地市督查组书面报告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工作情况。市督查组将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布置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

  (三)限时督办制度。实行查处公路“三乱”限时办结制。接到群众投诉公路“三乱”问题的市督查组和核查组,能够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立即赶到事发地点进行现场处理,事发距离在50公里以内的应在3小时之内赶到,20公里以内的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10公里以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赶到。对不能立即赶到事发地点处理的,应在1小时之内通知有关部门相应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核查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应在1小时之内报告市督查组,以保证有相关部门的快速反应工作机构前往处理。对简单投诉的,应即时处理;对复杂投诉件,应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对重大投诉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

  实行跟踪督办制。在规定时限,仍未办结的,市督查组将发出书面督办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市核查组组长接函后应向发函督查组做出书面说明;同一件投诉两次发出督办函后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督查组将及时报告本级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由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向有关责任部门发出书面督查函再次明确办理时限,有关责任部门的分管领导接函后应向发函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做出书面说明;一年内累计三次接到领导小组或督查组督办函的有关责任部门,领导小组将责成该责任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深刻检查,并予以通报。

  (四)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职能部门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领导小组分工负责制;严格执行《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严格实行《江西省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严格实行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受理投诉、协调通报、限时督办等工作制度。经查实,确属公路“三乱”行为的,应按照《江西省处理公路“三乱”行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5个工作日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主管人员的责任;对情节严重、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公路“三乱”行为,应立即予以新闻曝光,并在1个月内予以通报批评;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应在3个月内从治标治本两个方面进行有效整改;对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严重的部门及乡镇,应按照《江西省治理公路“三乱”反弹摘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1个月内对该部门及乡镇予以反弹摘牌。

  三、措施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把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摆在重要位置。要及时建立本部门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的工作机构及相关部门的核查机构。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工作方案制订后及时报xx地市治理公路“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核查组成员名单(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6月30日报市督查组(市政府纠风办)。

  (二)要认真受理投诉。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工作人员要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构要配置专门的举报电话,有条件的要配置录音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投诉。要安排专门人员受理公路“三乱”投诉,受理人员应做到热情、耐心、细致,认真记录投诉人反映的主要情况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市监督组将对部门核查组的投诉台账进行不定期检查。

  (三)要确保工作落实。市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督查组应加强协调,有关核查组要密切配合。监督查处公路“三乱”快速反应机构的有关人员,在工作节奏上应突出“快”字,做到快速出动、快速查结、快速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应突出“实”字,做到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工作作风上应突出“严”字,做到严肃、严格、严谨,确保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12

  根据局党组提出的“开好学、上好课”工作要求,决定于2月6-7日(农历正月初十至十一)对全县所有中小学开学工作进行督查。

  一、督查内容

  1、开学氛围。有无欢迎师生返校的标语、横幅、彩旗;有无新年祝福语、迎新寄语,黑板报、文化展板、橱窗内容是否更新。

  2、环境卫生。校园内及周边杂物是否清理;教室、寝室、餐厅、办公室、厕所等是否打扫干净。

  3、后勤保障。教材、教参是否到齐,存在哪些问题,教师教案是否发放;门窗、桌凳、餐饮设备维护、维修情况;学校餐饮供应情况。

  4、安全排查。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尤其是“四危”(危房、危墙、危厕、危大门)的排查;安全隐患消除情况;安全教育开展情况。

  5、教师到岗。教师到校情况;教师备课情况;教师上课情况。

  6、控辍保学。学生到校情况;学校是否制定了控辍保学方案;控辍保学措施落实情况。

  7、开学典礼。开学典礼筹备方案及落实情况。

  8、大预习活动开展情况。学校年前是否制定了大预习方案;学生寒假期间预习情况;开学后大预习试卷检测情况。

  9、学期规划。学校本学期工作计划或工作方案;计划的实用性和操作性。并附行事历。

  二、工作要求

  1、股室站要深入承包乡镇了解学校开学前后实际情况、尤其是偏远学校,帮助师生解决开学中遇到的实际情况。

  2、局成立8个综合督查组,由局领导带队,部分股室人员参与,综合检查各乡校开学情况。原则上每乡镇检查学校不低于5所(初中和中心小学必到),县直学校全部督查。

  3、各股室站和督查组要对每个乡镇和县直学校的开学情况进行总结(找出好差典型,既有文字总结,又有图片、数字等佐证),并制成课件,连同督查表格于2月8日(周三)下午6:00前交基础教育股汇总,总结和课件并报电子版。

  4、下乡下校期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生活从简,中午原则上在学生大伙就餐,严禁饮酒,注重机关人员形象。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13

  一、工作要求

  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成立7各巡回督导小组,对7个村进行网格划分,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巡回督导制度,明确各督导组负责的范围,确保网格清晰、责任明确。督导小组在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要立即启动巡回指导工作,分片包干,分头督导检查本网格内村、组、户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要采取定期不定期巡回督导暗访调查等方式,督导检查村级组织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反馈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定期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工作,确保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细。

  二、督查内容及标准

  (一)上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

  要严格检查省、丹东市、凤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工作指令、通知要求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切实做到横到边、竖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二)村管理

  村入口要设置卡点,24小时值守,做到“里不出,外不进”,即本村居民无故不出村,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村;外卖、快递等人员也不得进入村。

  村民(居民)近期要做到不走亲访友,不串门聚会,不参加聚集活动,不到人员密集场所,尽量减少人员接触。尽量减少出门频次,确需出门时务必正确佩戴口罩,回家后第一时间用肥皂或消毒洗手液洗手。做好居家环境讲卫生,起居卧室勤通风,保持好个人卫生,做好个人防护。

  (三)返白人员管理

  1、本村返白人员应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观察,保持室内通风良好,不与他人接触,不准探视,不参加聚会活动,不出人公共场所。同时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戴口罩,独立使用生活用品。

  2、返白人员每天早晚2次测体温,每日配合接受健康询问,并做好记录。对有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的,应当立即联系负责实施隔离观察的管理人员,联系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配合做好后续调查处理工作。

  (四)村密切接触者管理

  1、属地管理化、台账式管理。各村要落实属地责任,各村建立工作台账,负责居家医学观察工作,具体职责是: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以及负责医学观察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医学观察期间,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并询问其健康状况,填写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记录表,并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2、病例发现与报告。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一旦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要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和上级政府报告,并按规定送发热门诊排查。

  3、医学观察期限与解除。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确诊病例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医学观察期满时,如没有上述症状,经市卫生健康部门确认后,解除医学观察。

  三、督导责任落实

  我镇将辖区内按七个村属地管理方式划分成网格,成立“三合一”督导组7个,每个村督导组由一名包村领导、一名村级防疫员、一名村支书组成。各村要严格按照省、丹东市、凤城市和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要求,迅速启动巡回督导机制,抓好督导工作。督导组负责按照镇防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督查指导村屯防疫管控工作,指导各组、户等区域消毒、环境整治、居家通风、居民个人防护等工作,督查各组、各户人员流动管控工作是否到位,对管控不到位、存在漏洞、执行不严格的,提出具体整改意见,跟踪是否及时整改到位。

  各督导组要担负起网格内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不走样。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各村巡回督导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落实不到位的,将严肃问责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四、相关要求

  每天下午3:30分前,镇疫情防控指挥部7个巡回督导小组要将督查情况报送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由镇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组汇总,并制定下发督查报告。各督查组要重点报送存在问题,同时,要上报前一天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1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理念,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县、乡(镇)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积极推进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不断健全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提高环境风险防范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靠实县乡(镇)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提高自律意识,规范企业行为,加大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生产设备及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的投入,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确保环境安全。

  (二)强化属地管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县政府负责全县环保大检查的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组织县级环境执法机构开展督查工作,依法对重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严查典型环境违法问题;县环保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对辖区内各类企业进行全面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实现对辖区企业执法监管的100%全覆盖目标。

  (三)统一查处标准。对没有环评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且已建成投运的,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县环保部门统筹制定整改计划,依法处罚并妥善解决。新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新《环境保护法》严肃查处;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发展改革与经济信息局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环保部门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由属地乡镇政府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整改。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和恶意环境违法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检查不力,不履职尽责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

  三、工作重点

  (一)大气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在生产的高载能企业11户。二是化工企业4户(xx县奇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xx县无机化工有限责任、xx复合肥厂、庄稼园农资有限责任公司)。三是其他重点工业企业2户(金锋橡胶有限公司、云海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四是县内涉及燃煤锅炉的重点行业企业。五是以及餐饮油烟和烧烤。六是秸秆焚烧及其他。

  2.工作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重点检查:

  ①金属硅冶炼等高载能企业除尘设施整改及运行情况;

  ②重点行业企业脱硫、除尘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③燃煤小锅炉除尘设施运行情况;

  ④建筑施工和道路运输扬尘、餐饮服务业油烟、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方面综合环境问题整治情况。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牵头部门为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餐饮油烟牵头部门食药工商质监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规建局;秸秆焚烧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施工工地扬尘牵头部门县规建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道路运输扬尘牵头部门县交通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各乡镇。

  (二)水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化工业、造纸业:小高造纸厂、环洁纸业有限公司。二是在产洗选行业企业:大陆槽三户稀土洗选企业、昌盛矿业有限公司。三是商砼企业:千里马商砼有限公司、永昇商砼有限公司。四是城乡水源保护:县城污水处理厂、乡镇污水处理站、县城及1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化工、造纸、洗选等重点行业企业有无治污设施、治污设施是否有效正常运转、污染治理是否达标排放、企业排污口是否规范、有无排污暗管等情况;

  ②污水处理厂、站运行是否正常,出水水质是否达标。

  3.牵头部门: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厂、站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县水务局、供排水总公司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牵头部门县自来水公司,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自来水公司、县文广新闻旅游局、县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等。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

  1.检查对象:一是重点行业企业:xx志能稀有限公司、锌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玖源钒钛有限公司、xx金叶化肥厂。二是医院:xx县人民医院、xx县中医院、xx县妇幼保健院、xx县计划生育指导站、县疾控中心、全县乡镇卫生院。三是废机油产生企业:全县所有电站企业、汽车维修企业。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管理台帐以及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

  ②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和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③危险废物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危险废物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食药工商质监局局、县规建局、县安监局、县卫计局、县交通局

  (四)核与辐射安全防治。

  1.检查对象:核技术利用企事业单位

  2.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重点检查:

  ①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使用,辐射安全许可、放射源转移审批备案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②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及应急预案和工作机制落实情况;

  ③辖区内废旧或闲置放射源存储情况。

  4.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公安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

  (五)规模化畜禽养殖。

  1、检查对象: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2、工作内容:以《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

  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牵头部门县农牧局,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卫生局;污染设施运行情况牵头部门县环保局,配合部门县农牧局、县卫计局。

  (六)矿山地质。

  1、检查对象:辖区内开采矿山。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

  ①矿山弃土场、排沟是否规范;

  ②生态恢复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配合部门:县安监局、县环保局

  (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

  1.检查对象:xx县垃圾填埋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一是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二是运行台账是否规范完善等。

  3、牵头部门:县规建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

  (八)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落实。

  1.检查对象:新、改、扩建项目。

  2.工作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为依据,重点检查:

  ①企业是否办理“环评”相关手续;

  ②项目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相符性;

  ③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特别是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等落实情况。

  3.牵头部门:县环保局

  配合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发改经信局、县投促商务局。

  (九)工业园区检查。

  1.检查对象:工业园区。

  2.工作内容:重点检查:①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

  ②工业园区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的符合性;③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3.牵头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配合部门:县发改经信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

  (十)淘汰落户产能。

  按照《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xx〕12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意见》(川府发〔xx〕10号)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府发〔xx〕4号)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牵头部门:县发改经信局

  配合部门:县环保局、县安监局等

  四、工作步骤和目标

  (一)工作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6月)。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大检查《方案》及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学习传达;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大检查工作有序推进。

  2.企业自查阶段(7月)。各企业要按照《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要求,全面排查环境管理情况,对存在的环境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倒排工期、限期整改,健全完善内部环境管理制度,规范各项台帐和资料,按照“一厂一档”的要求在网上填写好企业档案信息表。

  3.部门自查阶段(8——10月)。各牵头单位要划出任务区块,分片包干,组织对企事业单位自查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4.县级督查阶段(11月)。县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标准化监督管理,强化环境执法,做好信息公开等环保工作五项措施具体要求,采取不低于30%的比例,对检查重点进行抽查,重点巡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生态脆弱和环境敏感区,督促落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并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总结报告阶段(11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对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回顾,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及时报送大检查情况汇总表和工作报告,并迎接省州督查。

  (二)达到的目标

  1.问题得到整改,环境风险降低。盯着问题做工作,督促整改看效果,通过解决问题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2.执法得到加强,企业依法生产。通过依法查处环境问题,锻炼工作人员执法能力,提高业务工作素质,全面提升现场执法能力。倒逼企业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加强环境管理,依法依规生产。

  3.部门合作联动,提升协同能力。通过多部门共同参与大检查工作,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监管联动机制,加大环境监管力度。

  4.生态环境改善,经济健康发展。通过集中整治,解决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树立我县生态安全屏障综合实验区的良好形象,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开展动员部署工作,教育引导工作人员深刻认识开展大检查是解决当前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工作自觉性和主动性。要根据任务确定人员、时限、内容及要求,靠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县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及时协调解决检查工作中的问题,确保大检查扎实有效。

  二要加大执法力度。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谁执法检查,谁督促整改;谁实施处罚,谁依法复查”的全程负责原则,确保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采取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等方式,实施交叉执法、联合执法、驻厂监察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形成执法高压态势。

  三要加强舆论宣传。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大检查方案,适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等形式,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检查督导工作方案15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执法行为,切实解决执法部门存在的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行为不合法、不规范等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和《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在20xx年度定期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指导,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坚决遏制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现象,切实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从而使行政执法部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

  二、工作目标

  通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理顺执法程序,使全县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从而提高案卷质量,同时尽量减少或杜绝违法执法、乱执法和随意执法现象,提高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三、组织实施

  本方案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科具体组织实施。

  四、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2.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超越法定职权,越权执法行为;

  3.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持有效执法证件上岗执法,是否存在临时工执法现象。

  (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方面

  1.是否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是否对外公布;

  2.是否严格按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具体运用到行政处罚案件中。

  (三)规范行政处罚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是否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表明身份;

  2.适用法律是否正确,一是实施行政处罚是否有明确的、有效的法律依据;二是引用条、款、项、目是否准确、完整;

  3.事实认定是否清楚,是否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4.行政处罚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①是否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和执行以及结案的步骤、顺序实施行政处罚;

  ②是否由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证件进行调查取证;

  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向当事人履行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④对符合听证条件应当举行听证的案件,是否履行告知义务,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是否依法举行;

  ⑤是否按照法定审批程序对案件的各个环节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审批;

  ⑥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是否履行集体讨论程序;

  ⑦应当送达的法律文书是否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时间送达,并在送达回证上体现;

  ⑧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情况(查看案卷相关材料)。

  5.重大行政处罚是否按规定报送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四)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方面

  1.行政执法部门是否具有行政许可主体资格;

  2.行政许可行为是否合法规范。

  (五)规范性文件制定方面

  1、部门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

  ②制定依据和制定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③是否经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

  ④是否存在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强制等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

  2、部门规范性文件。

  ①内容是否合法,条理是否清楚;

  ②制定依据是否正确;

  ③是否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

  ④是否经法制办合法性审查;

  ⑤是否按照要求向本级法制机构备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或通过其他途径发现)。

  (六)对职能部门涉企事项方面

  1.行政执法单位进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是否妨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2.是否存在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现象;

  3.对职能部门进企业实行回访制度,不定期的深入企业走访,了解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进企执法情况,杜绝进企乱执法、乱处罚,扰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现象发生;

  (七)应当接受监督检查的其他方面。

  五、检查方法和步骤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采取自查和检查以及其他适当方式,具体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20xx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本方案下发后,各执法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对照监督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自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并在4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检查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底)。以定期不定期集中检查和暗查暗访形式对部门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集中检查时间提前通知,暗查暗访随时进行,同时接受群众举报。

  六、几点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充分认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务必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保证工作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尤其是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根据整改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结果运用。该项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问题,将通过《法制信息》平台供县主要领导参阅。另外,凡在检查中发现存有重大问题或者违法执法、乱执法行为的,在年终依法行政考核中一律不得评为先进。

  七、责任追究

  在监督检查中,如发现有违法执法、乱执法以及执法不公等行为,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情况严重的,按程序移交纪检和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县政府法制办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对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执法行为的举报和投诉,立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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