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

时间:2023-02-13 11:33:53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关于承揽合同范本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承揽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关于承揽合同范本

关于承揽合同范本1

  定作人:

  签订地点:

  承揽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规格计量、报酬、交货期限及数量

  数量

  名称、型号单位、单价金额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规格

  计量

  数量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名称型号单位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年月日前交定金(大写)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定作人(章):

  承揽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鉴(公)证机关(章)

  账号:

  账号:

  经办人: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

关于承揽合同范本2

  委 托 方:签 订 地 点:

  承接方: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依照《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 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

  1.1 项目(制作)

  1.2 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

  1.3 发布地点或形式:

  1.4 颜色:

  1.5 规格或材料:

  1.6 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

  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

  2.1 费用

  本次活动总金额为 ,(大写 圆整)

  2.2 结算方式和期限:

  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 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2 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 10% 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 1% 偿付违约金。

  4.3 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

  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 2 )项规定办理。

  1. 向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 向 连云港市当地 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附则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委 托 方: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 揽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地址: 地址: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关于承揽合同范本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共同遵守。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一、乙方作为公司项目部承揽施工该工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经营收入归乙方所有。甲方收取乙方管理费人民币 元。项目部的实际人员配置、运营和工程的施工由乙方具体实施,甲方予以监管。

  二、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和安全施工的有关部门规定,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认真执行国家安全、质量生产操作规程。涉及工程中使用的特种设备或起重设备必须挂靠甲方名头进行检测以及备案的,甲方只负责盖章以帮助履行相关手续,不负担具体问题和责任。若因违反上述规定或本项目的其他事宜而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撤销项目部。

  三、甲方有权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地盘进行正常的管理和指导,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甲方的管理。对发现有违反质量、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发现存有质量、安全隐患的情况,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顿。

  四、乙方不得将该工程转包。在施工中,凡与其他单位和个人签定的一切合同、协议、承诺以以及在经营中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经济责任和法律纠纷,完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五、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好本工程的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所有涉及本工程项目的劳动工资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六、乙方应配备和组建好项目经理部,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项目经理及成员要有上级有关部门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并自觉遵守上级有关部门规定,按时做好技术档案及安全内业等资料,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并将有关证件材料及时上交公司。

  七、现场保险费、质保金、相应的规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办理,并负责为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全体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对施工中发生的一切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八、乙方必须遵守公司财务制度及有关部门规定,正确计算施工成本,账簿设置齐全,以备税务机关检查,并及时上报统计财务报表。建设单位拨付工程款必须先进甲方账户,甲方不得擅自挪用乙方工程款,甲方扣除管理费及税费,其余拨付给乙方。

  九、由于建设单位工程款不能按期拨付导致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方法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若工程质量、工期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十、乙方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处罚和法律责任。

  十一、乙方自行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施工文件,该工程的技术档案在签署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30天内交公司一份存档备查。

  十二、依据施工合同,挂靠有效期在合同范围内,有效期满,双方债权债务结清以及乙方结清以挂靠单位名义在外的债务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十三、本协议双方签盖章后生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关于承揽合同范本4

  承揽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

  地址:

  邮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或酬金总额的

  %(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 %(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 %(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交 (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揽方:

  代表人:

  年 月

关于承揽合同范本5

  委托方: (以下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称乙方)

  签约地点:

  施工地点:

  签约时间:

  1.合同内容

  本合同项所指的项目是:

  (系统配件参考“附件一:物料清单”)

  2.合同金额

  2.1 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RMB: )

  2.2 合同总价已包括执行本合同内工程全部内容之费用。

  3.付款方式

  3.1 付款

  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RMB )。

  3.2 设备进度款

  当乙方进场并系统布线完毕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RMB )。

  3.3 工程结算付款

  本合同项下系统设备安装完成,由甲方人员验收合格之日起后两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RMB )。

  3.4 最终验收付款

  经甲方代表正式验收合格之后的 个工作日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即人民币 (RMB )。

  3.5 其它事项

  4.合同双方责任

  4.1 甲方责任

  4.1.1 按本合同第3条款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

  4.1.2 提供好施工现场的土建、水、电等条件。

  4.1.3 安排好货物在工地的仓储设施。

  4.1.4 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直接影响乙方施工进度。

  4.1.5 工程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时起 个工作日内安排验收。

  4.2 乙方责任

  4.2.1 按合同规定负责进行施工设计、供货、安装、测试及完成整个工程。

  4.2.2 负责安排对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4.2.3 确保所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质量相符。

  4.2.4 向甲方提供及时的售后服务支持。(响应时间为全天24小时)

  5.安装及调试

  5.1 安装及调试责任

  乙方根据合同规定对设备的安装、调试负全部责任。

  5.2 在整个安装调试期内,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人员的督导及指引进行施工。

  6.其它

  本合同中一切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指定联络人员:

  指定联络人员:

关于承揽合同范本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友好、自愿的原则,遵照《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装修承揽合同达成以下约定,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将(地点)涂料、油漆房屋装修工作,交由乙方完成,乙方将根据自己专有的技术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

  2、分项工程单价:

  3、仿瓷:元每平方米(含材料及人工)。

  4、乳胶漆:元每平方米(含基层腻子及人工)。

  5、墙纸粘贴:元每平方米。

  6、清水漆:元每平方米(喷漆,门及其他道具的线条不另计费)。

  7、以上单价均按实际着漆面积计算,造型顶按水平投影面积按实计算,不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按板材计算。

  8、工程量:按工程验收的实际工程量计算。

  9、施工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工期,总工期为 天。

  二、付款方式:

  1、乙方进场7天后由甲方支付所完工程量工程款的 %作为工程前期借支款。

  2、工程竣工交验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剩余 % 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 个月。

  三、甲方责任:

  1、办理好工程开工的手续,提供工程地质资料和工程施工图。

  2、工程所需的所有原材料由甲方提供并保证质量;

  3、甲方负责工程所需资源,如施工用水、电和库房等工作必备条件,开通施工场地内运输道路,拆除现场内障碍物;

  4、在乙方确保质量和工期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按合同规定付款给乙方,不得无故拖欠;

  5、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工作,对乙方违反有关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等规定的行为有权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

  6、甲方项目部根据工程总进度的要求进行施工安排,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安排及管理。

  三、乙方责任:

  1、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进行施工,接受甲方相关人员的监督与技术指导,根据现行的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严格按照施工图或设计变更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图纸,保质保量的完成任务,如因工程出现质量问题则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设备需自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工作,不得转包,乙方可根据工程需要聘请他人帮助完成,乙方聘请的工人与乙方属于雇佣关系,乙方及聘请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财产或人身损害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乙方要保证材料利用率,不得浪费、破坏,不得更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

  4、乙方应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安全等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四、质量要求:

  1、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

  2、仿瓷墙面必须平整光洁(即压光)。

  3、需要做乳胶漆的部位必须平整且着漆均匀、手感舒服。

  4、造型石膏板顶及隔断必须贴填缝带。

  5、木制道具清水漆必须喷。

  6、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国家的质量要求应当无条件整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验收标准,按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执行,工程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并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8、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日内组织人员维修,超过 日乙方未进行维修的,甲方可另请他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负责对其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遵照工程建筑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上级及甲方、监理等安全检查人员依法监督检查工作;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安全制度与施工流程工作,采取必须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施工中如造成乙方施工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安全事故,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3、施工进程中,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项目的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对于违反项目安全制度规定的行为和安全隐患,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限期完工,乙方同时还应接受与其他施工人员同等的处罚。

  六、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全部损失,同时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2、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成果,除天气影响、停水停电、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得延长工程期限;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由此造成的误工费由甲方承担,以签证单为依据;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金,同时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误超过 天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再支付合同尾款。

  七、合同解除:

  1、合同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解除;

  2、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任何乙方均可要求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手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关于承揽合同范本7

  甲方(定作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揽方):

  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为明确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确保合同全面履行,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款

  防盗门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元/M2) 。

  注:以实际安装樘数结算,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以上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需方继续订货时,提前7天向供方提供计划通知单通知乙方。

  工期要求:

  第二条 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

  2.1 承揽方式:乙方包工包料,所有材料由乙方提供。负责制作、安装,运输到施工安装现场;

  2.2 本合同价格内已包含:制作、安装、运输、卸车、五金、闭门器、电控锁等全部内容;

  2.3 材质标准:

  2.3 乙方产品必须附有产品出厂合格证,需检验的,应提供检验合格证,作为质量资料向甲方提供。禁止使用不合格产品和假冒伪劣产品,如有发生乙方无条件退货重作。

  第三条 承揽范围

  3.1 乙方承揽加工范围:

  3.2 工程地点:

  第四条 合同价款的计算、结算、支付方式4.1计算方法:面积以现场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4.2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提供样品,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大量使用,乙方全额垫资。

  4.3 付款方式: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95%,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竣工验收合格后无质量问题质保期满后付清。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酬金

  本合同价款共计:以实结算 元整。

  第六条 加工制作安装要求

  6.1 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具体施工尺寸由乙方现场实测。

  6.2 乙方进入场后甲方配合接通电源、安装电表,相关费用及电费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设计门型,甲方审核签字后方可制作生产

  6.4乙方在施工阶段应配合主包单位工作,按进度要求及时提供安装。

  6.5 为了保证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总包单位应配合乙方在施工阶段清理门口障碍物,乙方负责保护安装成品,属于乙方保护不当造成损坏费用乙方自理。

  第七条 工期

  7.1 开工前三天甲方向乙方下达开工通知书,工期由甲乙双方与土建施工方协商确定后乙方以书面报甲方进度报表。乙方必须保证加工安装进度,不得影响甲方工程按期竣工验收。

  7.2 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电源、障碍物未能清除、不具备安装条件,影响进场施工;

  (2)在施工中如因现场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3)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八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

  8.1 本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不锈钢门窗规范合格标准。

  8.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格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和整改。

  8.3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安全培训交底、安全责任、防护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 质量保修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对所承揽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在此期间凡属乙方制作安装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甲方通知乙方返修时,乙方应及时维修,如乙方未能及时维修甲方有权安排人员维修,一切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期满后无发生保修费用,甲方全额退还质保金。

  第十条 安全及特别约定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高空作业配安全带,进入施工现场戴安全帽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甲方负责协调、配合,所有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禁止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转包,如有发现,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负责无偿修理、返工。

  11.2 由于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千分之一。

  11.3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处理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通过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处理,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合同的生效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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