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合同

时间:2025-08-02 21:05:56 工程合同

工程监理合同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监理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程监理合同

工程监理合同1

  委托人:

  监理人: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简称委托人),委托(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 工程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等别(级):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

  5.工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

  3、监理项目投资:

  4三、监理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 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专用合同条款;

  3、通用合同条款;

  4、监理大纲;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委托人执壹份,监理人执壹份。

  委托人:_______(盖章) 监理人:___ 法定代表人:_____(签名) 法定代表人:_ _(签名) 委托代理人:_____(签名) 委托代理人:_ _(签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__

  电话:_

  电子信箱:

  传真: ____

  开户银行:___ ___

  账号:___ _____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拉萨市江苏路11号附1号邮政编码:850000__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_ 开户银行:账号:

工程监理合同2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2.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及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3.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邮子邮件等。

  4.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5.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支付方式见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的专用条件。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____年__月__日开始实施,至____年__月__日完成。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各执___份。

  业主:(签章)________ 监理单位:(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_ 法定代表人:(签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_ ____年__月__日签于__

工程监理合同3

  _____(以下简称“业主”)与_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业主委托监理单位监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总投资:

  监理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词与所属的监理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①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④在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监理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工程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五、业主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监理单位支付酬金。

  本合同的监理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投资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8)“月”是指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

  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

  (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设施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业主:(签章) 监理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监理合同4

  第 1 题

  在监理合同履行期间,监理人可行使的权利包括( )。

  A.对设计、施工承包单位的选择权

  B.审核承包人索赔的权利

  C.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D.对工程规模、规划设计等要求的认定权

  正确答案:B,

  第 2 题 (单项选择题)(每题 1.00 分) 题目分类:未按章节分类的试题(如真题 模拟预测题) > >

  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监理人可以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的情况是( )。

  A.委托人未能为监理人提供与监理有关的工程资料

  B.非监理人原因暂停监理业务超过6个月

  C.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拖欠监理酬金3周

  D.委托人拒付合理化建议奖

  正确答案:B,

  第 3 题

  在选择工程施工分包单位方面,监理人有( )。

  A.选定权

  B.批准权或否决权

  C.建议权

  D.直接指定权

  正确答案:B,

  第 4 题

  下列关于委托监理合同的有效期的说法,正确的是( )。

  A.指完成正常监理工作预定的时间

  B.以约定的天数为准

  C.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D.以监理人是否完成附加、额外工作的义务来判定

  正确答案:D,

  第 5 题

  依据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当委托人严重拖欠监理酬金而又未提出任何书面解释时,监理人可( )。

  A.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合同即行终止

  B.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内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第二个通知到达即行终止

  C.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内未得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35日内终止

  D.发出终止合同通知,通知发出14日内未得到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通知,第二个通知发出4日仍未得到答复可终止合同

  正确答案:D,

  第 6 题

  有关监理合同酬金的叙述,不正确的说法是( )。

  A.额外监理工作酬金按实际增加工作的天数计算补偿金额

  B. 一般情况下,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工程建设监理费的计算都应采用按监理工程概预算百分比计收

  C.按照参与监理工作的.年度平均人数计算工程建设监理费是国际上常用的方法

  D.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委托人得到了经济效益,所获得的经济奖励=工程费用节省额x报酬比率

  正确答案:C,

  第 7 题

  委托监理合同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当在( )日前通知对方。

  A. 78

  B. 14

  C. 4

  D. 48

  正确答案:C,

  第 8 题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向设计人提供设计依据文件和基础资料超过规定期限( )天以内,设计人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相应顺延,在此期限以上时,设计人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A. 78

  B 14

  C. 15

  D. 30

  正确答案:C,

  第 9 题

  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属于设计人责任的是( )。

  A.组织对设计文件的审查、鉴定和验收

  B.办理设计文件的报批手续

  C.选定设计文件依据的设计规范

  D.为现场的设计人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正确答案:C,

  第 10 题

  在设计合同履行过程中,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时,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则( )。

  A.设计人应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B.设计人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

  C.发包人支付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

  D.发包人支付该阶段的全部设计费

  正确答案:B,

工程监理合同5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监理人)提供(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等别(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总投资(人民币,下同):____________万元

  5.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监理范围

  1.监理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监理项目内容及主要特性参数:________________

  3.监理项目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监理阶段:_________________(施工期、保修期)

  三、监理服务内容、期限

  1.监理服务内容: 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2.监理服务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四、监理服务酬金

  监理正常服务酬金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由委托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支付。

  五、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1.监理合同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报价书;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监理大纲;

  7.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七、本合同书正本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_____份;副本____份,委托人执________份,监理人执 ________份。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监理人: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名)

  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签名)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

  词语涵义及适用语言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一、“委托人”指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直接建设管理责任,委托监理业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二、“监理人”指受委托人委托,提供监理服务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三、“承包人”指与委托人(发包人)签订了施工合同,承担工程施工的法人或其合法继承人。

  四、“监理机构”指监理人派驻工程现场直接开展监理业务的组织,由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以及其他人员组成。

  五、“监理项目”是指委托人委托监理人实施建设监理的工程建设项目。

  六、“服务”是指监理人根据监理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包括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

  七、“正常服务”指监理人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容和期限所提供的服务。

  八、“附加服务”指监理人为委托人提供正常服务以外的服务。

  九、“服务酬金”指本合同中监理人完成“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应得到的正常服务酬金和附加服务酬金。

  十、“天”指日历天。

  十一、“现场”指监理项目实施的场所。

  第二条本合同适用的语言文字为汉语文字。

  监理依据

  第三条监理的依据是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及其相关文件;监理合同、施工合同等合同文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通知和联系

  第四条委托人应指定一名联系人,负责与监理机构联系。更换联系人时,应提前通知监理人。

  第五条在监理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的联系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在不做出紧急处理即可能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并在48小时内补做书面通知。

  第六条委托人对委托监理范围内工程项目实施的意见和决策,应通过监理机构下达,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委托人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撤换不能胜任监理工作人员的建议或要求;

  二、对工程建设中质量、安全、投资、进度方面的重大问题的决策权;

  三、核定监理人签发的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四、要求监理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五、当监理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委托人赋予监理人如下权利:

  一、审查承包人拟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委托人批准;

  二、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等各类文件;

  三、核查并签发施工图纸;

  四、签发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指示,但应事先征得委托人同意;签发进场通知、复工通知;

  五、审核和签发工程计量、付款凭证;

  六、核查承包人现场工作人员数量及相应岗位资格,有权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的现场工作人员;

  七、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质量或进度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

  八、当委托人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违约情形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权利。

  委托人的义务

  第九条工程建设外部环境的协调工作。

  第十条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数量、方式,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开展监理服务的有关本工程建设的资料。

  第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问题作出书面决定,并及时送达监理机构。超过约定时间,监理机构未收到委托人的书面决定,且委托人未说明理由,监理机构可认为委托人对其提出的事宜已无不同意见,无须再作确认。

  第十二条与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明确其赋予监理人的权限,并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条提供监理人员在现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具体内容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如果不能提供上述条件的,应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监理人补偿。

  第十四条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服务酬金。

  第十五条为监理机构指定具有检验、试验资质的机构并承担检验、试验相关费

  用。

  第十六条维护监理机构工作的独立性,不干涉监理机构正常开展监理业务,不擅自作出有悖于监理机构在合同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指示的决定;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不得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为监理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如要求监理人自己投保,则应同意监理人将投保的费用计入报价中。

  第十八条将投保工程险的保险合同提供给监理人作为工程合同管理的一部分。

  第十九条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监理人用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任何文件直接或间接用于其他工程建设之中。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监理服务内容为委托人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十一条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及时将监理规划、监理机构及其主要人员名单提交委托人,将监理机构及其人员名单、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授权范围通知承包人;实施期间有变化的,应当及时通知承包人。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主要监理人员应征得委托人同意。

  第二十二条发现设计文件不符合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时,应向委托人报告。

  第二十三条核验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检查、检验并确认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存在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相应的监理措施。

  第二十四条监督、检查工程施工进度。

  第二十五条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第二十六条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第二十七条按照施工作业程序,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等方法实施监理。需要旁站的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十八条及时做好工程施工过程各种监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保证现场记录、试验、检验、检查等资料的完整和真实。

  第二十九条编制《监理日志》,并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第三十条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由专用合同条款约定。

  第三十一条妥善做好委托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在本合同期限内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终止后的一定期限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公开涉及委托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或其他需保密的资料,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三条除不可抗力外,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由此引起监理工作量增加或服务期限延长,均应视为监理机构的附加服务,监理人应得到监理附加服务酬金:

  一、由于委托人、第三方责任、设计变更及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正常的监理服务受到阻碍或延误;

  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委托人要求监理机构完成监理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以外的服务;

  三、由于非监理人原因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时,其善后工作或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

  监理人完成附加服务应得到的酬金,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法或监理补充协议计取和支付。

  第三十四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理酬金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按有关规定调整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申请支付的监理酬金项目及金额有异议时,应当在收到监理人支付申请书后7天内向监理人发出异议通知,由双方协商解决。7天内未发出异议通知,则按通用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约定支付。

  合同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六条因工程建设计划调整、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不良地质条件等非监理人原因致使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内容和服务形式发生较大变化时,双方对监理服务酬金计取、监理服务期限等有关合同条款应当充分协商,签订监理补充协议。

  第三十七条当发生法律或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书面通知对方;若通知送达后28天内未收到对方的答复,可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终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八条在监理服务期内,由于国家政策致使工程建设计划重大调整,或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协商解决因合同终止所产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在监理期限届满并结清监理服务酬金后即终止。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第四十一条委托人未按合同条款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约定支付监理服务酬金,除按专用合同

  条款约定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义务。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未履行合同条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约定的义务和责任,除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外,还应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和责任。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工程项目主管部门或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协商或调解未果时,经当事人双方同意可由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争议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四十四条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或起诉过程中,双方仍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可以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监理依据

  第三条本合同的监理依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权利

  第七条

  五、当监理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监理人的权利

  第八条

  八、当委托人发生下列违约情形时,监理人有权解除合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委托人赋予监理人的其他权利:

  1.签发工程移交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2.签发保修责任终止证书(若不授予则删除此款;若授予应约定监理人的具体权限);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的义务

  第十条委托人向监理机构免费提供的资料为

  序号

  名称

  单位

  数量

  提供时间

  交还时间

  管理要求

  备注

  1

  生活、办公用房

  …

  …

  2

  办公设施、设备

  …

  …

  3

  检验、测试设备

  …

  …

  4

  交通工具

  …

  …

  5

  通讯设施

  6

  其他(水、电等)

  第十一条委托人对监理机构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决定并送达的时限:

  一般文件__________天;紧急事项_______________天;变更文件_______________天。

  第十三条委托人无偿向监理机构提供的工作、生活条件为:

  监理人的义务

  第二十条 监理服务内容:(参照附件,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十一条监理人应当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天内组建监理机构,并进驻现场。

  第二十七条需旁站监理的工程重要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旁站监理的关键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条委托人委托监理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条在本合同终止后________天内,未征得委托人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秘密。

  监理服务酬金

  第三十二条监理正常服务酬金支付方法:

  一、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三条监理附加服务酬金的计取与支付方法:

  一、计取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责任

  第四十条委托人违约,应支付给监理人违约金。

  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条因委托人延期支付监理服务酬金而向监理人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办法: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监理人违约,应支付给委托人违约金。

  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___。

  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争议调解、仲裁机构:

  一、争议调解机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仲裁机构为: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四十五条委托人对监理人提出并落实的合理化建议的奖励办法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附件

  本合同监理服务内容:(具体内容由双方协商确定)

  (一)设计方面

  1.核查并签发施工图,发现问题向委托人反映,重大问题向委托人做专题报告。

  2.主持或与委托人联合主持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编写会议纪要。

  3.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对重大技术问题和优化设计进行专题讨论。

  4.审核承包人对施工图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委托人会同设计人进行研究。

  5.其他相关业务。

  (二)采购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采购招标。

  2.协助委托人对进场的永久工程设备进行质量检验与到货验收。

  3.其他相关业务。

  (三)施工方面

  1.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施工招标和签订工程施工合同。

  2.全面管理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承包人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报委托人批准。

  3.督促委托人按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落实必须提供的施工条件;检查承包人的开工准备工作。

  4.审核按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约定应由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

  5.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措施计划;审核工艺试验成果等。

  6.进度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编制的进度计划;检查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合同工期目标。当实施进度发生较大偏差时,要求承包人调整进度计划;向委托人提出调整控制性进度计划的建议意见。

  7.施工质量控制。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查承包人的实验室条件;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对重要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包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中间产品进行跟踪检测和平行检测,复核承包人自评的工程质量等级;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处理方案,参与调查质量事故。

  8.资金控制。协助委托人编制付款计划;审查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核定承包人完成的工程量,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支付申请,签发付款凭证;受理索赔申请,提出处理建议意见;处理工程变更。

  9.施工安全控制。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并检查实施情况;检查防洪度汛措施落实情况;参与安全事故调查。

  10.协调施工合同各方之间的关系。

  11.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验收,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委托人检查承包人的合同执行情况;做好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或者配合工作,提供工程监理资料,提交监理工作报告。

  12.档案管理。做好施工现场的监理记录与信息反馈,做好监理文档管理工作,合同期限届满时按照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并移交委托人。

  13.监督承包人执行保修期工作计划,检查和验收尾工项目,对已移交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等调查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14.按照委托人签订的工程保险合同,做好施工现场工程保险合同的管理。协助委托人向保险公司及时提供一切必要的材料和证据。

  15.其他相关工作

工程监理合同6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工程”是指业主委托实施监理的工程。

  (2)“业主”是指承担直接责任的、委托监理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监理单位”是指承担监理业务和监理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监理机构”是指监理单位派驻本工程现场实施监理业务的组织。

  (5)“第三方”是指除业主、监理单位以外与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人。

  (6)“工程建设监理”包括正常的监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

  (7)“日”是指任何一个午夜至下一个午夜间的时间段。

  (8)“月”是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到下一个月相应日期的前一天的时间段。

  第二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监理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

  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监理单位的义务第四条向业主报送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机构主要成员名单、监理规划,完成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监理工程范围内的监理业务。

  第五条监理机构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的技能,为业主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地工作。

  帮助业主实现合同预定的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监理机构使用业主提供的设施和物品属于业主的财产。

  在监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应将其设施和剩余的物品库存清单提交给业主,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移交此类设施和物品。

  第七条在本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有关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业主的义务第八条业主应当负责工程建设的所有外部关系的协调,为监理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九条业主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与工程有关的为监理机构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十条业主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一切事宜作出书面决定。

  第十一条业主应当授权一名熟悉本工程情况、能迅速作出决定的常驻代表,负责与监理单位联系。

  更换常驻代表,要提前通知监理单位。

  第十二条业主应当将授予监理单位的监理权利,以及监理机构主要成员的职能分工,及时书面通知已选定的第三方,并在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三条业主应为监理机构提供如下协助:(1)获取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构配件、机械设备等生产厂家名录。

  (2)提供与本工程有关的协作单位、配合单位的名录。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设施,对监理单位自备的给予合理的经济补偿。

  第十五条如果双方约定,由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职员和服务人员,则应在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增加与此相应的条款。

  监理单位的权利第十六条业主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授予监理单位以下监理权利:(1)选择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建议权。

  (2)选择发包设计单位和施工分包单位的确认权与否定权。

  (3)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业主的建议权。

  (4)工程结构设计和其他专业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自主向设计单位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5)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自主向承建商提出建议,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如果由于拟提出的建议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取得业主的同意。

  (6)工程建设有关的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的主持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

  (7)报经业主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

  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商停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商停工整改、返工。

  承建商取得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发布停、复工令应当事先向业主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业主作出书面报告。

  (9)工程施工进度的检查、监督权,以及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提前或超过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的签订权。

  (10)在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格范围内,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以及结算工程款的复核确认权与否定权,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业主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在业主授权下,可对任何第三方合同规定的义务提出变更。

  如果由此严重影响了工程费用,或质量、进度,则这种变更须经业主事先批准。

  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业主批准时,监理机构所作的变更也应尽快通知业主。

  在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承建商工作不力,监理机构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的建议。

  第十八条在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业主或第三方对对方的任何意见和要求(包括索赔要求),均必须首先向监理机构提出,由监理机构研究处置意见,再同双方协商确定。

  当业主和第三方发生争议时,监理机构应根据自己的职能,以独立的身份判断,公正地进行调解。

  当其双方的争议由政府建议行政主管部门或仲裁机关进行调解和仲裁时,应当提供作证的事实材料。

  业主的权利第十九条业主有选定工程总设计单位和总承包单位,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签定权。

  第二十条业主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二十一条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须经业主同意。

  第二十二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机构提交监理工作月度报告及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业主有权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

  监理单位的责任第二十四条监理单位的责任期即监理合同有效期。

  在监理过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设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的合同期。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监理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如果因监理单位过失而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向业主进行赔偿。

  累计赔偿总额不应超过监理酬金总数(除去税金)。

  第二十六条监理单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不承担责任。

  因不可抗力导致监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监理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监理单位向业主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监理单位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业主的各种费用支出。

  业主的责任第二十八条业主应当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监理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九条业主如果向监理单位提出的赔偿要求不能成立,则应当补偿由该索赔所引起的监理单位的各种费用支出。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条由于业主或第三方的原因使监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工作量或持续时间,则监理单位应当将此情况与可能产生的影响及时通知业主。

  由此增加的工作量视为附加工作,完成监理业务的时间应当相应延长,并得到额外的酬金。

  第三十二条在监理合同签订后,实际情况发生变化,使得监理单位不能全部或部分执行监理业务时,监理单位应当立即通知业主。

  该监理业务的完成时间应予延长。

  当恢复执行监理业务时,应当增加不超过42天的时间用于恢复执行监理业务。

  并按双方约定的数量支付监理酬金。

  第三十三条业主如果要求监理单位全部或部分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或终止监理合同,则应当在56天前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立即安排停止执行监理业务。

  当业主认为监理单位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单位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

  若业主发出通知后21天内没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35天内发出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监理合同即行终止。

  第三十四条监理单位在应当获得监理酬金之日起30天内仍未收到支付单据,而业主又未对监理单位提出任何书面意见时,或根据第32条或第33条已暂停执行监理业务时限超过半年时,监理单位可向业主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

  如果终止监理合同的通知发出后14天内未得到业主答复,可进一步发出终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次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得到业主答复,可终止合同,或自行暂停或继续暂停执行全部或部分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监理单位由于非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执行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以及恢复执行监理业务的工作,应当视为额外工作,有权得到额外的时间和酬金。

  第三十六条合同的协议终止并不影响各方应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监理酬金第三十七条正常的监理业务、附加工作和额外工作的酬金,按照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约定的方法计取,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支付。

  第三十八条如果业主在规定的支付期限内未支付监理酬金,自规定支付之日起,应当向监理单位补偿应支付的酬金利息。

  利息额按规定支付期限最后一日银行贷款利息率乘以拖欠酬金时间计算。

  第三十九条支付监理酬金所采用的货币币种、汇率由合同专用条件约定。

  第四十条如果业主对监理单位提交的支付通知书中酬金或部分酬金项目提出异议,应当在收到支付通知书24小时内对监理单位发出异议的通知,但业主不得拖延其他无异议酬金项目的支付。

  其他第四十一条委托的工程建设监理所必要的监理人员出外考察,经业主同意其所需费用随时向业主实报实销。

  第四十二条监理单位如须另聘专家咨询或协助,在监理业务范围内其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业务范围以外,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监理机构在监理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业主得到了经济效益,业主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四十四条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业主或监理单位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五条除业主书面同意外,监理单位及职员不应接受监理合同约定以外的与监理工程项目有关的报酬。

  监理单位不得参与可能与合同规定的与业主的利益相冲突的任何活动。

  争议的解决第四十六条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损失和损害的赔偿,业主与监理单位之间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门协调,仍不能达成一致时,双方选择:1。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诉讼由人民法院管辖。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第一条本合同适用的法规及监理依据:第四条监理业务:第八条外部条件包括:第九条双方约定的业主应提供的工程资料及提供时间:第十条业主应在天内对监理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作出决定的事宜作出书面答复。

  第十四条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如下设施:监理单位自备的,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设施如下:第十五条在监理期间,业主免费向监理机构提供名职员,由总监理工程师安排其工作,并免费提供名服务人员。

  第二十五条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酬金比率(扣除税金)第三十七条业主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监理单位的酬金:业主同意按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酬金:业主同意以下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额外工作酬金:第三十九条双方同意用支付酬金,按汇率计付。

  第四十三条奖励办法:第四十六条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业主与监理单位应及时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按()项解决: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监理合同7

  合同编号:

  发包人:签订地点:

  监理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简称监理人),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发包人委托监理人按本建设监理合同要求进行项目的建设监理。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规模及特性:

  4.工程总投资:静态:

  动态:

  5.工程总工期:

  (二)监理范围: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范围承担监理业务。

  (三)监理内容:按照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承担监理业务。

  (四)工程建设监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设监理报酬为(大写)元,由发包人按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监理人结算支付。

  二、建设监理合同的组成文件及解释顺序。

  (一)监理委托函或中标函。

  (二)监理合同书。

  (三)监理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

  (四)专用合同条款。

  (五)通用合同条款。

  (六)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

  (七)监理投标书(或监理大纲)

  上列合同文件为一整体,代替了本合同书签署前双方签署的所有的协议、会谈记录以及有关相互承诺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书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份,各执份。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发包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工程监理合同8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三主体三客体两内容)

  2.自然人的两种能力

  3.法人

  4.法人的四条件

  ■依法成立-不能自然产生,必须依法设立

  ■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物质基础

  ■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成立、有钱、有名、能独立承担责任

  5.法人的分类

  6.法人资格的获得

  7.其他组织

  ■概念

  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可以作为合同的主体

  ■类型

  法人的分支机构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联营体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8.法律关系的客体(三客体)

  9.合同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两类)

  10.代理人的概念及特征

  ■代理的概念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其民事责任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行为

  ■代理的特征(用“中介机构代理销售楼盘”来理解)

  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

  代理人在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内独立地表现意志

  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1.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2.代理的种类(三大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13.委托代理

  ■内涵

  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又称为意定代理

  只有在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授权后,委托代理关系才真正建立

  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如法律规定必须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来源

  委托合同关系、合伙合同关系、工作隶属关系

  14.委托代理的特点

  ■仅被代理人一方授权即可产生效力,无需对方同意

  ■被代理人有权随时撤销其授权,代理人也有权随时辞去所受委托

  ■代理人辞去委托时,不能给被代理人和第三人造成损失,否则应负赔偿责任

  15.建设工程中的主要委托代理形式

  ■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的代理人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的代理人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是发包人的代理人

  16.越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代理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

  ■超出授权范围的行为应由行为人自己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7.授权范围不明确的'法律责任

  应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远高于代理人,因此这种情况下大多数由被代理人承担。

  【原则】谁有错误就由谁承担责任,如双方都有错误,则承担连带责任

  18.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

  ■被代理人-发包人

  ■代理人-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代理过程中有过错行为,招标人有权追究招标代理机构的违约责任

  19.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种类

  无权代理

  越权代理

  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

  ■无权代理的处理

  被代理人“追认”,即转化为合法的代理

  被代理人“拒绝”,即为无权代理

  20.无权代理中的追认

  第三人事后知道对方为无权代理,可以向“被代理人”行使催告权,也可以撤销此前行为。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未经追

  认,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11.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

  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责任,既包括对代理人在执行代理任务的合法行为承担责任,也包括对代理人不当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12.代理的种类(三大类)

  ■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

  ■指定代理

  13.委托代理

  ■内涵

  基于委托授权形成的代理关系,又称为意定代理

  只有在被代理人对代理人进行授权后,委托代理关系才真正建立

  授予代理权的形式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如法律规定必须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

工程监理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现有一幢_____________—,作落在_______________,乙方愿意负责承包拆除,经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拆房人员由乙方负责调组织,拆房费用(含人工费、组织协调费、工具费、工人就餐费等一切费用)按___________计,拆房费用一次性包定;

  2、在拆房过程中,乙方所有操作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万一发生伤、残、亡等事故,一切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3、时间要求: 暂定__年_____月___日开始,_______天内拆完;

  4、乙方按照自己施工的.所需,自行安排将材料堆放到不影响施工的区域,万一发生二次搬运,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本合同一式三份,签字生效,甲方、乙方、见证方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监理合同10

  水运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目录

  一、 合同协议书

  二、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3条 双方关系与监理依据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7条 甲方的权利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0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2条 人员的`更换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4条 转让与分包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三、合同专用条款

  第1条 词语定义

  第2条 法规、语言和联系方式

  第4条 监理范围

  第5条 甲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6条 乙方的职责与义务

  第8条 乙方的权利

  第9条 监理合同期

  第11条 监理酬金与支付

  第13条 奖励与赔偿

  第15条 违约、争议与仲裁

  附加条款

  附录:使用说明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委托乙方对工程的施工进行约定范围内的监理。为明确双方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全部监理合同文件(以下称"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文件次序在先者为准:

  (1)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签署的补充协议与修正文件;

  (2)本合同协议书;

  (3)合同专用条款;

  (4)合同通用条款;

  (5)施工监理委托书或监理中标通知书;

  (6)与本合同有关的其它文件。

  3.甲乙双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职责和义务。

  4.双方同意本合同约定监理范围内和监理期内的监理酬金总额为人民币 万元。

  5.本合同施工监理期为个月(天),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6.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至监理合同期满并结清监理酬金终止。

  7.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 份,双方各执 份。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全称)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签约地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工程监理合同11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

  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

  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

  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

  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

  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

  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工程监理合同12

  本合同的宗旨是:________________通过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对业主(以下简称"甲方")和第三方所签订合同的有效服务和管理,使甲方在承发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以合理的'造价,获得符合规定质量标准的工程项目。同时,甲方接受乙方通过高效的服务获得合理报酬的要求。

  本合同书由项目法人(业主)(以下简称"甲方")与监理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签订。

  一、甲方委托乙方,按本合同书要求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

  1.1建设监理范围与内容在合同附件中予以确定。

  1.2建设监理服务期限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1.3本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费用金额(人民币)由甲方按附件规定向乙方结算支付。

  二、本合同组成文件及其顺序为:________________

  2.1建设监理合同书;

  2.2建设监理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或按合同文件规定有效的补充与修改文件;

  2.3建设监理合同附件;

  2.4建设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2.5建设监理合同标准条件;

  2.6建设监理投标书;

  2.7建设监理招标书(或委托书)及其澄清文件。

  三、合同组成文件形成一个整体,互为补充和解释。其内容若有歧义,以所列顺序,在前者为准。

  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合同正本一份和副本若干份。

  甲方(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工程监理合同13

  本协议书由____(以下简称“业主”)为一方,与____(以下简称“监理单位”)为另一方共同订立。

  鉴于业主已委托监理单位为____工程提供监理服务并已接受了监理单位就此提出的项目建议书,为明确双方在合同期间的义务、责任、权力和利益.兹就以下事项达成协议:

  一、本协议书中的.词句和用语与“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中通用条件所规定的定义相同。

  二、下列文件是本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应作为协议书的有效内容予以遵守和执行。

  1.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中标函或委托函

  2.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通用条件

  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合同专用条件

  4.《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

  5.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

  6.双方签认的补充或修正文件

  7.其它文件

  8.附件:

  附件A——监理服务的形式、范围与内容

  附件B——业主提供的监理工作条件

  附件C——监理服务的费用与支付

  其它附件

  三、业主在此同意按照本监理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方式,向监理单位支付根据监理合同规定应支付的费用和提供监理工作条件。

  四、监理单位基于业主的上述保证,在此向业主承诺按照本监理合同的规定履行监理服务。

  五、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自___年___月__日生效,至___年___月___日终止,在按照监理合同的规定结清监理服务费用后自然失效。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两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副本___份.双方各执___份。

  业主:_____(盖章)______监理单位: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工程监理合同14

  1工程概况

  山口水电站工程是新疆某河流干流梯级开发的最末一级,主要承担发电任务,其次是反调节任务。工程规模属大(2)型,工程等别为II等。电站厂房、尾水渠等其它永久建筑物的级别为3级。厂房采用坝后式布置,由主厂房、副厂房和开关站组成。采用3台机布置方案,总装机为3×47mW,单机流量157.30m3/s。

  2建设工程监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作为山口水电站监理部发电厂房分部在施工合同的项目管理中,将三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贯穿始终,通过对施工合同全方位管理,较好的实现了工程预定目标。本文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工程监理过程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

  2.1合同责任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执行监理工作中,如果发现施工合同的各文件之间出现矛盾时,严格按照国家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对业主和承包商的权利与义务进行合理的解释,并做好双方的协调工作,发挥监理的指导作用。山口水电站发电厂房监理部严格执行以下原则:一是检查承包合同是否符合合同法相关规定,若与合同法条款规定相抵触,建议业主对条款予以更改,使之符合合同法规定;二是监理工程师在执行解释时,要按照合同文件的先后排列顺序,有序安排,防止忙中出错;三是监理工程师对文件之间的歧义的解释,不能随意修改文件中原定的双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四是对于固定总价承包项目,严格按照总价予以结算,不再吸纳各方提出的任何主客观理由,实属各方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五是对于合同规定模糊之处,执行大局利益和业主利益等方面周全考虑,协调好多方面的关系。

  2.2工程进度的合理控制监理工程师在施工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审批承包商编制的施工计划,同时,严格按计划进行监理,但是,对于承包商提出的组织施工方案,作为监理工程师不应过多干涉。特别是由于业主的某种需要,要求承包商提前完工的,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与承包商签订提前完工协议,其协议内容应包括:

  ①提前的时间和修订后的进度计划;

  ②承包人的赶工措施;

  ③发包人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④赶工费用和奖金,以及专用条款相关具体规定。

  以便提高承包方工作积极性。

  对于承包商未能按期完工的,严格按《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GF-20xx-0208)的条款区别对待,特别是如由于发包人不能按专用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不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工程不能正常进行的,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专用合同规定百分比的,不可抗力原因的,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工等任何干扰或阻碍,要认真分析,做到公正、公平、合理解决。

  2.3工程价款支付的监管监理工程师在监理项目时,严格按施工合同的有关规定协助业主按期审批工程款,工程款项支付不搞官僚,找理由拖后支付,厂房监理过程中,未有滞后支付工程款现象,确保了承包方按期得到应得工程款,保证工程施工正常进行。对于业主提留的保留金和保留金的返还以及由于物价上涨、意外事件等,应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防止造成甲乙双方经济损失。

  2.4工程的变更管理监理工程师要加强对工程的变更管理。对于由于增加或减少合同中的工作量;改变使用功能、质量要求标准和产品类型;任何部分施工顺序等原因造成工程变更的,监理工程师要根据工程变更令,从提高工程效率出发,避免造成管理混乱。

  2.5工程分包的监理根据施工合同的`通用条件规定,对于未经业主同意的分包项目,承包商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对于业主同意分包的项目,监理工程师要按标准审核分包商的资质,对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得批准,特别是当承包商与业主对分包商的选用发生矛盾时,要做好协调工作,保证工程按质、按期、按量完成。对未经监理批准的分包商,监理应执行不准分包商进入现场施工之权利。

  2.6合同争议与索赔管理

  2.6.1合同争议业主与承包商在工程建设中发生合同争议时,作为建设监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解决:一是监理工程师主动协调解决;二是对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请第三方调解解决;三是对调解不成的,则需通过仲裁或诉讼最终解决。本人查阅很多合同时就存在专用条款并无规定,但山口水电站合同中就已作了约定,因此,监理工程师在协助业主签订合同时应提醒其在专用条款中明确约定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便合同发生争议时妥善处理。

  2.6.2索赔管理根据索赔的依据,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公正地判明责任方。施工合同索赔的成立条件是:

  ①与施工合同对照,已造成承包商超出施工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②不属于承包商应承担责任;

  ③承包商按施工合同规定的程序,提交了索赔意向的通知和索赔报告。监理工程师在审核索赔条款时,应认真审核以下项目:

  ①对某一事件的影响可能涉及到承包商成本的增加是否合理;

  ②承包商的取费标准是否正确、合理;

  ③分清总价合同与单价合同之间是否有出入,防止出现经济黑洞。

  3几点建议

  结合山口水电站厂房监理实践存在问题提出几点建议,以期引起同行关注:

  ①重视金结、机电设备订货与土建进度不协调及滞后现象;

  ②重视金结、机电设备安装与土建协调工作;

  ③重视材料供应;

  ④重视处理索赔及时处理。实践证明,本文论述方面,工程监理中能够引起重视,必将对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工程建设顺利进行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水利水电土建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示范文本)水利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GF-20xx-0208第二版(20xx年版).

  [2]山口水电站发电厂房工程招标及合同文件商务条款(合同编号:SKDZ-1401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工程监理合同15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得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得含义与通用条件中得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得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得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得人员和提供得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得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得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 )。

  包括:

  1、 监理酬金: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得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得代理人:(签字) 得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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